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工作简报(精选7篇)

征地工作简报 篇1

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广安市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各项工作。20xx年第3季度,我市对省人民政府历年来批准征收的12个批次实施了征地补偿安置,补偿面积214.374公顷,兑付征地补偿费17770万元,拆迁农房 261户、面积48580平方米,为1093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征地农转非。

征地工作简报(精选7篇)

一是严格按照征地程序规范征地行为。严格履行征地告知、现场确认、组织听证等程序,依法开展征地工作。实施阳光征地工程,落实批后"两公告一登记"和征地信息网上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加强对征地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征地安置补偿费用落实到位,征地农民安置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并执行到位。坚持按照《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广安府发〔20xx〕13号)规定的标准给予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理补偿。

三是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各地征地补偿资金均通过财政渠道从征地补偿款预存专户转入失地农民保障专户,确保补偿资金直接到位。

征地工作简报 篇2

一是把握关键点,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上有新举措。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把握长远科学发展的方向,做好项目的报批工作。

二是找准结合点,在放大优势、破解瓶颈上有新突破。继续做好征地服务工作,按时组卷,及时上报,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挖掘存量,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资源力度,提高土地增值幅度,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三是抓住切入点,在维护权益、促进和谐上有新作为。充分重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实行“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制度,确保被征地群体的生活保障。

四是加强对村民和村干部的教育。教育群众转变择业观、发展观,要把目光放远,正确认识大局与小局、短期与长远、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主动配合征地;教育村干部公心办事、公平办事,不能把个人矛盾带到征地工作中来。

五是多途径补偿安置。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把部分土地补偿款留在村集体作为生产建设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切实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帮助群众就业。

征地工作简报 篇3

今年来,沙洋县局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服务保障职能,三项举措加速推进项目征地报批工作,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用地保障。

一是专班服务精准对接。针对每个项目都对应成立一个征地报批服务专班,对外沟通协调,争取协助支持;对内加强衔接,争取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全力配合。

二是报件资料提前收集。提前谋划,按照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早摸底、早准备,做好项目用地规划,开展实地踏勘,收集准备相关用地资料。

三是报批全程跟踪推进。征地报件上报后,安排专人跟踪管理,掌握报件信息,查漏补缺,迅速解决问题,促进省市快审快批,提高征地报件审批效率。

截至目前,该局共组织上报征地报件12批次,27个项目,面积5746亩。其中上报省政府审批25个项目,面积1950亩,上报国务院审批2个项目,面积3796亩。征地报批总量比去年全年增长229%,创历史新高。

征地工作简报 篇4

今年以来,武隆县为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从3月起在全县开展土地房屋征收“百日攻坚行动”,征收计划共涉69个项目。为此,县司法局围绕土地房屋征收“百日攻坚”这项中心工作,以《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通知》(渝办发【20xx】123号)、《武隆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武隆府办发【20xx】171号)的相关规定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知识宣传。

一是借助三月法治宣传活动的契机,融入宣传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开展各种普法知识宣传310场次,接受法律咨询22035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1余万份,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2场次,投放公益广告401次,各种媒体报道80余条次,广泛宣传征地拆迁工作的意义、政策。

二是围绕《地质灾害条例》,教育居民服从政府统一安排,积极避险搬迁,制作动漫一部,同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动漫共计12部,近日在电视台播放,通过系列宣传教育,强化了正面舆论引导,同时有利于引导被征拆人合理表达诉求,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围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制作普法宣传专栏,在县城的体育馆、人民广场、世纪广场等设固定专栏,开展普法知识宣传,让广大居民在休闲娱乐之际,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土地房屋征收事关武隆发展,县司法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顾大局的高度,多举措开展服务土地房屋征收“百日攻坚”工作的普法宣传,全力配合征地拆迁工作,为土地房屋征收“百日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征地工作简报 篇5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山东省邹城市人社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落实个人账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邹城市被征地养老保险保障资金落实个人账户8565万余元,完成率55.07%。9月30日完成了省审计厅8030万元的销号任务。

一是夯实责任,扎实推进。转发了济宁市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文件,多次召开动员会、部署会、座谈会、调度会,全面了解掌握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落实个人账户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国土、财政和人社等部门组成的3个督导组,并与各镇街签署责任状。

二是深入一线,搞好服务。协助镇街村居制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对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资金数额、被征地农民个人基本信息及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分配情况、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参保程序等进行明确。

三是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大考核力度。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镇村携详细讲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和参保程序,大力宣传参保的积极意义,为全面参保奠定基础。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增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考核分值。

征地工作简报 篇6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自治区统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打破征地拆迁瓶颈,今年以来,南宁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管齐下,力促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有效开展。截至9月30日,全市经下达征地预公告的自治区56个统筹项目,已完成集体土地征收面积2195亩,完成率84%;完成拆迁面积86万平方米,完成率99%。

南宁市的主要做法为: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集体土地征收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从解放思想上助推征地拆迁工作。目前已印发执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等3个规范性文件,正在审议《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条例》等 5个规范性文件,已在研究《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法的通知》等3个文件。

二是进一步建立征地拆迁系统建设,从技术手段上助推征地拆迁工作。启用南宁市征地拆迁管理系统,在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实现网上审批、网上监管。实现了集体土地征收动态监管,实时掌握集体土地征收进展情况,有效避免重复征地、重复补偿,力求达到“精准”征地。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指导,从服务手段上助推征地拆迁工作。今年1-9月份,南宁市有关部门组织业务骨干到征地一线和项目现场调研,帮助基层征地拆迁部门研究解决问题1500多个,进一步破解征地拆迁“死结”。

四是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从优化程序上助推征地拆迁工作。截至9月30日,共受理群众涉访案件14件,同比下降63%。今年以来全市未因集体土地征收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是进一步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从明晰权责上助推征地拆迁工作。以绩效奖惩提高基层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征地工作质量效率。

征地工作简报 篇7

近年来,泸西县通过“摸基情、核定额、聚民智、搞试点”4项举措扎实做好县域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让被征地农民老有所依。

近年来,该县以“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开展为契机,及时组织成立相关调研组多次深入征地面积较大、涉及群众较多的村镇搜集相关信息资料,掌握不同规模被征地农民数量、年龄结构、参保意愿及要求,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县域综合发展。在摸清县域内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后,由该县人社部门牵头,统筹政府补助资金,核定补助标准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当前参保最高档次20xx元/年,周期为15年。同时还分别规定了对不同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补助办法。同时,该县还将部分经济条件较好、且有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统筹范围。

作为全省第一批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试点县,截至目前,该县县域发展或集体周转涉及到的被征地农民有4.6万余人次,列入县级试点范围内且符合人均耕地不足0.3亩标准的有1.11万人次,目前已申请办理参保补助的有3129人次,已完成审核办理参保补助的有1168人次。全县共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17亿元、风险准备金113.82万元。资金配给到位,切实为该县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推行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