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规章制度十篇

会议规章制度 篇1

一、总体要求

会议规章制度十篇

1、x市管理处会议包括处例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业务学习会议、领导办公会议等。

2、各种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决策。暂时不能统一意见,又不急办的事项应在下次会议再议后决策。

3、凡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与会人数应在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确属紧急事项可不受人数限制,由主持工作的领导研究决策后执行,事后相互通气,并在处例会上通报督办执行情况。

4、所有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处领导提交议题,由具体负责同志收集汇总,安排上会,明确会议的范围、内容及会议主题。所有非紧急事项,均不得临时开会。

5、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会前向办公室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集中精力,认真思考,积极发言,陈述观点看法应抓住主题,言简意赅,切中要害。

二、例会

1、例会是我处重要决策会议。主要涉及全处性事情和单位具体业务相互配合的工作。

2、例会由处领导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具体业务负责同志主持。要有专人通知会议并纪录、整理、会议纪要,如会议有重大决定或事项时,要印发会议纪要。

3、例会实行会议议题制度。凡房产管理处的重大业务事项及行政管理的重要决定,都应在会前安排业务分工职责提出议题,报处领导,由处领导统一主持会议审定。

4、例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审定月、季度、年度工作总结,提出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审定上报有关工作计划,落实各类目标责任,以及涉及全单位性的工作计划。

(3)汇报审查各类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4)检查上阶段各项重要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

(5)处领导确定的其他即时工作事项。三、全体工作人员会议1、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原则上一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处领导决定,可临时决定召开。规章制度汇编会议制度

会议规章制度 篇2

1目的

1.1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公司、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会议

3职责

3.1安全主任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会议

4.1.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公司安全主任召集,安全小组组长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时间为每个季度完后的第一个星期内,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1.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新法律法规。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4.1.3会议记录由安全主任负责,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部门主管。安全主任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2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会议

4.2.1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主持,部门/班组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为次月的第一个星期内,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2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班组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2.3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安全会议可不做记录。

4.3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4.3.1由各主管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主管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4不定期安全会议

4.4.1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5相关要求

4.5.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5.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5.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4.5.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5.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单位名称、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全主任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4.5.6安全主任负责安全会议记录、签到、纪要及相关会议的音影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会议规章制度 篇3

1、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全市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贯彻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或办法;听取分管主任的工作报告和提请研究的主要问题,并作出决定或报请市政府、省教育厅研究批示。

2、召开局长办公室会议时,局主要负责同志至少要提前一天将研究的主要议题通知分管负责同志,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提前做好准备,以便在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分管负责同志要将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提前向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以便作出安排。

3、局长办公会议必须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可举行。参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送达。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4、每次会议议题要相对集中,原则上一次会议重点讨论解决一至三个议题。会议决定或决策应充分发扬,严格按程序进行;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参考比较的方案,全面征求意见,科学周密地论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人事问题和政纪处分问题,必须由全体成员参加,慎重研究,方可作出决定。对下级单位或部门提出研究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通常要征求下级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需要下级单位或部门调查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下级单位或部门通报。要保证下级单位负责同志能够正常行使职权,支持下级单位或部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凡属下级单位或部门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不干预。

5、局长办公会议对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下次会议再表决。重大问题,可报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裁决。

6、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形成决议后,要按照会议的决定,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的决定。如对集体决定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或提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报告,在未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7、各位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不准向外公布的事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会议规章制度 篇4

一、总体要求

1、x市管理处会议包括处例会、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业务学习会议、领导办公会议等。

2、各种会议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决策。暂时不能统一意见,又不急办的事项应在下次会议再议后决策。

3、凡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与会人数应在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确属紧急事项可不受人数限制,由主持工作的领导研究决策后执行,事后相互通气,并在处例会上通报督办执行情况。

4、所有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处领导提交议题,由具体负责同志收集汇总,安排上会,明确会议的范围、内容及会议主题。所有非紧急事项,均不得临时开会。

5、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会前向办公室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集中精力,认真思考,积极发言,陈述观点看法应抓住主题,言简意赅,切中要害。

二、例会

1、例会是我处重要决策会议。主要涉及全处性事情和单位具体业务相互配合的工作。

2、例会由处领导主持,必要时也可委托具体业务负责同志主持。要有专人通知会议并纪录、整理、会议纪要,如会议有重大决定或事项时,要印发会议纪要。

3、例会实行会议议题制度。凡房产管理处的重大业务事项及行政管理的重要决定,都应在会前安排业务分工职责提出议题,报处领导,由处领导统一主持会议审定。

4、例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审定月、季度、年度工作总结,提出下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审定上报有关工作计划,落实各类目标责任,以及涉及全单位性的工作计划。

