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精选17篇)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1

答辩人:佘,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

答辩请求:

一、同意解除与原告王婚姻关系。

二、请求判令婚生子佘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600元抚养费。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600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1500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四、共有房产为答辩人与原告王婚前购置,因答辩人的出资比例占主要部分,请求判令答辩人应占70%产权。

五、请求判令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归答辩人所有。

因原告王诉答辩人离婚一案,案号为(x0)X民一初字第号,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原告王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与原告王婚姻关系。

(一)、答辩人与王虽自愿结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间又未能做到互谅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产生矛盾,现原告坚持要求离婚,答辩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抛妻弃子”,对家庭不负责任,又“恶言辱骂”、“殴打、伤害”原告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实际上,答辩人从x8年12月开始,便患有精神障碍,就诊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治疗期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辩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疗,本来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关心与体谅,但原告不仅没能从生活及精神上给予帮助,反而经常责怪答辩人,并为一些家庭琐事与答辩人争吵,不断地刺激答辩人,以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转,精神压力也不断增大;同时,因答辩人经常出差,双方缺少沟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对答辩人施加种种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婚生子佘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600元抚养费。

本案中,原告称将来的经济收入不稳定,自身无经济能力抚养小孩,考虑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与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辩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较稳定,答辩人父母也愿协助抚养小孩,因此,请法院判令婚生子佘由答辩人抚养。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600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1500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理由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湛江市与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看,小孩每月的抚养费在1500元显然过高,也与小孩目前的实际花销不符,并且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原告不应将抚养的义务全部推给答辩人。

(二)、答辩人目前也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答辩人自x8年12月开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医疗费约在x0元左右,而答辩人现每月的固定的工资收入约在2600元(考核工资是不固定的),答辩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湛江生活,答辩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权的长途费用,因此,支付儿子600元的抚养费已超出答辩人的经济能力范围,请法庭慎重考虑答辩人自身的负担能力。

四、原告要求将婚前共有房产归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讨房款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涉案房产系答辩人与王以两人名义在婚前购买取得,并且已经国家房地产权利登记部门登记确认,属于共有房产,由于该房产在购置时,答辩人的出资占主要部分,且房产的内部装修费用均由答辩人承担,因此,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现原告将诉求的房产归其所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五、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应归答辩人所有。

本案涉案房屋屋内的全部家私、家电,均由答辩人婚前购买,该财产应属于答辩人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该财产应归答辩人个人财产,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该财产归答辩人所有。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x0年 月 日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2

答辩人:,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县路居民

离婚律师:

被答辩人:,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县路居民

离婚律师:

答辩人就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 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我与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已经向我提出协议离婚,经双方协商无果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二、 针对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自己意见和要求的答辩陈述

(自己填写)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面积近 平米,市场价值 万元,房屋归所有,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

万元。(如果没有此项要求可以删除)

2、结婚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 的时间,其月平均工资

元,总计应有*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 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在工商银行××支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 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 余元,因房屋归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支付 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 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省**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x9年 月 日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3

答辩人:王××,女,19××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人,北京市某单位职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号。

因王××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同意与周××离婚;

二、要求婚生儿周小×由答辩人抚养,周××每月支付抚养费20x0元至周小×18周岁止;三、判令周××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公司股份的赔偿责任500万元;

四、判令周××清偿答辩人个人债务40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一、答辩人与周××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这也是周××密谋已久的事情,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周××与答辩人系20x×年×月×日于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周××系再婚,而答辩人为初婚,20x×年×月×日生育一儿周小×。两人虽系经介绍认识谈婚,婚前相处较短,但答辩人认为周××已经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应该会珍惜再一次的婚姻。

但周××在婚后很快就暴露其本性,常常在外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只是把家里当做换洗衣服的场所。周小×出生后,仍未能唤醒周××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职责,在将答辩人母亲张××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及积蓄骗光之后,便积极谋划与答辩人的离婚。

周××与答辩人之间的离婚纠纷已是第三次诉至法院审理,周××曾于20x×年g月×日时就向贵院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由于在庭审过程中,答辩人发现周××伪造结婚证骗取法院立案,遭到了法庭的口头训诫处罚,并且答辩人还发现周××恶意转移公司股份,在此种情况下,周××于20x×年11月×日向贵院提出了撤诉。

基于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在周××提出撤诉后,为维护答辩人合法权益,答辩人又于当月向贵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后由于答辩人准备不足向法院申请撤诉。

现周××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婚姻关系的维系没有任何意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二、周××并无抚养子女的责任心及诚意,请求判定周小×由答辩人抚养,并判令周××每月支付20x0元的抚养费。

从20xx年2月×日周小×出生之日起,周××就没有认真负责地尽过一个父亲的职责,周××的生活一直以来就是由答辩人承担。非但如此,周小×的每一次患病都是答辩人的母亲陪同答辩人一起将周小×送至医院就诊,周小×的入学及学习问题亦由答辩人一人负责。周××从来就没有好好地关心过周小×的生活、学习,其要求抚养周小×完全就是一个掩人耳目的托词。

三、请求判令周××因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000万元的公司股份,赔偿答辩人500万元的损失。

