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9篇)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中国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感情细腻丰富的人阅读的好书。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9篇)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暑假,我花了大量时间,终于读完了所有的七十三篇,书未读完时已被深深感动。

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从我们诞生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拥有了爱。我们也许是王室贵族,过着精致奢华的生活;也许我们只是一个平民百姓,过着平凡的日子。但不变的,是家人的爱与关怀。从小到大,我见过多次父母的背影,但每一次的感触都不同。我在长大,他们在衰老,岁月如梭,光阴似箭,时间如流水,一去不返。有时一个人在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们来,是否,我们正在看着同一片天空,同时想着彼此。

正如龙应台所说的,我和他们的缘分,是注定的。我们会目送着彼此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他的身影从大到小,从清晰到模糊,在彻底的消失在眼帘中,不再出现。

我们相见又相离,却很默契的,将思念融入在目送里,尽管分分合合,而那份爱却在时间的熬煮中越煮越浓,回味悠远千里飘香。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挎着一个小小的书包,不停的回望着人潮后的父亲。我还记得他离开时的背影,微微的关怀中却带着舍不得。那时他的背影很高大,靠在他的背上,就仿佛枕到了全世界。他的背很温暖,很宽大,给予人一种可以放下心的安全感。

可是长大了,家越来越远,可以相见的时间越来越少。在那为数不多的相见里,我知道爱并没有消散,而是愈久愈浓。

还记得一次周末放假,父亲千里迢迢的到绵阳看我。那天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他送我回学校,我竟不知时间居然这么短暂,相见几时又要分离,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是强忍着不让它掉下。而在我走进校门时,悄悄地回过头去看父亲,却惊诧的发现,他望着我的背影在悄悄地抹泪。

我的泪再也抑制不住,是断了线的珍珠般滚落。父亲是个不爱言谈的人,其实他无声的守护,就是他对我爱的表达。在那一瞬间,我想过,要冲出去拥抱他。可是那仅有的矜持却让我深深地停止了我的脚步。我正在校门内,看着他的背影,目送着他渐行渐远。

如今,我已经长大,而那些小时候经常说的话,却在年龄的增长中变得越来越羞于说出口。我们父女俩,有时只是沉默着望着彼此的眼睛,最后又默默地离开。

也记得有一次周末,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份作业,要求是和父亲看一部电影。我打开了那部当前最热的电影——《摔跤吧,爸爸》。巨大的屏幕在巨大的电影院里面闪着,里面的情节却让我的眼泪一次又一次的落下。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坐在我旁边的父亲,我偷偷的侧过脸去看他,却看到他的眼眶里含着晶莹的泪花。

爱其实很容易表达,而在那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我读出了父亲对我深深的关怀。不是那样的轰轰烈烈,虽然平凡,虽然可以让人不轻易间忽视,但是它含着爱的味道,有着沉重的分量。爱就像埋于树根的酒,会随着时间的推远,变得越来越醇厚,香味溢出地表,弥漫于树周围,散发至空气中,回荡着悠长的浓香。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3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4

关于《目送》,源于一段写在该书封底的文字,“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我乍然觉得那会是一部多么哀伤的作品,试想我们的一生将会有多少目送的故事,不管是“目送”还是“被目送”,总是会透露淡淡的离别依依。

在《目送》中,有若干篇散文,这些文章,写亲情、友情、爱情、人情、心情,总之是充满了一个“情”字。有感情浸润的文字总是迷人的,透露着灵性。、《目送》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读完之后我释然了,我们不停地目送悲欢离合,不停地去感受人生无常,才能不断成长,这就是人生。学会欣然目送,不必追。人就是在不断目送中长大成熟,从“被目送”走向“目送”……

我喜欢《回家》,写的是作者的母亲,心中那份渴望回到家乡的思念。家,是什么样的地方?作为儿女,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父母,孩子在的地方就是家;作为终身伴侣,两个人在的地方就是家。家,不是一个邮政区号、不是一个地址,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一段有着温暖而安心的记忆的时光。就算人会一个一个走,但家还是会在那,驻足我们心中的一个角落,某年某月某一天,我们还是会认得,家的样子。

