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讲话(精选3篇)

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讲话 篇1

同志们:

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讲话(精选3篇)

今天这次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主要是学习贯彻国家和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妇女儿童工作。刚才,表彰了先进,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妇女儿童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妇女儿童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把妇女儿童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我市妇女就业人数平稳增长,政治参与水平不断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水平大幅提升,接受教育的状况明显改善,各项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了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妇女儿童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主要是:城乡、区域间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妇女儿童发展层次较低;就业歧视仍是女性就业难的主要根源,一些企业的女职工劳动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尚未根除,出生性别干预时有发生;青少年犯罪、家庭暴力、网络成瘾综合症等违法犯罪行为、不良习惯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这些都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做好新时期妇女儿童工作,提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积极增进妇女儿童福祉,全面提升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努力实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促互进。

二、突出重点,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妇女儿童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是多年来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经验,也是继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这一大局,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力争我市妇女儿童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要尊重妇女地位,反对性别歧视,为妇女充分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创造更多机会和条件。一要推动妇女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拓展城乡妇女就业渠道,重点解决好贫困女大学生、城镇女性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就业创业问题。实施面向妇女的就业创业免费培训项目,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和女性公务员的培养力度,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技能劳动者和人才队伍中的女性数量。二要抓好妇女社会保障工作。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切实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妇女参保率,将各类企业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三要改善妇女卫生条件。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组织实施好母婴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女疾病防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项工程,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并对贫困、重症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提高妇女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四要提高妇女的政治参与水平。政治地位和民主参与是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要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大胆选拔和使用优秀妇女干部,不断提高各级女干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的数量和比例。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引导妇女在村居事务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加强妇女教育培训,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质,推动妇女更好地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儿童是我们的希望所在,是千秋大计。要树立一切为了儿童的理念,着力抓好儿童健康、教育等重点工作,让每个儿童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一是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要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卫生执法监督,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婚前医学检查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婚前医学检查率。要坚决克服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坚决制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逐步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问题。继续推行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范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每人每天发放1元的营养补助。二是努力改善儿童教育条件。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加快城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幼儿园办园体制,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努力在今后五年内实现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要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下大力气解决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完善素质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深入实施教育惠民工程,对全市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给予保育费补助,免除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本费、作业本费,为全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学生装。三是切实保护儿童人身安全。要制定实施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计划,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校园治安、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问题,新购部分校车,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要特别关爱孤儿、病残儿童、流浪儿童等困难群体,切实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救助,让他们在健康成长中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妇女儿童发展保驾护航。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要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一是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要全面落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统筹收缴覆盖面,加大劳动监察力度,集中查处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和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二是加大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和救助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妇女和儿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福利机构和社区妇女儿童救助保护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妇女儿童保障服务能力。三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救助流浪乞讨妇女儿童,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发生。要治理和净化婴幼儿用品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儿童衣食住行的健康安全。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倡树文明和谐新家风,为妇女儿童营造安全、温暖的家庭环境。四是加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群体的权益保障。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帮助她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问题,加强流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服务。

三、齐抓共管,凝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合力

妇女儿童工作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社会各界各方面的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责权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妇儿工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扎实推进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积极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二要强化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支持力度,坚持每年为妇女儿童办好几件实事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要坚持面向基层、夯实基础,在资金分配、资源配置、项目建设等方面更多地向基层倾斜,重点扶持农村妇女儿童事业,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和舆论阵地,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深入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营造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培育和表彰妇女儿童工作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先进事迹,不断扩大妇女儿童工作的影响面。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要切实关心并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事业,推动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

同志们,妇女儿童工作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一项惠民事业、实事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实施黄蓝国家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讲话 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十年我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取得的成绩,表彰先进,并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妇女儿童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真抓实干,建设幸福侨乡”的核心任务,以《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为主要抓手,推动妇女儿童工作迈上发展上新台阶。

