民事反诉答辩状(精选16篇)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1

答辩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冼,男,汉族, x年10月2日出生,现住在佛山市xx区xx镇xx村xx街巷号,电话。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广州市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xx市河南岸路新村xx大厦首层号。

负责人:黎某某 电话0。

答辩人因装修合同纠纷将被答辩人起诉至贵院的()惠城法民一初字第号案件,被答辩人提起反诉。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反诉,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工程欠款67254元及违约金122402.28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答辩人单方面增加工程项目,违反合同约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一项第3条规定工程安装内容、施工费用、增减项目都需要经双方签认后生效。但是,被答辩人将双方约定的工程总造价7.1万元增加到13.9006万元(折后价12.5982万元),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确认,因此该增加的所谓工程项目和工程款违背了合同约定,超出了答辩人的委托范围,本身是对答辩人权利的侵害,不仅无权要求答辩人支付增加的款项,而且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被答辩人所谓答辩人接受工程量和工程款变化,没有任何证据。

被答辩人以答辩人在施工图纸中“配电系统图”中签字确认“开工,以实践数为准”,就武断认为被答辩人所从事的一切工程施工都得到答辩人认可,显然是荒唐的。一方面双方在《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七项第1条规定施工图须答辩人签字认可后被答辩人方可施工,另一方面第七款第3条规定答辩人变更设计或增减项目须书面通知被答辩人并列明原因、部位、时间、材料等,这就说明任何未经答辩人签字确认的施工一律属于被答辩人违约,任何未经答辩人书面详细通知被答辩人的变更行为一律视为未变更。被答辩人拿出答辩人在配电系统图中的签字确认,就认为答辩人认可一切施工变更,明显违背了合同约定。即使答辩人同意了施工变更,也只是同意配电系统图的变更,答辩人并没有在其他图纸上签字确认。

二、被答辩人拒绝支付第三期所谓工程款符合法律规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四项地1条规定工程总价款为7.1万元,第一期工程款、第二期工程款分别为总价款的50%和35%,即答辩人已经支付了总价款的85%,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可是,被答辩人经答辩人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却尚未达到总量一半,答辩人不是认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项目,而是一再单方面增加装修项目以牟取合同约定之外的非法利益,因此答辩人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被答辩人提供的合法工程量与答辩人所支付的工程款相适应。

答辩人已经支付了合同约定总价款85%的工程款,在被答辩人未能完成合同约定85%的工程量之前,答辩人拒绝支付第三期所谓工程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只有完成了相应的工程量,才有权要求答辩人支付余下的工程款。

三、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七项第1条的规定,施工图须在答辩人签字确认后被答辩人方可以施工,x年11月4日答辩人在被答辩人提供的施工图上签字,因此被答辩人最早开工时间应该是x年11月4日。到x年11月30日,被答辩人开工不超过26天,答辩人已经支付合同约定85%的工程款。按照《装饰工程合同书》规定两个月的工期进度,被答辩人尚未完成总工程量半数,就要求答辩人支付95%的总价款,并在x年12月22日单方面停工,明显侵害了答辩人合法权益。

此外,该《装饰工程合同书》没有约定合法停工的事由,因此被答辩人即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也只享有法律所规定对完成的工作成果行使留置权或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答辩人付清工程款,而无权采取停工这种激化矛盾的粗暴方式损害答辩人利益。因此,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既没有法定依据也没有约定依据,属于严重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单方面增加装修工程量,在收取绝大部分合同约定工程款后未完成相应工程量的情况下,又单方面停工,严重损害了答辩人合法权益。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未经答辩人签字认可的新增工程款,显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造成答辩人严重损失,被答辩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整履行合同义务。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冼

x年xx月xx日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2

答辩人(被告):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 职务:董事长

住所地:xx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B座4层

被答辩人(原告):正大兴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大臧村大华路西十条3号

因被答辩人正大兴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谓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于x6年11月3日收到贵院送达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以及开庭传票。答辩人认为,本案事实复杂、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争议巨大,诉讼标的金额也高达270余万元,且案涉《支付密码产品代理协议书》有伪造签字、涉嫌合同欺诈的重大嫌疑,答辩人已申请贵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和对该协议有关人员的签字进行笔迹鉴定并拟提起反诉请求撤销该协议,故请求贵院依法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或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前答辩人已向贵院提交了《关于请求适用普通程序并延期开庭审理的申请书》,请求请贵院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并延期开庭审理;为进一步澄清事实,分清是非,答辩人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因案涉《支付密码产品代理协议书》被答辩人方代表人签字有伪造仿冒的重大嫌疑,涉嫌合同欺诈,当事人双方所谓居间服务关系实际并不存在,答辩人保留提起反诉请求撤销前述《代理协议书》的权利。