(3)汇报审查各类资金安排、使用计划。

(4)检查上阶段各项重要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

(5)处领导确定的其他即时工作事项。

三、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1、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原则上一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经处领导决定,可临时决定召开。

会议规章制度 篇5

第一部分会议规定

第一条各部门根据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会议定期、定时、定人召开。

第二条会议必须要有纪要,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三条会议纪要应编号、及时、规范,按分级管理要求分发、存档、上报(条件许可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第四条与会者到会必须根据会议议题做出充分准备,发言坦诚、有序、严肃、精炼,不得做与会议议题无关的发言。

第五条与会者必须对会议内容贯彻执行,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六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违反者,每次扣薪20元至200元,同时扣0.1分。

第二部分单位例会

周会:(每周一进行)

参会人员:单位领导、经理、办公室主任、各部门经理。

主持人:值班经理(部门经理轮流担任)

会议议题:(1)各部门经理汇报、总结上周的工作开展情况,会议、上级指令的落实情况,本周要开展的主要工作。(2)值班经理、办公室主任通报一周来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稽查及处理情况。(3)经理进行工作讲评、工作安排。

晨会:(每天8:00时根据工作需要单位统一或以部门为单位召开)

参会人员:全体员工

主持人:值班经理或部门经理

议题:(1)检查员工仪容、出勤情况。(2)讲评、安排工作(3)员工轮流进行旨在提高素质、工作质量的演讲。

部门工作例会:(每周日晚进行)

参会人员:部门员工或相关人员

主持人:各部门经理

会议议题:(1)部门总结讲评工作。(2)部门进行工作安排。(3)部门对违章、违纪人员、事件进行处理。(4)研究、解决部门的重大问题。

会议规章制度 篇6

1、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局长同意后召开,会议由业务部门负责组织,主管局长及有关领导人参加。

2、会议出席人员:

(1)、机关业务专题会。(a)提请会议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b)有关科室负责人。(c)主管局长和其他领导人。

(2)全局性的专题业务会,由主管局长或主管部门确定出席会议人员。

(3)、办公室派人列席会议,随时掌握工作动态。

3、由组织会议的部门拟写信息或纪要送办公室印发。

4、机关事务性会议,由办公室组织,主管局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会议规章制度 篇7

视频会议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税务视频会议系统)的效能,提高会议效率,节约会议经费,加强税务视频会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务视频会议系统是通过税务专网建立的总局——省国地税局——地市国地税局之间互联互通的即时通讯平台。

第三条 税务视频会议适用于总局对系统组织的有关会议、培训;总局对系统转播的中央国家机关的有关会议;总局各司局组织的有关会议、培训;各省级税务机关组织的有关会议、培训等。

第四条 为节约会议经费、提高会议效率,各级税务机关组织会议、培训,凡适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一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第五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切实保证视频会议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视频会议的顺利召开。

税务视频会议系统由办公厅(室)、信息(计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技术、会务保障。

第六条 总局机关税务会议系统由办公厅、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一)办公厅组织视频会议制度建设;对各司提出的税务视频会议需求提出意见;对总局组织的全国性视频会议提出主、分会场布置方案(包括会标、领导桌签及代表人数),并提前通知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做好视频会议的技术及后勤服务准备工作。

(二)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视频会议主会场主席台、灯光、音像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视频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会务保障工作。

(三)信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的管理维护;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操作和数据存贮、归档;做好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技术保障工作。

第七条 加强视频会议的组织协调。总局各司局组织视频会议、培训,原则上年初应列入总局会议、培训计划。凡会议类通知应会签并抄送办公厅、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凡教育培训类通知还应会签并抄送教育中心。对未列入年初计划的会议、培训,在按规定报批后,按前述规定办理。

第八条 视频会议会场应保持良好秩序,环境整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有序,参会人员着装整齐,不得随意走动、交谈。

第九条 切实做好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

(一)各分会场应实时监控设备运行情况,随时与主会场保持联系,及时调整镜头和麦克风。设备或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并向主会场汇报。

(二)会议期间,技术操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主会场视频会议系统操作人员应根据会议需要,及时切换会场画面。

