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读后感600字(通用21篇)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

生而知之者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通用21篇)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走访,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不叫人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爱因斯坦不是神童,大学考了两次才被录取,毕业后到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他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和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2

王安石23岁作《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3

有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先天的资质,也有大部分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后天的学习与积累。

大家一定都知道方仲永吧,他是一个具有先天资质的奇材,五岁就会作诗。但他的父亲只认为他有先天的资质就够了,不需要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所以不让他上学。后来,乡里人全都知道了方仲永是一个天才,于是就请方仲永的父亲吃饭或给钱买方仲永的诗。方仲永的父亲认为他可以靠方仲永的本事赚钱。于是他就带着方仲永到各家各户做客,为他人写诗赚钱。后来方仲永长大了,但他的知识并没有增长,所以他渐渐地变得和常人一样,后来又渐渐地不如常人了。

由此看来,只有先天的资质是无法成材的,必须要有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才行。

在世界上,靠先天的资质成材的一个都没有,但是靠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成材的却数不胜数:居里夫人、爱因斯坦、华罗庚……因此,有了先天的资质不能骄傲,要在后天的学习和积累上跟出色才行。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4

天赋是与生俱来的,但成功仅仅依靠天赋是远远够的。读完《伤仲永》一文,让人掩卷深思,感触颇多。古往今来,天才少年层出不穷,但真正成才并在史书上留下印记的却寥寥无几,他们大多因为种种原因而“泯然众人矣”,方仲永式的例子司空见惯。其实,取得成功,下面三要素缺一不可。

要素之一:天赋

爱迪生说过: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天分。天赋是成功的基石,至关重要,天赋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善于利用自己天赋的优势,成功就会事半功倍。方仲永自小天资过人,“竟能指物作诗立就”,成功之路已然具备良好的基础,可他却自恃天资聪慧而不知珍惜和利用,整天游手好闲,最后落得类同凡人的下场。

要素之二:勤奋

有人说:智慧源于勤奋,伟大出自平凡。勤能补拙,有个叫“笨鸟先飞”的成语,讲述的就是没有天分的人如果能勤勉上进,发奋图强,成功也并非遥不可及的道理。爱因斯坦天资一般,但经过无数次的艰苦挫折,凭着勤奋与努力,创立了相对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天资无法改变,但是我们却能够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辛勤的汗水去描绘美好的未来,避免方仲永式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

要素之三:坚持

古人云: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成功之路是漫长的,需要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的坚持和努力。唐代诗人李白自小贪玩调皮,常在课时从家中溜到山间玩耍,一次,在溪涧边看到一位老婆婆奋力打磨一根铁棒,心生疑惑,询问原因,老婆婆回答道:我想把它磨成一根针。“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让李白大彻大悟,从此发奋图强,毫不懈怠,终于成为一代“诗仙”。“行百里者半九十”,不能一直坚持,往往会让努力半途而废,坚持了,量变终会演化为质变,成功也就唾手可得。

成功,看似可望而不可及,其实却很简单。当天赋、努力和坚持三要素都具备的时候,成功不就已经近在咫尺了吗?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5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6

以前的报纸曾经报道一些天才孩子的故事:北京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竟然成功地改编了《西游记》,且已交付某大出版社,正在出版;深圳一个父母均为打工者的儿童,竟把自己两岁到六岁的经历以日记体写成长篇巨著;南京一个儿童即将出版的著作也长达百万字;而中国教育电视台报道的某个女孩子就更不得了,她小学没毕业,九已经出版了一部专门研究美洲玛雅文化的专著……文坛如此童星闪烁,俨然已呈现出小鬼当家的格局。

其实,像这样的孩子有很多,有的四岁善棋,五六岁会对诗,还有六七岁就会与财主奸商斗智,有很多都来自普通平凡家庭,如牛顿他来自一个贫穷家庭,但发表了万有引力的观点,爱因斯坦从小被认为脑袋有病,之后却成为科学家,因为他们接受了后天教育,他们努力刻苦学习,方仲永跟他们比起来,差得远。他父亲利用他的天资来挣钱,还不让他学习,一位即将成为国之栋梁的天才不见了,方仲永有“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真是可惜!本来他可以接受后天教育,成为一代名人,只因为他的父亲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毁掉了方仲永的美好前程,这怎不令人深思!

