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处罚决定

打架是一件影响很不好的事,应该给予打架人员相关处罚,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打架处罚决定,供大家参考!

打架处罚决定

打架处罚决定范文一

对于5月23日中午14时左右,保安部领班xx、工程部电工xx于三期车库电梯口打架一事,通过调查现对此两人处理结果如下:

工程部电工xx,住院期间潜逃,从6月1日起作旷工处理,如连续旷工15天按照制度规定视为自离,另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保安部领班xx,鉴于其出于自卫心态且能正确地承认错误,现给予丙类过失处理,撤免领班一职,降为副领班,扣除三个月(5月、6月、7月)的绩效工资,并进入考察期。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年 月 日

打架处罚决定范文二

各部门、单位:

1月15日晚,集团公司办公室小车班临时派驻到某某办事处的替班司机某某与办事处经理某某外出喝酒回到住处后,某某出言不逊与办事处内勤人员某某发生口角并升级为殴斗,二人厮打过程中某某用水果刀将某某轻微划伤,办事处经理某某在阻止某某用椅子挥向某某时被误伤头部。

上述两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厂规厂纪,在公司内外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教育本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事件做如下处理:

一、某某酒后寻衅滋事,对事件的发生负主要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并承担某某的全部医药费用;

二、xx办事处内勤人员某某不能克制自己,在厮打过程中动用水果刀,造成事态扩大,在该事件中负次要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

三、xx办事处经理某某作为办事处负责人,管理意识薄弱,私自外出喝酒,同时未能及时制止事件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予以通报批评,罚款100元。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争做文明员工。尤其是在外工作的员工要加强团结,和睦相处,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共谋发展,以实际行动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xx年一月二十八日

打架处罚决定范文三

11月2日、3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涉及八年级、九年级共四个班级,涉及人数众多:八(1)班:刘伟、卢明贵、李振鹏、曾志刚;八(2)班:张德成、卢海松;八(3)班:李广、陈盛宝、李斌;九(2)班:杨伟、管小飞、邹少瑶,总共12人,刘伟、李广、陈盛宝、杨伟四人还携带铁棍,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在此次打架斗殴事件当中,李广同学头部受伤,到宜黄县医院检查、治疗,现已出院,总共花费740元。

为严肃校纪、整顿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和相关班级作出如下处理:

1、所有涉及的12名的同学记大过处理,如下次再参与打架斗殴,学校将通知家长,勒令其退学。

2、刘伟等11位同学承担检查、治疗费用740元。刘伟、陈盛宝、杨伟、管小飞、邹少瑶5人每人承担100元,共500元。卢明贵、李振鹏、曾志刚、张德成、卢海松、李斌6人承担240元。

3、取消所有涉及到的班级第二次“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希望以上12位同学,能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校纪班规,做一个文明、好学的合格中学生。也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