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读后感600字(通用18篇)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通用18篇)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2

天赋是与生俱来的,但成功仅仅依靠天赋是远远够的。读完《伤仲永》一文,让人掩卷深思,感触颇多。古往今来,天才少年层出不穷,但真正成才并在史书上留下印记的却寥寥无几,他们大多因为种种原因而“泯然众人矣”,方仲永式的例子司空见惯。其实,取得成功,下面三要素缺一不可。

要素之一:天赋

爱迪生说过: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天分。天赋是成功的基石,至关重要,天赋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善于利用自己天赋的优势,成功就会事半功倍。方仲永自小天资过人,“竟能指物作诗立就”,成功之路已然具备良好的基础,可他却自恃天资聪慧而不知珍惜和利用,整天游手好闲,最后落得类同凡人的下场。

要素之二:勤奋

有人说:智慧源于勤奋,伟大出自平凡。勤能补拙,有个叫“笨鸟先飞”的成语,讲述的就是没有天分的人如果能勤勉上进,发奋图强,成功也并非遥不可及的道理。爱因斯坦天资一般,但经过无数次的艰苦挫折,凭着勤奋与努力,创立了相对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天资无法改变,但是我们却能够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辛勤的汗水去描绘美好的未来,避免方仲永式的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

要素之三:坚持

古人云: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成功之路是漫长的,需要持之以恒,一以贯之的坚持和努力。唐代诗人李白自小贪玩调皮,常在课时从家中溜到山间玩耍,一次,在溪涧边看到一位老婆婆奋力打磨一根铁棒,心生疑惑,询问原因,老婆婆回答道:我想把它磨成一根针。“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的道理让李白大彻大悟,从此发奋图强,毫不懈怠,终于成为一代“诗仙”。“行百里者半九十”,不能一直坚持,往往会让努力半途而废,坚持了,量变终会演化为质变,成功也就唾手可得。

成功,看似可望而不可及,其实却很简单。当天赋、努力和坚持三要素都具备的时候,成功不就已经近在咫尺了吗?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3

以前的报纸曾经报道一些天才孩子的故事:北京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竟然成功地改编了《西游记》,且已交付某大出版社,正在出版;深圳一个父母均为打工者的儿童,竟把自己两岁到六岁的经历以日记体写成长篇巨著;南京一个儿童即将出版的著作也长达百万字;而中国教育电视台报道的某个女孩子就更不得了,她小学没毕业,九已经出版了一部专门研究美洲玛雅文化的专著……文坛如此童星闪烁,俨然已呈现出小鬼当家的格局。

其实,像这样的孩子有很多,有的四岁善棋,五六岁会对诗,还有六七岁就会与财主奸商斗智,有很多都来自普通平凡家庭,如牛顿他来自一个贫穷家庭,但发表了万有引力的观点,爱因斯坦从小被认为脑袋有病,之后却成为科学家,因为他们接受了后天教育,他们努力刻苦学习,方仲永跟他们比起来,差得远。他父亲利用他的天资来挣钱,还不让他学习,一位即将成为国之栋梁的天才不见了,方仲永有“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真是可惜!本来他可以接受后天教育,成为一代名人,只因为他的父亲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毁掉了方仲永的美好前程,这怎不令人深思!

在很多有天资的孩子里,是否有与方仲永命运一样的孩子,没有接受后天教育而泯然众人?这不仅反映出像仲永父亲一样贪小利的人的存在,更写出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自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一个人的天赋卓越超群,如果放弃后天教育,失去学习机会,也必将堕为众人,平平无奇。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4

读完了《伤仲永》这一篇文章,我的心里感触很深,受益匪浅,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反复读完这篇文章之后的感受。

《伤仲永》的主要叙述了:方仲永从小天资聪颖,受到同县人们的赞赏,被人邀请前去做客题诗。他的父亲见有利可图,便不再让仲永读书学习,带着仲永四处做客,谋取小利。因为仲永每天跟着父亲四处拜访客人,他父亲不让仲永学习,所以后来,仲永就慢慢变得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差别了。

一个具有神童般智慧的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成为了一个平凡的人,这其中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是父亲、众人等只顾眼前利益。假如父亲不是为“利其然也”所困,不牵着仲永“环谒于邑人”,假如众人不追星捧月般地花钱求仲永题诗,假如秀才们能将自己读书的辛苦与读书的乐趣讲述给仲永听,鼓励仲永读书学习…那么仲永完全有可能“如虎添翼”,成为国家之栋梁。”仲永父亲目光短浅,只看到自己眼前的利益不考虑仲永长远的发展,导致了仲永由一个天资聪明的神童却“泯然众人矣”!

