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精选16篇)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1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分公司、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精选16篇)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20xx年“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2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为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xx年“新消法、新权利、新责任”这一主题,所在广场开展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是第x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与民生”成为今年的主题,针对此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结合这一主题,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与消费安全意识,还现场向辖区群众讲解关于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的知识。同时我司法所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的困难提供解决方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等,内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侵权法》等,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心、贴心的法律服务获得了辖区广大群众的好评。

本次消费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的同时,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3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质检办〔20xx〕18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做好系列宣传活动,制定了《贵州省质监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省、市、县三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紧紧围绕“质量提升,共促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质量信息发布

(一)召开“315” 主题新闻通气会。3月10日,通过专题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预报“315”期间质监活动安排,并通报了全省质监系统20__年执法打假情况及典型案例、20xx年及“315”期间执法打假工作重点、全省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及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处置情况。贵阳电视台法制频道、贵州广播电台综合新闻广播、贵州交通广播等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等6家平面媒体,新华贵州频道、多彩贵州网等10家网络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

(二)多渠道发布质量信息。一是在省局站发布护眼台灯等消费常识3篇。二是组织机电技术专家和13家较大规模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并在网站发布会议内容。三是联合贵州卫视百姓关注栏目,邀请专家拍摄制作了以电源插座、电线电缆和电饭锅质量比对为主要内容的“315说质量”专题节目3期,连续在3月14、15和16日百姓关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节目播出期间收视率较高,宣传效果明显。

(三)筹办“315”电视主题晚会。3月14日至16日,遵义市质监局联合相关部门精心筹办播出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遵义市20xx年“315”电视主题晚会》。在晚会上向观众报告了20__年主要工作成绩以及20xx年工作措施,让市民对质监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主题晚会还对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执法打假案例进行展示和精心讲解。电视主题晚会突出了质监特点,更加贴近民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深入开展“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和安全的各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3月,全省共检查企业 1730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58件,查获违法产品涉案货值金额511.5万元,查办大要案件5件。

(二)开展“315”安全销毁“黑心棉”等系列活动,集中销毁1530床价值近7万元的 “黑心棉”。此批 “黑心棉”是不法商贩用废弃棉衣、棉被以及从垃圾堆中捡来的带菌棉和垃圾棉加工制成,含有大量的致病细菌和有害微生物,会极大地危害人体健康。执法人员还走访南明区在建工地,查看了4个建筑工地集中住宿务工人员床上用品,对不合格棉絮进行了现场处置。

三、提供质量技术服务

加大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热线宣传,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对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查处。3月份“12365”举报投诉中心共接到电话、信函等业务398起,办结349起,办结率88%。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网络向全省手机用户中发布质检“12365”公益信息10万余条。同时,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放了“12365”环保宣传购物袋1万个,播放汽车执法宣传短片,大力普及识假辨假知识,鼓励消费者积极拨打1236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着力提升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质量诚信氛围。

3月15日当天全系统各地各单位积极走上街头、进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服务活动。现场发放质量相关宣传材料3万余份,宣传珠宝、白酒、电线、家用电器等产品在选购和使用方面的常识;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200人次,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血压计、珠宝玉石、家用电热装置、等产品提供免费检验检测服务;结合职能特点,对企业开展名牌培育帮扶指导、标准自我声明服务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4

XX社区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日用消费产品3.15专项打假行动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执函〔20xx〕91号)要求,在我区开展了20xx年度3.15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xx社区居民在领导的带领下,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把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作为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迅速组织力量,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此次专项打假工作按时完成。

二、检查重点

我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检查白酒、芝麻油、化妆品。由于我区白酒的消费较大,此次白酒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查处白酒中甲醇超标问题为主。

三、检查情况

对于此次专项打假行动我们以抽样检验,并就近就便将样品到送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市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白酒、芝麻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或检验中发现在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或以其它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芝麻油;白酒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或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打假主力军的作用。我局在此次开展的打假专项行动中,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记录,查处的情况及时上报州局。

我局此次专项检查,出动了4车次、16人次,通过检查我区目前还没有一家取得生产许可的白酒、化妆品、芝麻油的生产企业,区内有一些销售企业,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重大案件。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5

为了让社区居民关注自身消费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拓展消费维权知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x年维权活动主题,由XX市消费者委员会、XX社区联合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于3月14、15日展开,旨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手段及途径,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全面发展。

