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精选28篇)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1

想不起是哪位诗人说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千古流芳的名句。但还记得起,鲁迅先生说的那句“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学习上。”的确每个人做学问都要具备以上两句所要表达的——坚强与勤奋,而且要有一个目标。因为铁匠没有目标,他可能只能做出远不及宝剑的水果刀。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精选28篇)

在《为学》中我想到了坚持与坚强,还有目标。在起初读的时候(指老师讲之前),我就觉得,穷和尚孤身一人只有一个饭碗和一个水瓶,就能到达南海,真是不可思议,况且一路上有山有河还有野兽,就更不可能了。唐玄奘到西天去取经还带了三个徒弟一匹马呢!到了后来我终于懂得了其中的道理,又想到了一次去爬山,目标是山顶,但我与山顶仅有一步之遥时,我选择了放弃,就是因为我没有坚持。我就差那么一步。

方仲永的父亲依旧是以农民的思想对待自己那么有天赋的儿子——不使学!就是因为“利其然也”!如果他父亲不让他去上学,他自己也应该以“忽啼求之”的积极心态争着去上学。如果这样他也不会“泯然众人”啦。你也可以不上学,但你可以自学,勤奋一些但不用挑灯夜战。即使上了学不勤奋些,刻苦些,到了最后两个字——白搭。这说明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还体现出唯有积极向上,坚持奋斗,勤奋努力才能成功!

伟大的科学家,当时社会人群眼中的“疯子”——爱因斯坦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人”在我眼中只是一个有发达的大脑和会直立行走的裸猿,开启大脑智慧的方法只有两个“努力与坚持”。所以在学习时就要“人贵立志,事在人为”啦!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2

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3

《伤仲永》这篇课文,作者通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能否成长,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息息相关。这就说明了,我们必须要学习。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或许这句耳熟能详的哲理名句,早已让我们的耳朵听出茧来了,但是,它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我们永远只能吸收而不能满足,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临死前一个小时还在工作,他经常利用别人的喝咖啡时间学习,这难道还不够吗?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类从奴隶时代发明文字到现在流传了几千年的知识文化岂是只用短短的“一辈子”的时间能学完的呢?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没错,人无不是在学习中成长,没有一个人会说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知识都学会。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取得一些成就便满足于现状,沉醉于一时的成功……这些人到了最后始终是落伍者。而一些人不满足现状,发奋学习,最终是社会的强者。可见学习是无止境,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学习。

我曾听过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国外某大学一群即将毕业的工程系大学生全部被一场他们全都自认为简单的考试所考倒。这同时说明了我们将来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东西要学,现在的一点知识是绝对不够的。

或许当我们结束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一些人将继续学习基本知识,另一些人则要去攻读“社会大学”,虽然道路不同,但我们都还要不断汲取各类知识,因为学习是无止境的。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4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仲永的事迹,便是这句名言最好的真实写照。

初读《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真有点“伤不起”.一个五岁的孩童“未尝识书具”.竟能“书诗四首,并自为其名”,此子若稍加指导,定当出列拔萃。仲永的才能受到邑人的好评,他们“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足见仲永的天资聪慧矣。然而他的父亲“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而酿成了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悲剧。

仲永之所以泯然众人,主要原因在于他父亲,他目光浅短,愚昧无知,贪财误才,“不使学”的错误做法,耽误了仲永大好的学习时光,最终沦为常人。仲永出生在这样一个世隶耕的农民家庭里,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难道就只是其父之过也?非也非也,若不是邑人有着和众心理,仲永的父亲也不会环谒于他们,不让仲永学习。如此说来,邑人也为“帮凶”之一。而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出在仲永本身。倘若他幼时的资质潜退是父亲的错,但他长大了却还不懂的学习的重要性,懒惰而不思进取,不正是他自己的责任吗?即便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没有条件学习,也要去创造条件。就像一个海绵只会挤出水分,却丝毫没有吸进“墨汁”,也总会江郎才尽的一天的。