被答辩人在其《起诉状》中声称: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于x6年2月24日签订《支付密码产品代理协议书》(以下简称“《代理协议书》”);在协议书签订后,在被答辩人的努力促成下,答辩人与华夏银行签订了一系列产品销售合同。然而事实上,自x3年以来,答辩人就与华夏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的业务关系,两单位的主要技术及业务负责人一直就支付密码系统的销售进行着频繁的、直接的协商。截至x6年2月24日之前,为进一步拓展与华夏银行的业务、为后期的销售奠定基础,应其要求,答辩人向该行赠送了3套价值210余万元的支付密码后台核验系统,并交付了8600台价值500余万元的CI-900支付密码器。上述供货事实甚至在被答辩人自身提供的证据中也得到了证实:落款日期从x5年12月12日到x6年2月23日的11张《支付密码器签收单》均证明早在x6年2月24日前述《代理协议书》签订之前答辩人就已经与华夏银行供货建立了供货合同关系。在此过程中答辩人并未得到任何外力的帮助,被答辩人所称的“在被答辩人的努力下促成下”答辩人与华夏银行签订了一系列产品销售合同显属与事实不符。

值得强调的是,答辩人完全不需要早在x3年就已与华夏银行建立供货关系之后还再与被答辩人签订所谓的“居间服务协议”来达到营销目的,案涉《代理协议书》不过是答辩人的业务经理郑芳为达到个人牟利之目的与他人内外串通、蒙骗公司的结果。种种迹象表明,郑芳为获取私利,虚构了公司需要被答辩人合作才能与华夏银行签订合同的假象,声称被答辩人法定代表人赵与中国华远国际金融公司(IFC)的代表杨书琴女士熟悉,可以经由与华夏银行有着良好关系的杨书琴女士为答辩人提供居间服务,甚至提出由杨书琴女士作为被答辩人代表人在前述《代理协议书》上签了字。然而,不久之后答辩人即得知杨书琴女士所在的中国华远国际金融公司(IFC)过去为华夏银行的合作方,x5年3月成为华夏银行的股东,杨书琴女士作为中国华远国际金融公司(IFC)新闻负责人是不可能以被答辩人代表人的身份参与其与华夏银行的商业活动并为答辩人与华夏银行的贸易往来提供媒介服务的,更不可能作为被答辩人方代表在前述《代理协议书》上签字。因该笔迹与答辩人业务经理郑芳笔迹极为相似,答辩人高度怀疑该签名实为郑芳仿冒所为。此前答辩人曾找郑芳谈话并指出该协议书的疑点所在,要求郑芳转告被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赵废除该涉嫌伪造的协议,郑芳对此不置可否,并进而离职下落不明,有关责任追究问题目前正在进行当中。答辩人已就此向贵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和《笔迹鉴定申请书》,请求贵院依法向杨书琴女士调查取证,以核实被答辩人提交的《代理协议书》中乙方代表签名“杨书琴”三字是否系杨书琴女士所书,以及请求贵院鉴定该“杨书琴”三字是否系答辩人业务人员郑芳仿冒。

因此,案涉《代理协议书》存在严重的合同欺诈嫌疑,当事人双方所谓居间服务关系事实上并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答辩人作为受损害方有权据此主张撤销该协议;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个别业务人员为谋取私利串通虚拟的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答辩人拟向贵院提起反诉以撤销该协议,被答辩人以此即将丧失效力的合同主张所谓的销售佣金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二、基于上述分析,案涉《代理协议书》纯属答辩人个别业务人员为牟取私利而与被答辩人的一份虚假合同,该合同事实上不可能也没有履行;即使抛开该协议的有效性不谈,被答辩人也没有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获得所谓的销售佣金,恳请法庭查清事实并裁定驳回被答辩人起诉或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被答辩人在其《起诉状》中声称:“原告帮助被告xx公司向华夏银行销售产品累计CI-900 23000台,CI-910 270台,CP-100 16台。截至目前,华夏银行已经累计向被告给付货款9720900元。根据原、被告所签订的协议书第六条的规定,被告应当给付原告佣金累计达270万元。” 显而易见,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首先,如前所述,早在x6年2月24日《代理协议书》签订之前答辩人就已经与华夏银行建立了供货合同关系,被答辩人所称的“在原告的努力下促成下”答辩人与华夏银行签订了一系列产品销售合同显属与事实不符。