由方仲永的事例也让我想到了,现在的父母们应该吸取方仲永这个事例,对于自己的子女应该严格要求和教育,要重视教育,不要认为书没有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不断的努力学习,才可能进步,才可能有成就。连方仲永那样的神童不学习都成了平凡人,何况本来就是平凡人的我们呢?孩子的学习与大人的期望目的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只是朝着利益方面想的话,那么孩子的观念也会随着大人们变动,必须要为他们带来一个好的开始,指引他们正确的学习目标。

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懂得只有读书才能为我们人生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我们要积极主动的去学习,不能轻言的放弃。想一想我们学过的一句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方塘”由于源头的活水,源源不断输入,所以永不枯竭,永不陈腐,永远清澈。同样道理,如果一个人能够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汲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那么就能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和极强的创造力。

我没有像方仲永那样的天赋,我只是受到他的启发,觉得我应该要更加努力学习才行。我不想成为一个平庸的人,我不是天才,所以我要靠后天的弥补。也奉劝各位同学们,不管你们是普通人还是天才,都不要再重复仲永的悲剧了!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5

有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先天的资质,也有大部分人认为成功来自于后天的学习与积累。

大家一定都知道方仲永吧,他是一个具有先天资质的奇材,五岁就会作诗。但他的父亲只认为他有先天的资质就够了,不需要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所以不让他上学。后来,乡里人全都知道了方仲永是一个天才,于是就请方仲永的父亲吃饭或给钱买方仲永的诗。方仲永的父亲认为他可以靠方仲永的本事赚钱。于是他就带着方仲永到各家各户做客,为他人写诗赚钱。后来方仲永长大了,但他的知识并没有增长,所以他渐渐地变得和常人一样,后来又渐渐地不如常人了。

由此看来,只有先天的资质是无法成材的,必须要有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才行。

在世界上,靠先天的资质成材的一个都没有,但是靠后天的学习与积累成材的却数不胜数:居里夫人、爱因斯坦、华罗庚……因此,有了先天的资质不能骄傲,要在后天的学习和积累上跟出色才行。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6

《伤仲永》讲的是一个天才变庸才的故事,其目的是为了告诫我们是不是天才都要努力学习。

小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被灌输了诸如“天才来自勤奋”、“天才是1%的天分加99%的汗水”的思想。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主旨并不“感冒”,这与“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道理是一样的。

真正令我感兴趣的是仲永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被“不使学”,被选择人生?仅仅是因为年幼不懂事?还是说惧怕父亲的权威?仲永的才能是在五岁时被发现的,随后这天分便被其父亲当作摇钱树,一摇就是十几年。这么多个无趣的年头里,仲永是怎么想的,是否反抗过,我们无从得知。但从最后仲永变成庸才这一事实中,我大致可以推测:仲永已经麻木了,对人生已经没有追求,认为自己就是给父亲谋取利益的存在,接受了这不公的命运,最终才会“泯然众人矣”.