本次活动传承12.4普法宣传活动精神,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发放传单和现场咨询相结合,二是315晚会和专家讲座。由同学们共同创作的系列宣传板一经展出,便引得大家关注,前来观看的人络绎不绝,在仔细观看消费权益知识的同时,也会积极提出自己的疑惑,并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热情解答,晚会更是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同学们在情景小品种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本次活动有幸请到作为晚会嘉宾,还进行了条理式的讲座,使到场同学们对维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达到了举办此次晚会的目的,也获得了师生们的好评。

此次活动从形式和内容上既承接了历次活动的优点,又进行了部分创新,从整体上看,活动得到了一个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自身仍存在的不足之处:

(1)人员配合不够密切,工作安排不当。

(2)部分干部表现被动。

希望大家重视这些反反复复的问题,争取尽快解决以便更好地开展接下来的活动。

总的来说,此次活动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干部们在工作中依然以会员的利益为工作重心,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朝着服务会员的方向前进。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6

为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我区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情,现将我区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我区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区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7

为了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XX社区积极组织动员,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文件以及活动目标。积极组织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将有关文件落实到实处。并以“诚信3.15,开心欢乐购,扬子卫浴亲情钜献”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便于促进各

活动当天,消费者们络绎不绝的前来参观、了解、购买产品,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知识以及解决消费者的疑难困惑,做到“诚信3.15,开心欢乐购”,让消费者们消费在阳光下!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顺利开展,真是实现了扬子卫浴“诚信3.15,开心欢乐购”的目的,通过公司上下的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社会用户的一致好评。不仅提高了扬子卫浴的良好声誉,更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从活动开展过程中真正体现并提高了扬子卫浴队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同样对扬子卫浴大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诚信”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公司发展的有力推手,在扬子卫浴的长期发展路途中。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8

在此次活动中,省消费者协会共邀请了10余家厅、局部门,另外还有10余家质检部门、10余家企业代表,以及我们水环学院参加了此次活动。

3月15日我们水环学院派出了30名晨曦志愿者参加了此次活动。主动帮助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布置活动会场,清扫会场。我们学生还帮助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发放宣传单、便民手册等。并主动引导一些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市民到服务台。我们还向广大市民宣扬树立牢固“科学消费”的新理念,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侵蚀,做一个成熟理性的消费者。同时,注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我们学生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了我们学生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使我们学生获益匪浅。而且由于我们的出色表现,使我们学校深受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乃至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我们学校争得了荣誉。这次活动能够取得这么圆满的成功,主要是由于我们学校、水环学院各级领导、老师对我们的大力支持,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同时和校团委、水环学院的分团委正确的领导,以及全体志愿者的积极配合也是密不可分的。我们水环学院一定会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争取以后组织更多更好的活动。最后我们还和省消协副秘书长合影留念。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9

在xx年3月15日,法学社举办了主题为“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特作以下总结:

主办社团:法学社

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不足之处:

传单制作上还有待加强,宣传单内容、形式较为单一;在场地安排上准备工作不是很充分;最后,由于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针对前来咨询的人员所提的问题还未能全部解决,这是一大遗憾,也是以后工作进一步提高的出发点。

这次活动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感谢学院各领导对这次活动的支持,使各院同学对我们法学社更加了解;同时在对外交流上也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同时也成功的让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极大提高了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信心,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10

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年主题,在今年3月15日前,xx市消协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都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20xx年3月14日,xx市消费者协会联合xx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药局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纪念xx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同时邀请xx市新闻界、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公布了十大消费热点。

二是召开座谈会。20xx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楼会议室召开部分驻济大型服务类企业座谈会。

三是开展各类讲座。2月,为提高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能力,xx市消协组织新招入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5-7日,市消协副秘书长甄涛到xx市大型服务企业进行授课。3月27日,举办了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新《消法》培训班。

四是开展知识竞赛。《xx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期组织了 “安利”杯学习新消法知识竞赛。

五是在3月15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按照上级消协总体部署,在自身开展活动的同时,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消协3·15期间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1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11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xx年消费工作成果,解读20xx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宣传。召开“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12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我院学生在校内外积极开展了各种活动。

校内权益保障宣传,促同学维权

15日,校园内的各种维权活动相应展开。我院法律援助中心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工商局联手开展了“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障宣传活动,邀请开发区工商局三位工作人员到场为同学解答各种消费权益问题,帮助同学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本次活动还通过有奖问答等方式向同学们宣传各种法律知识,让同学们从不同的角度了解“消费者权益保障”的真正含义。

