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诉答辩状(精选19篇)

离婚上诉答辩状(精选19篇)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

答辩人(被上诉人):李四,女,x年3月10日出生,汉族, 省 县 人,住xx市xx区四季青乡 区14号楼。

答辩人因与张(以下称“上诉人”)出资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海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已提出上诉。现答辩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是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公司20%的股份。 上诉人称答辩人没有实际出资,不是事实。x年7月9日,答辩人受让张在公司的20%股份,如此,公司完全由答辩人出资经营。答辩人受让张股份是用个人资产出资的,并在受让股权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答辩人受让张股权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均是委托丈夫xx办理的。股权受让后,答辩人也一直在公司工作,而且公司是答辩人夫妇共同投资经营的事实,不仅上诉人明知,而且也是众所周知,上诉人主张答辩人没有实际出资,显然是歪曲事实。对此,答辩人在一审诉讼中已提供了工商档案材料等充分证据证实答辩人是公司合法股东。 同时,上诉人在上诉状中陈述:“与被上诉人是夫妻关系,签字应该代表被上诉人,上诉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显然,上诉人认为是“有代理权”的人,而不是“股权转让人”,上诉人该等主张也印证了其明知答辩人是公司合法股东的事实。

二、上诉人不构成善意第三人。 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以“与上诉人签订转让协议是被上诉人的丈夫拿过来的”、“与被上诉人是夫妻关系,签字应该代表被上诉人,上诉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为由,主张其是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依法不能成立。 事实是,上诉人早在十年前就与答辩人一家相识,且常有往来。尤其是上诉人于x年到答辩人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工作后,一直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和答辩人家庭的情况十分了解。也就是说,上诉人明知答辩人是公司的股东,而且在知道答辩人住所、联系电话,经常会与答辩人见面的情况下,与答辩人丈夫签署转让答辩人股份的出资转让协议的行为,不合常理,更不构成善意第三人。理由为: 第一,上诉人明知答辩人在公司的出资是个人出资,即使是答辩人的丈夫也不当然享有处分权或者代理处分权; 第二,上诉人在能够与答辩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与实施转让答辩人在公司出资的行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第三,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其已实际支付了出资转让款,即上诉人并没有支付出资转让对价。 三、上诉人冒用答辩人签名取得的《出资转让协议》,当属无效。 本案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已确认出资转让协议书中“李四”的签字并非答辩人所签,同时主张出资转让协议书中冒用“李四”签字的行为人是答辩人的丈夫。但是,上诉人未提供证据对出资转让协议书中“李四”的签名是所为予以证实,而根据答辩人对丈夫xx字体的辨认,《出资转让协议》中“李四”的签名并不是书写。 据此,上诉人在答辩人既没有转让出资的意思表示,也未进行过转让出资的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采取冒用答辩人签名的方式伪造了《出资转让协议》,该出资转让协议依法应属无效。上诉人据无效《出资转让协议书》,且在未支付对价的情况下,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公司股东身份,显属恶意侵权,损害了答辩人的财产和人身权益。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均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维持。

此致

xx市第一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2

答辩人:曹某某,男,x年10月11日生,汉族,系某公司职员,住址xx市。

因上诉人 齐 女 诉曹某某离婚一案,针对上诉人齐女的上诉理由,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审认定事实清楚、正确。

1、上诉人不断强调“被上诉人不尽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婚外情,是本案的重要事实,也是被上诉人殴打上诉人导致感情破裂的根本原因。”并称提供了电话详情单和保证书为凭。

事实上,二人结婚后不久,上诉人就开始无端猜疑被上诉人与他人关系暧昧,有婚外情,常常在被上诉人加班回家后,指桑骂槐,吵吵闹闹,让被上诉人交代莫须有的情况,甚至利用被上诉人洗澡、上厕所之机,打开被上诉人的手机,查阅短信及通话记录,为自己的猜疑寻找证据。

至于上诉人提供的间接证据-电话详情单,显示不出任何通话内容,通话对方是男是女都难以证明,更不能证明通话对方是被上诉人的所谓外遇,只能证明被上诉人通话对方号码和通话时长,根本证明不了上诉人想要证明的事项。

此外,关于被上诉人的保证书,被上诉人多次强调的事实是:x年下半年,上诉人失业在家,整日无所事事,猜疑被上诉人更是变本加厉,经常无理取闹,在被上诉人工作不顺心而心烦喝点酒回家晚的情况下,上诉人骂骂咧咧、厮打逼问被上诉人与谁鬼混,被上诉人反手划拉一下,无意中刮到上诉人的左耳,造成上诉人受伤。被上诉人感到非常歉意,内疚,在上诉人全家人威逼和去公安局报案要挟之下,照着上诉人写好的保证书抄写了一遍。被上诉人出于误伤上诉人的歉意、想和好及胁迫之下抄写的保证书,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上诉人让被上诉人抄写早已准备好的保证书只能说明:被上诉人没有外遇和被上诉人的婚前个人按揭房产不是共同财产。

2、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于x年12月28日登记结婚,而被上诉人x年7月13日就以个人名义与鸿业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7月14日被上诉人交纳首付款137548元,并以购买的房屋抵押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共计32万元。原审法院认为“双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且该房屋在银行已经设定抵押,均未取得完全所有权。”按照我国有关不动产房屋买卖的法律规定和所有权保留原则,原审法院判决并没有否认已颁发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只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上诉人断章取义,只引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企图歪曲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

3、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离家出走也是事实。上诉人称被上诉人擅自更换房屋钥匙,我们注意到上诉人使用了“擅自”二字,非常可笑。房屋防盗锁出现故障,被上诉人让物业帮助更换自己家的房门钥匙,不用任何部门审批和备案。房屋钥匙出现故障更换后,被上诉人多次让上诉人拿新钥匙,上诉人都置之不理。物业公司出据的证明不能证明上诉人无法回家导致双方分居。

