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精选16篇)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1

人生,就是一次次相遇,夹杂着一次次伤感的别离。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目送》。它讲述了作者龙应台与身边的人所发生的目送故事,让我深有感触。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精选16篇)

龙应台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时,独自一人背着书包往前走,但他时不时回头,视线与母亲的目光隔空交汇。母亲依依不舍地目送自己的儿子一步一步向独立走去。

读到这里,我顿时回忆起了自己第一次上学的情景。我与妈妈互相目送,一刹那,我隐约看见妈妈的眼角出现了一道泪光,自己也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我们是多么舍不得啊!但我知道,这时我们只可以离别,因为我要学会坚强、独立的生活。最后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别了。

目送亲人的生死离别是多么的伤感。当龙应台父亲的棺材被抬入火葬场时,她深深地凝望着,因为这是今生最后一次目送父亲。朦胧中,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那是在20_年奶奶去世的时候,我很舍不得地望着她的棺材被移入炉里,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这就是我最后一次目送奶奶,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到生死离别是多么痛苦!

看完这本书,我恍然大悟:最应珍惜的人,原来就是自己身边的人,不管是亲人、熟人还是陌生人,都要珍惜每一次相遇或送别。

人生就如一次次的目送,让人念念不忘。正如龙应台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让我体会到亲情是多么珍贵,一定要好好地去陪伴、关爱身边的人。

如果你喜欢身边的人,那就不要只停留在心上,要大声地说出来,让对方知道,让对方开心,用心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2

拿到龙应台的“人生三书”,带着好奇,我首先翻开了《目送》。这本书没有什么华丽的文字修饰,却让我对“亲情”有了新的认识。与这本书同名的文章《目送》,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这段文字虽不华丽,但意味深长,耐人寻味,拨动了我内心深处的一根弦。

这篇文章围绕着“背影”展开描写。其中,有几个片段,让我读着有些心酸:龙应台望着她儿子安德烈的背影远去,但是安德烈却从未回头再望一眼龙应台。同样,在龙应台到大学报到的第一天,她的父亲用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她到学校。她父亲只送到了学校侧门的窄巷旁。他很对不起龙应台,因为这车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龙应台却依然站在那里,目送着她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安德烈的一举一动,龙应台都默默地注视着,牵动着她的心。安德烈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不断的回头看妈妈,而是选择把背影留给龙应台。

由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自己。

以前的我和安德烈一样。在参加夏令营时,妈妈会目送着大巴士远去,而我只顾着和新朋友聊天,不曾跟妈妈挥挥手;出去旅游时,爸爸把我和妈妈送到机场,他会目送着我们的背影远去,还会牵挂我们,而我却沉浸在旅游的兴奋中,也没有回头看看爸爸。

现在,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每天早上,在上学的必经之路,我会透过车窗,跟妈妈招招手,因为妈妈在目送着我去上学;到校时,爸爸把我送到校门口,他会目送我的背影走进学校深处,我会跟他说声再见,挥挥手。

请不要留给父母一个背影,给他们一个正脸,一个微笑,就能温暖他们的心。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3

当我读完《目送》这篇文章时,我的感受十分的复杂。

是啊,我伟大的父母啊。是你们,让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间。是你们,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是你们,让我感到喜悦与快乐。

目送最后一段,给我的感受十分的深刻。是啊,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是缘分从那目送的'一刻远远的消失了......分离。

我们从依托着他们,到挣脱着我们。

我们从亲近着我们,到躲避着他们。

我伟大的父母!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难道只有微不足道的关心吗?!

