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考核细则(精选18篇)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1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xx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五、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六、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

七、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八、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

九、在保护国家财产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厂工会报请立功。

十 、对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年终授予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2

各社区、巡防中队: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北干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决定将所辖社区范围内的(包括划定的场所)治安防范及有关管理工作以社区为主体,划定给所属巡防中队进行日常管理服务,为使管理工作能规范、有序地按照街道和公安机关提出的要求和规定执行,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办法):

一、考核内容、分组

考核内容共四个方面:即纪律、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管理、案件防控和附加分。该考核细则共1000分,加分与扣分相抵超过1000分部分,作为年终总结评比的主要依据。

(一)纪律(月考、满分300分)

1、巡防中队必须按规定配足配好巡防人员,少配一个扣50分。 2、巡逻、清查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不制止,造成不良影响的,接到群众投诉,查证属实的每起扣30分。

3、巡防中队队员必须服从街道综治科、北干派出所的突击性工作安排,拒绝服从和推诿的,发生一次扣20分。

4、工作期间擅自进入娱乐场所或围观的发现一次扣100分,并扣除当事人季度三分之一的考核奖,第二次违规作辞退处理。队员有违法行为被查处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作辞退处理。

5、在日常工作中,巡防人员着装不整,有损队伍形像的,发现一次扣20分。

6、工作期间巡防人员有一人脱岗的发现一起扣100分,并扣当事人季度三分之一的考核奖;未在规定时间内巡逻、登记的发现一起扣50分,并扣当事人季度六分之一奖金。季度内同一人二次违规的,加倍扣分,并扣当事人季度全部考核奖;第三次违规作辞退处理。负责人一次违规扣除当季度50%奖金,二次违规扣除当季度全部考核奖,第三次违规作辞退处理。

7、对在巡逻、清查中缴获的赃款赃物和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要及时交派出所处理,对自行处理的发现一起扣50分,对擅自处理上述物品和对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实施刑讯逼供造成后果的当事人扣除当季度全部奖金,并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管理(月考、满分200分)

1、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流动人口办证率和登记率。每月抽查考核7个用人单位(店面)、3户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办证率和登记率分别达到95%、90%,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4分;巡防队员工作不落实,区域内流动人口办证率、登记率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按规定扣分外,考核属末位的扣40分;连续二个月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扣80分(以此类推)。上述考核凡被公安分局抽查到外来人口考核的,以公安分局考核为准。

2、被打击处理流动人口中,案前未登记暂住信息的,每人扣5分,其中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扣8分,属七类恶性案件作案人员的扣10分。

3、坚持“两簿一单一卡”(出租房承租人员情况登记簿、信息采集簿、暂住登记催办单、儿童卡)使用制度,发现未使用每人扣2分。

4、强化信息采集,提高信息质量,租赁房屋登记率未达到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出租房屋档案不全或不规范的每户扣2分,出租房屋硬牌钉制及标号工作未落实的,每间扣10分

5、辖区流动人口“人户一致”率达75%,每高(低)一个百点加(扣)5分。凡人房分离的房东或自身缺乏管理能力的房东必须委托他人履行管理职能,委托管理必须签订委托协议并存入租赁房屋档案,未按规定落实的每户扣1分。非法扣身分证的,每人次扣1分。

6、街道、派出所组织的清查中,被查外来人员未登记、办证的10人内的每人扣0.5分,超出10人的每人扣1分。以派出所出具的催办单为准。

7、巡防队员必须协助计生部门对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宣传教育、避孕药具发放和孕环情监测等服务,实行“一证式”管理。已婚育龄妇女持婚育证明率、验证率、孕环情监测率均达到95%以上,每低(超)一个百分点各扣(加)5分。发现怀孕对象的,应在3天内向所在社区计生联系员汇报,并协助抓好计划外怀孕对象补救措施的落实,未及时汇报造成计划外出生经查实的每例扣50分。

以上内容进行考核时每月抽7个用人单位(店面),3户出租房屋;流动人口20名(其中外来已婚流动育龄妇女5名)。

(三)案件防控(月考、满分500分)

1、对照上年度发案总数,确定各单位月控案指标。凡每月抓获1名被处治安拘留以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不包括赌博拘留人员),月发案起数与上年同期持平得基本分,月发案起数与上年同期超过1起扣10分,下降1起加10分;如果没有完成抓现任务,月发案起数与上年同期超过1起扣15分。发八类案件的,每发一起扣100分.(此项最高分为400分)

2、辖区内出租房存在隐患未及时提出整改的,发现一起扣10分,每发生一起火灾扣20分(以消防部门统计为准),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0分。(隐患包括火灾、煤气泄漏、触电等等,此项最高分为60分)

3、辖区内不稳定因素没有及时发现、未上报的扣10分,造成后果的扣20分。上报后及时协助化解的,每起加5—10分。(此项最高分为40分)

