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书心得感想(通用24篇)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

我是在小蛮的“怂恿”下读完《飘》的,她问我你读过《飘》吗?我说没有啊,她说你读读吧很好的!我说:好吧。她为了打消我敷衍的想法又说:你读完后可一定要写读后感啊!

飘读书心得感想(通用24篇)

读完全文,心潮澎湃,上帝拿斯嘉丽的命运开了个玩笑,像风一样捉摸不定,捉摸不定的命运使她为之追求的爱情随风而逝,飘得无影无踪。

人的一生是由命运主宰的,这是我人生经验的总结。有人会说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我告诉他:唯物论的最基本的原理是物质决定意识,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受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无法改变规律只有顺从他,这就是命运。一次与山东大学哲学系刘大钧教授同席,他与一位物理老师就风水学的真伪争执不休。我说:物理学与哲学有一个断层,你们永远不能对接,这件事只有上帝知道。他们惊异地看着我不再争执。

的确,从远古至今人类无法“命运”之谜,哲学家们为了混淆视听,为了蒙混过关,就会给他披上一层迷信色彩;科学家无法解释生活中的邂逅误会和巧合,为了自圆其说,为了蒙混过关,就把责任推给了哲学家。我说,命运是由邂逅、误会和巧合构成的。《飘》中大量的篇幅描写了美国南北战争,就是为斯嘉丽的命运提供了一个坚实而广阔的背景,没有南北战争斯嘉丽就不会出现这些命运的波折,这意在告诉读者:一个人的命运是与他的国家民族命运连在一起的。就如在近代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使偌大的中国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由此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战火焚烧了无数人的美好理想,杀戮泯灭了无数人的人生选择,子弹、刺刀、炮火瞬间就可以把一个命运糟糕的科学家、诗人、富翁。……变为灰烬。

命运主宰者整个世界,一个人从一出生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出身在高官,富翁家庭的孩子可以随心所欲的演绎自己的生活,安排自己的人生;出身在贫困家庭的孩子假如没有命运的眷顾即使努力一生也无法摆脱劳苦的生活。地震、车祸、大火、洪水、病魔无时不刻不在任意地践踏着那些不幸的人们。

凡尔莱特曾是“泰坦尼克号”上的一名女乘务员,她在1912年那次震惊世界的沉没事件中幸存。4年后,她在英国皇家医疗船“不列颠尼克号”上当护士,该船被水雷炸沉,凡尔莱特却再次逃之夭夭。

20__年造成200余人死亡的巴厘岛大爆炸事件中,联合国高级安全顾问罗德尼当时距离爆炸所在地仅数米远;不到10个月后,他在联合国驻巴格达办公室再次遭遇自杀式炸弹袭击,由于爆炸发生数秒前他离开了自己的办公桌,结果没有遭到致命损伤。

斯嘉丽是不幸的但是她又是幸运的,战争改变了她的命运给她造成了不幸,然而在整个人生中他却是幸运的。在她逃离亚特兰大的时候,瑞特不失时机的给她偷来一匹瘦马,在她的生活极度困窘的时候,上帝不失时机的派了一个骑马的小偷给她送来了钞票和金币,在向瑞特借钱受辱时弗兰克又不失时机的出现在她的身边……

由此想到了自己,我出生在大明湖畔的一个四合院内,但是由于“动员家属回乡”的运动,我与母亲回到了故乡。几十年来,经历了无数的生活变故,无一不是命运的安排:假如没有,我过目不忘的脑瓜子有可能升入清华北大;假如没有村里老支书的一句话,我不可能当上民办教师。

后来调回济南市更是有戏剧色彩,当时的人事处长说我不符合政策拒不签字,假如一年内不签就意味着我会失去岗位。但是天无绝人之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下自然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新学期开始人事处长调走,新上任的处长一签了事。假如没有机会,我不可能一次次考学,一次次成功。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你的才智如何,其实就是机遇。

命运就是邂逅,我十分重视生活中的不期而遇,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事既然无意碰在一起就是上天的安排,不可忽视。有一次外出,出租司机神差鬼使地把我拉到了奥体中心,司机恐慌地只道歉,我笑笑说:上天让我到此一游,天意不可违,这是我的福分,在我游览了“东柳西荷”之后,我会感激你的!司机笑着说:大叔你真豁达!生活就是如此,你必须面对这些邂逅。

对待命运的态度无非是两种人:

一种就像是方丹老太太:那就是:“不要喊叫只要笑,时机自然会来到。”她的人生都是这样渡过的,一面笑,一面等待机会,她成了渡过难关的专家了。她说“我们不是小麦,而是荞麦。小麦熟了的时候,因为是干的,不能随风弯曲,风暴一来,就都倒了。荞麦熟了的时候,里面还会有水分,可以弯曲。大风过后,几乎可以和原来一样挺拔。我们不是挺着脖子硬干的那种人。刮大风的时候,我们是柔和顺从的,因为我们知道这样最有利,遇到困难,我们向无法回避的事情低头,而不需要大吵大闹,我们微笑,我们干活,这样来等待时机。等到我们有力量的时候,就把那些垫脚石踢开,这就是渡过难关的窍门。”

一类像思嘉,她说:“我觉得仿佛是在风暴中划一只装载很满的船,勉强保持在水面上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哪里还顾得上那些无关要紧的东西,那些放弃也并不可惜的东西,比如仪态端庄,以及----以及如此类型的东西,我非常害怕船会沉下去,就把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东西——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全扔掉了。”

两种不同的人生哲学可能造成不同的人生结局,当我们下山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收获。平静地对待生活最后收获的就是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这些人生的美德。而对生活迎风而上的人丢弃了这些东西,最后收获的可能就是孤独和寂寞。

我拿这种观点与小蛮交流,她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坚决维护你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这是泰戈尔说的。她是一位小哲学家。

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但是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她一生不停的劳作,充满着善良的爱心,因此活了105岁。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我从他身上看到了《百年孤独》的主题:人生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是与生俱来的,要想战胜它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劳动和爱!亲爱的朋友,我坚信,辛勤地劳动和真诚地去爱,命运必定会眷顾你的!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3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4

今天我独自坐在安静的教室里,看起了名作《红日》,感受着中共党员那时的抗战艰辛。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5

红尘中,浮沉多少个梦?太匆匆,转眼又是一个秋。回首半生,恍如一梦,何处停留?迷蒙中,化作一只风筝,在天涯尽头,擦身而过,注定的结果。

顾曼桢是张爱玲笔下鲜有的几个没有戾气的女子之一,外表看似柔弱易碎,实则坚实勇敢,与世钧的爱情像缓缓流淌的乐章,沁人心脾,也像陈年老酒,愈沉淀愈香醇。秋日,在世钧目光中,踩着落叶甜蜜地离开,缠满绒线的红宝石戒指就是一生的约定,原本以为这就是她全部的故事,平静,浪漫,温馨,怎奈何,阴错阳差的一个转身,天翻地覆,空余半生缘,半生泪。

提起曼桢,不得不提起曼璐。虽说曼桢是曼璐的牺牲品,可是对于曼璐,实在不忍多说什么。醉生梦死,流光溢彩的大上海,永远是强者的天下,卑微的人在强势的压迫下战战兢兢,如蝼蚁般生活着。一个没有文化,没有背景的女孩子,声色场所陪舞卖笑,迎来送往,辛苦支撑着一个庞大的家庭。直到错过了最好的年华,才猛然惊觉韶光已逝,美人迟暮,像盛极的花渐趋凋落。当年美好的初恋成了心口的朱砂痣,挥之不去,亦无可奈何。这不是她能选择的。贫苦人家的女儿在冲突与矛盾的年代又能怎样做?曼桢可以理解她:“她没有错,是这个不合理的社会逼得她这样的。要说不道德,我不知道嫖客和妓女谁更不道德。”可那些自诩正派的人会理解她吗?道貌岸然的人太多,能设身处地为他人想的人太少。后来的她陷入癫狂又悲哀地死去,她最美好的时光定格在与豫瑾约会的晚上,紫色旗袍,青春明媚,只是这终究还是抓不住的过往。

其实,早就怀疑就算没有曼璐的“借腹生子”,曼桢与世钧就能走到一起,厮守一生吗?社会地位的差异新式青年可以不管不顾,世钧家人能接受吗?世钧的母亲,一个中产阶级的贵太太,表面上是正室,风光无限,却在与姨太太的争宠斗争中输得一败涂地,内心渴望丈夫回归却强作满不在乎,将全盘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尽管物质生活富足无忧,人性早已扭曲,自私,虚伪,贪婪。一方面拼命制造自己的豪门优越感,另一方面竭力讨好大户石太太,这样的人能接受来自贫寒之家、有个舞女姐姐的曼桢吗?就算进了沈家门,曼桢又该承受多少压力与白眼?阴晴不定的寡妇大嫂,势利眼的下人,哪一个是好惹的,哪一个不想看她的笑话?长此以往,夹在其中的世钧不会厌烦吗?

