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精选17篇)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精选17篇)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1

答辩 人:吴,男,x年2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桃江县人,个体,住楼区八字门村。

被答辩人:王 ,女,x年4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xx市人,个体,住xx市*5-2房。

因损害赔偿纠纷上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上诉人称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缺乏依据,“显属无据乱判”。答辩人认为这是上诉人极不负责任的说法。

一、为证明上诉人纠集人员打人砸店,答辩人提供了方、刘证词,一审法院还做有庭外调查。答辩人并不是直接租赁刘门面,而是使用刘租赁户分割出来的一门面经营。即使当时与刘是直接的出租方与租赁方的关系,但也并不能说明刘与答辩人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和其它的利害关系。刘的门面在当地是旺铺,也没有任何其它的事由要讨好答辩人而为答辩人出具伪证,本案与刘无任何利害关系。所以刘的证词应当采信。至于上诉人提出刘证词的时间存在问题,答辩人认为,这是属于明显的笔误。方当时确实是答辩人的员工。但打人砸店的事出现后,答辩人并停止了营业,方也离开了店子。方是本地人,而答辩人是外地人。方没有理由要讨好答辩人,在大是大非上冒着风险为答辩人出具伪证。另外,一审法院为慎重起见,还特地去现场查看、调查。很多知情人畏惧上诉人在本地的势力,不敢出面作证,就连刘后来也不敢在法官的问话笔录上签字。

二、在上诉人纠集人员打人砸店给答辩人造成的损失上,答辩人提供了包括砸坏的厨柜样品、传真机等物品的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及其拍摄的图片;一审法院在庭审后也查看了现场;砸坏的手机也当庭出示。厨柜的发票确实是答辩人在事后向厂家索要的,是为了进一步说明厨柜的出厂价格,但发货单却是事前就具有的。至于手机,应当说是由黄使用的,并非是黄所有。黄是答辩人的员工,为了业务上的方便,由答辩人为黄购买,黄仅仅具有使用权。如果黄享有手机的所有权,答辩人当然不会为手机的毁坏而向上诉人主张权利,正因为如此,答辩人没有向法庭出示黄受伤的法医鉴定,就黄受伤一事向上诉人主张权利。手机是完全毁坏,在庭审时已出示过,上诉人当时对此并无异议。

三、上诉人称“原审法院认定‘原、被告曾要求xx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调解处理未果,’却没提供公安机关曾受理调解此案的证明。”答辩人认为,未提供相应的证明,并不等于该派出所未曾调解。事实上,双方都去过该派出所接受调解,只是调解未果。答辩人及一审法院都去过该派出所索要调查笔录,负责调解的工作人员只是称参加主持调解已经离开的另一名实习生不知放在哪里为由而没能提供。

事实上,上诉人给答辩人造成的损失远远超过一审法院的认定。上诉人打人砸店后,造成答辩人门面停业,由此产生的答辩人的误工费、租赁金、订购方的退单,一审法院一概未予认定。但是答辩人并未上诉,是不想造成讼累,以息事宁人。料不想侵害人反倒上诉,无理诡辩。答辩人请求二审法院主持正义,维持原判。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2

答辩人: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系杭州市下城区××客运社业主。

答辩人现就上诉人的上诉观点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首先,答辩人认为,本案是一起受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民事案件,一审判决无论是程序还是实体都完全合法,并不存在着上诉人所述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错误。

下面,就上诉人在上诉状中所提出的三点理由,逐一答辩如下:

一、关于勾某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否为履行职务的行为,以及是否与其履行职务具有“内在联系”的问题

上诉人认为,犯罪分子的杀人行为与其履行职务行为有“密切的直接的联系”。甚至认为,“勾海峰的侵权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职务行为”,“至少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在上诉状第3页第3行)。

答辩人认为,上诉人观点完全不能成立。

第一,勾某的侵权行为并非其履行职务的行为。上诉状称“勾海峰的侵权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职务行为”,这种观点不仅让法律人吃惊,更让整个出租车行业乃至整个社会震惊。

因为,勾某的侵权行为表现为行凶杀人,而其履行职务行为只能是运送顾客,作为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的经营活动也只能是运送顾客。如果说出租车驾驶员剥夺他人生命这种犯罪行为被理解为是出租车驾驶员典型的职务行为,那么,岂不意味着杀人行为也被当然地包含在出租车司机的职务工作之中了吗。显然,这种观点是完全不能成立的。更言之,勾某杀人的侵权行为不可能成为一种典型的职务行为!

第二,勾某的杀人行为与其履行职务行为不存在内在联系。上诉人所说的“密切的直接的联系”也并非法律(司法解释第九条)所界定的“内在联系”。

所谓的内在联系,是指事物之间的必然的、本质的、规律性、固有的联系,而非偶然的、表面的、非本质的联系。答辩人承认本案凶手侵权行为与其履行职务行为有一种外在的、偶然的、事实上的联系,但绝不存在一种内在的联系。

通俗一点讲,勾某作为驾驶员,其履行职务的行为就是驾驶出租车运送旅客,该行为与其杀人的侵权行为之间,难道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或者说本质的、规律性的、必然的联系吗?!若果真如此,还有谁敢坐车?谁敢开车?谁敢雇佣驾驶员?!这是从普遍意义上看。