在很多有天资的孩子里,是否有与方仲永命运一样的孩子,没有接受后天教育而泯然众人?这不仅反映出像仲永父亲一样贪小利的人的存在,更写出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自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一个人的天赋卓越超群,如果放弃后天教育,失去学习机会,也必将堕为众人,平平无奇。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7

《伤仲永》讲的是一个天才变庸才的故事,其目的是为了告诫我们是不是天才都要努力学习。

小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被灌输了诸如“天才来自勤奋”、“天才是1%的天分加99%的汗水”的思想。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主旨并不“感冒”,这与“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道理是一样的。

真正令我感兴趣的是仲永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被“不使学”,被选择人生?仅仅是因为年幼不懂事?还是说惧怕父亲的权威?仲永的才能是在五岁时被发现的,随后这天分便被其父亲当作摇钱树,一摇就是十几年。这么多个无趣的年头里,仲永是怎么想的,是否反抗过,我们无从得知。但从最后仲永变成庸才这一事实中,我大致可以推测:仲永已经麻木了,对人生已经没有追求,认为自己就是给父亲谋取利益的存在,接受了这不公的命运,最终才会“泯然众人矣”.

仲永父亲固然是错的,但这并不意味仲永就没有可指责之处了。虽然,仲永并不热爱吟诗作赋,不然怎么会让自己的诗被当作谋取钱财的工具?怎么会在四处访客的无趣生活里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人如果不想做一件事,会去找一千个理由;人倘若想去做一件事,会去想一千个办法。仲永如果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他就不可能甘愿沦为赚钱的傀儡,不可能让父亲的“阴谋”得逞。

人只会做梦是可怕的事;人不会做梦是更可怕的事。仲永是个不会做梦的人,他仅仅是空有天分罢了,所以他最终也不过是一个“众人”而已。

现在的我们并不需要背负太多太过于沉重的东西,为何不趁现在好好做一美梦,然后明晨迎着朝阳去追寻它,这样活着不是很浪漫吗?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8

读完了《伤仲永》这一篇文章,我的心里感触很深,受益匪浅,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反复读完这篇文章之后的感受。

《伤仲永》的主要叙述了:方仲永从小天资聪颖,受到同县人们的赞赏,被人邀请前去做客题诗。他的父亲见有利可图,便不再让仲永读书学习,带着仲永四处做客,谋取小利。因为仲永每天跟着父亲四处拜访客人,他父亲不让仲永学习,所以后来,仲永就慢慢变得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差别了。

一个具有神童般智慧的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成为了一个平凡的人,这其中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是父亲、众人等只顾眼前利益。假如父亲不是为“利其然也”所困,不牵着仲永“环谒于邑人”,假如众人不追星捧月般地花钱求仲永题诗,假如秀才们能将自己读书的辛苦与读书的乐趣讲述给仲永听,鼓励仲永读书学习…那么仲永完全有可能“如虎添翼”,成为国家之栋梁。”仲永父亲目光短浅,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不考虑仲永长远的发展,导致了仲永由一个天资聪明的神童却“泯然众人矣”!

由方仲永的事例也让我想到了,现在的父母们应该吸取方仲永这个事例,对于自己的子女应该严格要求和教育,要重视教育,不要认为书没有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才可能进步,才可能有成就。连方仲永那样的神童不学习都成了平凡人,何况本来就是平凡人的我们呢?孩子的学习与大人的期望目的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只是朝着利益方面想的话,那么孩子的观念也会随着大人们变动,必须要为他们带来一个好的开始,指引他们正确的学习目标。

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懂得只有读书才能为我们人生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我们要积极主动的去学习,不能轻言的放弃。想一想我们学过的一句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方塘”由于源头的活水,源源不断输入,所以永不枯竭,永不陈腐,永远清澈。同样道理,如果一个人能够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汲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那么就能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极强的创造力。

我没有像方仲永那样的天赋,我只是受到他的启发,觉得我应该要更加努力学习才行。我不想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我不是天才,所以我要靠后天的弥补。也奉劝各位同学们,不管你们是普通人还是天才,都不要再重复仲永的悲剧了!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9