(四)附加分

1、能积极提供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加2分。在夜间巡逻或平时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的,每治安拘留一名加10分,每劳教或强戒一名加20分,每刑拘一名加30分,每抓获一名布控对象加10分,通过暂口比对抓获一名上网逃犯加10分,通过线索抓获一名上网逃犯加30分。上述抓获现行奖励呈批表需经承办民警、所领导签字确认为准,每月21日前上报综治科。

2、月考中列前三名分别加5分、3分、2分。

3、年考中辖区内的年刑事案件发案总数与上年发案基数持平加10分,当年发案起数与基数相比,下降10%的加20分。此奖励款项从每年的以奖代补款项中列支。

4、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提供孕情情况,经查实属外来人口计划外怀孕并协助处理的,每例奖励100元;如经查实是本街道区域内户籍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并协助处理的,视情况予以3倍及以上奖励。由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核实并发放,一季度一报。

二、考核办法:

1、考核自《考核细则》实施的当月开始,每月20日前进行一次。 2、考核分别由街道办事处2名,北干派出所民警2名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3、考核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

本《考核细则》由考核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3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

十四、在保护国家财产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厂工会报请立功。

十五、对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年终授予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4

一、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费用报销业务、银行结算业务。

二、负责公司的涉税事宜,按月计提员工所得税并做好其它税项的申报、缴纳的发放工作。

三、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会计人员传递各种原始凭证。

四、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妥善保管有关印鉴、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六、妥善保管各种银行凭证,并定期整理、装订银行对账单。

七、认真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八、每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符,出现差异及时汇报。

九、定期与银行进行账目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十、及时编制公司资金日报表、月报表并报计财处负责人。

十一、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包括贷款证、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的更换及年审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收费项目的审核、申报、公示工作。

十三、负责涉及公司财务各种统计报表的填报。

十四、按照报账规定期限及时清理各种借款、应收款项,严禁以白条子顶库。

十五、管理收费信息,保证其真实、合法、准确。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5

1、团队精神。拒绝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领导安排的,或对布置的工作消极应付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加倍扣分。

2、作息制度。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并签到,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无故早退的,每次扣1分,因迟到、早退造成未签到,上班时间未经批准擅离中心的,发现一次扣1分。

3、上班秩序。上班期间应坐姿端正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岗位桌牌摆放正确,不得串岗脱岗、扎堆聊天、嬉笑打闹、或在窗口吃零食、吃早餐、吸烟、会客、打电脑游戏、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以及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

4、会议制度。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各类政治学习、会议等的,每次扣2分。

5、环境卫生。工作环境要保持整洁有序,值日人员上班前负责搞好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下班前负责关掉门、电灯、空调、复印机等,值日工作未按规定开展的,一次未2分。

6、信访投诉。因工作失职或严重失误,造成用户信访投诉及产生后果的,一次扣5分。

7、廉政建设。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应该当即办理而故意拖延不办的,每次扣5分,有吃、卡、拿、要等不廉政行为的,每次扣10分。

8、宣传报道。撰写的材料或宣传稿件被集团、诸暨市级媒体、绍兴市级媒体、省级媒体、国家级媒体录用的,每篇分别为2、4、5、6、10分。

9、服务态度。接待服务对象要求主动及时、热情周到、有礼有节、出现下列情节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规定予以扣分。

(1)未及时接待服务对象的,每次扣1分。

(2)不及时或不文明接听电话的,每次扣1分。

(3)对服务对象提问的不属于本股站职权范围的事项时,不说明、不指引、不履行首问责任制,每次扣2分。

(4)不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引起服务对象反感或不满意的,每次扣3分。

(5)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或意见置之不理的,每次扣3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5分,出现有责投诉的,每次扣5分。被各级监察督查部门通报批评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0分。

10、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中,出现不满意票或较满意票的,经查实,每次扣3分。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6

一、 按照国家会计法,在公司财务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做好记帐付帐报帐工作。

二、 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

三、在财务经理的监督下进行财务核算,计划、控制工作,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实和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 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如实全面地反映公司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按期结报。

五、负责公司费用、销售成本及利润的核算,计提各类应交税金,办理纳税工作;

六、定期核对往来账款,及时清算应收应付款

七、妥善保管财务帐簿,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保守财务秘密。

八、 按照规定,定期(月、季、年)核对账目、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并做到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都不得窜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窜改会计报表数字。

九、 按公司领导的要求,有计划地合理使用资金,随时进行控制,向领导提供资金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考核,以利于公司领导采取措施,保证资金有效使用。

十、 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按照规定对各种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十一、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1、负责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2、负责编制转账凭证;

3、负责账薄登记工作,并进行账账、账实核对;

4、负责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安排各项税费的申报事宜;

5、具体管理公司内部的统计工作,分别向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6、负责凭证的装订及保管;

7、负责公司税收的相关事宜

8、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7

一、 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进行工作必须办理检修工作票并按检修规程执行,否则值班员有权制止。事故抢修可以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录在操作簿内。在开工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监护。

二、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方式有下列三种:1、填写第一种工作票。2、填写第二种工作票。3、口头或电话命令。

三、 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在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2、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