再从本案的事实看,勾某杀人、盗窃的行为与其履行开车送客的职务行为之间何来本质的、必然的、规律性、固有的联系?!受害人遇害既非勾某车辆故障所致,也非车祸意外所致,也非为车主牟利所致,更不是为了完成其雇佣活动的客观需要所致,而是纯粹的勾某个人的杀人、盗窃的犯罪故意所导致的,除了与其履行职务行为的时间、地点巧合外,并无彼此间内在的联系。

第三,上诉状用四个故事来证明勾某的杀人行为源自勾某的服务行为,因而得出驾驶员服务行为导致吴晶晶被害的结论。这个观点不能成立。

具体说明如下:

首先,上诉状中所述的四个事实并未交待该事实的出处,而且没有一句完整的引用,均为片言只语,而是按照上诉状的目的而选择性引用。这种事实的论证显然缺乏真实性与科学性。

其次,从具有权威性的两次刑事判决认定的勾海峰犯罪事实来看,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刑事判决和裁定,均没有上诉状中描述的事实。相反,刑案的事实调查已经充分证明了上诉状中描述与事实不符。例如,上诉状中称被害人与勾海峰双方“发生扭打”,而省高院(x5)浙刑一终字第167号刑事裁定书认定:“案内材料反映被害人平时胆小且性格内向,尸检报告亦未发现有严重打斗痕迹。勾海峰上诉称其因服务态度及车费问题遭被害人辱骂、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而杀人,不仅没有证据证实,而且与本案实际不符。”

再次,上诉状中描述的事实几乎全都是未得到认证的勾海峰单方供词,而勾海峰的供词要么没有任何佐证,要么已经在刑事案件中的法庭调查中被证明与事实不符。据此论证,显然不足为据。

例如,上诉状中称:“吴晶晶在遭受惊吓后,要求勾海峰开慢一点、稳一点”;“结合自己(勾海峰)几天前的车祸已花了10000多元仍未处理号以及自己这几天与女友吵架等不良心情”;“车门无法打开,致使吴晶晶在车上继续‘唠叨’”,以及“勾海峰又强行伸手欲将吴晶晶从车上拉下,遂发生扭打”等。这些描述均缺乏事实依据和证据佐证。而且,勾海峰的供词中对受害人的描述诸多地方与受害人的家人、亲戚以及同学对受害人的言谈举止评价恰恰相反,也从侧面表明勾某供词的不可信。至于社会上对本案事实的各种叙述都无法否认经过质证而认定事实。

可见,上诉状将已被法庭调查否定的事实以及无任何证据为佐证的凶手单方的供词作为支持其上诉观点的依据,显然其结论是不能成立的。因此,依照上诉状中所描述的四个事实无法得出“驾驶员服务行为导致吴晶晶被害”的结论,进而也否定了勾某杀人行为与其履行职务行为之间存在内在联系。

二、关于雇主责任的法律理解问题

第一,雇主责任的确属于替代责任,且不以雇主是否有过错为要件,但并非如上诉人所说的“雇主即等同于雇员”,也不能简单地说“雇员侵权就是雇主侵权”。毕竟,雇主和雇员具有相对独立性。正因如此,法律规定雇主替代雇员承担责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从事雇佣活动”。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上诉人将雇员的侵权行为无条件地等同于雇主的侵权行为的观点,与现行我国法律规定不符。

第二,上诉状用雇主理论中的“利益归属原则”来论证雇主应当替雇员承担责任,但必须注意的是,该观点的前提是:雇员只有构成“从事雇佣活动”发生的侵权,才谈得上雇主承担替代责任。然而,前述观点已经充分证明勾某的侵权行为不是履行职务,也与其履行职务无内在联系,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情形。

如果上诉状中所述的雇员行为等同于雇员行为的观点成立的话,那么被上诉人就不是简单的民事侵权人了,而是地地道道的犯罪分子了。因此,雇主责任作为替代责任必须考察其适用的条件。

三、关于被刑事判决否定的事实是否能成为本案认定的事实

第一,刑事判决、裁定对“勾海峰上诉称其因服务态度及车费问题遭被害人辱骂、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而杀人”明确认定“不仅没有证据证实,而且与本案实际不符”,而不是象上诉人所称的“事实未予确认”。如此明确的认定,难道还不足以将该因车费及服务态度而引起杀人的事实予以排除?!难道民事案件就可以无视法律事实吗?!相信所谓的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原则不可能是指将已经证明了的事实予以相反解释的论理。

第二,上诉状始终把凶手勾海峰的供词当作十分可靠的证据,并且认为,勾海峰在审查起诉、法院审理过程中,“均有稳定的供述,’而且引用勾海峰的话来佐证:“至今天这个地步了,没有必要说假话”。事实真的如此?凶手勾海峰究竟有没有说假话?是否真的可信?

例如,省高院(x5)浙刑一终字第167号刑事裁定书查明:勾海峰称其与吴晶晶发生激烈争吵,吴晶晶大声指责他,后两人又发生互打。结果,无论是证人证言还是受害人的平时一贯的为人出世,及其尸检报告都勾的供词不符。而且,从常理看,勾某在犯罪后,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避免法律的严惩,从而将其犯罪行为的原因推给受害人,从而造成一种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假象。为此受害人的亲友、同学也在不同场合对勾某口角之争提出过异议。答辩人认为,相比于勾某的单方供词,此种观点更具真实性。

第三,上诉状认为,“从民事审理的角度出发,当事人的‘自认’就足以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而无需其他证据加以证实”,“且可以自愿承责换取裁判结果”。这个观点显然混淆了本案与刑案当事人的主体身份。上诉状的观点违背了一个基本事实——勾海峰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何来民事审理中的“自认”?又如何“自愿承责”?