我们正值学习的大好时光,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有什么道理不好好学习呢?莫非要步了仲永的后尘,重蹈覆辙?要知道颜真卿曾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无法决定出身,却可以创造未来。我们无法回到昨天,却可以把握今天。一个人的天资固然可贵,但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付出的汗水和收获的硕果是成正比的。

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启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5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6

前几天,我读完了文豪金波的作品《乌丢丢的奇遇》,它使我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因为它让我知道了人间的真善美。

“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是金波在《乌丢丢的奇遇》中的一句名言,刚读到这句名言时,我还有些似懂非懂,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一下子豁然开朗,这句话解答了两个问题:1人生的意义是什么?2人生的财富是什么?这句话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当然不只这句话吸引了我,整本书同样吸引了我,它的主要写了:主人公乌丢丢从木偶变成了有血、有肉的人,并在珍儿和吟老的感召下成了一个有思想有感情的真正的人,之后,乌丢丢一意孤行,不辞而别,这让对他呵护有加的珍儿和吟老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到是,他又回来了,却听到学校着火的事,他一路飞奔去学校,冲进火场救珍儿,不幸的是他被烧的只剩一条腿。后来,被烧剩的腿融进了珍儿的腿里,珍儿的腿好了,可乌丢丢却从此化为乌有了。

乌丢丢是这么勇敢,不顾自己会怎样,就冲进火场救人,我连他的万分之一都不如,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南浔逛街,刚走到索菲特牛排店门前,一幕让人心酸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一位老太太要从平地跨上一节阶梯,将手里的垃圾扔进垃圾桶,可脚被阶梯绊了一下,眨眼间摔在了地上,发出了疼痛的叫喊声,我的心像是被刀子插了一下,我刚要跨上前去扶那位老太太,转念又想:新闻上经常爆料有一些老人假装摔倒,让一些好心人扶他们起来,却被他们诬赖,怎么帮呢,失去帮她呢还是不去呢,这两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争斗。我一狠心,算了,如果那个老太太讹我们的钱也就算了,要是爆料到电视上,我和我亲人的脸往哪搁呀,我一转头,头也不回地走了。说到这,我真是无地自容啊!

我非常喜欢 读《乌丢丢的奇遇》这本书,它使我明白了:“有爱滋养的生命,才是鲜活、美丽和不朽的生命”,让我们像乌丢丢一样用爱来回报他人吧,世界将因此变得更加美好!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7

书架上放满了有趣的图书,这些书全是我的,我是一只地地道道的小书虫,书是我的最爱。中午,我信手从令人眼花缭乱的图书中抽出一本——杨红樱童话珍藏版之《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随着书儿走进了杨红樱的童话世界。

《那个骑轮箱来的蜜儿》讲述的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女孩孟小乔遇见仙女蜜儿的故事。蜜儿被孟小乔带回家做了保姆,小乔家的这个第十七位保姆蜜儿深受小乔妈妈的赞赏,蜜儿的出现也让小乔的生活从平淡转为多姿多彩,从仙女湖奇遇到寻找小人精,再到盛满美梦的篮子,到最后蜜儿不辞而别,小乔的生活发生了一段段不平凡的新鲜事,给小乔增添了无限快乐。

童话一般只是给小孩子们带来快乐的,可是,看了这篇童话,我明白,童话也会给人带来童真的。杨红樱的童话可以让梦想变成小孩儿的大人圆梦,也可以使不想成为大人的小孩儿美梦成真。正如故事里蜜儿说的——“小人精是纯真、善良、快乐的人。他没有年龄,永远也长不大。”这话说得好,只有纯真、善良、快乐,才可以做一个真正的小孩儿,这也是小孩子最基本的特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梦幻城堡,只有充满童真的人才可以进入。”这本书告诉我这么一个真实的道理,我喜欢它。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8

暑假里,我看了杨红樱阿姨写的《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后,令我深受感触。

《从外星球来的孩子》书中讲到笑猫和虎皮猫生了四只可爱的小猫,但只活下来三只:胖头、二丫和三宝。老大胖头不如二丫灵巧,不如三宝聪明,但他有认真和专注的优点。在宠物特技学校刻苦学习钢琴的那些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仿佛是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于是,胖头决心让”外星球来的孩子“变成”地球上的孩子“,他成功了。

