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调整公告(精选18篇)

业务调整公告(精选18篇)

业务调整公告 篇1

根据中编办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通知,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合并,新组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称xx局),副厅级,隶属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整合升格后xx局承担xx市行政区域内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经研究决定,x年7月4日起对xx局检验检疫业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内容

1.机场、南安石井对台客运码头检验检疫业务和口岸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统一由xx局卫生检疫处负责,其办公地点设在xx局xx办事处办公大楼。

市(除xx县、xx县、xx县外)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管业务统一由xx局食品检验处负责,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监管业务统一由xx局动植物检疫处负责,在xx局局本部报检;xx市、石狮市相关企业也可选择在xx局xx办事处受理专窗报检。

市进口成套设备、医疗器械、旧机电等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统一由xx局机电化矿检验处负责,危险货物包装鉴定工作统一由xx局轻纺检验处负责,在xx局局本部报检。

4.港后渚、石湖、深沪、围头等港区的出入境船舶检疫查验、卫生处理、卫生监督,进口废料、石材等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和出入境货物的口岸查验,以及崇武、后渚、梅林、深沪、围头、石井等对台小额贸易点的对台小额贸易船舶和货物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由xx局港口查验处统一负责,其办公地点设在xx局xx办事处办公大楼,在一楼报检大厅设置港口业务受理专窗。

市龙湖、英林、金井、深沪四个镇的检验检疫监管业务统一由xx局石狮办事处负责,在xx局石狮办事处受理报检。

二、机构代码调整内容

在检验检疫业务信息化系统中,xx局沿用原机构代码:;xx局xx办事处新机构代码:;xx局石狮办事处新机构代码:。请相关进出口企业、代理报检单位7月4日起正确选择机构代码进行业务申报。

三、联系方式

局本部。xx市南路东侧110号,业务咨询电话:。

局xx办事处。xx市泉安南路,业务咨询电话:

局石狮办事处。福建省石狮市(灵秀镇)西环二路,业务咨询电话:转303。

局下属的肖厝、xx办事处的地址、业务咨询电话不变。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x年6月29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2

亲爱的玩家:

由于系统维护,世界将于7月17日00:00暂时停止所有服务器运行,所有功能将暂时关闭。请您合理安排游戏时间,在系统维护前退出游戏,以免造成数据异常。预计在7月17日早7:10后所有服务器重新启动服务。

平台中所有使用金币积分将于7月17日7:10后调整为使用万能豆游戏积分。同时,所有用户的金币积分携带量将按照100:1的比例转换为万能豆游戏积分(转换后出现小数时,小数点后数字按进一法规则,去掉小数部分,整数位个位加1)。同时,平台内所有金币积分体系相关数据也按照比例调整,转换为相应万能豆游戏积分数量。

给您带来不便请见谅!谢谢!

游戏

x年7月12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3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给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优惠提醒业务将于x年7月7日起调整下发端口为,今后为您提供免费、新鲜、快捷的资讯和优惠提醒服务内容。如有疑问可详询。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广大客户谅解!

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

x年6月16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4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给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优惠提醒业务将于x年7月7日起调整下发端口为,今后为您提供免费、新鲜、快捷的资讯和优惠提醒服务内容。如有疑问可详询。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广大客户谅解!

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x年6月16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5

尊敬的春秋商旅卡持卡用户:

您们好!

因业务调整,春秋商旅卡(卡号为开头)合作协议在x年3月1日到期,届时所有卡号以开头的春秋商旅卡将无法通过付费通平台交易。另卡号以开头的春秋商旅卡已于1月29日恢复使用,特此通知。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x年1月30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6

尊敬的用户:

大家好,由于业务调整。x年10月1日业务已完全和空间说说整合。整合完成后所有写操作以及相关设置都暂停使用。 请大家放心,历史所保存的内容不会丢失,历史所发送的内容我们已为大家保存在空间说说中, 请大家打开空间选择说说模块中查看或发表新内容。

空间项目组

x年10月19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7

兹有居民程,1x年购买罗位于xx市竟陵办事处官路村中窑三小区号房屋一栋,同年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缴纳了契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程本人自购房之日起一直在该房屋居住,由于时间久远,联系不到罗本人,现程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原土地权利人如对此转让登记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之日起两个月之内向xx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据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为程xx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特此公告。

xx市国土资源局

x5年7月17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8

尊敬的业主/住户:

管理处维修部原电工王显田、陈新有因屡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从20xx年3月18日起已作自动离职处理。管理处郑重声明:从离职之日起,王显田、陈新有对外进行的任何业务均属个人行为,与管理处无关。

各位业主/住户如有请修业务可直接致电管理处,管理处会安排专业人员为您提供服务。管理处电话:-815。

有您的支持与关注我们会做得更好!