仲永父亲固然是错的,但这并不意味仲永就没有可指责之处了。虽然,仲永并不热爱吟诗作赋,不然怎么会让自己的诗被当作谋取钱财的工具?怎么会在四处访客的无趣生活里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人如果不想做一件事,会去找一千个理由;人倘若想去做一件事,会去想一千个办法。仲永如果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他就不可能甘愿沦为赚钱的傀儡,不可能让父亲的“阴谋”得逞。

人只会做梦是可怕的事;人不会做梦是更可怕的事。仲永是个不会做梦的人,他仅仅是空有天分罢了,所以他最终也不过是一个“众人”而已。

现在的我们并不需要背负太多太过于沉重的东西,为何不趁现在好好做一美梦,然后明晨迎着朝阳去追寻它,这样活着不是很浪漫吗?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7

王安石23岁作《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8

生而知之者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天资聪颖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走访,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这能不叫人扼腕叹惜吗?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牛顿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爱因斯坦不是神童,大学考了两次才被录取,毕业后到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他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和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文学艺术上也是如此。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作家狄更斯、巴尔扎克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9

想不起是哪位诗人说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千古流芳的名句。但还记得起,鲁迅先生说的那句“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学习上。”的确每个人做学问都要具备以上两句所要表达的——坚强与勤奋,而且要有一个目标。因为铁匠没有目标,他可能只能做出远不及宝剑的水果刀。

在《为学》中我想到了坚持与坚强,还有目标。在起初读的时候(指老师讲之前),我就觉得,穷和尚孤身一人只有一个饭碗和一个水瓶,就能到达南海,真是不可思议,况且一路上有山有河还有野兽,就更不可能了。唐玄奘到西天去取经还带了三个徒弟一匹马呢!到了后来我终于懂得了其中的道理,又想到了一次去爬山,目标是山顶,但我与山顶仅有一步之遥时,我选择了放弃,就是因为我没有坚持。我就差那么一步。

方仲永的父亲依旧是以农民的思想对待自己那么有天赋的儿子——不使学!就是因为“利其然也”!如果他父亲不让他去上学,他自己也应该以“忽啼求之”的积极心态争着去上学。如果这样他也不会“泯然众人”啦。你也可以不上学,但你可以自学,勤奋一些但不用挑灯夜战。即使上了学不勤奋些,刻苦些,到了最后两个字——白搭。这说明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还体现出唯有积极向上,坚持奋斗,勤奋努力才能成功!

伟大的科学家,当时社会人群眼中的“疯子”——爱因斯坦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人”在我眼中只是一个有发达的大脑和会直立行走的裸猿,开启大脑智慧的方法只有两个“努力与坚持”。所以在学习时就要“人贵立志,事在人为”啦!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0

王安石的文章《伤仲永》,论述了人的先天才能和后天教育与成才的关系,对吾辈教益匪浅。

天才到底是什么?虽说余已过不惑,但偶还是认为这是个说不清楚的问题。悲夫!“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

爱迪生以为:天才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思之,不禁汗颜。倘若灵感不光顾,岂不是俺们的汗水都白流了?还好,姓爱的并非只他迪生一人在说话,还有个叫爱因斯坦的,这个爱也说过一句话: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谈空话。再思,确也是。你可能不是天才,但你却可能成功。如是,吾心释然。

想俺四十余年光阴,书也读了些,人也见了些,神童不少,天才不多。王荆公晓得个方仲永,然其父不使学,终泯然众人矣。哎,咱也别老拿孩子说事,你如若摊上这么个老爸,也只能由命了!只是可惜了仲永那孩子!

俺倒也附庸风雅,与琴书画无缘,硬是和棋搭上个边,说到玩棋的,以前有个吴神童,有幸碰到段执政,渡洋学弈,后竟自独步天下;又有个高丽神童李,入曹府深造,数十年也无人能敌。此二人,不可不谓天才!我们所能知道的,就是他们执着、他们进取、他们拚搏、他们坚持不懈,---总之,他们成功了,你说他们是天才也就不为过,因为他们以前确是神童!好脑壳,爹妈给的,打小又不让咱混吃混喝,见天叫咱黑的白的,直弄得咱是天才咱怕谁!