综上所述,勾某杀害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它既不属于被上诉人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而且,其外在表现形式也不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其与履行职务行为之间也不存在内在联系。上诉状中所述的事实仅以凶手勾某的供词为依据,且与事实以及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符,更不属于自认。因而,一审判决是正确的。

鉴于以上事实与法律,敬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致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倪

代理人:吴唐

xx年九月八日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3

教师的个人形象不仅仅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团队的整体素质的反映,更是学生学习效仿的榜样。在创建和谐校园的今天,我们要做文明教师,规范礼仪行为,开礼仪之风,建文明校园,创素质之美。

一、精神面貌篇:

教师的精神面貌,是教师形象的灵魂。幼儿园教师的精神面貌,应给人以朝气蓬勃、振奋昂扬的形象。教师应努力使自己具备以下的心理素质和品质:

心态--自尊自信 品质--真诚正直 性格--活泼开朗 心胸--豁达宽容

二、 语言篇:

教师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将为自己和幼儿园树立高素养的形象。

文明用语:

1、接待来宾请使用:

主动询问--您好,请问您找谁?请问您有什么事吗?需要帮忙吗?

被动受问--哦,抱歉,这个我还不太清楚,我可以帮你问一下。

2、对同事:

上班时进幼儿园见到园里的工作人员,均应问“你好”“早上好”或点头致意。

3、对小朋友和家长请使用

问候语--你好!小朋友好!宝宝好!早上好!等。

请求语--请、打扰您了、麻烦你帮我等。

感谢语--谢谢、非常感谢等。

抱歉语--抱歉、对不起、很遗憾、请原谅等。

道别语--再见、明天见、待会见等.

宽容语--没关系、不客气、应该的等.

4、打电话:

打电话-先问好,然后做自我介绍,接下来再说事。如:“喂,您好!我是X班的XX老师,您是妈妈吗?是这样的。。。。。。”

接电话---先问好,然后做自我介绍,接下来再询问。如:“喂,您好!我是——-幼儿园X班XX老师,请问你找谁?或有什么事么?”

放电话---等对方放下电话,然后再挂机。

5、对上级:

提出意见--我对这件事有看法、因为……

提出建议--我想,能不能这样,……。

工作忌语

1、接待来宾

忌说--我搞不清楚,我不知道。

2、对待幼儿和家长

忌说--讨厌、烦死人、讨人嫌、真没用、笨蛋、笨死了、蠢货、就你事多、你给我,你去找领导……

3、同事交往

忌说--粗言秽语,你知不知道、你懂不懂、无聊、恶心等。忌窥探他人隐私,言语间涉及他人隐私。

三、行为篇:

教师良好的举止将给每位经过您身边的人们带去优雅和气度。

良好行为:

1、备课--集中精力、抓紧时间、认真书写、分析思考。

2、办公--办公室备课应保持安静,讨论问题应轻言轻语

3、接待家长和来宾--起身相迎、微笑问候、点头示意。询问了解、提供帮助、反映问题。

4、在园内发现果皮纸屑主动拾起,丢入果皮箱,维护环境整洁。

5、带班教学

守时--按时上下班、按时作息、按时参加各类会议。

坐姿--面对幼儿坐姿端正,双腿并拢,上身正直,双手自然摆放,左手搭右手放在膝盖上。

站姿--身体正直,挺胸抬头,两肩向后拉,提臀收腹,双腿靠拢,双手自然垂放,或交握在腹前。

指示--指示幼儿行动时用语言加手势提示,或牵着幼儿的手进行引领指示。

师幼互动--热情温和、积极应答、仔细观察、不断提示、给于评价、鼓励欣赏。

教学授课--做好准备、教学具摆放有序、控制时间、讲解清晰、生动有趣。

6、日常办公

遵守时间--按时上下班,有事(病)请假,带班不离岗。

学习开会--准时到会、专心聆听、认真做笔记、真诚交流、手机静音、适时鼓掌,保持会议室的整洁。

使用物品--轻拿轻放,节约水电,按需用电,及时关水。

工作忌行:

1、接待来宾

看见后不理不睬、冷漠、无应答。

2、带班教学

带班--离岗、串班,扎堆闲谈、接待闲散客人,吃早点、吃零食,看休闲杂志,因私随意换班,干私活,照顾自己的孩子,吃幼儿食物,随意换班、打手机发短信不管孩子耽误工作、坐幼儿桌子等。

讲话--随便用手指点别人,有失礼貌。

坐姿--翘二朗腿,腿伸的很长妨碍他人行走。

站姿--双手抱胸前、靠墙、歪斜、双手插在口袋里等。

行动--手里始终握着茶杯,指示幼儿行动(移动)时拉扯幼儿身体和衣服,入园离园时坐着接待幼儿和家长。

互动--不关心、不应答、不评价,无反馈

3、日常工作

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不请假,吃早饭、吃小食品等。

对待工作--消极怠工、拖拉推诿、等靠依赖、胡乱应付,串岗闲聊、损坏浪费等。

环境卫生--随手乱扔脏物、清扫卫生不彻底等。

开会学习--讲小话、发短信、手机铃响、乱丢纸张果皮、椅子不还原,拍桌子摔东西等。

四、仪表篇

幼儿教师上班时适宜选择“流行中略带保守”的服装,而不宜穿着太时髦或太暴露的服装。教师的服饰就是教师职业精神的最好诠释。

职业仪表:

1、面容--微笑、素面、或淡妆。

2、着装--穿正装或休闲装,上衣应有袖有肩,下装长度不可太短。

3、鞋子--普通样式,跟不可过高过细。

4、头发--披肩发扎起来,染发大众色。

5、佩饰--点缀即可。

工作忌装:

1、面容--浓妆、留长指甲,浓指甲油。

2、着装--超短裙、超短裤、吊带裙、低胸装、低腰裤。

3、鞋子--上班穿拖鞋,跻拉着鞋,带班和看寝穿有响声的高跟鞋。

4、头发--染色彩鲜艳的颜色,带班披散长发。

5、佩饰--太夸张复杂的胸饰、耳饰、腕饰、脚饰等。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4

敬爱的学校团支部:

五四青年节快到了,我应抓住这次机会,争取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虽然我没有上过团课,但对共青团还是了解一些的: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先锋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后备军,还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的大学校。团员要积极上进,热心为大家服务,先人后己,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共青团委是中学最主要的组织成分。

这次我总结了自己过去一直入不了共青团的原因有:

1、对班级体事物表现得不是很积极或逃避、不理会。这样我就好像封闭在一个盒子里,使别人不能了解我。

2、来到重点班后,心理压力增大,一时适应不了。

知道了原因,我当然就会改正。譬如在上学期的联欢会上,我不但担任我们组话剧的大部分编剧,还自告奋勇地做旁白,结果话剧获得了同学的好评。这真出乎我意料之外,鼓舞了我,使我增添了信心。这似乎也是于慧溟同学的功劳,她的活力感染了我。后来,我积极参加班里的活动。在学习方面,我虽然做得还不够好,不够刻苦,但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在入团后,我一定遵守团章,按团的旨意办事,不做违反团章的事。因此我希望校团委能接受我的入团申请书,使我成为团的一分子。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5

××催字第_____号

(存根)

根据第×条规定,你(单位)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的电费应交_____元,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纳,并从欠费滞纳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电费2% 的滞纳金,与电费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第28条规定停止供电。

特此通知

(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6

一、常见传染病的种类

1、流感(流行性感冒)

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流涕、咽痛、干咳,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不适等,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也可通过被病毒污染的物品间接传播。

2、流脑(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传染性较强。流脑发病初期类似感冒,流鼻涕、咳嗽、头痛、发热等。病菌进入脑脊液后,头痛加剧,嗜睡、颈部强直、有喷射样呕吐和昏迷休克等危重症状。传播途径以空气飞沫直接传播为主,

3、麻疹

典型的临床症状可概括为“三、三、三”,即前驱期3天:出疹前3天出现38度左右的中等度发热,伴有咳嗽、流涕、流泪、畏光,口腔颊粘膜出现灰白色小点(这是特点);出疹期3天:病程第4-5天体温升高达40度左右,红色斑丘疹从头而始渐及躯干、上肢、下肢;恢复期3天:出疹3-4天后,体温逐渐恢复正常,皮疹开始消退,皮肤留有糖麸状脱屑及棕色色素沉着。麻疹是通过呼吸道飞沫途径传播。

4、水痘

典型临床表现是中低等发热,很快成批出现红色斑丘疹,迅速发展为清亮的卵园形的小水疱,24小时后水疱变浑浊,易破溃,然后从中心干缩,迅速结痂。传播途径为呼吸道飞沫传染和接触了被水痘病毒污染的食具、玩具、被褥及毛巾等的接触传染。

5、流行性腮腺炎

典型的临床症状是发热、耳下腮部、颌下漫肿疼痛,腮腺肿大的特点是以耳垂为中心向前、后、下方蔓延,可并发脑膜脑炎、急性胰腺炎等。病毒经过飞沫使健康人群受感染。

6、风疹

风疹是一种由风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春季是风疹的高发季节。开始一般仅有低热及很轻的感冒症状。多在发病后1到2天出现皮疹,疹的形状及分布与麻疹相似,出疹迅速由面部开始发展到全身只需要1天的时间,发热即出疹,热退疹也退,这些是风疹的特点。枕后、耳后、颈部淋巴结肿大,也是本病常见的体征。风疹患者、带有风疹病毒却没发病的人和先天性风疹患者是此病的传染源。儿童及成人都可能得此病,发病前5天至7天和发病后3天至5天都有传染性,起病当天和前一天传染性最强。感染后基本上能获得永久保护。空气飞沫传播是风疹的主要传播途径,日常的密切接触也可传染。风疹无需要特殊治疗,诊断明确后,在家观察,做好皮肤、口腔的清洁护理,给以易消化富有营养的流食或半流食,注意安静休息。

7、猩红热

猩红热为主要由A组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早期咽部充血、扁桃体红肿,表现为发热、咽痛、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一般发热24小时内出现皮疹,开始于耳后,颈部,上胸部,一日内蔓延至全身。皮疹呈鲜红色,针头大小,有些象“鸡皮疙瘩”,若用手指按压时,可使红晕暂时消退,受压处皮肤苍白,经十余秒钟后,皮肤又恢复呈猩红色,面部充血潮红,但无皮疹,口唇周围及鼻尖则显得苍白,舌乳头红肿。猩红热的传染源为病人和带菌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传播,偶可经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儿童青少年多发。该病有特效的治疗药物,治疗效果好,故治愈率高,危害已明显下降,但早诊断、正确治疗是关键。