想不起是哪位诗人说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千古流芳的名句。但还记得起,鲁迅先生说的那句“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学习上。”的确每个人做学问都要具备以上两句所要表达的——坚强与勤奋,而且要有一个目标。因为铁匠没有目标,他可能只能做出远不及宝剑的水果刀。

在《为学》中我想到了坚持与坚强,还有目标。在起初读的时候(指老师讲之前),我就觉得,穷和尚孤身一人只有一个饭碗和一个水瓶,就能到达南海,真是不可思议,况且一路上有山有河还有野兽,就更不可能了。唐玄奘到西天去取经还带了三个徒弟一匹马呢!到了后来我终于懂得了其中的道理,又想到了一次去爬山,目标是山顶,但我与山顶仅有一步之遥时,我选择了放弃,就是因为我没有坚持。我就差那么一步。

方仲永的父亲依旧是以农民的思想对待自己那么有天赋的儿子——不使学!就是因为“利其然也”!如果他父亲不让他去上学,他自己也应该以“忽啼求之”的积极心态争着去上学。如果这样他也不会“泯然众人”啦。你也可以不上学,但你可以自学,勤奋一些但不用挑灯夜战。即使上了学不勤奋些,刻苦些,到了最后两个字——白搭。这说明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还体现出唯有积极向上,坚持奋斗,勤奋努力才能成功!

伟大的科学家,当时社会人群眼中的“疯子”——爱因斯坦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人”在我眼中只是一个有发达的大脑和会直立行走的裸猿,开启大脑智慧的方法只有两个“努力与坚持”。所以在学习时就要“人贵立志,事在人为”啦!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0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仲永的事迹,便是这句名言最好的真实写照。

初读《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真有点“伤不起”.一个五岁的孩童“未尝识书具”.竟能“书诗四首,并自为其名”,此子若稍加指导,定当出列拔萃。仲永的才能受到邑人的好评,他们“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足见仲永的天资聪慧矣。然而他的父亲“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而酿成了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悲剧。

仲永之所以泯然众人,主要原因在于他父亲,他目光浅短,愚昧无知,贪财误才,“不使学”的错误做法,耽误了仲永大好的学习时光,最终沦为常人。仲永出生在这样一个世隶耕的农民家庭里,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难道就只是其父之过也?非也非也,若不是邑人有着和众心理,仲永的父亲也不会环谒于他们,不让仲永学习。如此说来,邑人也为“帮凶”之一。而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出在仲永本身。倘若他幼时的资质潜退是父亲的错,但他长大了却还不懂的学习的重要性,懒惰而不思进取,不正是他自己的责任吗?即便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没有条件学习,也要去创造条件。就像一个海绵只会挤出水分,却丝毫没有吸进“墨汁”,也总会江郎才尽的一天的。

我们正值学习的大好时光,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有什么道理不好好学习呢?莫非要步了仲永的后尘,重蹈覆辙?要知道颜真卿曾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无法决定出身,却可以创造未来。我们无法回到昨天,却可以把握今天。一个人的天资固然可贵,但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付出的汗水和收获的硕果是成正比的。

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启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1

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2

《伤仲永》这篇课文,作者通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能否成长,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息息相关。这就说明了,我们必须要学习。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或许这句耳熟能详的哲理名句,早已让我们的耳朵听出茧来了,但是,它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我们永远只能吸收而不能满足,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临死前一个小时还在工作,他经常利用别人的喝咖啡时间学习,这难道还不够吗?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类从奴隶时代发明文字到现在流传了几千年的知识文化岂是只用短短的“一辈子”的时间能学完的呢?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没错,人无不是在学习中成长,没有一个人会说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知识都学会。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取得一些成就便满足于现状,沉醉于一时的成功……这些人到了最后始终是落伍者。而一些人不满足现状,发奋学习,最终是社会的强者。可见学习是无止境,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学习。

我曾听过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国外某大学一群即将毕业的工程系大学生全部被一场他们全都自认为简单的考试所考倒。这同时说明了我们将来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东西要学,现在的一点知识是绝对不够的。

或许当我们结束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一些人将继续学习基本知识,另一些人则要去攻读“社会大学”,虽然道路不同,但我们都还要不断汲取各类知识,因为学习是无止境的。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3

《柳林风声》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写的,是一部充满田园风情的经典童话。童话,是我们从小听的多的故事的题材,所以这本书我百看不厌。现在就让我为你们慢慢介绍一下吧!

