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表彰通告范文(精选16篇)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1

关于表彰“最美乡村教师”的通报

赣教师字〔20xx〕4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营造尊师重教氛围,今年教师节前夕,省教育厅联合江西日报等媒体在全省开展了“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推选活动。

经层层推荐,省级评审、公示,评选出陈爱娇等10名“最美乡村教师”,现将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通报表彰。同时,胡庆利等20名教师获“最美乡村教师”提名奖(见附件2)。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全省广大教师要以“最美乡村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扎根基层、安贫乐教、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成为学生爱戴、家长满意、社会尊重的人民教师。

附件:1、江西省“最美乡村教师”获奖名单

2、江西省“最美乡村教师”提名奖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

年9月3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2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局直各学校、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辛勤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了许多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脚踏实地、无私奉献、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经研究决定,在教师节前夕,对全县10名优秀校长、63名优秀班主任、14名优秀德育工作者、16名教学能手、8名科研标兵、10名优秀特长教师和11名教育服务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要进一步牢记宗旨,勤奋工作,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实际行动和新的工作业绩为广大教师做出表率。全县广大教师要以受表彰的优秀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精神,自加压力,增添动力,激发活力,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作出新的贡献。

年九月八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3

XX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XX市“”时期20xx年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学校:

20xx年,我市教育战线上的广大教职员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时期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X府办〔20xx〕61号)精神,由基层单位推荐,XX市评选“”时期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无异议,经市12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等x位教坛明星,等位学科带头人,何芳等1470位教学骨干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我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中小学教师努力实践、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向他们学习,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实践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附件:1、XX市“”时期20xx年教坛明星名单2、XX市“”时期20xx年学科带头人名单3、XX市“”时期20xx年教学骨干名

年二月二十二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4

关于表彰20xx年度优秀教师的决定

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局直各学校、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广大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辛勤耕耘,无私奉献,为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了许多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脚踏实地、无私奉献、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经研究决定,在教师节前夕,对全县10名优秀校长、63名优秀班主任、14名优秀德育工作者、16名教学能手、8名科研标兵、10名优秀特长教师和11名教育服务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各类先进人物要进一步牢记宗旨,勤奋工作,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实际行动和新的工作业绩为广大教师做出表率。全县广大教师要以受表彰的优秀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精神,自加压力,增添动力,激发活力,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作出新的贡献。

20xx年九月八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5

XX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XX市“”时期20xx年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有关学校:

20xx年,我市教育战线上的广大教职员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时期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X府办〔20xx〕61号)精神,由基层单位推荐,XX市评选“”时期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无异议,经市12届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等x位教坛明星,等位学科带头人,何芳等1470位教学骨干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我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中小学教师努力实践、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广大教育工作者向他们学习,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实践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附件:1、XX市“”时期20xx年教坛明星名单2、XX市“”时期20xx年学科带头人名单3、XX市“”时期20xx年教学骨干名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6

蔡场镇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优秀教师的决定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xx年是我国第24个教师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在全国教师代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加强我镇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对罗建辉等12位“优秀教师”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教师以教书育人,科教强镇为己任,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镇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附:蔡场镇优秀教师名单。

蔡场镇人民政府

20xx年9月8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7

各镇(街)物业办、各物业服务公司:

创卫迎查在即,根据区创卫办的部署要求,请按照创卫达标标准,对本辖区物业企业管理范围内的服务项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外观整洁,封闭加盖。

2、使用密封式垃圾清运车辆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3、公用场地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无烟头、无痰迹。公共区域无乱停放,秩序良好。

4、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墙面无乱贴乱画。

5、绿化亮化好。绿地无破坏,花草树木无病虫害。路灯和楼道灯正常照明,干净明亮。

6、市政设施设备完好。排水管网通畅,井盖无缺损,路面平整无坑洼。电梯及其他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定期检修,无影响业主(居民)生活的事故。

x年xx月xx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8

关于加强门禁制度管理的通知

最近发现,有小部分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直接上司批准,随意出厂,经常迟到早退,现象非常严重,为进一步规范全厂员工的上班情况,现将相关门禁规定重申通知如下。一、正常上班时间内员工如有事需出厂区办理的,必须持经直接上司批准的请假单(考勤异常单)或放行条给保安后,保安方可放行,否则保安一律不予放行。(《放行条》或《考勤异常单》可以到各部门文员或行政人事部领取。)二、外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到值班保安处登记,保安联系被访人确认后,保安发放来访证,按要求佩戴,方可进入。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违规不刷卡,违规代他人刷卡等现象一经查实,按考勤制度处理。四、考勤如有异常需补卡的,有效处理时间为一天内。逾期自负。五、员工进入厂区,必须正确佩戴厂牌。六、以上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厂规惩处。保安须严格执行,如有渎职,将加重惩处。

特此通知

20xx年 9月 1 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9

各部门: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方便员工工资结算发放,特对工资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员工自即日起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银行支行办理个人银行卡,并将银行卡号统一报公司财务部。从即日起,员工的工资发放统一通过银行代发,不再发放现金。银行地址:银行电话: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财务部

年月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10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学校定于20xx年4月14日(星期四)、15日(星期五)在南岸校区田径运动场举行重庆工商大学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相关安排

1、20xx年4月14日、15日停课。

2、开幕式、闭幕式及彩排时间:运动会入场式及开幕式时间为20xx年4月14日上午8:00;闭幕式时间在4月15日下午15:00左右。

4月13日下午15:00在南区田径运动场进行彩排。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参赛单位登陆校园网下载竞赛规程(见附件),于20xx年3月21日17:00前将报名盘(见附件7)发电子邮件到:,并务必进行电话确认(62769914),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交作弃权处理。发生漏报的项目,以后也不得再补报,因编排后再补报,会带来比赛中的很多混乱,希望各单位理解。

