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的规章制度十篇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1

1、在社团里,绝对不能容忍那些抱有随便玩玩态度的人,禁止在社团里,做任何一切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如有发现,一律请社团,毫不留情面,所以请大家自重。

社团的规章制度十篇

2、社团里大家应该和睦相处!这个是进入街舞社的基本条件。

3、在社团里,每次都按时训练,认真着,据情况给于一定的加分。

4、上课时,如有不认真的情况,按情节扣除分数。

5、根据街舞社,社长和副社长的规定。

6、学校把排球房旁边的舞蹈房分配给我们,每周三的下午放学以后。必须要准时到

7、如有事情需要请假,应当事先联系社长,或者社长。没有原因而不到者,一律扣除分数,累计一定的次数,则自动退出出社团,具体次数(等我们讨论出来)

8、社团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斗舞活动,所有人都要参加。让大家感受下街头文化,更好的学习他人的优点,弥补自己的不足。(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社长另行通知!)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2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3

(一)总则

1,为规范本社团联合会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经费管理应本着手续齐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经费来源

3经费来源合法。原创:本联合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各社团的注册费,校团委的拨款以及企业的赞助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经费使用

4经费用于为发展本联合会及校内各社团发展而举办的学术,宣传,福利等各种活动及日常办公支出,不得用于与本联合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四)管理细则

一,经费,帐务管理

5实行钱帐分管,设立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各一名,分别由财务正,副部长担任。

二,经费入帐管理

6社团注册费:校内每个社团在成立时向本联合会交纳成立注册费25元,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向本联合会交纳年度注册费25元。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应及时做好入帐和登记工作。

7学校通过校团委对本联合会活动经费拨款入帐管理。

8企业活动赞助经费经常委会审核后直接交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入帐,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数量和形式的回扣。

三,经费支配管理

9各部门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10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原创: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11节约社团联合会内部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12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13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14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四,开支说明

15本联合会的经费按用途和性质可分为日常办公开支,专项活动开支和特殊开支。

16日常办公开支为本联合会配备必要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的开支。

17专项活动开支为本联合会举办经学校批准的大型活动的开支。

18特殊开支为本联合会与外校同种性质学生组织,外界企业进行联系的开支。

19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非经校团委或常委会批准,工作餐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得开支。

20根据校团委有关规定,资料的打印,复印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的开支。

21帐务主管每月作一次财务总结,于社团联合会全委会上公布,并上报校团委。

22学期结束,财务部作学期财务总结报告,公布帐目,并作书面存档。

23本联合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部委托主管财务的常委在社团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24本联合会换届时,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一本社团被称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瑜伽社团,是由瑜伽爱好者组成的团体,依照规定向学院团委登记。

二本社团的工作原则是“关爱他人,扬人所长,严格管理,积极引导”。

三性质:本社团是由成立小组自发组织而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

四任务:

1宣传瑜伽的好处,普及瑜伽知识,提高社员的水平。

2积极发展社员,不断壮大队伍,切实为学员服务。

3尽量满足社员的正当要求,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4开展校际性的交流活动,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往来。

五目标: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使协会发展成为学院及郑州市都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六本社团受外语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接受其全部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一社团设社长一名,任期二年,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

二社团设副社长一名,协助社长处理协会事务,,&监督各部门情况。

三社团常设组织如下:

1财政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2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3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4组织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四财政部职责:

1负责各项文件档案建置工作

2会费的收缴,各项活动的预算审核,财务帐册的编制管理。

3社团的各项财产的管理和维护。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活动,包括各式宣传材料(海报,宣传画等)的制作工作。

2在校内宣传社团信息提高社团的知名度等。

六外联部职责:

1与学校其他社团及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2负责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费的征集。

七组织部职责:

1社团各式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备案。

2负责对会员进行瑜伽知识的传授。

八会长因故无法工作时,由副会长代理,至原会长任期届止。若副会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由各现任干部中选临时会长,临时会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会长之日。

第三章

一会员资格: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正式在籍学生。

2瑜伽运动爱好者。

3赞同社团成立原则。

4完成入会手续者: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及缴纳会费。

5注册登记经社长审核签字者。

6没有受到学校处分和不良习惯者。

二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与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3享有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三社团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各项会议议案。