四、 填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带点作业或在带点设备外壳上工作。2、在监控盘或低压配电箱、配电箱、电源干线上工作。3在二次回路接线上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时。

五、 检修工作领导人(签发人)的职责:发布检修工作命令,签发检修工作票,根据检修工作任务拟定安全措施,向检修工作负责人交待检修内容和要求,检查检修工作现场,验收后发布检修结束和送电命令。检修工作领导人(签发人)由电气设备主管和部门技术负责人担任。

六、 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职责:接受工作领导人的命令,负责组织和领导检修工作班成员完成检修工作。对检修工作安全和检修工作质量负责。

七、 检修工作许可人的职责:接受检修工作领导的命令,执行倒闸操作,完成检修工作票拟定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在工作票上,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后,允许工作负责人带领检修人员进入现场。

八、 工作票时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唯一书面依据。工作票应在工作前送交变电站,工作过程中由工作负责人存放在工作地点,每天收工后交回值班员再次复工时,不改变工作内容的可重复连续使用,但仍应履行工作手续。工作负责人在未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取得工作票前或交回工作票后,均不得擅自在电气设备上工作。

九、 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共同检查工作现场,值班员撤除有关安全措施,双方签字后,有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向工作领导人汇报。

十、 工作领导人应亲自检查工作和验收工作现场,确认无误后发出重新送电命令,并在工作票上填写清楚。

十一、 检修工作进行期间,值班员应检查安全巡查,发现有不安全现象和预兆,应立即告知工作负责人处理,如发现严重威胁安全的现象,应劝阻直至停止检修班工作。

十二、 值班人员,检修人员不得任意更改工作票上所注明安全措施和足以影响安全工作的有关设备运行方式。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8

1、毛坏件未检验(扣1分);

2、外加工件未检验即交付使用(扣2分);

3、外加工件检验问题未记录未报告(扣3分);

4、未拒绝且报告不符合规定的原辅材料(扣1分);

5、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未立即停止并报告(扣1分);

6、出现质量问题未停工、未报告、未制止、未检举(扣2分);

7、加工件出现质量问题(扣1分);

8、首件未检验导致批量错误(扣10分);

9、不合格品未按标识区分摆放(扣2分);

10、不合格品未按要求处置(扣1分);

11、成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扣10分);

12、成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扣15分);

13、检验记录不全不实(扣5分);

14、客户质量投诉(扣5分);

15、出现质量问题索赔(扣20分,按索赔金额另行计算罚款)。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9

一、指导思想:

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化学校管理,培养团结向上,奋发取进的班风,促进学生良好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养成,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特拟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活动,以活动带动学校的发展。

二、机构的组成及分工

学校成立创建“文明班级”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人员从学校党、政、团、队、德育教研组、信息研究组等抽调人员组成。校党支部负责拟定出台《明德小学创建“文明班级”活动方案》、《明德小学“文明班级”验收标准》,协调、监督、指导创建“文明班级”活动。校行政负责组织贯彻本实施活动方案,做好对“文明班级”的验收,授牌和文明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创建文明班级办公室做好创建文明班级日常事务的安排(含材料的整理归档)。团、队切实地把全校学生组织活跃起来,通过开展创造性的各种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德育教研组要抓住“创建文明班级”活动中学生在良好品行养成呈现出的难题进行研究。技术信息教研组要充分利用网络收集先进学校在创办“文明班级”的做法,与他们取得交流,为指导小组提供信息,达到取长补短。

三、活动的开展

1、宣传发动,组织学习。召开师生“创建文明班级”活动动员大会,由学校主要领导做动员报告,具体抓落实的领导组织学生学习《文明班级验收标准》,低、中、高年级分别选出师生代表作响应号召的发言。学校定期出版“创建文明班级”专刊。全校教师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文明班级”的重要意义,要与学校的生存,发展共命运,投入到创建“文明班级”的活动中。尤其是任教每一班级的语、数教学的教师,要团结合作,利用“二会”课(晨会、班会)组织自己班级学生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公民道德要求》、《明德小学学生在校文明礼仪要求》、《明德小学学生一日须知》。利用“二课”(《思品》课,《语文》或《数学》)课,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从而促使学生对品行的丑、恶、善、美理性认识水平的提高。

2、导行、跟踪。各班选拔工作自觉积极,自我教育能力强的品学兼优若干位学生组成班级文明督导值日生。班级文明督导值日生根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明德小学学生礼仪常规要求》《明德小学学生在校一日须知》等对全班同学的言行进行监督并跟踪登记(记录表由学校统一印发)。各班还可利用班会课让学生对照评估标准自评,以评促改,边改边建,逐渐使学生养成牢固的良好行为习惯。

3、学校教育班。对于各班在创建文明班级活动中,出现个别良好品行养成困难学生,班主任可向学校领取表格填写,报创建文明班级指导小组备案(每班控制在1-2名),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再教育,协助班主任督促其良好品行的养成。