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畸形社会下悲剧酿成的催化剂,一抹很重的底色,渲染了卑微、可怜的生命。充满着高尚与卑鄙,新潮与顽固的年代,嫖客可以一边花天酒地,一边一本正经地大谈时局政治,一边接受别人的谄媚与敬重;而妓女就只能永远背着沉重的道德枷锁,受人歧视,祸及家人。当新式青年追求自由平等的爱情时,借腹生子,门当户对的旧习俗旧观念却硬生生冲散了原本相爱的人们,曼桢与世钧,翠芝与叔惠,他们挡不住的是命运的翻云覆雨还是内心的怯懦与退让?如果当初能勇敢一点,决绝一点,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可惜早已没有如果,没有了当初。

十四年后,兜兜转转再次相见,早已为人父母,结局已定,只能叹一声:我们,回不去了,无悲无喜。或许这就是最好的结束,世钧继续着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曼桢守着当初心花无涯的惊艳,耐得住寂寞终老。十四年物转星移,不复当年模样,各自需寻各自路。半生匆匆,就当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醒了,泪干了,曲终人散,天各一方。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6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7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夏挪威的森林贯穿全书的就是作者多次提到了的,“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全书的结构也如作者所说,并不以死为终结,这里有作者的无奈即每个人都会死,也有作者面对生活的勇气即有死才有生。作品中最主要是两次死,很相似的两次死。一次是木月的死,木月死后直子和渡边的关系便开始了,另一次便是直子的死了,按玲子的话说就是“你选择了绿子,而直子选择了死”两次都是由死而引出了新生。“传说,挪威的森林是一片大得会让人迷路的森林。那种,人进得去却出不来的巨大原始森林。”生活就像这片挪威的森林,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我们都要走进去,因此我们才不可避免的对生活感到迷茫和痛苦。就像初美说的:“不迷茫和痛苦的人哪里找得到!”

《挪威的森林》里的很多人在挪威的森林里迷失了方向。木月首先死了――17岁――死在一个成长的年龄。他以死来作为回避成熟的方式。而对于直子来说,本来她可以握着他的手,小心但是坚定地走过成长的道路,可是,木月的死带给她的是,要自己去对待未知。就像直子自己说的那样:“在他(木月)死了以后,我就不知道应该怎样同别人交往了,甚至不知道究竟怎样才算爱上一个人。”对成长的恐惧最后也把直子推入了死亡的深渊。即使有疗养基地可以让直子身心放松,即使渡边作为直子“同外部世界相连的链条”,也无法把直子从迷茫和痛苦中解救出来。不只是直子和木月,初美,直子的姐姐,直子父亲的弟弟,不都是在这个成熟的年龄段,在对成熟的恐惧,迷茫和痛苦中了结了自己的生命吗?玲子,也是作为其中的一员,仅仅是没有失去生命罢了。

而我们中的大多数,都会像主人公渡边一样在迷茫和痛苦中完成这些转变,即使我们自己并不了解为何迷茫,即使这种转变是被环境所逼迫的,而像永泽,看上去是能勇敢且完全的适应这些转变,但是,永泽的内心也痛苦,他自己也不想完成这种转变,只不过,他用自己的“奋斗”成功逼自己完成转变,而不是等社会来逼他转变。这也是大人物与普通人的区别。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8

今天,我读了《卧薪尝胆》这篇文章。里面的一些事情,一些人物,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卧薪尝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战争。越国被吴国打败,越国勾践被夫差俘虏。后来,吴王夫差释放了勾践,让他回到了越国国都。越王勾践回到越国国都后,时时刻刻都想着怎样复国,每天都在思索着,还把一个苦胆挂在座位上面,每天坐下休息、躺下睡觉之前,都要仰起头尝尝苦胆的滋味,吃饭喝水之前也要先尝尝苦胆。他常常对自己说:“你忘了自己在会稽山上所受的耻辱了吗?”他亲自到田间种地,他的夫人穿自己织的布做成的衣服。他吃的每顿饭里几乎没有肉菜,穿的衣服没有鲜艳的颜色,和百姓们一同劳苦工作。就这样勾践与民同甘共苦,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

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勾践在吴国当了三年的奴仆,受尽了屈辱,吃尽了苦头,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重振越国,灭掉吴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无论何时失败对于我们都是悲伤的、沉痛的。在沉痛之中,勾践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心怀大志,暗自充实自己锻炼自己,不断让自己更强大,要懂得,自卑是超越的原动力,要把一次次的失败与打击转化为动力,然后等待机会,等待重新破土的日子。

