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精选9篇)

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 篇1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精选9篇)

任,男,汉族,1957年2月出生,陕西西安人,大学文化,无党派。1982年1月至1984年9月在陕西延安地区交通局工作;1984年9月至1992年9月在陕西省公路局工作;1992年10月至今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工作,现任工程质量监督室监督员。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xx年7月10日任宏因受贿错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任宏的行政降级处分已于20xx年7月10日到期,在受处分期间,任宏能改正错误,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按期解除任宏的行政降级处分。

规划建设局

年11月21日

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 篇2

刘,女,汉族,1971年5月出生,山东省日照市人,20xx年4月入党, 1994年7月师范学院本科毕业后分配到我校外文系公共外语教研室工作,1996年12月到外语教研部任教,20xx年1月聘为副教授。

20xx年刘以口头协定的方式,将其在xx校区的住房(北区32-3-5)擅自出租给继续教育学院20xx级研究生王青居住。在学校对违规住房进行集中清理期间,未向单位报告,隐瞒其违规出租住房的事实,违反了《曲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清理违规住房,优化教职工居住环境的意见》(校发[20xx] 11号)的规定,在全校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上级和学校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刘佳爱行政降级处分(降低两个工资档次),扣发20xx年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年七月六日

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 篇3

孙,男,汉族,大学文化程度,xx市人,1948年8月14日出生,1968年参加工作,1978年入党,1986年1月任省民政厅安置农场副场长,1986年7月任省民政厅安置农场场长(正科级),法人代表。1994年3月免职。

孙,男,汉族,大学文化程度,xx市人,1948年8月14日出生,1968年参加工作,1978年入党,1986年1月任省民政厅安置农场副场长,1986年7月任省民政厅安置农场场长(正科级),法人代表。1994年3月免职。

一、主要错误事实

1993年3月1日,孙在省民政厅江西沟安置农场担任场长期间,以江西沟安置农场的名义申请贷款,从共和县农业银行江西沟营业所贷款10万元,贷款理由是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生产费用。1993年3月1日将10万元贷款的手续办好后,当日从江西沟营业所436帐户转入江西沟安置农场43123帐户,同日又从安置农场43123帐户转入江西沟安置农场驻西宁办事处的617013帐户,3月15日孙将10万元贷款私自作主从驻宁办事处的617013帐户转入同德县物资站驻西宁采购站437024帐户,借给使用,此款进入同德县物资站驻西宁采购站437024帐户后,将这10万元和自己帐户上现有的10万元共20万元于1993年3月17日从采购站的437024帐户转入省民建综合物贸公司的帐户用于购买钢材,因钢材质量问题双方没有成交,省民建物贸公司于1993年4月23日从20万元中扣除原先与同德县物资站驻西宁采购站发生业务时欠款3541元后,将剩余的196459元转退给同德县物资站驻西宁采购站。1993年5月31日,将437024帐户上的199451.10元转给了贵德县物资站驻西宁采购站的437150帐户,此款用于给贵德县物资站还债。省民政厅安置农场场长在办理转帐、借款手续后一直没有将转帐支票存根交本场财务人员,财务人员不知道此款去向。直到1994年3月离任场长时才将借款给同德物资站的事告诉了后任场长,农场财务于1994年3月才作了10万元的支出帐。1997年8月,此款无法收回。由于贷款期限已到,无法还清共和县农业银行10万元贷款,农行将安置农场诉告法院。共和县人民法院已将安置农场机械设备查封,影响收割。后任场长从省民政厅借款10万元还了农行江西沟营业所的贷款,于1994年1月1日以同德县物资站的名义给打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此借款至今未还。

20xx年12月6日共和县检察院以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使用,属数额较大,立案侦查,12月13日将刑事拘留,12月26日被依法逮捕。20xx年1月11日取保候审。

20xx年9月23日共和县检察院以共检刑不诉(20xx)6号《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不起诉。

二、所犯错误的性质

综上所述,在安置农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仅凭个人关系,私自作主将10万元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生产费用的贷款挪作他用,借给搞营利活动,并且多年不还,犯有挪用公款错误。