8、病毒性肝炎

病毒性肝炎虽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但以早春发病率最高。病毒性肝炎是一种广泛流行的传染病,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目前的病毒性肝炎分为五型,即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及戊型。其中甲型、戊型肝炎是经肠道传染、肝炎病毒随病人或健康带毒者的粪便排出,当人们饮用或食用肝炎病毒污染的饮水或食物时,即可导致人体发病.春季,气候转暖,老鼠、蟑螂、一些苍蝇等传染媒介繁殖、活动增加;天气热,人们喜欢吃生水;新鲜水果、蔬菜大量成熟,生吃瓜果蔬菜多起来,以上因素造成甲型、戊型肝炎在春夏季发生。 防止上述肝病发生的办法是注意环境、饮食、个人卫生。如吃东西前及大小便时用肥皂及流行水洗手;注意食品贮存、避免苍蝇、蟑螂等污染食品;不喝生水、饮用水一定要煮沸;保护环境卫生,消灭苍蝇、老鼠、蟑螂;至于乙型、丙型、丁型肝炎,因主要通过血液传染,一年四季均可发病,因此,预防的重点是切断血液传染途径。

9、红眼病预防

常有眼部不适和有异物感,眼多流泪,怕光及胀痛,眼结膜明显充血,球结膜发红,布满血丝、眼内分泌物增多。若为病毒感染所致,又可见眼睑高度水肿、脸结膜上有大量滤泡、患眼侧耳前淋巴结肿大,有压痛,严重的有结膜下出血、角膜发炎、视力模糊。本病主要是接触传染所致。因此,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勤洗手的良好习惯,切忌用手揉眼。在红眼病流行时,不要在游泳池游泳和到公共浴室洗澡。

10、肺结核

肺结核的主要症状是连续咳嗽、咯痰超过二周,并/或有咯血和胸痛;低热、盗汗、疲乏、食欲减退、体重减轻。一旦出现以上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11、痢疾

痢疾是由痢疾杆菌所引起的肠道传染病,临床主要以腹痛、里急后重、泻下脓血便,便次频为主要特征。痢疾的传染途径是粪便、手、口。

12、感染性腹泻

以腹泻为主要症状。

二、预防措施:春季传染病的预防措施主要有:

1、学习、了解卫生防病知识,树立传染病的防病意识。

2、开窗通气,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人多拥挤的场所。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可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调节居室微小气候,是最简单、行之有效的室内空气消毒方法。学校也会有计划的实施紫外线灯照射及药物喷洒等空气消毒措施。

3、接种疫苗。 常见的传染病现在一般都有疫苗,进行计划性人工自动免疫是预防各类传染病发生的主要环节,预防性疫苗是阻击传染病发生的最佳积极手段。

4、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关键。要保持学习、生活场所的卫生,不要堆放垃圾。饭前便后、以及外出归来一定要按规定程序洗手,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应用卫生纸掩盖,用过的卫生纸不要随地乱仍,勤换、勤洗、勤晒衣服、被褥,不随地吐痰,个人卫生用品切勿混用。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净的食物,把好“病从口入关”。

5、注意劳逸结合、合理体育锻炼,增强机体抵抗疾病能力。 春天人体新陈代谢开始旺盛起来,正是运动锻炼的好时机,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多到郊外、户外呼吸新鲜空气,每天锻炼使身体气血畅通,筋骨舒展,体质增强。在锻炼的时候,必须注意气候变化,要避开晨雾风沙,要合理安排运动量,进行自我监护身体状况等,以免对身体造成不利影响。

6、生活有规律。睡眠休息要好,生活有规律,保持充分的睡眠,对提高自身的抵抗力相当重要。要合理安排好作息,做到生活有规律,劳逸结合,无论学习或其他活动使身体劳累过度,必然导致抵御疾病的能力下降,容易受到病毒感染。

7、衣、食细节要注意。春季气候多变,乍暖还寒,若骤减衣服,极易降低人体呼吸道免疫力,使得病原体极易侵入.必须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减衣服,切不可一下子减得太多。合理安排好饮食,饮食上不宜太过辛辣,太过则助火气,也不宜过食油腻。要减少对呼吸道的刺激,如不吸烟、不喝酒,要多饮水,摄入足够的维生素,宜多食些富含优质蛋白、糖类及微量元素的食物,如瘦肉、禽蛋、大枣、蜂蜜和新鲜蔬菜、水果等。

8、切莫讳疾忌医。由于春季传染病初期多有类似感冒的症状,易被忽视,因此身体有不适应及时就医,特别是有发热症状,应尽早明确诊断,及时进行治疗。如有传染病的情况,应立刻采取隔离措施,注意做好消毒工作,以免范围扩大。

注:春季来临,气温逐渐转暖,各类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又随之而来,加强学生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请各班主任积极配合医务室,组织学生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我校无流行病的发生!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7

您细腻的手变粗糙了,那是天天为我洗衣服的原因,您满头的黑发长出了几根银丝,那是为我操劳的原因。您对我那么好儿子感激不尽呀!