书中有善良的老獾、老实的鼹鼠、聪明的河鼠,还有一只固执、贪财的蟾蜍,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蟾蜍坐上火车逃狱的情景了。

由于蟾蜍先生近一段时间迷上了汽车,对汽车的疯狂失去了理智,看到没有人看管,便开走了警察的汽车,结果被判入狱20年。蟾蜍先生十分绝望,悔恨地度过了好几个星期。还好蟾蜍的女儿是个是个心地善良,喜爱动物的人。他十分同情蟾蜍先生,决心帮他逃走。狱卒的女儿便让蟾蜍先生打扮成了她的阿姨,让他这样逃走。蟾蜍先生听话地打扮成了狱卒女儿的阿姨,可怜巴巴地让司机带他回蜍宅,可蟾蜍坐上火车,没多久,警察们就追上来了。我心想:蟾蜍完了,又要回狱里了。我又为蟾蜍捏了一把汗。此时,火车里的蟾蜍急了,在这千钧一发时,蟾蜍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给司机,司机大吃一惊。如果我是司机,我一定会把蟾蜍交给警察。可司机并没有这样做,反而帮助蟾蜍,加大马力,火车飞快地行驶。前方有个隧道,司机乘警察们没出隧道时,把蟾蜍推进小树林里,开车离去了。我心想:这下蟾蜍迷路了,不知道他能不能回去?

《柳林风声》里,我最喜欢的是那只可爱的鼹鼠,聪明的河鼠。他们机智勇敢、乐于助人。在森林冒险中,他们互帮互助,照顾彼此。他们就像好兄弟,情深似海的友谊打动着我。我心想:他们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柳林风声》是本好书,我天天读它。一想起那四只可爱的小动物、充满着欢声笑语的大森林……哦,多美呀!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4

今天,我读了囫囵吞枣这篇文章,故事的内容很精彩,讲的是有一位年轻人,一边走路,一边吃着梨和枣,有一个老中医看到年轻人的举动,出于医生的职业习惯,对年轻人说:“梨不能吃的过多,它虽然对牙齿有好处,但是吃多了会伤脾。”老医生这么一说,年轻人连忙从兜里掏出几个大枣吃了起来。可是老医生却说:“大枣有补脾的作用,可是吃多了会伤害牙齿,也不能多吃。”然后,年轻人干脆把枣放进嘴里,囫囵着吞了下去。

年轻人只想把大枣吞进肚子里,不会伤害牙齿,可是他没有想到吞进肚子里的大枣由于不好消化,对身体也不会有益的。联系到我们的学习,有的学生的学习方法就是囫囵吞枣式的,只求速度快,不求真正消化吸收、理解掌握。到头来学习成绩还是一般。

这个教训很值的我们记住哦!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5

在每个人的学习生涯中,都会读许多书籍,有的是散文诗集;有的是名言警句;还有的是文化名人自身体验的书籍等等······我就读过 季羡林老师的《怀念母亲》,被里面季羡林老师的悲惨遭遇所深深吸引,也为他的遭遇而感到不幸。

这篇文章是这么说的:季老先生6岁离开生身母亲去城里住。在他读大学二年级时,母亲不幸去世。至此,季羡林先生就成了孤儿,他痛苦了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后来,季羡林老先生到德国留学,不知道到为什么,祖国母亲也频来入梦。为了说明当时的感情,他就在德国写了几篇日记:“看到房东太太见儿子还没回家,那着急的样子,我就想起故国的母亲,故国的朋友。我真想回家,有时想的不能忍耐······”

这时,我便想起我的妈妈,她同其他人的妈妈一样关爱自己的孩子。她担心我,教育我;跟其他母亲一样不辞辛劳的赚钱,为我买学习用品,买衣服。可是,我却不为妈妈着想。有一次,妈妈让我帮她刻字,我正在看电影,就不耐烦地说:“妈妈,这东西太难了,我做不出来!”说完,我又津津有味的看起了电影,妈妈叹了一口气,就自己匆忙的刻字。