生命如此的喜悦而奇妙。但是,这取决于亲情。

唉,我伟大的父母,我不希望看着你们像书中写的一样,目送着我,缘分渐行渐远。

我的背影告诉你们:不必追。 我不希望这样。但是这却是必须要面对的。

趁现在,我要好好的去孝敬我伟大的父母吧。他们太伟大了,他们太辛苦了。

我伟大而无私慈祥的父母!!你们辛苦了!!!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4

细雨婆娑,老树抽出新芽,枯木又开花,光阴让四季走了一轮又轮,也让父亲眼角长出皱纹,让母亲挽起的青丝混杂了白发。在光阴的故事里,每个清晨都氤氲着母亲煮早餐的温柔,在时光堆砌的大房子里,一砖一瓦都

是父亲堆砌的坚毅,在未来的图腾里,一笔一画是我对父母的承诺。

曾经,我也像龙应台笔下的儿子安德烈焦躁,孩子气,任性,我有过无不及,当我学会站在父母的位置思考,去感受到父母对我那份深深的宠爱时父母却已日渐老去,在生命的长河上将与我渐行渐远直至生死两隔。时间

是一只藏在黑暗中的温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间,物走星移。我亲爱的父亲和母亲满怀期待目送着我在成长路上行走,蹒跚学步到稳步单车,咿呀学语到出口成章,黄发垂髫到青丝及腰……我愿时光是个善良的人,让

我有生之年能让父母幸福,我愿时光是个魔术师,能抚平父母脸上的皱纹让白发变乌丝,我愿时光能慢一些。

无论过去多少年我依旧会记得大雨滂沱的那个夜晚母亲撑着伞来接我,漆黑的夜幕里,滴答的雨声里,母亲微凉的手牵着我往家的方向走去。多少年后依旧记得父亲厚实的手牵着我肉嘟嘟的小手走在傍晚的田埂,夕阳把

我们一大一小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我站在记忆的这端看着往事里的片段,目送着母亲牵着长发微湿的我穿过雨幕消失在黑夜中,目送着父亲带着小小的我在夕阳下越走越远消失在地平线那边……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5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去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快要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在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这本集子里更有作者内心的独白——由这个社会联想到的。对于任何事情的相信与不相信,都没有绝对的说法。说爱国、历史、文明、正义、理想、爱情、海枯石烂的永恒都让人不可相信,揭露出社会的黑暗面后话锋一转,提出:虽然我们改变不了过去,干可以控制未来。哪些我们不相信的东西其实有他自己的定律。使得文章一下子明朗起来。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

这本书自始而终,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将人间酸甜苦辣一一尝遍。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6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7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是我的生日,也是我们全中国最骄傲的日子——国庆节。

一大早,妈妈就带我去街上感受一下国庆**周年的气氛。一到大街上,人山人海,汽车、自行车、电瓶车、卡车„„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来来往往,把大街小巷装点的犹如一片五彩缤纷的海洋。而且,无论是公交车还是出租车,甚至连自己的座驾也插上了一面五星红旗。车子一开动,五星红旗迎风飘扬,显得格外壮观。

快看,旁边一排排商店的门前也插着一面面鲜艳的五星红旗,一阵风吹来,无数面红旗在风的“伴奏”下随风飘扬,多么辉煌、自豪呀!路边的广告牌上,都挂着许多庆国成立60周年的祝福语,好像在激励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回报祖国。

大街上,人们喜笑颜开,穿着节日的盛装,把城市装扮得五彩缤纷,“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听着嘹亮的歌声,我心里突然有一种严肃的感觉,我想:“我们至今能过上美好的生活,都是用那些爱国的革命烈士的生命换来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好时光。一定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用自己优异的成绩为祖国争一点光,争一口气。

今天我感受到了做为一名中国儿童是多么幸福和自豪呀!愿祖国的明天更加强大,更加辉煌。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8

切斯特结束了在时报广场的最后一次公开演奏,在塔克、哈里和马里奥的帮助下,几经周折登上了回康涅狄格州的火车。临行前切斯特说:“有机会我一定会和你们联络的。”马里奥望着远去的火车,脸上露出了微笑。