周××为达到与答辩人离婚时,答辩人无法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在20xx年8月×日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前火速炮制了一份与其胞弟周大×的20x万元的借条。很快又在周××的操纵下,该公司召开公司股东会,同意周××将其所有股权折抵20x万元的债务,并完成股权转移。

以上行为,周××显然想通过一个合法的形式来实现其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首先,股份的转移发生在周××提起离婚诉讼前半个月内,并且从20xx年3月份开始,周××便未支付房屋的按揭货款及住房的物业费,20xx年6月份开始,答辩人一家便无法联系上周××,并扬言要与答辩人离婚,让答辩人一分钱都得不到。

其次,债务的炮制与股份转移亦发生在周××亲兄弟之间,更何况周大×根本就没有向周××借出20x万元的能力。

最后,根据北京××有限公司于20xx年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的年检报表显示,当时的公司所有者权益是16453205.94元,按周××占股65.88%计,周××应享有的权益是1084万元。退一万步讲,周大×通过各种超现实的途径拥有20x万元借给周××,但周××却以1084万元的资产折抵20x万元的借款给其亲弟弟,这不是恶意转让,又是什么呢?

四、请求判令周××归还答辩人借款40万元。

在婚姻生活期间,周××以各种手段骗得答辩人的信任,共向答辩人借取个人存款40万元,并于20xx年×月×日向答辩人出具欠条,约定20xx年12月前归还。但此后,周××便策划着与答辩人离婚,并意图转移财产致使答辩人无法分割共同财产。此款系答辩人个人财产,应由周××清偿。

此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王××

年 月 日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4

答辩人因原告杨提起离婚诉讼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诉状作出如下答辩:

一、 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具体理由如下:

答辩人和原告虽是经人介绍相识,婚前经过相互了解,结婚前后感情较好。婚后男主外女主内,家庭和睦,一直至20xx 年8 月份,夫妻感情都较好。答辩人与原告结婚后即与公婆分开居住。因为原告疑心重,婚后限制原告与一切朋友包括女性朋友的正常交往,原告即专心在家伺候丈夫、养育子女。而原告本人则爱玩,在工作之余喜欢外出游玩,有时候一出去就是两三天,答辩人没有介意,仍毫无怨言地照料家庭。20xx年5月买车后开始,原告有较多的时候回家较晚或不回家,因为原告爱结交朋友、在外玩乐,有时候工作也较忙,答辩人没有在意。8月开始,原告常半夜回来说不舒服(原告有前列腺炎,久治未愈)不好受、睡不着觉,也吵得不让答辩人和儿子睡觉。8月某天晚上,原告晚上从外面回到家里,突然说养了答辩人八年,要赶答辩人走,并把给答辩人买的衣服扔掉。因儿子把答辩人的衣服拣回来,原告又推扯孩子和答辩人,甚至要打答辩人和孩子。20xx年9月份,原告一纸诉状让答辩人觉得非常意外,怎么也不会想到原告要离婚的念头起得这么快,理由如此牵强附会、无中生有。

思来想去,原告要求离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原告此次提出离婚的重要原因是近几年来,原告经济收入提高,经济条件明显改善,原告的年收入自20xx年开始,由原来的5万左右上涨至现在的十几万甚至二十多万,并在今年5月份购买了小汽车。随着经济收入增长,原告头脑膨涨,生活方式腐化堕落,自20xx年5开始了早出晚归、夜不归宿的生活,人生观和世界观发生质的变化,开始嫌弃结发妻子,梦想通过离婚以后过上一种香车美女高薪的西方生活。这是原告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至于原告在诉状提到答辩人婆媳关系恶劣纯属于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原告夫妇不与公婆住同一幢房子,平时接触不多,更没有产生磨擦。如果公婆现在说婆媳关系不好,完全是被告方为了离婚,做通了其父母的思想工作,串通起来以此为理由以期达到离婚目的。

2、自结婚后,答辩人没有出去工作把自己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丈夫、小孩和家庭上,根本没有自己的个人空间。再加上结婚久了,新鲜感丧失。从充满浪漫的恋爱到实实在在的婚姻,在平淡的朝夕相处中,彼此太熟悉了,于是,情感的“疲惫”或厌倦使婚姻进入了“瓶颈“期,也就是常说的七年之痒。

原告虽然提出了离婚,答辩人不能同意离婚,因为答辩人和原告生活八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只是20xx年5月份以后才突起异心,思想发生了变化,为了儿子不失去父爱,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从法律上讲原告的起诉也根本不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因至今原被告仍同床共枕。原告方主张离婚的理由也不是夫妻感情破裂,而是所谓的婆媳关系不合。即便事实上婆媳关系不合,也不是不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的原因和条件,且婆媳关系是可以修补和改善的。

二、如果原告鬼迷心窍、执迷不悟、一头钻进死胡同要离婚,且法院也认为确有必要判决离婚,答辩人认为离婚的过错责任全部在原告,答辩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法作出支持答辩人如下请求的公正判决。具体答辩要求:

1、婚生子杨随答辩人生活,原告承担扶养费和教育费,一次性给付答辩人抚育费396000元,暂计至18周岁(120x00元×30%×11年= 396000元)。因为原告在南沙经济合作社担任出纳工作,现工资加年底奖金月均收入在1万元左右,因此,应依相关法律规定按其收入的30%计付抚养费。

2、答辩人与原告经济收入有明显差距,原告有较高的收入,而答辩人多年年奉献家庭,没有出去工作,一时也难找到高收入工作。原告应在离婚时一次性给付答辩人经济帮助款10万元。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充分体现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原因是离婚的过错责任全部在原告(在第一个问题里面已经说明了在此不再赘说)。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位于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号的自建两层半楼房一幢。建成成本价约15万。要求归答辩人所有。

2)20xx年5月所购本田思域汽车一辆。价值约12万。购车时,答辩人娘家借给原告一万元,但没有留下借条。希望原告方实事求是,勇敢承认,并将该一万元归还给答辩人或答辩人父母。

3)存款人民币11万元以上。20xx年5月,家庭购买汽车后,还有存款12万元,因为答辩人长时间在家照顾家庭,家庭收入的来源都是原告的工资、奖金及村民分红,钱款也全部由原告自己控制。准确数额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关于上述财产,另外,原告有转移财产的嫌疑,对答辩人宣称法院也无法查到其存款。

4)夫妻共同财产的还有以下大件生活用品:衣柜床等家俱 元、干衣机20x0元、电脑2500元、空调两部4000元、数码相机3000元,音响20x0元,电视3000元。上述物品是婚后购置,也应予分割。

关于结婚时的答辩人娘家陪送首钸物品项链、耳环等共四五件,价值不超过1万元,均属于女性钸物且一直由答辩人个人使用,应视为娘家对答辩人个人的赠送。离婚时应判归答辩人所有。另外,答辩人使用的摩托车是答辩人婚前购买的,属于原告个人财产。

综上所述,原告在经济条件改善后追求腐朽生活才提出离婚。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认定需要判决离婚,原被告双方对婚生子的抚养没有争议,婚生子应判归答辩人扶养,更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及债务的分担应充分体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向弱势一方重点扶持倾斜,特请求人民法院尽快作出支持答辩人上述答辩要求的公正判决。

此致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胡

20xx年10月10日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5

答辩人:,女,汉族,x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号7栋3单元1楼4室。身份证号5329,联系电话139872。

被答辩人:,男,汉族,x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医院医生,联系电话139873。

答辩人因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我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x8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二、 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大理市XX大道2号7幢2单元2层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x0号,建筑面积108.26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358737.00元,现市值大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766.03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x9年2月18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2份。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6

答辩人:

被答辩人:

答辩人因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x4年答辩人和被答辩人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并于同年按农村习俗办理结婚仪式。x6年12月28日,婚生女出生。后双方于x7年办理登记结婚。x1年3月27日,婚生子出生。结婚近二十年来,夫妻感情日渐淡漠,且男方对女方及子女不管不问,毫不关心。尤其是男方有外遇后,更是变本加厉不尽任何家庭责任,令女方无法忍受,现如今双方毫无夫妻感情可言。因此,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小孩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每月支付x0元抚养费

子女随女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孩子抚养权应该给女方。男方每月工资1万元以上,按照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女方每月要x0元抚养费合情合理合法。

三、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90000元

夫妻生活期间有9万元欠款,应当一并处理。

四、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x00元

男方对婚姻有过错,和其他女人同居并生了孩子,还以父亲名义给私生子办理出生证明等手续,严重伤害女方感情。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x4.2.10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7

答辩人:,女,汉族,x4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号7栋3单元1楼4室。身份证号5329,联系电话139872。

被答辩人:,男,汉族,x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医院医生,联系电话139873。

答辩人因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我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x8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婚姻关系。

二、 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大理市XX大道2号7幢2单元2层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x0号,建筑面积108.26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358737.00元,现市值大约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25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211766.03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30000.00元,与事实不符。该30000.00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10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x9年2月18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2份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8

答辩人(被告):林,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白沙大道号江南苑X10栋X单元号房。

就原告朱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辩:

一、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原告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诉状》中指责被告,称被告“性格偏执,脾气古怪,难以相处……”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婚姻是男女双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说别人,不讲自己,可以扪心自问一下自己的表现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亦无意与其维持婚姻关系,故,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二、婚生女儿朱由被告携带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被告坚决要求拥有女儿朱携带抚养权,女儿朱也必须由被告携带抚养。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协商,但在女儿朱携带抚养权这个问题上,被告不能协商。

1、女儿朱于x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满两周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之规定,女儿朱应由被告携带抚养,随被告生活。

2、被告原毕业于广西幼儿师范学校,系幼儿教育专业,教育女儿朱正好合适。况且,朱是女孩,随被告生活甚是方便。与被告相比,原告没有任何理由携带抚养女儿朱。

3、原告及其母亲重男轻女,不应由原告携带抚养女儿朱。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间便已体会到原告及其母亲的封建意识,女儿朱不能由原告携带抚养。