然则却也知晓神童若干,终未进身天才,个中原委,莫衷一是,余生也愚,不明就里,乞明者明示!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1

《伤仲永》这篇课文,作者通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能否成长,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息息相关。这就说明了,我们必须要学习。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或许这句耳熟能详的哲理名句,早已让我们的耳朵听出茧来了,但是,它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我们永远只能吸收而不能满足,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临死前一个小时还在工作,他经常利用别人的喝咖啡时间学习,这难道还不够吗?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类从奴隶时代发明文字到现在流传了几千年的知识文化岂是只用短短的“一辈子”的时间能学完的呢?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没错,人无不是在学习中成长,没有一个人会说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知识都学会。在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取得一些成就便满足于现状,沉醉于一时的成功……这些人到了最后始终是落伍者。而一些人不满足现状,发奋学习,最终是社会的强者。可见学习是无止境,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学习。

我曾听过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国外某大学一群即将毕业的工程系大学生全部被一场他们全都自认为简单的考试所考倒。这同时说明了我们将来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东西要学,现在的一点知识是绝对不够的。

或许当我们结束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一些人将继续学习基本知识,另一些人则要去攻读“社会大学”,虽然道路不同,但我们都还要不断汲取各类知识,因为学习是无止境的。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2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而仲永的事迹,便是这句名言最好的真实写照。

初读《伤仲永》这篇文言文,真有点“伤不起”.一个五岁的孩童“未尝识书具”.竟能“书诗四首,并自为其名”,此子若稍加指导,定当出列拔萃。仲永的才能受到邑人的好评,他们“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足见仲永的天资聪慧矣。然而他的父亲“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从而酿成了仲永“泯然众人矣”的悲剧。

仲永之所以泯然众人,主要原因在于他父亲,他目光浅短,愚昧无知,贪财误才,“不使学”的错误做法,耽误了仲永大好的学习时光,最终沦为常人。仲永出生在这样一个世隶耕的农民家庭里,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难道就只是其父之过也?非也非也,若不是邑人有着和众心理,仲永的父亲也不会环谒于他们,不让仲永学习。如此说来,邑人也为“帮凶”之一。而我认为,真正的原因出在仲永本身。倘若他幼时的资质潜退是父亲的错,但他长大了却还不懂的学习的重要性,懒惰而不思进取,不正是他自己的责任吗?即便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没有条件学习,也要去创造条件。就像一个海绵只会挤出水分,却丝毫没有吸进“墨汁”,也总会江郎才尽的一天的。

我们正值学习的大好时光,有着优越的学习条件,有什么道理不好好学习呢?莫非要步了仲永的后尘,重蹈覆辙?要知道颜真卿曾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无法决定出身,却可以创造未来。我们无法回到昨天,却可以把握今天。一个人的天资固然可贵,但后天的教育更为重要。付出的汗水和收获的硕果是成正比的。

请乘理想之马,挥鞭从此启程,

路上春色正好,天上太阳正晴。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3

雪夜读禁书,曾被古人认为是人生一大快事。可惜这个冬天少雪,而手里这本发黄的《彷徨》也早已不再是禁书,或许从来就没有被禁过。

读发黄的书,如同沉湎于甜蜜的往事,尤其是在烛下。鲁迅的文章里永远流淌着愤怒的情绪,表现于他的反讽,甚至漫骂中,也潜伏于他近乎自然主义的描写之中。当我读到《祝福》的最后一句:

“只觉得天地圣众歆享了牲醴和香烟,都醉醺醺的在空中蹒跚,预备给鲁镇的人们以无限的幸福。”

这一句如同我的《帝国》的最后一句:“神州都开遍这幸福的花朵。”

在鲁迅的眼里,鲁镇、四爷、卫婆子、四婶,包括祥林嫂在内都是他所陌生和厌倦的。建国后,曾将这篇小说改编成戏剧和电影,同情祥林嫂的悲剧,控诉旧社会的黑暗。

其实,这违背作者的本意。鲁迅何曾理解过祥林嫂的世界,他所有的只是一点怜悯,但绝掩不住内心的厌倦。中国人奉为吉庆的春节,鲁镇人尊为大典的祝福,在鲁迅眼中都是灰暗而可厌的。这是一位中国天才眼里的偶像的黄昏,把鲁迅当成某阶级代言人的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4