一天上午,车到站了。切斯特躺在一个农夫的篮子里睡觉,强烈的阳光催促切斯特醒来。切斯特睁开眼睛,看到了自己头顶上的蓝天、白云和大树。原来,那位农夫已经提着篮子下了火车。切斯特篮子,为自己重获自由和远离纽约的喧嚣而感到高兴。切斯特经过长途的旅行,已经是口干舌燥了,于是它来到溪边的一棵树上,树叶上有一颗雨后的露珠。这对于切斯特来说已经足够解渴了。切斯特小心翼翼地爬到那片树叶上,喝起那颗露珠。或许是切斯特太大意了,脚下一滑,跌落溪中。切斯特用手脚努力地拍打着水面,大声喊救命。但这么做似乎没作用,切斯特在往下沉,也没有人闻讯赶来施救。就在这时,一只白鸽朝切斯特飞了过来,把溺水的切斯特衔在嘴里,飞到岸边。不久后,切斯特醒了过来。那只白鸽说:“你还好吗?”切斯特:“还好,我没事。谢谢你救了我!”“不用谢。”白鸽说。切斯特向白鸽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无意中提到了纽约。白鸽说它生活在纽约,那是个不错的城市。切斯特不认同白鸽的观点,讲了他在纽约与马里奥一家发生的故事。白鸽想起了什么,说那个叫马里奥的男孩它认识,马里奥一家是它主人的邻居。切斯特开心的笑了,说能不能让白鸽给马里奥捎个消息。白鸽马上同意了。

切斯特找来一片掌般大小的树叶,在上面啃出一个个字符。白鸽看着上面的字,淡淡地笑了。切斯特“写”完了,把树叶交给白鸽。白鸽衔着树叶欣然前往。望着白鸽越来越小的身影,切斯特也笑了,笑得那么轻松,那么自然……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9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这是《三国演义》的开篇词。在这个暑假,我看了《三国演义》,深有感触。《三国演义》写了黄巾起义、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足鼎立、三国归晋这五个部分。在其中涌现出了许多英雄人物,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诸葛亮了。

在书中,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在《草船借箭》一章中,诸葛亮提前预算好了大雾,水流以及曹操、鲁肃的性格,从而三天内“造”了十万支箭,完成了都督周瑜的任务。要知道在那时,想要计算好大雾、长江的水流和“人心”可不简单!诸葛亮早就猜透周瑜想害他的用心;委托忠厚老实的鲁肃,得到了借箭的材料;通过观察天象、大雾和长江水流利“借”到东风;最精妙的算计曹操的心思,要知道,曹操也是三国时期的军事家,曾用几万兵在官渡打败了袁绍几十万大军呢!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诸葛亮正是利用了曹操生性多疑这个特点,综合这些因素,诸葛亮才能成功“借”到了十万支箭,他是多么智慧的人啊!但是他的聪明才智来自哪里?来源于他的好学。诸葛亮8岁以前父母双亡,和弟弟一起在叔父家过日子。在失去双亲的日子里,诸葛亮十分好学,饱读诗书,最终为刘备立下了汗马功劳。

智慧来自于后天的努力。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乏这样智慧之人。匡衡家中贫困,看书无灯,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把墙打小孔,晚上借着邻居家的灯光看书,最后成为了名人。范仲淹亦是如此,通过少年时期的勤奋努力获得了不少成就,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篇。

智慧,不是一个人天生拥有的,而是经过后天不懈努力换来的。我们应该像古代那些伟人一样,多学习,勤思考,成为有学问的人。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10

今天特意读一篇外国名著《百年孤独》,我额,觉得里面的人物塑造的很好,然后后作者对战争的理解很独特,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系。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

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

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11

整本书最值得让人称道的是写作手法。在故事推移中选取五个人来作为描写视角,每一位作为描写视角的主人公对于该事件的思考也写的入木三分。

至于全书主旨,私以为有三。一,反思日本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的危害性。作为选取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消极面来作为全书的背景以及框架,选题有新意。二,反思不健全的家庭环境对孩子人品塑造的影响。作者在书中提到过这样一个论点: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比学校对孩子的影响大。书中的角色大都生活在残缺的家庭环境中。主人公女老师是孤儿,学习能力强,能轻松胜任教师职业,故走上育人之路,但是并非十分热爱这个行业,同时该老师也有些自以为是,认为自己的学生都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中。虽然她的确有这个领导才能,以及不凡的洞察力,但是也被她的自大蒙蔽双眼。天才少年生活在单亲家庭,有极端的恋母情结。

