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书心得感想(精选17篇)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飘读书心得感想(精选17篇)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2

我是在小蛮的“怂恿”下读完《飘》的,她问我你读过《飘》吗?我说没有啊,她说你读读吧很好的!我说:好吧。她为了打消我敷衍的想法又说:你读完后可一定要写读后感啊!

读完全文,心潮澎湃,上帝拿斯嘉丽的命运开了个玩笑,像风一样捉摸不定,捉摸不定的命运使她为之追求的爱情随风而逝,飘得无影无踪。

人的一生是由命运主宰的,这是我人生经验的总结。有人会说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我告诉他:唯物论的最基本的原理是物质决定意识,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受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无法改变规律只有顺从他,这就是命运。一次与山东大学哲学系刘大钧教授同席,他与一位物理老师就风水学的真伪争执不休。我说:物理学与哲学有一个断层,你们永远不能对接,这件事只有上帝知道。他们惊异地看着我不再争执。

的确,从远古至今人类无法“命运”之谜,哲学家们为了混淆视听,为了蒙混过关,就会给他披上一层迷信色彩;科学家无法解释生活中的邂逅误会和巧合,为了自圆其说,为了蒙混过关,就把责任推给了哲学家。我说,命运是由邂逅、误会和巧合构成的。《飘》中大量的篇幅描写了美国南北战争,就是为斯嘉丽的命运提供了一个坚实而广阔的背景,没有南北战争斯嘉丽就不会出现这些命运的波折,这意在告诉读者:一个人的命运是与他的国家民族命运连在一起的。就如在近代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使偌大的中国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由此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战火焚烧了无数人的美好理想,杀戮泯灭了无数人的人生选择,子弹、刺刀、炮火瞬间就可以把一个命运糟糕的科学家、诗人、富翁。……变为灰烬。

命运主宰者整个世界,一个人从一出生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出身在高官,富翁家庭的孩子可以随心所欲的演绎自己的生活,安排自己的人生;出身在贫困家庭的孩子假如没有命运的眷顾即使努力一生也无法摆脱劳苦的生活。地震、车祸、大火、洪水、病魔无时不刻不在任意地践踏着那些不幸的人们。

凡尔莱特曾是“泰坦尼克号”上的一名女乘务员,她在1912年那次震惊世界的沉没事件中幸存。4年后,她在英国皇家医疗船“不列颠尼克号”上当护士,该船被水雷炸沉,凡尔莱特却再次逃之夭夭。

20__年造成200余人死亡的巴厘岛大爆炸事件中,联合国高级安全顾问罗德尼当时距离爆炸所在地仅数米远;不到10个月后,他在联合国驻巴格达办公室再次遭遇自杀式炸弹袭击,由于爆炸发生数秒前他离开了自己的办公桌,结果没有遭到致命损伤。

斯嘉丽是不幸的但是她又是幸运的,战争改变了她的命运给她造成了不幸,然而在整个人生中他却是幸运的。在她逃离亚特兰大的时候,瑞特不失时机的给她偷来一匹瘦马,在她的生活极度困窘的时候,上帝不失时机的派了一个骑马的小偷给她送来了钞票和金币,在向瑞特借钱受辱时弗兰克又不失时机的出现在她的身边……

由此想到了自己,我出生在大明湖畔的一个四合院内,但是由于“动员家属回乡”的运动,我与母亲回到了故乡。几十年来,经历了无数的生活变故,无一不是命运的安排:假如没有,我过目不忘的脑瓜子有可能升入清华北大;假如没有村里老支书的一句话,我不可能当上民办教师。

后来调回济南市更是有戏剧色彩,当时的人事处长说我不符合政策拒不签字,假如一年内不签就意味着我会失去岗位。但是天无绝人之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下自然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新学期开始人事处长调走,新上任的处长一签了事。假如没有机会,我不可能一次次考学,一次次成功。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你的才智如何,其实就是机遇。

