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精选5篇)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1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南京市工商局紧扣中消协20xx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印发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积极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精选5篇)

一是紧扣主题,广泛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的优势,印发宣传海报、编印《南京消费》杂志3.15特刊、《南京市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手册》,面向全社会免费发放,积极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精神。开展“消费大讲堂”活动,采取座谈、赠书等多种形式,积极向消费者普及《消法》,加大与网络购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举办3.15新闻发布会,发布20xx年度网络交易维权案例、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案件、市消协典型案例、网络消费提醒和消费投诉热点。公布“南京居民住宅照明环境质量检测调查报告”、“大学生金融消费情况调查报告”、“南京市乡村旅游消费调查报告”、“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等消费调查报告,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

二是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反馈消费者投诉咨询。扎实开展“3.15在线服务日”活动,认真做好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发挥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进市场、进景点等“五进”优势,及时做好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举报的办理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同时,坚持市、区及基层市场监管分局三级联动,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开展重点监督和检查工作。与辖区各级12315机构和消协基层网络组织整体联动,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产品的后续处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三是科学引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系列主题活动,举办20xx年度省、市消协诚信单位推荐、评选及20xx年度市消协最美维权人物表彰等活动。与南京报业集团、“今日头条”等媒体联合开展“第三届‘据说3.15’南京民生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活动”及“聚焦3.15南京消费者网络消费问卷调查”活动,调查、了解南京消费者对网络消费看法和态度,通过舆情监测、网友测评和行业专家测评,开展大数据分析,推出金融、医疗、房产、汽车等民生行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为后续监管和消费警示提供科学依据。强化企业责任,推动行业自律,不断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深化与行业组织的维权合作,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与交电家电、房产、电子类产品、金融等相关协会、企业联合开展“消费关乎民生、诚信彰显和谐”的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发布诚信承诺宣言,倡议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公正、放心的消费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活动的良好氛围。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2

为加强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理念的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安全和和谐的消费环境,201X年3月10日百色市工商局在体育馆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201X年03月16日-企业管理协会-百色学院企业管理协会我们百色学院企业管理协会的部分会干前去参与其中,协助是工商局开展此次宣传活动。

此活动围绕“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结合实际,周密部署,使宣传活动呈现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氛围热闹的特点。我们的主要任务:协助工商局分发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传单,让群众了解更多的消费理念的权益。同时也磨练了会干与人的交际能力,体会劳动者的辛苦。最后,我们还很荣幸地邀请了负责人与参与活动的会干合影,见证了我们201X年03月16日-企业管理协会-百色学院企业管理协会共同的努力,丰富了我们协会的活动经验。

通过这次的活动参与,极大的增强

了民众的维权意识,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合理的消费观念,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大学生在消费行为中的维权意识,学会了一些通俗易懂的辨别伪劣产品的小技巧,了解怎样去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4

为纪念第XX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加强“诚信台江”建设,3月13日上午,由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区司法局、区诚信促进会等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的“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台江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工业路苏宁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设置了消费者维权咨询台,举办了辨别真假商品讲座,邀请区法律援助协会的律师现场为市民群众讲解相关法规。工作人员还向过往群众、周边商户发放《消费者权益保*》、《产品质量法》、《诚信台江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并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消费维权问题,鼓励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区诚信促进会还在现场举办了“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图片展。其中“经济生活不失信、文明上网不低俗”的宣传内容与今年315活动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紧密契合,吸引了众多过往群众驻足观看。大家对构建“诚信台江”的理念表示肯定,纷纷表示要做文明台江人,为弘扬文明新风尚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目前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同时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推动网络诚信建设已成为构建“诚信台江”一项重要内容。区委文明办、区诚信促进会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网络诚信建设,通过政府监管、*监督、公民参与及外部问责等机制来提高网络诚信建设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和培育良好的市场信用秩序。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总结 篇5

为深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日子,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各级消保委根据中消协、省消保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消费与民生”、“生态消费”为主题的201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系列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内容及做法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全市各级消保委对“3.15”活动都十分重视,把它作为201X年消保委工作的重头戏和开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市消保委为了搞好今年“3.15”活动,召开常务委员会、五届五次全委会、相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多次办公室会议,对全市纪念活动进行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消保委按照市消保委的要求,分别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周密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计划贯彻到所属各分会、联络站,明确任务,提出要求,使本级消保委、分会、联络站形成上下联动、城乡联动的良好局面。

