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师职业道德与法律

育婴师职业道德与法律

育婴师职业道德与法律

育婴师是专门从事0——3岁婴儿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的职业。

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的构成有两个方面:一是道德不雅念;二是行为规范。核心: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手段: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评价尺度:善恶。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社会主义公德是指使用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公共生活中的基本行为规范,是社会整体利益的反映,是所有社会成员认同并在公共生活领域中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特点:具体明确、简单易行。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工作或劳动过程中,所应该遵循的与其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道德规范的总和。

职业道德的职能与特点:

1)职业性

2)从属性和强制性

3)稳定性和继承性

4)实践性和适用性

5)多样性和具体性

职业道德的核心:“为人民服务”。原则:集体主义。前提:没有分工。

我国每年新出生人口2000万人左右。

育婴师职业道德规范:

1。爱岗敬业,优良服务

2。热爱儿童,尊重儿童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公民的基本权利:

1。维护国家同意和各民族团结;

2。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机要,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保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按照法律纳税;

6。其他方面的义务。

《母婴保健法》的相关知识

1。婚前保健

2。孕产期保健

3。行政管理

《未成年人保***》的相关知识

1。未成年人享有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与公民的人身不能分离的、没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位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份,享有如下人身权利。

(1)生命安康权

(2)姓名权

(3)肖像权

(4)名誉权

(5)荣誉权

(6)隐私权

(7)受抚养权

《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知识

基本理念:儿童最年夜权益的原则。

四年夜原则:

(1)儿童最年夜利益原则。

(2)尊重儿童生存发展权利的原则。

(3)无歧视的原则。

(4)尊重儿童不雅点的原则。

四大权利:

(1)儿童的生存权

(2)儿童的受保护权

(3)儿童的发展权

(4)儿童的参与权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有关知识

主要内容:

(1)儿童与安康。

(2)儿童与教育。

(3)儿童与法律保护。

(4)儿童与环境。

《食品卫生法》的相关知识

1。食品的卫生

2。食品添加剂的卫生

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

4。法律责任 《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1。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技能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2。劳动就业

3。劳动合同

4。劳动报酬

5。劳动时间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7。职业培训

8。社会保险

9。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10。劳动争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