4、原告每月的工资为27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二款“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等法律之规定,被告认为,原告每月应支付女儿朱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与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儿朱七个月后,便开始上班,但由于女儿尚小,并且不愿跟随别人,被告只得亲自照看女儿,因此断断续续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离婚时生活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原告应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此致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被告:

年 月 日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9

答辩人邱梦影(化名),女,x年11月2日生,汉族,住上海七村41号302室。

被答辩人金大云(化名),男,x年2月3日生,汉族,住上海七村29号401室。

答辩人收到了(x8)*民(民)初字第61号案的起诉状的副本,现针对被答辩人诉求答辩如下。

答辩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答辩人允许答辩人在现住房陪同儿子至初中毕业,期满答辩人自行搬出,在此情况下答辩人同意其离婚请求;

二、请求判决儿子金云飞(化名)归被答辩人直接抚养,答辩人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到儿子满18周岁为止;

三、请求判决被答辩人支付近8年来儿子的抚养费960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

四、依法分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x0年10月18日登记结婚,婚后一段时间感情很好,x5年11月8日儿子金云飞出生。后来被答辩人染上赌博恶习,经常夜不归宿,以至嗜赌成性,弃妻儿和家庭于不顾,甚至白天睡大觉,把工作扔到脑后,整天游手好闲,浑浑噩噩,得过且过,工作单位频繁更换。答辩人无数次苦口婆心劝告,劝其不要沉迷下去,对工作和家庭应负起责任,振奋精神,从头再来,均遭被答辩人的无理拒绝,使答辩人付出的心血全部付诸东流。

二、答辩人一直认为“成一个家难、拆一个家易”。因此,答辩人不但悉心照料病魔缠身的儿子,还在被答辩人近8年不在家情况下,主动挑起精心呵护公婆的重担:刷锅洗碗,料理家务,嘘寒问暖,陪伴聊天,精神赡养,陪同就医,排队挂号,付款取药,床前伺候,都心甘情愿,有人说答辩人是个顶着一个天的女丈夫。这不但获得了公婆的理解,也感动了居委会,法官不妨去周围群众中作些了解,是非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

三、答辩人坚持对家庭负责,对儿子成长负责,期望被答辩人改弦易辙,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为此当年东挪西凑为其归还了三万元赌债,但其不思悔改,无可救药,竟然将其名下属于夫妻共有房子偷偷卖掉去归还新的赌债,并辞去上海好端端的工作,抛弃妻子儿子及其父母,欺骗说去广西出差,而且一去就是近8年几乎不归,弄得答辩人和儿子不得不在被答辩人父母房子里委屈居住。既然被答辩人坚持非离婚不可,在法院两次不准予离婚之后又第三次起诉,答辩人无奈只好成全他的诉愿,但被答辩人应当允许答辩人免费在现住房陪同儿子住至初中毕业,期满答辩人自行搬出,否则不同意离婚。

四、儿子已经年满10周岁,答辩人已经征求儿子意见,表示愿意随父亲和爷爷一起生活,原因是母亲近几年不会有住房,不利于自己的学习成长,为此请求法院尊重儿子的选择。答辩人愿意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500元,到儿子满18周岁为止。答辩人强调指出,儿子是过敏性体质,难以治愈的哮喘缠身不去,几乎每两个月住院一次,但被答辩人自x1年开始不给家里提供什么费用。近8年来儿子的学费、家教费、业余项目学习费、生活费、医药费等等全部费用,都由答辩人一人独自承担,近8年已经支出了19xxx0元,花掉了所有的积蓄,使答辩人成了真正的“月光族”,有时不得不伸手借债,故请求依法判决被答辩人支付儿子抚养费的50%,即96000元。

五、被答辩人欺骗家人说去广西出差,答辩人及公婆家人都信以为真,后来方知其在上海辞职的真相,实际是调到了设在广西中国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经常半年甚至一年无音信。有次回家答辩人发现其旅行袋中有避孕套和壮阳充剂,而且拒绝过夫妻性生活,答辩人才感到问题的严重,便委托公公前去广西探明虚实,公公回来说被答辩人“变坏了”。后来答辩人发现其在广西与其他女人同居多年至今,并且生有孩子,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属于重大过错。答辩人多年的劳累与精神折磨,经常彻夜难眠,以致今天浮肿难退,患上高血压、心脏病,不得不常年与药物为伴,身心俱疲多伤,为此请求判决被答辩人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0元。

六、结婚时购买的电器、家俱等一切财产都归被答辩人所有,惟有在被答辩人分文不给家里时答辩人独资购买的微波炉、冰箱、电扇,还有结婚时双方父母赠与的两个戒指、一根项链和一根手链,请求判决归答辩人所有。

综上事实和理由,被答辩人嗜赌成性,不可救药;满口谎言,欺骗家人;8年不尽丈夫和父亲义务;在外与其他女人同居并生有孩子,广西公司提供了他的一些具体信息,证明他具有重大过错,给答辩人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答辩人保留追究被答辩人重婚罪的法律责任。为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弘扬家庭和谐与社会文明,请求法院深入居委,查明真相,主持公道,支持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附件:本状副本1份;