这几天,我们学习了《心田上的百合花》这篇课文,令我深有感触。

《心田上的百合花》是中国台湾著名作家林清玄的一篇散文。这散文同他的其他作品一样,文字优美,耐人寻味。

这篇散文主要讲了: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里,一株小小的百合长在了断崖上。这株百合受尽了杂草的嘲笑和讥讽,但它的心里一直有一个纯洁的内在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一株草,我一定要开花。

在杂草的鄙夷下,百合努力地释放它内心的能量,终于有一天,它开出了洁白的花朵。年年春天,百合努力地开花、结籽,它的种子也随着风飘向了山谷。几十年后,山谷、草原、悬崖边上,到处都开满了百合花。而看到这一幕的人们,都感动得流下了热泪。

看完这篇散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株小小的百合竟然有这样的毅力,更何况我们人类呢?是啊,“宝剑锋从磨砺出 梅花香自苦寒来

。”世界“飞人”刘翔也曾受到过严重的打击。20xx年8月,在男子跨栏比赛场上,因脚伤的缘故,刘翔在众目睽睽下,选择了退出赛场。20xx年,在亚运会上,刘翔又一次来到了赛场,并一举获得了三连冠,为祖国争了光,向别人证明了自己坚定的毅力和信念。

这篇散文,给了我深深的启示:想证明你的优秀,不是去反驳,不是去争吵,而是无闻中绽放,美丽的结果可以证明一切,无需言语。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管风雨有多大,只要我们还有梦,只要我们还有希望,那就要相信自己,努力走好我们的人生之路。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5

如果说年少轻狂,那么那时的疯狂,便成了这一辈子能笑着说出来的回忆。如果没有十全十美,那么留下的遗憾,也许就多了几分神秘的假象。几十年后,岁月换掉了容颜,也泯灭不了那一段美好又不完满的青春年少。

龙应台等人著的这本《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多收录了曾经刊登在报上的回忆散文,有几篇同是叙述在中国台湾的生活往事,也有在其他地方的。似乎读书的人,懂得如何把一天用文字保存,以免记忆太多掉了些许。

看完这本诉说回忆的书,有点后悔去读这样伤感的故事。明明青春尚好,明明风华正茂,却担忧着将来会出现的种种。

偶或无法自拔,心想着,宁可看一些都市言情,或热恋或分手,或苦苦追寻前任无果,或参加梦中情人的婚礼最后自己却草草了事。也再不想看那些回忆,关乎生与死,关乎爱与时间,关乎疾病与生命。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尚青春时看这些写年老者的无奈与伤感,写韶华飞逝、色衰爱弛,看临终者再无最后的力气吐出对生的渴望,看老人痴呆不再认得曾经最疼爱的人的心酸,仿佛自己已是暮年之人,将自己处于那样无尽绝望的环境,想象着一件件事在自己身上同样上演,问自己能否熬过那些需要耗尽眼泪的时刻,不禁心里一颤。

于是强迫自己不要去想这些还未到来的情节。也许每个人迟早会面对分别,也一定是要等到黄昏时,已经历了世间沧桑,看淡所有冷暖,看尽远近,看穿生死,到那时,所有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即使回忆,也不会想现今这般地怨恨时不我待。

有许多故事,读起来升降沉浮。有时竟会羡慕那些起起落落,会以为这样的生活来得深刻。但不是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场惊天动地,无论是经历灾难还是爱情。如说心跳加速,一定会有,但多半是平淡无奇的每一天。这辈子若说有80岁,便有约三万天,怎么可能有那么多起伏。再说,有升就有落,到头来发现,简单与本初,本身就是一种美丽。

也许我该换一个着眼点来看这本书。有一个章节的小标题是“趁现在,此生未老”。现在,就是最美好的状态。一切都有希望,现在,永远值得我们去珍惜。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6

寒假的一天,我去教育书店买了一本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回到家后,迫不及待的奔回卧室,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