读完这篇文章,我便想起了我那母亲。我的母亲对我的那份“爱”,但那种“爱”我又能理解几分?说来惭愧,我小时候体弱多病,如果没有母亲,我能像现在这样健健康康的成长?人言“父爱如山,母爱如海”,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海一样宽广,我又能如何回报?正如“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一样,我能给我的母亲什么?物质上的并不是母亲真正想要的,她想得到的只是一点点心灵上的安慰啊!难道我们连这点也不能满足母亲吗?不知道母亲几时离去,到那时我不知又会如何伤痛!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6

如此的惨象,却是血的事实。娄阿甲惨死,你却成了真正的罪人,不,是罪马。

而这一切,却都需要你来偿还,这是你的错么?我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你是无辜的,因为马见到蛇都会很害怕,有人觉得你是一匹罪马,因为你在危急时刻做出了良种马不该做的事。

你——白珊瑚,一匹真正的良种马,正是因为你的身价,你的头脑,你在马群中的地位,才幸免遇难,没有被杀。而你的明智,在文章中却是无处不在。

驯兽员大费周折,才使叛逆的你走向正道,不在绝食、不再有逃跑的念头。

面对主人的死,你,究竟还是选择了逃避。

不多这么说未免有些直观,因为这并不是完全的逃避,对于这样的一匹罪马,这是唯一赎罪的方式。

你首先是将头马的位置让给了挑衅者,那般没骨气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蓝宝贝。而你,一匹良种马,却为了你最心爱的儿子——蓝宝贝的死敌将蓝宝贝拳脚相加。蓝宝贝疏远了你,你是那么心痛,你心痛是有理由的——为了大全,教训了你的心肝,而你的心,又何尝不在滴血?而蓝宝贝疏远你也是有理由的——从小被你娇生惯养的它,就将胜利、为你出气是,被你这样不明不白的拳打脚踢,这样一匹性子烈的小公马又怎会甘心?

你的那般明智,那般周到,似乎不像是一匹马的所作所为,你将毕生的 精力,都倾注到了主人的身上,现在,娄阿甲没了,化作了一缕烟,悠悠飘散,怎么抓,也抓不住……

你终于离开了,回到了自己主人的故土,看到娄阿甲的碑坟,心又狠狠地痛了痛,作为一匹马,你唯一能做的,便是守墓,最终,将化作一缕烟,无声无息的散去,将成为一把粪土,与娄阿甲永远在一起。

踩蛇马。这个名字,也形容不了,你那颗炽热的心。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7

化身为一只鸟,飞过一片土地,天是阴沉着的,下着暴风雨,大粒的雨珠打击着这片土地,激怒的风无休止地吹刮着,侵略着这片土地。悲愤的河流汹涌澎湃,反抗这暴风雨。那林间洒落下一束光,是无比温柔的黎明。鸟死了,却不愿离开这片土地,死了,连羽毛也要腐烂在这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是诗人艾青诚挚的爱国主义。诗人把自己比作鸟,表达被侵略的土地的屈辱感,传达民众的反抗情绪,讴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这是一块灾难深重的土地,但艾青深爱着农民,深爱着这片土地,因此也深爱着祖国。

艾青的诗,充满着,淡淡的忧郁,却饱含着对土地的深爱,对祖国的热爱。

北方,是悲哀的。无垠的荒漠上,塞外吹来的无情的沙漠风肆虐地蹂躏着北方的生命,十二月的寒风,带来寒彻心扉的冰凉,远处的村庄,上坡,河岸,颓垣等都披上了土色的忧郁,感叹着这个时代的悲哀。北方人民脸上的无奈,是那种从心底深处流露出的悲痛和对光明的热切的渴望。北方人民是不幸的,北方的国土是灾难的,低矮的住房,稀疏,阴郁。而来自南方的艾青,却爱着这悲哀的北国。这广大而瘦瘠的土地,有着祖先们不屈不挠的精神,饱含着无私博大的爱。这片土地,承载着中国千万民众的信念,承载着远方的未知的却一定会出现的曙光。艾青,深爱着这片土地,深爱着这广大的祖国。

