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比赛类活动的通告(通用5篇)

举办比赛类活动的通告 篇1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与爱好,提高中小学生的艺术修养、审美情趣,为书画爱好者提供展现自我价值的平台,促进书画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乐亭县文广新局、乐亭县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中小学生书画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举办比赛类活动的通告(通用5篇)

一、活动主题:书写经典,绘画人生,共创魅力校园

二、主办单位:乐亭县文广新局 乐亭县教育局

承办单位:乐亭县图书馆 乐亭县三友画社

三、参赛对象:全县中、小学生

四、比赛项目:

书法类:软笔书法;

绘画类:画种不限;

五、作品要求:

1、内容:思想健康向上,创意新颖独特。

2、形式:绘画作品要求构图完整,色彩和谐;书法作品要求章法合理,线条生动。

3、规格:软笔书法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2尺×2尺(正方);绘画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4尺整张宣纸(竖向)。(注:纸张自备)

4、注意事项:书法要求书写正确,不能有错别字、不规范的简化字或添字、漏字;书写字体规范、美观、大小适中;提倡自撰诗词、联、赋等,不可简繁字体混用。绘画类作品提倡装裱。作品右下角请务必用铅笔注明班级、姓名、指导老师及联系电话以便于评奖。

5、作品数量:局直小学每校书法、绘画作品各5幅,局直初中书法、绘画作品各4幅,局直高中书法、绘画作品各4幅;每个乡镇小学组、初中组书法、绘画作品各5幅。

6、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作品报教育科。

七、奖项设置

书法组

小学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初中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高中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绘画组

小学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初中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高中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八、作品展览

20xx年5月25日—5月31日在三友画社,举办中小学生获奖书法、绘画作品展。

乐亭县教育局 乐亭县文广新局

3月25日

举办比赛类活动的通告 篇2

各班级:

为了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学生热情,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提高小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和鉴赏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小学生书画比赛活动。现将比赛《规程》公示(见附件),请根据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圆满完成竞赛任务。

洪州小学

年九月

举办比赛类活动的通告 篇3

各基层商会,各会员企业

为深入推进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激发非公经济人士创业创新的热情,更好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基层商会、会员企业中举办一次演讲比赛,希望通过此次比赛,充分展示非公有制企业的良好形象和企业员工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二、比赛地点

区政府八楼会议室(暂定)

三、活动主题

“坚定信念,放飞梦想”

四、参赛范围

参赛选手必须是区工商联会员企业的员工,否则一经举报查实,取消比赛资格。

五、比赛要求

(一)比赛选手确定15人。若报名参赛的选手达到15人以上,进行初赛,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若报名参赛的选手在15人以内,则直接进入决赛。

(二)比赛以抽签方式确定参赛选手出场顺序。

(三)演讲时间控制在5至8分钟,时间不够或超过时间,评委按照评分规则扣分。

(四)比赛实行现场亮分和当场公布参赛选手最后得分,以评委现场评分确定名次。

(五)现场公布比赛最后名次,确定获奖名单。

(六)各参企业在比赛之前要将演讲稿交到区工商联秘书长手中,便于评委评分及归档之用。

(七)参赛企业参赛选手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应在8月15日前确定并上报区工商联办公室(联系电话:)。

(八)比赛前还将组织召开相关筹备活动会议,参赛单位应按要求派负责人参加会议。

六、评分办法及标准

评分采用10分制,设评委6名,计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评委给分之和除以4即为选手最后得分。

(一)仪表形象(1分)

1.衣着大方、自然、得体;

2.举止从容,表情自然,精神饱满。

(二)演讲内容(3分)

1.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

2.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3.层次分明,逻辑性强,结构自然后理。

(三)演讲技巧(6分)

1.普通话标准,口唇清晰;

2.语言行动,语音、语调节奏有变化,能结合演讲内容,讲求轻重缓急,抑扬顿挫;

3.演讲有激情,感染力强;

4.能恰当运用态势语;

5.能脱稿演讲;

6.能准确把握演讲时间。

七、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组织奖2名、道德风尚奖1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附:区工商联“坚定信念,放飞梦想”演讲比赛名额分配