至于老实少年,则生活在标准的日本家庭,父亲忙于工作,母亲持家。母亲希望复制其弟弟的成功模式,故对儿子期望值非常高,却忽略儿子自身的极限,同时也忽视儿子的缺点,企图掩盖之。老实少年也有恋母情结。最终两人都弑母,老师功不可没。老师都利用了他们性格的缺陷。一言以蔽之,他们性格都有问题。三,该书反思三类老师,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学生身上的老师”。这样的老师将学生塑造成老师喜欢的人,而非学生希望成为的人。表面上看到去老师很努力、很无私,其实他们很自私,他们很自私,他们只是希望在学生身上印证自己,希望得到别人的称赞,他们喜爱学生的崇拜,喜欢家长的称赞,喜欢领导的赏识,他们一意孤行,以为这样对孩子最好,却忽略学生最根本的需求。虽然我不是教育工作者,但是我认为教育应该像苏格拉底“知识助产术”那样,由老师来帮助同学们寻找自己的不足、自己的人生目标。学生的目标是学生自己的,而不是老师的,更不是老师未实现将其寄托于学生身上实现的,此理放置家长处亦可。女主老师看透了这一点,却无法成为优秀的教师,抛开环境因素,私以为“要达至成功,看愿意牺牲什么”,她不愿意牺牲,只完成分内事,自然只能是普通的老师。至于作为一名母亲,置于生活复杂的洪流中,难以保全自身,意外难免,复仇或许扣人心弦,但读后总有不安,法与情之间的碰撞,在所难免,但是由感情主导的复仇,已经丧失人的品质,回归原始本能。私作为旁人,道貌岸然,灾难不在自己头上时,总能保存着理性。

为女复仇的人谈不上伟大,却总有那么一丝喜闻乐见的英雄主义。在正义无法伸张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英雄,没有英雄来拯救我们,我们就自己变成英雄。看上去是一个美好的童话,现实会将它摔得粉碎。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12

本书作者乔治·塞尔登192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原名乔治·塞尔登·汤普森。自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但是却在朋友的鼓励下,由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他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描写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咪不寻常的友谊的故事书,出版后即获评价如潮,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奠定了赛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讲了1961年间的蟋蟀柴斯特,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星,舞星,画家,艺术家都在为生存所迫,在广场街头卖艺卖唱的时候,不知怎么,这只蟋蟀鸿运当头,福星高照,一不小心,竟然一夜间成了地铁车站演奏的明星!在每天早晨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在地铁高峰时间里,他都会在白利尼的报摊上精心演奏。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到乡下,但是又舍不得朋友。可是他很想回老家去看一看,他不得不走。他回到老家,给家乡的好朋友演奏。那里的动物们同样非常快乐,安静地聆听着蟋蟀柴斯特的演奏。

蟋蟀的翅膀不仅能发出美妙的音乐,同样带来了快乐和美好。如今蟋蟀柴斯特该回老家了,他不得不向朋友们告别。他对朋友们说:“明年夏天,明年夏天我会从老家回来,找你们好好玩。”

妈妈后记:一本很好看的书,蟋蟀,老鼠,猫咪之间的真挚友谊温暖了当时冰冷的社会。让人们永远地记住了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13

基督山伯爵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凝聚成了看似简单而又分量十足的五个字——等待和希望。这应该也是大仲马为人处世的一个主要观点,很喜欢这个故事的波澜起伏,虽然篇幅很长,却读来爱不释手,很是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节转变。这跟读同样是大巨作的《大卫·科波菲尔》是不一样的感觉,因为个人觉得《基督山伯爵》更具奇幻色彩,有一种带着读者一起去探险的意味,其耐读趣味却跟狄更斯的另一部作品《双城记》有的一拼,同样是失去自由身被无情的监狱关押了十余载,以致于我到现在都很难去想象一个人长时间面对幽闭的话,他的精神世界得经受多大的摧残。