刚才,佳林同志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过去十年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的主要任务,我完全同意。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新会区妇儿工委分别作了经验介绍发言,值得大家学习借鉴。安贵同志宣读了市妇儿工委的表彰决定,会议还分别为获得省、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颁奖。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先进、奋发进取,推动我市妇女儿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幸福侨乡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扎实做好改善妇女儿童民生状况的实事工程,大力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其中比较突出的工作亮点有:一是江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可量化指标达标率分别达到97.22%、92.11%,部分重点指标还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二是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孕产妇保健处于全省先进水平,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和和生活质量不断优化;三是妇女儿童教育全面发展,男女受教育差距逐步缩小,教育领域指标提前两年全面达标;四是妇女参与经济社会管理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层次提高,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充当重要的角色,女干部配备情况位居全省前列;五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关爱度显著提高,孤儿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可以说,过去十年是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得到极大发展、妇女儿童受惠最多的十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者辛勤付出的结果,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妇女儿童发展城乡不平衡比较突出,统筹推进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妇女儿童协调发展的任务仍然繁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农村妇女参与基层事务管理还不充分,等等。对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重视和解决。

在今年5月召开的广东省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朱小丹省长指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不断提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既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内容。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建设幸福侨乡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正处于建设成为珠三角重要支撑点和增长极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确保实现省、市“两个规划”发展目标为中心,大力推进妇女儿童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互促共进。

二、落实规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最近,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门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江门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明确了未来十年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是我市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这次会议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两个发展规划,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着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着力促进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以示范性工程和实事项目为抓手,切实造福广大妇女儿童,引领和带动“两个规划”加快落实。要健全统筹协调、目标管理、监测评估、督查考核、激励约束、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对妇女儿童工作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两个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着力推动妇女全面发展。妇女的问题是平等发展的问题。要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为妇女充分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参与公共服务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加强妇女健康保障,认真落实省、市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确保农村困难妇女“两癌”患者得到救治。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妇女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支持鼓励广大妇女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认定,不断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水平。大力促进妇女就业,创造更多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加强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帮助困难妇女群体就业。大力提升妇女政治参与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培养、选拔和使用优秀妇女干部,提高妇女参政议政和管理社会的能力;要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引导妇女在社区、农村事务管理中发挥好“半边天”作用,通过宣传发动、妇干培训和政策倾斜,增加村(居)委女性一把手比例,努力实现省、市妇女发展规划规定的村(居)委女性比例的目标。

(三)着力用心呵护儿童健康成长。儿童的问题是优先发展的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的原则,切实使儿童成为社会一切福祉的最先享受者。认真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改善儿童卫生保障,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巩固城乡义务教育成果,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大家庭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在儿童服务、管理和教育中的作用,认真实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儿童之家的创建,弥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和校车交通安全等工作,预防和避免儿童各种意外伤害,特别是要落实好国务院今年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儿童建立起安全无忧的上学绿色通道。强化监督检查,净化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着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任务。要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江门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健全科学有效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要落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大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发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做好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增强妇女儿童自身维权意识。

(五)着力保护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留守、流动妇女儿童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亲情缺失、人身安全易受侵犯,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和教育问题比较突出,这对我们的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关心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确保他们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解决留守妇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她们在家庭“顶梁柱”和农业生产主力作用得到保护和尊重。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办好寄宿制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伍,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指导、心理辅导、亲情关怀、生活帮助和人身保护。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障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措施,建立覆盖流动妇女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流动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就业培训、劳动保障、入学入托、卫生保健和计划免疫等权益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形成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合力

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共同为妇女儿童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既是政府必须承担的义务,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逐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做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思想上重视、政策上倾斜、工作上支持。各级妇儿工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扎实推进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积极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充足可靠的经费保障,坚持每年为妇女儿童办好几件实事并形成长效机制。要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所有妇女儿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坚持面向基层、夯实基础,在资金分配、资源配置、项目建设等方面更多地向基层倾斜,重点扶持农村妇女儿童事业。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共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三)强化协作配合。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以点带面推进新规划的全面实施。各级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枢纽型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领带动和服务作用,扎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社会各界都要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对事关全局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考核。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重大意义,宣传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任务和要求,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广大妇女的重大贡献。要创新宣传形式,坚持现代媒体和传统形式相结合,平时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同志们,妇女儿童工作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一项惠民事业、实事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我市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建设幸福侨乡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讲话 篇3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全县妇女维权联席工作会议,开得很好。刚才从金兰同志的报告中,我感到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我县人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等方面做了一些较有成效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相关部门的依法维权职能,构建了我县社会化维权大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落实。近年来,我县公安司法机关建立健全维权载体和机制,通过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庭”、“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妇女儿童维权岗”、“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畅通了妇女儿童维权渠道。县总工会、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职业介绍、劳动保障等方方面面强化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女性劳动权益;文教、卫生部门在妇女儿童的健康权和受教育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县妇联,更是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如:为健全信访机制,实现个案化维权;开展“春蕾计划”的爱心助学活动;帮助女性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等等。各成员单位经常联系,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各项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可以说,我县“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主管、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妇女维权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维权工作网络已初步健全。创造出了新形势下开展维权工作的较好经验。为了更好地将联席会议制度落到实处,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维权工作认识