胖头虽然没有音乐细胞、反应又迟钝,但他有有一种非常可贵的优点——专注。在钢琴老师的几个猫学生中,胖头也许是最笨的、最没有音乐细胞的,先天条件最不好的,但他是学的最好的、进步也是最快的。这说明了什么道理呢?无论是人,还是猫,如果想做成一件事,除了专注,还需要自己做事情的认真和坚持不懈。做事就像玩一次高塔游戏。专注、恒心、认真是塔下的基础。如果没有这些,做什么事都会失败,即使成功了,那也是暂时的。

看完这本书第二天,美术老师在兴趣班上要求我们画一幅画。同学们很快就画好了,只有我没画完。同学们看了我的画后,都嘲笑我起来,他们每笑一声,就像用针扎我一样疼。这时我想起了胖头,一只没有音乐细胞的猫都能学会钢琴,我一个喜欢画画的人怎么就画不好一幅画呢?于是,我不理其他人怎么笑,认认真真地画了起来,之后老师还表扬了我呢!那刻我的心里甜滋滋的,同时体会到胖头在学会钢琴时成功的喜悦。

《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这本书使我明白:是什么让音乐细胞的胖头学会钢琴?是什么令胖头这过自闭症的孩子恢复正常?是什么令年幼的宝宝成为一名天才指挥家?是专注!是恒心!是认真!是坚持!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9

老人说,幸福是为老伴梳理银丝;小朋友说,幸福就是口袋里装满糖果;父母说,孩子的幸福就是我们的幸福……幸福的形式有很多种,但总的来说,幸福就是乐观的面对生活并且知足。

从小父母离异的女孩小念一直与妈妈一起生活,而爸爸又偷偷将她心爱的茶色熊公仔拿走了。从此小念变的很孤僻,她没有朋友,经常被同学们欺负、嘲笑,所以愁眉不展。她只有与她幻想中的茶色熊公仔在一起时,才会觉得快乐。直到她住院,遇到了林医生,林医生送给她一只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小念一直记着这句话,从此,她走出了生活中的阴影,学会了坚强、勇敢、乐观地生活。

也许林医生的话就是小念成长中的力量和信念吧!是这句话让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人在祝福着她,支持着她。因此,她有了面对生活的勇气,不在逃避。

想想我们的生活,没有小念的那般坎坷,却总是在抱怨,这使我们并未真切地感到幸福。父母和老师都在关注我们的成长,朋友也总在我们无助的时候挺身而出,这还不知足?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拥抱泰迪”,但可以拥抱未来拥抱书籍。生活一旦有了一个信念,就要冲着它努力奋斗!

文中还提到了一个字眼,那就是“爱”。小念对于林医生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呢?伍美珍自己说说:“喜欢、倾慕和依恋一个比自己年长的异性,是一些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所拥有过的情感经历。国外的教育学专家给了这种感情一个专有的词语:小狗般的爱情。这样的感情,就像是清晨草地上的露珠,晶莹而透明,脆弱而稚拙。”这种感情,可以看作是一种糊涂的亲情吧。

长大的感觉,其实很美好。懂了很多,也学了很多,渐渐的“拥抱了泰迪,拥抱了幸福”。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10

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11

在我刚知道这是写一只狗变得狼的故事时,我就急切地想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灵性的动物,它们聪明像狐狸却比狐狸勇敢;它们凶猛如老虎却比老虎灵敏。狼的`身上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值得佩服的动物。但狼又是可怕的,它们经历过太多生与死的磨砺,目光里满是机警。(我是指对陌生事物)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12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是任大星爷爷的最新力作坏爸爸好爸爸。