2遵守训练场纪律和礼仪

3按时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遵守社团纪律

4爱惜社团所有教学器材

5按时缴纳会费

四社团成员登记应于该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通过

五成员退出社团时应办理推社手续,社团取消成员资格或个人原因,会费不退还。

第四章会议

一社团常规会分为成员大会和干部大会两种

二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末固定召开。由社长主持,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半数以上正式学员临时召开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由成员半数以上出席,方得开会。

四社团干部每月固定召开一次例会,由社长主持召开,各级常设干部须参加。此外,视活动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章选举罢免

一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1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2社团正式成立

3具有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二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1德才兼备,自愿参加竞选者

2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3由干部三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4由正式会员五人以上推荐者

5若无上述情况者,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三社长选举定于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决定。

第六章经费

一社团经费来源如下:

1各成员缴纳会费

2赞助金及自由捐款者。

3其他合法收入

二社团年度总决赛应与每学期中了前制成报告提议。

三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其他开支,尽量节俭节约,在资源有限发挥协会效能。

第七章对外活动

一社团与其他校内外社团所举行的交流活动,联系活动,必须经过院团委审核通过。

二社团所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需经会长,副会长上报学校批准。

三社团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成员需严格听此会长,副会长项目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协会保留追罚权利。

第八章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瑜伽社所有。

二本章程自公布起实行。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5

为了保证“电子制作小组”活动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电子制作小组。

2、自觉爱护活动器材、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教学期间必须保持严肃、严谨,保持室内工作有序进行。

3、自觉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移动实验设备,损坏仪器者,照价赔偿。

5、学生需按指导教师要求进行试验,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教师有权要求停止并取消参加该爱好小组其他试验的资格。

6、实习操作结束后,学生应协助指导教师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及旷课。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及宗旨

一、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协会是由院团委社团联合组织,是我校培养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荟萃地。

二、本协会为全校性、专业性、服务性的学生团体组织。

三、本协会的目标是通过专业知识讲座的举办,以及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对计算机的兴趣,全面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本校培养出更多更精的计算机专业人才。

四、本协会受我院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处的指导和监督。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协会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第二章会员管理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1、凡学生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自愿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热心协会工作,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计算机爱好者。

二、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及个人简历一份;

三、会员权利: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得参加协会举办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权利;

3、对协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建议、表决权。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协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潜心钻研计算机应用技术,积极带动会员讨论、交流、学习;

4、不徇私,各类赛事做到公平、合理;

5、禁止在协会机房上传未经协会审核的软件及散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6、会员自愿退会要写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后连会员证一并交回;

7、历届成员不得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追究其责任;

8、会员自觉维护协会声誉,不做有损协会声誉的事;

9、协会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管理事务,为其他会员服务。

10、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第三章协会内部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自筹经费为主。

二、协会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奖励费用

三、经费管理:

1、协会副会长管理协会会费;

2、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与接洽人办理交接手续;

四、召开例会:

1、协会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两次,各部负责人向上汇报工作总结。例会由会长主持,会长安排下阶段工作。

2、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组织部具体负责。

3、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特殊原因须事先做到书面请假,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吐痰。

4、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及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务。

5、在期末评定时,对计算机协会所有成员进行评比考核,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评定加分,对于表现突出者学期给予表彰。

6、不准不经协会的允许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拉取赞助。

第四章协会组织机构

一、协会负责人定期由管理宣传部选举产生,各分部负责人由会员选举产生。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系履行变更手续。协会设会长一名,设备组组长2人、活动组组长2人、组织组长2人。

二、各项活动由策划部策划,并交于组织组组长,活动后各部长向协会负责人总结活动总结。

会长:统筹全局,协调各部。批准百元以上的财务支出。负责各活动全局发展动态进程并及时做出适当调整。做出协会短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并实施负责协会一切组织活动和日常事物,指定和安排会内活动,制定计划,方针。具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

组织部:

负责策划每一次活动开展的全程和每次应具备的活动用具,赛场布置并负责每次活动中的文艺节目的插入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并设制各类活动的海报,展版结合协会整体规划,协助其他部门策划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宣传活动。

设备组:组建、维护、更新计算机协会网站,做好网络学习带头作用。

附则

1、协会会员尊重计协大局、服从协会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协会。

3、本章程自即日此起开始生效。

4、非计算机协会会员不得进入网络试验室机房。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7

一、团委员会:

设团长一名,团支书一名,副团长一名,全权负责团内一切事物。其职责制订、实施团学期工作计划;

