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精选5篇)

2022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 篇1

今年以来,食品流通处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落实“四个最严”,强化“四有两责”,以持续提升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局中心工作,按照《20xx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部署安排,扎实推进许可改革、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社会共治、创新监管模式,部署并推进了一系列重点工作,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总结如下:

2022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精选5篇)

一、开展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根据20xx年以来该项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结合我省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省局对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对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增强基层对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创建工作的可操作性。

2. 持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批发环节和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便利店、专卖店建立预包装食品的电子台账管理制度,明确提出逐步将全省大型商超、一级批发、连锁经营等条件较好的食品经营单位创建为省级示范点,在20xx年创建100个省级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的基础上,20xx年创建148个省级示范点,20xx年底前逐步建设1000家省级示范点,增强食品经营者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二、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机制

1. 制定《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召开由设区市、县(市、区)局相关人员及省局专家库有关专家参会的研讨会,并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局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在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正式行文下发,要求6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发布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告,进一步推动我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工作。

2.举办全省系统食品经营许可视频培训班。5月,对设区市局相关科(处)室监管人员、基层食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审批核查人员及相关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工作和食品经营许可系统操作,提高基层许可人员许可业务水平和系统操作能力。

3.组织食品经营许可新证印制工作。协调指导省局后勤中心开展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印制发放工作,确保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如期开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发放新证1736家,其中食品销售975家,餐饮服务722家,单位食堂39家。

三、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

1.持续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工作。一是开展20xx年试点创建单位的推荐审核。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各设区市食安办推荐的基础上,选定了鼓楼区、东山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20xx年社会共治试点创建工作。二是统筹规划好20xx年创建工作。20xx年3月,召开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第一批10个试点创建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交流了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对20xx年第二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全年创建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抓紧总结验收首批创建工作。编制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规范创建经费使用。20xx年6月,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的通知》,第一批试点创建单位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了自评,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计划于7月份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2.强化食品安全治理多方协作的工作实践。一是积极参与理论研讨及交流。参加“环浙”六省市食品安全协作会议;组织部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试点创建县(市、区)有关人员,赴上海参加由人民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组织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研讨论坛。二是探索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下发《关于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的通知》,继续鼓励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要求各地于20xx年5月底提供书面工作总结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三是做好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关切问题的沟通交流。上半年,共答复社会公众网上各类食品安全咨询27件,主动开展民意征集2项;主办及协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份(主办6件、会办12件)。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

1.扎实抓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先后三次派员参与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的专研讨,多次对总局《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建议及意见;《办法》自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督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6月份,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监督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包括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储存服务提供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和督查检查力度。

2.强化与食用农产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化落实我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落实省政府1213行动计划,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海洋渔业厅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提出我省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具体意见。

3. 开展全省系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培训。组织全省市县两级及基层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农业厅、海洋渔业厅有关领导及专家现场授课,重点针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的法规依据、执法手段、监管要求、准入衔接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五、开展食品市场治理整顿

1.统筹谋划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治理工作。3月份,召开全省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省20xx年食品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明确了将校园周边、农村区域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将食用农产品列为重点整治品种,下发了《20xx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各项食品市场治理整顿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2.深入开展农村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1月,下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20xx年2月至10月为“扫雷”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对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馆、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重点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组成了联合督查调研工作组,先后赴3个设区市6个县(市、区),召开了5场省、市、县、所四级联席座谈会,深入14个乡镇,现场检查了26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实地督查了4个基层监管所工作开展成效,并随即下发全省各地《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切实抓好督查落实。

3. 开展全省流通环节茶叶市场专项治理整顿。针对近年来省局对茶叶产品专项安全抽检和监测,发现个别区域、个别绿茶产品违规滥用色素,个别区域红茶问题突出,市场销售散装茶叶产品问题严重的情况,为进一步解决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巩固20xx年开展的打击茶叶加工违法行为“春雷”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省局于5月制定并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茶叶产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规范全省茶叶的经营,建立茶叶流通监管长效机制,解决我省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全省茶叶产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控