汪大刚是个对错分明、心地善良、像个男子汉一样的阳光好少年,他的爸爸开始也是一个好爸爸。但他经不起诱惑,让一个女骗子给骗了。被骗后,他的爸爸汪立群改过从良,当上了个体出租车司机,后来汪立群接了一个大单,到机场,一次挣了一百多元,但那个客户的一只提包落在了他的车上,他就把提包交给了机场的公安部门,还报告了他挂靠的公司。后来才知道那个提包里有十几万现金,还有重要资料,那个客户是个美籍华裔,他隆重的感谢了汪立群,还惊动了记者。就因为这件事,汪立群成为了“文明市民”。但还是没有吸取以前的教训,几年后又一次上了骗子的当,成了吸毒人群,还跟那些犯罪同伙绑架了汪大刚的好朋友周薇薇。但周薇薇很信任汪立群,就因为她的一句“汪叔叔”,让汪立群改过从良,重新做人。

现在的社会上,非法分子很多,常常有偷窃、绑架类似的事情发生。我真搞不懂,人心都是肉长的,为什么那些歹毒的人那么凶狠无情呢?

坏爸爸好爸爸,是对一个父亲的评价。

我觉得我的爸爸是一个好爸爸。他很爱我和妈妈,从不酗酒,也不会回来对着我和妈妈发脾气。唯一一点就是——抽烟,爸爸一天能抽2包烟,劝了他很多次他都不听。我曾在书上看过,一个人每抽1包烟(20支)就能减少11秒的寿命,我把这个事情跟爸爸说了,他只是敷衍的“嗯”了一声,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我觉得世界上所有的爸爸都爱自己的孩子,不管是坏爸爸还是好爸爸。

这本书情节曲折紧张,故事起伏跌宕,想知道最后的结局吗?就让这本书告诉你答案吧!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13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14

我读了美国作家罗伯特·罗素写的《兔子坡》,大体内容讲的是有一个叫兔子坡的地方,住着许许多多的小动物,,动物们都听说有新人家要搬来了,整座小山要沸腾起来了,小兔子乔奇也告诉它老妈又一新人家要搬来了。

终于有一天,新的一家人搬来了,小动物们想他们要是庄稼人该多好啊。新来的人家对兔子坡的小动物们特别好,还周到的在车道入口处竖起了警示牌,看到小动物们的份上,小心开车,以免动物们遭受伤害,小动物对新来的人家非常满意,新来的人家种的菜也和兔子坡的小动物们一起分享。他们的善良也让小动物们感动,他们还救了落水的乔奇。可是后来为了菜园里的菜,小动物们与新人家产生了误会但后来误会解除了,兔子坡的小动物和新家人相处的更加友好了。兔子们还有其他的小动物生活的越来越幸福。

我们当然有理由相信会有这样的美景。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并让这种爱旁及身边每一个弱小生物,这世界上任何角落都会变成温情之地,就像兔子坡一样!

就让我们这样祝福,并从现在开始身体力行。

《兔子坡》读后感400字作文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令我回味无穷的课外书——《兔子坡》。他就像一块磁铁,牢牢的吸住了我。每当我读到既搞笑又精彩的地方时,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被逗得哈哈大笑;每当我读到惊险而又有趣的地方时,就不由自主地为书中的每位人物捏了一把冷汗……

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提一下书中的“男一号”——小兔子乔奇,谁让他是那么的活泼可爱、善解人意又特别孝顺老爸老妈呢!乔奇也是勇敢的,一次,他在去阿那达斯叔公家的途中,不幸被老猎犬逼入死亡溪,但他却没有泄气。

当我读到:“乔奇飞快地奔向溪边,他飞跃的步子十分惊人,风在他向后的耳边呼啸而过,他挑了一个河岸高耸的地方,目测一下要跳跃的距离,便跃身而起。起跳是完美的,他把每条肌肉注满力量做最后一次蹬踏,然后跃入空中。”时,我真为乔奇捏了一把冷汗,因为死亡溪有十八英尺宽,这对一只兔子来说,是多么宽呀!这使我想起了20xx年5月12日的纹川大地震,虽然它是那么的强烈,但身在纹川的居民却不顾自己的安危,誓死保护亲人和朋友。那感人的画面,无时无刻地感动着我们……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15

《简爱》,它告诉我一个人生的真谛:即使你并不富裕,但也要活的有尊严,不向困难低头,不屈服于逆境。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温柔,清纯,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出众,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妈的嫌弃与厌恶,约翰的侮辱和毒打以及他妹妹们的蔑视和冷漠,就连仆人也讨厌她,认为她是个坏心肠的女孩……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她在罗切斯特的面前,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自己的尊严和真爱。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简爱》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它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爱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16