其次,作为《代理协议书》有机组成部分的附件二《甲乙双方应履行的日常义务》明确规定:“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在代理销售区域内的活动、市场情况以及竞争状况”、“除节假日外,乙方须于每周五前见乙方在本周内有关‘产品’的活动以文字形式传真给甲方市场部”,该附件与《代理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迄今为止,答辩人从未收到乙方的所谓通报或书面报告;基于前述分析,案涉《代理协议书》纯属答辩人个别业务人员为牟取私利而与被答辩人虚拟的一份合同,该合同事实上不可能也没有履行,乙方也从未履行过所谓通报或书面报告义务,只有履行这些义务才能证明其为答辩人提供了居间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很显然,《代理协议书》并未就上述日常义务与答辩人给付佣金约定履行先后顺序,因此,在被答辩人也没有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答辩人有权拒绝向其支付所谓的销售佣金,恳请法庭依法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或判决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三、退而言之,即使认定该《代理协议书》能够成立,被答辩人现在起诉也属于过早地主张权利,并且夸大了需要向其支付佣金的销售产品数额和产品结算金额,其《起诉状》中所称的多处内容与事实不符,请求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或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被答辩人在其《起诉状》中声称:“原告帮助被告xx公司向华夏银行销售产品累计CI-900 23000台,CI-910 270台,CP-100 16台。截至目前,华夏银行已经累计向被告给付货款9720900元。根据原、被告所签订的协议书第六条的规定,被告应当给付原告佣金累计达270万元。”答辩人认为,即使认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订的《代理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该协议及其附件,被答辩人可以从答辩人处获取佣金的前提,也必须是促成答辩人与华夏银行签订产品销售合同,支付佣金仅限于华夏银行向答辩人直接“定购”或“发出定单”,而自x6年2月24日该协议签订以来,答辩人只与华夏银行签订了5000台支付密码销售的协议,价值 x万元,远非原告在其起诉状中声称的23000台,故涉及支付佣金的仅有5000台密码器。其次,《代理协议书》第六条关于佣金的计算方式约定:“佣金=(银行最终结算单价-结算单价)×实际发货数量×收款期参数”即佣金的支付以银行最终结算价(即答辩人与华夏银行交易价)不低于结算价为前提,但事实上,银行最终结算价400元/台低于《代理协议书》第六条规定的结算价435元。因此,即使该《代理协议书》为有效合同,依照双方约定,答辩人需要支付的佣金数额为零 ,被答辩人还是无权向答辩人要求支付佣金,答辩人并未有任何违约行为。

同时,即使认定该《代理协议书》能够成立,答辩人现在向被答辩人起诉要求支付佣金也是过早的行使了合同权利。查案涉《代理协议书》第七条第二款对双方佣金结算方式有明确约定:“甲方同意在收到客户每次定单所支付之全部结算货款后 10个工作日内依照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支付乙方佣金。”也就是说,被答辩人只有在答辩人收到每次定单的全部结算货款之后才能向答辩人主张支付佣金的权利。而在答辩人与华夏银行于x6年4月签订的《华夏银行电子支付密码器项目、设备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支付80%货款;设备运行到30日内无故障,支付17%货款;在设备保质期内双方协定根据合同执行情况支付合同的尾款,即3%货款。”又该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乙方对所提供产品免费保修3年及终身维护。保修起始日期以安装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也就是说,答辩人对设备的保质期为3年;按该合同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答辩人要在安装验收后3年才能就该次定单收回全部结算货款,在答辩人收回该次订单的全部结算货款后十天内才应向被答辩人支付该次订单的佣金。而该合同不过刚履行几个月,离3年的保质期限还相距甚远,答辩人也要等待2年多才能收回全部的结算货款。根据《代理协议书》双方关于佣金结算方式的约定,被答辩人无权在答辩 人收回全部结算货款之前主张结算该次定单的佣金。因此,被答辩人提起本次诉讼之举是过早的行使其合同权利,被答辩人有权拒绝履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请求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或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案涉《产品代理协议书》因有伪造他人签字、涉嫌合同欺诈的重大嫌疑而成为可撤销的合同,被答辩人依据该协议主张所谓的佣金和违约责任是不能成立的。事实上当事人双方之间所谓的居间服务关系并不存,在该协议不可能也没有实际履行。即使该协议能够成立,现在起诉也属于过早地主张权利,此举与双方达成的《产品代理协议书》关于答辩人收回全部结算货款才向被答辩人结算佣金的约定明显不符;且被答辩人随意夸大销售产品的数额和结算货款,并在此基础上索要巨额佣金,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答辩人保留对其提起反诉的权利。答辩人特具上述意见,请求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或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x6年11月15日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3

答辩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某某,男,汉族,x年3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xx市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某某,女,汉族,x年12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现住xx市。

答辩人因培训费用纠纷将被答辩人起诉至贵院的惠城法民一初字第多少号案件,被答辩人提起反诉。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反诉,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要求支付违约金6000元人民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x年7月31日签订了《承包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答辩人依《承包协议书》完全正确履行了协议书的第二项约定,详见答辩人提交的证据1、学员名单,2、约考回执,3、学员的证人证言,4、收据,5,教学日志。被答辩人在签订《承包协议书》时,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法律效力,更知道善用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车辆使用费、折扣费等共10000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承包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非常明确,答辩人自负盈亏(只是包括油费、修理费、交通事故产生的维修费用及赔偿);况且依据合同约定,答辩人即是自负盈亏,同时也是被答辩人的教练,负责培训被答辩人的学员,顺利拿到这人驾驶证。