4、上诉人认为购房款的支付时间是婚后x年5月24日。法院查明和双方认定的事实是:x年7月13日被上诉人签订购房合同,7月14日支付首付款137548元,7月30日分别从银行贷款22万元和10万元。之后被上诉人每月还贷款。不知上诉人从哪一个证据得出购房款的支付时间是在婚后x年5月24日。

x年5月24日是被上诉人拿着x年7月13日的首付款发票、x年7月30日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支付凭证到开发商处换取房屋总额发票的时间,而且被上诉人从x年8月份开始已经开始月月还银行贷款了。

x年7月13日支付首付款时间、x年7月30日办理好银行贷款划入开发商帐户的时间,上诉人都认为不是购房款支付时间,被上诉人认为:

上诉人应当先弄清按揭购房各方的法律关系,即购房人、出卖人(如开发商)和贷款银行三方的关系。简单地说,购房者与开发商是房屋买卖关系,而购房人与银行则是房款借贷关系。当购房人与开放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帐户,同时也办理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双方都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双方已经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在此之后,购房人向偿还银行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人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之处;原审法院对房屋的处理也不违反《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

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三、上诉人企图通过制造和逼迫被上诉人承认有过错的方式达到离婚时多占被上诉人财产的目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上诉人通过诉讼与被上诉人离婚,是早有预谋的: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从x年12月28日登记结婚到x年12月21日感情破裂,不到两年时间,先是无端猜疑被上诉人有婚外情(无任何直接证据)、无理取闹,其次受到误伤后,变本加厉,以向公安局报案追究被上诉人刑事责任要挟逼迫被上诉人抄写上诉人事先准备好的、承认有外遇和婚前房屋是共同财产的保证书,最后向法院起诉离婚。

综上所述,恳请法院在依法维持原判。

此 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5月16日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3

答辩人(被上诉人):李,女,x年3月10日出生,汉族, 省 县 人,住xx市xx区四季青乡 区14号楼。

答辩人因与张(以下称“上诉人”)出资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海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已提出上诉。现答辩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是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公司20%的股份。 上诉人称答辩人没有实际出资,不是事实。x年7月9日,答辩人受让张在公司的20%股份,如此,公司完全由答辩人出资经营。答辩人受让张股份是用个人资产出资的,并在受让股权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答辩人受让张股权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均是委托丈夫xx办理的。股权受让后,答辩人也一直在公司工作,而且公司是答辩人夫妇共同投资经营的事实,不仅上诉人明知,而且也是众所周知,上诉人主张答辩人没有实际出资,显然是歪曲事实。对此,答辩人在一审诉讼中已提供了工商档案材料等充分证据证实答辩人是公司合法股东。 同时,上诉人在上诉状中陈述:“与被上诉人是夫妻关系,签字应该代表被上诉人,上诉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显然,上诉人认为是“有代理权”的人,而不是“股权转让人”,上诉人该等主张也印证了其明知答辩人是公司合法股东的事实。

二、上诉人不构成善意第三人。 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以“与上诉人签订转让协议是被上诉人的丈夫拿过来的”、“与被上诉人是夫妻关系,签字应该代表被上诉人,上诉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为由,主张其是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依法不能成立。 事实是,上诉人早在十年前就与答辩人一家相识,且常有往来。尤其是上诉人于x年到答辩人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工作后,一直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和答辩人家庭的情况十分了解。也就是说,上诉人明知答辩人是公司的股东,而且在知道答辩人住所、联系电话,经常会与答辩人见面的情况下,与答辩人丈夫签署转让答辩人股份的出资转让协议的行为,不合常理,更不构成善意第三人。理由为: 第一,上诉人明知答辩人在公司的出资是个人出资,即使是答辩人的丈夫也不当然享有处分权或者代理处分权; 第二,上诉人在能够与答辩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与实施转让答辩人在公司出资的行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第三,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其已实际支付了出资转让款,即上诉人并没有支付出资转让对价。 三、上诉人冒用答辩人签名取得的《出资转让协议》,当属无效。 本案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已确认出资转让协议书中“李”的签字并非答辩人所签,同时主张出资转让协议书中冒用“李”签字的行为人是答辩人的丈夫。但是,上诉人未提供证据对出资转让协议书中“李”的签名是所为予以证实,而根据答辩人对丈夫xx字体的辨认,《出资转让协议》中“李”的签名并不是书写。 据此,上诉人在答辩人既没有转让出资的意思表示,也未进行过转让出资的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采取冒用答辩人签名的方式伪造了《出资转让协议》,该出资转让协议依法应属无效。上诉人据无效《出资转让协议书》,且在未支付对价的情况下,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公司股东身份,显属恶意侵权,损害了答辩人的财产和人身权益。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均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维持。

此致

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4

答辩人(被上诉人):王某某,女,汉族,195×年××月××日生,云南省××县人,住云南省xx市官渡区××官南路怡园××小区×幢×单元×号。

答辩人因离婚纠纷一案,现就上诉人魏××不服xx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民初字第10××号民事判决提起的上诉,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原审判决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并无不当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虽然不算短,但是这是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存续的。男女双方自从建立婚姻关系后在较长的时间内,始终是伴随着争执和吵闹,二人始终没有能够做到互谅互让,没有做到家庭的和谐和睦。早在x年2月就曾提出过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由于多年来双方当事人均需上夜班,如果离婚独自一人无法单独照顾年幼的女儿,出于为孩子着想,才一直未办理离婚手续,使早已破裂的婚姻表面上一直得以延续而已。原审法院结合案件实际,还有于开庭后征求了现在已独立生活并在本案中居中立的女儿的口头及书面意见后,认定本案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并无不当。