艾青的诗里,有太阳,有火把,有黎明。这是在旧社会的黑暗混乱中对光明希望的追求。这是对生命的不倦歌唱。艾青的诗,是一代中国人的梦想,一代中国人对祖国的热爱。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执著信念,是一种深沉的力量,唤醒国人的爱国之心。那时的社会,是黑暗的,是战乱的,而每一首诗,都浸润着诗人的心血和最深刻的希望,还有,对这土地对祖国诚挚的爱。

如今,社会和平安定,是艾青那个时代的中国人们所期盼的。而我们,依然要拥有梦想,拼尽全力为之奋斗。热爱这片饱经风霜的土地,热爱养育我们的祖国。要好好学习,怀揣梦想,为实现中华伟大复兴贡献一份力。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8

读了冰波的《蓝鲸的眼睛》,一时感慨万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从中受益匪浅。

蓝鲸,它是大海的神圣。它的一生始终在不知疲倦地调理它的眼睛。用海水清洗自己的眼睛,让眼睛常常沐浴在橙色的太阳下、银色的月光中;它只吃那些发着绿光的浮游生物。这一切,都是为了让那双眼睛获得纯净的蓝光。

而那纯净的蓝光又是那么神秘、悠远、灵异。因为它是灵魂的光。盲人得到它就可以重见光明。有一个勇敢而又冒失的少年,为了让一个眼睛逐渐失去光明的女孩能重见光明,他把钩刀插进了蓝鲸的眼睛。

也许有些人会认为少年不值得同情,因为那都是他的错,他是自作自受。但我并不觉得。因为他是也是想让那个女孩重获光明,而他只取了蓝鲸的左眼,他也是站在蓝鲸的角度想过的。当蓝鲸来报复渔船和渔民时,他可以逃走,但他却没有。

他以自己的鲜血洗净了蓝鲸的眼睛,来解除蓝鲸的愤怒。这点值得让我们来学习。但是,当我们面对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绝大数人都会选择逃避,而很少人会去承担。少年是勇敢的,因为他知道蓝鲸所做的一切愤怒,都因他而起。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一个人需要的坦然面对,承担错误,敢于面对。在这个地球上我们还要保护小动物,它们也是人类的朋友、善良的使者。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9

《埋在雪下的小屋》是曹文轩先生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个孩子——大野、森森、林娃、雪丫在寻找鹿的过程中,被雪埋住了。当时是在一个小木屋里,四个孩子永不放弃,一直坚持挖雪,靠着顽强的毅力终于逃了出去。在小木屋的生活苦不堪言,四个孩子经常会挨饿,死神也在森森和大野的身上停留过,但都被克服了。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有意志,就一定能在没有吃的困难下活下去。

大野、林娃、森森三个男孩找到了一个罐头,就在罐头只剩四块时,在自己极度饥饿的情况下,把最后四块让给了雪丫,在挖雪时,他们不让学丫挖,而是让她在床上休息,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当然学丫也给他们带来了希望。在男孩子们觉得永远也出不去时,是雪丫的朗诵声让他们重拾信心,坚持挖雪。在他们眼冒金星时,雪丫找到了一盒火柴,让他们看到了光,体会了光,感受了光,他们顿时又有了力量!

平时从来没有饥饿感的他们体会到了饥饿,体会到了食物的珍贵。平时认为有太阳是件很平常的事情的他们,现在是多么渴望太阳……

一个人拥有的东西直到失去时,才能体会到它的珍贵!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20

爱,或许曾经炽热,曾经刻骨铭心,亦或曾经痛苦纠结,但,当它似花开般不再有轮回,当它像雾像雨又像风,当它随时间的流驶碾成往事尘埃,再回眸,或许,已变了模样。

“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这是张爱玲的《小团圆》,是她一个人的故事.她隔着光阴的屏障,穿过曾经的繁华,于淡然与淡忘间将过往定格。故事里的九莉是她的原形,而邵之雍便是胡兰成。从童年到求学时代,再到与胡的相遇,虽然只是烦琐小事的串联,但,都是她人生足迹的映射,都是她心灵深处的真实写照。无须字字珠玑,但足以勾勒出她的人生轮廓。《小团圆》似一扇窗,走进了它,你方能窥清真实的张爱玲,真正走进她的世界;你方能理解,她的清高,她的不屑与不争,是有原因的;你也方能体会,她为何能同时享受极度的喧嚣与死寂。