三、被答辩人要求支付所欠4名学员学费,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因为该四名学生,未到韶关考试,因此并不存在交学费事实。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单方面违约,且想不支付答辩人的培训费及保证金是事实,被答辩人提出的反诉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因此法院应当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反诉请求,依法保护答辩人的本诉,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致

xx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4

答辩人兼反诉人(被告):xx市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略)

法定代表人:(略)

被答辩人兼反诉被告(原告):()有限公司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略

答辩人暨反诉人xx市实业有限公司收到你院转来的本诉,现提出答辩意见与反诉如下:

一、关于本诉部分之答辩主张

被答辩人诉讼请求存在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的部分,望法院查明事实后驳回其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1、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本单位工人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在《收购合同》,被答辩人委托答辩人收集并清理其指定的废料,该合同显然属于承揽合同;合同中又约定废料作价出售给答辩人,该合同又属于买卖合同。无论是承揽合同还是买卖合同,被答辩人都没有义务向答辩人支付人工费,该人工是直接为被答辩人清理废料所支付,且该员工属于被答辩人单位职工,显然应该由被答辩人支付工资,要求答辩人承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收购合同》显然上述条款显失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2、被答辩人要求X元没有事实依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从x年1月11日到x年4月2日,长期存在收集并清理废料、收购废料的复式合同。x年度答辩人支付了被答辩人员工工资X元,x年至x年度支付了被答辩人员工工资X元,x年7月X元货款已经付给被答辩人,因此合计X元应当予以扣减,即被答辩人只能要求X元欠款。

二、关于反诉部分之诉讼请求与事实和理由

反诉之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开具x年1月11日以来X元的增值税发票,并承担X元的增值税抵扣损失。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反诉人承担。

反诉之事实和理由

x年1月11日起,反诉人开始为被反诉人收集、清理并收购被反诉人指定的废料,双方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文件、传真文件、银行转账等形式确认并结算。从x年1月11日到x年3月2日,反诉人先后向被反诉人支付X元的废品款,但被反诉人长期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这说明在买卖交易中,开具增值税发票本质上系出卖方必须履行的一项税法义务。《增值税条例》第四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鉴于被反诉人长期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反诉人不能依法进行税额扣抵,蒙受了不要必要的损失。显然,被反诉人有义务向反诉人开具该增值税发票,以弥补反诉人X元的增值税抵扣损失。

正因为被反诉人长期拒绝开具增值税发票,反诉人才不得不从x年3月2日起拒付废品货款。显然被反诉人过错在先,应当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暨反诉人:xx市实业有限公司

x年六月二十日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5

答辩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冼某升,男,汉族, x年10月2日出生,现住在佛山市xx区xx镇xx村xx街巷号,电话。

被答辩人(本诉被告、反诉原告):xx市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xx市河南岸路新村xx大厦首层号。

负责人:黎某某 电话。

答辩人因装修合同纠纷将被答辩人起诉至贵院的()惠城法民一初字第号案件,被答辩人提起反诉。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反诉,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工程欠款67254元及违约金122402.28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被答辩人单方面增加工程项目,违反合同约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一项第3条规定工程安装内容、施工费用、增减项目都需要经双方签认后生效。但是,被答辩人将双方约定的工程总造价7.1万元增加到13.9006万元(折后价12.5982万元),没有答辩人的签字确认,因此该增加的所谓工程项目和工程款违背了合同约定,超出了答辩人的委托范围,本身是对答辩人权利的侵害,不仅无权要求答辩人支付增加的款项,而且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被答辩人所谓答辩人接受工程量和工程款变化,没有任何证据。

被答辩人以答辩人在施工图纸中“配电系统图”中签字确认“开工,以实践数为准”,就武断认为被答辩人所从事的一切工程施工都得到答辩人认可,显然是荒唐的。一方面双方在《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七项第1条规定施工图须答辩人签字认可后被答辩人方可施工,另一方面第七款第3条规定答辩人变更设计或增减项目须书面通知被答辩人并列明原因、部位、时间、材料等,这就说明任何未经答辩人签字确认的施工一律属于被答辩人违约,任何未经答辩人书面详细通知被答辩人的变更行为一律视为未变更。被答辩人拿出答辩人在配电系统图中的签字确认,就认为答辩人认可一切施工变更,明显违背了合同约定。即使答辩人同意了施工变更,也只是同意配电系统图的变更,答辩人并没有在其他图纸上签字确认。

二、被答辩人拒绝支付第三期所谓工程款符合法律规定。

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四项地1条规定工程总价款为7.1万元,第一期工程款、第二期工程款分别为总价款的50%和35%,即答辩人已经支付了总价款的85%,履行了主要合同义务。可是,被答辩人经答辩人确认完成的工程量却尚未达到总量一半,答辩人不是认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装修项目,而是一再单方面增加装修项目以牟取合同约定之外的非法利益,因此答辩人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要求被答辩人提供的合法工程量与答辩人所支付的工程款相适应。