为增强活动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今年全市消保委紧紧围绕社会化维权思路,联合各有关部门、各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活动,表现在:一是各地消保委分别将活动安排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工商局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各地党政领导对“3.15”纪念活动高度关注,应邀参加消保委各种会议,亲临宣传咨询现场视察指导。如鄞州区人大副主任张世华、区政协副主席王飞龙出席区消保委四届五次常务委员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奉化市副市长宋达军在奉化日报上发表题为《坚持民生导向,提升维权水平》的署名文章。北仑区副区长刘文科亲临“3.15”咨询活动现场指导工作。江东区政府把纪念“3.15”活动列入政府3月份工作计划,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级工商局将纪念“3.15”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二是联合委员单位、部分行业协会及企业联络站开展纪念活动。各地分别通过全委会、职能部门协调会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联络站会议,研究活动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得到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支持与协作,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和维权知识,作了大量的深入细致的宣传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发挥好有关专家、“3.15”志愿者的作用。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免费服务,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二、主题鲜明,内容丰富

在今年纪念“3.15”活动中,全市各地消保委普遍以“消费与民生”年主题为主线,通过各种会议大讲年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年主题,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编印《消费者维权手册》。在“3.15”期间,市消保委编印了4.8万份《消费者维权手册》,内容包括年主题、生态消费及维权知识、消费提示警示和各地投诉电话等,同时收到中消协、省消保委编印的《汽车消费ABC》、《低炭生活手册》、《农资商品知识手册》、《新消费漫画》等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3.15”现场会,以及消保委维权网络组织免费发放给广大消费者,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

(二)开展第二批示范茶楼评选活动。根据省消保委的文件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放心示范茶楼评比活动,活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先由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消保委初审后上报市消保委复审,市消保委会同茶文化研究会进行实地考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截止活动结束,全市共评选出4家省级放心示范茶楼。市消保委对评选出的示范茶楼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使被评上的茶楼真正发挥其示范作用。

(三)举办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为倡导健康、绿色、低炭的消费理念,落实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年活动主题要求,市消保委在“3.15”期间组织开展了一次优质、生态产品图片展,从近年来被评为“消信单位”和“推荐产品”的企业中挑选出30家契合“生态”主题的企业及产品,把这些企业和产品的文字图片内容制成宣传海报在广场上集中展示,让消费者近距离的了解这些企业和产品,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引导消费。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通过组织消费者体验节能、安全、环保产品企业,生态产品实例讲课,生态消费倡议活动,建立绿色消费体验基地等方式,广泛开展生态消费教育工作。

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消费教育工作,重点推进生态消费教育。3.15期间全市各地消保委对辖区内的中小学生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消费教育工作。如鄞州区消保委连续三年在全区初一学生中发放《消费维权手册》,累计已发放消费维权手册30000多册;又联合区教育局、团委在42所中学7万名学生中开展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深受广大师生欢迎。江东区消保委在宁波十九中学、江东实验小学成立消费教育学校,举行了隆重的授牌仪式,两校全体师生1200余人参加,学生代表还以宣誓的形式发出生态消费倡议。大榭开发区消保委组织第一小学学生及家长到世纪联华超市实地模拟购物,根据模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点评,并围绕生态、低炭、绿色消费为学生和家长举办知识讲座,通过小手牵大手,引导学生及家长懂得重视生态消费等。

(四)召开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为更好的宣传年主题,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年主题,市消保委于3月11日召开了五届五次全委会暨“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发布会,总结20xx年消保委工作,研究部署201X年主要工作任务;发布了“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新闻,对年主题的涵义、确定依据以及市消保委贯彻落实年主题的六项举措进行了介绍;公布了20xx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会议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进一步扩大了年主题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消保委也都举行了常务委员会、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及培训会议,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五)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前后,全市消保委上下联动,在当地主要城镇、街道开展了“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把“3.15”活动推向了*。3月15日当天,市消保委会同海曙区消保委在宁波天一广场举办以“消费与民生”为主题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投诉和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市属部分公用企事业及新闻媒体共30多个单位153名工作人员参加。活动现场烟草部门和工商演示真假烟酒鉴别方法。海曙区消费巡回法庭的法官们热情接待消费者咨询。宁波电视台“来发”、家博汇栏目组搭建了“3.15现场报料台”帮助老百姓维权。各县(市)区消保委、分会纷纷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还在活动现场安排文艺演出、开展食品检测、家电免费维修服务、有奖知识竞猜、珠宝首饰鉴定、发送环保袋等服务项目,深受消费者欢迎。据统计,本次“3.15”活动全市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91个,参加工作人员1380余人,提供现场维修服务622件,提供现场检测服务249件,发放宣传资料12.5万份,其中市本级1.34万份,现场接受咨询549人次,受理投诉115起。

