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器械自查报告(通用3篇)

医院医疗器械自查报告 篇1

按照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省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冀食药监械【20xx】108号)部署,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

医院医疗器械自查报告(通用3篇)

我院为贯彻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及《关于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专项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决定在我院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自查自纠,制定本自查报告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践行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切实做到为民、科学、依法、长效、和谐,通过自查自纠检查,进一步严格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医疗器械质量事故。

二、检查目的

要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管理力度,杜绝销售、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诊疗器械和各种行为。通过这次专项自查自纠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医疗器械,并且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率,提高医院知名度。

三、自查自纠重点

重点自查20xx年1月以来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等规定效期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照检查产品是否有生产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的购进记录;产品的使用记录以及是否建立了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进行了报告。

四、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其自查自纠报告结果如下:

1、自查种类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无菌卫生材料三大块。

2、产品合格证明、证书严格验证,各个采购、接收人员严格把关,无一例不合格产品。

3、采购记录认真、详细记录,确保问题事件有处可查、可依。

4、接收人员核对采购记录与产品,确认产品是合法的、正确的、合格的,

5、产品储存严格按产品说明要求完成。

6、产品使用时认真检查其完整程度、有效期、无菌性。填写使用记录。

7、在院长的领导下正在逐步完善我院的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在医疗器械安全使用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8、但在实际工作与实施中,可能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微方面的问题,望上级领导对我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五、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我院认真学习法律、规范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自我完善,加强了安全使用医疗器械制度,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强化了自身质量管理体系,增强知法守法意识,提高医院整体水平。

医院医疗器械自查报告 篇2

为保障社区人民群众用药品安全、医用医疗器械安全、保证患者生命健康,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我中心特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中心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小组、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小组。把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管理纳入医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中心建立、完善了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医疗器械相关制度: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医疗器械贮存制度、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医疗器械管理人员职责,以制度来保障中心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二、严格查验供货者资质,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

中心特制订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进货查验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并对购进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且对进货查验情况做真实、完整、准确的记录,对运输存储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核实储运条件符合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妥善保存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未曾购进或转让、捐赠过期、失效、淘汰、检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三、保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我中心建立并实施医疗器械维护维修制度,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及时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并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

四、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件的的监测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医院器械潜在的风险,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使用。

我中心制定并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负责本中心使用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工作,依法履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义务。当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会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未曾使用检修后仍不达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

五、我中心今后药品医疗器械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药品安全事件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及医疗器械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中心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构建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良好氛围。

医院医疗器械自查报告 篇3

(公司名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方案按照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中医局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北京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京卫发〔20xx〕5号)文件要求,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本企业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促进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企业实际,制定自查自评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促进本企业加强医疗器械规范化管理,把保证医疗器械质量作为企业的重中之重,本着对企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牢记“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医疗器械安全责任体系,促进首都医疗器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专人负责和工作要求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企业经研究确定一名具体负责自查自评工作的.负责人,由全权负责自查自评工作,其他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其开展自查工作。具体负责人应该按照自查自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数字准确、问题清楚,自查后向企业负责人汇报自查自评情况,并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进行整改,确保自查自评工作的实效。

四、自查自评内容及标准

1、企业性质;

2、是否生产高风险产品;

3、销售对象;

4、注册资金;

5、目前企业总人数;

6、企业近两年来是否自行研制新产品;

7、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如何;

8、能否确保研发资料真实、有效;

9、企业树立诚信意识情况;

10、是否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生产活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增加自查项目)

五、自查自评结果

上报自查自评后,具体负责人应根据自查内容形成《自查情况表》或《自查报告》,并于7月31日前上交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审核后,上交市药监局延庆分局一份,同时企业留档一份。六、时间安排自查自评时间自xx年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

xx年x月xx日(时间可以掌握在7月15日-20日均可)备注: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文中红字部分填写完整或修改后形成自己的自查报告(全部改好后,将文字全部变成黑色,并删除此段文字),加盖公章后上交一份,留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