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出租通告(精选17篇)

厂房出租通告 篇1

金鲍工业园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永护村工业集中区西,园区占地面积13744㎡,东、南临园区公路,临路状况较优,道路通达性较好。园区有4号、5号楼,建筑面积分别为2483㎡、2111.07㎡现对外招租。有意者请于20xx年12月10日前与社区顾先生联系。

厂房出租通告(精选17篇)

文峰街道鲍家桥社区居委会

11月28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2

一、投标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二、有意参加投标者,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交纳投标押金(其中:7间店面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部分厂房、厂地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方可取得投标权。中标后,投标押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在投标后五天内(不包括公休日)到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二楼办公室退回投标押金(不计利息)。

三、本次投标标的为位于东大路东坂宫旁(友谊大酒店斜对面)的原森发工艺品厂店面及部分厂房、厂地(其中:店面七间,面积约为6×4.5m21间、9.8×4.5m26间;部分厂房、厂地为为二楼建筑面积约300m2及简易搭界面积约为440m2),店面与部分厂房、厂地将分开投标。

四、报名地点: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二楼办公室。

五、租赁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六、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2月17日下午5:00时。

七、投标时间:20xx年12月22日下午3:00 时。

八、投标地点:德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局一楼)。

九、投标方式:本次投标采取7间店面与部分厂房、厂地分开招投标,采用明标暗投方式,在招标人确定的标底价基数上进行投标,投标升幅以人民币100元为单位。以最高标价为该标的物的月租赁费,最高标价相同者(如为原承租者,则原承租者有优先租赁权),其余情况下则以平标数为新标底再次投标,最后以投最高投标数为中标人。

十、招投标规则:投标者投标时应写明投标(大写为准)、姓名和时间,字迹不清、涂改、未写明投标价、姓名、投标价低于标底价、投标书放空未填写和在约定的时间内不提交标书者均属无效,视为无效标,并取消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标底价基数:7间店面标底价基数为120xx元/月;部分厂房、厂地标底价基数为5000元/月。

十二、中标者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守法经营(其中不能作为工厂生产车间用房,不能经营餐馆、洗浴服务项目,经营幼儿园需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十三、中标者应于中标内三天内到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书》,否则视同放弃中标权,并取消投标押金。

十四、投无效标及中标者放弃中标权,取消投标押金。

十五、中标权不得转让他人,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及所交的押金。

十六、若因政策调整或政府行为,林业实业公司有权随时终止与中标者(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书》(由公司提前15日通知),由此造成承租人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十六、本须知及《租赁合同书》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

12月7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3

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拟对座落在东大路董坂宫旁(友谊大酒店斜对面)的沿街店面及部分厂房、厂地(其中:店面七间,面积约为6×4.5 ㎡一间、9.8 x 4.5㎡六间;部分厂房、厂地为二楼建筑面积约300㎡及简易搭盖面积约为440㎡)。其标的分别为:1号、2号、3号、4号、5号(详见附图)。租赁权公开招投标,请有意者到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办公室报名。

一、报名条件:凡年满1 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意本须知和《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公民应持身份证、法人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应交纳投标押金(其中:1号、2号、3号店面标的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4号店面标的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号部分厂房、厂地标的押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方可取得投标权。

二、报名地点: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湖前湖心街52幢)二楼办公室。

三、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四、联系电话:0595-23522372

五、有关资料备索

德化县林业实业公司

11月25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4

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公司形象,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现将严禁在工作时间内饮酒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1、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含中午休息时间)饮酒。确因经营和工作需要安排接待,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2、严禁所有干部员工参加乙方任何名义的宴请(含工作餐)。

3、所有员工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饮酒上岗。

4、凡违反本规定,一经发现或经举报确认后,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动力公司欢迎员工举报,举报情况经核实确认,将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

xx年xx月xx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5

学院关于禁止使用违规电器及安全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火灾发生比例,电器火灾数量排在首位,用电不慎导致火灾数量排在第二,小孩玩火导致火灾数量排第三。