记得我七岁时我的脚因为出脚汗而泡的又白又起皮,我一脱鞋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家人都躲着我,而您呢,却给我烧水小心翼翼的给我洗脚、抹药。每天您看着我写作业,我不会时,您耐心地给我讲解,等我写完了,我能休息了。而您又开始忙碌家务活了母亲您是一位美丽的天使。我独自走在没有尽头的人生路,有了天使的陪伴。在天使无微不至的关怀下,我就不再害怕了。虽然前方会有很多困难,但是我会勇敢去克服。有了天使的陪伴,我会变得勇敢堅强。感谢您对我的养育之恩。

爱您的儿子

月11日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8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创建XX省文明县城,打造文明镇村、社区,建设和谐美好家园,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20xx年是我县“创文”冲刺达标年,我们郑重呼吁大家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踊跃参与到创文活动当中。

一要共同维护干净整洁卫生环境。讲究卫生、美化环境;主动参与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二要共同遵守各项法纪规章制度。抵制“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公共交通秩序;不占道经营,不乱摆乱卖;不损坏环卫、市政公共设施。

三要积极展现文明有礼道德素养。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喧哗;积极参与公共文明引导活动;邻里之间相互尊重、和谐相处;家庭成员间互敬互爱、孝老爱幼;自觉排队候车,主动给老、弱、病、残、孕等需要帮助的人让座;善待外来人员,热情回答陌生人询问。

四要积极践行乐于奉献精神风尚。热爱本职工作、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学习崇尚道德模范,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把我县创建成为XX省文明县城而做出新的努力!

XX县创建XX省文明县城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9

答辩人:林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林西县西街

法定代表人:

因中昊小区杨东辉诉答辩人赔偿丢失电动自行车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请求答辩人赔偿丢失电动自行车3100.00元没有法律依据。

一、答辩人自接管中昊小区以来,一直严格按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小区业主提供着物业服务。

对于原告丢失电动自行车一事,一直以积极的态度处理。接到原告称电动自行车在本小区丢失开始,答辩人及当班门卫人员积极协助原告到公安机关做笔录,提供证据及相关线索,做到了应尽的义务。而且答辩人属于物业服务企业,门卫的任务是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视小区人群居住情况指定管理制度,要求定时巡逻,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时协助相关单位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而丢失电动自行车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

二、答辩人属于原告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款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小区门卫的职责范围只是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良好与稳定,是安全、消防、交通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并且,原告的电动自行车属于私有财产,答辩人没有与原告签订私有财产的保护合同,也没有与原告签订电动自行车的保管协议,对于原告将其所丢失的电动自行车在停放时,没有交给答辩人,也没有告知答辩人的工作人员所停放的具体位置,答辩人的工作人员也并不知情,所以,答辩人不知道所以没有法定义务对原告电动自行车进行保管,相应的也没有赔付原告3100.00元的义务。

综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原告的诉讼请求都是不合理的,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故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林西县人民法院

林西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10

亲爱的妈妈:

您好!

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我祝您节日快乐!也要报答您给我的母爱。

女人最可贵的两种品质,贤淑和温柔:一个贤淑的女人是尘世的天堂,一个温柔的女人能唤醒一座麻木沉睡的宫殿。我在忧愁时想您,就像在冬季想太阳;我在快乐时想您,就像在骄阳下想树荫。没有您我不知道什么叫未来。一个美丽的女人是一颗钻石,一个好的女人是一个宝库。没有太阳,花朵不会开;没有爱,幸福不会来;没有女人,也就没有爱; 只是一个小小的问候,却是一个浓浓的真意!在这个给女性的日子里,我有一句话想对您说,这是我一直想要告诉您的,那就是给了我生命并抚育我成长的妈妈,我深深地爱着您。您是我成长的支柱,是我生命的起点,也是我最好的老师。 我对您的心,就像天上的恒星。永远不变。您是世上第一个给我幸福的女人 。我对您的爱如滔滔江水川流不息。我想您爱您,我不能没有您!

亲爱妈妈:感谢你赐给了我生命,是您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在外漂泊多年,对母亲始终有亏欠。也许我很任性,固执,令您操心,惹您生气;也许我总爱自作主张,自作聪明,把您的话当成啰嗦,但是,在我的心里,妈妈,其实我很爱您!唱起“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吟起“游子吟”这支亲切诚挚的母爱颂歌。母爱既平凡琐碎,又是伟大的,像春天的阳光,温暖无比,照亮了儿女的心房。就让风带去我的挂念,就让云捎去我的祝愿:愿天上的每一颗星星,都为您而在天空闪耀……祝亲爱的妈妈永远快乐!

妈妈:我爱您,我的每根羽毛上有着您的深情抚爱和谆谆教导,让我在外面的天地间自由的飞翔;您的臂膀好比大树,永远是我温暖的家。如果您是蓝天,我愿做天上的白云;如果您是山,我愿做山上的小树;如果您是海,我愿做海里的鱼。没有您,就不会有我;我离不开您,您伴随着我长大,看着我踏踏实实地走过每一步。您是我人生中第一任老师,您即是我的妈妈,又是我的朋友,我们亲密无间,无话不谈,像小河里的鱼儿离不开水。您是大山里涌出一眼温泉,滴滴点点凝成我理想的珠串,叮叮咚咚为我奏响进取的心音。您的话语像潺潺溪流渗入我心田,激起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妈妈:您的爱,有开始,无结束;您的情,有源头,无尽头。这无休无止,无穷无尽的爱和情,儿女将永记在心!妈妈:您的爱是崇高的爱,只是给予,不求索取,不溯既往,不讨恩情。“满目清山夕照明”, 假如我是作家,我的第一篇作品将是《母亲》;假如我是歌星,我唱出的一首歌也将是《母亲》,愿您老晚年幸福,健康长寿!

