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工作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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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会议总结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一

4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安排经省委审定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立法计划》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方春明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落实立法任务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努力将我省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党组作用,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立法工作基本要求,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的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切实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坚持科学立法,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立法自身活动规律,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民主立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开门立法渠道,使所立之法符合客观实际,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真正立得准、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法规草案起草、审议工作,做好法规审查批准工作,注重提升立法能力,确保如期完成今年立法任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不断开创我省法治建设新局面。

立法工作会议总结二

3 月27日,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宝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成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勋作全市立法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春明、各委办室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立法顾问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政府秘书长郭善瑞主持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去年立法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新一年立法工作任务。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一年多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立法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首部实体性立法已经启动,立法工作进展顺利。

会议认为,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通过地方立法,将涉及全市工作大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有利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法治阜新建设。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要注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要自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主动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深入研究“三大领域”的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从立法上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推动市委决策得到有效实施。二是要发挥好人大主导作用。人大主导立法,更多体现在立法规划、立项、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人大主导要按照“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验立法工作的标准。三是要发挥好政府依托作用。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相关制度,抓紧制订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订规章的程序规定。立法项目所涉及的政府部门,要提前做好立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四是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发挥各方参与作用。坚持问计于民、用计于民,使地方立法工作真正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充分发挥好地方立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将事关阜新转型升级大局的重要事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地方法规固定下来,为阜新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