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可以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下面是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一起来看一下吧。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一:

一、活动主题

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为前期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5日为后期推进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其中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日。

三、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提升全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促进“平安福建”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提前策划、联合部署,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源,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划分群众互动区、宣传展示区、专家解答区等,通过文艺演出、有奖竞答、视频展播、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网络视频直播,扩大社会覆盖面,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公安交警、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活动,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组织演讲比赛、知识大赛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揭示现实危害,增强社会震慑力;文明、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主题活动,倡导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严格查处机动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陋习,强化文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主题宣传品,大量印发带有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附件1)的主题宣传品。

(三)组织开展媒体122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周(月)活动。

要加强媒体资源共享,与各级各类媒体积极沟通,共享文明交通的工作亮点、鲜活生动的影音素材、震撼人心的典型案例,实现互通共融、互动共赢。12月2日前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围绕今年122主题,联合省电视台集中宣传报道厦门城市“义务交警队”、泉港农村“劝导站”等社会协同治理的工作典型,并组织在省级电视台集中宣传、展示全省“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的感人故事20集,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各地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并于11月18日前积极向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平安行·20xx》特别节目投稿。各地要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积极协调组织开展122“百城百台”联播,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形成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开展“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实时聚合呈现宣传活动。

(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122协同治理和公益宣传活动。

要积极发挥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交通安全公益事业和公益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安交警、文明办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交通繁忙的路段(路口),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要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组织本地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 “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要组织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安全问题多发状况,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自护能力。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美好愿景”公益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使交通参与者真正参与文明交通创建。

(五)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形成强大覆盖和集群效应。

各地要突出新媒体传播,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增强用户黏合度。12月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与FM1007福建交通广播联合依托公众号,在全省122个县(市、区)公安交警大队官方微信上统一设定文明交通宣传提示语和承诺口号,在122当天以及广场宣传活动现场同步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线上“喊红包,攒安全”互动活动,提高活动热度和网民对“122”的参与度。公安交警部门、网信办要协调重点新闻网站做好122活动当天的集中宣传报道推广工作,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起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网络互动活动,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文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文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文章、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与网友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的交流互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各地各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紧扣活动主题,加强部门联动,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方案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配合中央、省级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全省、地区联动,大造宣传声势,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兼顾,层层推进。要将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联动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确保活动期间文明交通舆论持续发酵,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三)创新形式,提升效果。要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不断探索创新,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各自的“特色动作”“自选动作”。强化品牌意识,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宣传品,发动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122公益安全活动,创造一批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覆盖面。

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二: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推进社会文明进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央六部办局《关于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0日—12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三、活动内容

(一)在城区开展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靠,不闯红灯的“三不”集中宣传。

(二)在城区开展劝导行人走人行道,劝导行人横路走斑马线,劝导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停车让行的“三劝”活动。

(三)在全市开展反机动车超速行驶、反客车超员、反货车超载、反疲劳驾驶,打击酒后驾驶、打击无证驾驶的“四反两打”集中宣传。

(四)在农村开展拒绝无牌摩托、拒绝无证驾驶、拒绝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拒绝无保险车辆的“四拒”集中宣传。

四、组织领导

成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颜建波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彭金良、市文明办主任刘洪、市交安委办公室主任冷劲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工会主席彭江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任忠武、市安监局副局长李新华、市司法局副局长刘纯、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陶志敏、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华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冷劲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交警大队,与市交安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

五、工作安排

有关部门和乡、镇、场、街道要紧密结合“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一)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在交警窗口、客货运站场、学校、社区、镇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张贴“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挂图、“122LOGO”,悬挂宣传横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及提示语;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各乡、镇、场、街道悬挂4条以上宣传横幅,张贴100张以上宣传标语,办一期宣传橱窗或板报。(横幅、标语内容附后)

(二)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市交警大队联合市教育局组织益沅一级公路沿线中小学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三)开展交通安全文化“三进”活动。市交警大队组织排练交通安全宣传的舞蹈、小品、快板、花鼓戏等文艺节目,到社区、企业、村庄巡回演出,活动期间巡演不少于10场次。

(四)开展公益广告播放活动。市文明办和广播电视台负责,结合全省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活动,从11月20日至12月10日每天在电视播放文明交通公益广告不少于4条次。

(五)开展学生主题班会活动。市教育局要以“三不”、“三劝”、“四反两打”、“四拒”为主题,督促中小学校开展“爸爸听我讲”交通安全亲子互动主题班会活动。做到“四个一”:孩子给爸爸写一封平安信,爸爸给孩子一个平安承诺,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制作一个平安橱窗。活动结束后,教育局将有关活动开展的图片、资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市文明办和交警大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所有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在校学员),在中心城区6个灯控路口(老政府、洞庭宾馆、琼湖路交桔园路、金太阳、沅江大道、血防医院)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七)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各乡、镇、场、街道以及村委、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普通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宣讲交通违法的危害和后果,引导全民共同关注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持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安全出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市交警大队要利用短信平台给移动电话用户群发安全出行提示短信。市司法局要结合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志愿者开展交通安全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八)开展游行宣传活动。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文明交通志愿者、学生上路进行游行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六、工作要求

市交警大队、文明办、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司法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单位和乡、镇、场、街道要精心组织,按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在全市范围内营造“122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督查局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