在人生中,“失败是成功之母”要想让自己比别人成功,就要懂得在挫败中反省自己。跌倒不可怕,重新振作,卧薪尝胆,给自己从头再来的机会。我们坚信,笑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胜者!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9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国学经典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文化的精髓,是华夏沃土灿若晨星的瑰宝。亘古历今,经典名句滋润了一代又一代华人的心灵,炎黄子孙在“经典”的摇篮里孕育,华夏儿女在“名句”的吟诵中成长。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国学作为中华文明的主要载体,像一根坚韧的纽带,将形形色色的中华文明之珠串连在一起,展现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其优秀的思想文化已超越时空界限,融入到世界文化和现代文明之中,成为了传之千古、放之四海的人类共有的文明与智慧的结晶。

“不力行,但学文,长浮华,成何人;但力行,不学文,任己见,昧理真。”

这一句就是教导我们学习文化知识要用心,要努力,要刻苦,要实践,要理论联系实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学习到真正的学问,我们才能够真正起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作用。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人,如果只重力行,对学问不肯研究,就容易执著自己的看法,而无法契合真理。

“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

这一句告诉我们读书的方法要注重三到,就是心到、眼到、口到。即:用心记,眼要看,口中读,三者同步,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学习到真正的学问。读书时要有规范,读这一段,就不要想到另段,这段还未读完,就跳到另一段。学习某一科目知识,就不能羡慕别的科目知识,这一科目的知识还没有学习完,还没有完全掌握,就不能学习其它科目。

“宽为限,紧用功,工夫到,滞塞通,心有疑,随札记,就人问,求确义”

这一句告诉我们学习文化知识和技能,一定要有,一定要刻苦用功,绝对不能投机取巧。遇到难通的地方,要专心研究,只要功夫到了,自然就能通达了,这正是 所谓书读千遍,其义自见的道理。如果反复思考,还不能了解的话,就用笔把问题记下来,向有关的师长请教,一定要得到正确的答案才可放过。

“房室清,墙壁净,几案洁,笔砚正,墨磨偏,心不端,字不敬,心先病”

书房要整理得简单清洁,四面墙壁要保持干净,书桌清洁,所用的笔、砚、台要摆放端正。磨墨磨偏了,就表明这个人读书的目的心术不正,乱写字的学生,就表示这个学生的学习心态有问题。我们一定要爱护好自己的学习环境,把学习的环境维护得井井有序,才有益于我们的学习。懂得从人的微小动作去观察每个人是否有用,有才,这确实是很有道理的。

“列典籍,有定处,读看毕,还原处,虽有急,卷束齐,有缺坏,就补之。”

存放经典著作,要有固定的书架或书柜,每一次读书之后,要将书放回原处存放。书本有残缺或损坏时,应补好,你爱书,书就爱你,有一份恭敬就有一份收获,十分恭敬就有十分收获。这一句是告诉我们爱惜经典著作是一件头顶大事,没有一件事情能够比爱惜经典著作更重要。我们要像敬爱尊长一样敬爱经典著作,要养成有条不紊、一丝不苟的认真态度,这是对中国文化的敬爱和尊重,

“非圣书屏勿视敝聪明坏心志勿自暴勿自弃圣与贤可驯致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为一个学子,从小就要立志读圣贤之书、学圣贤之教、行圣贤之道,不是圣贤之书,则千万不能看,若在学习圣贤之教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时,绝不能自暴自弃,而是应以圣贤为老师,为楷模,长期熏习圣贤之崇高品德,做“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榜样。这一句教导我们一定要接受圣贤之教,学以致用,做人决不能自暴自弃,自己的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改变命运靠自己的力量。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转眼国庆就过去了,发生了的事情,记录一下。

无聊了一两天,身体小郁闷了我一下,所幸睡个觉就好了。

刚刚才完成宋奶奶的作业,57页,全是E文,200多道题,一个一个在E文书里抠答案,开始还挺认真的,边学边做,到后来只是疲于应付了,现在觉得很反感了,好端端的一件事情,看看专业上的经典书籍,学学E文,多好的出发点,最后却变味了,拿个中文版放一旁找答案,实在没劲,却没有办法,不往下说了,否则都要抨击中国教育了。

去ehai研发中心呆了几天,作业在身,拼命写作业了,并没有着手具体任务,倒是成了ehai做饭的了,还好,他们觉得口味还行,每次都吃个精光。原来会做饭也有用武之地啊。