《超酷天使大肚子爸》讲的是大肚子爸爸和四个小女孩饭团,布丁,苏打,还有小晴歌住在奇妙的小院子里,超爱芭比娃娃的维C阿姨常来跟他们玩。在大肚子爸爸的眼里饭团是个睡不醒娃娃,布丁是个卓别林娃娃,苏打是个爱马桶娃娃,小晴歌是个口水娃娃。她们认为她们是大肚子爸爸生的小姑娘,在爸爸的矫正下小情歌亮出美妙歌喉,苏打不再依赖马桶,布丁变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鹅”,连饭团也在爸爸做的超级椅子里舒服的生活着,在布丁十岁生日时,小院子就要不在了,爸爸宣布要送她们到他们的亲生爸妈那里,只留下一个饭团小姑娘陪她度过一生。

在我的眼里,大肚子爸爸的大肚子里装满了奇妙的童心,玩心,和爱心;维C阿姨是个热爱芭比娃娃,觉得自己是个像芭比一样的不老少女;饭团是个整天做着思考问题的小女孩,长得很漂亮;布丁发火像个火山,发完就像个SWEET;苏打是个整天坐在马桶上消化开心和不开心的小姑娘;而小晴歌是个不说话只吐口水的小姑娘。这本书不真实但很奇妙,快乐又不忧伤,天真又不无曲折的笔调呈现亲情之爱,朋友之爱,人与自然和谐之爱,不同凡响的神奇父爱故事,让我在长大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上有许多迫不得已的是事,我们要体谅。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7

昨天终于把《小团圆》给看完了,很晦涩,不好读懂,特别是张爱玲写的他和她,如果稍不用心去读,就不下去了。

这个书真不是畅销书,读者应该很少,因为太难读了。比世界名著都难读许多倍。

读完整本书,发现张爱玲的文笔还是不错的。起码现在的作者很少能够有这种水平。把无聊的内容写成一部比较经典的小说。

九莉是本书的主角,她的身边有两个重要的人物,一个是她母球蕊秋,一个是之雍。

九莉的母亲的优点是九莉身上没有的,即使她母亲很有耐心的教她。她还是不上路。

九莉的初恋之雍是个花花公子。我想不通的是,九莉分手后,还要寄钱给她花,他不是深深伤了九莉的心吗,九莉怎么这么没有用,又是去挽回这段感情,又是寄钱给他用。九莉不是谈恋爱的高手,她怎么会写出如此多的爱情小说呢,看来她的幻想能力很强。还是她把之雍的爱情都写出来了呢?我觉得应该是后者,之雍写信告诉他如果和女人交往,发生关系。这种事情,九莉都可以忍受。她到底爱他什么呢,人不是都说爱情是自私的,但是九莉在于她的爱情,是个博爱的。她都可以忍受与别的女人一起分享男人。她的爱情是个变态,扭曲的,其实,她很轻松的与之雍分手了,她还是很爱之雍,她在寂寞的时候,无法忘记他的一切。她还是相当痛苦的。她为什么这么痛苦呢,是因为她没有真正的爱情,她没有品尝过真正的两个人的热爱。

张爱玲的小说,我想我会只看这一本了,她的书对我来说,没有多大的学习的东西。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 篇18

拿到毕淑敏的《幸福的七种颜色》,粗略地翻阅了一下,了解到它只是在静静地讲述着一个又一个有关“ 幸福不幸福” 的故事。幸福是什么?这个概念有点庞大,有点抽象。词典上的解释:幸福—— 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

那么,为什么幸福还会有颜色呢,还那么明确地列出是七种颜色?因为这个七啊,神秘又空灵,还常泛指表明“ 多” 的意思。是啊,这难道不也是对幸福作出的一种解释么?神秘而又空灵的幸福啊,以各种形式存在这个空间中,只是,你看见它了吗?

这本书它并不刻意强调幸福是什么,却淡淡地让你觉得自己越来越幸福,觉得自己是一个被幸福包围的人。它让我相信,没有什么困难能抵挡住幸福的脚步,它让我相信“ 千头万绪” 是可以打理得清楚而明了的。

这里,也只是随口讲一些愚见,我的文字显得自不量力。毕竟幸福太庞大,太抽象。但正因幸福是庞大的,我们可以选择去吸收,去浓缩,于是,我又觉得幸福是乖巧而真实的。我相信,幸福并不来源于一味的顺境,而是生长于一种从容、坚定与乐观的态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