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精选7篇)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篇1

市农业局对“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高度重视,11月中旬收到市实践办发来《关于征求〈关于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意见的函》,就认真组织专人进行研究,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三点修改意见。正式文件下发后,局领导立即组织学习,全面部署该项工作。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精选7篇)

一是集中学习,提高认识。12月4日下午,市农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学习会,会上,市农业局局长刘洪局同志全面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重点突出“五不作为”和“五乱作为”整治内容,强调责任主体,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

二是专题研讨,明确责任。专题学习会后,市农业局接着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部署“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会议首先明确了局党组书记甘忠南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抓这项工作,局纪检组和监察室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会议还讨论了成立市农业局“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科站抽调,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农业局充分利用贺州农业信息网等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为全面推进“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目前,已出版简报2期,板报2版。

四是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市农业局把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全力打造恪尽职守、敢抓敢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改善系统形象,形成凝心聚力干事业、狠抓落实促发展的浓厚氛围,力促今年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篇2

按照省厅及州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全系统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下辖5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个汽车站,共有持证执法人员40余人,担负着公路养路费、客附费、货附费、运输管理费、航务管理费的规费征收和水上港航监督管理、公路路政管理等职能。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加快交通发展目标,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坚持管理、教育、监督“三管”齐下抓执法队伍建设,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有力推进了依法治交进程,开创了交通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管理,完善面向社会、统一规范的工作机制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我局建立了交通行政执法领导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上下统一、联动的行政执法组织机制。

2、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每年我局都制定了详实的执法工作方案,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窗口,每个岗位。同时,我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监督制》工作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了系统的《执法程序制度》、《内部监督制度》、《群众监督制度》,《培训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奖罚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公约》,为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提供了保障。

3、严格执法工作程序。每年我局按照执法职能与所属执法单位具体执法情况要求将执法程序公开上墙,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同时,各执法单位加强了执法档案建设,要求配备专职执法文书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汇编执法档案,使交通执法档案更健全。

二、强化教育,夯实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基础

1、树立正确执法意识。我局利用宣传车上路,开办法制宣传栏,当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普法、依法治理氛围,增强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意识。

2、提高准确执法能力。我局不定期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知识相关活动,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同时,严格审验持证上岗从业资格,不断强化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意识。

3、树立文明执法形象。近年来,我局把依法治交与全系统文明创建、行风评议等活动有机结合,全面推行执法服务承诺制和文明用语工程,规范执法行为,改善执法形象,把文明执法建设活动作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载体。

三、强化监督,形成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的工作环境

1、内部监督不留空白。我局实行了执法主体、证件、程序、文书的四统一制度,并建立了交通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质量考评制和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权责一致、相互制约的工作体系。并加强了执法工作年度目标量化考核和奖惩兑现,基本上解决了交通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

2、外部监督真心诚意。各执法单位将行政执法的内容实行政务公开,同时,我们聘请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交通系统作风建设监督员,经常听取他们对交通执法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主动地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此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自查自纠及时到位。我局主要领导不定期带领相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对全局行风情况、作风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不手软,不护短,及时纠正处理。同时,交通各执法单位,不断加强自查自纠力度,努力使交通执法体现文明、公正、高效。运管所、征稽所、等执法窗口积极推行诚信服务,建立了办证大厅,公开了办证程序,实行办证、缴费、签章一条龙服务,从而简化了办证手续,方便了车主。扭转了费源流失的不利局面。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近年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与依法治交的要求相比还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扎实工作,切实加大推行执法“四制”的力度,提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模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以个人创一流业绩、单位创一流品牌、行业创一流环境,为建设一个依法治交、文明和谐交通再立新功。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篇3

为治理“慵懒官”、“太平官”,该区出台《整治干部20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规定》,其中,干部职工上班时间炒股逛淘宝,不仅将对当事人给予处理,每发现一起,九龙坡区委组织部还将报区编委批准核减该单位编制一名。

注重从严从实,增强震慑力,处理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检查、责令辞职等。其中,特别针对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逛淘宝等与工作无关事项的,除对当事人给予处理外,每发现一起,将报区编委批准核减该单位编制一名。

