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通用18篇)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1

××年×月×日上午上班时间,××与××因××打架事件,于××处协调解决的情况下,两人再次起冲突后××首先动手扭打起来。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主动挑起打架事件,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通用18篇)

对××处以××元人民币罚款。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示

××年×月×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2

3月24日晚,公司员工因私人原因与公司员工发生争执,并用脚踢了,后来被其他同事劝开。 行为不仅违反了厂规厂纪,同时给其他同事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及全体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事件作出如下处理:

1、鉴于打架情节较轻,公司做出通报批评;

2、在4月5日前将书面检讨递交给部门领导;

3、需要在两个部门领导的见证下公开向道歉。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团结友爱,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广州某某有限公司

4月2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3

全体员工:

20xx年2月19日上午,北京基地人事文员叶倩与清洁工李凤英因小事发生口角,继而爆发肢体冲突。冲突中,李凤英被打倒在地。110接警后,经北京通州漷县派出所调解,叶倩、李凤英家属、北京基地代理经理三方一致同意:叶倩赔偿李凤英医药费人民币4000元。叶倩、李凤英的打架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及全体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事件作出如下处理:

1.对叶倩、李凤英打架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2.叶倩赔偿李凤英的医药费由叶倩个人承担。

3.开除叶倩、李凤英。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团结友爱,致力于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北京美尊轻钢房屋制造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4

致:员工:

经公司研究并与您协商决定,现调您从 岗位到 岗位报道,调岗从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

请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天内将工作交接完毕后至新岗位报道,如超期未报道者,视为旷工,旷工达 日以上者(含 日),将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按自动离职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行政部

年 月 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5

各部门:

为了鼓励先进,再创佳绩,决定对万利、贺桂英等几位同志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其它同事在今后的工作中与他们一样爱岗敬业,忠于本职,奉献企业,团结同事, 表现优秀!

受表彰员工名单附表:

特此通知。

xx年x月x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6

本园位于重庆高新区石小路183号附2号,(白马凼红绿灯处上方新人居内)。现需招聘数名幼儿老师,要求:幼教专业毕业,从事幼教工作两年以上,有经验和重庆地区者优先。有意者请与本园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

另招聘幼儿园园长助理1名,要求:幼教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幼教工作3年以上,有管理经验者优先。

联系人 :唐先生

电话: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7

x年4月11日,班管委督察部对外国语学院15级新生的课堂出勤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各班级表现良好,但仍有少数同学无故缺勤。以下同学无故缺勤,予以通告批评:

以上被通告批评的同学扣除个人综合考评分数8分。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课堂考勤制度,维护良好的学习氛围。

外国语学院班级管理委员会

x年4月11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8

尊敬的各位业/住户:

爱护环境,你我齐行。经物业服务中心区域助理、秩序部巡查发现;楼层及消防通道杂物较多,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为提高小区业/住户居住环境,服务中心将定于20xx年8月8日至20xx年8月14日(16:30-18:00)对小区公共区域(楼道、楼层等)进行环境卫生大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楼层通道属于火灾逃生的通道,要保持畅通,若您在楼道或天台摆放的沙发、鞋子、鞋架、扫把、自行车或其他杂物,请您自行搬到室内,不要摆放在公共区域,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创美好和谐社区!

凯伦花园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竭诚为您服务!

24小时服务热线:0769-8592 3877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9

材料库管值班员:

因你 于5月9日夜值班中,酒后进入工地、同时值班时间睡觉,23:26分被工程主管当场查获 ,违反了现场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规定 。现予 扣除工资50元 处罚。

特此通知

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脚手架工程管理办公室

签发人:

xx年 5月 10 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10

为了加强居民住宅区和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社区居民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确保社区消防安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三、居民住宅楼内疏散楼梯、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在疏散楼梯、消防通道上设置障碍或堆放杂物。

四、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在消防车通道上随意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处设置石墩、隔栏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当有专人值班,随时开启,确保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车顺利通行。

五、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开设公共娱乐场所和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加工活动以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六、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住宅区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七、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开展防火检查,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八、法律责任

对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或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对未履行保持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职责的物业管理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发布后,各社区居委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居民住户,应当按照规定对本辖区住宅区、住宅楼的消防安全自行组织检查和整改。凡违反本通告者,由公安、消防、房产管理、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xx年xx月xx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11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县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时间及范围:20xx年1月26日至2月12日;东至广梅汕铁路、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丰达路、北至汤坑镇段桥。在禁燃时间和禁燃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汤坑镇人民政府、县城管局要组织专门队伍对禁燃区范围内加强巡查,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三、县城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在合理范围内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

四、在禁燃区内承办各类喜庆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对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成年人违反本通告的,责令其监护人进行教育、管理,造成损害的,由其监护

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年月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12

群聚会通知(1)

为了丰富群友们的业余生活,增进群友友谊,加强集体意识,本群特此举办本年度第一次群聚会,请大家竞相转告,踊跃报名。预祝大家聚会愉快!