《八十天环游世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带有真实色彩的科幻小说。

书中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福格在俱乐部以20000英磅和朋友打赌——80天环游世界一周。福格和管家万事通出发后在印度救下了新伙伴奥运会达,三人乘坐19世纪的交通工具,穿过五大洲;用聪明勇敢,战胜了风雨雷电,打败了费克斯之类的阻挠者,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世界一周。

福格旅行的花费非常昂贵,光是打点闹事者就快20000英磅,加上路费、生活费,远不止20000英磅。为什么福格他们不在家逍遥,而在外旅行呢?我想这是一种信念:是福格自己说环游世界一周要八十天,人们常说“说到做到”,福格是个有头有脸的人,如果撒这么大的谎,他会颜面尽失,因此,福格顶着压力,只有相信自己,相信伙伴,更相信环游世界一周只要80天。一路上,不论遇到多大困难,都无法停止福格,一次又一次被福格和其同伴克服,只因为福格有坚定的信念和信心。

我们再学习生活中,常常遇到挫折和困难,为什么不学习福格呢?当你做一件事情,必须要有成功的信心和不倒的信念,才有成功的可能。记得有一篇课文特别难背,第二天又要检查,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仍背得不熟。我生气地丢下语文书,却想了福格坚定的信念和信心,于上我下定决心背好这篇课文,重又捧起语文书,一边读课文,一边往心里记。没过多久,我就把这篇课文背熟了。虽然这事很小,却足以说明道理。

遇到挫折和困难,必须要有克服的信心和不倒的信念,这是我从《八十天环游世界》中获得的体会。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17

半个月前从姐姐的书架上借来了李开复的自传《世界因你不同》,看完后心中感慨良多。李开复,这个中国乃至世界级IT界的传奇,总是不走寻常路,每每在获得在外人看来很有荣誉的成就后就会另辟新路,寻求新的刺激,开辟属于自己,属于自己这个民族的IT之路。

李开复曾在他的自传中说过,我常常说追随我心,当然追随我心必须是要在负责、守信、守法的前提之下。在这个前提之下,冒一些风险也是值得的。虽然经历风险的日子可能会比较艰难,但如果我不这样做,那蹉跎十年、二十年后,我可能会后悔终生。 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我觉得,在读这本书之前,他在我的印象中,只不过是一个两次跳板侥幸的喝过洋水的IT界很有影响力的人士。但是,当我听说了两家全球最大的IT公司,微软和谷歌对簿公堂,演绎了一场轰动世界的世纪官司,这只为争夺一位优秀的华人职业经理人的新闻后,心中不禁对这位IT传奇人物多了几分好奇心。究竟是一位怎么样的人物让两大IT巨头来争夺他呢,又是有怎么样的影响力让中国那么多的青年从他的事迹中得到启发,受到鼓舞。

与传统的教育方式不同,在接受了美式教育之后,他的传统中国思想也逐渐发生变化,开始融入西方的元素。最重要的就是“创造力”和“teamwork”。teamwork通过和他的一帮死党一起搞恶作剧,一起尝试创业中慢慢的积累着,而创新则在学习的过程中的思考中慢慢培养起来的。这两条给他以后的发展做了很好的铺垫。我对其中“teamwork”感受很深刻。在国内,团结一致的口号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实际工作和学习中的分工合作真的太少了。我们大部分更习惯于单干,而单干恰恰让我们少了很多互相交流沟通的机会。而沟通交流会使不同的思想之间产生火花,这样的火花往往蕴藏着很大的能量。作为未来的IT人士,我们也必须要从这两方面来认真思考下自己未来之路怎样才能走出自己的精彩。

