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5篇)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

我是在小蛮的“怂恿”下读完《飘》的,她问我你读过《飘》吗?我说没有啊,她说你读读吧很好的!我说:好吧。她为了打消我敷衍的想法又说:你读完后可一定要写读后感啊!

飘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5篇)

读完全文,心潮澎湃,上帝拿斯嘉丽的命运开了个玩笑,像风一样捉摸不定,捉摸不定的命运使她为之追求的爱情随风而逝,飘得无影无踪。

人的一生是由命运主宰的,这是我人生经验的总结。有人会说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我告诉他:唯物论的最基本的原理是物质决定意识,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受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无法改变规律只有顺从他,这就是命运。一次与山东大学哲学系刘大钧教授同席,他与一位物理老师就风水学的真伪争执不休。我说:物理学与哲学有一个断层,你们永远不能对接,这件事只有上帝知道。他们惊异地看着我不再争执。

的确,从远古至今人类无法“命运”之谜,哲学家们为了混淆视听,为了蒙混过关,就会给他披上一层迷信色彩;科学家无法解释生活中的邂逅误会和巧合,为了自圆其说,为了蒙混过关,就把责任推给了哲学家。我说,命运是由邂逅、误会和巧合构成的。《飘》中大量的篇幅描写了美国南北战争,就是为斯嘉丽的命运提供了一个坚实而广阔的背景,没有南北战争斯嘉丽就不会出现这些命运的波折,这意在告诉读者:一个人的命运是与他的国家民族命运连在一起的。就如在近代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使偌大的中国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由此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战火焚烧了无数人的美好理想,杀戮泯灭了无数人的人生选择,子弹、刺刀、炮火瞬间就可以把一个命运糟糕的科学家、诗人、富翁。……变为灰烬。

命运主宰者整个世界,一个人从一出生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出身在高官,富翁家庭的孩子可以随心所欲的演绎自己的生活,安排自己的人生;出身在贫困家庭的孩子假如没有命运的眷顾即使努力一生也无法摆脱劳苦的生活。地震、车祸、大火、洪水、病魔无时不刻不在任意地践踏着那些不幸的人们。

凡尔莱特曾是“泰坦尼克号”上的一名女乘务员,她在1912年那次震惊世界的沉没事件中幸存。4年后,她在英国皇家医疗船“不列颠尼克号”上当护士,该船被水雷炸沉,凡尔莱特却再次逃之夭夭。

20__年造成200余人死亡的巴厘岛大爆炸事件中,联合国高级安全顾问罗德尼当时距离爆炸所在地仅数米远;不到10个月后,他在联合国驻巴格达办公室再次遭遇自杀式炸弹袭击,由于爆炸发生数秒前他离开了自己的办公桌,结果没有遭到致命损伤。

斯嘉丽是不幸的但是她又是幸运的,战争改变了她的命运给她造成了不幸,然而在整个人生中他却是幸运的。在她逃离亚特兰大的时候,瑞特不失时机的给她偷来一匹瘦马,在她的生活极度困窘的时候,上帝不失时机的派了一个骑马的小偷给她送来了钞票和金币,在向瑞特借钱受辱时弗兰克又不失时机的出现在她的身边……

由此想到了自己,我出生在大明湖畔的一个四合院内,但是由于“动员家属回乡”的运动,我与母亲回到了故乡。几十年来,经历了无数的生活变故,无一不是命运的安排:假如没有,我过目不忘的脑瓜子有可能升入清华北大;假如没有村里老支书的一句话,我不可能当上民办教师。

后来调回济南市更是有戏剧色彩,当时的人事处长说我不符合政策拒不签字,假如一年内不签就意味着我会失去岗位。但是天无绝人之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下自然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新学期开始人事处长调走,新上任的处长一签了事。假如没有机会,我不可能一次次考学,一次次成功。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你的才智如何,其实就是机遇。

命运就是邂逅,我十分重视生活中的不期而遇,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事既然无意碰在一起就是上天的安排,不可忽视。有一次外出,出租司机神差鬼使地把我拉到了奥体中心,司机恐慌地只道歉,我笑笑说:上天让我到此一游,天意不可违,这是我的福分,在我游览了“东柳西荷”之后,我会感激你的!司机笑着说:大叔你真豁达!生活就是如此,你必须面对这些邂逅。

对待命运的态度无非是两种人:

一种就像是方丹老太太:那就是:“不要喊叫只要笑,时机自然会来到。”她的人生都是这样渡过的,一面笑,一面等待机会,她成了渡过难关的专家了。她说“我们不是小麦,而是荞麦。小麦熟了的时候,因为是干的,不能随风弯曲,风暴一来,就都倒了。荞麦熟了的时候,里面还会有水分,可以弯曲。大风过后,几乎可以和原来一样挺拔。我们不是挺着脖子硬干的那种人。刮大风的时候,我们是柔和顺从的,因为我们知道这样最有利,遇到困难,我们向无法回避的事情低头,而不需要大吵大闹,我们微笑,我们干活,这样来等待时机。等到我们有力量的时候,就把那些垫脚石踢开,这就是渡过难关的窍门。”

一类像思嘉,她说:“我觉得仿佛是在风暴中划一只装载很满的船,勉强保持在水面上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哪里还顾得上那些无关要紧的东西,那些放弃也并不可惜的东西,比如仪态端庄,以及----以及如此类型的东西,我非常害怕船会沉下去,就把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东西——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全扔掉了。”

两种不同的人生哲学可能造成不同的人生结局,当我们下山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收获。平静地对待生活最后收获的就是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这些人生的美德。而对生活迎风而上的人丢弃了这些东西,最后收获的可能就是孤独和寂寞。

我拿这种观点与小蛮交流,她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坚决维护你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这是泰戈尔说的。她是一位小哲学家。

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但是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她一生不停的劳作,充满着善良的爱心,因此活了105岁。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我从他身上看到了《百年孤独》的主题:人生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是与生俱来的,要想战胜它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劳动和爱!亲爱的朋友,我坚信,辛勤地劳动和真诚地去爱,命运必定会眷顾你的!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3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4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写。综观全书,可以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通过这些人物形象,可以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通过与华歆的对比,赞扬管宁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情好时大家没事,心情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快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己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起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己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但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一定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己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5

安妮日记是由安妮·弗兰克写的,是一本世界名著,安妮·弗兰克曾被世界人民称作——永远的天使。她也是们最崇拜的作家。

一到家,我立刻打开了包装,抓起《安妮日记》就看了起来。我从“译者”、“前言”开始看,一口气一页一页地读下去。

《安妮日记》这本书是讲:安妮一家都是犹太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法西斯占领了她的祖国荷兰。法西斯在荷兰用残酷手段迫害犹太人。她们全家躲进了一座楼房的“后屋”,他们在里面生存了25个月。在这段时间里,安妮用她的笔,记录下在狭窄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他开始动脑筋思考,逐渐成长为一个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可是后来,他们还是被盖世太保搜捕到了,送去了“集中营”关押。

大家为了纪念安妮·弗兰克,特意拍了《安妮日记》这本书和这部电影,造了安妮·弗兰克的纪念馆。

现在,看了我介绍的《安妮日记》读后感,大家一定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了吧,也很想读它了吧!找个机会一定要读一读哦!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6

今天,我读了《藏羚羊的跪拜》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种.种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我很可怜藏羚羊,又为猎人的行为感到愤怒。我要大声呼吁:人性的残忍,使动物都倒地而死,难道一直要到所有的动物都灭亡了,那是,人类会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吗?  这个故事讲了老猎人枪杀了一只向他跪拜的藏羚羊。给羊开膛时,看见了它腹中有一只已经成形的小羚羊。猎人顿时明白了天下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最后,猎人消失了。

“他举起枪瞄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只肥壮的藏羚羊并没有逃走,而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他前行两步,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读了这句话,我很感动。人们都以为动物没有人性,但藏羚羊那伟大的母爱让人久久忘记不了,我还体会到了猎人的残酷。虽然他犹豫过,但还是杀了羚羊。我觉得,那些只知道钱但杀了动物是一个贪婪的表现。那些猎人想到过动物的感受吗?如果他们是动物,面对人类的枪杀,他们能忍受吗?此时此刻,我为猎人的行为感到可耻.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7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更幸福,吃着营养食品,穿着高档服装,玩着电子玩具。

可凡卡的童年呢?他父母双亡,只是靠爷爷当守夜人的报酬生活,衣服破烂单薄,连想都不感想的高级食品,他只求和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爷爷在一起。

9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候早已坐在教室里了。而凡卡呢?在老板家白天做苦力不算,更糟的是,每天晚上还要去给老板的儿子去摇摇篮,有时一摇就是一夜!

当我读到凡卡在老板那里受苦的时候,“凡卡真可怜!”“他能支持住吗?”我不禁这样想。对于九岁的小孩来说,挨打,挨饿,挨困已经是很难熬的事情,还要被别人捉弄,受尽了欺凌与讥笑。而且亲人就只有一个远在乡下的爷爷,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也就没有了温暖。小凡卡就是在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中打工,那情景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悲惨!