1.制定并实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1月,制定了全省流通食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配合20xx年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整顿工作安排,全年共安排了3950批次省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任务。4月份,按照省局安排,又补充制订20xx年流通环节省级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计划,针对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以及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和水产制品等重点品种,补充安排了2070批次的抽检任务。

2.督促指导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提升检测能力建设。督促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按要求规范建立自检室,提升食品自检能力。结合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必须建立检测室,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工作,制定有关工作目标,即20xx年建立7个,20xx年建立15个,20xx年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按要求建立健全自检能力。

总结半年来的监管工作情况,成绩喜人,成效很大,但在以下两个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和困难,有待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着力破解。

一是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缺失严重。从今年组织开展对全省各地的飞行检查和工作督查情况来看,部分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缺失状况较严重,如在农村区域及城乡结合部区域,食杂店、小超市等对食品经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的履行方面不容乐观,更有个别经营单位,仍处于无证经营状态,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对于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而言,如何有效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切实履行起食品安全首要责任是个严峻的考验。

二是监管机制建设仍有待加快步伐。当前,我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分级管理模式重新定位了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新的监管领域、新的经营业态不断涌现,相应地,在某些监管环节、业态领域,机制建设的盲区日益显现,在监管工作的法理依据、监管的对象目标、监管的技术手段、监管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部分有待进一步明确的事项,需要我们加快监管机制建设,加强调研指导,切实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夯实基础、风险防控、强化监管、深化共治的原则,20xx年下半年的食品销售监管工作,有如下思路:

一、抓好许可改革,提高监管效能

1.全面开展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全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力争在第二季度开始新版许可证启用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增加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环节。

2.做好监管数据分析与应用。指导各地做好许可相关数据的录入、检查和统计分析,全面掌握食品经营监管基数,提高监管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抓好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3.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分层划分责任的原则,严格界定监管责任人监管责任和责任范围。各级食品经营日常监管人员要力争保证五个“常态”,即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常态,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食品经营良好行为规范作为常态,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作为常态,把排查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为常态,把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范宣传教育作为常态。

4.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注重发挥监督抽检工作的靶向性和科学性,持续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力度。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针对重大节假日、高风险隐患、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如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加大抽检频次。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对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的市场排查和溯源核查。

5.规范经营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依法经营,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要求,强化食品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温度控制、食品销售设施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库存食品。

三、抓好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6.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针对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着力构建乡村食品安全共治网格。

7.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范围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情况风险排查活动,重点整治区域是水产品经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市、超市、实体店;重点整治品种是对各级抽检中问题检出率较高的龙胆鱼、鲈鱼、明虾、青斑鱼、鲫鱼、桂鱼、鳗鱼、双壳类水产品等。加大对索证索票、检疫检测证明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摸清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加强与农业、海洋、公安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者。

四、抓好食用农产品监管,建立协作机制

8.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市场准入制度。准确把握食用农产品市场、肉类、进口食用农产品和批发市场准入的条件,把握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内容,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加强自律。

9.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各级监管部门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等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对辖区内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储存服务提供者进行日常检查。重点监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过程中的高风险环节,督促各类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完善内部管理责任,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分类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信用信息监管。

10.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指导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签署质量安全协议、开展自检,加强风险防控,承担管理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市场准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五、抓好试点工作,形成社会共治

11.着力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的统一规划部署,着重抓好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指导督促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任务,按照创建标准的要求,落实有关创建工作,适时开展对创建工作情况的督查;督促指导各地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对第一批创建单位抓紧总结提升,对第二批创建单位强化工作指导,会同省食安办对第一批10个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12.继续推进食品销售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建设。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修订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考核评定及管理规范。全省拟新建100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完善自律管理,实现食品流通全程可追溯。

2022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 篇2

在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游客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安全的节日,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根据区食安办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现对20xx年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认识,完善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委高度重视,一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 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和下属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督促各旅游企业建立相关组织,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督促辖区内旅游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要求各旅游企业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增强了各旅游企业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