三、处分决定

所犯错误事实,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错误,本应从重处理。鉴于案发前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认错态度较好,并将本金10万元及利息65494.01元全部退清。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3号令)第六条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监发[1989]24号)第十条第1项规定,经20xx年11月29日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xx年xx月xx日

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 篇4

关于刘水同志的处理决定

刘水同志,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 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党组织的教育,刘水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 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 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政部门任职。

2. 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 篇5

号(所属部门:,职务:):

因您20xx年7月份出勤考核结果显示迟到、早退2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广东哈弗公司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特决定给予您书面警告、记小过一次处分,相关处分自本决定书做出之日起执行。

请您惩前毖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好本职工作。

广东石油能源有限公司行政部

年月日

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 篇6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经纪检部门审查,20xx年3月xx日(周五)中午,时任江西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总队长(省文物保护执法队队长)曾,饮酒后驾驶单位车牌号为赣M09927的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江西中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曾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39mg/100ml,属醉酒驾驶。xx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以曾涉嫌危险驾驶,于20xx年4月3日移送江西省xx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xx年6月3日,江西省xx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曾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决定对曾不起诉。

曾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公车私用;受到刑事追究(不予起诉)。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政纪和党纪。鉴于曾在组织调查期间,认错态度较好,并进行了深刻检讨。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曾撤销江西省博物馆馆长职务处分,由五级职员降为六级职员。

本决定自20xx年5月10日起生效。若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厅申请复核。

20xx年5月10日

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 篇7

李,男,1961年7月出生,汉族,xx省xx人,群众,1982年7月毕业于华东水利学院水工建筑力学专业,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进入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20xx年更名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统称“省水电设计院”)工作,20xx年11月至20x年4月任省水电设计院副总工程师,20xx年4月至今任省水电设计院总工程师(副处级)。

因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家财产造成较大损失,20xx年6月15日,我厅以粤水人事〔20xx〕18号文给予李少鹏行政警告处分,到20xx年1月14日满6个月。李少鹏同志在受处分期间,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违纪行为,认真吸取教训,工作表现较好。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按期解除李少鹏行政警告处分。

xx省水利厅

年1月20日

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 篇8

公司各单位:

张海军,男,汉族,河南焦作人,1977年xx月出生,高中学历,1993年xx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xx月至1998年7月武警部队阳泉市支队一中队士兵;1998年8月至20xx年7月,中铁十五局二处(公司)机运五队工人;20xx年7月至20xx年1月,公司第二机械化工程队党支部副书记;20xx年1月至今,公司铁路既有线架子队队长。20xx年9月27日下午,石长铁路项目二分部在未通知业主、设备管理单位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架子队在益阳东站内k185+300段右侧进行三改道路施工,主要任务是地方道路平整及砼护栏移位作业。道路右侧为高斜坡,左侧(营业线侧)为一段1.5-2m高原状土挡土墙(通信光电缆埋设在此挡土墙里面,深度约30cm),作业中挖机需要转向,由于道路较窄,挖机司机将挖斗支撑在原-2- 状土上移动挖机,挖机斗齿插入原状土将通信光电缆挖断。:27造成益阳至益阳东站通信设备故障。事故发生时由于现场无管理人员,挖机司机安全意识淡薄,造成事故发生20分钟后项目部才接到通知,延误了抢险时间,16:30设备单位到场进行抢修。项目经理16:53才接到通知。17:06恢复正常通讯,期间影响X771和520xx次列车正常运行。被广铁集团认定为构成一般D9类事故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张海军作为石长铁路项目既有线架子队队长,本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项目安全管理,但是其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导致项目发生“9.27”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并严重影响企业信誉,张海军对此事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根据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经监察科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经20xx年10月7日公司企业领导人员联席会批准,决定给予张海军撤销既有线架子队队长职务处分。本决定自20xx年10月7日起生效。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诉。

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监察科

20xx年10月16日

行政降级处分决定书 篇9

沁县安监局

关于 同志违反计划生育法规

行政处分决定书

,男,19 年月日生于沁县新店镇大桥沟村,沁县安监局职工,城镇户口,现住沁县城街。经调查, 于1990年1月5日生育第一胎,男,取名 ,于20xx年8月26日生育第二胎,女,取名。已经主动申报并交纳社会抚养费。依据沁纪发(20xx)5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同志行政记大过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