(三)会议期间,除视频会议操作人员之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设备操作区,不得操作与视频会议有关的设备。

(四)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中断会议连接。各分会场在主会场中断会议后,按操作流程关闭视频设备。

第十条 做好视频会议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的保密。未经会议、培训主办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公布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视频会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会议规章制度 篇8

一、文件目的:

规范《公司例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的记录标准及管理规范,确保《会议纪要》在实际的工作中最大化的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文件适用范围:

1、《会议纪要》记录整理人员;

2、备份《会议纪要》文件的部门;

3、需要查阅《会议纪要》的人员。

三、记录标准:

1、记录《会议纪要》的目的:

①整理记录会议内容要点;②为会后落实会上所布置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③方便查阅检查某阶段工作的方向、方法及工作完成情况。

2、《会议纪要》形成过程及传阅流程:

①会议记录人参加例会,并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包括发布的文件、与会人员的发言、总经理在会议上布置的工作、公司领导的决策以及之前的工作落实情况;

②会议记录人在会后认真整理会议记录,并按照特定格式来编写《会议纪要》(附:《会议纪要》编写标准范本),编写后的《会议纪要》要逐一同与会发言者核实,如有漏记、误记要进行更正;

③会议记录人要将核实后准确无误的《会议纪要》打印出来,附上会议阅签单交与会人员按《会议纪要阅签单》的顺序传阅并确认签字,要求传阅完毕后于周三交还给会议记录人;④会议记录人在开会前将上次的《会议纪要》交给会议主持人;

⑤本次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保管上次会议打印版《会议纪要》,以便日后查阅;

四、管理规范:

1、《会议纪要》收藏规范:

①编号:编写《会议纪要》时要统一编号;

②装订:会议结束后,《会议纪要》进入收藏整理阶段,先将《会议纪要》用订书机将其与同期的《会议签约单》在左上角进行装订,在用口曲纸在左上角横向粘贴,并书写《会议纪要》编号;

③整理:按顺序进行整理存放在《会议纪要》专用资料盒内,粘有口曲纸的一边朝外;

④存放:《会议纪要》专用资料盒规格:A4宽度:60mm;每盒存放一年的《会议纪要》,在资料盒外侧的标识上应予以注明;

⑤《会议纪要》保存一年,过期销毁;

⑥电子版《会议纪要》存放处:会议记录人、总经理/会议主持人、行政部经理;

2、《会议纪要》的查阅权限:参加公司例会的人员。其他人需要查阅《会议纪要》,需要请示总经理,得到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到会议记录人出查阅《会议纪要》;

3、《会议纪要》的保密:

①会议记录人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可将《会议纪要》给查阅权限以外的人员翻阅;

②《会议纪要》编写过程中,需要与其他与会人核实内容,与会人应在会议记录人拷贝完核实好的会议记录后24小时之内删除自己电脑上的文件;

③会议记录人在编写《会议纪要》过程中的其他相关非正式文件,要求在《会议纪要》打印完成后24小时之内删除。

x部

20xx-4-3

会议规章制度 篇9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中发[20xx]15号)和中共××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意见>的意见》(发[20xx]33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进“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体制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市政法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一、议事的原则和形式

(一)议事原则

委员会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议事遵循平等、民主、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集体决议和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议事形式

1、委员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亦可提前或推后召开。

2、委员会由政法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委员会委员参加。

3、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通报。

4、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由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确定列席人员。

二、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

(一)议事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文件、讲话、决定等有关精神;

2、研究贯彻市委及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讨论决定涉及政法方面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司法体制改革,以及政法工作等的指导思想及其重大问题;

4、研究决定加强政法工作、综治工作和维稳工作的规划和措施;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的管理权限和组织、人事工作规定程序,讨论拟定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调配、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方案;

6、贯彻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原则,研究决定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和政法机关自身建设等问题;

7、讨论审定全市政法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决算、重大财务开支等重要事项;

8、讨论研究政法委的重大事项和决定。

(二)决策程序

1、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一般由政法部门(政法委机关科室)提出,政法委办公室汇总报书记审定,或由书记直接确定。正常情况下不搞临时动议。

2、会前准备。凡提交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重要问题,会前要由有关部门(政法委机关科室)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考察论证,提出具体意见和初步方案,并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提交的有关材料,会前要认真审查。情况不清楚,准备不充分,不能提交会议讨论。