二、原审中上诉人已表态愿意有条件离婚,其现认为双方还有和好可能无任何依据

一审中上诉人曾在庭审中提出多种意见,要么在何情形下才同意离婚;要么错误地认为晋宁县的房子为其个人财产,两处房产都归其所有才同意离婚等所谓解决双方纠纷的方案(对此可查询原庭审笔录)。这就说明在内心里,上诉人已完全认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现状。如今,上诉人上诉称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不知这可能出于何处,依据又是什么。本案的事实是,两人在x年协议离婚但未办理离婚登记后,上诉人并未进行自我检讨,认识其自身错误,并未包容和宽待女方,反而至今还一味把争吵和感情破裂的原因归咎于被上诉人,认为是被上诉人的无理取闹。持别要说明的是本案中双方目前已分居近一年,在两级法院审理过程中及一审判决离婚后至今的时间内,双方并无任何沟通或者交流,和好之说如何谈起。被上诉人过去已忍受了多年痛苦的婚姻,身心俱疲,目前身体状况也不好,心灰意冷,无法再维持这名存实亡的婚姻,上诉人居然还声称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这简直就是对自己的一种伤害。被上诉人坚决要求离婚!

三、上诉人称一审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公的主张不能成立

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所称的房屋出租的租金,无任何证据证实,所谓租金目前并无结余。对此,一是自女儿读初中后,上诉人的工资负责家庭的日常伙食费,被上诉人的工资及后来的房租,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用品购买及女儿的教育支出。女儿毕业后就业费用也由被上诉人支付;二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晋宁县的房屋,而装修则是由被上诉人一人负责并出资,购房款与装修款花光了包括所收取的房租在内的所有的积蓄;三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被上诉人身体一直不好,需要不时治疗。同时,还需照顾92岁高龄的老母亲,被上诉人所有收入不足以弥补各项开支,而多次找上诉人协商,上诉人均不愿拿出钱来,以至被上诉人在退休后至今还一直在打工,辛勤操劳,补贴家用。由此可知,被上诉人现在手中哪儿来积蓄,如果说到积蓄,上诉人在一审答辩状第三页中倒是陈述其保管有“2万3千元存款单”,倘若如此,那倒是夫妻共同存款,应当在本案中进行分割。

至于本案中双方的共同财产即对两套房屋的分割。分割时应基于两人已经年老,主要考虑养老、居住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xx市官渡区的这套房屋作为被上诉人单位的福利房,被上诉人的同事、朋友大都在该小区生活,判给被上诉人便于被上诉人日后的生活。并且,被上诉人92岁高龄的母亲,住在,需要被上诉人不时进行照顾,被上诉人目前的工作单位也在,在居住方便被上诉人的工作、生活及对老人的赡养。而上诉人目前已经融入到晋宁县房子所在社区的生活中,由其在晋宁居住生活有助于其享受晚年生活。故,原审法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之规定,做出一人拥有一处房产的判决并无不当。

因此,上诉人在上诉状中称一审判决分割财产不公等主张不能成立。我方在此要重点说明的一点是,原审判决还没有遵照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妇女一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说财产分割不公也应是被上诉人认为分割不公才对。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属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审判程序合法,裁判基本公允,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并无不当;相反,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成立,恳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并由上诉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 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被上诉人):王某某

x年八月二十七日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5

答辩人(被上诉人):李,女,x年3月10日出生,汉族, 省 县 人,住xx市xx区四季青乡 区14号楼。

答辩人因与张(以下称“上诉人”)出资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海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已提出上诉。现答辩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是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公司20%的股份。 上诉人称答辩人没有实际出资,不是事实。x年7月9日,答辩人受让张在公司的20%股份,如此,公司完全由答辩人出资经营。答辩人受让张股份是用个人资产出资的,并在受让股权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答辩人受让张股权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均是委托丈夫xx办理的。股权受让后,答辩人也一直在公司工作,而且公司是答辩人夫妇共同投资经营的事实,不仅上诉人明知,而且也是众所周知,上诉人主张答辩人没有实际出资,显然是歪曲事实。对此,答辩人在一审诉讼中已提供了工商档案材料等充分证据证实答辩人是公司合法股东。 同时,上诉人在上诉状中陈述:“与被上诉人是夫妻关系,签字应该代表被上诉人,上诉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显然,上诉人认为是“有代理权”的人,而不是“股权转让人”,上诉人该等主张也印证了其明知答辩人是公司合法股东的事实。

二、上诉人不构成善意第三人。 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以“与上诉人签订转让协议是被上诉人的丈夫拿过来的”、“与被上诉人是夫妻关系,签字应该代表被上诉人,上诉人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权”为由,主张其是善意第三人,合法权益应当予以保护,依法不能成立。 事实是,上诉人早在十年前就与答辩人一家相识,且常有往来。尤其是上诉人于x年到答辩人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工作后,一直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对公司和答辩人家庭的情况十分了解。也就是说,上诉人明知答辩人是公司的股东,而且在知道答辩人住所、联系电话,经常会与答辩人见面的情况下,与答辩人丈夫签署转让答辩人股份的出资转让协议的行为,不合常理,更不构成善意第三人。理由为: 第一,上诉人明知答辩人在公司的出资是个人出资,即使是答辩人的丈夫也不当然享有处分权或者代理处分权; 第二,上诉人在能够与答辩人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与实施转让答辩人在公司出资的行为,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第三,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实其已实际支付了出资转让款,即上诉人并没有支付出资转让对价。 三、上诉人冒用答辩人签名取得的《出资转让协议》,当属无效。 本案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已确认出资转让协议书中“李”的签字并非答辩人所签,同时主张出资转让协议书中冒用“李”签字的行为人是答辩人的丈夫。但是,上诉人未提供证据对出资转让协议书中“李”的签名是所为予以证实,而根据答辩人对丈夫xx字体的辨认,《出资转让协议》中“李”的签名并不是书写。 据此,上诉人在答辩人既没有转让出资的意思表示,也未进行过转让出资的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采取冒用答辩人签名的方式伪造了《出资转让协议》,该出资转让协议依法应属无效。上诉人据无效《出资转让协议书》,且在未支付对价的情况下,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公司股东身份,显属恶意侵权,损害了答辩人的财产和人身权益。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均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维持。