有关证据1份。

答辩人:

x8年10月31日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10

答辩人:,男,,汉族,住址,身份证号:。

被答辩人:,女,,汉族,住址,身份证号:.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不成立

(一)我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被答辩人诉称与我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是事实,请求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年相识,后经一年多的热恋,我们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了解,x年年底,我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双方一直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相敬如宾,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精神上相互鼓励,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特别是x年07月23日女儿出生以后,我们又有了爱情的结晶,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满。后又于x年1月7日生育儿子。另外,我家里还为我们出钱承接了被答辩人转手的玉器店,齐心协力地进行经营活动,生意做得红红火火,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一家四口人其乐融融。为了养家糊口,我努力在外打工挣钱,工资卡也一直交给被答辩人保管。我父母与被答辩人相处也非常的好,从没有要求被答辩人干什么活,家庭关系也一直非常和睦。

我与被答辩人是经过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对于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我经过深思熟虑,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坚决不同意被答辩人的离婚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诉称双方之间性格差异较大,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吵架,不属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年认识并逐渐熟悉,双方经过长时间的自由恋爱,逐渐建立起深厚、真挚的感情。经过婚后多年的充分认识、了解,感情基础更加牢固,婚后夫妻感情非常好。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说答辩人常常酗酒滋事、并以跳楼自杀相威胁,完全是杜撰的谎言

答辩人更是洁身自好,将打工等收入全部交给了别答辩人,没有多余的闲钱与别人喝酒,而且也不爱喝酒,故从不喝酒,更没有酗酒滋事。被答辩人所诉称的以跳楼自杀相威胁更是无中生有。

3、系主要由答辩人家人出资经营,被答辩人诉称完全是在捏造事实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我家里人想为我及被答辩人谋个营生,我们便一起打算开一家店。x年,刚好被答辩人叔叔李占武在康德有个玉器店向外转让,价格12万。我们家里存款3.5万、我姐出2.6万、姨姨1万、同学1万、舅舅2万、我有存款8000元,共计10万多,被答辩人家里出了2万元,承包了该玉器店。而且,我一边和被答辩人经营玉器店,一边在外打工,将工资卡一直是交给被答辩人用于生活及玉器店进货等等。有时候,玉器店进货没钱时,我们家都是把粮食卖了,向亲朋好友借钱用来进货。而被答辩人却说玉器店是别人的,完全是在捏造事实,是在恶意编造谎言。

二、被答辩人之所以起诉离婚是因为其与第三人有不正当关系,为了两个孩子能有一个有利的成长环境,希望法庭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促使被答辩人早日端正思想,断绝与第三人的关系,答辩人愿再次原谅被答辩人

答辩人为了改善家庭生活,更为了被答辩人和两个孩子能够生活的富裕幸福,自己还在外打工,每月收入四、五千元的工资卡全部交给被答辩人。但是,被答辩人在x年开始经常和别人一起出去旅游,外出购物,花钱也越来越多,不仅我给他的工资他用来和别的男人一起出去旅游、玩等花销,我名下的5张共5万元的信用卡也交给了被答辩人,但是仍然不够她花销!而且,被答辩人对家里孩子也不闻不问,孩子都是我和我妈在养,我除了在外工作上班,回家以后还做饭、洗衣服等等,几乎承包了所有家务。而被答辩人却经常和别的男的一出去旅游,一出去就好几天,打电话也联系不上,回来了也不说去哪里了,回到家里就玩手机,和别的男的在网上聊天,打电话也背着我,言语甚是亲昵!更令人气愤的是,其中有一次,被答辩人还让一个男的来我在x店门市跟我闹事!

对于被答辩人的种种不良行径,答辩人实在是非常气愤,但是考虑到两个年幼的孩子将来的成长,我不想让孩子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离异的家庭,更不想让孩子有后爸后妈!所以,只要被答辩人能够回心转意,保证不再和第三者联系,我愿意再次原谅被答辩人,只为孩子能够有一个微暖的家!希望法庭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并对被答辩人进行批评教育,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被答辩人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诉至法院,其诉讼请求违反了我国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一月二十四日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11

贫困山区的小朋友:

你们好!

我是吉林省洮南市实验小学的一个小学生,我听我们老师说了你们的生活情况︰你们住的是又矮又旧不通空气的房子,穿的是破烂的衣服;你们的学校也破旧,教室里只有一块小小的黑板,几张残破的桌子和椅子,每日三餐吃的只有一块馒头和难以下咽的酸菜……

了解了你们的情况后,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天天有鱼有肉还有汉堡吃;学校有整洁明亮的教室,大大的黑板,方便我们的学习……

小朋友,你们不要以为我是在嘲笑你们,其实看到你们的情况,我心里非常难过,我准备把自己存的钱和一些学习用品送给你们,希望能解决你们的一些贫困问题。

学习进步,不向困难低头!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12

市民们: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双创”工作,现将我市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和具体要求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照执行。

一、禁放区域

东至惠阳河、西至两港路、南至南苑路(含城南小区、南苑中学、世纪家园、汇东小区)、北至中央河。

二、禁放时间

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以外的所有时间。

三、具体要求

1、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违禁燃放烟花爆竹;

2、饭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的业主及其工作人员发现顾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主动做好禁放宣传工作;

3、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好禁放规定,并对所属员工加强禁放工作的宣传教育;

4、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执法部门做好查禁工作。

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请广大市民们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共同把市区禁放工作做好。

此致!

