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会议简报(通用3篇)

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会议简报 篇1

11月14日上午,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和《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玉溪市正在开展的整治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玉溪市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来自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区、新平县等七县两区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陈川明作动员讲话。

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会议简报(通用3篇)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县(区)政府属地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使旅行社服务质量得到提高,导游服务意识得到增强,进一步提升游客在玉溪旅游的舒适度和满意度,营造玉溪旅游良好形象,“不合理低价游”得到有效遏制,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得到优化。“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将持续至20xx年。

据介绍,“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将进行多部门联动严打低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管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严厉查处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游客发布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等行为;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片游客;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同时,按照新修订完善的《旅游购物场所的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实行“一店一票”,对已经认定的旅游购物场所进行复核;并加强购物企业发票管理,规范购物企业纳税行为;安装车载视频系统,加强旅游事中监管,畅通投诉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处罚力度。

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会议简报 篇2

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按照国家、省、市旅游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精神和要求,近日,东坡区文旅体新局启动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

东坡区文旅体新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专项整治动行动员大会,34家旅行社(分社)及网点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文化市场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曾华刚主持,通报了全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读了专项整治目的和步骤,要求各旅行社(分社)及网点高度重视,会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将低价游相关宣传资料下架,宣传页面删除。

会后,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全区旅行社(分社)及网点迅速开展执法检查,共随机抽查了城区11家旅行社(分社)。检查情况整治较好,经营场所未发现低价游相关宣传海报、画册等资料。本次整治期间执法大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厉查处。

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会议简报 篇3

11月10日下午,楚雄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召开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以及重点旅游县市分管副县市长、10县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副局长、全州旅行社负责人、州旅发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会议。

动员会有楚雄州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王兴林主持。他首先传达学习了省旅游文化产业推进组办公室主任,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余繁在全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会议的讲话精神。州旅发委质监科负责人宣读了楚雄州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楚雄市、禄丰县、南华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对整治高速公路服务区购物点欺诈问题进行交流发言;楚雄两家旅行社代表作表态发言;楚雄州工商局副局长余琼芬作了讲话。

按照统一部署,楚雄州整治“不合理低价游” 专项整治活动将分为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工作部署。20xx年11月10日前,召开全州的启动动员大会部署工作;各县、市政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20xx年11月11日-20xx年2月底,将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强化随机抽查威慑力;加大处罚力度,从重查处一批涉嫌商业贿赂、逃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大案要案。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20xx年4月底前,形成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指挥调度机构、旅游警察、巡回法庭等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楚雄州工商局副局长余琼芬在会上表示,全州工商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主要意义,要克服厌战情绪,主动承担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各监管部门开展综合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楚雄州旅发委副主任王兴林在会议小结时要求各县市政府和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州、市政府属地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使“不合理低价游”突出问题得到切实治理,使我州旅游市场环境,服务质量有一个提升,为全州旅游文化产业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