当我读到“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熟睡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就是凡卡的梦,他渴望自由,渴望回到爷爷的身边。

可是他的梦能够实现吗?不,绝对不行。这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没有贴上邮票,地址不详细,还因为爷爷绝对不可能来接他。爷爷太穷了,他只是一个别墅的守夜人,根本没有可能把凡卡养活,这也是爷爷把凡卡送入城里做学徒的原因。

凡卡失去东西的太多了。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人们的关心,没有……命运夺走他的够多了,狠心的老板、老板娘还百般虐待他,生活和命运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呀!

凡卡的信,爷爷不可能收到,他也没可能远离这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我们,不愁吃穿,有亲人的温暖,有老师的培养,是多么的幸福!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报答所有关心我们的亲人、朋友!把我们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8

这本书在日本的地位和评价极高,还被被翻拍成了电影作品,但触摸着书本的感觉却是另一种感动。读村上春树的书总让人觉得实在解读自己,倾听自己心灵的回声,这很容易就会让我们产生共鸣。

成长是永远咀嚼不尽的话题。这之中对恋爱中的喜悦、甜蜜、忧伤和迷乱,对一切装模作样的言行举止的不满和嘲笑,对难以和外面世界沟通而感到茫然无措。而这部小说围绕的就是一种年轻时期的恋爱经历,这种经历寂寞孤独的时候却不乏一丝平缓舒雅的心有灵犀。主人公渡边所经历的与两个女孩子的感情纠葛,在恋爱时期的男女心里都会产生共鸣,而除去恋爱的苦恼与甜蜜,年轻的离经叛道、年轻的奇异哲理、甚至在成长过程中的反思与联想,这些都是村上春树通过男主人公向我诉说的。我甚至能看到渡边面对直子时的迷惘与痛苦,和绿子在一起时难以抵制的她的直白和直率时的苦闷。

对于我而言,这不只是一部恋爱小说,它所向我表述的青春的一起一举一动都是引导式的飓风。

除去书中的故事情节,它很多语句段落都让我动容。《挪威的森林》中有很多对情调、韵味和气氛的出神入化的描写,例如“风并不大,却在从我身旁吹过时留下了鲜明的不可思议的话轨迹。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夏夜已经有些深了。”只是写风而已,却把这一丝丝的夏风都写得带了轨迹,似乎我就站在渡边君的身边,同他一起感受渐深的夏夜里萤火虫御风飞舞过后的一点小氛围,这种细腻的描写就是这本书的大基调,到处都是对美感与对生活细节的享受。

书采用的是倒叙的叙事方式,当渡边37岁坐在风机上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的时候,往事真的像潮水一样涌回来,它把这个男人的心浸在苦涩的潮水里,那些年轻时候被埋在心底的迷惘与刻意忘记都像冗杂却易碎的泡沫一样浮上水面,这就是成长和青春要付出的代价——哪怕过了再久再绵长的岁月,只要一幅画、一棵树、哪怕是一粒沙子都会掀起记忆的惊涛骇浪。

总想着,再过一段时间,等我再成长一些的时候,再读一遍这本书,总会有更多的收获。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9

早在30年前,周朴园和女仆侍萍相爱,生出了两个儿子,后来为了与繁漪结亲在大年三十晚上赶走了侍萍,留下了大儿子周萍,带走了鲁大海。当晚,侍萍跳河自杀了,可是被人救上来活了下去,从此她与鲁贵结婚,自己也该姓鲁,生出了女儿四凤,后来鲁贵在周朴园家里打工,四凤也当侍女了。周朴园与后妻繁漪生下了周冲。但是周萍居然与繁漪产生了乱伦关系,还好周萍提早觉醒,喜欢上了四凤。而周冲也暗恋着四凤很长时间了。繁漪请侍萍来辞退四凤,侍萍一下就认出了周朴园。周萍想和四凤远走高飞,繁漪不服气,决定当着周朴园及众人的面揭发他们。这时四凤出门自杀了,周冲也不顾一切冲出去与四凤一起被电死。周萍在房间里用抢自杀,侍萍又昏倒在地上……

《雷雨》反映了当时的一个社会状况,这一家则是封建社会的代表,从而我们可以看出曹禺对封建社会的无比厌恶以及新的社会制度必定替代旧制度的信心,这篇剧本看起来只不过写的是封建社会腐败以及人民如何的被社会所残害的过程的一个缩影。这写的是一个家庭,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家庭,这里面的每一个人物都可谓个性鲜明——