答辩人已经支付了合同约定总价款85%的工程款,在被答辩人未能完成合同约定85%的工程量之前,答辩人拒绝支付第三期所谓工程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只有完成了相应的工程量,才有权要求答辩人支付余下的工程款。

三、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需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签署的《装饰工程合同书》第七项第1条的规定,施工图须在答辩人签字确认后被答辩人方可以施工,x年11月4日答辩人在被答辩人提供的施工图上签字,因此被答辩人最早开工时间应该是x年11月4日。到x年11月30日,被答辩人开工不超过26天,答辩人已经支付合同约定85%的工程款。按照《装饰工程合同书》规定两个月的工期进度,被答辩人尚未完成总工程量半数,就要求答辩人支付95%的总价款,并在x年12月22日单方面停工,明显侵害了答辩人合法权益。

此外,该《装饰工程合同书》没有约定合法停工的事由,因此被答辩人即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也只享有法律所规定对完成的工作成果行使留置权或通过合法途径要求答辩人付清工程款,而无权采取停工这种激化矛盾的粗暴方式损害答辩人利益。因此,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既没有法定依据也没有约定依据,属于严重违约行为,需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单方面增加装修工程量,在收取绝大部分合同约定工程款后未完成相应工程量的情况下,又单方面停工,严重损害了答辩人合法权益。因此,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未经答辩人签字认可的新增工程款,显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被答辩人单方面停工造成答辩人严重损失,被答辩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整履行合同义务。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冼某升

x年xx月xx日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6

一、各班教师做好晨、午检并填写记录。

二、保教人员要经常检查幼儿口袋里是否装有豆子、小刀、碎玻璃等杂物,教育并随时注意幼儿不往口、鼻、耳孔中塞东西。

三、各班要经常检查本班的设施、物品、玩教具,对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排除。电源开关、刀、剪、开水壶、暖瓶、消毒液等,要放在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容易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准放在幼儿活动场所。大型玩具使用前,带班教师要事先进行安全检查。

四、带班人员严守岗位,确有急事,需有园内人员替岗后方能离去,擅自离岗造成不良后果者,要视其轻重追究责任。

五、厕所、盥洗室及各室地面保持干燥,避免幼儿滑倒摔伤。

六、幼儿饮食、水果、饮用水严格执行饮食卫生制度,严禁腐烂食品不洁饮用水给幼儿食用。

七、各带班人员上下班前做好幼儿交接工作。幼儿入园时带班教师将《接送卡》交给家长,离园时家长凭《接送卡》领走幼儿。大班家长如不接送幼儿,须签定书面协议,入园前、离园后的时间里,幼儿的安全由家长自行负责。

八、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对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活动室、寝室、库房严禁烟火,炊事人员注意液化汽、炉灶、水电的使用保管,避免火灾、水灾发生。

九、下班前,所有人员要检查、关闭好自己教室、办公室、操作间的门窗、电灯、水源。

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擅自离岗。保护园内设施、财产不损坏、不丢失、不被盗。

十一、伙房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危险物品要有专人管理,专人投放,如:老鼠药要与幼儿食品,幼儿活动易接触到的场所绝对隔离,严防投毒、幼儿中毒等事故发生。

十二、负责幼儿午休的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私活,随时注意幼儿睡眠,以防上铺幼儿坠地,保证幼儿溺便。

十三、以上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必须各负其责,尽职尽责,如发生任何事故,首先由其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7

母亲:您好!

今天写这封信是为了向您表示我心里的感激感谢之情。感谢您我学习成长过程上给了我很多的帮助。生活上您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有的时候简直是宠爱了,我要些什么就给我买什么。您对我的物质要求总是很宽容。

每天清晨,您总是第一个起床,在厨房里忙碌着,为我端来热腾腾的白米粥,然后递给我要穿的衣服。我刷好牙洗完脸,吃下这碗热腾腾的白米粥后心里别提有多暖和了。每天放学后您总是在门口迎我进家门帮我拿下重重的书包,亲切地问:“双诠,饿了吧?”我就什么烦恼也没了。晚上,台灯下,您帮我检查作业,预习课文,温习功课,让我在学习上无所畏惧,自由自在,所以司马老师也说我好像在享受学习一般。母亲总是提我的优点多一些,而我自己知道我有许多缺点,比如说,我学习不问固,学习缺乏主动性,反正我有许多的缺点。

考试考差了,您虽然很生气,但您总是能克制住自己,对我说:“双诠,这次没靠好,下次不要犯同样的错,现在努力还不晚。”亡羊补牢的道理您给我将得最多。母亲我回考好的,我会考好每一场试。

感谢您,我亲爱的母亲。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8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好!