二、具体做法

(一)严格检查,重点整治突出 。在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一是加强日常联合检查。多次会同公安、消防、食药监、海事、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全区涉旅企业进行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旅游、食药监部门坚持定人、定点到景区(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及农家乐进行巡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乡镇街道按照辖区分片每日在景区巡查和服务,及时收集情况上报汇总。二是通过星级复核,提高各涉旅企业食品安全生产意识。

(二)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通过会议、培训、“食品安全月”、“科普宣传周”等形式加大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安全、健康的消费,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畅通信息,强化值班。区旅发委一如既往,实行24 小时值班。主任亲自带队,全体机关干部分成组,明确责任,协调分工,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到每天出巡检查、分级汇报,对黄金周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接听投诉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协调、解决,耐心解答旅游咨询,认真做好信息报道,及时将当日安全情况上报市旅游局,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早发现、早处置”,保障了节日期间社会秩序的稳定。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区涉旅行业食品安全取得了零事故的喜人成绩,营造了安全放心的食品消防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公众度过了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做好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积极与食品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大对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细化方案,增添措施,使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确保不出现反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食品安全秩序,健全旅游食品监管网络,全面建立统一、安全、高效的旅游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022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 篇3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健全了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了专门人员,拟定了工作措施,安排了工作经费,强化了工作保障,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全镇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杜绝了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规范化、常态化,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以雷平镇长为组长,党委委员邹学忠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农技站、工商所、派出所、医院、兽医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学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配备了2名兼职人员。各村(社区)设置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村(居)民小组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员1名。制定了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办理办公室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工作制度,村(社区)协管员工作制度,村(居)民小组信息员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拟定了《周坡镇20xx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周坡镇食品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层层签订了《周坡镇20xx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建设。

二、监管群体性聚餐,确保聚餐安全

制定《周坡镇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建立和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制度,健全农村厨师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坚持健康证、 培训合格“双证”齐全、持证上岗。实行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登记制度,辖区内凡举办5桌人以上的聚餐,都要进行申报和登记。强化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指导,每一次农村群体性聚餐,镇食安办都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协同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的医务人员、村(社区)协管员、村(居)民小组信息员到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安全和得到现场指导检查组的批准同意后才能举办。20xx年,辖区举办农村群体性聚餐131次,现场指导、检查、监管131次,实现了指导、检查、监管的全覆盖,确保了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

三、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监管

积极协调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重点整治农药、兽药、鱼药市场,防止和杜绝高浓度、高残留药品进入市场。协调教育卫生部门,加强辖区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养老院食堂的监管,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协调畜牧部门,加强生猪屠宰点、肉食品市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作坊、小食店、小餐饮、小摊贩的日常巡逻检查,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积极开展“问题奶粉”、“地沟油”、“瘦肉精”、“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专项检查、确保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四、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周坡镇是周坡片区六乡一镇的中心,食品生产经营面多量广,安全监管难度较大。按照县食安委的统一部署,我镇重点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地沟油、病死猪等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汇同公安、工商、医院、畜牧等部门,重点检查整治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非法添加、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小卖部、食堂公共食品安全、地沟油、经营病死牲畜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获处理了一起非法加工炼制地沟油的案件,成功缴获了一起贩运病死猪的案件,没收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8头。检查督促整改了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中成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监管措施,逐步完善和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

五、开展宣传教育、突出工作氛围

1、充分利用宣传阵地,通过会议、广播、板报、发放传单及社区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户”的“五进”活动,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了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自觉抵制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良好氛围。

2、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感。

3、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我镇联合工商、医院、市管、个协等部门,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了案列警示教育,向广大群众进一步阐明和表明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力度,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坚强力度、主题活动开展的深动活泼,富有效果,使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增强了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消费者深刻了解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六、制定应急预案、强化事故报告

制定了《周坡镇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区)协管员、村(居)民小组信息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向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报,并根据事故情况和等级向县上汇报。制定了《周坡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妥善、有效处理。

七、明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制度建设。

2、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确保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

3、积极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小餐饮、小摊贩、个体工商户、超市的食品监管,确保流通环节安全。