此致

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

相关知识

一、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离婚一审的程序是什么?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定期开庭。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离婚案件如何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6

原告,男,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振兴,河南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

被告常国喜,男,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住址:。

代表人潘建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永辉,河南同立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原告与被告常国喜、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于20xx年1月15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xx年2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振兴,被告常国喜,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委托代理人李永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X年5月29日8时,被告常国喜驾驶豫q82625号中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确山同立水泥厂路口右转弯时将同向驾驶豫qmv86号两轮摩托车的原告撞倒,导致原告受伤严重,被送到解放军第一五九医院住院治疗。经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常国喜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驻马店申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常国喜驾驶的豫q82625号中型自卸货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63063.95元,损失费由被告承担。庭审中原告将诉讼请求变更为284063.95元。

被告常国喜辩称:对事故的发生和责任认定均认可,同意依法赔偿。被告常国喜已经为原告垫付医疗费21000元,在保险公司赔偿后应由原告退还。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辩称:1、如果经法院查明,驾驶员具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行车证,保单真实有效、车辆年检合格,且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我公司愿意在交强险和商业险各分项范围内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2、原告诉请过高,对于不合理的诉求在质证时予以提出。3、我公司不承担鉴定费和诉讼费等间接费用。商业险属于商业性质,应当在法院查明事实后,我公司才应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本院审理查明:X年5月29日8时10分,被告常国喜驾驶豫q82625号中型自卸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确平路确山同立水泥厂路口右转弯时碰撞同向驾驶豫qmv86号两轮摩托车正常行使的原告,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常国喜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原告受伤后首先就近在确山县中医院就诊,支付820.7元(670+65+85.7),当日原告被送到解放军第一五九中心医院住院治疗71天,花费医疗费41039.1元(790+40249.1),出院诊断:1、右手损毁伤:(1、右手多发掌指骨骨折;2、右手血管神经肌腱损伤;3、右手皮肤撕脱伤;4、右食指缺失)2、面部外伤;3、面骨粉碎性骨折。出院医嘱:1、加强营养;2、加强功能锻炼;3、定期复查;4、出现功能障碍、感染、不适随诊。出院后原告又遵照医嘱进行康复训练和检查,花费270元。X年11月1日原告再次到解放军第一五九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本次治疗是为了取出内固定物,原告共住院9天,支付医疗费6399.03元。出院后原告在该院换药一次支付43元,遵医进行功能训练支付康复费1110元。经驻马店申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X年12月18日作出)原告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原告支付鉴定费600元、检查费320元。治疗期间被告常国喜支付医疗费21000元。庭审中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口头申请重新鉴定,但在本院指定的期间内未提交书面鉴定申请。

被告常国喜是豫q82625号中型自卸货车的实际车主,常国喜作为投保人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分别投保交强险和限额为300000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保险期限自20xx年7月27日至X年7月26日,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原告和牛波是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潘秋志,潘秋志X年XX月XX日出生。潘小水和王枝是父母亲,潘小水1952年出生,身份证号4128211××××××××031,系确山县第二高级中学退休教师,患有脑血栓。王枝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4128211××××××××045,务农。上述人员均为非农业户口。事故发生前在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工作,与该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196元,事故发生后原告请病假,公司停发工资。原告妻子牛波是确山县尚城亿达双语幼儿园员工,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原告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牛波请假护理,请假期间停发工资。

河南省20xx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

上述事实有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告提供的病历、出院证、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鉴定费票据、鉴定意见书、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的证明、劳动合同、工资表、确山县尚城亿达双语幼儿园证明、工资表、户口本、村委证明,被告提供的保险单、收据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相互印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次交通事故经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常国喜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事故认定程序合法,内容客观,适用法律正确,原、被告均无异议,应当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证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符合法律规定,其合理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本院确认原告的损失范围和数额如下:

1、医疗费49681.83元;

2、误工损失根据原告伤情应当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共计203天,原告请求按照202天计算,本院予以准许,损失计算为3196元÷30天×202天=21520元;

3、护理费,2500元÷30天×80天=6666.67元,原告请求6640元,本院予以支持;

4、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80天=1600元;

5、营养费:10元×80天=800元;

6、残疾赔偿金22398.03元×20年×20%=89592.12元;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其中王枝(母亲)14821.98元×19年×20%=56323.52元,潘秋志(儿子)14821.98元×6年×20%÷2人=8893.12元,合计154808.76元。原告请求其父的生活费,由于其父有固定收入,不符合法律规定支持生活费的条件,本院不予支持。

7、原告请求交通费1240元,根据原告的伤情和住院天数以及原告住处距离就医地点的距离,本院予以支持。

8、精神抚慰金,酌定为10000元,在交强险内优先支付;

9、鉴定费920元;

10、停车费300元;

11、摩托车修理费凭票据支持500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100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残疾赔偿金110000元、摩托车修理费500元,合计120500元。超出交强险部分医疗费39681.83元、误工损失21520元、护理费66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600元、营养费800元、残疾赔偿金44808.76元、交通费1240元,合计116290.59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鉴定费920元和停车费300元,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应由常国喜本人赔偿,由于常国喜已经为原告垫付医疗费21000元,原告在得到保险公司的上述赔偿款后应当退还被告常国喜1978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36790.59元;

二、原告在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后立即退还被告常国喜垫付的医疗费1978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23元,由被告常国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蒋俊军20xx年三月五日书记员:聂伟伟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7

亲爱的爷爷:

您好!