正如同他所说的,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怎么样从他的身上汲取经验来创造这个最大的不同,将是我们未来需要思考的,也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最大的不同。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1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天鹅紫水晶》。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读完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什么是母爱,什么是为了儿女而不顾一切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黑天鹅家庭,原本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庭,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却因为一场意外的灾难,使这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雄天鹅,因此变成了单亲家庭。这是文中的主人公年轻的动物专家威廉斯为了拍摄到袭击黑天鹅家庭的袋狼,而留在雌天鹅紫水晶身边,临时充当雄天鹅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紫水晶多次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威廉斯,与它们一家和睦相处。威廉斯手中有一卷羊皮日记,记载了三百年前祖辈与天鹅之间的雪海深仇。

从紫水晶种种行为中,是我感受到一切困难在母爱面前都显得那么渺小,书中这样写到:“就在火烧眉毛之际,雄袋狼一口白森森的犬牙眼看就要咬到幼天鹅红宝石的脖颈了,突然,一个黑色的物体,宛如一颗黑色的流星,从天空飞驰而下的身影正是紫水晶,两只蹼掌自上而下踩踏在雄袋狼的脸上,将雄袋狼蹬倒在地,可是,袋狼也咬住了紫水晶的一只蹼掌。”它本可以自己单独逃走,但是,它为了救自己的幼崽而奋力反击。母亲这个词,只有人类妈妈才配享用,通过紫水晶勇敢的救自己孩子,我认为它完全有资格享用这个高贵的称谓。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母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不仅表现在人之间,同样也表现在动物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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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让我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

书中的主人公王葆钓到了一个宝葫芦,只要是心里想要的东西,就会出现在眼前。可是 王葆有了宝葫芦,不但没有得到幸福和快乐,反而增添了不少麻烦和苦恼,因为那些东西都是宝葫芦从别人那里偷来的。他逐渐认识到宝葫芦不是好东西,便毅然表示与这个”宝贝“决绝。他使劲地把宝葫芦一扔,

轰然一响,宝葫芦炸成碎片。王葆惊醒,原来这一切只是南柯一梦······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只有经过一点一滴的不懈努力,才能收获最美最甜的果实,正如《宝葫芦的秘密》里面刘老师所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都需要努力。“宝葫芦虽然可以给王葆一切他想要的东西,但那些东西却并不是宝葫芦自己创造出来的,而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这样不但不会让人感到快乐,反倒会让人感到难堪,本质上和小偷没什么区别。

记的在以前,我报了个英语特长班,来提高英语成绩。可是我不怎么喜欢英语,所以上课时总是走神,从不认真听讲,当天老师讲的内容全不知道,回到家后还不听磁带。到了做作业的时候,就找个同学的一抄,交给老师应付了事。后来到了期末测试,我就傻眼了,试卷上的题我大部分都看不懂,急的直冒汗。考试一共有90 分钟,并不算短,可是这90 分钟对我来说却过的飞快,一眨眼,就到时间了,战战兢兢的把卷子交了上去,卷子上只写了几道题,几乎空白。

后来成绩出来了,我果不其然的考了最低分,成了垫底。在老师严厉的目光下,我的脸烫的像是要烧起来。从那以后,我开始好好听讲,不再抄同学的作业,不再想着不劳而获,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我的成绩得到了大大的提高,成了全班第三。

社会上总有些人想着不劳而获,因此走上了歧路。他们用偷、抢,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人的结局都是受到法律的制裁,只能在监狱里忏悔自己堕落的一生,他们的人生没有意义,晚年回想起来会很后悔,可是勤奋劳动的人却不一样,他们的人生很有意义,在晚年回想起来也不会后悔。

《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如米尔所说的:”所有现存的好东西都是创造的果实。“只有靠自己劳动换来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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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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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轻轻合上《橡树上的逃亡》这本书,慢慢地闭上眼睛,太有想象力了!太有震撼力了!这是一部历险小说,也是一部幻想曲,更是一篇保护环境的宣言……

