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环保部秸秆焚烧通报(精选5篇)

2022环保部秸秆焚烧通报 篇1

校内各单位:

2022环保部秸秆焚烧通报(精选5篇)

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进一步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减少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长春市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办法(暂行)》、《净月高新区秸秆露天禁烧协议书》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禁止秸秆焚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全面禁烧。

1.学校管辖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水稻、油料、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林下附植物、树林枯枝枯叶以及垃圾等各种产生烟尘的易燃物。学校管辖范围内的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为重点禁烧区域。

2.学校管辖范围内的秸秆由所属单位、个人自行清理,不允许露天焚烧,不允许随意抛洒,不允许靠近林缘或林带堆放。对于已经堆放的,需要在10日内移除,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3.对于学校管辖范围内的各教学科研试验田、基地等出现火烧痕迹的,追究使用单位、个人等当事人责任。

4. 对于学校管辖范围内因焚烧秸秆引发火灾的,追究使用单位、个人等当事人责任;对因焚烧秸秆造成损失的,使用单位、个人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追究焚烧单位负责人以及焚烧者法律责任。

二、鼓励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广稻秆还田和秸秆快速腐熟技术,采取固化成型、集中收贮等措施,切实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实行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加强禁烧管理。开展常态化秸秆禁烧工作,辅助主管部门加大巡查整治监督力度,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监督。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引导师生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并积极抵制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加强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

五、严格依法查处。

学校相关部门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重点区域秸秆焚烧等行为,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就高从重处罚;对不听劝阻,抗拒、阻碍本通告执行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cx农业大学

12月29日

2022环保部秸秆焚烧通报 篇2

省环委会紧急通报我省秋季第一起秸秆焚烧火点情况:昨日,根据群众举报,省环保厅巡查组现场核查,发现盐徐高速苏北灌溉总渠南侧有1处过火面积约3000平方米的秸秆焚烧火点,该火点位于淮安市淮安区的江苏省白马湖农场,现予以通报批评。淮安市、淮安区政府和省农垦集团要举一反三,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各地要引以为戒。

通报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10月14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但个别地区和部门动作迟缓,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当前,我省已进入秋季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迅速行动起来,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完善禁烧网络,严格落实责任措施,加强巡查督查,确保不发生因焚烧秸秆而引发的严重污染事件。通报要求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严格按照《江苏省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对各市、县(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秸秆焚烧严重、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

xx年xx月xx日

2022环保部秸秆焚烧通报 篇3

全村党员、广大群众:

按照市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精神,禁止焚烧秸秆,违反秸秆禁烧工作的依法处理。

xx村党总支、村委会

6月26日

2022环保部秸秆焚烧通报 篇4

环境保护部通报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了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20xx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330起,较20xx年减少141起,其中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5起,一般事件322起。

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82起,包括重大事件3起,较大事件3起,一般事件76起。3起重大事件分别为: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城区地下水污染事件、济南章丘市普集镇发生危险废物倾倒致人中毒死亡事件、甘肃陇星锑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溢流井破裂致尾砂泄漏事件。

(20xx年3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简要情况请见附件1)

附件1

2022环保部秸秆焚烧通报 篇5

环境保护部日前通报钢铁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情况,173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其中违反建设项目环保规定62家,超标排污35家,未有效控制粉尘等无组织排放25家,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5家,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等其他违法行为46家。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钢铁企业进行了处理处罚,对23家企业实施限制生产,29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2家企业实施停业关闭,3家企业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共计罚款1889.46万元。

据介绍,8月24日至9月2日,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截至9月11日,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共对1019家钢铁企业(含停产390家、在建5家)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家次达5527次。

检查发现,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超标排放、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等问题相对突出。部分钢铁企业仍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部分企业环境管理存在漏洞,生产比较粗放,原辅材料跑冒滴漏,粉尘无组织排放,原料和固体废物堆场无有效的防尘措施。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配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