周冲是雷雨这个剧本中最天真最无辜也是最可怜的一个人物,自己有着对真正爱情的美好向往,在他的心中一切都是美好的,才会酿就了最后悲惨的结局,也许整个事情的罪魁祸首还是封建社会,他们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他们生于封建社会,也都因为封建社会而死亡。

繁漪要属是因为爱情而最悲惨的人了,曹禺先生在序中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正是在当时“雷雨”的环境下,造就了这一结果,将一位原本好好的女子变成一个精神崩溃的精神病。

比起他们,现在我们生活得那么幸福,我们应该想到仅仅在不到一百年前,人民的生活是多么地悲惨啊,社会是那么地腐败与阴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发奋学习,争取为这个社会与祖国发展作出贡献,不让雷雨的悲剧再次出现。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这个暑假我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外国小说,让我感触深刻的是书中的女主角安妮,她是一个开朗、活泼、聪明、坚强……与一身的优秀女孩子,书中写了她从孤儿院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之后,住在绿山墙农舍的一段成长经历。故事感人肺腑,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安妮在生下来3个月的时候,因父母病逝了,从小变成了孤儿,在她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之前,安妮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可就是在这样的逆境中,安妮依然保持着她一向乐观开朗和幻想的特性,用她特有的幻想来抚平生活的坎坷与磨难,最后乐观、自信、善良的安妮用真情和努力赢得大家的喜爱和接纳,马修理更是加倍喜欢安妮,马瑞拉也把她当做自己的孩子,她们一家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安妮在绿山墙农舍收获了太多的幸福与快乐,在这里她与黛安娜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俩人形影不离,与马修和马瑞拉朝夕相处,给了安妮家的温暖与幸福,还有她敬佩喜爱的斯蒂希老师给她传授了知识和智慧,还有平易近人的牧师阿兰夫人,连生性古板又挑剔的黛安娜祖母约瑟芬,也最终被安妮的诚恳和善良打动,也喜欢上了安妮,而且还给了安妮许多关怀和帮助,在学习上安妮很刻苦,勇攀高峰,在生活上她对朋友同学给予了关怀和友爱,对长辈尊敬、礼貌,对养育她的马修和马瑞拉始终怀着感恩之情不忘,最后安妮长成了大姑娘,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名牌大学,但为了马瑞拉,为了绿山墙农舍,她毅然放弃了,留在安维利教书,陪伴着马瑞拉,而且她还收获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基尔博特。

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绿山墙的安妮》我好喜欢你!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平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成人,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不管怎么说家庭对每一个人来讲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可以这样说,假如你没有了家庭,那你就没有了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假如你没有了家庭,你就没有了世界上最真的爱,所以说家庭是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可是就有人没有它。

假如你不信,那你就读一读下面这个故事吧!卡夫卡写的《变形记》。在小说中,格雷高尔,也就是那个变成甲壳虫的主人公,他非常爱自己的家人,每天为自己的家人辛苦的工作,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变成了一只甲壳虫。从此以后,他就只能靠妹妹每天来送一些食物生活,有时妹妹也会帮助他扫除灰尘和杂物。可是,家里人越来越不喜欢他……,他们不能接受一个变成了甲壳虫的人。

后来,由于他犯了一个小小的错误,他的妹妹成了误解他最深的人。妹妹不愿意送东西给他,不愿意帮他打扫房间,甚至他的房间变成了堆放杂物的地方。第一个排斥他的是妹妹,这让格雷高尔痛苦不已,到最后家人都不把他当作是家庭的一员,他的父亲甚至想象杀死一个虫子一样杀死他。父亲用一个苹果砸在了格雷高尔的背上,差点要了他的命,可以说他没有了家。最后,格雷高尔认为自己已经是家人的最大拖累,于是他竟然绝食而死了。这是一个多么悲伤的故事啊!

格雷高尔为什么会绝食而死呢?我想答案是他没有了家庭,这是多么痛苦而悲哀的事情呀!所以,家庭真的很重要。没有了家庭,就没有一个完整的生命。

人生是需要家庭的,有了家,才可以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分享给大家,每天都会有快乐,有可以共同承担的力量,让我们好好爱护自己的家庭,就会拥有最美好的世界。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同学们,你们知道杨红樱阿姨吗?没错,她啊,是一位作家。她写的很多题材,都是和小孩子有关的。比如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女生日记》、《男生日记》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系列》的书集了,那么我就说说我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星期六了,我和妈妈突然心血来潮,两人决定去新华书店走走,逛着逛着,我就看到了这本书,稍微的看了看,觉得还不错,就去征求妈妈的意见,妈妈也同意了,最后下决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就慢慢地开始看起来了,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计划,就是每天看20页,这样的话,差不多十天就能全部看完了。