我至今还会跟我的朋友们说,我读大学的时候一天一个电话往家打,不为什么,也没什么事,就是想打个电话问候一下爸妈,他们都笑了,说“有病,没事打什么电话”,其实那是一种对家的牵挂和依赖。“儿行千里母担忧”,从没离开过家,爸妈习惯了我在身边,一旦他们的生活中缺少了我,他们会不习惯。若干年后在整理爸爸的东西时,我发现他保存着我大学四年来寄回家的所有信件、贺卡甚至学校寄回的成绩单……

学会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就可以了,无论爱你的、你爱的,当所有的风景都看透,他们会陪你看细水长流。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5

品读目送时,不知不觉地就会进入到文章中,随着作者的脚步感受人间的真情。她写的文章既有女儿般的柔情、细腻,可又不失坚强。读来就如同作者正守着一杯茗茶,与你徐徐道来生活中细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又无时无刻不触动你心弦的故事。亲情,友情……

文章第一个故事,是写作者送儿子去上学。可是如今儿子早已长大,思想也开始成熟。不再是那个若干年以前拉着妈妈的手,怯生生地用两颗纯洁的眼眸小心地试探着这个陌生世界的孩子了。而如今儿子也只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柔情,不再如同刚上小学时,一步三回头地不舍得望着母亲。在儿子过安检时,只给这个为他操劳了一生的母亲留下了他那清瘦的背影。

可当年,作者正值儿子这个年龄,让父亲送到学校时,也一样的最后留给父亲的仅是一个背影罢了。文章最后写到:不必追。这句简短但又富含着深意的一句话,如同一块硬物,触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是对生命成长的一种尊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待生命的高度理性。

母亲,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是母亲陪着我们成长,包容我们的过错。也是母亲在我们最累的时候安慰,陪伴着我们。

作者的母亲已经老去,神志也开始不那么清楚,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儿女的爱。就好像她宁愿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要记住儿女的面孔和名字。即使再心碌,也不要忘记回家看看。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孤独的身影,正痴痴地等着你回家和他们说说话。老人只要儿女能在身边,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目送》以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走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告诉我们要独立,要坚强。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6

读完《藏羚羊跪拜》这篇文章后,我觉得心情很是沉重。为什么呢?是因为我为藏羚羊妈妈沉甸甸的爱,和老猎人没有同情心而感到悲哀。

《藏羚羊的跪拜》的故事是这样的:藏北的老猎人发现一头藏羚羊,藏羚羊祈求他放过它,并跪了下来。可老猎人还是毫不犹豫地开了枪。开膛破肚之时,才发现藏羚羊子宫里竟静静地躺着一头小藏羚羊。老猎人很是后悔。从此这个肩披长发,脚蹬长筒蔵靴的老猎人就从此没有再出现了。

在这个世界上最常见的爱就是亲情,但亲情也是最珍贵的。藏羚羊妈妈为自己的孩子留下眼泪,不屈跪下,实在是令我十分感动。

在我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一直在想:藏羚羊妈妈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呢?我想一定是十分不情愿吧,因为她大概是带着仇恨离开了这个满是杀害的世界的。虽然,动物流泪对我而言,似乎是个传说。虽然我并没有见过,可我还是猜想得到那双盈满泪水的双眼,那冰凉的泪水!

藏羚羊也是有感情的,世间的所有动物也都是有感情的。不过,他们不会用语言表达,不会用虚伪的谎言去欺骗自己的感情。他们也有爱,那种独特的爱。藏羚羊妈妈用了人的祈求方式去对待人,甚至都下跪了,可贪婪的老猎人却还不肯放过她。他的良心何在?

