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H1N1流感防控疫情监督员培训内容

一、监督员职责

甲型H1N1流感防控疫情监督员培训内容

1、负责收集本班级、本寝室同学的健康登记表;

2、负责了解本班级、本寝室同学体温监测情况,登记体温异常或出现感冒样症状同学相关信息;

3、督促体温异常或有感冒样症状同学及时到校区医院发热门诊及长春市卫生局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学院辅导员及校区医院报告有关信息;

4、按照《学生返校疫情排查流程》的要求,对有关同学进行分类告知、督导和信息报告。

5、如有因病“缺席”者(寝室缺寝、教室缺课),监督员要及时查明缺席原因,因病缺席的,要了解病情,及时向学院和所在校区医院报告。学院向学生工作部或研究生管理处报告,校区医院向医务处报告。

二、相关知识

1、发热或流感样症状:

包括发热、咳嗽、咽痛、咯痰、流涕、鼻塞、头痛、全身酸痛、乏力。体征主要包括咽部充血和扁桃体肿大。部分病例出现呕吐和/ 或腹泻。约10%甲型h1n1流感病例可不发热。

2、体温测量标准:

腋下体温测量不少于5分钟,超过37.5℃。

3、密切接触者:

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工作的人员;或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的人员。航空器上的密切接触者定义为:以病例为中心左右各一位,前后排各三位。

三、个人防护要点:

戴外科口罩,认真执行手卫生。加强营养,注意休息,多饮水。

四、信息报告流程:见《信息报告流程图》

五、疫情排查流程:见《学生返校疫情排查流程图》

六、健康异常情况登记:登记内容见《健康异常情况登记表》

七、各部门联系电话: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医务处):85168789、85168790、

13604308968

学生工作部:85168010、85167000、13756550085、13756550217

研究生管理处:85166341、1303912565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85166657、13074305359

继续教育学院:85095495

普教办:85167418

纪检监察处:85167449

校区医院联系电话:

前卫校区医院:85166033

南岭校区医院:85095519-812

新民校区医院:84997641、13844028608、13514409362

朝阳校区医院:88502339、13500809632、13756508260、

13843050588

朝阳东区医院:88621761

南湖校区医院:85151307

和平校区医院:87836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