3、民主讨论。对于重大问题,要认真进行民主讨论,让各种意见充分发表,每个人把话说透,使大家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形成共识。不搞事先定调子、划框子和象征性的征求意见,也不搞用传阅签字的方式代替集体讨论。对于一时难以提出明确意见的重大问题,可采取召开务虚会的形式,只作讨论不作决策,待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4、正确集中。在会议充分讨论基础上,严格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态,举手表决,必要时亦可采取记名推荐、无记名投票等形式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议。遇意见不一致时,在弄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求得共识。

5、明确责任。会议决议或决定一经形成,要按集体的意见做工作,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各自分工,落实责任。要有全局观念,尽职尽责,通力合作。

三、决议的实施和监督保障

(一)决议实施

1、委员会议在有成员缺席的情况下讨论决定的问题,由书记或副书记通知缺席的委员,使其了解并贯彻执行会议决定或决议。

2、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经书记同意,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或根据需要编印会议纪要。需要行文的,由各职能部门按照政法委员会议讨论的原则撰稿,由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3、遇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处理的重要问题,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的副书记负责解决,事后向委员会报告。

(二)监督保障

1、每次政法委员会议均作记录,会务工作由政法委办公室负责。

2、要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与会人员对会议需要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漏。会议记录由政法委办公室严加保管。

3、委员会议决定的事项,明确由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分管的委员要随时督促检查。政法委办公室负责督促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书记或副书记反馈,必要时还要写出专题办结报告。

本规则从讨论通过之日起实行。

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xx年9月6日

会议规章制度 篇10

一、会议形式及时间

1、公司会议由总经理或委派专人组织,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周三上午9:00召开;

2、部门会议经理主持,每周一上午9:00召开,根据内容控制时间。

二、会议内容

1、贯彻执行饭店及公司的重要文件、政策、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讨论并决定贯彻落实的方案与措施;

2、贯彻落实公司年度经营发展计划的措施、检查情况及项目阶段性安排的进展情况;

3、每月第一周提交本月的`市场调研报告;

4、汇报项目阶段工作情况,明确下步工作计划及内容;

5、对公司日、月、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工作意见;

6、研究决策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工资福利分配制度、结构、人员编制、重要人事调整及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审批;

7、讨论公司需请示或报告的重大问题;

8、有关业务、承接项目、跟进与总结的问题;

9、部门经理可向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提出上会议案,提出方式可采用工作日报形式,经与总经理协商后作为上会议案,并通知秘书列入议案登记。

三、会议要求

1、注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记录、做出会议纪要;

2、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由总经理委托执行总经理召开或主持。必要时可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项工作讨论;

3、会议坚持集体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最后达到统一的原则,不允许会上不说,会下乱说的现象发生;

4、经会议研究决定的事宜,按照分工负责制进行落实;

5、严格保密制度,与会人员不准私自透露会议内容;

6、凡是上会事宜,各部门应坚持会前个别酝酿,取得主导意见;

7、各项日常工作,经相关部门经理经过调查、协商并拿出相应意见后,提出上会,经总经理同意,方可列入会议议程;

8、上会议案由相关部门经理负责陈述,并根据实际情况汇报,以议案成熟的可上会、不成熟的暂不上会为原则;

9、总经理在日常工作中可提出上会议案,由综合管理部秘书负责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在办公会上作相关陈述;

10、凡是部门经理应决定的事宜或职权范围内事项,不提交公司例会讨论;

11、阶段性重大经营、财务、人事事宜及重大事件的处理,总经理可根据情况指定时间召开。

四、会议组织

1、公司例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召开;

2、议题内容酌情提前报综合部,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成熟的议题,可不安排或暂缓安排;

3、临时提交的紧急议案,由总经理决定;

4、重要议题坚持会前酝酿,取得主导意见后再上会;

5、会议上决定的事宜,部门必须坚决执行,按要求办理,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总经理、执行总经理汇报,会议决定事项由综合管理部催办落实;

6、对各项议案,相关部门经理应在上会前做好核实及相关准备工作,以保证会议效率。

五、议事原则:

1、会议采用民主集中制,各与会人员有责任发表对议案的认识及想法,协助总经理共同作出决策;

2、会议采用2/3通过制决定重大议案的结果,通过的议案代表公司全体会议精神,各与会人员均须认真执行;

3、会议内容属保密范围,未经决议,不得事先透露或决定后发表无关言论;

4、会议采用通过制,会议通过的议案除特殊情况,不作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