4、自评、申报。班主任应根据《文明班级验收标准》逐项对照,

实事求是地做好自评,凡自评分1-2年级达85分以上(含85分),3-6年级达90分以上(含90分)者,可填写申报自评表并报校创建“文明班级”活动指导小组。

5、验收、授牌。学校创建“文明班级”指导小组根据班级自评结果逐项进行审核,凡总分1-2年级达85分以上(含85分),3-6年级达90分以上(含90分)学校召开全校师生大会以予授牌。由学校专人把授给牌扁贴在教室门扇外面。授牌的班级要以此为荣,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保住荣誉,以免摘牌。

6、复审与摘牌(荣誉称号的取消)。一般的情况下每学期对被授牌班级复审一次,复审成绩1-2年级在80-84分,3-6年级在85-89分,给予通报,限期整改。复审1-2年级在80分以下,3-6年级在85分以下,在师生大会上公布给予摘牌。平时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宣布摘牌。

①班级合并或分班。

②班级教师、学生发生严重人为责任事故的。

③教师、学生有严重违法行为受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罚的。

四、荣誉与奖励

1、凡带领的班级,每连续二学期被评为文明班级,学校分别发给班、科任一本荣誉证书。

2、无特殊情况下,连续二学期不申报文明班级验收的班主任或科任,不得评为县级或校级年度考核优秀,先进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教师。

3、连续保持“文明班级”光荣称号的班级学生给予适当的奖品。

五、几项要求:

1、各班要把创建“文明班级”活动做为加强班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做为自己管理班级工作能力,教育能力的一把称量器,一面折光镜。

2、各班要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学习,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形成班级集体荣誉感,让学生明确“文明班级”验收标准,制定班级活动计划,引导学生与班级立契约,把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使验收标准的各项要求,化为全体学生的自觉行为。

3、各班在自评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自评,既不虚报,又不谦虚。在学校验收授牌前的公示,各班一定要以学校主人翁精神,做到监督又不妒忌,一定要从主流发展审视。

六、附文:

1、开展创建“文明班级”活动指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一览表。

2、文明班级评估标准。

3、明德小学学生在校文明礼仪要求。

4、明德小学学生一日须知。

5、班级学生文明礼发展记录卡。

6、各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日况汇总登记表。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10

一、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15分)

第一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2分)

第二条 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议事规则、程序健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协作,凝聚力、战斗力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分)

第三条 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有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月不少于1次(4分)。按规定做好一次一报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年度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工作(2分)。

第四条 建立学习型机关,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1分)。处级干部要采取办学习班、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脱产学习、交流和研讨(1分)。

第五条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2分)。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工作,认真听取机关党委、机关纪检组织的意见(1分)。

二、业务工作(10分)

第六条 认真制订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可行。(2分)

第七条 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分)

第八条 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2分)

第九条 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4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15分)

第十条 部门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按时换届(2分)。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机关人员在50人以下的不少于2人。未设机关党委的部门单位也按此规定掌握(2分)。专职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有关会议(1分)。

第十一条 严格党内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2分)。领导干部亲自讲党课,党员到课率不低于80%(1分)。

第十二条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工作(1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1分)。

第十三条 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做好党内统计工作(2分)。

第十四条 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机关纪委书记按要求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召开的会议(1.5分)。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1.5分)。

四、党风廉政建设(15分)

第十五条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职责明确、措施有力、落实到位(2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保证责任落实(2分)。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典型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2分)。

第十七条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强化抓早抓小(2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掩盖、不推诿(2分)。严格执行纪律审查有关规定,主动上报应上报的问题线索(1分)。

第十八条 定期分析研究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强化长效机制建设(1分)。

第十九条 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深入剖析、汲取教训(2分)。注意发现、总结、宣传廉洁勤政先进典型(1分)。

五、群团工作(15分)

第二十条 工青妇组织健全,工作有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人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按时换届,工作制度健全(4分)。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工会费、团费(4分)。

第二十一条 工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分)。

第二十二条 共青团组织抓好团员青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青年志愿者”、“青春建功”等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2分)。

第二十三条 妇女组织积极贯彻《妇女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开展适合妇女特点的各项活动,发挥妇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3分)。

六、文明创建(30分)

第二十四条 把本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成立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1分)。制定文明创建年度工作要点,在人员、政策、经费、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3分)。

第二十五条 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栏、展板、网站等,开展理想信念、公民道德及政策形势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等宣传教育活动(2分)。

第二十六条 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大力选树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山东好人”、最美人物以及身边好人好事,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4分)。

第二十七条 积极开展道德宣讲活动,完善道德讲堂机制,规范开展经典诵读活动(1分)。

第二十八条 积极传播文明风尚,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宣传教育(1分)。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注重对职工文明礼仪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节俭的生活方式(1分)。

第二十九条 健全志愿服务机制,成立志愿服务队伍(2分)。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志愿服务制度(2分)。开展深入持久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助人为乐、无偿献血、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规范持久(2分)。

第三十条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向干部职工推荐经典书目、篇目(1分)。

第三十一条 工作生活环境美化、靓化,有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单位办公、生活区域环境整洁、卫生、美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1分)。

