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通用5篇)

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 篇1

各科室、站(所)、在邛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商砼企业

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通用5篇)

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考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安排的通知》(邛招委〔20xx〕9号)要求,为保证我市6月7日至6月8日、6月13日至6月14日“两考”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广大考生考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静环境,根据市政府有关安排和部署,现将高、中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6月1日至6月14日,全市辖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在每日20:00时至次日7:00时一律停止施工。5月22日至6月14日,我局将停止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二、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8日),邛崃市城区范围所有建设工地一律24小时停止施工;中考考试期间(6月13日至6月14日),邛崃市城区范围及高埂镇、平乐镇所有建设工地一律24小时停止施工;在高、中考期间停工的建设工地禁止大型车辆出入,严格禁止噪声设备的使用。

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商砼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我局将在高、中考期间加强建筑工地噪声管理的巡查、检查,对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邛崃市城乡建设局

20xx年5月22日

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 篇2

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区住建委、武进区住建局、新北区城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和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分别于6月7日—9日和6月18日—20日进行。为了营造良好考试环境,排除施工噪音对考试的影响,确保高、中考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市高考和中考期间加强建设工地施工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校和高级中等学校备考及考试时间安排

1.备考时间

普通高校备考时间:6月1日至6月6日;

高级中等学校备考时间:6月10日至6月17日。

2.考试时间

(1)普通高校考试时间:6月7日至6月9日。

市区设6个考点: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常州市第一中学、常州市第二中学、常州市第三中学、常州市田家炳中学、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

(2)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时间:6月18日至6月20日。

市区、新北区共设17个考点(详见附表)。

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高、中考点按当地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二、高考和中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作业时间规定

为了给全市高考和中考学生营造良好的备考和考试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高考和中考备考期间,6月1日至6月6日,6月10日至6月17日全市建设工地施工作业时间为:早7点至晚6点。

高考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9日,6月18日至6月20日各考点周边的建设工地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全市其他建设工地施工作业时间为:早7点至晚6点。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企业要按《通知》要求,加强对各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部署,科学安排施工,合理调整工期;监理企业必须配合做好高、中考期间禁噪施工的监督工作,发现违规施工行为应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情况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各施工企业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高、中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的管理;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在工地出入口处公布告知牌,明确告知每一位建筑工人在此期间的工作时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高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的管理,认真做好建设工地施工音量的限制和限时作业等工作,及时处理有关施工噪声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三)各建设、施工单位要迅速对所属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布置落实,明确责任人。对各考点周围工地的责任人、联系电话,以及项目主管负责人,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报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施工工地如有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四)高、中考期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增加检查频次,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严格执行《通知》规定的施工作息时间,加强施工噪声管理;考试期间,要组织巡查组进行不间断巡查。

(五)市城乡建设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对所辖市区项目的相关投诉,对巡查发现或被举报投诉的违规施工行为,及时到现场予以从速处理;对严重违反规定,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的,立即责令停工,情节严重的不良行为将录入其信用记录,扣除相关单位信用分。

(六)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认真地做好组织、监管等相关保障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早作宣传、统筹安排、齐心协力,为确保高(中)考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附件:20xx年高(中)考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xx年5月18日

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 篇3

花园各位业主:

物业管理办公室从4月15日—4月30日,开始收取20xx年下半年的物业管理费,按照学校研究意见,逾期不交者将收取5‰的滞纳金,请大家按时交纳。上半年未交纳的,这次一并交清。

特此通知

交费地点:北区家属院物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38

花园物业管理办公室

20xx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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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 篇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高驾驭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20xx年南通市干部调训计划》,定于10月13日至14日举办全市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

二、参加人员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安监局局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分管负责同志。

三、时间地点

时间: 20x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10月13日8时45分前报到)。

地点:江苏中庭国际酒店(南通市青年中路128--2号崇川区政务中心东隔壁)。

四、有关事项

1、学员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集中时间精力,深入学习思考,确保参训效果。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情况的,需履行请假手续。

2、学员参训前要结合本次培训专题,提前思考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带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参加培训。

3、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费等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承担。

4、请于9月29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关于加强高、中考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 篇5

各位尊敬的业主:

为规范本物业的管理程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同时在享受质、价合理的物业服务情况下,根据"人人平等"的原则,请拖欠多年物业费的业主在20xx年10月30日前将拖欠多年的物业费一并交齐,使物业中心能够更好的做到改善业主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建设和谐小区的目的。

对逾期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中心将秉公办事,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诉诸法律程序解决,追缴拖欠的全额物业费,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望广大业主周知。

物业管理处

20xx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