教育部、公安部于20xx年1月1日发布实施了《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第三章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大功率电器是指高出450瓦功率的电器)。

校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学生公寓,人员更为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XX大学ZZ国际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XX大学ZZ国际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八条、二十条明文规定校园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要求辅导员老师通知到每位学生坚决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五一放假期间将所有的大功率电器带离学校。后勤集团保卫科将在5月对校园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进行排查行动,届时将对大功率电器做统一收缴,并对违规使用者及其辅导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后勤集团保卫科

二〇**年*月**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6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与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进程,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禁止乱倒生活和建筑垃圾,乱停乱摆,乱贴乱画,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随地吐痰等行为,并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执勤巡查,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立面整洁、包市容秩序)落实不到位的,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乱倒垃圾、粪便、污水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摆的,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向车外抛弃、倾倒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对擅自摆摊设点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对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对随地吐痰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的罚款。

此通告自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x年十二月六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7

关于机修分厂工伤事故处理通告

20xx年8月1日机修分厂发生了工伤事故,造成一人受伤。该事故属于严重违章操作事故,在距上次机修分厂工伤事故不到一月时间又发生类似的事故,在公司内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事故通报如下:一、事故经过8月1日上午,机修分厂工人、两人在焊接过程中由于无实焊能力而贸然去做,导致焊接不牢固出现断裂,看到钢板与焊接点脱落,用手试图去扶钢板,结果未能扶住钢板,导致钢板砸到了脚背上,造成右脚大拇指与小拇指处两处骨折。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伤者送到骨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定于8月6日进行手术。8月4日生产系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方案。二、事故原因1、机修分厂工人、违章作业,安全意思极差,且未严格执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2、机修分厂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对工作过程安全监护不力。三、事故责任1、(机修分厂工人):安全意识差,工作不负责,未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盲目操作,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机修分厂工人、伤者):安全意识极差,未对自己采取2 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3、(机修分厂厂长):对员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班组安全管理薄弱查处不严,承担此次事故的领导责任。四、事故处理近期机修分厂连续发生工伤事故,此次事故属于重复发生典型安全责任事故,反映出安全管理存在松懈。经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处理如下:1、对机修分厂处罚500元,费用从分厂年底绩效奖金中扣除。2、对厂长*处罚200元。3、对机修分厂工人给予开除处理。4、对机修分厂工人给予留岗查看6个月处理,并处罚款100元。5、此次事故伤者的医疗费用由机修分厂承担40%(分厂自行分解到事故责任人)。五、事故预防措施1、各生产分厂要严格执行、落实公司及分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时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配备安全监护人员,实行危险挂牌制、安全确认制及安全提醒制。2、所有进场员工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三级培训后方可上岗,遇突发事件要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分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公司各部门要吸取事故教训,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八月五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8

品质管理处罚通告

为了提高产品检验合格率,杜绝不良品、次品流入市场。树立穗昇品牌,公司自始至终严格执行质量体系纪律,要求各车间;各工序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作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员工操作过失,造成产品返工、原材料浪费,从而增加生产成本,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责任人应予赔偿或处罚。边条配料车间员工龙登文在10月18日工作操作时因配方加色料时不细心,少加色料,2*30FX8040,600M出现色差。不符合客户要求,导致返工。边条生产车间员工李庆涛在10月18日做1.5*22的GS8040时,不认真检查产品,因压字不正,导致700米产品不合格。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龙登文、李庆涛二人各20元的处罚,以此达到警告教育的目的,望其二人今后工作认真负责,做好首件的检验工作,避免批量事故的发生,减少公司损失。同时给予江厂长,黎主管在工作上的能够严格要求下属,对品质认真,知情上报的态度予以表扬。

相关支持文件《四不放过原则》《品质管理条例》等拟文:刘书贵附:原始依据审核:张贴公示正本留存报:郑总送:江厂黎主管

20xx-10-20

厂房出租通告 篇9

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维护工厂良好工作生活环境,树立工厂形象,同时消除工厂安全 隐患,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现就有关厂区禁烟规定通告如下:

一、除在指定吸烟区外,工厂所有区域实行 24 小时禁烟。

二、凡不在指定区域抽烟者,一经发现,则给予 50 元/次处罚。

三、工厂纪律督察委员会负责禁烟管理,对厂区进行巡查,并负责 向抽烟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开据处罚单,部门负责人落实处罚款。

四、装缷工、司机人员由物流部门主动提醒并告之工厂禁烟规定, 并对违禁者落实处罚款。

五、供应商由仓储部门主动提醒并告之工厂禁烟规定,并对违禁者 落实处罚款。

六、废品收购人员由保洁部门提醒并告之工厂禁烟规定,并对违禁 者落实处罚款。

七、落实后的处罚单经张小学签字后递交财务,所有罚款均由财务 部单独管理,最后作为工厂员工福利使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天内,对不在指定地点抽烟者予以告诫,通 告发布三日后将按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20xx年十月十日 武陟欣朝冷冻食品厂 工厂纪律督察委员会 名 单 委 员 长:张小学 副委员长:孙红豹 委 员:王长乐、孙保祥 职 责: 一、对工厂各部门人员工作纪律监督。

1、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

2、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干私活。

3、上班时间不得饮酒、赌博。

4、上班时间不得脱岗、睡觉、消极怠工。

二、对工厂各部门办公室环境卫生监督。

1、办公室内卫生清洁、无杂物。

2、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三、对厂区抽烟监督。

1、除指定吸烟区外,厂区其他区域禁止抽烟。

2、保持抽烟区内的卫生,烟头烟盒不得乱丢乱扔。

年月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10

xx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加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文明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决定对我市农地违章建筑进行清理整治。

一、甄别情况,分类处理

第一类,凡在公路两旁农地搭建的违反公路宽度控制标准并影响市容的临时建筑,一律责令自行清拆或强制清拆。

第二类,凡在农地搭建的与农业无关的临时建筑,一律责令自行清拆或强制清拆。

第三类,凡在农地搭建的务农人员临时生活用房,一律责令自行清拆或强制清拆。属“代耕农”的,在自行清拆后,可按政府安排搬迁至经批准的统一生活用房。

第四类,凡在农地搭建的用于农业的临时生产用房,须经当地村委会、镇农办审批同意并到国土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二、分期分批,限时清拆

(一)上述第一、二、四类临时建筑,限于6月30日前自行清拆整改完毕。

(二)上述第三类临时建筑,限于7月31日前自行清拆完毕。

(三)凡在限期内未自行清拆的临时建筑,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建设局、规划局、执法局强制清拆。

三、妥善解决代耕农生活用房问题

上述第三类临时建筑清拆之前,当地镇政府、村委会要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出租的方式,妥善解决相关人员的生活用房问题。“代耕农”生活用房按不超过60平方米/户确定用地总面积,纳入镇、村年度用地供给指标范围,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用地使用权属村集体。市政府免收办理划拨建设用地手续市级费用,并对镇村建设资金给予贴息支持。

特此通告。

年四月二十九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11

根据《xx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规定,我市本年度森林防火期为x年10月1日~x年5月31日。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有林地及边缘100米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野外用火,在森林高火险区(重点林区和重要设施周边林区及边缘300米以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严禁在林缘农田地进行农事用火。对违反命令规定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由林业和城建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规定给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森林防火报警专线电话为:。

厂房出租通告 篇12

公路是我X的旅游风景线,展示着对外形象。但近段时间以来,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路段更有日趋严重的趋势。为了保障旅游风景线的完好、畅通和安全,根据《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旅游风景线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在公路两侧摆设摊点的,必须距离公路水沟外缘3米以外。

二、对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严重影响公路畅通和安全的,可暂扣物品或强行排除。

三、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一月二十一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13

1、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下,依照财务制度,履行村财务手续。

2、负责印章、介绍信、证明、户口的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填报有关各类统计、调查表格。

3、及时收缴应收款,结清暂领款,对收不起、结不清的问题及时向村领导反映,做好参谋。

4热爱本职,坚守岗位,认真学习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当好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贤内助。