可最终慈爱的藏羚羊妈妈还是没有逃过一死。是的,“天下所有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

让我们记住藏羚羊的跪拜,记住那行行泪水,更要记住的是老猎人的行为!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7

《呼兰河传》是一本萧红写她过去故乡的书。茅盾曾说过:“《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作者讲述的那个呼兰河时代,好像离我们有一些遥远,但作者却用自己的文字把我们带回了那个好似黑暗又有一些美好的故乡。

在故乡中,小萧红最亲的就是他的祖父了,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小萧红宁愿依偎在祖父身边听那些讲了很多遍的故事,也不愿去触碰父母和祖母冰冷的心。这不仅衬托出了祖父的温暖,也拉出了一个大的无情的背景。

文中讲到:“我总是能不分昼夜地听到团圆媳妇的哭声”。团圆媳妇也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个人,她年纪很小,做事大大咧咧,却总是被婆婆打骂,被折磨的生了病。婆婆又是请来大神,又是用各种奇怪的方子只管往她身子里塞。这不但没把病治好,还把团圆媳妇吓得天天做噩梦,也招来了街坊邻居来看笑话。他们把这当成是好看的大戏,你一言我一语地评价着。在我们看来这近乎扭曲的人性,在那个时代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那些麻木不堪的人却从未感觉到他们正在慢慢地毁了一个人。

这个地方的深处,好似住着一个“吃人”的怪兽,但可悲的是,人们都喜欢它。

村中有一个大坑,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把坑填平,生怕花掉自己一点钱。可却有多少小孩,包括鸡鸭羊这些牲畜,用这种方式无意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本是填平就不会发生的意外,这多么令人惋惜和无奈。

如今,我们再远观那个时代,那个远去的呼兰河,很遥远、很陌生,又很无奈。

这本书有一个神奇的魔力,尽管有时间的差距,但那种黑暗时代给人带来的来自心底的冲击,却是那么真切又深刻。萧红揭露了麻木的人性,这种感觉印在心中,久久不能忘记。

在我们如今的时代,没有迷信的团圆媳妇的婆婆,没有围观人的无情,没有路上没人填平的坑。可是那只“吃人”的怪兽还在,只是以不同形式适应了当下的社会。

所以,我们面对曾经远去的呼兰河,站在这个新的时代里,一定要坚定心中所想,做那些自己心中认定是对的事。

去奋斗吧,奔跑在这个可以实现梦想的时代中!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8

打开《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作者带着我穿越时空,来到了19世纪70年代的伦敦,认识了福格和他改良俱乐部的会友们。他们以两万英镑作为赌注,打赌是否可以在80天内环游地球。

我仿佛跟着福格共同经历了在途中遭遇到的离奇经历,千难万险,最终获得胜利。福格得到了两万英镑的奖金,并娶了在印度营救的一名女子为妻,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

我佩服福格先生精心设计了最短的环游地球的路线,用马车、汽车、火车、轮船、大象等交通工具,不受干扰地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不出错、不耽搁,准确无误,创造了80天环游地球的奇迹。我在今后的学习中,也要分秒必争,不受干挠地完成学习计划和学习任务。

福格先生遇事镇定自诺,顽强拼搏的精神更深深地打动了我。正如旅伴中有位旅长所说:“他真是金刚不坏之身,比我们当过兵的还坚强。”仆人万事通也说:“我的主人是一块锻打出来的好钢。”我要以福格先生做榜样,学习他遇到危险时要冷静,遇到困难时要坚强。

作者儒勒。凡尔纳带给我们一本故事情节生动、有趣、幽默,同时又能激发我们热爱科学,向往探险的热情的好书。我喜欢儒勒。凡尔纳写的书。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9

《伤逝》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短篇小说,也可以说是唯一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它所讲述的是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故事。作为鲁迅的唯一爱情小说,却以涓生和子君他们爱情的破裂为结局,可以说是一个悲剧。

读着它,读出青春逝去的可伤,爱情逝去的可伤,恋人不再纯真的可伤。

有爱情的子君是勇敢的。期待浪漫,但无法面对艰苦和琐碎的生活,当她的目光仅仅局限于小家庭凝固的安宁与幸福,她成了折翅的飞鸟,面目逐渐庸俗,浪漫也终于难以为继,而且终于变成了涓生的包袱。