XX市公安局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13

爸、妈:

当我拖着厚重的旅行箱走出火车站出口时候,这座城市八月的艳阳几乎灼伤了我的双眼。同时灼伤我眼睛的还有视野都不及的蓝天学院“.这里大的几乎可不想像,二千多亩的土地。校园的建筑,优美的风景冲击着我的视野。一扫我多日因高考失利而沮丧的心情,以及离家时的郁闷。我想:明天会更好的!

来到这几天了,每天都要>军训。军训很严格,让我痛并快乐着快累趴下时,我想起前一天晚上你们给我的教诲,我心里暗暗给自己鼓劲赵耀,加油!你行的!这就是你人生中新的起点!只要咬牙坚持住,才能有希望,有能力再次飞翔起来。”爸爸,我知道您是一个不善言词的人。每次给您打电话,您都不多说什么,但我还是从只言片语中听出您对我的关怀。妈妈,您知道吗?我现在每次从电话里听到您>唠叨,都感觉心里暖暖的。每次都想听您再多说一分钟,哪怕只有两句也好!有次在学校后门听到《常回家看看》,我都不知道怎。么了,心里酸酸的,特想回家!想爸爸,妈妈,妹妹想念家里的一切。

两年的叛逆带给了我高考的失利。爸爸,其实您不说我也知道您心里对我特失望,军校也没上成,您又跑东跑西地给我找学校。只是懊悔已晚,终于,现在又有一个平台让我来弥补自己心中的愧疚妈妈,您的心脏好些了吗?现在还是每天都在吃药吗?妹妹还是那么调皮吗?妈妈,不要太累了,您和爸爸要多注意保重身体啊!钱再多也不如有个好身体如意不是吗?我在这边挺好的,不要牵挂!这几天家里也变天了吧?您和爸爸都要多穿件衣服啊!

我们分班了,班上的同学都是五湖四海相聚而来的,班导就是军训时每天都陪着‘我们的辅导员。现在每天都要上早读和晚自习,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生活很充实,吃的也很好,不要挂念我!

对了,今天我们学校举行军检了,于果校长也来参加了。我们中队还被评为“优秀中队”.于校长看起来比照片上更有精神,总是面带微笑,让人有种很想亲近的感觉,很和蔼。还有,20xx年奥逢会的火炬也来我们学校了,坯在我们学校放了一天让我们参观呢!

爸爸,妈妈,马上就八月十五了,请原谅儿子不能陪在你们身边。你们也不用牵挂我!八月十五,我们班导陪我们一起举行活动,还发月饼了呢!

就写到这吧!以后有时间还会给你们写信的!爸,您放心吧丨以后我开的车,肯定会比您的好的!妈,保重身体!不要太累了!

愿:爸爸妈妈身体健康,天天开心!

你的孩子:

20xx年x月x日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14

尊敬的消费者们:

非常感谢你们对民族自主创新 的控烟产品“”真诚的信任和支持!

一年以来,我们共同携手,尝试并推进了中国控烟事业的巨大进步。我们中华民族自主创新的“”,已经远销欧洲、澳洲、中东和韩国,正大步跨入国际控烟领域。

“”能够为民族争光,是我国政府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具体得到实施的直接体现,更显示了全国近百万消费者对“”、对中国控烟运动踊跃支持的强大力量!

近日,热心的消费者向我们反映,一些误导性的舆论指责“”产品有害。对此我们给予公开、郑重的回答:

一、中国控烟运动必然前进,最终必然会在“控烟与吸烟”的斗争中获得全面胜利。任何违背科学、阻碍社会进步的歪曲与误导性宣传都不会阻止这个趋势。

二、尼古丁替代疗法(NRT)安全有效,是世界卫生组织大力推荐的控、戒烟方法,全世界早已达成共识,本次舆论风潮使该方法被全社会广泛认知,“”付出了沉重代价,但中国的控烟事业籍此实现了巨大飞跃。

三、20xx年5月,“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控烟用品认定专家委员会”审核后认证“”为“采用尼古丁替代疗法,对吸烟者是有戒烟功能的控烟产品”,并颁发《认定证书》。

20xx年6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食药监械[20xx]268号文告第四十一条中确认“尼古丁电子雾化器:用于顺利消除戒烟者身体对烟碱的生理需求,解除烟瘾,缓解戒断症状。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四、“”在认证、生产、销售、宣传等方面始终受到国家相关部门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实施的严格监管。这些政府部门在本次“事件”中对“”严谨、公正的态度,已经极其充分地体现了“”的合法性。

尊敬的消费者们,一贯以来,“”极其重视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的服务承诺鲜明显现着自信和真诚。同时我们也坚信消费者不会被歪曲舆论误导,并充分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的控烟进程虽然暂时受阻,但我们有国家各级政府、主持公正的媒体,以及全国亿万位受到烟草危害人士的强大支持!