你能想象一棵橡树上的世界吗,从树梢到树根,每个树枝都是一条街道,街上有很多小房子和数不清的人,橡树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切。他们生活、工作在自己附近的树枝上,树枝间的距离简直就像从中国到美国旅行那么遥远。托比的爸爸桑,一个发明家,因为拒绝把自己的发明应用于开发大树而被逮捕,他只是不想让大树太早走向灭亡。托比是一个十二岁的男孩,身高1。5毫米—你能想象那是个怎样的生命吗?就这样的一个孩子,开始了逃亡生涯,开始了拯救大树的行动。托比勇敢、孝顺,尽管已经伤痕累累也不停下奔跑的步伐,尽管连自己最好的朋友都背叛他们的友谊,尽管知道前面很危险也绝不放弃自己最深爱的父母。

树上的世界,就是一个微型的现实世界,这里有掠夺,也有保护,有丑恶,也有善良,有贵族,也有流浪者。其实,这大树难道不就是我们的地球?我们开发,我们创造,我们让地球千疮百孔。大树是有生命的,地球何尝不是有生命的?如果有一天它真的承受不起人们的伤害了,我们将要去哪里呢?

保护地球,就是在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自己!去看看吧,你把它当做一个男孩的历险记也好,把它当童话也好,看了,你就会走进那个世界,会收获更多的东西!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22

由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创作的科学巨著《时间简史》,包括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宇宙膨胀、不确定性原理等内容,为了能让科普的效果最佳化,霍金以尽可能浅显易懂的语言地介绍了远星系、粒子、黑洞、反物质等相关知识,并阐述了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经典命题。

在读过这本书之后,发现虽然霍金虽然已经尽可能地用深入浅出的语言描述,让更多的人可以容易理解,但是也有很多地方读起来比较难于理解,而且会发现学过的大学物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理解他的一些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我们理解这本书有极大的益处。

读完《时间简史》后,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奇点理论。在这个理论中,认为在宇宙大爆炸之前,整个宇宙是浓缩成一个点的,而这个点,就称之为奇点。它被认为是这个宇宙的开端。而这个奇点正是霍金和另一位科学家罗杰·彭罗斯利用数学计算得出的,他们两人创立了现代宇宙论的数学结构理论。第二方面是无边界宇宙模型。结合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霍金提出了有限无边界宇宙。这个模型我们应该怎么理解?

以地球为例,它是有限的,可是当我们在地球上一直向一个方向前进,却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这就是无边界的的体现。第三个,黑洞是有辐射的。一个物体质量越大,引力也就越大。一般一个恒星在衰老之后,由于引力而收缩到一个体积很小,但是引力很大的状态时,就形成了黑洞。不过,有温度的物质就会发射粒子,可是黑洞引力非常大,粒子怎么逃脱呢?关于这个矛盾的问题,霍金认为,黑洞也是有辐射的,不过辐射不是从黑洞里面发射出来的,而是从黑洞的边缘,边缘空虚的空间。这里产生的负离子会被黑洞吸收,但是一些运气比较好的正离子可以逃出黑洞。处于外面的我们,就会发现黑洞有辐射。这个辐射也被称之为霍金辐射。

这些科学理论,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课外精神生活,也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相信在《时间简史》的感召下,有更多的人会变得热爱科学,热爱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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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期间,读了一本闲书:冯仑的《野蛮生长》,4月初阅读完毕,有意思,值得写几个字。

冯仑是个挺 有意思的人,《野蛮生长》,也很有意思。前1/3阐述了企业的原罪,阐述了“钱”的各种是非,值得借鉴。中1/3描述了两个企业家:王石、牟其中,八卦八卦。 后1/3讲企业的几个阶段,随便看看。

摘录一段文字,有意思!