第三十二条 厉行勤俭节约,有节约型单位创建方案、制度和工作措施,开展节水、节电、节约用纸等活动,在单位所属餐厅、食堂、宾馆、饭店等实施“文明餐桌行动”(1分)。

第三十三条 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定期向省直文明办报送单位文明创建相关材料和工作信息,年度内报送信息不少于2次(2分)。

第三十四条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分),积极参加协作区活动(2分)。承担协作区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1分)。

第三十五条 切实做好部门单位普法规划、实施工作,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分)。

七、负面清单

第三十六条 领导班子成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或行政撤职、开除公职处分的,按每人次计算,在基本分中分别扣除10分。

第三十七条 干部职工(领导班子成员除外)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按每人次计算,在基本分中扣除10分。

八、附加分

第三十八条 单位年度内受到中央、国务院命名表彰的,加5分。

第三十九条 单位年度内受到全国系统、行业或省部级表彰的,加3分。

第四十条 个人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命名表彰的,加3分。

第四十一条 个人年度内受到全国系统、行业或省部级命名表彰的,加2分。

第四十二条 工作成绩显著,其经验做法被省委、省政府或中央有关部委肯定并宣传推广的,加2分。

第四十三条 经验做法被国家级或省部级报刊杂志刊登,加1分。

第四十四条 系统(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绩显著,其经验做法被中央及省文明办表彰、推广或在中央及省文明办召开的会议上做典型发言的,加2分。

第四十五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律,积极主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受到上级纪检机关肯定表彰的,加2分。

第四十六条 在省直机关工委召开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的,加2分。

第四十七条 机关党建工作经验做法,被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的工作》简报、《机关党建》杂志专门报道的,每次加0.5分。

第四十八条 三年内担任过协作区秘书长单位并积极开展工作的,加2分。

第四十九条 在省直文明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或在省直文明办举办的各项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的,加1分。

第五十条 参加全省城乡文明牵手共建的单位,加2分。

第五十一条 志愿服务组织或个人获得全国表彰的,加5分;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加3分。

第五十二条 获得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的,加3分;获得全省道德模范、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山东好人十大年度人物称号、入选山东好人榜、获得山东好人之星称号的,加2分。

九、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中第一项至第七项中的分数为基本分数,用于考核文明单位的等次级别。第八项加分,主要作为申报评选省直文明单位或推荐上报上一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参考分数,不计入基本分。

第五十四条 受表彰或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必须出具授予称号或给予奖励的部门单位印发的正式文件、证书。

第五十五条 本细则适用于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管理的省直部门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细则自20xx年10月11日起施行。20xx年7月27日印发的《山东省省直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试行)》(鲁直文明委〔20xx〕5号)同时废止。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11

为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保证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工作内容

(一)校园环境卫生

教室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要保持课堂的清洁卫生。

功能室卫生:学校指定的管理人员是第一责任人,使用者共同维护。

办公室卫生:办公室成员分工负责,轮流值日。

清洁区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校教职工都有义务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

(二)学生个人卫生: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给学生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二、校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1、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清扫;

2、每节课间派环保小卫士进行保洁;

3、每周四进行大扫除,周五早上检查;

4、每月末由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一次清洁安全大检查。

三、卫生检查、考核制度

1、值周领导和值日师生每天早晨、下午负责学生的个人卫生晨午检,检查结果记入当天学生晨午检考核。并负责全校的清洁卫生情况巡视。

2、功能室和办公室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每月至少抽查四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每月末进行一次全校的清洁卫生大检查,由学校领导、值日老师分组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纳入期末绩效分配考核之一。

四、卫生工作评价标准

(一)校园环境卫生标准:

1、教室、功能室、办公室卫生标准:

地面:无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明显灰尘积痕和其他污痕。

门窗:门、玻璃及窗框每周揩擦,无灰尘、蜘蛛网。

桌凳:桌凳放置规范、整齐、不零乱,无乱挪乱移现象。桌凳面上无灰尘和乱涂乱画,桌内物品整齐,无垃圾。人离开时凳子放在桌下。

墙壁:无积尘、无脚印、球印和污渍。

门口:门口及所属走廊清洁干净,无泼水、垃圾堆积现象。

黑板及讲台:黑板应每天擦干净,无粉笔头和粉笔灰积存,无乱涂乱画。讲桌面和桌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

卫生工具放置:定点定位放置整齐,无破损肮脏的用具。不存放污水,应及时倾倒垃圾,存放垃圾不超过半桶。

天花板及四角:天花板、日光灯、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

课程表、时间表等:定点定位张贴整齐,不零乱,无破损,美观大方。

整体效果:清洁、明快、协调、文明。

2、清洁区卫生标准:

室外地面、篮球场:清扫干净,无纸屑、果皮、杂物,清除石块、碎木等危险品;有水沟的保持水沟干净畅通;拖擦旗台,水泥地面无明显灰尘。

绿化带:捡净落叶、石块、碎木、纸屑、包装袋等杂物,拔除杂草。

厕所:扫干净墙面、地面干净,无垃圾、积水,每天安排便槽冲刷。

水池:水池内外保持干净,无泥沙垃圾堆积,不堵塞。

(二)个人卫生标准

1、穿戴整齐,坚持佩戴红领巾、队干部标志、校徽或校牌;

2、男生不留长发,女生头发梳理整齐;

3、经常洗澡、洗头,勤换衣物,身上无异味、汗臭、污垢;

4、饭前便后洗手,保持手的洁净,不留长指甲,指甲内无污物;

5、不准在校内吃零食,不乱扔垃圾,不在校外摊点买不卫生零食;

6、不在旗台、草坪里玩耍,不趴(躺)在地上玩耍。

五、工作职责

1、跟班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清洁扫除;

2、值日老师会同学生值日每天早、中、晚三次全面巡视检查校园环境卫生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登记(值日簿);

3、班主任、副班主任在学生日常清扫、大扫除的时候,要到现场进行督促、指导,以保证安全和质量;

4、科任教师每节课前后都应该指导学生进行保洁。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12

设备维修人员考核方案

考核工资构成:考核基础工资x (当月综合考评得分)/100分值 个人当月综合考评得分构成:

当月得分=日常考核40分+工作成效考核50分+班组内考核10分+奖励分数

 日常考核(考核人员:设备管理人员) 满分为40分 考核细则如下:

1. 工作消极怠工,不服从工作分配 次/扣 0.25--- 5分 2. 敷衍工作任务 次/扣 0.25----5分

3. 因工作不认真,缺少责任心而出现的维修质量事故,影响生产一小时以上的,或直接造成

设备损坏500元以上,次/扣 0.5---5(如果造成更大损失视情节另行处理) 4. 因工作不认真,马虎大意,而出现维修质量问题 次/扣 0.25---1分

5. 接到报修后不能迅速到场处理故障,或者到场后不能立即处理故障,没有时间观念者。次/

扣 0.5---1分

6. 接到生产人员或仓储人员报修后,态度恶劣(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而对操作人员批评

者除外),极尽推诿不修者。 次/扣 0.25---1分

7. 工作效率低,工作中经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视情节而定。 次/扣 0.5分

8. 工作中不能团结合作、积极配合、出现问题推卸责任,并造成影响生产1小时以上,或造

成较坏的影响者。 次/扣 0.5---1分

9. 维修中浪费材料,没有节约意识的(视情节) 次/扣 0.5--1分

10. 维修后现场清理不整洁的(工具丢三落四、场地不清洁、配电柜不关好、接线不牢固) 次

/扣 0.25---1分

11. 工作中不按公司要求佩戴安全帽或不穿工作服,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戴 次/扣 0.25---1分 12. 遗忘或延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视情节) 次/扣 0.25----2分

13. 工作期间,不注意配电房及配件房卫生,随地乱丢垃圾的, 次/扣 0.5---2分 14. 配件房中不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次/扣 0.25--2分

15. 维修后的备件、电料、公共工具及图纸资料等不及时存放好随处乱放的。次/扣 0.25---5分

 工作业绩考核(考核人员:设备管理人员) 满分50分

此项主要针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以今后日常的保修单据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评定办法:

一、故障维修的可靠性 30分

1. 每次故障维修后,如果在一周内反复发生。次/扣 0.25---1分

2. 维修采用的办法不正确,对设备安全、后期维修与运行留有隐患的。 次/扣0.25---1分 3. 巡视、定期预防性维修时有遗漏或者不彻底。次/扣0.25---1分

4. 设备操作规范及安全注意事宜的培训工作。每月组织生产一线人员培训不少于2次 ,次/

扣 0.5---1分

二、设备巡视成效评定 20分

1. 设备巡检以配电柜、操作现场、以及安全防护装置为重点。流于形式的巡检 次/扣 0.5--2

2. 对因巡视不到位而引发的设备故障、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根据情节予以评定。次/扣1---5

 班组内考核打分(考核人员:设备管理人员) 满分值 10分 每个月末,管理人员需对班组成员进行评定打分。此项评定内容有:

1. 工作态度 2. 劳动纪律 3. 任务完成

4. 团队合作与配合

 奖励分值参考

1. 工作中团结互助,积极配合的,据情节加0.25--5分

2. 能够提前发现异常现象,避免设备事故发生的 据情节加:0.25---5分 3. 对设备改进提出建设性方案并参与实施的 根据实际效果加:0.25---5分 4. 主动学习,积极进步,在业务考核中成绩优异。 加0.25--5分 5. 工作中表现一贯突出者,据情节加:0.25--5分 6. 当月全勤 加1分

7. 维修中能及时解决疑难问题者,修旧利废、节约意识明显者,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加

5- 10分。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13

一、考评原则

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和《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细化项目,量化标准,坚持群众评议与现场考核相结合、查阅资料与考试测验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部门把关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综合评价申报单位的创建成效。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领导班子建设、业务工作实绩、创建活动情况、管理规章制度、单位环境面貌、治安秩序状况等6个方面,具体细化为26项,综合进行评价。