着重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的“工作推动不力,不接受任务分工,经多次催促后仍不执行或完不成”“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答复、‘冷硬横推’;故意刁难管理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等12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以切实解决“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

为方便市民群众办事和参与监督,荥阳在全市推行科级及以下职工干部去向公示制。该市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具有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在其办公区悬挂科级及以下职工干部去向公示牌,牌上标明姓名、职务、分管业务以及工作日去向,同时在明显位置公示业务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篇4

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是行政上的严重的腐败行为,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行政乱作为其实质就是目无法纪,就是自由主义、利己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膨胀。

实践中,群众对领导干部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一是行政不作为。一些领导干部既有权力,也有能力,但该管的不管,推诿、拖拉、讲条件,“踢皮球”,碰到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大多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他们就是怕惹麻烦,怕干砸了影响政治前途,能躲则躲,能推就推。有些干部明明知道有的群众生活很困难,急需政府关心帮助,一些行政主体或行政行为人却漠不关心,视而不见。这里面有思想作风问题,也有干部执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但从根本上讲,还是不愿作为、不想作为甚或是不能作为。二是行政乱作为。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问题,也有行政效率低下、管理方法落后和缺乏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的问题。

在实际生活与工作中,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比较普遍的违法行为制止不力,导致违法事实长期存在,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一些地方社会治安混乱,公安司法部门有“破大案,立大功”的大志,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了,至始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行为频频发生,严重扰乱了人民的安定生活,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2、对于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或者未能充分考虑大众利益,处理不力,致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如:《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明文规定严禁乱采滥伐,乱捕乱猎,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同时也引发一些资源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上面追查时轻描淡写,做表面文章。

3、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一些地方政府或职能部门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为名,关心照顾亲戚朋友和个人利益为实,将国有固定资产廉价出售,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4、对于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或潜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发展经济为名将群众的呼吁置之度外。如:一些官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开招标为幌子,想方设法将工程发包给“自己人”,致使工程质量低劣,造成潜在安全隐患。

5、对于涉及多部门的事务,缺乏主动性,有利争,无利推,以至许多矛盾和问题要等到上级部门出面过问,才能应付解决。甚至在一些矛盾问题上,采取无原则的保护主义,隐瞒包庇,导致问题复杂化和矛盾激化。

6、一些经济职能部门手持经济大权,无视国家整体利益,不从实际出发,不依整体规划和缓急程度,在项目申报审定、经费划拨上作文章,收受贿赂,贪污腐化。

以上种种可看出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大量存在于社会生活和实际工作中。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行政不作为与行政乱作为的后果是在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党和国家形象的同时,直接威胁着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之基。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就会愈演愈烈,就会纵容敷衍了事、推诿卸责、官僚主义,助长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政腐败行为。

行政主体的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往往是害了国家,害了人民,最终也害了自己。不作为与乱作为使相关职能部门的环环关卡“集体失灵”,导致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遭遇 “肠梗阻”,在基层贯彻执行时“落空”。 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失职行为,使社会失去应有的规范;在其位“乱”谋其政,是一种渎职行为。它不仅导致国家政令不畅、执政不力,还会损害国家经济发展大局,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篇5

我们是四川省犍为县出租汽车的经营业主(出租车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实际控制人),也是犍为县旅安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现将我们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以及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行政乱作为、行政不作为的情况如实反映,希望得到重视和解决。

一、犍为县出租汽车行业的现状

犍为县出租汽车行业始于1998年,当时是以个体的形式出现,由政府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所)向个体经营者售让经营权,各经营者以个体的形式自主经营,后来由于政府政策的要求,出租车行业不再以个体经营的方式存在,于是犍为成立了两家出租汽车公司(吉达和大众),以前的个体经营者自由选择公司,到公司挂靠经营(经营权与车辆均属个体经营者),此事项以20xx年各个体经营者与挂靠公司的挂靠协议为据,公司向挂靠经营者收取挂靠管理费100.00—200.00元/月,以上状况从20xx年一直延续至今。