业务调整公告 篇9

本机关于20xx年11月13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案号:苏宁沪四强制字[20xx]00010号),要求你(单位)于20xx年11 月20日前履行自行拆除你单位在京沪高速公路K1153+192m北京方向一侧建筑控制区内距离隔离栅33.1米地方修建的地面构筑物的义务,经催告,现你(单位)仍未履行,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自本《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公告之日起60日后实施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你(单位)承担。强制拆除执行后7日内,你(单位)应前来本机关领取违法广告设施残余物,逾期不领取的,本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执法单位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邮编:210004,联系电话:。

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

年9月4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xx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医院”)股东就收购事项进行了多次谈判及沟通,但仍未就收购xx医院事项达成一致。经公司与xx医院以及王、付等13名自然人股东友好协商,各方决定终止收购xx医院100%股权事项,并于20xx年2月15日,签订了《项目合作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

1、武汉xx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由武汉市职工医院改制设立,并承担其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付

2、王、付等13名自然人股东

xx医院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相关说明及主要内容

1、项目合作进程

20xx年5月28日,公司与武汉市职工医院(以下简称“xx医院”)及职工医院管理层股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公司拟受让股东持有的改制后的xx医院100%股权,并为体现公司合作诚意,公司应在医院股东大会通过及改制完成后支付诚意金5000万元(详见20xx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xx年7月,公司完成了对xx医院初步尽职调查,并启动了正式收购程序,20xx年7月8日,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xx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该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先后聘请了国浩律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广发证券、中瑞评估等作为公司收购xx医院之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并协助xx医院进行改制(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730名股东之股份确权事项。截止20xx年2月15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完成对xx医院的历史沿革、财务、法律之全面尽职调查和所有股东股份确权事项,并出具了审计报告;xx医院已将大部分资产注入到为改制专门设立武汉xx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xx医院(xx医院)股东就收购事项进行了多次谈判及沟通,但仍未就收购事项达成一致。经公司与xx医院以及王、付等13名xx医院(xx医院)股东友好协商,各方决定终止收购xx医院100%股权事项,并签订了《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一致同意,已签署的相关协议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履行;xx医院同意,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返还公司已按约定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5000万元,王、付等13名自然人股东对5000万元诚意金返还承担连带责任。若xx医院延期支付诚意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返还而未返还诚意金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利息。5000万元诚意金全额退还至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各方不得再主张任何权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终止协议》约定及诚意金返还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终止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收购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70%的股权,以及收购海外公司的股权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终止协议》

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11

一、行政复议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不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的;

(七)其他符合行政复议的情形。

二、行政复议管辖

(一)对县级人民政府或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宜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乡、镇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三、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联系单位:靖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行政复议联系地址:靖安县新大街一号(政府大院一楼)

行政复议联系电话:0795-4650139、4662213(传真)

靖安县人民政府

20xx年4月7日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相关文章:

1.行政处罚告知通告

2.听证申请书

3.质量处罚通告

4.行政处罚决定模板

5.20xx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

业务调整公告 篇12

按照《201x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筹备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把滨湖新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全新面貌迎接国际环湖马拉松比赛,20xx年4月至10月,滨湖新区将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私搭乱建,对涉及到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全部自行拆除,不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

二、设立专门市场,取消路边市场严禁在道路两侧摆设摊点,严禁超出房屋门窗和外墙摆卖商品。

三、规范招牌广告行为,严禁随意张贴、乱拉乱挂、占用道路和公共场地摆设招牌、广告牌。

四、严禁在建筑物外墙或者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刻画。

五、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意排放污水。

六、严格落实绿化美化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砍伐林木、破坏绿地。

七、对环湖赛道两侧村庄的房屋、路口、河沟、田地等进行全面整治,粉刷墙体、围护遮挡,加强清扫保洁;赛道周边要做到房屋整洁美观,地面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泥沙、无砖石、无人畜粪便、无杂物残渣、无建筑垃圾;确保垃圾箱、垃圾桶、垃圾池周围在清运后干净卫生。

八、运输车辆要保持清洁,在运输渣土、垃圾等易造成扬尘和洒漏的,要采取遮挡或覆盖方式。

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滨湖新区建设规划局 市工商局衡水湖分局

市国土局衡水湖分局 滨湖新区绿化办

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 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大队

衡水湖治安分局

二x年四月二十七日

环境整治公告相关文章:

1.环境综合整治公告

2.环境卫生整治公告

3.关于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告

4.环境整治公告

5.环境综合整治公告范文

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公告

业务调整公告 篇13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本市立法工作安排,现就市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xx年1月8日至1月28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登陆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在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系统中对本草案提出意见;或者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14

各位同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国庆节放假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工作安排,现将我公司20xx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国庆节放假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之前请各部门做好节前工作安排。

xx有限公司

20xx年1月9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15

经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于20xx年10月10日8时至12月31日20时期间,昆楚高速公路K126+100~K127+550路段占用靠右车道进行路基路面施工作业。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严格遵照交通标志及指示牌通行,服从现场安全保通人员指挥,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昆楚大队

云南省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西管理处

云南云岭城投滇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年9月23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16

镇直机关各部门:

党委同意:

任林业站副站长,免去其村镇规划站副站长职务;

向调整到司法所工作。

中共渡镇委员会

x年9月10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17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市将于20xx年4月21日和4月24日在利和广场进行中山市高层建筑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为确保演练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演练期间市公安交警将对利和广场附近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社会车辆通行。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20xx年4月21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20xx年4月24日9时30分至演练结束。

二、交通管制路段:银通街体育路口至中山三路路口;中山三路岐关西路口至银通街路口。

特此通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xx年四月十九日

业务调整公告 篇18

全体干部:

按照《干部管理办法》和年初实行的干部周一例会签到制和周内随机签到制的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度所有干部的考勤签到情况进行通报:

我乡职工总共签到65次,病假11人次,事假52人次,迟到12人次,旷会29人次;其中杨万林等29名同志未参加会议;许相宁等12人开会迟到。经20xx年12月20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上38名同志进行全乡大会通报批评,未参加会议按旷工处理,扣罚70元,迟到的扣罚20元。

希望所有干部要提高认识,遵守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办法》,按时参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必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