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如何,关系到全民族的发展,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给予高度重视,积极为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物质保障。我县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实施《湖北省妇女发展纲要》、《湖北省儿童发展纲要》,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妇女儿童仍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我县各种社会矛盾十分突出,其中有许多问题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如:妇女参政比例下滑,女职工下岗人数相对较多、再就业困难,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离婚妇女的土地、财产权利受侵害,儿童失学和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妇女儿童的疾病威胁等突出问题,已经成为颇受关注的社会焦点和不稳定因素。这些都充分说明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还面临许多新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一些部门特别是部分领导干部对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识还很淡薄,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认识不高、不够重视。

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性,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倾斜,运用法律、行政和社会等各种手段,实实在在地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实忧,从而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不断增强新时期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维权工作合力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其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与义务,单靠妇联组织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因此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男女平等的国策意识,自觉承担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特殊责任,要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整体合力。

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要在充分体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加大对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的保护力度,切实做好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案件的调解和审理判决工作;结合办案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咨询;适时地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就地办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宣传一线的良好社会效果。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要积极邀请妇联干部中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检察院要加强对侵害妇女儿童刑事案件的审理批捕工作。在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中,既要打击犯罪,又要注重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保障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伤害、拐卖、吸毒、贩毒、嫖娼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措施防范,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遏制家庭暴力行为。这里尤其要注意克服两种倾向,一是认为家庭暴力是夫妻之间的私事,是“家务事”;二是家庭暴力只要不致死致残就认为不便管,不注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要注重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共同解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事宜。司法部门要加大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和基层司法调解工作;加强援助机构建设,并对其开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要加大资金投入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妇女儿童,特别是经济困难或案件特殊女性当事人及时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使其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要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沟通合作,协助妇联做好与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相关的法律援助事务和法律服务,劳动部门在解决好妇女就业与再就业的同时,加大对企业用工的监督,保护妇女的特殊权利。同时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防止以介绍职业为名,拐卖妇女犯罪行为发生。民政部门要搞好社会救助工作,解决特困妇女儿童生存、权益保护问题。教育部门要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辍学儿童的返校工作。卫生部门要普及妇幼保健、疾病预防等卫生知识,要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儿童生存和健康。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舆论氛围,对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对歧视妇女的错误观念要予以批评,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事例要大力宣传,予以表彰。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理所当然地要在维护妇女儿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强化职能,进一步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

近年来,我县维权网络建设发展较快,但不平衡,还需进一步规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信访接待制度。各部门都要加强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重大问题领导亲自接待,提高办理答复的时效性,做好咨询服务和投诉受理及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防止互相推诿、扯皮及接待中态度生硬、处理拖延等现象发生。二是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维权工作队伍、网络建设,年底前,各乡镇派出所要普遍建立“家庭暴力报警点”,实行挂牌服务,社区、村组要设立“维权投诉点”,形成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绿色通道”。乡镇人民法庭要健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各乡镇司法机关要在社区、村组和学校建立妇女儿童法制宣传学校、普法小分队,对妇女儿童开展面对面的普法教育。三是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定期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进行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四是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联席会议,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向维权联席会办公室报告相关工作情况,通报信息,分析重点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要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

四、明确责任,狠抓援助单亲特困母亲工作落实

刚才会议讨论通过了《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活动的方案》,各部门要积极参与,明确责任,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单位议事日程。要从单亲特困母亲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教育部门要帮助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子女完成学业,卫生部门要负责为单亲特困母亲进行免费妇科病检查,劳动部门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单亲特困母亲的就业能力,并组织劳务输出,民政部门要将援助单亲特困母亲活动纳入社会救助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最低保障。总之,要按刚才通过的《关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活动的方案》要求,各单位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同志们,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既面临良好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相信,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将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