爸爸妈妈,今天我有些话想要对您们说。

从我记事到现在,你们一直把我当一个小孩子。可是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做一些扫地、擦桌等家务,但是您们从来不让我做。

记得有一次,老师对我们说;“你们不要总是把自己当成小孩子,应该帮爸爸妈妈干点活,好好锻炼一下自己。”老师的话我深深地记在心里。

我兴冲冲地回到了家,见妈妈您正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忙着做饭,我就跑进去,笑眯眯地对您说:“妈妈,我想帮您做饭,行吗?”我本以为您会表扬我,谁知您却说:“做什么饭?你现在还是个小孩。去,做你的作业,别在这里添乱了。”“我至少可以帮您洗洗菜呀。”我说。“你以为做饭很好玩是不是?小孩子真不懂事。”您边说边把我推出厨房。

我生气地坐在客厅里。忽然,我看见放在墙角的拖把,又望望地面,灰尘纸屑还真不少。对,我就擦地吧!说干就干。于是,我挽起袖子,开始拖地。这时爸爸您回来了,我只顾低头认真地拖地,一心等您的表扬。但是我只听到您说:“快放下!你不会拖,只会越弄越脏!让爸爸来!”您一把抢过拖把拖起地来。我望着您躬着身影委屈地坐在沙发上,眼里含着眼泪,不知说什么才好。

爸爸妈妈,您们太不信任我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我是能做好的。爸爸妈妈,我已经长大了,您们不要总把我当成小孩子,我心里很难受,您们知道吗? 我会扫地了、会整理房间了、会拖地了……我已经懂事了,能自己做自己的事了。爸爸妈妈让你们停下自己的手,喝杯茶,让我来做吧!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让你们开开心心的,我一定会做个好儿子。

祝爸爸妈妈:

天天顺心,日日安心!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9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乱扔烟头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市近期发生多起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主题班队会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坐牢。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10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

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让我们一起来关注孩子的食品安全,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小摊点、小卖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些“垃圾食品”包装新颖、颜色鲜艳、口味奇特、价格低廉,对孩子具有很大诱惑,因而十分畅销,但是这些“垃圾食品”含有违法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容易影响孩子的身体和智力发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大隐患。国家相关部门已经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整治,为更好地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社会特别是各位家长朋友们应与幼儿园携起手来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孩子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让孩子健康饮食、健康成长。在日常生活中家长朋友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了解孩子饮食特点,介绍各类不安全食品对孩子健康的影响,引导孩子合理膳食,以正餐为主,少吃或不吃零食。

二、购买食品时要做到“一看二闻三触摸”。教育孩子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过期或“三无”食品。

三、不带孩子在路边无证经营的小店或流动摊点就餐。

四、在家中不吃变质的剩饭、剩菜,注意饮食卫生。

五、加强对孩子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注意饮食卫生安全,提高个人卫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

六、家中如有传染疾病的患者,教育孩子要与患者隔离用餐。

七、家长与幼儿园及时沟通食品安全信息,了解幼儿食品安全状况,科学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饮食行为。

希望家长认真阅读以上要求,监护孩子的饮食安全,给孩子多一些健康、快乐和平安。最后,衷心地祝愿您全家健康快乐,合家幸福!

xx幼儿园

20xx-9-6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11

亲爱的爸爸妈妈:

转眼间12年过去,我,由一个幼稚的小学生成为了初中生。12年风风雨雨走了过来,回首往事,那一朝朝一幕幕,仿佛还是昨天。是你们,把我从小带大,12个春秋是如何度过已不用再谈。但是,你们的爱我还要提……

我小时候身体弱,三天两头生病,虽然不是大病,但对于你们来说,则是最重要的事。记得那一次,我由于吃了过期食品,肚子难受。你们从各自工作单位赶来,虽然这病很好治,但是,你们却如热锅上的蚂蚁——忙的不可开交。我望着你们忙碌的身影,心里有无限的感动。我真想对你们说:“爸,妈。你们辛苦了,停下吧,歇歇吧。为了我能尽快好起来,你们可谓操碎了心”。我看见,为了我妈妈的皱纹又多了,爸爸的头发又掉了,我真希望能尽快好起来,可这病。哎!

虽然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但在这次事中已可见一斑。我亲爱的父母,你们为了我身体健康费了多少辛劳,可你们——生病也不去看,你们为了我,真是……

当我拿笔写这篇信时,那些往事象电影似的,在我眼前重演。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不体现了你们对我的爱。

记得那时我上4年级,我的成绩不好,你们并没有责怪我。而是对我说:“别灰心,你一定行的。你不是没能力而是不自信。”我起初不相信,因为,我成绩一直不好,如果是不自信早应该显露出来,可迟迟没有。这是为什麽呢?

爸爸对我说:“你不自信你却不知道,不可能显露出来。”

我听了,想了想:可能真是这样,我一直觉得自己不如别人。考一次不自信一次,就这样越来越不自信。对,很有可能。

我问爸爸:“我该怎样才行啊?”