我先看了人物介绍,这本书里面的人物真有趣啊,特别是那只笑猫的保姆狗,真搞不懂,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还会有一只爱笑的小猫咪,我来简要的概括一下吧:这本书主要讲了笑猫、杜真子和马小跳在翠湖公园碰到了帅仔和老头儿,并发现了保姆狗特别憎恨、嫉妒帅仔。笑猫感觉到要有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于是他靠地包天向帅仔邻居菲娜打听到,在帅仔来到老头儿主人家之前,它一直是主人的最爱,可后来帅仔来到它们家,主人就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使得老头儿渐渐失宠了。所以老头儿想把帅仔除掉。可是老头儿几次使出阴谋诡计迫害帅仔都被笑猫带领马小跳他们救了。直到它想利用汽车把帅仔撞死,它安然无事,自己却被撞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后悔莫及,希望重新做狗,并向帅仔透露其实是爱它的,帅仔痛哭欲死,可也只能呆呆地看着它爱的保姆狗痛苦地逝去。

过了十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想:原来我一直认为是一本童话书的《笑猫日记》尽然蕴含着这么多的人生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其实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有亲情、爱情、友情。在现实生活中,像保姆狗老头儿这样的人很多,都是为了一点点小事斤斤计较,然后憎恨他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宽容对人才行。

我们要牢牢抓住自己的命运,我们不能因为朋友的成功而去嫉妒他,这样,肯定没有好结果。我们应该为朋友的成功而高兴,然后一起进步,这样多好啊!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合上书页,书中的狂涛怒浪仍然在心头浮现。这是一部文学著作,也是一部地理学著作。令人赞叹不已。

文中讲了苏格兰的格里那凡爵士在驾驶自己的游轮“邓肯号”时,意外拾到了一个瓶子,并发现了格兰特船长塞在漂流瓶里的几封求救信,于是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驾着“邓肯号”出海远航,沿着南纬37°11′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踪迹……文中情节生动,令我回味无穷。

作者儒勒·凡尔纳把人物性格刻画的十分鲜明,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地理学家巴加内尔。他是一个喜剧人物,出场就颇具戏剧性——他本来是要去印度寻找雅鲁藏布江的发源地,谁知误乘上了前往智利的“邓肯号”,于是他就将错就错,跟着格里那凡爵士等人踏上了未知的冒险之旅。巴加内尔具有超强的记忆力,他活泼开朗,乐观向上,并具有地理学家应备有的广博知识。他能说出50多个前往澳大利亚的旅行家,能清楚地记得某一个地区发生的事件。但他有一个缺点——粗心。他在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路上一直是人们的开心果、活地图,当然也因粗心惹了不少笑话,比如他要学西班牙语,结果读了喀孟斯的著作学会了葡萄牙语;最后在从新西兰岛逃亡的时候,还被新西兰土著画了一身有趣的刺青,自认为没脸回到地理学会了。他的粗心大意,使我感到了快乐,也使这个冒险故事多了一些趣味;而他渊博的知识,超人的记忆力,使我钦佩不已,巴加内尔是这部小说中个性最鲜明、最突出的人物,十分招人喜爱。

格里那凡爵士等人在本书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品质也值得人们欣赏。首先,他们很勇敢,能够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这使我想起上学期我的数学作业,我一遇到难题就退缩起来,不愿意动脑思考,经常去问爸爸妈妈,而其他同学自己就能探索出来,记忆自然比我深刻许多。我要学会勇敢,学会面对困难,在人生的道路上不退缩。

再者,他们很执着,仅仅有一点线索就不惜去冒险,去寻找,直到找到格兰特船长。我最缺乏的就是执着,定的计划总不照着执行,原定早上六点起床,可没一次执行过,总是睡到七八点才起床。做事还容易半途而废,有时候差一点就能解决的难题被我撂下不做了,当老师讲过后,才发现自己就差一步做出来,不仅懊悔不已。我要懂得执着,做事坚持到底。记得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就是在学生时期坚持每天甩手臂,最后终于在老师教导下成为了一代名人的。所以我也要学会执着。

最后,他们还很善良,仅仅因为意外的一封信,就开始尽力搭救格兰特船长。可以说,善良是人们道德的底线,可是“小悦悦”事件的发生是那么震撼人心,因为没有及时的救助,一个幼小的生命终于离我们远去。难道人们的良心,道德的底线都不见了吗?我们应该像爵士一样救助一些陷入绝境的人。