我很悲悯子君,爱她的天真痴情,纯洁无邪,但爱情不是人生的唯一,爱情可以输掉,但我们不能输了自己。

热切的爱和踏实的生活。珍爱自己,任何时候都不是错误。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

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曼璐走了,张豫谨的女人也在六安沦陷时丧生。当初的有情人,一个堕落、离世,一个则选择离开故土……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岛上书店》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书店老板的故事,讲他这一生是怎么度过的,在 他身上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在他的人生陷入绝境之时,上帝给他开了一扇窗,然后故事得以继续,他的生活得以继续,从而看到爱和希望。

如果每次都把书里的内容讲完,我怀疑还有人会去看这本书吗?如果说这本感动到我的地方,可能是那些爱情。那些在经历过伤害之后,还相信爱情,还能遇到爱情,这样是令我感动的。也许没有那么多代入感,但有一点感动到自己就好。

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总要遇到困难,总要解决一些不愿意面对的事情。也许意外来得那么突然,让人措手不及,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可我们心里都清楚,必须要自己跨出哪一步,接下来的路才会越来越顺。

读这本书不是鸡汤,是用一个故事告诉你,爱与被爱不是一件可遇不可求的事。我们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我们可以奉献自己的爱,同时可以得到他人的爱。只要你愿意跨出第一步,那之后你会发现变化不是一

般大。

难熬的日子不是只有书店老板会遇到,我们任何一个普通人都可能遇到,那个时候心里绝望是正常的。可如果这样就放弃对生活的热爱,那可能真的是失去爱与被爱的能力,失去再次拥抱这个世界的能力,这不是我想看到的。

如果看一本书就改变了自己的三观,那证明自己看的书少,那可能自己是没有三观的。我并不能说看完这本书,就一定会有多大的收获,就能让你对这个世界产生什么不一样的看法。如果有那么一句话打动你,或者某个情节打动你,这样就挺好。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提起“马良”这个名字,大家一定不陌生。他拥有一支神奇的笔,专为穷人画画。要什么就画什么,画什么就有什么。

《神笔马良》向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穷孩子马良酷爱画画,可大官和画师不让穷娃子画,他就用心学画画,见到什么就画什么。也许马良的勤奋好学感到了神仙。一天晚上一个白胡子老爷爷出现了,他给马良一支笔。马良在墙上画了一只公鸡,公鸡从墙上飞下来,跳到窗口,“喔喔”地叫起来。原来老爷爷给他的是一支神笔。从此,马良天天给穷人画画。大官知道马良有支神笔后就抓了马良要他画金子,马良用自己的智慧画了大海、金山和大船,贪得无厌的大官坐大船去运金子了,马良就用神笔画大风。结果,船翻了,大官死了,马良又给穷人画画去了。

读完这个神话故事,我的脑海里不时浮现出马良挥笔为穷人画画的情景,我真羡慕他有一支神笔。如果我也有支神笔那多好呀!我要画出一幢幢楼房,一张张课桌椅,一本本书,让贫困山区的小朋友都能和我们一样上学读书。我还要为双目失明的人画一双双明亮的眼睛,让他们重见光明。我要画上一棵棵大树、一盆盆鲜花、一片片草地、一条条清澈的小河,让我们的地球更洁净、美丽。我还要画上一群群和平鹆,让它们飞向炮火连天的伊拉克,让战争远离他们。我还要画药品、饮用水、食物运往伊拉克,让无家可归的人重建家园

如果世界上真有神笔,那会不会是件好事呢?我又深思起来,万一有些人用神笔画自己的想要的东西,那就不用劳动,成懒汉了;还有些贪得无厌的人整天为自己画金银财宝,还不满足;还有的人用神笔干坏事那我们的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呢?