爸爸想了想说:“你天天早上大喊三声:“我能行!”

我说:“就这样?”

“对呀。”爸爸自信的说。

就这样,以后的每天里我都这样喊。后来,我的成绩越来越好,终于,在毕业考试上得到了不错的成绩。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我父母,不是他们为了我能成功而呕心沥血想办法,我怎能成功?

亲爱的爸爸妈妈啊!你们为我作出了许多许多,我呢?一味得享受,而却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没有农民哪有丰富的粮食?没有园丁哪有美丽的鲜花?没有蓝天哪有自由的小鸟?没有你们的付出哪有今天的我!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你们为我作了多少?我要怎样报答。爸爸妈妈,我也只能用最没用的嘴来说出这一封信,而你们却从没叫过苦,喊过累。因为你们知道,用嘴是最没用的,只有努力付出才是最有价值的。

最后,我祝愿全天下父母永远年轻,永远快乐。你们,是最棒的!

无论我说什麽,千言万语绘成一句话:“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

祝:

身体健康

万事如意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12

亲爱的祖国:

您好!

每当我说中国话和写汉字时,我都会无比自豪,我庆幸自己生在了这伟大的国度里,快乐地茁壮成长。

您有美丽的风景,有悠久的历史,从古到今有多少伟人生在这里,有多少英雄豪杰长在这里。

您饱饮了岁月的沧桑,最终造就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您是英雄,在您的土地上也出现了一代代人民英雄。从夏朝到汉朝,从三国到南北朝,从唐朝到明朝……每一个朝代都是一篇篇辉煌的历史,出了一代代伟人。日本鬼子来了,您顽强不屈;大洪水来了,您挺直腰杆;5.12大地震来了,您仍然坚强……在这块土地上有多少故事值得我们去赞叹!

您不再是那落后的“东亚病夫”,而是伟大的“东亚强人”,您将来一定是世界上最强之国,您有无比宽广的发展道路,还有许多有才能者,怎不能赶上美国?现在有强大的金融风暴袭来,美国都支撑不住了,可您用那强劲的力量努力赶走风暴,撑起一片蓝天,让炎黄子孙都不必担心物价问题,让我们祖国的公司能有辉煌的发展前景。

以前您确实落后,但现在您用那快速的步伐,飞向世界水平的最前沿,让世界知道了中国之强,之高。您的进步速度是飞速,发展速度也是飞速,超越速度更是飞速。我们不会辜负您对我们的期望,将您变得更富强,更美好。

祝您变得更美丽,更富饶!

此致

敬礼!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13

尊敬的团组织:

我自愿申请加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争取成为先进青年的组织成员。

青年团是在革命的风暴中诞生的,是在艰苦的战斗的历程中成长的组织,它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突击队,是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大熔炉。它具有漫长的历史,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指导思想,是用共产主义教育青年的,是中国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大学校。我作为一名二十一世纪的青年,感到加入这个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在新的长征中,共青团紧紧团结和教育了广大进步青年,成为进步青年的组织核心,协助党加强对青年一代的培养教育,使广大青年加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从1922年,中国共青团在广州正式成立至今,共青团组织一直领导着广大青年靠拢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共青团的光荣传统,在团中央的领导下,在新的长征中书写更加灿烂的新篇章。

我今后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青年。

今天,我向组织上正式提出了申请,请组织上对我今后的工作进行考验。

此致

敬礼!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14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目前学校工作已近期末,学生寒假即将来临。为了使学生拥有一个充实而愉快的寒假,为使孩子度过一个快乐健康的假期,现将20xx年寒假放假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您协助孩子安排好假期的生活。

一、 明确20xx年秋学期放假及20xx年春学期开学的时间

1、20xx年秋学期散学典礼发手册的时间:20xx年x月xx日上午9时开始,10:30结束,请家长按时到学校接送小孩。

2、根据市、县教育局的安排,本学期寒假从20xx年x月xx日开始,共28天,社冲XX小学(本部)及村校的学生于20xx年x月xx日(一天)回校注册,x月xx日正式上课。

二、让孩子过一个健康有益的假期

1、请您鼓励并带孩子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适合青少年学生的文体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让孩子在关爱互助中共同成长。

2、请您结合春节、元宵节,鼓励孩子编制节日小报、参与传统庆祝活动,主动认识我国传统节日文化,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3、请您与孩子一起制定寒假作息时间,保证孩子的睡眠时间,做到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

4、请您协助孩子安排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有计划地完成作业,保持每天一小时的阅读习惯,多参加体育锻炼,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避免过度沉迷于电视、网络,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三、让孩子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

1、春节是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期,请教育孩子在寒假期间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在路上骑车追逐打闹,防止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2、请加强对孩子进行假期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让孩子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护知识。请教给孩子防火、防气、防电、防溺水等有关知识;提高防拐防骗意识,在发生意外情况时,懂得正确的处理应对方法;让孩子牢记火警(119)、匪警(110)、医院救护(120)等几个应急电话号码。

3、请教育您的孩子远离营业性娱乐场所,不阅读内容不健康的报刊杂志,教育孩子要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4、春节期间,严禁孩子私自乱燃放烟花爆竹,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暴饮暴食。

家长朋友,孩子的成长离不开您的呵护,寒假期间,请您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与孩子一起度过一个温馨难忘的寒假。

祝您新春愉快,合家幸福!

