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猪场租赁合同上诉答辩状(精选3篇)

二审猪场租赁合同上诉答辩状 篇1

二审上诉答辩状范文:_________________

二审猪场租赁合同上诉答辩状(精选3篇)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9月6日出生,__________市迎泽区地税局工作,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西二巷_____号_____单元_____号。

答辩人就上诉人刘刚提出返还原物纠纷上诉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本案属于公民合法享有所有权的房屋被他人非法侵占后引起的返还原物的侵权纠纷案件,并非单位内部分房纠纷,应属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一审法院对于上诉人非法侵占诉争房屋的事实认定清楚。

二、答辩人名下只有诉争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唯一一套房产,上诉人凭空捏造所谓答辩人与前妻骗取其他公房以及用非正常手段办理诉争房屋所有权的事实纯属乌有,也与本案审理没有任何关系,答辩人不再赘述。

三、本案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一审法院审理案件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但是上诉人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企图永久占有答辩人的物权。在国家大力倡导保护私人财产权利的今天,答辩人相信正义一定能伸张,违法一定会受到制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审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陈某,男,汉族,__________0年__________月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市长安区__________街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__________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__________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陈某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二审猪场租赁合同上诉答辩状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在租赁期满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2. 乙方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猪场修缮及原有设备的处理

1.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扩建猪场,资费由双方协商共同出资

4. 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理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水电费: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由甲方缴纳)

2. 若乙方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养殖中可能遇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2. 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享有相关的政策优惠。

3. 若上述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得将猪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合同结束后,若甲方将猪

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第十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共贰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印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 _月_ _日

乙方(签字印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 _月_ _日

二审猪场租赁合同上诉答辩状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保证出租的猪场属于个人所有,并拥有相应年限的猪场土地使用权,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加倍赔偿乙方损失。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猪场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猪场坐落地址:

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方并保证该猪场与第三方无争议。

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猪场作为乙方养猪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猪场。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猪场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1. 甲、乙双方约定,该猪场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

2. 乙方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元整)。直至合同结束为止。

3.该猪场目前的母猪、公猪、仔猪总计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乙方首付(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整),乘下余款乙方在第二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人民币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租金,甲方并出具相关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猪场修缮及原有设备的处理

1.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自愿将猪场内原有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

2. 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需要添置新设备及修缮原有旧猪舍。

3.甲方将猪场交给乙方后,同意乙方根据养殖的需求扩建猪场,资金费用由双方协商共同出资。

4. 租赁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处置租赁期间乙方添置的新设备。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水电费: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2. 乙方若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由乙方缴纳。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在租赁期间处理养殖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2. 乙方尽可能协助甲方享有相关的政策优惠。

3. 若上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根本的解决,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不能将猪场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在合同结束后,若甲方将猪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 租赁期间,若猪场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回定金和未到期的租金。

3.甲乙双方其它约定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2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