《双城记》里的玛奈特医生面对十八年的冤狱,最后选择了接纳仇家的子孙后代成为其女婿,而《基督山伯爵》里的唐泰斯面对十四年的黑暗,既借助上帝名义做到了替天除恶,也替人世伸张了正义。我相信他们在面对陷害自己的仇家时,良心上是受到了极大考验的,虽然他们的复仇心切,可人性终究是讲感情的,不然医生也不至于成全女儿的幸福,唐泰斯就更不至于放唐格拉一条生命了。只是这一切都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比的痛苦,今天我还在随心所欲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明天我就不明所以的失去了自由,而这又该向谁讨一个解释呢,这其中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在这个故事中,那三个害人的人渣都没落得好下场,一死一疯、还有一个破产到落荒而逃,而这也是基督山伯爵出于同情而放了一条生路。其实,整个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都只是出于自私而迫害了这个无辜的青年,费尔南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唐格拉是为了得到一个船长的地位,维尔福更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当然,也别落下了邻居卡德罗斯的见死不救,他的懦弱更是酿成这场悲剧的帮凶,可他却非但不安于最后唐泰斯的报答,更是让自己与劳役犯为伍,并因此葬命于同伴之手。而这其中的命运弄人,又能怨得了谁呢?除了梅塞苔丝,他们谁也没有认出带着面具的基督山伯爵,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预料过唐泰斯还会活着吧。

其实,与其说是唐泰斯预谋了这场复仇,倒不如说是这些罪犯自己把不堪的往事全都抖搂出来了,而唐泰斯只是像个魔术师一样稍加点拨了一下,便让他们的本性暴露无遗。不管唐泰斯是化名为基督山伯爵、水手巴森,还是布佐尼长老和威玛勋爵,他们全都是视而不见,只为自我的利益所奔驰着。可事情的发生偏偏就都那么赶巧,是他收养了被买卖的将军女儿埃黛,是他引领贝内代多进入了上流社会,是他让维尔福夫人认识了毒物学......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基督山伯爵不是先知,他只是洞察了人性的弱点,知道人渣总是欲求不满死性难改,而他只需稍加侦探,便有利于复仇的把柄和缝隙主动送入门来。所以善恶自有时机来报答。

另外,唐泰斯的命运之所以能得以改变,还得归功于他那位狱中的好友法利亚长老。没有他的存在,我相信这样的复仇计划实施起来难度系数还是挺大的,因为很多的计谋都需要得到金钱的支撑,至少在巴黎没有如此的奢侈挥霍是吸引不了外界关注,并顺利跻身于上流社会的。当然长老不仅给他提供了一个宝库,更传授了他渊博的学识,这算是在狱中一段美好的友谊时光,而长老的辞世更给他造就了一个脱身的机会。以致于十年后唐泰斯再回到伊夫堡时,当他再次回到法利亚长老的黑牢时,心中唯有数不尽的感激之情。是的,是这位老人像慈父般给了他生的希望,让他在绝望的黑牢中继续坚持着无尽的等待。

大仲马写这本著作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他对人物的刻画却是很仔细的,不仅有复杂的人际交织的大网,更有对细节描写的深入。在这里,作者更像大千世界的一个旁观者,他能读懂每一个细微动作的变化,暂且不提他对基督山伯爵每一个眼神跟脸部变化的解读,光是写努瓦基耶这个只能通过眼睛来彰显生命力的瘫痪老人,就够我们好好品析一番了。通过这双眼睛的转变,我们能读到在努瓦基耶身上爱憎分明的感情有多强烈,也能读到老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顽强不屈,更能读到他对外界的是非有多刚正不阿.......而瓦朗蒂娜也是通过这双眼睛读懂了爷爷对她的厚爱,虽然家门惨遭不幸,可只要这双眼睛给予她支持的力量,她就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而这,也很好的诠释并让我相信了,眼睛是人类的心灵。