XX小学

20xx年x月xx日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15

尊敬的家长:

您好!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为防止学生暑期安全事故发生,希望家长做好以下安全教育: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

随着气温渐高,学生玩水、游泳现象更趋频繁,学生溺水事故频发。为了避免意外溺水事故的发生,希望各位家长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1.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溺水事故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让孩子也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2.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孩子在家期间,请您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让孩子做到“五不准泳”,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带领下游泳,不准到没有安全设施、没有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掌握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的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宜盲目下水救助,避免造成更多伤亡。

二、消防安全教育

另外,暑假期间天气炎热干燥,是火灾的高发期。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孩子一起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我们的防火能力。

(一)家庭防火的的基本要求:不要卧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教育孩子不要玩火;正确使用各种家用电器,选择安全可靠的的电源开关,出门前关闭电源;在家庭中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学会正确使用。

(二)遇有火险时,请用下列方法处置:发现火情后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讲明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最主要的是尽快离开现场,脱离危险,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水浸湿毯子或被褥披在身上并包好头部冲出房间,安全脱离火灾现场。

(三)火场逃生要诀: 第一诀:住户务必留心各疏散通道,以便尽快逃生。第二诀:火场充满烟雾,可用湿毛巾蒙住口鼻,匍匐撤离。第三诀: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的地方。第四诀:如果身上着火,应赶紧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

三、其它安全教育

1.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孩子外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注意食品安全,教育孩子不得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物;

3.注意个人人身安全,不要随便搭理陌生人,尽量不给陌生人带路;

4.其它安全教育等。

希望家长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不懈努力!

祝您全家幸福安康!

xx小学

X年7月4日

民事反诉答辩状 篇16

1、目的:规范办公室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以提高办公质量与效率。

2、职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办公室的日常监管与处理突发事件;

2、其他部门负责人:所属办公室日常的管理,督促下属职员共同遵照执行。

3、工作要求及行为规范

(一)、着装、举止:

1)办公室职员上班时间要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得体。男职员不留奇形怪发、留长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勿戴过多饰品。

2)着装要求合乎企业形象,穿着和修饰应正规,稳重大方;不着奇装异服,工作场所上班时间内严禁袒胸赤脚及短裤、短裙等。

3)鞋袜保持干净、卫生,严禁工作场所赤脚、穿拖鞋。

4)上班时间内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乐观进取。

5)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及情绪带进工作中,切忌闲聊事非、飞短流长,挑拨同事关系。

6)上班时间内保持良好坐姿、形态。

7)出入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出房间随手关门。

8)办公场所内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

9)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语气礼貌委婉。

10)对光临公司的客户要主动热情接待、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二)、工作纪律: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有事及时申请,填写请假单。

2)桌面与室内办公室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外表干净,保持个人办公台面整洁。

3)每天做好清洁维护,不随地吐痰,垃圾纸悄丢入纸篓内。

4)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5)办公室内不允许长期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6)工作时间内禁止在办公区域食有用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7)各独产办公室应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打闹。

8)上班时间内严禁聚众闲聊或影响妨碍他人工作。

9)工作时间内严禁打游戏、网络聊天、下载游戏、电影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0)工作中不得擅自翻阅他人的文件、资料、报告等材料。

11)办公桌上应整齐、清洁,各类文件存放应有序、整齐,并注意保密文件的保存。

12)办公室墙面除了张贴必要的文件外,保持墙面的清洁。

13)办公座椅不能随意摆放,离座后将座椅摆正。

14)未经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15)接听电话,言简意赅,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刻意闲聊,接打私人电话。

16)下班前,办公室人员须各自整理好工作台面,关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最后下班人员要关闭灯、空调、复印机、门窗等。

17)在使用公共场所(会议室、接待室)完毕后,使用人员应关闭空调、灯恢复原状,并做好清洁整理工作。

18)公共卫生由保洁员打扫,每个员工应自觉维护,禁止在办公区域内,走廊内吸烟,严禁堆积杂物,随意丢弃物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

19)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应妥善保管,如有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4、监督考核

1)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由公司行政部执行,若有员工违返此规定,公司将给予警告、降职降薪、辞退等处罚并予以50-100元经济告诫。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负有连带管理之责,受同等惩诫。

3)根据人事规定,各种处罚项目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均计入当月绩效考核项目。

4)本规定自x年三月一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