我是您的孙子林林。您现在过的好吗?记得我小的时候,爸爸妈妈都要上班,是您来看我的。那时,我想要什么,您就给我买什么,可您自己却不舍得多花一分钱。

有一次,我看到您的鞋子破了,就说:“爷爷,您的鞋子破了!”您说:“没事儿,再买一双就行了。”可是晚上,我看见您在灯下一针一线地补鞋子。当时我还不懂是为什么,可现在我懂了。

现在,您的腿脚不好了,来不了了,可我忘不了您,更忘不了您对我的爱。有时间我会回去看您的,您一定要保重身体。

敬祝

身体健康!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8

尊敬的家长

你们好!

经过一个学期紧张、繁忙的学习,孩子希望能够在假期内好好休息,放松身心。为此,我们真诚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尽量减轻孩子的学习负担,除督促孩子按时完成假期作业外,要尊重孩子对假期自由支配的权利和补习的选择权利,不让孩子过多地参加课外补习,保证孩子有充足的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

二、引导孩子科学分配时间,抽出时间读儿本名著和好书,陶冶高尚情操,不断拓展视野。参加各种有益孩子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参社会的公益活动,接受人生课堂的洗礼,经历社会实践的磨练。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体验人生,锻炼意志,增长才干。

三、在百忙中挤出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与孩子一起看电影,一起弹琴下棋,一起远足踏青,甚至一起外出旅游。通过亲情接触,相互交心,增进了解,建立良好的亲情关系,共同弘扬家庭美德,尊老爱幼,和谐相处,共享天伦之乐。

四、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时常提醒孩子不要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水塘玩水、游泳。不要乘坐不安全的车辆船只。不要在外与陌生人接触、搭话。要利用一定的时间,对孩子进行防暑、防火、防触电教育,以及危险性劳动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自我救助技能,不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脸品。同时还要提醒孩子遵守社会公德、交通法规、讲文明礼貌。

五、X年暑假从7月7日起至8月31日止,共56天,8月31日返校报到注册,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间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全、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使孩子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我们期望着家长们的热情参与,并对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x村委小学

X年7月6日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9

答辩人: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xx县东新乡小洲村委会胡家村

法定代表人:黄, 联系电话:1x8

委托代理人:万,xx市为民法律服务所 法律工作者。

因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东光厂)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252条之规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东光厂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泉林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东光厂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东光厂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东光厂与席泉林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他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东光厂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东光厂与席泉林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东光厂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首先,东光厂只不过是东光县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宣传是河北省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品标准都没有。

其次,像东光厂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纸板水性印刷轮转模切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薄刀分纸机、网纹线等产品,根本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产品既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使用说明书,产品也没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更没有。

最后,答辩人声明,保留向东光厂追偿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对答辩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权利。

综上所述,答辩人使用的虽然是东光厂的产品,但是与席泉林签订的《买卖协议》,与东光厂无关,答辩人付款也是付给席泉林的,况且款项已基本付清。席泉林所写的欠条应由其个人承担,东光厂应承担其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的责任。恳请法院查明事实,驳回东光厂对答辩人的诉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二0xx年七月二十七日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0

亲爱的朋友:

你好!

因为我们现在要开展“手拉手”活动,所以我给你写了一封信,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好朋友。

我们虽然没有见过面,但我很想和你做朋友。我叫常舒翔,今年12岁,上五年级了,在西安上学。虽然我在西安有许多朋友,但我十分希望和远方的朋友做笔友。

我的家乡——西安,是个年轻而有古老的城市。这里有悠久的历史,有丰富的土特产,有名扬中外的历史古迹,还有有让人惊叹的山山水水,但她充满生机和活力,在西安人眼中,这里永远是最美的。西安有许多值得一去的地方,比如大雁塔,华清池,秦始皇兵马俑,亚洲最大的喷泉——大雁塔喷泉。这里还是古代诗人张赛、杜甫、白居易的故乡。西安的环境很好,虽然四周都有高楼大厦,车很多,但大路两边都是绿树成荫。

你的家乡是什么样的?一定也很美丽吧。或许是繁华的美,或许是古朴的美,或许是纯净的美。我想你一定和我一样很爱自己的家乡。

我真诚地希望你能成为我的朋友。请给我回信呀!谢谢!

祝: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1

亲爱的远方小朋友:

你好!

现在我刚做完今天老师布置的作业,坐在窗前,望着那皎洁的明月,情不自禁地想起你在那边过的还好吗?

我现在的学习成绩还不错,每次测验都考90多分,哦!对了,上学期我的数学期中考试还考了97分,全班第二名。你高兴吗?不过我知道你听了一定会说:“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是的,这次成绩已属于过去,今后才属于自己,一切得从零重新开始。我应该有一个新的开端。

葛婷,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参加了《江南时报》小记者的栏目,我写的作文还在上发表过呢!