三、考评办法

各省辖市由省辖市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选,省直单位由省直文明办进行初选。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实行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1∶1.5的比例进行考评。如果申报单位数没有达到分配名额1∶1.5比例的,在资格认定、年度复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直接进行考评。

考评采取群众评议、考试测验、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考评实行百分制,其中群众评议20分,考试测验20分,查阅资料25分,查看奖励10分,实地考察25分。

1、群众评议。所有申报单位应抽取在职人员总数的60%参加评议,最多不超过50人,其中在岗的单位领导和中层(科处室)负责人原则上全部参加。用统一制发的“群众评议表”采取无记名方式,按照“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议,由考评组当场计分并公布结果。

2、考试测验。知识测验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考场、集中考试的办法进行,每个申报单位从参加评议的人员中抽取20人(30人以下单位抽取10人)参加知识测验,参加知识测验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干部职工。现场监考人员按照单位花名册、工作证、身份证三统一的要求进行把关。知识测验的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精神文明创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礼仪知识、省情等,省文明办统一组织命题。每场考试开始时,由省文明办随机确定试题,当场启封试卷并进行测试。考试结束后,现场封装好试卷,指定专人保管,组织专人评卷。

3、查阅资料。主要查阅三年以来(含当年)的创建文件、会议纪录、创建简报、活动资料、规章制度等,对照“现场考核表”,当场计分。

4、查看奖励。对近三年(含当年)来获得的奖项,综合荣誉省部级每项加3分,地厅级每项加2分,县级每项加1分;单项奖省部级每项加2分,地厅级每项加1分。奖项得满10分为止。

5、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生活环境和宣传教育、文体活动阵地,对照“现场考核表”,当场计分。

四、考评要求

1、省文明办委托各省辖市文明委对本辖区的申报单位进行具体考评,省文明办随机选定若干省辖市直接参加考评。

2、各省辖市文明办要抽调高素质人员组成3-5人(至少3人)的考评小组,并吸收县(市、区)文明办参加考评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3、要严格按照省文明委《关于推荐20xx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通知》精神进行考评,不得随意增减考评项目,变更考评办法。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坚决杜绝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4、各级文明办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相关规定,不得做影响评选公正的事情,不得影响被考评单位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不准借年度复查和考评之机向被考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5、要事先告知被考评单位:①不得悬挂欢迎标语、举行欢迎仪式;②单位非主管领导和无关人员不得出面接待考评组;③严禁摆放水果、香烟等招待用品;④严禁宴请考评组成员;⑤严禁向考评组人员赠送礼金、礼品。凡违反上述规定经劝说拒不纠正者,给予扣减考评分处理。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14

为全面加强学院行政和后勤部门作风效能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加强考核工作,成立学院管理和工勤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行政、教学和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成员包括人事处、院办、监察室、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院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办法,裁定考核争议和申诉事项,指导与协调各部门考核小组开展工作。

各部门作为一个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范围

学院在编的管理、工勤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副科及以上干部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管理和工勤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详见附件),管理和工勤部门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考核见《教研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五、考核等级标准

备注: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考核人数的15%。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各考核小组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有关考核文件,做好考核动员工作。

(二)个人自评。被考核人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三)各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在民主测评基础上,形成部门考核意见和等次意见,填写《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

(四)考核委员会对各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评议、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报学院考核领导组审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确定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15

去年以来,我市以全面创建无传销城市为总目标,构建“打、防、控、管”为一体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全市打传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市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巩固打传工作成果任重道远,为此,我市近日出台《20xx年合肥市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对标考核

依据《考核办法》,考核将在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综治办、市文明办联合实施,采用百分制,以月度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其中,月度通报是综合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国家工商总局传销举报网站等平台提供的有效传销投诉数据,将所有县(市)区、开发区及一类街镇和排名前三名的二类街镇投诉情况在《合肥日报》通报,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年度考核则是对各类考核对象年度打击传销固守防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办法》将考核对象划定为一类固守县区8个,二类防控县区5个;一类重点固守街镇12个,二类一般防控街镇25个。考核对象皆实行动态管理。

据介绍,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专业队伍、经费保障、清理固守、物业和房屋租赁管理、处罚教育、投诉处理、宣传教育、加强维稳防控等“题目”,而且还设有加减分项目。

奖优罚怠

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类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市政府对成绩突出的街镇给予专项补助,用于打传工作经费支出。其中,成绩排名前三的一类街镇、一类街镇转化为二类街镇的、成绩排名第一的二类街镇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给予其他考核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的一类街镇5万元奖励、二类街镇3万元奖励。

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计分,并作为年度创建或复评“无传销县(市)区”的认定依据。年度考核成绩低于90分的收回“无传销县(市)区”标牌并通报。