年七月十五日

举办比赛类活动的通告 篇4

各市、州总工会,长白山开发区总工会,扩权强县试点市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各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吉林省委第十届六次会议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弘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发挥好劳模的引领示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全省广大女职工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再创佳绩,省总工会将在20xx年“三八”节期间对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个人、女职工干部、模范女职工之家进行表彰,并从中评选事迹突出的十个标兵岗和十名标兵,授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吉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

“省五一巾帼标兵岗”以班组、科室为评选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8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貌,事迹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市以上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二次创业,在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全面提升女职工素质,推动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中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促进女职工再就业,爱心帮扶,解决女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吉林省五一巾帼标兵

“省五一巾帼标兵”应是直接从事生产、教育、科研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市以上重点工程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竭诚奉献,勇于创新及在全省开展的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贡献突出的;

3、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发明创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所提合理化建议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4、在促进女职工再就业、爱心帮扶,解决女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模范女职工之家和优秀女职工干部

省模范女职工之家按照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20xx年下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会女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规定的标准进行推荐,只限于评选市州以下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梅河口、公主岭、省直和省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按照吉会女字〔20xx〕3号《全省工会女职工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评选。

优秀女职工干部应推荐在组织女职工提素建功活动、女职工关爱行动和创建女职工之家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四)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的评选条件

“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要在“吉林省五一巾帼奖”的基础上产生,被推荐者是直接从事生产、教育、科研等行业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工,曾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市劳模及以上荣誉,事迹突出,成果显著。行政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不参与评选。

二、推荐、评选原则

1、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注重科技含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下而上,群众公认,层层推荐,严格把关,逐级审核。

2、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上报的推荐人选须履行民主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3、凡是被推荐为“省五一劳动奖状”所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必须经过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审计、纪检、监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审查,凡在上述方面存在问题或未建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未签订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金和工会经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当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评选对象。

4、近三年内曾获得过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奖状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再次推荐。

三、推荐评选方法及要求

1、各地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将在总数额内产生,其余的推荐为“吉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

2、各地和产业推荐的“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要同时上报3000字的事迹材料(3000字事迹材料必须按第一人称、以事迹报告形式上报)和300字的简要事迹(电子版和文字材料各一份),并附上曾获市劳模、市五一奖章和省部级以上表彰证书复印件,上报日期截止到20xx年12月20日。凡不按期上报的一律视为弃权。

3、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 A4反正面打印,不准加页。

xx年xx月xx日

举办比赛类活动的通告 篇5

青冈六中关于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我省普通高中新课改的要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公民意识、参与意识,根据《青冈六中社区服务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今年寒假期间安排高一、高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具体要求如下:1、活动目的: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培养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意识,体验奉献社会的积极情感;关心社区建设,主动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形成乐于奉献的积极态度和情感;在活动中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2、活动时间:本次寒假的4个工作日,由活动小组或学生个人自主选定日期。3、活动形式:学生可以根据家庭住址、社会关系、同学关系组成3—5人社区服务活动小组,每小组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可由不同班级学生构成。另外,也可以个体形式参加社区服务活动。4、活动内容:活动内容由小组成员共同商定或由个人决定。公益活动:可到老年公寓,乡村敬老院等地进行文艺演出、清扫卫生等;到公共场所如商场(如兴隆大家庭、中央商城等)进行节日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参与社区文化环境建设:如县城学生可在居住的楼区设立文化窗,宣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及有关环境保护、节约资源有关知识的宣传活动;也可亲手参加社区文明环境的建设,参加劳动、在农村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各方面知识。志愿活动:参与社会必须的各种义务工作,如拥军拥属、扶贫帮困、敬老助残等。5、活动要求:(1)必须参加;(2)注意安全;(3)写好总结;(4)开学后将写好的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的感受或经验(300字左右)及社区服务卡上交班主任考核后交到政务处和团委;(5)认真填写好“学生社区服务记录卡”。在活动中留下的珍贵记录或影像资料要做好保管。 望广大同学认真学习此通知,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也愿同学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丰富你的人生体验,愿你们在假期里健康开心,成长快乐!

青冈六中政务处

20xx、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