国庆长假后一两个星期,我们就要进行月考了。我还真有一些紧张,就怕粗心这个坏家伙总围着我转。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就是有粗心毛病。上次你为帮我改掉坏毛病,还特意教了我一些办法,这些办法我试了一下,还真有一些管用。不过也只是有一些管用!还没有完全把粗心赶跑。我想这个问题一定出在我自觉上面吧。不过,我还是有信心,再加上老师和家长的鼓励,我更是信心十足,我相信我一定会考好的!爸爸还说如果考好的话,放假就我一个人去你那玩,听爸爸这这么一说,我的信心更增加了好几倍。

哦!忘了告诉你,我家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正要装修。我真的好高兴啊!我终于拥有自己的小房间了。而且今年春节就能搬过去了。你听了一定也很高兴吧!好了,天色也不晚。就写到这里吧,一定记得回信哦!

祝你:

学习进步!

想和你交朋友的“手拉手”小组

20xx年5月10日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2

答辩人:,女,汉族,x7年8月22日生,X人。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男,汉族,x3年12月27日生,原X人。

因被答辩人诉X市人民政府撤销原X市郊区人民政府颁发给答辩人第-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一案,法院已追加答辩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011号宅基地及其以上房产系答辩人合法财产,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原系X村村民,参加工作后于x0年从X村迁往呼和浩特,将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作为呼和浩特市居民至今。x5年被答辩人之子从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返回X村,并于当年与答辩人结婚,当时所争议的宅基地上有土坯房西房四间,但因年久失修,破损不堪几乎已无法居住,为安身立命,只有重建。被答辩人曾对其子明确表示:“有钱你们早点盖,没钱就晚盖几年,经济上你们慢慢想办法吧,反正我们也不准备回去了,以后这个家就是你的,你怎么盖我们也没意见。”答辩人与其丈夫自x6年至x2年,历经数年艰辛,努力备料,经老人同意,拆掉了破旧的西屋,在x3年春夏之际盖上了六间北屋,以后几年又紧衣缩食盖了一间东屋和大门。x年原X市郊区人民政府对土地重新丈量并登记造册,由于被答辩人及其子已非X村村民,也非农业户口,且被答辩人在呼和浩特拥有住房,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被答辩人及其子均不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而由于答辩人一直系X村村民,亦是农业户口,原X市效区人民政府于x年11月30日向答辩人发放了-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将该宗宅基地确权在答辩人名下。

根据x7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农村居民需要宅基地,由本人申请,经村民讨论,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农村五保户、外迁户等腾出的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收回。”及第四十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无房居住,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之规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及其子在x年土地重新丈量登记时已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X村民委员会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将该宗宅基地收回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答辩人,以及原X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人发放-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由于该宗宅基地上的房屋系答辩人夫妇出资重建,因此答辩人对该宅基地及房产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

二、被答辩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

1、x0年答辩人的儿子结婚,被答辩人专程从呼和浩特赶回参加婚礼,在此期间答辩人之夫与被答辩人经常谈论在村里买楼一事。向被答辩人说明,正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证已经确权在答辩人名下,所以答辩人才有资格用该宅基地使用权证购买了现在居住的90号楼住宅,之后宅基地使用权证便收归集体。后被答辩人于x2年春节回来之际,答辩人之夫又曾向其提及此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及第四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之规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对x年原郊区人民政府将-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确权在答辩人名下这一事实至少在x0年就已明知,而被答辩人于x8年才提起行政诉讼,显然不符合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已超过起诉期限。

2、退一步讲,被答辩人即便于x8年才知道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已确权在答辩人名下,被答辩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亦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溯及力不能及于行政诉讼法实施以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的请示的答复,答复如下:“行政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后即1990年10月1日以后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的计算应当适用本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最高法院在承认四十二条溯及力的同时,对溯及时间也做了严格的限定,即只有在1990年10月1日以后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才是可诉对象。而原X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人发放-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在x年,是在1990年10月1日《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前。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施行前法律未规定由法院受理的案件应如何处理的批复,批复如下:“行政侵权行为,案发在行政诉讼施行之前,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因此,人民法院不能受理。”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不符合起诉的条件,即便被答辩人认为其合法权利受到侵犯,也只能通过当时的法律法规主张权利,而不应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

三、 被答辩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被答辩人参加工作后于x0年从X村迁往呼和浩特,将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作为呼和浩特市居民至今。因此,被答辩人早已不再是X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且其在呼和浩特市拥有住房。被答辩人请求撤销-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将该宗宅基地确权在他的名下,违背法律规定。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对所争议的房产及土地均无任何权利,与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之规定,被答辩人的起诉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答辩人作为本村村民,自筹资金重新建房,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取了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其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而被答辩人在没有村集体成员身份及已经拥有住房的情况下,鉴于目前房价的迅猛攀升,受利益的驱使,不顾及父子感情和法律的权威,肆意编造谎言,已严重侵害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且被答辩人根本不具备诉争土地及房产的诉讼主体资格,原X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

此致

桥西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七月二十八日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3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您好,得知我公司优秀实习生某某想要进贵公司发展,我感到非常高兴和无比欣慰。在我看来,这样一个上进的有志青年应该拥有更辉煌的未来。因此,我很荣幸向贵公司强烈推荐这位优秀青年。

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来我公司实习。她是这批实习生中的佼佼者。我将从人品德行、工作热情、沟通能力与团队精神四方面对她作出客观真实适当的评价,以期您能对她有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

首先,她是一名忠诚,可信任,谦虚随和,认真踏实的好员工。某某在暑期实习过程中,几乎每天都是早上第一个到公司,晚上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人。她勤奋,实干,一心为公,在做好分内工作的同时又能主动热情帮助其他同事。她有头脑,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遇到事情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给很多老员工留下比较好的深刻印象,公认她是一匹有发展潜力的“千里马”。

其次,她乐观积极,富有朝气和工作热情,干劲十足。在实习的第一天,她在实习生民主选举中获胜,成为这批实习生中的主要负责人之一。之后的每一天,她都能用自己的朝气和激情影响周围的同事,做起事来总是能够信心十足,从容冷静。在团队气氛压抑时能很好地化解僵局,调节气氛。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她带动了一群人对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兴趣与热情!