命运就是邂逅,我十分重视生活中的不期而遇,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事既然无意碰在一起就是上天的安排,不可忽视。有一次外出,出租司机神差鬼使地把我拉到了奥体中心,司机恐慌地只道歉,我笑笑说:上天让我到此一游,天意不可违,这是我的福分,在我游览了“东柳西荷”之后,我会感激你的!司机笑着说:大叔你真豁达!生活就是如此,你必须面对这些邂逅。

对待命运的态度无非是两种人:

一种就像是方丹老太太:那就是:“不要喊叫只要笑,时机自然会来到。”她的人生都是这样渡过的,一面笑,一面等待机会,她成了渡过难关的专家了。她说“我们不是小麦,而是荞麦。小麦熟了的时候,因为是干的,不能随风弯曲,风暴一来,就都倒了。荞麦熟了的时候,里面还会有水分,可以弯曲。大风过后,几乎可以和原来一样挺拔。我们不是挺着脖子硬干的那种人。刮大风的时候,我们是柔和顺从的,因为我们知道这样最有利,遇到困难,我们向无法回避的事情低头,而不需要大吵大闹,我们微笑,我们干活,这样来等待时机。等到我们有力量的时候,就把那些垫脚石踢开,这就是渡过难关的窍门。”

一类像思嘉,她说:“我觉得仿佛是在风暴中划一只装载很满的船,勉强保持在水面上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哪里还顾得上那些无关要紧的东西,那些放弃也并不可惜的东西,比如仪态端庄,以及----以及如此类型的东西,我非常害怕船会沉下去,就把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东西——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全扔掉了。”

两种不同的人生哲学可能造成不同的人生结局,当我们下山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收获。平静地对待生活最后收获的就是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这些人生的美德。而对生活迎风而上的人丢弃了这些东西,最后收获的可能就是孤独和寂寞。

我拿这种观点与小蛮交流,她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坚决维护你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这是泰戈尔说的。她是一位小哲学家。

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但是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她一生不停的劳作,充满着善良的爱心,因此活了105岁。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我从他身上看到了《百年孤独》的主题:人生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是与生俱来的,要想战胜它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劳动和爱!亲爱的朋友,我坚信,辛勤地劳动和真诚地去爱,命运必定会眷顾你的!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3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4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5

这个暑假我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外国小说,让我感触深刻的是书中的女主角安妮,她是一个开朗、活泼、聪明、坚强……与一身的优秀女孩子,书中写了她从孤儿院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之后,住在绿山墙农舍的一段成长经历。故事感人肺腑,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安妮在生下来3个月的时候,因父母病逝了,从小变成了孤儿,在她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之前,安妮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可就是在这样的逆境中,安妮依然保持着她一向乐观开朗和幻想的特性,用她特有的幻想来抚平生活的坎坷与磨难,最后乐观、自信、善良的安妮用真情和努力赢得大家的喜爱和接纳,马修理更是加倍喜欢安妮,马瑞拉也把她当做自己的孩子,她们一家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

安妮在绿山墙农舍收获了太多的幸福与快乐,在这里她与黛安娜建立了真挚的友情,俩人形影不离,与马修和马瑞拉朝夕相处,给了安妮家的温暖与幸福,还有她敬佩喜爱的斯蒂希老师给她传授了知识和智慧,还有平易近人的牧师阿兰夫人,连生性古板又挑剔的黛安娜祖母约瑟芬,也最终被安妮的诚恳和善良打动,也喜欢上了安妮,而且还给了安妮许多关怀和帮助,在学习上安妮很刻苦,勇攀高峰,在生活上她对朋友同学给予了关怀和友爱,对长辈尊敬、礼貌,对养育她的马修和马瑞拉始终怀着感恩之情不忘,最后安妮长成了大姑娘,并且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名牌大学,但为了马瑞拉,为了绿山墙农舍,她毅然放弃了,留在安维利教书,陪伴着马瑞拉,而且她还收获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基尔博特。

真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绿山墙的安妮》我好喜欢你!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6

“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新建的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烘成桃花色的薄云。”最初接触《边城》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那是高中课本里的选段。一开始就被作者那高超的写景技巧所吸引了。“空气里有泥土的气味,有甲虫的气味”“甲虫的气味”这么微妙的的东西都能进入作者的视野,可见作者的确是写景的圣手。怀着强烈的好奇心,第一次读了《边城》。

