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参考范文:关于同意设立桃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批复参考范文:关于同意设立桃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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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庄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设立姚庄镇桃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桃源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域范围:东至姚庄港,南至洪福西路,西至环西路,北至宝群西路。办公地点设在桃源新邨2号楼。

请你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桃源社区的实际,依法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在依法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之前,可组建过渡期的社区管理机构,加强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同时,按照社区建设要求安排好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用房,并及时办理地名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