我院学生会权益部也在南区食堂门口举办了以“校园维权”为主题的3·15活动,主要通过分发传单的形式向同学们宣传法律知识。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活动所采用的传单全部都是DIY手工制作的,同学们首先将传单折叠成精巧的形状,然后写下一些常见的、适用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有的同学还巧妙地搭配了一些风趣幽默的漫画。

除了派发传单外,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几个意见箱,同学们可以将对学工部、物业、后勤集团以及学院其他组织机构的意见和建议投放到意见箱中,学生会权益部统一整理后会将同学们的意见反馈给相关组织机构。活动现场吸引了许多同学的关注,一位同学表示:“这种做法为同学与学院管理层之间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沟通桥梁,同学们可以将遇到的一些问题直接表达出来。”学生会权益部部长刘薇认为,举办3·15活动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帮助同学们提高维权意识,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让学院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校外法制宣传,为市民普法

15日,我院法学社、法律援助中心携手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在漳州市区延安北路、漳州市中闽百汇展开“学习消费责任,构建持续消费”3·15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消费与发展”,根据这一主题,同学们在传单上写下“你我互动,使今年的3·15更有力量”的话语,并在分发传单的同时,向市民认真讲解传单上的真实案例。同学们还细心地在传单上附上了法学社的邮箱,方便有法律问题的市民随时向法学社咨询。

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的郑秘书说:“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十分必要的,同学们现在宣传消费政策,能够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消费信心,有助于构建消费和谐,促进当今的社会经济发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13

今年以来,县消费者协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消协、省、地消协工作安排的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法定职能,以“我的权利我作主”年主题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消费维权的工作内涵,不断提高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一、积极筹备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

县工商局、县消协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积极牵头协调,邀请有关行政单位、机关团体负责人共14人、义务监督员4人、企业、个体户代表共12人、学校负责人3人参加,组织召开了威XX县消协20xx年第四届二次理事联系会,讨论通过20xx年“3.15”活动方案,对活动议程及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同时壮大义务维权志愿者队伍,征集消费维权志愿者, 9人,为他们颁发志愿者徽章,充分发挥他们的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与消费维权活动。

二、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按照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的“我的权利我作主”年主题,组织社会各界开展了系列的纪念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同消协有关成员单位、企业、新闻媒体等共同主办了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主题系列活动。形成了声势浩大、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参与面广的局面,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消费者维权事业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3月15日,由XX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质监、食药、烟草、公安、环保、学校等多家部门在大方和谐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XX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陈主军副县长出席活动并作了重要讲话。XX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邓光平局长也作了讲话。

活动紧紧围绕主题,倡导抵制和反对铺张浪费;倡导经营者诚实经营,文明经商,杜绝虚假宣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少两、拉客宰客、制假售假等损害大方形象的不良行为发生。倡导消费者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活动现场:设有12个咨询服务台,包括现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台,假冒伪劣商品辨别展示台等多个展台,在展示台上摆满了将要给老百姓讲解如何识别的电线、烟、酒、家电、装饰材料等假冒伪劣商品和老百姓需要了解的宣传资料。多家部门现场向消费者现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活动现场:表彰了20xx年度XX县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站点先进单位和行进个人,由县陈祖军副县长,县局邓光平局长等有关部门领导向获奖的7个消协分会和12名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

活动现场:活跃着一支消费维权自愿者,这支自愿者队伍由段虹号召9名青年自发组建,主要职责是向全县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对侵权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为执法部门提供准确的执法信息。

活动现场:XX县微企办组织XX县名星微型企业到现场展示XX县微型企业发展成果。大方漆器、农民画、核桃工艺品、十字锈等独具特色的产品,吸引前来前来参观的人。

活动现场:XX县工商局、XX县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发放《XX市电信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对供电、供水、有线电视、联通、电信、移动等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调进行问卷调查。

活动现场:工商、烟草、公安等部门将全县假冒伪劣产品向大众展示并进行销毁。

“3.15”活动前后,XX县8个基层工商分局(站)、基层消费者协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以农资打假、校园环境、节日市场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的“3.15送法下乡、红盾护农”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社会各界曝光一系列典型行政执法和消费投诉案例,并下发农资、霸王条款、最低消费等一系列消费警示。

此次活动悬挂宜传横幅17条,展示展板4块,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公开销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低俗光盘、盗版书籍等价值20.5万余元,接待消费者咨询28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一件,深受广大消费者好评。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14

为了迎接第35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4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消委牵头在瞻岳门前设立主会场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商、旅游、质监、电商协会、移动、电信等30多家单位及企业在现场设立宣传展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问,受理投诉。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朋友前来问询。