再次,她是一位乐于沟通且善于沟通的年轻人。某某善于自我反思,总结经验,尽管曾经在工作中因为沟通不足导致工作失误的发生,但她能够直面自己的不足,而主动改善沟通方式,加强与上级领导,同事以及客户等各方面的沟通,这种改变产生了巨大的粘合力,把销售与推广紧密结合起来,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同时,由于她多方面的沟通协调,团队的业绩不断飙升,完成了目标销量的120%,出色地超额完成了工作任务!

最后,她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并且勇于承担责任。某某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很强,能够和同事们做到共进退。在这次暑期实习中,她勇于开拓创新,成功地策划组织了三次促销活动,增强了公司的和谐气氛,提升了团队业绩,得到老员工的一致好评!虽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如此优秀的实习生即将进入新的企业是我公司的损失,但是考虑到她的前途,我依然毫不犹豫支持她赴贵公司发展。真诚期望贵公司能同样支持她,信任她,给她一个提升自己,实现梦想的机会。谢谢。

此致

敬礼!

推荐人: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4

敬爱的团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是党的可靠的、得力的后备军,是培养青年学习共产主义,使我们具有“四有”“五爱”品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对团员还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正是因此,我要求入团的愿望便更加迫切了。

我想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不是为了炫耀自己,而是为了能接受团组织的教育,接受团组织的考验,和给自己一个锻炼的机会。使自己变得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如果我被批准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我将遵守团章,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做个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

如果我一时未被批准,我决不灰心,决不泄气,会接受考验,继续争取。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5

亲爱的爸爸:

您好!

当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您对我的爱就像阳光一样,永远地普照着我,很温暖,很幸福。从小,您就用宽厚的肩膀将我高高托起,为我遮风挡雨。从小到大,望女成凤就成了您对我的永远期待。俗话说:“父爱似山,母爱似水。”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您对我的付出太多太多了,我要用这一生来回报,感恩这永远也结不了的恩情。

您常说,我们每个人都要心存感激,同时也要学会去爱,学会珍惜幼时懵懂的我,不知道如何去爱,不理解珍惜。现在,我懂了,我知道我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去爱你们。有时曾想过,若是失去了您和母亲,那我的生活岂不永远也不完整,就算拥有了全世界,我也不会再感受到真正的爱了。

听您说过,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爷爷奶奶就不在了,是您托起了这个家,您和母亲都要上班,缺少了爷爷奶奶,这似乎对您的负担更重,您没上班的那个礼拜,每天就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我就是您捧在手中的一颗明珠,幸福得耀眼。您是我的摇篮,给予我舒适的家。

伴随着我逐渐长大,在成长中,您就是我最好的老师,带给我无限的知识和人生哲理,我 便有了与其它独生子女与众不同的传统优点,这也成了您的骄傲。在您与朋友聚会时,总会谈到我,我身上的优点在您口中永远也说不完。每当说到我,您的脸上就会洋溢着自豪的微笑。

爸爸,您从小就寄予我厚望,对我也有着许多特殊严厉的教育方式。从小我就喜欢和您交流心得,似乎和您交流总能学会许多人生道理。

您有时爱发脾气,我知道,您真的太累了,精神上的劳累带给您许多痛苦。有时,您对我唠叨,我却冲您发脾气,虽然事后,我知道,我错了,但是,我却不敢站到您面前,注视着您向您说声对不起。是因为我那点可怜的自尊吗?也许是吧!但着次,我要把我的所有过错,在此对您说声对不起,您会接受我的道歉,原谅我吧?!

因为您的工作性质不同,所以我和您在一起的时间不多,尽管如此,但是我和您都彼此了解,当您回家时,我总喜欢围在您身边,望着您傻笑,向您撒娇,您总笑着说我,十五岁的少女咯,还这么幼稚!也许,我的一举一动不论在什么时候,在您的眼里永远都是小孩的幼稚行为吧!

每次考试,您会用不同的奖励方式来激励我,但考试结束后,无论考试的成绩如何,您总要在我面前絮叨许久。我知道,这是您激励我更上一层楼的一种方式吧!

爸爸,现在许多父母与子女都会有一层无形的隔膜,两代人之间都有那所谓的代沟。但是,我和您没有,我们也许是世界上最好的父女了。能拥有您这么一位优秀的父亲,我倍感骄傲和幸福。我在您身上感受到了博大、深厚的父爱。我终于懂得了,爱,是不需要理由的,是生活中点滴积累下来的厚重,即使看似背道而驰,却无法掩盖它本质的美好。您就是一杯果汁,需要屏息静神,细细品味它的香醇。您就像浩瀚的大海,需要去遨游海洋,去探索未知的秘密。是您让我懂得了爱;让我懂得了“天下父母之心尤为贵”;是您让我领略到了阳光的抚媚。爸爸,谢谢您!您爱了我十五年,以后的日子里,让我来爱您吧!

此致

敬礼

爱您的女儿:喃喃

06-01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6

Dear Miss Zhu,

亲爱的周老师,

How time flies! It has been a few years since I left high school, but I still remember you in my heart, because you’re the best teacher in my mind. It’s not only because you taught me knowledge, but also you taught me how to study. I have really benefitted a lot from you. So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my great thanks to you, and share my life in college with you.

