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设备塔吊买卖合同(精选3篇)

起重机械设备塔吊买卖合同 篇1

塔吊出卖方:(甲方)

起重机械设备塔吊买卖合同(精选3篇)

塔吊买受方:(乙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现有/套闲置,出卖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价每台/套人民币¥元(大写元)

二、 甲方出卖该设备提供:塔吊出厂合格证、技术监督局监检证、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牌、使用说明书等,并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 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此塔吊的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四、 甲方保证此设备机械主机构状况良好,塔吊附属机构齐全,乙方装车前清点,如有缺失乙方有权提出扣减出卖价或甲方采购补齐,保证塔机正常运转。

五、 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 元,余款付清后乙方运走塔吊,该塔吊产权归乙方所有。

六、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经手人:经手人:

年 月 日定

起重机械设备塔吊买卖合同 篇2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

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注:空格不够可另接)

第二条 材料

材 料

名 称商 标生 产

厂 家规 格

型 号计 量

单 位数量质量提供人交付日 期消耗定 额单 价价 款

(注:空格不够可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

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

第四条 修理修缮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五条 修理修缮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方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修理修缮项目的主要工作。

第八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第九条 修理修缮项目交付时间、方式及地点

第十条 修理修缮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及时间

第十一条 定作人在 年 月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元。

第十二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 保修期限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定 作 人承 揽 人鉴(公)证意见

定作人:(章)承揽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公)证机关(章)

日期: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起重机械设备塔吊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2 付款方式

2.1 设备总价包括设备造价、运输费及安装调试费。

2.2 合同金额不包含税金。

2.3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付款40%即 ,乙方安排生产。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生产完成,甲方接到乙方的发货通知,甲方需支付乙方货款40%即 。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安装,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需支付乙方剩余货款20%即 后交付甲方使用。

2.4 按以下一种方式结算:

3 交货及运输

3.1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请填写安装地点:

3.2 设备卸运:设备到位后由甲方负责卸运。

3.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乙方安排设备生产,收到预付款(以汇款实际到帐为凭)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生产工作,甲方在接到乙方发货通知并支付乙方货款后3日内发货,乙方负责安装调试。

4 产品质量

4.1 设备保修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 保修 12 个月(不含耗材、滤材

正常更换); 在质保期内进行保修。

4.2 如甲方从乙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购进的备件及耗件由此引起的设备系统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5 售后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

5.1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有关乙方所销售产品的正确安装、操作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培训。

5.2 无偿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使用乙方所销售产品时的现场技术指导。

5.3 根据乙方相关的服务标准或双方共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供维修或保修。

6 违约责任

6.1 甲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6.1.1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变更设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要求等,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6.1.2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退货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6.1.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付款,则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千分之一/日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1.4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本合同内的产品,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货,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6.1.5 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成套技术文件,甲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套用于其他工程项目。如违反本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2 乙方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6.2.1 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中途变更材料(或产品或设备)品种、规格、质量等,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6.2.2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期限而逾期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本合同总价的 千分之一/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3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6.2.4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有关规定,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7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并由本合同签订地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8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

9 补充约定

9.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则须由违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9.2 乙方须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全部和部分专用技术和/或专利的合法所有人和/或拥有者,而且能保证自己有权许可最终用户使用。

9.3 货款未付清前,产权归乙方所有。

10 附则

10.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后自行失效。

10.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10.3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全称):(盖章) 乙方(全称):(盖章)

经办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签字日期: 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 年_ _月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