《边城》一般的语言讲述了川湘交界处一个名为茶峒的小山城里的故事。小说最吸引人的不是其情节,而是作者用吊脚楼、虎耳草、白塔、竹林、渡船所搭建起的一个世外桃源般的世界。在这里没有你死我活、尔虞我诈,没有封建礼教、政治压迫,完全处于无政府状态。这里的人们也都保留着人性中最原始、最本真的一面:纯洁无暇,纤尘不染。一套固有的习惯支配着人们行事,完全做到了孔子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在这里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自我间和谐一致亲密无间,处于一体化状态。人们都如同老船夫那样“他从不思索他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很忠实地活下去。代替了天,在太阳升起的时候感到生活的力量”

整个茶峒地区的社会环境如平静清澈的一池秋水,无波无澜、无沟无陵、无杂质无异味,俨然一个天人合一,物我两忘的世界。如今所提倡的和谐社会,大抵也不过如此吧。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翠翠的17岁的女孩子与团总顺顺的儿子傩送之间的爱情悲剧。读完小说,给人感性层面的的感觉就是小说至始至终都充满了淡淡的忧伤,给人一种忧伤的唯美。作者用平淡的笔触讲述着故事,没有海誓山盟、信誓旦旦。就如同一个老妪絮絮的讲述着一个美丽的童话。这个童话里没有大快乐,没有大悲伤,没有澎湃的激情,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顽强的追求,没有执着的坚持,有的只是日复一日平淡而闲适的生活,一切都显得平和冲淡。甚至读完小说都对翠翠的行为感到惊讶:恋人的生离只是在心中漾起几缕涟漪,亲属的死别不过是哭泣一阵。这对于一般人来说都是难以理解的,但在小说整体风格的陪衬下却显得十分协调。我想这大概是由于沈从文先生不愿破坏边城在世人心中宁静和谐的美好印象而有意为之吧!试想,宁静的边城突然来一下撕心裂肺、哭天抢地,多杀风景。这样,翠翠本该有的更加激烈的情绪被“和谐”掉,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也不得不佩服沈从文先生的高超的艺术处理手段。

这就是初读《边城》时的一些想法。如今再读,也有了一些不一样的看法了。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7

这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这是一个奇妙的幻想空间;这是一片有趣的童话天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安徒生童话》。其中一个个美轮的童话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

《拇指姑娘》,是一个让人读后十分感受很独特。简单地说它是这样的,一对老夫妻多年没有孩子就想要个孩子,但在这是这个孩子出现了,只有大指姆那么大,那对夫妻为了给她了一个小床,它之后遇到了一只青蛙。又遇到了狗熊,受了许多的困难,最后在她在帮助受伤的燕子,那竟然是一位王子,他还很好的邀请拇指姑娘去个没有寒冷,没有人会欺负,那里全是小人。之后她和王子两个幸福的的生活下去了。

这一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要善良、纯洁,这样好心有好报,否则坏心这有坏报,所以要做一个好人,不要做坏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他是我们才学的一个故事,就是这样的: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天冷的可怕。一个小女孩光着脚在街上卖火柴,可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天渐渐的黑了,街上只剩下小女孩一个人了,饥寒交迫。小女孩四次擦火柴,看到了火炉、烧鹅、圣诞树、奶奶这些幻想。她始终没有摆脱寒冷、饥饿,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幸福的死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事:就是揭露了社会上的黑暗。

……

教会我人生道理的一两个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都蕴含着通俗易懂的小道理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主人公,像可爱的小红帽,勇敢的尼尔斯 ,善良的快乐王子,……他们教会我好多好多知识。

我爱《安徒生童话》!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8

品读目送时,不知不觉地就会进入到文章中,随着作者的脚步感受人间的真情。她写的文章既有女儿般的柔情、细腻,可又不失坚强。读来就如同作者正守着一杯茗茶,与你徐徐道来生活中细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又无时无刻不触动你心弦的故事。亲情,友情……