最后的结尾在我读来,不免有一丝惊奇,唐泰斯选择了跟埃黛一起远走天涯,而梅塞苔丝则选择了隐居。其实这样的安排也是合乎事态常规的,毕竟二十四年的经历不能全当往事随风消逝了,总是会在人心中留下痕迹的,所谓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或许就是这个理吧。当再次回到马赛那个熟悉的地方,却已不见情窦初开时的美好了,那个在夕阳下相伴随行的爱人也只是停留在记忆最深处。当然,马克西米利安是幸福,并不是说他得到了唐泰斯的慷慨馈赠,而是他在为爱奋不顾身后还能再次拥抱到爱情。在这里,大仲马揭示了金钱的重要性,却也借摩莱尔的经历告诉了我们,除金钱之外还有其他的美好值得去追求。

感觉写了这么多,还是点明不出故事的经历曲折有多具有吸引力,还是得靠自己有耐心去读了才知道吧。基督山伯爵就像一个神话了的人物,他每一次准确无误的预见性都会让你拍手叫绝,至此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解救出瓦朗蒂娜的,或许这也算一个悬念,留给我们读者自行去揣摩他那智慧的大脑吧。总之,他的经历让人不禁哑然,而他的坚定更让人不容置疑。在最后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那封信里,更是彰显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态度,这是值得我们去铭记并学习的——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14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众所周知,我们初中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其实周树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本来,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但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医术并不能医治好中国人那颗愚昧的心,鲁迅先生决定弃医从文。

他的《呐喊》被誉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之首,《呐喊》一个激流中国的深刻写照,《呐喊》一部洞察国民性的文学经典。在这本书中,鲁迅先生用最细微的情感与最震撼的现实,刻画出了许多人物。

这本书,没有像武侠小说那样惊险刺激的场景,没有像浪漫小说那样温馨唯美的画面。但是这本书中,有“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的环境;有“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的担心;有在《创作杂谈》中宁可将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而绝不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的意志;有费尽心思,找来“人血馒头”只为了救孩子的老栓夫妻;有为了赚钱而不惜出卖自己道德的刽子手;有先后失去了丈夫和儿子,最后惨死街头的祥林嫂;有虚伪而又可怜的阿Q;有因为“我”的身份,而叫我“老爷”的童年伙伴闰土;还有许多许多我不忍心说出口的人与事…

或许有些同学并不认为《呐喊》是激励我们勇敢前进的经典。确实,《呐喊》中有许多生难字、句和段,但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才是吸引我们的东西。像在《狂人日记》中的“海乙那”;《孔乙己》中的“服辩”;《药》中的“刽子手”;《明天》中的“火克金”、“大悲咒”;《祝福》中的“无常”等等…当我们在查找这些字词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真正的陶冶情操…

同学们,不要认为《呐喊》真的是一本魔咒,事实上:鲁迅先生,他用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他的文字无论拿到哪个时代,都是激励这个时代的人勇敢前进的经典。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1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中国台湾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感情细腻丰富的人阅读的好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暑假,我花了大量时间,终于读完了所有的七十三篇,书未读完时已被深深感动。

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目送读书的感想心得 篇16

1、《一片树叶的奇迹》读书心得

我读了《一片树叶的奇迹》后对我感触很大。

书中是这样讲述的:有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在外面看见一棵树,树叶都一片片地掉下来。病人望着落叶,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落完,我也要死了。”

一位老画家知道以后,想了一个办法:用彩笔画了一片树叶挂在树上。这片树叶永远没有落下来,这个病人居然活了下来。

我明白了:信念就像一个火炬,它能燃起生活的希望。我们的人生有时也面临着“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问题,但只要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信念,路总会在脚下延伸,直到成功的彼岸。

2、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3、《西游记》读书笔记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4、《海底两万里》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 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 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习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