厂房出租通告 篇14

我作为一名大学生村官,20xx年,又荣幸当选为村支部委员,现我郑重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

1、做好书记、主任的助手,协助支部搞好党建工作,同时协助村委会搞好村政建设,推进本村新农村建设。

2、当好参谋,协助村制定经济发展计划,明确经济发展目标,努力保证计划实施。同时负责收集与本村发展相关的信息,并将其整理后交给支部。

3、负责实用技术推广,落实好对村民的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科学知识、种养殖技术知识等内容。

4、作好政策的解读者、法律知识的传播者。扎实推进依法治村,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

5、承担起所学专业涉及的各项专业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具体落实。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承诺,谨请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承诺人:方

20xx年9月

厂房出租通告 篇15

各处室、分厂: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广泛使用的通讯工具,种类和功能也日益繁多。公司开通的集团短号,方便了公司员工之间的联系,也节省了通讯开支。手机在为公司员工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负面作用,部分员工上班时过度使用手机,用手机聊天、上网、看视频、看小说、玩游戏等,不仅分散注意力、影响了工作效率,也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上班期间手机的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1、要求各单位结合内部实际情况制定上班期间手机使用管理方案、考核办法,加强对上班期间手机规范使用管理。

2、各单位要教育员工加强自我约束,向员工说明违规使用手机的危害,随时制止违规使用手机情况并进行处罚。

3、凡公司配备的手机或个人购买的手机在公司范围内使用均属管理之列。

4、不得携带不具通讯功能的平板电脑、游戏机、音乐播放器等娱乐工具上班。

5、上班期间严禁用手机聊天、上网、看视频、看小说、玩游戏或使用其他娱乐功能。

6、各单位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执行,积极配合、支持公司落实这项工作。

7、公司管理部门在工作巡视、安全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员工。

xx年xx月xx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16

为确保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开元路、金汇路及金桥路道路改建工程顺利进行,根据相关规定,拟对上述三条道路进行封闭施工,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x月8日早8时起至20xx年x月11日晚6时,对开元路(民和路-金桥路)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金汇路、金桥路全线可正常通行。

二、20xx年x月12日早8时起至20xx年x月15日晚6时,对金桥路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开元路、金汇路全线可正常通行。

三、20xx年x月16日早8时起至20xx年x月19日晚6时,对金汇路(南绕城快速路-开元路、开元路-八一路)路段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开元路、金桥路全线可正常通行。

20xx年x月7日晚8时起,拟对开元路实行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请过往车辆按通告要求提前绕行,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市公安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

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局

20xx年x月5日

厂房出租通告 篇17

为加强城市道路管理,缓解交通压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避免大型货车对县城区内道路的损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1.禁行车辆和区域

(1)禁行车辆: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黄牌运输车、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以下简称大型货车)全天禁止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2)禁行区域:山东路以西,五莲山路以北,黄海路以南,滨河路以东范围内的城区道路。

2.过境大型货车可通过山东路、五莲山路、黄海路、滨河路等外围道路绕行。

3.载有鲜奶、新鲜蔬菜、活鱼等鲜活农产品的大型货车允许在非高峰期驶入禁行区域,在进入城区前应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交警五莲大队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4.下列大型货车允许在23:00至06:00驶入禁行区域:

(1)拉运粮食、食用油、冷冻食品(肉食、水产和家禽等)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大型货车;

(2)拉运大型机械、桥梁等无法分割物品的大型货车;

(3)拉运成品油、天然气的大型货车。

5.禁行区域内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工程施工、市政抢修、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园林绿化等大型货运车辆,凭借相关证明到五莲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地址:xx县城人民路24号0633-52134)或交警五莲大队(地址:xx县城山东路111号0633-53305)申请办理通行证。

6.对于违反规定,未经允许进入城区的禁行车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联合交警五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采取自动抓拍,巡逻巡查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其他货运车辆遵守五莲县现行的货运车辆限行规定。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9月30日为宣传教育期,20xx年10月1日起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