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督查的通知(精选5篇)

开展督查的通知 篇1

各乡镇人民政府:

开展督查的通知(精选5篇)

为快速有效推进X年度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了解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经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宣传发动方面。群众对美好乡村建设政策措施的知晓程度,群众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情况;向县美好办报送工作信息情况;对外宣传、扩大影响情况等。

(二)建设开展方面。是否按中心村建设规划情况实施,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衔接情况;规划是否突出乡村地域特色等,重点是规划建设指导组下发建设内容进展情况。

(三)资金落实方面。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公示、报账情况;涉农项目资金有效整合、实际到位和投向中心村情况;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发展情况;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情况;公共服务体系奖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四)兴业富民方面。农民加入合作社或公司化经营情况;土地流转情况;“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情况;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情况;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等。

(五)文明创建方面。村规民约建设情况;文明示范典型评选活动开展情况;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三关爱”活动及平安创建开展情况、乡土文化发掘、继承和发展情况等。

以及省、市考核验收内容其它工作进展情况。

二、督查方式

以到村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形式进行,请各乡镇按督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3份。

三、督查时间

从10月中旬开始对全县23个中心村(10个省级重点中心村,13个县级后备中心村)进行全面督查,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四、督查结果运用

本次督查结果将作为乡镇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参考依据之一,并作为第二批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拨付的重要依据。

开展督查的通知 篇2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山腰盐场,区直各单位,石化产业开发建设公司、投资总公司、建设发展公司、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发生,推动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泉州市委反腐办《关于开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泉委反腐办〔〕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

二、检查内容

1.学习贯彻情况:学习贯彻中央、省、泉州市和区委反腐办落实八项规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区两办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泉港委办发〔〕1号)的情况。

2.查找问题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实施意见》开展检查的情况,特别是在公款吃喝、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公车私用、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情况。

3.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是出台制度规定、改革措施,健全和加强长效管理制度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1.明察暗访。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各高档酒店、礼品商行、大型商场、KTV娱乐场所和景区、公园、学校等重点场所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的问题。

2.重点检查。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专项检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活动,认真纠正接待费管理使用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

4.信访受理。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视曝光台等方式,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发现和回应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和监督,坚持依靠群众,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各种等待观望、麻痹松懈、“避风头”的心理,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负总责、亲自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二要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要严肃查处。要加大惩戒力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问责、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健全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不报,并针对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着力建章立制,不断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工作机制。

开展督查的通知 篇3

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汇总上报各类会议纪要落实情况,提升工作执行力,推动工作开展,现根据学校领导要求,将20xx年3月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及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相关责任单位于4月30日前形成落实情况报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校办公室督查信息科(国际学术交流中心11,电话:26853,电子版发送至)

具体要求:

1.上报落实情况要言简意赅,重点说明承担工作的完成或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需要学校协调解决的相关建议、意见。

2.责任单位分工如有不妥,请尽快与督查信息科联系,便于及时调整。

3.如有两个以上的责任单位,第一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并报送相关落实情况;其他责任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和第一责任单位联系,提供有关落实情况。

4.以文件形式落实的,应在反馈中体现文件名称及文号。

附件:20xx年3月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及任务分解表

xx学院办公室

20xx年4月23日

开展督查的通知 篇4

xx镇并主要负责同志:

9月14日,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发现:杨店集沿105国道违章搭建至今未能拆除、废品收购点环境脏乱,明显影响国道畅通和环境。区农整办多次督办,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请你单位迅速落实区委刘书记9月11日督查指示精神,立即组织人员对杨店集开展专项治理,尽快取得成效。整改情况请于9月底前报送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2617

邮箱:

xx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9月15日

开展督查的通知 篇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2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xx年5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入查找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宣传学习《意见》的情况;

(二)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意见》贯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或制度的情况;

(三)各地区按照《意见》的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

(四)各地区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五)各地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三、时间安排及督查形式

(一)各地自查阶段(5~6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要立即组织本地区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6月28日前以省级安委会文件形式将自查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抽查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区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检查,并通报各地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集中督查阶段(7~8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督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集中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自查方案和督查方案,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和现场督查。

(二)典型引导,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改进工作方法,力争通过此次专项督查,树立一批贯彻落实《意见》的示范部门和单位、示范运输企业和先进个人,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坚决避免走过场、搞形式。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全面、问题查找深入、措施积极有效,不断提升道路安全整体水平。

(四)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将督查工作与“打非治违”行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责任查处落实等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xx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