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购物已融入大众生活,网络交易纠纷和消费投诉也在逐渐增多。为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xx年,市工商局大力开展“红盾网剑”行动,线上检查网站、网店9685个,查处网络违法经营案件92件,有效净化了网络市场环境,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结合年主题活动,20xx年,工商、消委将重点引导社会*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诚信建设;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监督,重点打击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创新维权机制,开展比较试验、消费调查和消费评议工作,探索网络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15

为了使队员们了解作为公民应享有的消费权益,培养正确的消费意识,解放路第一小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向队员渗透有关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的知识。本次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自制手抄报为少先队员们普及消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教育。

六(5)中队的“十佳美德少年”王翼文为大家带来国旗下演讲《立足3.15,争做诚信小卫士》,通过列举关于诚信问题的案例,激励队员们做以诚信为本之人,并呼吁队员们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各中队辅导员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了主题队会。队员们通过学习、交流、探讨生活中的消费事例,反思诚信行为,引导队员们要学会保护自身权益,共同努力构建一个以诚信为本的消费环境。

在全体美术组老师的带领下,全校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制作评选活动。队员们用实际行动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引导队员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3。15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力地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正确引导学生积极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共同营造诚信、安全、文明、健康的校园保驾护航。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总结 篇16

为了隆重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为做好xx年“3.15”纪念活动,县政府成立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组,县政府副县长朱健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与此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并以县政府办公室霍政办秘[]30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同时为了纪念活动开展的更加隆重热烈,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县消协制定了《hs县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下发到各常务理事单位及消协分会、消协投诉站。

2、召开会议,全面部署。3月9日下午,hs县xx年3.15活动领导组会议暨消协三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在县工商局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尹如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竞成、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县3.15活动领导组成员、消协常务理事、分会长、新闻媒体计70余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对xx年“3·15”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与会人员围绕做好今年“3·15”系列活动以及筹备情况认真发言、讨论,提出了多项意见和建议,副县长朱健要求各单位按照霍政办秘[]30号和县消协[]02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3·15”活动,各单位会后要按照会议要求和部署尽快落实到位,领导要亲自抓,做到谋划好、准备好、安排好、落实好,要把今年我县3.15宣传活动开展的多种多样有声有色。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1、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由副县长朱健在“3.15”期间发表电视讲话,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陈厚俊接受3.15电视专访,同时,开展热点问题点评、编印3.15活动宣传册、宣传展板等,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二是县消协、工商、质监部门牵头组织一批诚信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让利销售,让消费者能够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享受节日气氛;三是3月14日-15日,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品尚多超市等17家单位在县电视台打字幕,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宣传口号;四是3月15日上午,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共40余家在文峰广场进行集中宣传活动,围绕法律法规、消费维权、咨询投诉、名特优新产品展示、消费信息和消费知识的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集中曝光等宣传,同时县医院、中医院设立专家义诊台,为消费者义诊;五是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中华、县委常委尹如江、人大副主任熊竞成、副县长朱健、政协副主席郭群英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巡视并对参加活动的同志表示亲切慰问,同时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观看了文艺演出;六是佛子岭、漫水河消协分会同步开展多种形式的街头宣传纪念活动。

2、凸显特色,紧扣主题。3月15日上午在城区文峰广场集中开展了hs县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暨广场演出,广场演出由县消协主办、工商局、文广新局、邮政局协办。上午9时首先由县消协会长、县工商局局长陈厚俊同志讲话,安徽龙华集团副总裁余良崇同志宣读了消费维权倡议书,副县长朱健同志宣布“315”纪念活动正式开始。届时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举行了大型广场文艺演出,邀请了省内外著名演员为节日增添了浓厚的喜庆气氛。精彩的演出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评价。

3、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社会监督。3月10日-15日,在县3.15活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等有关执法部门深入城乡联合开展专项市场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市场。3月15日下午,由工商局牵头组织县药监局、卫生局、烟草局等单位集中销毁xx年以来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总价值约11万元,其中食品类20公斤、400瓶,药品类1200盒(瓶),香烟390条。

三、效果显著,社会反映好。

据统计,3月15日当天,文峰广场现场活动各单位接受咨询700余人次,现场投诉8件,为消费者义诊150人次。设立宣传、咨询、投诉、曝光台共33个,制作宣传展板20个,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布置彩虹门22个,彩球10个,营造了声势浩大的活动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受到了维权知识的教育。

今年“315”系列纪念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既引导了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又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也提高了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的服务意识,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表扬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把打假行动作为县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组织力量,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我县打假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使我县广大消费群体真正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