亲情,于张爱玲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畸形的。她以一颗坚忍的心来接受孤独的成长,以冷漠的双眼感知人情冷暖。“生命似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蚤子”,她的文字,带着犀利,带着嘲笑,但懂得她的人,定会心生怜爱,替她悲伤。如果,她与邵之雍的邂逅能像纳兰容若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爱玲的心里或许会少一层痂,少一道疤。她第一次见他,便欢喜得心里开出花来,便自觉自己低到尘埃里去。她爱他,是用心的,不然怎会在他处于政治的风尖浪口时依然站在他身边?怎会在他避难时一路颠簸只为见他一眼?然而,在胡兰成的世界里,爱玲却不是唯一的。或许,爱玲于他只不过是生命里的匆匆过客,是他避难疗伤时的一个驿站罢了。“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在这场际遇里,爱玲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即使知道“他的世界里没有我,寂寞的流年,深深的庭院,空房里晒着太阳,已经是古代的太阳了。我要一直跑进去,大喊: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呀!”。无论是什么,留给她的,总是支离破碎的结局。张小娴说:“爱是很卑微的,很卑微的。尤其是那个人不爱你的时候,爱就是含笑饮毒酒。”说的,是爱玲吧。

爱玲用一根冰冷的针,绣出了她曾经炽热的青春。当岁月抚平了所有的棱角,当心里不再有等待与波澜,当爱玲在美国过着似乎与世隔绝的生活,或许,她已超然,她已放下,她已原谅。于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如何变成了桑田。将所有爱的昨天沉淀成历史,明天写个故事,名字叫做《小团圆》。

并非所有的事都要亲身经历方有体会,总有一些东西,有些故事,在不经意间 ,便能叩开心扉,似一缕阳光,温暖地照进心间。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隔着山水,坐望于光阴的两岸,若爱已成往事,终将无法以一苇杭之。

当爱,已成往事,不如拈花一笑,似佛般了然......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21

天才和疯子是个怎样的界定?什么是天才,什么是疯子?小时候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想,天才就是高智商,疯子就是精神病,仿佛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永远不可能有交集。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改变了很多我对这两者的看法。

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之一,即使是有之一,也不影响我所表达的对这本书的喜爱,好久没遇到一本自己如此喜欢的书了。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作者轻松的笔调,更重要的是这本书展示了的一个自己几乎没有接触过的世界,展示出来的独特视角。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疯子都是精神病院里,精神出了问题,神经错乱,举止怪异的人,简而言之,即是脑子有病。然而看过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后,我发现疯子不应该被这样子定义的,他们中很多有自己的思想,页很清楚自己在想什么,甚至很多想法是很有科学性的,就像书中的“四维虫子”和“时间的尽头”等节所提到的,患者的思维是很严密的,所讲到的量子力学也是有根有据的,讲述时思路清晰严谨,若是在大学课堂讲课,相信是很有资深教授的范儿的。但是这样的人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人们把他们当成疯子,只是因为他们的思想被绝大多数人所不能理解和接受。若是人们能宽容地对待这样的思想,换个角度来看“疯子们”一些天马行空式的想法,或许他们就是坐在研究院的科学家了。

天才和疯子有时只是时代的差别,如果在一千多年前有人整天拿电脑,航天飞机什么的来说事,人们肯定也觉得他们是疯子,可是在今天,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对此有丝毫的质疑,它们都成为了现实。再如,尼采,梵高,爱因斯坦等天才都有不被大家所理解的时候。尼采是西方哲学的开创者,同时也是卓越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最早开始批判西方现代社会,然而他的学说在他的时代却没有引起人们重视,这位自称是太阳的哲学家后来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梵高也因自己的画风和当时的主流不同而不被大家所待见,后来也进了精神病院。天才若是生不逢时,便也成了疯子。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理解万岁。我想在以后的日子,即使我不懂“疯子们”的世界,我也会尊重他们的想法,有时并不是别人的想法怪异,只是那是自己没法达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