去康哥和二老板家了,康哥的房子好精致,二老板的家真远,不过最吸引我的是他家居然父母、他和他大哥住在一起,好爽啊,这么大了还可以住一起,吃饭的时候多有意思啊,那么多人。其实还想了一个问题,你说这么好的家庭氛围,又有稳定的工作,又是有实力的牛人,干嘛还要熬夜、不归的艰苦创业呢?MS因此和女朋友关系处得不是很好。想到后来,我更多的是佩服,是关于人生到底追求什么的一些思考,“对世界的认知水平决定了你要走的道路”,二老板说的。

有哥们遇到极其棘手的问题,搞得我恐惧加郁闷得不行,真的要祈祷那样的事情不要在自己身上发生,哪天有空了想去雍和宫烧烧香去。

还有一点想法想说,写blog的初衷是要作为技术积累的一个手段的,就像博客园那些人们,想有个研究技术,交流经验的地方。很显然,现在blog的内容是偏离了这个初衷的,一个大男人,写些日记似的东西,总会觉得有些无病呻吟的味道。所以,我决定在博客园申请一个新博客,专门写些技术和经验上的东西,当然,我知道写那样的文章的难度,没有一些深刻的理论理解和具体实践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我想可以从读书笔记之类的东西慢慢来。而这里,当然也会继续,毕竟生活上的东西一样是值得记录和思考的。

整个假期还剩下最后一项活动,今天晚上去见三个月未见的哥们了,大闸蟹啊,我来了~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经同学介绍,我买了名叫《小公主》的这本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货了,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十分有钱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带大。父亲将她送到一个学校,并让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墙头草,所以对主人公沙拉。克鲁异常好。他用的所有东西都异常贵又异常的好,所以别人都称他为小公主。他不仅仅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

之后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仅破了产,并且身负重病逝世了。莎拉也没有人管了,所有人都欺负她,可是他有几个中分要好的朋友,他依然开心地活着,有着公主的高贵,他的生活十分贫穷。

多年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向在寻找莎拉。当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解开后,莎拉就跟着他父亲的好朋友欢乐的生活着,又恢复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的父亲死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就犹如晴天霹雳,莎拉的坚强我十分佩服,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小公主》这本书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他是一个宝藏。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这个暑假我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外国小说,让我感触深刻的是书中的女主角安妮,她是一个开朗、活泼、聪明、坚强……与一身的优秀女孩子,书中写了她从孤儿院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之后,住在绿山墙农舍的一段成长经历。故事感人肺腑,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安妮在生下来3个月的时候,因父母病逝了,从小变成了孤儿,在她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之前,安妮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可就是在这样的逆境中,安妮依然保持着她一向乐观开朗和幻想的特性,用她特有的幻想来抚平生活的坎坷与磨难,最后乐观、自信、善良的安妮用真情和努力赢得大家的喜爱和接纳,马修理更是加倍喜欢安妮,马瑞拉也把她当做自己的孩子,她们一家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安妮在绿山墙农舍收获了太多的幸福与快乐,在这里她与黛安娜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俩人形影不离,与马修和马瑞拉朝夕相处,给了安妮家的温暖与幸福,还有她敬佩喜爱的斯蒂希老师给她传授了知识和智慧,还有平易近人的牧师阿兰夫人,连生性古板又挑剔的黛安娜祖母约瑟芬,也最终被安妮的诚恳和善良打动,也喜欢上了安妮,而且还给了安妮许多关怀和帮助,在学习上安妮很刻苦,勇攀高峰,在生活上她对朋友同学给予了关怀和友爱,对长辈尊敬、礼貌,对养育她的马修和马瑞拉始终怀着感恩之情不忘,最后安妮长成了大姑娘,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名牌大学,但为了马瑞拉,为了绿山墙农舍,她毅然放弃了,留在安维利教书,陪伴着马瑞拉,而且她还收获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基尔博特。

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绿山墙的安妮》我好喜欢你!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约半年的时间,总算把《百年孤独》第二遍结束了。虽说是第二遍,但仍觉得艰涩难懂。看完了全本,心里异常的累,不知自己到底看懂了几分。放佛他们都在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但是好像都未能坚持到底。

他们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都在坚持着所谓的理想。或许是因为上帝不想让人们过于幸福;所以,当上帝以无边的美意创造了一切后,又会让魔鬼所破坏,正如马尔克斯所说的那样,布恩迪亚家族经历着这样的一切:街上的女人会使人流血,家里的女人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斗鸡会让男人丧命、终身内疚,枪弹一沾手便会引发二十年的战争,冒失的事业只会将人导向失落和疯狂……当年迈的乌尔苏拉走了,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也走向了衰老。梅尔基亚德斯,这个智慧与先进的代表虽然与布恩迪亚家族有着不解之缘,也影响了家族中重要的成员,他预知着一切,可是他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家死去,家族衰败,为什么?