《考核办法》还规定,二类县(市)区进入一类县区,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对二类街镇调整为一类街镇的,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街镇主要负责人;打传形势长期得不到扭转的,实施严格问责,直至采取必要组织措施。另外,对年度考核成绩最后一名且成绩低于80分的一类街镇,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16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五星党员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一)学习提高星(20分)

1、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4分)

2、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4分)

3、自觉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4分)

4、能积极参加党内集中学习及各类培训活动,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4分)

5、通过学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分)

(二)争创佳绩星(20分)

1、热爱岗位,恪尽职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服从工作大局。(5分)

2、高标准,严要求,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出色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

3、创新意识强,善于钻研,能对本职工作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工作方法得到认可和推广。(5分)

4、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危机面前,有挺身而出的责任和担当,不逃避,不推诿。(5分)

(三)服务群众星(20分)

1、能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立足岗位任劳任怨,克己奉公。(4分)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4分)

3、向群众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群众普遍反映较好,深得群众拥护。(4分)

4、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沟通调解,有效化解群众矛盾。(4分)

5、从生活上、学习上、工作上积极开展帮扶救困活动,牢固树立一名党员一面旗的新形象。 (4分)

(四) 遵纪守法星(20分)

1、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5分)

2、积极参与普法教育,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5分)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敢于监督、举报各项违法行为。(5分)

4、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树立廉洁勤政形象;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无吃拿卡要现象,无收受贿赂行为。(5分)

(五)弘扬正气星(20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与讲文明、破陋习、树新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分)

2、敢于同违法违纪、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分)

3 、家庭和睦,孝敬老人,关爱子女,邻里团结。关心群众,为人公道正派。(5分)

4、 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反对奢侈浪费;移风易俗,勤俭持家,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5分)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在述职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

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局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局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

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并积极向上申报推荐。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17

为规范班级学生学习行为、日常行为等,以小组为评价单位,通过小组成员互相学习监督,展开合作,发挥群体的积极功能,提高个体的学习动力和能力,实现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达到完成的教学任务的目的。

此小组合作学习评价方案以小组为单位记分,个人表现同小组成绩挂钩,每小组基础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一、课堂学习

1、早课快速进入学习状态,最快进入学习状态的每个小组加1分。值周小组负责评选记录。

2、课前按任课老师要求,预习学案任务完成和学案整理情况,按人次加减分,1分/人。

3、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成员积极参与,会的同学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并相互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学习,有团队合作意识。小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能倾听别人的意见。小组展示前达到全组全会,回答无误。回答完问题不管对错要说:“X组X号回答完毕”,上黑板展示先在最上面写下“X组X号+姓名”。

4、课上根据表现加减分,正确回答老师问题的,按组内号数或答题情况相应加分。

5、各科课代表根据课上老师的得分评价将得分写到《课堂量化评价表》中,并详细记录下当堂课中各小组详细得分情况。学习委员每天将各小组当天成绩统计汇总,然后记录到一周小组课堂得分表中。

二、作业

1、以小组为单位收交作业,每一成员都担任组内学科小代表,明确分工,按要求及时收交作业,凡交上的作业先检查完成情况,不做或未完退回,做好统计交于课代表。

2、课代表每天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反映给任课老师。按时收齐的小组,加5分,每少一人小组扣1分,写不完交的扣2分/人。一星期一汇总。周末汇总给学习委员。

3、若任课老师有详细规定的,按任课老师规定执行。

三、测试

期中、平时各科正式测试、期末考试成绩,前10名同学给相应小组加10分/人。小组平均成绩按排名高低加10、8、6、4、2、1分。成绩进步班内5名以上给小组加2分/人。

四、纪律

遵守班规规定中的八项要求,无论是课间、课上、午休等都按“静”的标准要求自己,若出现违反班规现象,按人次给小组扣1分/人。

五、卫生

1、平时卫生注意保持,小组范围内小组负责,有垃圾纸屑按数量给相应小组扣1分/个。

2、每节课前擦净黑板,不耽误上课老师上课,耽误者扣1分/次。

3、不做值日,不倒垃圾,按人次扣分,1分/人次。

以上由卫生委员注意观察,做好统计。

六、其他

好人好事、参加文体活动等,加1分/人次。特殊情况酌情加分。

七、奖评

1、每周末将上述各项小组成绩累加汇总,按成绩评出一个明星小组,颁发奖状并在展板上公布。

2、每2周评出各组明星组员:学习之星、进步之星、纪律之星各1人,组内不重复,在展板上公布表扬。

3、每周小组成绩相加,学期末评出冠军、亚军小组。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治安保卫考核细则 篇18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班组做不到每人一次罚款20元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一次违规罚款20元。

4、保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车内,保持工具车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车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车,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一次违规罚款10元。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统一着装,保持清洁。使用文明语言,不与用户争执。不得向用户索烟,不接受用户宴请,不接受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保持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违者一次罚款20元

10、保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文明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5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发现一次处以50元次罚款。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周负责工房卫生的班组,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违规一次罚款50元。

14、及时洗涤工作服,不及时洗工作服,工作服看上去较脏的,发现一次罚款5美金。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文明生产监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