2、教职工参加比赛,各单位必须填写纸质的教职工参赛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于20xx年3月21日17:00前并上交校工会,以保证运动员获奖后奖金的发放。

3、3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30在体育学院会议室进行报名培训,请各单位派人准时参加。

4、请各部门按照运动会组委会的要求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参赛。运动员和观赛人员要严格遵守组委会的各项纪律要求,不得无故弃权、缺席。运动员因故请假需履行本部门负责人、运动会仲裁委员会主任或校体委负责人二级审批程序。

5、运动会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必须于4月14日上午7:30前作好入场式及开幕式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方队也必须在7:30按抽签顺序及组委会要求,在指定位置做好入场准备。

6、各部门要做好运动会期间的值班工作安排,学校在建的基建项目照常进行。运动会期间,学校要求教职工(除值班人员外)和学生都必须到体育场参赛和观赛,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

7、如遇下大雨,确实影响比赛,则运动会顺延一周,教师、学生照常上课,行政人员照常上班。请密切关注网上通知和学校广播通知。

8、请各入场方队指派人员于4月12日上午11:00前携带100元押金到厚德楼5007办公室领取入场式举牌(2块)和工作人员餐券。

9、学生入场式方队人数60—100人。教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至少应有60人出场;教职工在100人以下的,出场人数应不低于60%。学生广播体操比赛每单位32人(其中包括1名领操员和1名引导员)。

10、为保证田径运动会的顺利举行,组委会决定于20xx年4月11日上午9:40——10:30在厚德楼3020会议室召开重庆工商大学第十四届田径运动会领队、教练员会议。请各单位领队及教练员务必参加(教工队各部门工会主席也必须参加),不得缺席。

校体委 党政办

20xx年3月11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11

由于永乐大桥建成年代久远,现风化严重,桥面和桥墩都出现了石块松动的现象,为了大家的安全,县交通管理局决定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对桥进行维修加固,期间不需机动车辆通过,需过河的车辆可绕道下游500米处的永乐二桥,封桥带来的不变,敬请理解,特此通告。

县交通管理局

x年x月x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12

为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取缔天宫北路农副产品占道经营,占道经营户搬迁到西部现代物流港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南大水产品市场临时疏导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天宫北路农副产品占道经营行为,从20xx年10月14日起,所有占道经营的摊点必须停止摆摊设点,售卖产品。根据具体情况和自愿原则,占道经营户迁入西部现代物流港纵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南大水产品市场临时疏导点,并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在规定时间和指定位置摆摊设点,依法经营。

二、城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天宫北路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不允许再有任何形式的占道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给予处罚。对不按时搬迁,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城管、公安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年10月8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13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相关决定,现对上下班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并且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安排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为工作时间

中午11:30-13:00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00—11:30为工作时间

x年xx月xx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14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共xx市委宣传部、xx市文明办、xx市教育局、xx市关工委联合在全市开展了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在各县区、市直各学校选拔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严格审定,综合网络公开投票情况,评选出何小清等10名同学为xx市“十佳”美德少年。现通告如下:

xx市第六中学

xx市第一中学

xx市第四中学

新钢第一小学

渝水区第四小学

分宜县第五中学

分宜县第一小学

仙女湖区九龙山中心小学

市暨阳学校

高新区第一小学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xx市文明办

xx市教育局

xx市关工委

x年6月1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15

为维护本市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含海湾大桥,下同)正常的建设和运营秩序,保证高速公路完好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高速公路路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和破坏。

二、在高速公路界桩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搭建、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放养牲畜家禽等活动。

三、高速公路建设期间,一切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工程建设,不得以任何非法手段向建设施工单位敲诈勒索。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盗窃、抢夺、破坏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和各种管线、通讯、标志、隔离栅、界桩等工程设施。

五、在未开放通车的路段上,严禁一切非建设、施工车辆上路行驶。

六、严禁行人、非机动车辆及设计最大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通车路段。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驾驶员应严格执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凡进入高速公路通车路段的车辆,均应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

八、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保障行车安全和道路畅通。

九、高速公路沿线的各级人民政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村(居)民委员会要负责配合高速公路建设施工单位和营运单位,向群众宣传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以及保护高速公路路产的有关规定,让全社会共同维护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

十、对违反本通告,抗拒缴纳车辆通行费、强行冲关的,由路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可按规定处以罚款;违犯交通安全管理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对聚众寻衅、扰乱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和营运秩序,以及盗窃、抢夺工程材料,侵占、破坏工程及道路设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十月十三日

教师表彰通告范文 篇16

为净化、美化城市环境,着力解决我县在城区市容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创建卫生县城和文明县城步伐,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破坏城区市容环境的行为实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在城市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平台上堆放、吊挂其他杂物的;

(二)运输液体、散体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三)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的;

(四)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

(五)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在城市道路、街巷经营机动车辆清洗业务的;

(六)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照规定清运、处理垃圾的;

(七)临街空调器冷却水凌空排放的;

(八)向河流、河涌、湖泊、池塘等抛弃、倾倒废弃物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按禽类每只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畜类每只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二)将医疗单位、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倾倒的;

(三)将建筑废弃物倒在公共场所、街道或者穿越城市市区的公路两侧的;

(四)未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五)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原设施造价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六、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由主管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可处以重建(置)价2倍至10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九、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扰乱车站、商场、公园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扰乱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十、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十一、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十二、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十三、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十四、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十五、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落实餐饮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责任,餐饮垃圾应当交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处置单位禁止将餐饮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原料生产、食品加工,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饲养畜禽。违反本规定的,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处罚的行为。

十七、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十八、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xx县人民政府

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