文章第一个故事,是写作者送儿子去上学。可是如今儿子早已长大,思想也开始成熟。不再是那个若干年以前拉着妈妈的手,怯生生地用两颗纯洁的眼眸小心地试探着这个陌生世界的孩子了。而如今儿子也只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柔情,不再如同刚上小学时,一步三回头地不舍得望着母亲。在儿子过安检时,只给这个为他操劳了一生的母亲留下了他那清瘦的背影。

可当年,作者正值儿子这个年龄,让父亲送到学校时,也一样的最后留给父亲的仅是一个背影罢了。文章最后写到:不必追。这句简短但又富含着深意的一句话,如同一块硬物,触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是对生命成长的一种尊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待生命的高度理性。

母亲,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是母亲陪着我们成长,包容我们的过错。也是母亲在我们最累的时候安慰,陪伴着我们。

作者的母亲已经老去,神志也开始不那么清楚,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儿女的爱。就好像她宁愿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要记住儿女的面孔和名字。即使再心碌,也不要忘记回家看看。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孤独的身影,正痴痴地等着你回家和他们说说话。老人只要儿女能在身边,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目送》以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走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告诉我们要独立,要坚强。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9

《小妇人》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奥尔科博。

整书围绕着马奇家四个性格不同的女孩:温柔美丽的梅格,爽直开朗的乔,文静腼腆的贝思,活泼漂亮的艾米。写了她们跌宕起伏、印象深刻的经历、故事。最后,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善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整本书语言优美,描绘细致入微,让人印象深刻。马奇家虽然穷,但是她们心地善良,热于助人,把圣诞节早餐济救给另外的可怜人,有这良好品德,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永不对困难屈服。

我喜欢梅格,喜欢它的优雅高贵,永远的淑女风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坚强,性格豪爽。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多才多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我喜欢艾米,喜欢她任性却优雅,被人关注着。马奇大大是个乐于助人,慈祥的妇女,她总是帮助别人,虽然自己家里也很穷。她们的爸爸随军当兵,并不在家。写了四个花季少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女儿梅格对约翰一见倾心,相爱相识。劳里向乔示爱,却遭拒绝,但认识了教师巴尔先生。贝思生命没有多长时间了,但她依然乐观,坚持不放弃。小艾米去欧洲旅游,看世界。

我从她们那你学到的乐观,坚强,每天都生活的普普通通,但有充满快乐,要有一颗爱心,不能带有色眼镜看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才能收获最大的快乐。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福贵的口吻,平静地讲完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看似近乎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福贵开心,你会跟着开心,福贵难过,你也会跟着有了一丝的恸泣。人生总是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可是书中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相反:福贵的人生从地主家庭出生,而命运却一次一次的与他开着玩笑:首先是他的顽劣乃至逐渐的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的手上,从此由“天堂”开启了通往“地狱”之门。和他相依相伴的最为亲密的人一个一个的憾然离世,让他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痛苦,可就是这样,命运也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着一个,眼泪完全不能表达那种刻刀在心头刻下的烙印。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和挣扎:一方面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在这纠结和挣扎中,人们(20xx 学会感恩,与爱同行 感恩节活动方案及文案)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总之是痛苦万状乃至憎恨这个世界。而就如作者的本书序所言: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至少我觉得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冷静的看着福贵的人生从繁荣走向了凄苦,可是这个过?汤锔芯醪坏阶髡叩耐?榛蛘弑?撸?吹故悄侵殖銎娴睦渚踩枚琳叩乃枷胨烈夥⒒樱?我獬鄢摇?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突发奇想,想挑战自我。我竟然从长长的书架上取下了这本《时间简史》。一扇通向宇宙最大奥秘的窗户随之向我打开……

史蒂夫·霍金,那个在轮椅上以一种奇怪姿势坐着,身体仅有极少部分能够动的男人,却在思考着我们的宇宙。

在他之前,还有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伽利略、亚里士多德……

人们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去认识这个宇宙,尽管我们对于这个宇宙来说甚至连大海里的一滴水都算不上。

这本书给我的感慨不仅仅是惊讶于宇宙的神奇,还发现了自我的渺小。平时对物理数学不屑一顾的我从翻开书的第一页就碰了钉子。

我臣服于他们天马行空但却又切合实际的猜想。

举个例子,你也许从没思考过速度这个问题,至少是深入地思考过。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猜想。