读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我面对星空,想了很多,很多……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茶馆里人来人往,汇集了各式各样的人物,由主到次,三教九流。这个大茶馆,便成了一个小社会。作者将这样的场景描写的绘声绘色,具有浓重的地方色彩。老舍把那老北平的韵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人物特点鲜明,时间跨越了半个世纪,展现了茶馆在经历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政权覆灭前夕三代的变迁。

另外,《茶馆》的成功我认为主要在语言,《茶馆》的台词设计很到位,是人物形象活跃,富于个性,并且简练,意味深长远。

戏剧本身即综艺的一种,是由演员扮演角色,当众表演情节,现实情境的艺术。在这样的基础上,老舍所著的《茶馆》具有了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通常为使戏剧上具有冲突,很多作家都采用“三一律”,但老舍却打破陈规,而且同样取得成功。老舍用自己所轻车熟路的老北京往事,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

而《茶馆》也是堪称“中国戏剧空前的范例”。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由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创作的科学巨著《时间简史》,包括黑洞、宇宙的起源和命运、宇宙图像、空间和时间、宇宙膨胀、不确定性原理等资料,为了能让科普的效果最佳化,霍金以尽可能浅显易懂的语言地介绍了远星系、粒子、黑洞、反物质等相关知识,并阐述了宇宙的起源、空间和时间以及相对论等经典命题。

在读过这本书之后,发现虽然霍金虽然已经尽可能地用深入浅出的语言描述,让更多的人能够容易理解,可是也有很多地方读起来比较难于理解,并且会发现学过的大学物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理解他的一些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对我们理解这本书有极大的益处。

读完《时间简史》后,我印象最深的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奇点理论。在这个理论中,认为在宇宙大爆炸之前,整个宇宙是浓缩成一个点的,而这个点,就称之为奇点。它被认为是这个宇宙的开端。而这个奇点正是霍金和另一位科学家罗杰·彭罗斯利用数学计算得出的,他们两人创立了现代宇宙论的数学结构理论。第二方面是无边界宇宙模型。结合了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霍金提出了有限无边界宇宙。这个模型我们应当怎样理解?

以地球为例,它是有限的,可是当我们在地球上一向向一个方向前进,却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这就是无边界的的体现。第三个,黑洞是有辐射的。一个物体质量越大,引力也就越大。一般一个恒星在衰老之后,由于引力而收缩到一个体积很小,可是引力很大的状态时,就构成了黑洞。可是,有温度的物质就会发射粒子,可是黑洞引力十分大,粒子怎样逃脱呢?关于这个矛盾的问题,霍金认为,黑洞也是有辐射的,可是辐射不是从黑洞里面发射出来的,而是从黑洞的边缘,边缘空虚的空间。那里产生的负离子会被黑洞吸收,可是一些运气比较好的正离子能够逃出黑洞。处于外面的我们,就会发现黑洞有辐射。这个辐射也被称之为霍金辐射。

这些科学理论,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课外精神生活,也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相信在《时间简史》的感召下,有更多的人会变得热爱科学,热爱探索。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当我读完《目送》这篇文章时,我的感受十分的复杂。

是啊,我伟大的父母啊。是你们,让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间。是你们,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是你们,让我感到喜悦与快乐。

目送最后一段,给我的感受十分的深刻。是啊,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是缘分从那目送的'一刻远远的消失了......分离。

我们从依托着他们,到挣脱着我们。

我们从亲近着我们,到躲避着他们。

我伟大的父母!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难道只有微不足道的关心吗?!

生命如此的喜悦而奇妙。但是,这取决于亲情。

唉,我伟大的父母,我不希望看着你们像书中写的一样,目送着我,缘分渐行渐远。

我的背影告诉你们:不必追。 我不希望这样。但是这却是必须要面对的。

趁现在,我要好好的去孝敬我伟大的父母吧。他们太伟大了,他们太辛苦了。

我伟大而无私慈祥的父母!!你们辛苦了!!!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很久以前就听说过百年孤独这部名著,直到最近才把这本书看完。说实话,第一次看的时候我并没有看懂,因为这是一部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的巨著,而《百年孤独》的另一大魅力就是书中有大量的神话故事,民间传说,宗教典故,而作者所用的叙述手法更是让人又爱又恨。对于我来说,这种独具特色的写作手法让我一方面既迷恋,但同时给我理解文章带来一定的难度。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写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特别的是,这个家族的每个人的经历都是那样的充满神话色彩,无论是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还是第七代的奥雷利亚诺,抑或是文中出现的每一个人,他们的经历是那样的不可思议,以致于有一个作家曾这样评价过,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到让你感到害怕。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乌尔苏拉,她是那样的充满活力与激情,在那样一个不正常的大家庭里,在经历种种不幸与变革下,在她慢慢变老后,她还能把每件事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她离去后的这个家庭,在我看来已经是个空巢,没有了核心,可惜她离开人世的方式让我的心中始终留下一个结,那种方式远远超出我的想象,或许这又是作者的特色吧。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今年的寒假作业里有要求诵读国学经典,我和妈妈在书店里买了《三字经》。以前也背过其中的几段,也不是很有兴趣,但拿起这本书时,我发现里面内容丰富,读起来琅琅上口,还有明确的注释和小故事,里面含意无穷,有些故事让我很感动。