直到现在也没能明白这一角色的作用,是在表现人类的无奈吗?乌尔苏拉算是这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吧?作为马孔多第一代的移民。布恩迪亚发现了马孔多,他们在那落地生根,发展壮大,引进文明,但也随之衰落,也带来了战争,流血,瘟疫,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意义吧,微缩的世界,历经一切,还有人类特有的不安分的心。或许还应该说说奥雷里亚诺·布迪地亚上校,直至他死去,我也仍旧未读懂他。我不懂阿玛兰坦-乌尔苏拉为什么要回来,过着与马孔多格格不入的生活,她是想改变他吗?还是她也拥有者何她高祖母类似的精神力和意志力,但她始终不是乌尔苏拉,所以她失败了。最无法理解的应该是他们“变态”的爱情吧,我不知道是否这样说恰当。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爱情还是让这个曾经辉煌但也孤独了百年的家族结束了。正如那卷神秘的羊皮卷所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住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或许我无法读到书中更大的,更宏远的意义,一本书,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提起“马良”这个名字,大家一定不陌生。他拥有一支神奇的笔,专为穷人画画。要什么就画什么,画什么就有什么。

《神笔马良》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穷孩子马良酷爱画画,可大官和画师不让穷娃子画,他就用心学画画,见到什么就画什么。也许马良的勤奋好学感到了神仙。一天晚上一个白胡子老爷爷出现了,他给马良一支笔。马良在墙上画了一只公鸡,公鸡从墙上飞下来,跳到窗口,“喔喔”地叫起来。原来老爷爷给他的是一支神笔。从此,马良天天给穷人画画。大官知道马良有支神笔后就抓了马良要他画金子,马良用自己的智慧画了大海、金山和大船,贪得无厌的大官坐大船去运金子了,马良就用神笔画大风。结果,船翻了,大官死了,马良又给穷人画画去了。

读完这个神话故事,我的脑海里不时浮现出马良挥笔为穷人画画的情景,我真羡慕他有一支神笔。如果我也有支神笔那多好呀!我要画出一幢幢楼房,一张张课桌椅,一本本书,让贫困山区的小朋友都能和我们一样上学读书。我还要为双目失明的人画一双双明亮的眼睛,让他们重见光明。我要画上一棵棵大树、一盆盆鲜花、一片片草地、一条条清澈的小河,让我们的地球更洁净、美丽。我还要画上一群群和平鹆,让它们飞向炮火连天的伊拉克,让战争远离他们。我还要画药品、饮用水、食物运往伊拉克,让无家可归的人重建家园

如果世界上真有神笔,那会不会是件好事呢?我又深思起来,万一有些人用神笔画自己的想要的东西,那就不用劳动,成懒汉了;还有些贪得无厌的人整天为自己画金银财宝,还不满足;还有的人用神笔干坏事那我们的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呢?

看来,《神笔马良》终究还是个神话故事,他用神笔教育我们要多帮助穷人,惩罚坏蛋。还教育我们人不能太贪,不然不会有好下场。

拥有一支神笔不过是个美好的愿望,但愿我们能用勤劳的双手、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一个个愿望。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生命中不能忽视的是什么?这是一个严肃而又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我一直思索而未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答案。直到看了《绿山墙的安妮》,我才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认识,我觉得生命中不能忽视的是蓬勃的生命力。

安妮,是一个11岁的孤儿,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整天都在幻想,不断闯些小祸。假如允许你收养一个孩子,你会选择她吗?我想你们大概都不愿意收留她吧。书中的马修和马瑞拉是一对上了年纪的独身兄妹,他们也不想收留安妮,收留她纯属是因为一个误会,收养成了令人遗憾的事实。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安妮住进了美丽僻静村庄中一个叫做绿山墙的农舍。她的一言一行都将经受老处女马瑞拉的刻板挑剔的眼光以及村民的保守务实的眼光的检验,形势对她十分的不利。

但是,安妮用自己的生命热情融化了一切敌意的坚冰。这就像我们经常说的:“你对他人好,他人对你好!”这又使我想起了自己的一些经历。

那时,我的一个好朋友生病了,我主动过去关心帮助她,不久她的病好了,我们都很高兴。那一刻我感受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后来,我也开始发烧,浑身不舒服,这时好朋友的她她及时出现在我身边,关心帮助我,让我倍感温暖。原来温暖是可以传递的!