在一列飞驰火车上打乒乓球,假设击球者为观察者A,他向另一个球手击出球的速度假设是10kmh。这便是观察者A看见的速度。假若这是铁轨旁站着一个人,假设为观察者B,并且这时火车的速度为80kmh,那么观察者B看到的速度又是多少呢?显而易见是90kmh。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不一样的观察者对物体的速度的感知是不一样的!并且对那个物体本身并没有改变什么,我们甚至能够看远些!地球也在自转和围绕太阳公转,那么那个颗球的速度对于一个在月亮上的观察者C来说又是多少呢?也许会比音速还快得多呢!速度到底究竟取决于什么呢?

不得不说,世界很神奇,而这些科学家却更为厉害,从这些平常的事件中发现神奇。

也许你会觉得有些糊涂了此刻。

可是还有更玄的呢!

在众多科幻电影、图片中,黑洞都被幻想成了一个洞,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觉得黑洞依然是一个球状的,是质量无比大,密度无比大的球状,那是恒星的最终结局,并且根据牛顿的万有引力和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物体的引力由它的质量和密度决定。对于恒星坍缩而成的黑洞那么它的引力自然是无比的大!

更恐怖的是,光是被人们看作粒子或者波,所以光同样也会受到引力的吸引,所以在黑洞连光也无法逃逸,会被强大的引力吸想黑洞。

这篇我觉得根本算不上是读后干,我只是想把我说的一点点写出来,甚至还有许多是错的。

此刻每当我翻开《时间简史》我都会颠覆一次我的观点,感觉在理解一次洗礼,人类最高智慧的洗礼!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八十天环游世界》,书中的主人公福克先生是一名绅士,他没有亲戚来往,很安静,生活一板一眼的活像台机器,他同时也是一位令人捉摸不透的人物。就比如有一次,福克先生因为他的仆人送给他用来刮胡子的水和平时的相比低了2华氏度,他就辞掉了这位仆人。

他一直如此平淡且严谨的生活,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只是因为他在俱乐部打牌时的突发奇想,他打了一个赌,完成一个壮举——环游世界。与其同时,本地银行正巧发生了一起盗窃案,福克先生被误认为是盗贼,因为他的一些行为他被警探盯上了。这一系列的事情,正好坚定了福克先生环游世界的想法。

在环游期间,福克先生和同行的人又是赶火车又是赶轮船,有时误了时间,他们就乘着大象、雪橇还有小艇一类能为他们所用的交通工具赶路。

在途中,他体现了平时的没有展现的一面,他正义、英勇,一路上见义勇为,但为了自己的目的,也有些执着,险些把警探费克斯吓得半死。有一次,他们遇上了印第安强盗打劫火车,胆子大的乘客和那些强盗打斗起来,虽然赶走了所有的强盗,但还是有两名乘客被劫持走了。福克先生就在这时展现了自己的勇敢,他不顾生命危险,闯进那伙印第安强盗的老窝,拼死救出了落入那些坏人魔爪中的普通人。

旅行的途中,惊险刺激又充满美好的人和事,还可以欣赏美丽的风景,这一切让福克先生流连忘返,但旅程到了尽头,他不得不回到伦敦,但在伦敦等待着他的却是另一个冒险。福克先生被警探费克斯宣布被捕,但在福克先生机智的周旋下,银行盗窃案被查清了,警探抓错了人,福克先生被无罪释放,在最后他带着一身骄傲回到了俱乐部,最终赢得了赌注。

从书中我感觉到,人都有缺点,就如同福克先生,但他面对一切事情的沉着和冷静,为人正直,坚持自己,所以他能造就属于他的成功。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本书作者乔治·塞尔登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是却在朋友的鼓励下,由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他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咪不寻常的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获评价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赛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讲了1961年间的蟋蟀柴斯特,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然一夜间成了地铁车站演奏的明星!在每天早晨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在地铁高峰时间里,他都会在白利尼的报摊上精心演奏。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到乡下,但是又舍不得朋友。可是他很想回老家去看一看,他不得不走。他回到老家,给家乡的好朋友演奏。那里的动物们同样非常快乐,安静地聆听着蟋蟀柴斯特的演奏。