“香九龄,能温席。”在东汉时,有个叫黄香的小女孩,才九岁就开始帮爸爸妈妈做家务,而且还很孝顺父母。天气炎热时她会用小扇子把席子扇凉了才让母亲睡;冬天天气寒冷,她又会在父母睡前,把被窝躺暖才让父母睡……她懂得为父母减轻负担,还细心地照顾父母,真是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小女孩。看看她,再看看我,真是有天壤之别。我今年也是九岁,却还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在家不但不用帮忙,有时还会对妈妈发点小脾气,每天上学也是由爸爸妈妈接送,就连有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也需要妈妈帮我检查。虽然有时候也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但也是出于好玩……所以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孩子。

“融四岁,能让梨。”孔融四岁时就懂得谦让,把大梨让给哥哥弟弟吃,小的留给自己。这是我们这些独生子女最缺乏的美德。我们在很多长辈的呵护宠爱下成长,所以养成了唯我的性格,很少懂得谦让,特别是同学之间。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同学之间应该像兄弟姐妹一样,相互关爱,有事情相互谦让,就会少很多的争执。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基督山伯爵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凝聚成了看似简单而又分量十足的五个字——等待和希望。这应该也是大仲马为人处世的一个主要观点,很喜欢这个故事的波澜起伏,虽然篇幅很长,却读来爱不释手,很是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节转变。这跟读同样是大巨作的《大卫·科波菲尔》是不一样的感觉,因为个人觉得《基督山伯爵》更具奇幻色彩,有一种带着读者一起去探险的意味,其耐读趣味却跟狄更斯的另一部作品《双城记》有的一拼,同样是失去自由身被无情的监狱关押了十余载,以致于我到现在都很难去想象一个人长时间面对幽闭的话,他的精神世界得经受多大的摧残。

《双城记》里的玛奈特医生面对十八年的冤狱,最后选择了接纳仇家的子孙后代成为其女婿,而《基督山伯爵》里的唐泰斯面对十四年的黑暗,既借助上帝名义做到了替天除恶,也替人世伸张了正义。我相信他们在面对陷害自己的仇家时,良心上是受到了极大考验的,虽然他们的复仇心切,可人性终究是讲感情的,不然医生也不至于成全女儿的幸福,唐泰斯就更不至于放唐格拉一条生命了。只是这一切都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比的痛苦,今天我还在随心所欲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明天我就不明所以的失去了自由,而这又该向谁讨一个解释呢,这其中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在这个故事中,那三个害人的人渣都没落得好下场,一死一疯、还有一个破产到落荒而逃,而这也是基督山伯爵出于同情而放了一条生路。其实,整个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都只是出于自私而迫害了这个无辜的青年,费尔南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唐格拉是为了得到一个船长的地位,维尔福更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当然,也别落下了邻居卡德罗斯的见死不救,他的懦弱更是酿成这场悲剧的帮凶,可他却非但不安于最后唐泰斯的报答,更是让自己与劳役犯为伍,并因此葬命于同伴之手。而这其中的命运弄人,又能怨得了谁呢?除了梅塞苔丝,他们谁也没有认出带着面具的基督山伯爵,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预料过唐泰斯还会活着吧。

其实,与其说是唐泰斯预谋了这场复仇,倒不如说是这些罪犯自己把不堪的往事全都抖搂出来了,而唐泰斯只是像个魔术师一样稍加点拨了一下,便让他们的本性暴露无遗。不管唐泰斯是化名为基督山伯爵、水手巴森,还是布佐尼长老和威玛勋爵,他们全都是视而不见,只为自我的利益所奔驰着。可事情的发生偏偏就都那么赶巧,是他收养了被买卖的将军女儿埃黛,是他引领贝内代多进入了上流社会,是他让维尔福夫人认识了毒物学......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基督山伯爵不是先知,他只是洞察了人性的弱点,知道人渣总是欲求不满死性难改,而他只需稍加侦探,便有利于复仇的把柄和缝隙主动送入门来。所以善恶自有时机来报答。

