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处理决定

车辆事故处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 财产损失事件的处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车辆事故处理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

车辆事故处理决定
车辆事故处理决定范文一

20xx年2月3日,王xx同志驾驶青A─xxxx 号车在兴海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14613.5元,保险公司理赔14171.58元,中间差价441.92元;20xx年8月10日, 张xx同志驾驶青A─xxxx号车在江西沟发生交通事故,对死者家属赔付43806.72元,保险公司赔付25290.76元,中间差额18515.96元。根据车辆管理制度,经二0xx年元月四日办公室室务会议研究,根据王xx、张xx同志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相应责任,对王xx、张xx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王xx同志本人承担给厅里造成损失的10%,金额为44.1元,剩余397.92元由计财处冲账。

二、张xx同志本人应承担给厅里造成损失的5% , 金额为925.79元。

三、对以上二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车队作出书面检查。

希望机关车队以此为鉴,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采取防范措施,严格按车辆管理制度办事,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xxxx

年月日

车辆事故处理决定范文二

20xx年3月1日,xx集团xx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能源公司)xx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53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矿井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xx煤矿隶属xx能源公司,地处xx自治区xx市海勃湾区,属于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主要开采煤层为9号、16号煤层。该矿采用斜井—立井混合开拓方式,矿井设计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

事故发生在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顶板为砂泥岩、泥岩,底板为泥岩、炭质泥岩,底板下距奥灰岩的距离为34米。事故发生前矿井正在进行二期、三期工程建设。

(二)矿井建设组织管理情况

1.建设单位。xx能源公司(属xx集团)。xx煤矿除按《施工合同》和《工程施工安全协议》的规定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工程质量监管外,还通过调度会、碰头会等方式沟通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施工单位。该矿二期、三期工程由xx第五建设公司(以下简称xx五建公司,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第一工程处(以下简称xx五建一处)和河南郑州矿山建设公司(以下简称河南xx公司,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中标承建。xx五建一处在未经xx能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于20xx年1月和7月,先后两次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民营企业xx榆林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xx公司),并将榆林xx公司临时组建的施工队伍编为xx五建一处132队;20xx年5月,又与xx煤炭建设公司(以下简称xx煤建公司,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签订合同,将由河南xx公司负责施工的部分井巷工程转给xx煤建施工。事故当班井下上述3方施工队伍都在施工。

3.监理单位。辽宁xx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xx监理公司)对xx煤矿建设项目的土建、矿建、机电设备安装进行全程监理。具有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设计单位。xxxx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xx建设集团公司,具有甲级设计资质。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xx煤矿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遇煤层下方隐伏陷落柱,在承压水和采动应力作用下,诱发该掘进工作面底板底鼓,承压水突破有限隔水带形成集中过水通道,导致奥陶系灰岩水从煤层底板涌出。

(二)间接原因

探放水措施不完善,防治水工作不到位;应急处置不当,贻误撤人时机;违法分包工程,施工组织混乱;现场施工管理不到位,技术力量薄弱;建设、施工等单位未严格执行三级安全培训制度,致使施工人员对隐患识别能力差、安全风险意识淡薄;xxxx市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xx市煤炭局对xx煤矿探放水措施不完善等问题监管不到位;xx煤矿安监局xx监察分局对xx煤矿探放水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执法监察有漏洞。

三、责任追究

(一)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共4人)

1.岳xx,榆林xx公司xx项目部队长。20xx年7月16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

2.杨xx,xx五建一处xx项目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xx年7月16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

3.张xx,xx煤矿调度室调度员。20xx年7月16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

4.尚xx,xx煤矿调度室主任。20xx年7月16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

以上人员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共25人)

1.郝xx,榆林xx公司xx项目部经理,开除党籍。

2.吴xx,xx五建一处工程管理科科长,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3.袁xx,xx五建一处总工程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4.杨xx,xx五建一处安监处处长,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5.吴xx,xx五建一处处长、党委副书记,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6.王xx,xx五建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7.杜xx,xx五建公司安监局局长。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8.孔xx,xx五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生产、安全等工作,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9.王xx,xx五建公司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

10.李xx,xx五建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

11.高xx,xx煤矿生产技术部部长,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

12.孟xx,xx煤矿总工程师,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13.林xx,xx煤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撤销党内职务、罢免工会主席职务。

14.苗xx,xx煤矿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

15.田xx,xx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

16.潘xx,xx能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xx煤矿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

17.孙xx,xx能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

18.李xx,xx能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政记大过。

19.李xx,xx集团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行政记过。

20.杨xx,xx集团工程管理部总经理,行政记过。

21.舒xx,辽宁xx监理公司xx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行政降级、注销其监理工程师资质。

22.董xx,辽宁xx监理公司副总经理,行政记大过。

23.白xx,辽宁xx监理公司总经理,行政记过。

24.吕xx,xx市煤炭局副局长,行政记过。

25.张xx,xx煤矿安监局xx监察分局事故调查室主任,行政记过。

责成xx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中国xx能源集团公司、xx集团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行政处罚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xx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对xx能源公司处以罚款300万元,对xx五建公司处以罚款200万元。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由xx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辽宁xx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

xxxxxx

年月日

车辆事故处理决定范文三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当事人

一案,经

行署(市) 县局(处)

县(市)

局(所、站)依法审理,现查明:

当事人 于 年 月

日(详述案由、调查和听证经过、证据及认定的事实等内容)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当事人(简述处罚理由和法律依据)

本局(处、所、站)依法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给予当事人 以

的处罚。

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第二联到

交缴罚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本局(处、所、站)将采取下列措施:

(一)不缴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行署(市)  局(处)、县(市)

局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交通行政处罚机关(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