看来,《神笔马良》终究还是个神话故事,他用神笔教育我们要多帮助穷人,惩罚坏蛋。还教育我们人不能太贪,不然不会有好下场。

拥有一支神笔不过是个美好的愿望,但愿我们能用勤劳的双手、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一个个愿望。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中国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史记》的评价。《史记》共130篇,包括本纪12篇,表10篇,书8篇,世家30篇和列传70篇,记叙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之初年间大约3000余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历史。

阅读《史记》,我们可以在作文中旁征博引,因为《史记》中的典故、成语、人物、史实能使我们妙笔生花,使文章生动,具有深度和广度。记得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鉴“,这在我阅读《史记》的过程中心领其会。

司马迁在遭遇腐刑的不幸之后,并没有气馁,而是立志”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历经20余年的专心著述,他终于完成了”穷天人之迹,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由此,我深深地被司马迁这种发愤著书,且不畏人生险阻的精神所感动。自我反思:现在的我成长在日趋小康的幸福生活里,还有什么理由去埋怨,去气恼?人生坎坷,我应用心去面对每一天的新鲜,健康,快乐!

阅读了《史记》,再加上听了古代文学老师的讲解,我对其中项羽这一历史人物,颇感兴趣。项羽不再是自己心里原先所认识的那个人物,而是对其有了一个比较全新的认识。《史记》中主要描写了项羽一生中具有代表性的三件事:巨鹿之战、鸿门宴和垓下之围。在巨鹿之战中,项羽充分显示了其骁勇善战的军事才能,进而为其霸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鸿门宴里,又由于他的不善于考虑后果,没有听顺其谋士范增的计策,而使得刘邦顺利脱逃。这也就预示了他会因此次的疏忽(即没有为后来的统一大业扫除障碍),而不能坚固其西楚霸王的地位。因而,在垓下之围的兵败情形下,他落得个自刎的悲惨结果。其中也充分表现了一代英雄在面对爱姬时,不忍分离而又不得不离别的儿女情长,和那种不服输的倔强性格。我认为项羽是一个有勇有谋的英雄,只是他的勇大于他的谋。但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所以,我们不能片面地评价项羽,更不能仅仅从他的失败中而否认他也是一个有谋略的人。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八十天环游世界》,书中的主人公福克先生是一名绅士,他没有亲戚来往,很安静,生活一板一眼的活像台机器,他同时也是一位令人捉摸不透的人物。就比如有一次,福克先生因为他的仆人送给他用来刮胡子的水和平时的相比低了2华氏度,他就辞掉了这位仆人。

他一直如此平淡且严谨的生活,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只是因为他在俱乐部打牌时的突发奇想,他打了一个赌,完成一个壮举——环游世界。与其同时,本地银行正巧发生了一起盗窃案,福克先生被误认为是盗贼,因为他的一些行为他被警探盯上了。这一系列的事情,正好坚定了福克先生环游世界的想法。

在环游期间,福克先生和同行的人又是赶火车又是赶轮船,有时误了时间,他们就乘着大象、雪橇还有小艇一类能为他们所用的交通工具赶路。

在途中,他体现了平时的没有展现的一面,他正义、英勇,一路上见义勇为,但为了自己的目的,也有些执着,险些把警探费克斯吓得半死。有一次,他们遇上了印第安强盗打劫火车,胆子大的乘客和那些强盗打斗起来,虽然赶走了所有的强盗,但还是有两名乘客被劫持走了。福克先生就在这时展现了自己的勇敢,他不顾生命危险,闯进那伙印第安强盗的老窝,拼死救出了落入那些坏人魔爪中的普通人。

旅行的途中,惊险刺激又充满美好的人和事,还可以欣赏美丽的风景,这一切让福克先生流连忘返,但旅程到了尽头,他不得不回到伦敦,但在伦敦等待着他的却是另一个冒险。福克先生被警探费克斯宣布被捕,但在福克先生机智的周旋下,银行盗窃案被查清了,警探抓错了人,福克先生被无罪释放,在最后他带着一身骄傲回到了俱乐部,最终赢得了赌注。

从书中我感觉到,人都有缺点,就如同福克先生,但他面对一切事情的沉着和冷静,为人正直,坚持自己,所以他能造就属于他的成功。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戏剧性的,小说通篇都是在写苔丝走向末路德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却又像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的安排。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其相遇并相爱到最终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正想反映的社会陋习和时代大背景。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地体现出了造成苔丝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因素,还有苔丝本身的性格缺陷!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今天特意读一篇外国名著《百年孤独》,我额,觉得里面的人物塑造的很好,然后后作者对战争的理解很独特,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这本是讲述了绿山墙的兄妹俩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