时间飞逝!我高中毕业已经几年了,但我仍然把你记在我的心里,因为你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老师。这不仅是因为你教与我知识,而且你还教我如何学习。从你身上我真的获益匪浅。所以我想向你表达我的感谢,并与你分享我的大学生活。

Now I’m studying in Hunan First Normal College, which is Chairman Mao’s former school. I major in English, because I find it so fun and interesting. As far as I’m concerned, our English Department is the best department in our college. The teachers in our department are knowledgeable, experienced, and warm-hearted. And my classmates are nice, friendly and helpful. Thus, I have a good atmosphere to study. When I have difficulties in study, I always ask my teachers for help or discuss with my classmates. Through their help, I have made great progress in my English study.

我现在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学习,这是毛主席之前呆过的学校。我的专业是英语,因为我觉得它很有趣。我觉得我们英语系是我校最好的学部。我们系的老师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热心肠。我的同学们也很和蔼,友好,乐于助人。因此,我拥有一个很好的学习氛围。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总是向我的老师寻求帮助或与同学讨论。在他们的帮助下,我在英语学习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College life is much different from high school life. In college, we should acquire knowledge as well as improve our integrated abilities. There are a lot of English classes for us to learn, such as Basic English, Oral English, Listening, Reading, Writing, Translation, Grammar, English Literature, and so on. I enjoy these classes very much. Except English, we have many other subjects to learn. Life seems so busy here but it’s so fruitful for me.

大学生活与高中生活有很大的不同。在大学,我们要获取知识也要提高我们的综合能力。我们要上很多的英语课,比如,基础英语,英语口语,听力阅读,写作,翻译,语法,英语文学等。我非常喜欢这些课。除英语外,我们还要学习很多其他科目。在这里生活是如此的忙碌,但这对我来说是如此丰硕的收获。

After class, I usually go to the English Corner. There I can practice my oral English by talking with foreigners or chatting with my schoolmates. Now, I’m able to communicate with foreigners well. Sometimes I also take part in some social activities. For instance, last weekend I attended an interesting play. As it was my first performance, I felt a little nervous at the beginning. But when I appeared on the stage, I made every audience laugh happily. I was so proud of myself at that moment, because this was my first achievement.

下课后,我经常去英语角。在那里我可以通过与外国人或我的同学聊天来练习我的英语口语。现在我可以很好的和外国人交流了。有时候我也可以参加一些社交活动。例如,上周我参加了一个有趣的表演。因为是我第一次表演,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我觉得有点紧张。但当我出现在舞台上时,我让每一个观众都开心的笑了。在那一刻,我为我自己感到骄傲,因为这是我的第一个收获。

What about your present life? I hope to hear from you soon.

你目前生活怎么样呢?希望很快能收到你的回信。

At last, I hope everything goes well with you. Please give my best regards to your family.

最后,我希望你一切顺利。请代我向你的家人问好。

Sincerely yours,

Jason

詹森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7

亲爱的奶奶:

您好!

您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好奶奶!您虽然大字不识一箩筐 ,但您却非常关心我的学习。

有一次,我迷上了看电视,学习成绩一个劲地往下滑。您伤心极了,从书店里买来一大堆书,让我看,让我学习。开始,我还是执迷不悟,不听您的话。您见我这样,并没有发火,仍慈祥地抚摸着我的头,笑眯眯地说:“梦梦,奶奶小时侯没上今几学,大字也识不了几个。现在社会发展得快,奶奶跟不上,成了‘文盲’,你可不能这样啊!你在学习的同时,也可以看一些有益的电视啊!”您的这番话仿佛是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我心中那扇大门。在您的鼓励下,我认真学习,成绩有名列前茅了。

还有一次,老师让我们买《课前课后》这本书。您跑遍了浒山各个大小书店,可还是没买到。您又仔细地向别人打听,听说俺东书店里有。您不顾辛苦,乘车到俺东,为我买书。当您把书交给我时,说:“梦梦,你要什么书,尽管开口,奶奶都会帮你买!”我捧着新书,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奶奶,您为了我的学习,操了不少心,头发都白了。在此,我衷心地祝愿您。

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8

亲爱的妈妈:

您好!

感谢您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上,感谢您几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您不知为我花费多少心血。您在学习上、生活上对我无微不至地关怀和照顾,您为我创造了愉快的学习环境。今天,女儿特剐给您--我朝夕相处的妈妈写一封信,以表我对您的感激之情。

在学习上,一般家长们鄱只注重孩子的知识,而您则给我了一把学习的钥匙。您教我学习应做四到--心到、眼到、口到、手到。心到就是心思专一,不能三心二意;眼到就是要把问题看清楚;口到就是该读的要认真读,该发言的要大胆说,不要害羞;手到就是要经常敌笔记,因为“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您的这些方法使我受益匪浅,终生受用。

妈妈,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的任何成绩,都有您的心血,是您教会了我怎样学习怎样做人。您放心,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自己,使自己成为有用的人。

祝: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您的女儿 冰冰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上诉答辩状 篇19

Dear ,

Writing to you before the New Year 's Day really makes me have you been?

I always remember the time when we were together.I always felt at ease when I was with you.

I am looking forward to seeing you again real soon.

I really expect a lot from the coming new cially I wish the dream that I had mentioned to you would come true.

Happy New Year!

Give my best regards to your family too!

Sincerely

亲爱的×××:

很高兴在新年到来之际给你写信。你好吗?

我一直还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时光。跟你在一起,我总是觉得很愉快。

期待着很快能再见到你。

对于新的一年,我满含着希望。尤其希望我跟你提过的那个梦想会成真。

新年快乐!

也向我转达对你家人的问候!

诚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