2、审阅各部学期工作报告(计划);

3、对各部部长和成员考核、审查;

4、对具有特色的综合性活动统筹安排;

5、召开例会和临时性会议。

二、新闻部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一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撰写新闻稿,负责对日常新闻稿件的审阅、筛选、修改、校对,及时报道校园热点新闻事件。

2、负责查阅、核对发稿情况,整理、统计各部的稿件数量(每月底进行)。

三、采访调研部: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2名,干事4~6人。

该部职责负责团的对外采访工作及新闻事件的收集,尤其是围绕当前学校的热点问题,比较有深度地进行采访报道。

2、协助新闻中心完成相关活动的调研工作。

四、展板海报部: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负责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制作。

2、负责对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粘贴及展览。

五、团的纳新流程

1、报名:12月5日~8日中午11:00~1:00在学林路团纳新咨询处登记个人信息。

2、面试:12月10日~11日中午11:50~1:00和晚上7:00~8:30都可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为西礼堂校会三楼,面试时需交团报名表,见附2。报名展板海报部的同学,如有意从事绘画设计在面试时需交一幅绘画作品,内容自拟;有意从事书写工作则需交一张自己写的软笔书法,内容自拟。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8

一,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全称为"xx学院xx协会"。

第二条: xx学院是以学生为主体的具有专业特色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由社团协调中心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二,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提高自身素质培养精英人才。

2、协会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综合能力。 3、普及互联网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三,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

1、凡xx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申请入会后须经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平等地享有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应执行协会的一切正确的决议,并根据协会活动需要缴纳会员费。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数据。

5、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6、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协会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和反对计算机黄、赌、毒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党、反动言论。

五,组织制度

1、协会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协会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六,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七,协会经费用途

1、协会内部交流活动2、形象宣传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八,内部管理

1、协会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为目的。 2、凡本协会成员可免费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会员入会时需交纳一定的会费。

4、凡本协会,有义务服从协会的各项活动的安排,支持并积极参与。 5、会员平等地享有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6、会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

7、会员不准迟到或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累计八次作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 8、协会成员凡在活动期间不予合作,对协会有不良影响者,会长有权扣留会费、会员证、免去会员资格。

9、希望协会成员提供宝贵的建议,遵守制度,共建我们自己的协会。

九,奖惩制度

1、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领导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会长或副会长的候选人。 、惩罚制度

2、对本协会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者可给予必要的、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

3、对协会章程不服从,在上机中出现严重失误者给予适当怨罚或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取消会员资格。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9

1、宏帆中学街舞社于20xx年9月17日在学生处团队办公室正式成立,是学校举办的正规社团。

2、热爱宏帆,热爱生活,热爱街舞。冲着街舞而来,敢于吃苦,出来混日子不想上自习的绕道走。

3、社团自愿加入,由于现在人数较少,想参加的同学可以在社团活动时间直接到二教楼八楼舞蹈房隔壁街舞社的教室(计算机室楼上)报到加入。每周社团活动时会有AZ街舞工作室专业的舞蹈老师来为我们上课。社员有严格遵守街舞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各团员团结互助,有矛盾和平解决,不得与其他团员辱骂打架,否则视情节轻重加以处分直至驱逐出团。

5、积极宣传hiphop嘻哈文化(包括MC、dance、DJ、Graffiti、Parkour、Skate),吸引新玩家加入,帮助新人。

6、社团组织的活动社员要积极参加,主力社员必到,有事不能到或早退要向管理人员请假,无故擅离者按情节处分。

7、一切涉及钱的活动实行AA制。

8、社团街舞交流群:。群内回定期发送一些与嘻哈文化相关的视频的活动海报,有望提高舞技的社员多多观看。群内应多交流与街舞有关话题,不得使用暴力黄色及辱骂词语,不得发布色情黄色图片,一旦违反,立即踢掉。

9、社长和副社长由每学年第一次社团活动中的battle选出。负责各种活动、组织排练、组织社员参加街舞圈内的新人比赛。社长平时的吩咐社员应服从,有意见可以提出。另外会选出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同志社员排练和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

10、社团活动不得迟到或早退。

11、街舞社是一个跳舞的地方,不是给一些不学习的人一个逃课的平台,来了之后必须跳舞,若有生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社团的规章制度 篇10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 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 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 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2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3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