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原本打算把安妮送回孤儿院,但经过一天的短暂相处后,她发现这个红头发的孩子性格乐观向上,讨人喜欢,于是决定收留她。而极端内向的马修,内心是个坚持自我的人,他一见到安妮就深深地被安妮吸引住了。

安妮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爱心。她对亲人,朋友,同学,师长,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纯洁,热忱的心。她对知识和学习都有一股狂热的劲头,那种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令人感动,她改变了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改变了极端内向的马修,牵动着他们两个人的爱心。

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安妮的乐观、积极,但更多的是她的坚强与感恩。

让我们向安妮,学习她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朝着我们美好的梦想奋进吧!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但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十分痛快,但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但是,外国人名字长还能够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能够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述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期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带给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潜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最后放下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最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最后能够心平气和地应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感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杯具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杯具。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那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小老师做了小布头,小布头根其他的小朋友玩,小布头特别胆小,鞭炮响了小布头都爬到长颈鹿的肚子下面,别的小朋友都笑话他,小布头不好意思了。忽然从书柜上面迸出了一条小黑狗,不知道小黑狗说了什么大家吵架了,吵了一会大家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第2天小布头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小老师发给豆豆,豆豆不高兴小老师问,豆豆你怎了,豆豆说我的玩具太小了。豆豆旁边的苹苹说我把我的送给你,豆豆收下了。

小布头一天一天的变勇敢。然后小布头又认识了小喇叭。小喇叭的哥哥整天围着小喇叭,想把小喇叭得到的小布头抢过来。有一天小喇叭和小布头一起睡觉,他的哥哥趁着小喇叭和小布头睡觉的时候,把小布头抢了过来。他哥哥把小布头放在一个大阳台上,小布头觉得有点奇怪,他说:”我身边怎么有人在说话“。

早晨起来小布头发现身边有两盆草,他就问:‘昨天晚上是不是你们两个在说话”。那两盆草说:是“。很快小布头就认识他们两个,一个叫小金球,另外一个叫黄珠儿。小布头看见阳台的角上有个飞机,黄珠儿根小金球一块说:那不是飞机,那时风筝。”忽然小喇叭的哥哥走过来说,你一定等不急了吧,然后小喇叭的哥哥拿起风筝,又拿起小布头。然后小喇叭的哥哥把小布头栓在风筝上,然后一点一点的把风筝放起来了。有两只老鹰在找食物,忽然看见了小布头,两只老鹰把小布头当成了食物,两只老鹰争来争去,把线给弄断了。

最后小喇叭捡到了小布头,把他送个了苹苹。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预示着什么?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它引起了我的思考。阅读《变形记》的过程,压抑得厉害,就像巨石压在身上一样。那种生活的拘束,那种情感的压抑,那种人性的扭曲,困住了我,动弹不得,感觉到我就是哥里高尔,我变成了甲虫。

《变形记》的故事情节让我感到很震惊,仿佛在梦中一样:格里高尔是位平平常常的小公务员,在某天早上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惶恐之后,萨姆沙一家只有接受这个现实。在这时,格力高尔在绝望的大山似乎看到了一根希望的绳子,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他感到一丝温暖,他充满信念、希望,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回来的。但是,他还是忍受不了别人把他当做一只恶心的爬虫,他再也不相信自己,是绝望把他逼到悬崖的顶端。他想克服,又无法克服,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虽然他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拥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存活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对曾经生活充满的恐惧,又使他爱上了现在的模样。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

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格力高尔妹妹的跳跃中,格里高尔被忘记了。不,他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格力高尔,不过是萨姆莎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

从《变形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卡夫卡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的作家,面对人们生活的疾苦,卡夫卡认真地思考,在作品中,卡夫卡对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描写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现实的残忍和悲哀。