妈妈:虽然您算不上漂亮,已有了皱纹,但在我眼里,您是最美的;虽然您没有钱,但您的怀抱是任何金钱换不来的;您就像辛勤的园丁,我就像美丽的花朵。您培育我长大,伴随我成长,几乎无时无刻都陪伴我身边。您是春风我是苗,您轻轻拂摸了我的脸,把我养得娇嫩无比,却把您累坏了;当我生病的时候,您一直关心着我;当我学习上有困难的时候,您总是耐心的鼓励我;您是蜡烛,我是屋,您照亮了整个屋子,却燃烧了自己。妈妈:是您把我带到了这世上,是您给予了我明亮的双眼,让我去观察这世界,是您给予了我敏锐的双耳,让我去倾听这世界;当我需要您的时候,您总会出现在我身边。您的笑容,永远在我心中。在这“三八”节到来之际,我没有鲜花,没有礼物,只有深深的祝福!祝您每天快乐多一点,健康多一点,操心少一点。

此致

敬礼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11

尊敬的团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愿意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共青团的事业贡献我全部的力量。

在我还是优秀少先队员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那时的我就立下决心,在我上初中以后一定要加入到中国共青团中去,这是我儿时的理想。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我应该为儿时的理想奋斗了!

中国共青团是一个先进青年的组织,是党的好帮手,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行动指南,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自己,实事求是,它团结全团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不仅如此,共青团还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创造了无比辉煌的成就。

本人热爱祖国,热爱团组织,希望能为祖国、为人民、为团做出一份贡献。在班里,我无论承担任何任务,我将工作积极负责,力求做到最好。纪律方面,我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进步。在校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尊敬老师,团结、帮助同学。在家能够经常帮助妈妈做家务,尊老爱幼。我要更加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刻苦磨练和提高自己,认真学习,陶冶情操,锻炼体魄,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接受团组织的考验。

我向团组织申请:如果我被录取了,我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用力求优秀的态度来完成团教给的任务。并且决心维护团组织的一切利益,遵守团的章程、遵守纪律,做一个先进团组织的好成员。继续把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繁荣昌盛的祖国为己任。

我是××班的学生,加入中国共青团一直是我的夙愿。我认为自己已经是一个先进的青年,符合了团的要求标准。因此我恳求团组织认真考虑我加入团的良好愿望。我将发扬团的优良传统,做一名优秀的团员。

如果团不录取我,我会认真反复的反思一下为什么团不录取我的原因,及时认真改进自己的不完善之处,继续为下一次入团机会作出充分的准备。

此致

敬礼!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12

王虹小朋友:

你好!

我很高兴收到你的信,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有一些苦恼的事。就让我给你说这件事怎么解决,好吗?

“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件事还得由你自己向同学解释。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你没有信守诺言,所以你要主动向同学道歉。我也有一次这样的经历: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邀请我去参加他的生日宴会,我高兴地答应了。

但是我那天刚好要去补习班,于是就没去上那个同学的生日宴会。第二天我向他解释,他知道了后不但没有责怪我,反而和我的感情更深了。

王虹小朋友,你愿意用我这种方法试一试吗?

祝你

身体健康成绩天天向上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13

亲爱的妈妈:

您好!

谢谢您给了我这么多年无微不致的关怀。在三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里,您给予的点点滴滴,汇成温暖的洪流,冲荡着我幼小的心灵,让我时时刻刻感受到那无比寻常的暖意。在我的记忆中,很多事都早已过去,但却一直在我心里。

记得是在一年级的时候,第一次数学考试我只考了46分,被老师留下来重考,很晚才回家。而您知道后,拿着我的试卷看起来,我本一位您会大发雷霆,可谁知,您却温和地说:“没关系的,反正是第一次,哪有谁一开始就成功的?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能跟上去!”说这就开始细心给我讲解起来。从这以后我便开始用功起来,这句话也因此成了我前进的动力。

妈妈,你还记得吗?也许您已经忘记了。在我记忆深处,还记得那个深夜,天空中闪电雷鸣,倾盆大雨犹如瀑布般倾泻着。正在熟睡中的我忽然觉得在冰天雪地,一会儿又感觉在火堆旁全身发烫,难受极了。我在床上滚来滚去,您惊醒了,关切地问:“孩子,怎么啦?不舒服吗?”您拿出体温计,给我量了一下,“呀,39度!”您着急地说道。您拿起伞,背起我急匆匆地向医院赶去,平时觉得医院那段路一点也不遥远,可今天却感觉那条路好漫长。到了医院,您把我的病情告诉了医生,医生说我是感冒引起的,输了液就没事了。您抱着我坐在椅子上,我躺在您怀里感到无比温暖。输完液我就好多了,您那紧绷的神经才得以放松,布满血丝的眼睛除了温柔满是慈祥。

妈妈,我知道您不让我玩电脑是为了让我不但无学习,但在我的祈求下,您一也只好让我玩一会儿,这是为了让我不能入迷。但我却与您叫上了劲,在这里我正重向您道歉。

妈妈,您真伟大,您是让我永远骄傲的母亲,我爱您!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14

尊敬的 先生/女士:

您好!您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购买了由我公司开发的(推广名:) 楼 单元 号,现该房屋入住在即,为了您能顺利的办理入住手续,早日乔迁新居,现我公司就购房款支付事宜郑重函告:

依据双方的《预售合同》约定,您在 年 月 日前应支付首付款款 ,剩余房款 元以商业贷款方式在 年 月 日前支付。截止函告之日止,贵方仍未向我公司支付剩余房款,根据《预售合同》第十一条、附件八“第五条、第二十条”的约定,您的逾期付款行为已严重违反双方签订的预售合同,我司特向您通知如下:

一、请您在收到函告起三日内与贷款银行联系并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二、若原付款方式办理有困难,请贵方积极与我方联系,协商变更付款方式,履行向我公司支付购房款的合同义务。

三、如您未能在 年 月 日之完成全部购房款支付手续,我公司将按照《预售合同》“附件十之第五条”的约定从您实际违约之日起按日计收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每日支付您所购房屋全款的万分之贰。

如有疑问,请与您的销售顾问联系。

特此函告!请慎对之!