让我们共同努力,不让有害的香烟从亿万个平安幸福的家里,夺走我们深爱的亲人!

让我们理智分析,客观对待本次打击控烟的风潮,对我国政府机构的管理能力充分信任;对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控烟趋势充满信心!

让我们团结起来,使更多的社会团体、控烟人士、宣传机构和控烟企业在科学创新精神的指引下行动起来,切实保护3.5亿吸烟者的生命安全!

最后,让我们共同祝愿,共同迎接一个幸福美满、健康安全的20xx年!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15

答辩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

要形成雇佣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劳务活动,雇主接受雇工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被答辩人和答辩人之间:(1)被答辩人没有在答辩人承包的正商新蓝钻3期工程工地工作。被答辩人、答辩人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2)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之间更不存在管理关系;(3)答辩人也从未向被答辩人支付过相关的劳动报酬。所以,被答辩人以雇佣关系为由,请求法院支持受伤损失赔偿金,缺乏依据,请求贵院驳回被答辩人诉讼请求。

二、答辩人对被答辩人不存在侵权行为。

首先,从证据的来源看,仅有被答辩人提交的两份证人证言证明被答辩人是在正商X3期工程工地受伤。其中,证人A系被答辩人老乡且A不是施工现场工人,其出具的证明中仅仅看到了被答辩人的受伤结果,而对被答辩人的受伤原因及过程均没看见;证人B是被答辩人的妻子,其出具的证言显然不能让人信服,应由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当然也不能作为确定侵权事实存在的依据。

其次,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的声称“事故(x年3月31日)发生后,……往山东曹县治疗”一个多月后(x年5月3日)才入郑州市骨科医院治疗。诉状中被答辩人描述受伤地应为郑州市内的正商X3期工程工地,被答辩人受伤之后不是及时到附近(市内)医院救治而是跑到距离郑州市一百多公里外(四五个小时的行程)的山东曹县治疗明显有违常理。根据一般人的常识,一旦受伤骨折(双跟骨粉碎性骨折)应尽量减少患处的活动,并快速送医院急救,骨折的急救很重要,处理不当能加重损伤,增加病人的痛苦,甚至形成残废影响生命。而被答辩人舍近求远的到山东曹县治疗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受伤地就在山东曹县或者被答辩人在郑州受伤并不严重。总之,被答辩人在声称受伤一个多月后才因为受伤进入郑州骨科医院治疗隔断了被答辩人受伤和答辩人(如果存在)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最后,被答辩人所提供的证据中并没山东曹县的就诊病历和诊断证。进一步反向证明了被答辩人受伤原因及结果与答辩人无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三、被答辩人的有关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具体是:1、二次手术费15000元还没有实际发生,具体手术费用金额无法预知,提前诉求不当。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其他后续治疗费,被答辩人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2、住院伙食补助费1680元及营养费840元,被答辩人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伙食补助的期限。营养费用不应当支持,被答辩人没有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是治疗需要营养费用,依法应当承担不能举证的不利法律后果;3、误工费32459元计算依据的期限有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误

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而答辩人提供的证据中并没有山东曹县的治疗证明,务工期限则无从计算; 4、关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被答辩人在病历中称有两女一子,但是在诉讼请求中确主张是两儿两女四个孩子,其中女儿张甲的出生日期为x年10月7日和女儿张乙的出生日期为x年1月6日,两个女儿年龄仅仅相差3个月,显然有违常理,答辩人有理由推断被答辩人存在恶意索赔嫌疑。其次,对于被答辩人仅仅提供被抚养人张丙的《残疾人证》来证明被抚养人张丙丧失劳动能力,答辩人认为《残疾人证》不能作为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现行法律体系下,只有市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才有权出具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而《残疾人证》仅是残疾人保障组织为了保障残疾人利益颁发的证件,不是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的法定证明形式,而且二者划分等级的鉴定标准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残疾人证》等级与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不可通用。因此答辩人仅出具《残疾人证》索赔被抚养人生活费,不符合法定要件。另被答辩人提供证明其与张父和于母存在父母关系,且其父母共有子女三人的证据是由郸城县丁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效力存疑; 5、精神抚慰金30000元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河南法院以往的判例,八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15000元在河南已经很高。被答辩人要求30000元精神抚慰金明显过高。

此致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有限公司

x年五月十日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1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首先,第二轻工业学校在对于您一直以来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所给予的关注和帮助致以亲切的问候及崇高的敬意!为使学生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劳动节假期,请您配合学校认真落实好以下工作:

放假时间:20xx年4月27日--5月4日,5月4日晚自习正常进行。(27、28日的课程学校将会择期补课,4日返校是为方便学生错峰返校)宿舍封楼时为4月27日中午12:00至5月3日中午12:00;学校原则上要求xx省内的学生务必回家,xx省外和有特殊情况没有回家的学生可以住校,放假期间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在合家欢聚的同时,家长别忘了学生的安全和健康。请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请家长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子女在校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主动与班主任老师保持沟通与联系,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教育好您的孩子(若家长联系电话变更请及时告知班主任)。