我爱读《变形记》,它给我留下的思考实在太多太多。-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读完《安妮日记》这本书,我还一直沉侵在故事情节中,眼眶因安妮的希望、勇气、温柔的 悲伤的种.种表情感动得落泪。

我想原来我一直没有崇拜的人,但读完《安妮日记》之后,崇拜的对象已在我心中悄然 诞生。

在1942到1944年,仿佛黑暗一直笼罩着每天,战争让很多种族灭绝,也让天空乌云密布 。这里有许多的犹太人被盖世太保的铁抓袭击,他们就这么无辜的离开了人世。这是历史上 异常惨绝人烟的浩劫。其中也包括安妮,她是个犹太少女,她原来过着多么幸福美满的生活 啊!命运却如此捉弄人,她原本幸福的生活就这样破碎了。

许多人都到她父亲公司的密室躲藏,在那里生活。密室十分枯燥,而当时安妮还是个13 岁的女孩。它是活泼好动天真的,却不能不一直在密室几年不出门,密室每个地方都有非常 严格的限制。胆敢你面对这些时,本应该是被逼疯,但她没有屈服,反而让她在遇到这种困 境时产生了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

安妮渐渐长大,她在社会中完全独立了,15岁的他想改变现在,想到了男女平等,这些 社会问题。战争是恐怖的,它能破坏一切,却不能破环拥有一颗勇敢、坚强、自由的心!虽 然她最后没有逃过残害的命运,不过她的心永远活在世上,或在每个人的心中。当她闭上双 眼时,它距自己的16岁生日只差3个月。“多么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啦!”我不禁悲叹道 。

虽然安妮死了,但她生前说的“我希望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我坚信他的愿望能实现。

我敬佩安妮,我相信这本书会一直压制住战胜与丑恶,宣扬和平与友善。她能感动全世界, 但愿世界不会再有战争!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 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近几日阅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作者塑造的绅士福克先生的形象是一个富有正义感、意志坚定、同情弱者的人,作者对地理、航海知识与对生活的热爱体现在字里行间,激发了阅读者的想像力,我觉得读起来很有带入感,引人入胜,感叹经典就是经典的同时,同时想起了前多少年阅读过他的另一作品《海底两万里》。这部作品里的尼摩船长与福克有同样的精神风貌,这样的作品在不同的年龄段、不同时期阅读都有不同的感受,作者对科学知识的敏锐认知和对未来的大胆想像,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实现了很多吧!太佩服了!像潜水艇不是已经实现了吗?很神奇的想像力,可以激发多少人对自然科学的热爱与向往。一个有趣的人,难怪作品会被翻译成各种语言流传,被世界各地的人们所热爱和感动。

一个闪烁着智慧光芒的人,作品主人公福克的自制能力像钟表一样机械,但他对艾娥达夫人施以援手时的果敢,我觉得这样一个自律得近乎冰冷的人是一个内心温柔的人,当然因为这一举动而后收获了爱情。旅途中他使用各种交通工具,高价买大象的那一段果断而又温暖,因为最后他以丝毫不夸张的方式把这头大象送给了向导,一路送他们到达乘车点的一名当地人,充分体现了他的正义感和同情弱者的品质。对有些人可能会是付给应得的酬劳而已,也足以表达感谢!

福克先生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这是我最希望看到的结果,虽然开始我觉得他没有欣赏沿途的风景,而是马不停蹄的赶路,实现这个目标是否有些单调,可是读完这个作品,我改变了这个看法,他是幸福的,因为有了自律的品格,才有了后来的结果,而且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战胜困难的过程,与这个过程中参与进来的人们的相处,无一不丰富了他的旅途生活。今天得空把这一点点感受写下来,算是一个读后感吧!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小说离奇的情节令人叹为观止。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或许会有人说它太过荒诞,或许会有人说他的内容太过偏激,但这偏偏是它的价值所在,它的荒诞造就了它浓厚的现实意义,它丰富的想象力使它成为文坛上不朽的经典。

目送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 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 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 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 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 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 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 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 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 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 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 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 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