前两年有一个著名的公司出了事,当事人的兄弟来找我,希望给点钱,一方面去“营救”,再一方面还有其他的事情。我见了他以后,当时就说可以,没问题,大家都是兄弟,反正出来混不容易,出这么大事能帮就帮一下。可是接着他说要借钱,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我跟一个好朋友讨论了一下,决定给钱而不借钱,为什么呢?在这种情况下借钱给他,第一,明知不可能还还借,分明是糊涂;第二,你借钱要利息,给人感觉你不仗义;如果不要利息,你会觉得不舒服;还有就是借多长时间,借短了你知道收不回来,借长了什么时候收回来也没谱,总之你借出去之后就会对这件事有一个念想,和给予的心态是不一样的。另外,如果是借,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多借,反正给利息,借1000万也是借,不会心存感念。后来我对那兄弟讲,也别借钱了,干脆拿点钱过去就完了,然后我们就说了个数,我说你明天下午来拿吧。这么一来,就转化成另外一个问题了,就是说从哪儿拿这个钱?是从万通拿还是从我个人处拿?最后我是预先提的工资,我等于把半年还是几个月的工资先预支了,因为工资是税后所得,我在公司预支我的工资最多是利用职权,占公家一点点小便宜,但问题不大,我想可以解释得清的。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个钱应该由我自己出,不应该从公司出,因为他不是万通的朋友,万通也没有这个预算来支付这个钱,并且法律上也不允许支这个钱。我个人花自己的工资,别人不会有什么意见,所以首先这就是个是非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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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单翼天使不孤单》的书,它是由我最喜欢的作家阳光姐姐写的,因此这本书就变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张小伟就是一位“单翼天使”。他的学习十分优秀。每天回家以后,看到的只有妈妈一个人,家里冷冰冰、黑乎乎的,他自己常常暗自落泪。表面上和那些拥有父爱和母爱的孩子一样快乐,但他内心深处隐藏着一道永远也无法消除的伤口。他非常在乎自己的身世,很少与同学接触,因为他怕同学们笑他是一个没有爸爸的人,因此他也没有知心朋友,心里很自卑,总是闷闷不乐,还少言寡语。他的内心,是一口深井,隐藏着伤心、孤独和难言的苦衷。他努力用表面上的快乐来掩饰自己,换回的却往往是同学们的嘲笑与讥讽。他掩饰得很好,全班几乎没有一个同学发觉出来。他就一直憋在心里不说,他的眼泪不知陪伴了他多少个春秋啊!

然而,张小伟却因为一次学习委员的竞选,得到了一次敞开心扉的演讲机会,他终于把自己一直以来藏在心里的话,全部讲了出来,就这样他把自己心里孤单的感觉一次过全部都释放了出来,他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而更令人高兴的是他终于有了死党,有了可以倾诉的伙伴,他们就是代号“丸子军团”的三颗小丸子,分别是:Show韵丸、泡泡鱼丸、依贝丸,把他吸为第四颗小丸子,名称:六味地黄丸。从此,他不再孤单,因为他找到了几个懂得关心他、安慰他的知心小伙伴,发现原来“单翼天使”不止他一个,最终他明白了,惟有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赢得温暖和爱,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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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三字经》最后的一些——“莹八岁,能咏诗”到“戒之哉,宜勉力”,里面讲的是古圣先贤的故事精神和人生的哲理。其中有几句话十分影响我“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勤有功,戏无益。”这几句话主要讲我们要小时候努力学习,不能耽误学习的黄金时段。这样,长大为国。、为民、为自己都有好处。还能使父母长辈感到骄傲自豪,造福于后代。

以前,我总以为学习的机会和时间还很长,不必这么累这么认真地学习,可以留着一些知识以后慢慢学。可现在我才知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们学习的机会只有那几次,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了。并且知识也像一个黑洞一样,越来越大。今天你会了这个,明天又有新的知识等着你,可谁又能保证你前一天学的知识忘不了呢?知识像一只被人吹的气球一样越来越大,就算你有三个脑子每天不停地记也记不完。所以,我们要把握好近在手边的学习机会,千万不能错过,一错过就再也记不住了。

玩耍的快乐只是暂时性的快乐,并且这种快乐就像夏天里的冰一样,一吃还想吃。我们学生可以享受一下这种快乐,不过不可多享。如果多享受,意志差的同学就会控制不住自己,从而无心学习,长大后悔莫及。学习的快乐是永久性的快乐。它像一杯咖啡,刚开始有苦,然后是淡淡的苦,再而是微香,最后是香醇。我们要学会做长久的快乐,虽然刚开始没有香,不过会越来越有甜头。从而让你爱上这种长久的快乐。

《三字经》真的让我收获颇多,希望大家都可以认真的读一读!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26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

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27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平竞争,这种竞争是平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关于伤仲永读后感600字优质 篇28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