现就本次聚会活动安排如下,并请群友参与并提供更合理周全的建议.以便能使本次活动成功、圆满进行!

一、 聚会时间:20xx年01月26日 下午16:30点(暂定)

二、 集合地点:北京丰台区百乐公园后门

三、 聚会活动内容:群友之间的初识了解、自我介绍等、嗨歌、饮酒、歌伴舞等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定)

四、 聚会消费:无抵消、活动当天酒饮打折.

五、 活动联系人:百合 醉宝 紫啤。。

以上是本次聚会活动的主要内容,其他不足之处还请大家共同探讨,随时做出修改。

报名参加的同志请小窗口联系管理员,留下联系电话确认,报名截止时间为01月25日下午6:30点前.

报名方式:

1、姓 名 :

2、电 话 :

3、Q Q :

##报名的群友请及时与管理联系##

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严禁酒后驾车

多才多艺的群友们让我们一起畅想快乐吧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13

旅游通知

各位员工:

大家好!为感谢公司所有员工的辛勤工作,增强团队凝聚力,公司决定组织员工旅游,日期定为8月18日(周六),目的地为抚顺战神CS。各部门组织统计参加人员,明天(8月9日)下班前报到综合部。旅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综合部

20xx年8月8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14

为了确保重阳节期间登山安全,现确定10月25日中午12时至10月27日中午12时为登山重点防护期。请市民在登山期间自觉遵守有关注意事项。

大南山登山路线:上山路线——明华中心上山路口至山顶;下山路线——山顶至蛇口海关路口。规定单向上下山,其它路口禁止登山。

注意事项:

1、请不要携带火种、刀具、危险物品登山;

2、请不要在山上逗留,提倡文明礼让,防止相互拥挤;

3、请按指定路线行走,听从执勤人员疏导指挥,不要逆行;

4、请伤、残、病人员及孕妇不要登山,防止发生意外;

5、因安全防护设施未完善,请市民不要从南坡登爬羊台山和蛇口山。

特此通告。

xx区重阳节安全保卫及森林防火指挥部

年10月25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松原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焚烧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通告。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田间、野外、油田企业生产作业区及周边焚烧秸秆、垃 圾、林下附植物、树木枯枝、枯叶等。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禁烧工作的领导,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各村民委员会要全面开展群众性的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禁烧工作,制定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禁烧公约。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乡镇、村委会要明确具体每个地块的防火责任人,属地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禁烧工作。

四、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要互相配合、齐抓共管,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秸秆及林下附植物禁烧行为。

五、特别提醒广大村民,六级以上大风天气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进行焚烧秸秆及林下附植物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财产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七、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松原市公安局

年10月31日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16

20xx年秋游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xx-09-10浏览次数:217字号:[ 大 中 小 ]

北语退休同志:

金秋时节,我处将分四批组织退休同志休闲二日游,请大家根据个人身体情况报名。

一、景点及时间安排

1、景点:独乐寺、白塔寺、上海世博会智利国家馆。(天津蓟县,车程约2小时)

独乐寺,又称大佛寺,位于中国天津市蓟县,是中国仅存的三大辽代寺院之一,也是中国现存著名的古代建筑之一。

2、时间:

第一批: 9月14日(周一)—15日(周二)

第二批: 9月21日(周一)—22日(周二)

第三批: 9月23日(周三)—24日(周四)

第四批: 9月28日(周一)—29日(周二)

3、具体安排:当日上午8:10分学校车队上车,中午到达蓟县安第斯会馆入住并用午餐,下午参观独乐寺、白塔寺。次日上午参观上海世博会智利国家馆。中午会馆用餐退房后返回。

二、报名时间:9月10日—12日(三个工作日),周六不休息。

三、报名地点: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携带自付的费用标准:每人70元(带零钱)。

2、报名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活动的同志,其保险费自负。

3、每批限报名90人。

五、出行注意事项:

1、为确保出行安全,身体不适者请勿勉强参加。若需家人陪伴,费用自理(有老年优待证每人450元,无老年优待证每人475元)。

2、秋季早晚温差较大,请根据天气情况和自身状况,携带保暖衣物以及常用药品等。

3、请携带身份证,老年优待证(65岁以上)、老年证(60岁)。

北语离退休工作处

20xx.9.9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17

商铺租户:

您(单位)未经我司批准,擅自对您(单位)所承租的铺面进行装修,且长时间未做美化处理,严重影响整体商业形象;您(单位)应于 年 月 日缴清下期租金及物管费,但至今仍未缴纳。根据以上因素,您(单位)违反了《商铺租赁合同》的第十条第一款第一点及第二点。我司经慎重考虑,将与您(单位)解除《商铺租赁合同》,收回您(单位)承租的铺面,并保留对您(单位)的违约行为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请您(单位)于 年 月 日租金到期前缴清所欠租金及物管费,并于 月 日前将店内所有物品搬离商铺并结清相关水电及其他费用,逾期未处理我司将继续计租并收取拖欠租金所产生的滞纳金。

x公司

关于打架的处理通告 篇18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xx年温州马拉松比赛定于12月4日(星期日)8时至14时在本市举行。届时,将有11759名运动员分别参加全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和家庭跑等四项比赛。其中全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和家庭跑的起点设置在世纪广场,全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的终点设置在温州国际会展中心,迷你马拉松终点设置在世纪公园中轴处(规划路),家庭跑终点设置在世纪广场。

为保障比赛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于20xx年12月3日-12月4日,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限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比赛线路:

1.全程马拉松:温州世纪广场-市府路(右转)-汤家桥南路(左转)-瓯海大道北侧辅道-上江路口进入瓯海大道南侧辅道(右转)-文昌路(折返)-瓯海大道辅道(金色小镇折返)-上江路(右转)-温州大道(爱好笔业老厂区折返)-温州大道(右转)-文昌路-会展路(右转)-七都大桥辅道(右转)-瓯江路(蒲州桥中段折返)-望江路(郭公山折返)-瓯江路-温州国际会展中心终点。

2.半程马拉松:温州世纪广场-市府路(右转)-汤家桥南路(左转)-瓯海大道北侧辅道-上江路口进入瓯海大道南侧辅道(右转)-文昌路(折返)-瓯海大道辅道(金色小镇折返)-上江路(右转)-温州大道(爱好笔业老厂区折返)-温州大道(右转)-文昌路-会展路(右转)-七都大桥辅道(左转)-瓯江路南侧道路-温州国际会展中心终点。

3.迷你马拉松:温州世纪广场-市府路(右转)-汤家桥南路(右转)-瓯海大道辅道(右转)-世纪公园(规划路)终点。

4.家庭跑:温州世纪广场-市府路-万源路口折返-市府路-温州世纪广场终点。

二、12月3日22:00至12月4日14:00,上述比赛路段及马拉松赛起点世纪广场周边的市府路(惠民路至府东路段)、府西路(中西结合医院东门前至锦江路段)、府东路(绣山路至锦江路段)、绣山路(府西路至府东路段)、锦江路(惠民路至府东路段)等道路(含道路内停车泊位),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禁止堆放各种物品。

三、12月3日22:00至12月4日比赛结束,下列道路将按“滚动封闭、分段解除”的形式实施限制交通措施,除持有《20xx温州马拉松比赛专用证件》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和行人禁止通行:

1、12月3日22:00至12月4日11:00,对市府路(府西路至府东路路段)实施限制交通措施。

2、12月4日6:00起,对市府路(惠民路至汤家桥路段)、府西路(绣山路至锦江路路段)、府东路(绣山路至锦江路段)、锦江路(惠民路至府东路东侧100米处路段)实施限制交通措施。

3、12月4日7:00起,对汤家桥南路(市府路至瓯海大道)实施限制交通措施。

4、12月4日7:30起,对瓯海大道辅道(世纪公园至金色小镇路段)、文昌路(瓯海大道辅道以南路段)、上江路(瓯海大道辅道至温州大道路段)、温州大道(上江路至爱好笔业老厂区路段)、文昌路(温州大道至机场大道路段)实施限制交通措施。(瓯海大道高架的北侧汤家桥路进出口、上江路进出口、文昌路进出口匝道封闭)

5、12月4日8:00起,对会展路(机场大道至学院路段)七都大桥南侧辅道、瓯江路(蒲州桥至惠民路段)实施限制交通措施。

6、12月4日8:30起,对瓯江路(惠民路至环城路段)、望江路(环城路至郭公山路段)实施限制交通措施。

比赛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比赛情况适时逐段解除道路交通限制措施;12月4日14时比赛结束,所有交通限制措施的道路全部恢复通行。

四、比赛期间,途经交通限制区域的公交线路将临时调整,具体由温州市交运集团另行发布消息。

五、比赛期间,行经比赛沿线及外围分流管控的各交叉路口的车辆和行人,应服从现场警察和工作人员指挥。

六、比赛沿线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出行,相关出行路线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交通管理信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xx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