在安妮身上,最令人喜爱的是那种朝气蓬勃的生命活力。她的生命力是如此健康蓬勃,到处绽放爱和梦想的花朵,几乎到了奢侈的地步。安妮拥有两种及其宝贵的财富,仪式对生活的惊奇感,而是充满乐观精神的想象力。对于她来说,每一天都有新的盼望,新的惊喜。她不怕盼望落空,因为她已经从盼望中享受了一般的喜悦。她生活在用想象力创造的美丽世界中,看见五月花,她觉得自己身在天堂,看见了去年枯萎的花朵的灵魂。请你们不要说安妮虚无缥缈,她的梦想之花确确实实结出了果实,使她周围的人在和从前一样的现实生活中品尝到了从前未曾发现的甜美滋味。

我又想到了我们的现实生活。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安妮的那两种宝贵的财富是绝大多数人都缺失的。比如说,在电视,报纸上经常会看到一些人,因为一些生活的困难变故而自暴自弃、一蹶不振甚至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他们所缺乏的是对生命的热诚,缺少对生活向上乐观的态度。如果你碰到了挫折,不必气馁,你要有乐观的精神,相信生活会带给你惊喜。相信自己的坚持,继续努力你一定可以克服重重难关,光明就在不久的将来!生命是有张力的,你对它笑,它也会报之以微笑。人生之路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每一次的挫折和困难都是对人生的历练,都是积蓄力量重新出发的新动力。

我们要像安妮那样绽放生命的活力,用热诚、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去从容应对人生之路上种.种,这就是一种成长。让我们想安妮一样始终保持对世界的惊奇和想象力,带着蓬勃的生命力走过每一天,不管别人怎么看你,你始终坚持你所坚持的!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最近,我读了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以诙谐幽默的语言引领着我跟随真诚、善良的爱丽丝去穿越充满有趣和新鲜的奇境。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她坐在读书的姐姐身边感到很乏味,刚好这时,一只白兔出现在她面前,爱丽丝尾随兔子而去,不慎跌入了兔子洞,并由此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开始了一段神奇的旅程:她一会儿变大,一会儿变小,遇见了会笑的柴郡猫,在叶子上抽烟的毛毛虫,疯狂的三月兔,会唱歌的甲鱼,残忍的红桃王后和唯唯诺诺的黑桃国王……她不断探险,直到最后醒来。后来爱丽丝又做梦来到了镜子中的梦幻世界,她在一个巨大的象棋盘上开始了自己探险的旅程。

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十分善良和富有同情心。爱丽丝帮三个园丁躲避红王后的迫害,还在荒诞的法庭上大声抗议国王和王后对好人的诬陷,这不得不使我对她的勇气钦佩不已。

爱丽丝不仅善良,而且很坚强。她掉进兔子洞里,出不去了,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却还是严厉地对自己说:“起来,哭是没用的!限你一分钟内停止哭泣!”。

爱丽丝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好奇心对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我们小学生,好奇伴随着我们的成长,成为我们长大后去探索奥秘的动力。

这本书,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古怪离奇却又充满幻想的童话世界,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特别是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我非常喜欢她,她那天真活泼、善良、坚强和对一切事物充满好奇心的性格,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生活中的我们要像爱丽丝一样,保留一颗善良的童心,还有一颗勇于探索的好奇心,更要在生活的磨练中学会勇敢和坚强。

教师点评:小作者思路清晰,结构安排非常合理。文章的开头就吸引了读者的眼球,接着介绍这本书的主要内容,然后就自己印象最深的内容结合实际来谈感受。而且感受颇深。从你的感受中读者们也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这本书。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青春过,迷惘过,也拼搏过,梦想过,即使最后失败了,又有什么不愿意的呢?人活在世上,不就是为了经历一个又一个冲破疑惑完成梦想的过程的吗?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今年的寒假作业里有要求诵读国学经典,我和妈妈在书店里买了《三字经》。以前也背过其中的几段,也不是很有兴趣,但拿起这本书时,我发现里面内容丰富,读起来琅琅上口,还有明确的注释和小故事,里面含意无穷,有些故事让我很感动。

“香九龄,能温席。”在东汉时,有个叫黄香的小女孩,才九岁就开始帮爸爸妈妈做家务,而且还很孝顺父母。天气炎热时她会用小扇子把席子扇凉了才让母亲睡;冬天天气寒冷,她又会在父母睡前,把被窝躺暖才让父母睡……她懂得为父母减轻负担,还细心地照顾父母,真是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小女孩。看看她,再看看我,真是有天壤之别。我今年也是九岁,却还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在家不但不用帮忙,有时还会对妈妈发点小脾气,每天上学也是由爸爸妈妈接送,就连有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也需要妈妈帮我检查。虽然有时候也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但也是出于好玩……所以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孩子。