另外,唐泰斯的命运之所以能得以改变,还得归功于他那位狱中的好友法利亚长老。没有他的存在,我相信这样的复仇计划实施起来难度系数还是挺大的,因为很多的计谋都需要得到金钱的支撑,至少在巴黎没有如此的奢侈挥霍是吸引不了外界关注,并顺利跻身于上流社会的。当然长老不仅给他提供了一个宝库,更传授了他渊博的学识,这算是在狱中一段美好的友谊时光,而长老的辞世更给他造就了一个脱身的机会。以致于十年后唐泰斯再回到伊夫堡时,当他再次回到法利亚长老的黑牢时,心中唯有数不尽的感激之情。是的,是这位老人像慈父般给了他生的希望,让他在绝望的黑牢中继续坚持着无尽的等待。

大仲马写这本著作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他对人物的刻画却是很仔细的,不仅有复杂的人际交织的大网,更有对细节描写的深入。在这里,作者更像大千世界的一个旁观者,他能读懂每一个细微动作的变化,暂且不提他对基督山伯爵每一个眼神跟脸部变化的解读,光是写努瓦基耶这个只能通过眼睛来彰显生命力的瘫痪老人,就够我们好好品析一番了。通过这双眼睛的转变,我们能读到在努瓦基耶身上爱憎分明的感情有多强烈,也能读到老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顽强不屈,更能读到他对外界的是非有多刚正不阿.......而瓦朗蒂娜也是通过这双眼睛读懂了爷爷对她的厚爱,虽然家门惨遭不幸,可只要这双眼睛给予她支持的力量,她就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而这,也很好的诠释并让我相信了,眼睛是人类的心灵。

最后的结尾在我读来,不免有一丝惊奇,唐泰斯选择了跟埃黛一起远走天涯,而梅塞苔丝则选择了隐居。其实这样的安排也是合乎事态常规的,毕竟二十四年的经历不能全当往事随风消逝了,总是会在人心中留下痕迹的,所谓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或许就是这个理吧。当再次回到马赛那个熟悉的地方,却已不见情窦初开时的美好了,那个在夕阳下相伴随行的爱人也只是停留在记忆最深处。当然,马克西米利安是幸福,并不是说他得到了唐泰斯的慷慨馈赠,而是他在为爱奋不顾身后还能再次拥抱到爱情。在这里,大仲马揭示了金钱的重要性,却也借摩莱尔的经历告诉了我们,除金钱之外还有其他的美好值得去追求。

感觉写了这么多,还是点明不出故事的经历曲折有多具有吸引力,还是得靠自己有耐心去读了才知道吧。基督山伯爵就像一个神话了的人物,他每一次准确无误的预见性都会让你拍手叫绝,至此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解救出瓦朗蒂娜的,或许这也算一个悬念,留给我们读者自行去揣摩他那智慧的大脑吧。总之,他的经历让人不禁哑然,而他的坚定更让人不容置疑。在最后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那封信里,更是彰显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态度,这是值得我们去铭记并学习的——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同情和怜悯。他一个人独撑到剧的最后,何尝不是一种孤独和煎熬。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如果说侍萍是周朴园的真爱的话。在这部剧里始终没有走进过周朴园的心里,是他不愿让人走进,是我走不进,也不愿走进。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有斥责,却没有关爱;不知道他是否有对繁漪的歉疚,一直给她请医生却不懂她真正的病因……有些鄙视他的冷血,特别是对于那个陪伴他一生的女人繁漪如此残忍!其实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为了前途少了一点良心,有些懦弱却又不得不故作坚强。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对于周萍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替他庆幸能遇到像四凤那样的女孩子。对于鲁贵亦是除了鄙视再无其他的语言,活到他那个样子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幸而有四凤这样个能干的女儿。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那种对爱情的信念是让人充满敬意的,所以后来她被抛弃,被爱情而不是一个男人抛弃时表现出来的绝望以至于她要跳河自尽是完全让人理解的。然而天不遂人愿,要让她留在尘世继续忍受煎熬,我坚信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和力量。她忍受世人的蔑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挺地活下来。然而人生总是在不经意处转弯,三十年后重遇周朴园,想像不出她的内心是怎样的震撼。直到最后发现亲生女儿和儿子相恋的悲剧,她所做的决定都毫无保留地表现了一个母亲无私的爱和大度以及包容,她把所有的痛苦自己一个人扛,接受命运的惩罚。我丝毫也不同情她的命运的悲苦,正是命运的磨难,让我看到一位如此伟大的女性。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 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