2.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交通安全。放假前学校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安全交通行为,家长也应关注子女乘坐的车辆,加强对子女安全方面的教育。

3.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不得私自到到江、河、湖、海等危险水域嬉戏、游玩,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4、天气变热防火工作不容忽视,教育孩子注意做好预防火灾工作注意消防安全。

“五一”放假后,学生的作息时间有变化。每天上午的作息时间照旧,下午上课时间调整为14:30正式上课。

最后,祝全体家长身体健康,节日愉快,万事如意! 希望同学们平平安安回家,高高兴兴度假,安安全全返校。

xx学院

20xx年4月30日

2022离婚诉讼答辩状 篇17

一、总则

本准则是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和基本行为准则,是规范员工行为的基本依据。

二、工作规范

1、员工在办公时间及办公区域内必须佩带工牌。

2、公司提倡工作用语为普通话。

3、办公时间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串岗、聊天。

4、严禁在办公时间内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违者视情节转重,给予不同形式的处分。

5、严格办公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域和办公时间内就餐、吃零食或进行其他工作以外的活动。

6、不得在工作时间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

7、员工打电话,用语应量简洁、明确、减少占线时。

8、公司严禁员工在公司拨打私人长途电话和区间电话,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分,因工作需要拨打长途电话的,到综合管理部统一拨打。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许打私人电话。

10、员工参加正式会议、培训等应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及秩序,主动处理好手机,不得发出响声,每响一次,扣工资50元。

11、严格文印、传真管理

(1)资料复印、打印统一在文印室进行,复印纸由综合管理部领取,纸张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

(2)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3)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不得延误;

(4)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机密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5)文印室对送来打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

(6)文印室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根据其严重程度,给予不同形式的处分。

三、形象规范

1、员工着装

1)工上班时,着装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因对外工作大原因,有交往需要的公司领导可视工作情况着装。公司若有统一着装要求,则按具体着装规定执行。

男员工着装要求:

2)洁、无污迹、无汗味、无破损、扣子齐全;系好领带,衬衣衣襟套进裤头,袖衫应扣好袖扣。穿戴统一,合符标准。

3)服表面平整,长度适中。不得露胸或披挂,衬衫必须束于裤腰或裙内,男士不得将领带拉开。

4)一鞋袜颜色。皮鞋光亮,不穿颜色鲜艳的袜子,禁止使用夸张的配饰。

5)给员工的工号牌须随身携带,工号牌在工作时间内须按规定标准佩戴。员工在设施设备维修,油污较多的情况下,可着装旧工作服或自备服装或特殊作业劳动时,也视情况可不着装工作服,但必须佩带工号牌。

6)理人员有权监督员工着装。

7)号牌佩戴端正,位置统一。

8)作服非因公不得穿出公司,下班后,须将工作服存入更衣柜。

如员工初次违反上述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填写整改意见书并备案,再犯者则按规定扣除当月工资20-50元,屡犯者不将给予警告处分。

2、员工仪表

员工应保持手、面部、头发的清洁整齐。女员工:发型整齐,不披发,不得遮面,不染异色;提倡淡妆上岗,不化浓妆,不涂指甲,首饰佩带适度。男员工:不蓄长须,不留长发。

四、行为规范

1、员工之间相互平等,彼此应建立真诚、友爱、互助的工作合作关系,不得挑拨是非、散布谣言,恶意诋毁攻击他人,更不得吵闹、打架、否则按照公司制度处理。

2、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待私人来访(特殊情况除外)。如有公务客人来访,先由综合管理部前台接待员将客人引领至会客区或会议室,倒好茶水,再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对所有工作来访客人,接待人员应礼貌周到、举止得当。

3、员工如有投拆或反映意见,可通过口头或局面向主管领导陈诉,如意见涉及主管领导,可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或更高层领导陈诉。公司鼓励员工表达不周意见和想法,鼓励员工之间进行坦诚沟通。

4、公司所有职员应做好相关单位的服务工作,严禁利用工作关系刁难业务单位,原则上不得接受业务单位的宴请及礼金、礼券、礼品。

5、员工对外交往应热情诚恳、礼貌周到,廉洁自律,严禁任何人收受回扣,损害公司利益。

五、用语规范

1、文明用语

(1)请!请坐!

(2)您好!谢谢!

(3)对不起!

(4)请稍等。

(5)请问您找谁!

(6)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7)您好走。

(8)谢谢合作。

(9)请原谅我们这儿不能抽烟。

2、服务禁语

(1)不知道!不清楚!

(2)不是我管,找去。

(3)没看见我正忙吗?到别处问去。

(4)怎么还问?

3、员工在接听电话时,一律用普通话。接听礼貌语为:

(1)你好!上河物业

(2)请问你有什么事?

(3)请问你找谁?

(4)请稍等。

(5)有什么事可以转告吗?

(6)谢谢,再见!

公司将对礼貌用语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每次处以20元的罚款。

六、环境规范

1、员工严禁在公共办公区内吸烟,确需吸烟者,可到指定吸烟室进行。

2、各部门所有区域、墙壁空间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布置,不准随意张贴、悬挂物品。

3、办公区域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