二、由于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严重的行政不作为,造成犍为县旅安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旅安公司)的运营车辆至今无营运手续。

20xx年各个体经营者以其自有的营运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与两公司(吉达公司和大众公司)签订挂靠经营后,公司的一系列举措使得各经营者负担越来越重,与公司的矛盾日益突出。20xx年7月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xx】81号)的“…….坚决制止企业利用出租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之规定,在当时的城市出租车主管部门犍为县城市建设规划局客管所及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23位车主合股成立了旅安公司。公司成立后,23位车主向主管部门和原挂靠公司提出转户手续申请,但受到原挂靠公司的百般阻挠,致使各车辆无法转户。后旅安公司车主就此事项诉讼至犍为县人民法院,犍为县人民法院(20xx)犍为民初字第9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吉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10日内协助原告车主将原告驾驶的出租车的户籍变更到原告指定公司;原告出租车的经营权属行政许可范畴,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无权否定和变更”。故现旅安公司现有4辆运营车辆车辆户籍在旅安公司,但属行政许可的经营权由于判决生效时主管部门变更为了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一直以等待经营权新指标投放时解决为由一拖再拖,拒绝办理运营权转移手续,致使旅安公司现有的运营车辆至今长达3年之久无运营手续,这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三、由于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严重的行政乱作为致使旅安公司依法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至今未变更,从而导致旅安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法年审。

旅安公司于20xx年12月21日向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申请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但是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于20xx年5月10日时隔一年半之久的时间,运管所才书面通知旅安公司,以旅安公司无营运指标为由不予变更。由于运营指标犍为县在20xx年以后就从未新增投放,旅安公司已有的运营指标(现营业的4辆出租车)运管所又不进行划转,这种严重的行政乱作为行为导致:1.旅安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今无法年审,致使犍为县工商局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没有年审为由,将注销旅安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旅安公司运营车辆也无法年审,保险无法赔付。这严重损害了各经营业主的合法权益,给各业主造成了重大损失。

四、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强烈要求:

1、恳请上级相关部门责成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立即改正行政不作为行为,迅速将旅安公司现有的营运指标划转给旅安公司。

2、恳请上级相关部门制止犍为县交通局运管所行政乱作为行为,撤销“犍为不予许可[20xx]字第01号《不予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决定书》”,对旅安公司依法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变更。

3.现在犍为县出租车新增的出租车经营指标已经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将投放市场,我们强烈要求在公开、透明、平等的基础上用此次新增经营指标解决旅安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使旅安公司尽快走上合法经营的轨道。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篇6

宣威市双河乡财政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教育整治工作,切实推进了财务人员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促进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在财政队伍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思想教育,让财政干部深刻认识到防治“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防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推进自查整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采取个人自查、干部互查等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对财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和征集到的问题及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推进防控机制建设。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权力运行实施“全天候”“无障碍”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重点防治财政干部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等“不作为”问题,杜绝财务人员不守纪律、有法不依、以权谋私等“乱作为”问题。

四是推进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严格纪律,对财政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部门权力清单,健全完善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是密切干群关系,调动干部积极性,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切实促进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接受群众监督。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篇7

为了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县农业局严格按照《马边彝族自治县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深入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马边彝族自治县“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内涵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并就农业局“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是着力排查“为官不为、作风不实、为官乱为、执行不力、贪腐谋私、执法不公”六类问题。依托信访案件、精准扶贫联系乡镇等平台,广泛征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局党组成员和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在深入乡镇走访、调研时,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局机关听取下级单位、基层干部的建议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部门和服务单位的建议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从严推进党性分析,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抓整改落实。对排除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进度安排、完成时限。整改台账在职工群和局公示栏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四是加强执纪问责。县农业局纪检组加大对违纪违法干部的查处力度,对查实有问题的干部,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把为农服务作为着力点,进一步健全规范我局办事依据、工作程序、工作标准与要求、各股室岗位职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等,实现对干部职工教育与管理的长期性、连续性,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农业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时间和力量,全面排查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专项整治工作现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取得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