“融四岁,能让梨。”孔融四岁时就懂得谦让,把大梨让给哥哥弟弟吃,小的留给自己。这是我们这些独生子女最缺乏的美德。我们在很多长辈的呵护宠爱下成长,所以养成了唯我的性格,很少懂得谦让,特别是同学之间。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同学之间应该像兄弟姐妹一样,相互关爱,有事情相互谦让,就会少很多的争执。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我喜欢中国经典读物——《三字经》,这本读物不论在道德、历史、地理、文化上……都让我受益匪浅。它是我人生道路上的良师益友。

《三字经》是中国传统的儿童经典读物。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美丑,什么是对错,什么是仁、义、礼、智、信;让我知道了许多人生哲理,知道了应该珍惜时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三字经》中“披蒲编,削竹简。彼无书,且知勉。”,讲的是西汉人路温舒用蒲草编成席子用来抄书;公孙弘自己制作竹简用来抄书。他们的生活很清贫没钱买书,但是却知道勤奋自勉、刻苦学习。“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讲的是汉代的孙敬为了防止读书时打瞌睡,把头发吊在房梁上;战国时的苏秦读书困倦时,用锥子刺自己的大腿来提神。他们虽然没有父母、老师的督促、教训却能自觉地刻苦读书。

读了《三字经》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学习条件非常优越,能够学习更多的知识,但是我们还不好好学习,整天就知道玩电脑,一想到什么事情就等明天,人的一生能有几个明天呢?想想古人,他们虽然条件艰苦,但是仍然坚持学习,和我们相比,我们难道不惭愧吗?

懒惰是我们学习中的敌人,我们一定要战胜它,并持之以恒,不断地超越自己,我们要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报效祖国。让《三字经》在学习上,不断地鞭策自己,让我们离成功更进一步!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最近,我们都在学习国学。我也读了一本书名叫《国学经典》。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由得发出一些感叹。

这本书分为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两个部分。

第一单元主要讲的是节俭。“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这句话是唐代诗人李商隐在总结唐朝由盛世走向衰败的历史教训时写下的警世名言。意思是:历观前代王朝和古老的家风,往往勤俭节约意味着成功,奢侈浮夸意味着失败。是呀,这句话用于我们现在是再适合不过了。当我把第一单元读完时,我想到了我在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有一次,我在洗碗时,把水开得很大,妈妈看见了,提醒我说:“把水开小一点吧,一吨水可要好几块钱呢!”爸爸也在一旁也说:“节约钱是一个方面,重要的是要节约水资源。”我听了,惭愧不已,连忙关小了自来水。节约是一种良好的习惯,它表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用心,我们就会想出节约的好办法。你瞧,这是我和姐姐想出来的:1、将用剩的小块肥皂收集起来,做成了大块肥皂。2、把雨水收集起来,用来浇花。3、把没有用完的作业本合订在一起,做成了一个新本子。4、把洗完脸的水用来冲马桶。怎么样?这些节约的办法你用过吗?如果没有,那就从现在开始行动吧!

第二单元主要讲的是强自信。“天地之性,人为贵。”这句话选自于,《孝经。圣治章》。意思是:天地之间的万物生灵,都一样的得到天地之气成形,禀天地之道成性。但只有人最为尊贵。这句话说得多么好呀!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都有自己的特长,只是有很多人自己没有发挥出来罢了。我就把自己的优点和特长发挥出来了:1、我把字写得很好。2、我的作文常被老师称赞。3、我的舞蹈跳得很不错哦,还获得了证书。4、我很守时,上学,集会从不迟到。瞧!我的优点和特长很多吧!相信你也一定有很多优点和特长,赶紧发挥出来吧!

第三单元主要讲的是智慧。“知者创物”。这是《周礼。冬官。考工记》中的一句话,意思是:由有智慧的人设计发明。用智慧来解决问题的人也很多,下面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贺龙同志在紧要关头让战士们扔掉草帽,使敌军自相残杀。包公运用智慧,使用了计谋,从毛驴身上找到突破口,巧妙地破了案。还有许多的例子……就不一一说明了。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之柱和心灵家园。国学是中华文化的集中体现,是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诵读国学,品悟中华文化,传承民族精神,涵养民族修为,承继民族智慧,造就具有中华气韵和民族气质的现代中国人,是我们共同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