三、重点监督,净化市场

全市消保委普遍以“3.15”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抓住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与有关执法部门配合,广泛开展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参与市场监督检查190余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和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8起。

市消保委针对消费者抢购食盐,一度造成“盐荒”的现象,积极参与工商等部门的维稳行动,并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告诉消费者食盐供应充足,理性面对“盐荒”,不要相信谣言。海曙区消保委针对超市低标价高结算现象,走进家乐福超市,着重就《合同法》和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结合案例作了讲解,并教育超市方面作为一家颇具影响力的超市,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水准,受到了家乐福领导员工的欢迎;江北区消保委就此组织辖区内14家大小超市开展“承诺推行双倍差价补偿”活动,14家超市承诺:今后若有消费者在购物时遇上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情况,不管商品原价多少,超市方除退还多收费用外,一律实行差价两倍的赔偿制度,且不设上限。宁海县、镇海区消保委联合当地工商部门对涉及民生消费领域的格式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这些领域有:房地产、汽车销售、宾馆酒店、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洗涤、健身及大型商场、超市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根据检查出来的问题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的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对行业企业提出改正意见。另外,慈溪市消保委专门召开成立汽车专家委员会新闻发布会,会上各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自愿签署《慈溪市汽车服务行业消费维权自律公约》,建立起汽车行业诚信自律机制。鄞州区消保委联合区工商局开展了“无障碍退货”诚信服务倡议活动,辖区新江厦、三江、麦德龙等22家大型超市卖场的代表签署了推行“无障碍退货”承诺书,这是继海曙“天一商圈”后的更大范围推行,实惠了消费者。

针对质保期内车辆自燃赔偿问题发表消保委观点。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新买一个多月的轿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车辆自燃。找经销商赔偿,经销商答复:你已经投保自燃险,所以你得先向保险公司理赔,把理赔款拿过来后,我们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给你补一辆新车。消费者向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却是:在排除人为因素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给你理赔,但是你要将获赔部分的追偿权移交。可是把追偿权移交给保险公司后,消费者又将如何向汽车公司追偿不足部分?这类相互推诿、消费者维权难的问题,已困惑多年成为“老大难”。市消保委十分重视,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先后向各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走访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由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消费者及法律专家参加的案件调处会。在此基础上就“三包”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如何赔偿发表了宁波消保委观点:《汽车质保期内“自燃险”该由经销商购买》——汽车质保期内车辆发生自燃事故由经销商负责调换新车,其他费用如车辆购置税,建议地方税务部门退还给消费者以体现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车辆保险费建议保险公司能够延用等,消保委观点在当地媒体及中消协网站等刊出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为今后妥善解决这类矛盾指明了方向。此外,针对部分消费者对车险和车辆“三包”规定的不了解,发布了《新车保险有糊涂账,有些附加险种未必划算》的消费警示,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注意。

四、宣传先导,*造势

利用消保委维权网络平台积极宣传“3.15”活动。“3.15”期间,市消保委对网站内容进行了更新,及时发布各地消保委上报的动态信息,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和维权信息,提供网上“在线投诉”,加大“在线投诉”的解决力度。

同时,在纪念“3.15”活动中,各级消保委都重视抓好*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大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市消保委在“3.15”前后与新闻媒体开展了一系列报道活动,在宁波电视台、广播电台开通消费维权热线,先后接受采访10多次,宁波电视台各新闻段多次播放“3.15”新闻,《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新闻周刊》报道消保委“3.15”活动多个专版,在宁波网、宁波日报、东南商报设立维权专题栏目,刊播消费维权信息、案例及有关报道20余篇。余姚市消保委作客当地新闻网,与网民互动,就大家关心的邮购、预付费式消费、餐饮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解答,得到了网民的广泛支持。鄞州区消保委会同区工商局、电视台制作了“3.15”专题节目,在《鄞州日报》设立了“3.15”专栏,结合去年以来处理的汽车、保健品、房产质量投诉等典型案例宣传年主题的重大意义,提醒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意识。奉化市消保委与委员单位共同出资制作了20个路灯灯杆广告,安放在城区主要路口,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镇海、北仑区消保委与当地广播电台合作直播3.15咨询现场活动。象山、大榭消保委与当地新闻单位、学校合作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消法》、产品“三包”和消保委职责等内容,消费者踊跃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今年“3.15”活动,全市共开办电视、广播专题节目80多期,开设报刊专栏13个,有关“3.15”活动的宣传报道120余篇,其中市级50余篇,发布消费信息、警示57条。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消费者权益保*》等法律法规更深入人心,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倡导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