蟋蟀的翅膀不仅能发出美妙的音乐,同样带来了快乐和美好。如今蟋蟀柴斯特该回老家了,他不得不向朋友们告别。他对朋友们说:“明年夏天,明年夏天我会从老家回来,找你们好好玩。”

妈妈后记:一本很好看的书,蟋蟀,老鼠,猫咪之间的真挚友谊温暖了当时冰冷的社会。让人们永远地记住了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1、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

2、《老人与海》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3、 《童年》

这本书是作者真实生活的写照,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黑暗统治下的孩子从觉醒到长大的苦难历程。阿廖沙是一个悲惨、可怜的小孩,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他的生活可不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充满阳光和爱。他的外祖父性情暴躁,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很自私、粗暴,这些都在年幼的阿 廖沙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热爱生活,努力学习,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把这个世界建设得更加美好。

4、《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我在寒假里看了几本书,最吸引我的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雷米小时候被小偷偷走了放在巴黎的路边,巴伯兰妈妈收养了她。但是巴伯兰爸爸把雷米卖给了耍马戏的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和维泰利斯过这颠沛流离的生活。不久,维泰利斯被饿冻死了。好心的花农收养了可怜的雷米,雷米住了一段时间,花农遇上了麻烦,雷米又去流浪。后来雷米经过千心万苦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小雷米虽流浪漂泊、历经磨难,但他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矢志不渝的真诚爱心,伴他闯过了一道道难关,他就像温暖灿烂的阳光在融化着冰川大山。我被雷米那不怕苦难的精神所打动,也被雷米那勤奋好学,富有孝心的精神所感动,和苦儿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我以后要学雷米那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还要报答帮助过我的人要有一片孝心,并且勤奋好学。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

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

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

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回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

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飘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我常常问自己,要是我们都遇难了,那就不会受这么多苦,不会连累那些保护我们的朋友,不也挺好的吗?不,不对。我们还想活下去,我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还要自由、幸福的活下去!”这番辛酸又坚强的话出自《安妮日记》主人公,一位名叫安妮·弗兰克的犹太少女的日记中。

我默默的将这段话读了一遍又一遍,反复思索着这句话的内在含义:暗天无日的藏匿生活;食物以及其它生活用品的极度稀缺;恐怖的空袭噩梦般的反复上演;恐惧绝望的日日夜夜。这种窒息的地下生活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可安妮却把这种生活当成“一场浪漫又刺激的冒险之旅”,带着她的日记踏上了征途……

这本日记本是安妮十三岁生日时父母送给他的礼物,于是安妮与这本笔记本的对话成了安妮每天必做的功课。但在温暖的的小屋外,世界并不太平。一九三三年,希特勒上台,开始了对犹太人残酷的种族迫害。迫于形势,弗兰克一家带着其它四位犹太人逃到了公司的密室里。他们白天必须安静,以免被楼下的工人或邻居发现,晚上才可以自由活动。在日记中,安妮犀利的控诉了法西斯的种.种恶行,在战争机器的碾压下,明天的世界将会呈现怎样的一番景象呢?对此,善良的安妮始终相信:“人性本善,混战和苦难终将结束……”

我查了资料,结果让我震惊:一九四四年八月四日,警察闯进秘密小屋,八名成员被捕!八个月后,只有安妮的爸爸奥托·弗兰克活着从集中营回来。一九四五年五月七日,纳粹德国投降——世界如安妮所愿迎来了和平的曙光。我们不会忘记,有一双来自天堂的眼睛正默默的注视着我们。她不是民族英雄,也不是历史名人,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少女,一个战争的牺牲品,一个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孩子。

是啊,战争又有何意义呢?如果我们呼吁和平,将会有多少人免遭战争的残杀?让世界不再和平。如果某些国家不那么霸权,不那么好战,如果这是一场可以避免的战争,为什么不让和平之花永远绽放?这样下去,我们离第三次的世界大战又有多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