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15

敬爱的宁老师:

您好!

光阴似箭,一转眼四年的时光就过去了。在这四年的时光里,我们有欢笑、有泪水,我们经历了许许多多,那些事让我历历在目,像影片一样一幕幕地铺展在我的眼前。

记得三年前到那一天,您选我为“语文课代表”,并让我在课间时间去办公室问用不用帮老师拿东西,在您和我说的时候,我听也没听,就爽快的答应了。可是,我那根好玩的神经的玩儿的求知欲太强了,所以我便把老师交代我的事情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正在和同学们兴致勃勃地玩着跳皮筋。转眼,十分钟美好而短暂的课间就结束了。

上课铃打响了,同学们陆陆续续地走进班,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办,再猛地一想,啊!糟糕,怎么没有去帮老师拿东西呀!!!我马上从座位上跳起来,准备奔向办公室,可是老天爷好像非要和我作对,就在这时,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发生了!您正抱着一厚摞作业本和几大厚本教科书来到了班里,想想您刚封我为“课代表”时那一刻您投给我信任的眼光,再看看您手里拿着的作业,我不由得低下了头,不敢直视您的眼睛。您脸上略带些严肃地把我叫了起来,说:“你怎么不帮老师去那东西呀,我那么信任你,把你封做了“课代表”,是希望你能给同学们起模范带头作用。

可你却那么贪玩,那我要你当语文课代表有什么意义,希望你不要辜负了老师对你的期望,好吗?”我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事后,我仔细琢磨了您说的话,还真是一点也没错,我不把您那次说的话当做批评,而是当做帮助我前进的话!

转眼,我们该毕业了,但是我毕生都不会忘记您,不会忘记您给我们的谆谆教诲。

祝您永葆青春,笑口常开,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桃李满天下,越活越年轻!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16

尊敬的至圣大师:

晚生这厢有礼了!

您知道吗?您的智慧让我膜拜,您的思想沁满我的心脾。您“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的学习法宝,“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求学精神。让我在迷惘的学海里找到了知识之门,帮我找到了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还有您那“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使我明白:一个人在学习中,倘若只知死学而不思考,那他将毫无所获。您极富哲思的话语,为我指点了迷津。

不过,我想请教您老一个问题。您是怎样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因为我是一个喜怒无常的女孩,极易把自己的不快爆发在他人身上,让别人吃不消。也让我失去了很多好朋友,过后我却又感到苦恼、伤心。您老能不能告诉我该怎么做,您会不吝赐教吧。因为在我的心中您就是圣贤,您的金玉良言会让我顿悟,会使我对未来充满信心。

孔老啊,我要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您那“君子喻于义”“见贤思齐”的品德应答;“常戚戚,坦荡荡”的行为准则。让做人为政的思想瞬间喷发,治国的光芒普照着大地。您历尽沧桑、周游列国,于困顿之中留下的与日月同辉的《论语》。现已成为修身治国平天下的经典思想。

您就是一位精神领袖,指引着人们从愚昧走向睿智。是您让人们懂得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谦逊;是您让人们明白了“三省吾身”益处;是您让人们知晓了“为人谋而忠”的诚信;是您......

今天,大家对您可是美言不绝啊。全世界的孔子学院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那是对您的思想的肯定和追随。这其中也有一个我啊,也许我成不了像您你一样博学多才的圣人,也不具备您那永远闪烁光芒的思想。但因有您我会尽力抛掉思想中的污点,完善行为上的不足。让自己的性格多一点厚道与光泽,即使自己成不了圣人,但也决不做庸人。

孔老啊,几千年后,吾独赏您!

晚生:肖娜娜

XX年4月10日

损害赔偿案二审答辩状 篇17

手拉手朋友:

你好!

我们从未见过面,这也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信。我是修武县第二实验小学五年级三班的李周悦。我们班的同学很爱读书,也非常喜欢写博客,所以,我们班在每一届的书香班级、博客之星评选活动中,都能获得很多奖项,同学也有不少获得了博客之星、阅读小天使、博腕的称号,因此也得到了许多图书。

我的学习成绩还不错,爱好也比较广泛,就是字写得不太好,现在正努力练字,相信下次给你写信就会有很大的进步。希望你能喜欢我这个远方的朋友。

这次写信,是为了提议我们手拉手的活动,我建议:一、我们先互相向对方介绍自己。二、我们以手为口,以信为声,深入的了解对方。三、在身边发生的有趣的事情通过信发给对方,有什么困难通过信取得对方的帮助,有什么烦恼,也通过信和对方倾诉。四、书信联系能加深我们的感情,如果请对方到自己的家中做客,相见后不会再陌生。如果你有什么建议也可以提出,写信告诉我。

祝你身体健康 学习进步

你远方的朋友:李周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