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总结(通用3篇)

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1

为加强我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3月8日至3月22日,我办根据区城乡建设局统一部署,对全区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总结(通用3篇)

本次共检查了51个在建工程项目的289台起重机械设备,其中塔吊149台,施工电梯67台,物料提升机73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5台。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监督组共签发不良行为告知书1份,设备限制使用通知书2份。

经检查,大部分施工单位按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对起重机械设备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都进行了及时整改,但仍有个别项目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仍有部分设备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便已投入使用,如湾田国际建材商业一期全部7台塔吊、新城国际花都二标段1台施工电梯以及和记黄埔盈峰翠邸三期20余台物料提升机均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二、部分设备的安拆作业无详细记录

监理单位也未进行严格审查,无旁站记录;在设备运行工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无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混乱,资料员代签字现象严重。

三、特种作业人员与证件不符

特别是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有无证上岗现象,信号指挥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随意指挥现象严重。

四、部分塔吊底部积水严重

未及时排出,如新雅黄金苑1、2#塔吊;部分塔机无任何安全警示标牌,线路混乱;部分施工电梯保险装置损坏,未即时进行更换、修理,少数无防护门;部分物料提升机未做安全防护,无防护棚、防护门,使用钢管作为附着,并与外脚手架相连接。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办已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各项目的监理、施工单位立即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其整改后及时通知我办复查。我办也将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对拒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的项目,我办将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记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五、依据本次专项检查反馈的情况

我办将有针对性地继续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对各类不符合规定和使用要求的设备,该停的坚决要停、该换的坚决要换、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隐患限期的设备跟踪整改到位,确保设备安装(拆卸)及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努力将各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开展情况,督促各施工、监理企业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督促各项目完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班前会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杜绝违章操作、无证上岗现象。

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2

为加强全市建筑业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减少和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平建〔20__〕197号《关于开展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要求,从20__年11月24日至27日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成立两个督查组,对全市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共分两个部分:资料检查和起重机械实体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这次专项监督检查历时三天时间,共检查塔吊43台,人货两用梯18台,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9台塔吊,1台人货两用梯,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此次检查,起重机械的总体情况较好,部分起重机械的安全隐患较多,有的甚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严重威胁着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安全意识较差,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不力。主要有:1、有的施工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对资质、验收表格等资料未作核对;有的施工企业在未对安装资质及人员上岗证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塔吊就已经进场安装,一旦发生事故,找不到责任单位。监理单位也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监理的职责,审核企业提供的资料。2、有的施工单位对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管理不到位,致使现场塔吊存在基础挡墙坍塌、基础积水等严重安全隐患。3、有的施工企业为抢工程进度,设备超时间连续运转,机组人员根本没有时间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保养,致使设备长时间“疲劳运转”。4、有些施工企业施工前未合理考虑群塔作业方式,致使现场塔吊布置不合理,密度较高,导致现场存在塔吊相互碰撞的安全隐患。5、部分施工企业对于塔吊基础桩型、桩长、桩的数量、桩的距离等有关计算书有误且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二)、租赁企业的基础管理薄弱,设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目前,全市现有起重机械的租赁企业十几家,有几家是近年成立的,拥有起重机械2-3台左右;个人购买的塔吊采取挂靠的办法出租,对市场造成较大的冲击。与大型租赁公司相比,小型租赁企业存在企业管理薄弱,专业人员匮乏等问题。

(三)、部分安装企业的管理不到位,安装质量不高。部分起重机械安装企业存在重效益轻管理的现象,安装管理不到位,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不严。从资料检查来看,反映出部分拆装单位的验收资料填写不规范、签字不全;拆装单位编写的拆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

(三)、由于缺乏专业管理人员,施工企业内部使用的塔吊管理薄弱。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与专业租赁公司相比,施工企业自购内部使用的起重机械因无专业人员管理,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措施不到位,无有关检查、维修记录。

三、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的几点要求:针对这次检查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就如何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单位、拆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租赁单位、拆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必须有相应资质,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租赁单位与使用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书,安装拆卸工程必须有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及验收手续,安装的位置及基础施工资料必须详细可靠,交接班运行和使用过程维修保养必须有记录,充分利用远程监控系统。

3、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测必须符合要求,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检测,使用过程中加节、顶升后的安全检查、检测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切实履行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告知,现场起重机械与备案必须一致。

5、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篇3

根据xx市物价局《关于转发xx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宝市价发[20xx]12号)文件精神,我局从20xx年5月5日至6月15日对我县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此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物价检查所长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涉企收费检查的组织领导,并组成以价格管理股和收费管理股为主的两个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组,分别由局、所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分步实施

一是按照省、市物价局文件要求,我局于今年5月5日以陇价发[20xx]22号《陇县物价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收费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清理自查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的收费标准、减免暂停收费项目等政策落实情况;二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工作,由局领导带队深入10个重点企业从源头上调查了解各类涉企收费部门对企业的收费情况;三是从5月下旬开始,局两个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对质检、药监、工商、建设、环保、交通、水利、消防等部门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住建、交通、环保、工商、水利、消防、质监等七个部门和行业。从检查情况看,我县涉企收费部门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收费许可证》管理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行为;没有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没有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行为。但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部门存在因财政拨款不到位有向企业转嫁收费的行为。

四、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在这次检查中虽然整体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开票时收费项目、计量单位、数量、规定标准等书写不规范,填写不全;二是个别单位对执行政策理解解不够到位;三是一些单位收费操作不规范;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收费部门检查组已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主要措施有:一是严格按核批的项目、标准、范围收费。二是严格管理程序,做到规范操作。三是严格规范使用票据包括填写规范,要件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