4、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的监管,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022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 篇4

20xx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总局《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开展了危险化学品领域一系列专项整治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到目前为止,全县危化品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汽车加油加气站等一系列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使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我局一是督促企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二是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聘请专家组成了专家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认,通过集中整治和“回头看”等工作深入开展,使各项整治工作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具体做法是:一是依据执法工作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二是结合“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织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了全县危险化学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互查工作,各企业之间相互排查,相互整治,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将互查作为培训监管素质提高的平台,取得很好的效果;三是强化企业落实《化工(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开展特殊作业许可及反“三违”整治;四是结合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重点对本地区涉及“二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情况;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入园搬迁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申请设立的一个危险化学品集中区正审批当中。通过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下联动、深入推进、执法检查、集中整治和“回头看”等工作的开展,为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全年下发检查记录112份,复查记录9份,责令整改指令书4份,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48条。淘汰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1家,因土地征用停产企业1家。

(三)做好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换(发)证工作。以企业申请换(发)证工作为契机,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治理各类隐患,提高本质安全;并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及时安排现场核查和申请材料的审查上报工作。今年除西南加油站未完成整改、琴溪加油站和洗马桥加油站移址重建没有按期换证停业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均已完成了年度换(发)证工作。具体是:生产企业2家、甲类经营(加油站)3家、乙类经营139家。

(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督促企业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完善培训方案,健全培训档案,持续开展全员和岗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100%;三是采取各种形式结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化工(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等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安全警示教育的宣贯,对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今年除企业自主培训以外,我局共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省、市培训8期,并组织乙类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1期,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等)培训和复审3期。据不完全统计,全年接受培训教育的各类从业人员达160余人次。

(五)加强指导,持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xx)的要求,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收集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开展化工过程危害分析和实施PDCA安全标准化全过程管理等。目前我县6家生产企业,除省红日化工有限公司全面停产外,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市聚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科保化工有限公司、天恒农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红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企业。

(六)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一是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修定、审查论证和备案;二是督促企业完善救援设施的配备、检查、维护和建档;三是要求企业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切实加强和提升企业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能力,今年6月19日县安委会在红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救援演练。演练模拟三氯甲烷中间罐区阀门故障发生泄漏,启动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Ⅳ级响应。整个过程迅速、有序、措施有力,有效检验了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以及政府与企业高效应对和协调处置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全面且主动性不够,没有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规范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标准化企业的规范运行和实施、《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化工过程管理等没有得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规范。

(三)企业全员培训特别是各生产岗位的培训教育针对性不够全面,安全意识、人员素质不高,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依然存在。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据《化工(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劳动纪律,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二)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明确责任部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根据《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好特殊作业专项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

(五)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管理为抓手,开展化工过程危害分析、化工设施设备完好性、公用工程可靠性、变更管理、试生产安全审查、事故查处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化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开展动火等特殊作业的许可,做好开、停车检查、维修、人员培训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和报告。

(七)以危险化学品企业换(发)证工作为契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与服务,完成20xx年度项目许可和换(发)证工作。

(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培训及演练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与培训,完善救援设施的配备、检查和维护,切实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救援队伍和能力建设。

(九)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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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心得体会 篇5

在县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点》,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

将4家生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从两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对每个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四次;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每个企业都定期上报隐患自查自改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查督促。

二、严格许可证换证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周期性的现状安全评价。以申领许可证为契机,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换证的政策性规定,并逐家签发告知。严格按照标准逐家审核检查,8家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加油站已全部换发新证。

三、以季度安全大检查为抓手,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以季度安全大检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抓手,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春季安全大检查集中解决安全生产源头性问题,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执行安全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治理。

夏季开展了防雷、防汛专项检查,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做好防汛渡夏、人员物资及相关设施监测、预演情况。秋季冬季开展了防火防静电专项监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做好预防外因火灾的相关制度的落实。全年共检查生产企业18家次,经营单位90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49条,现场督促整改59条,限期整改185条,下发整改指令书25份,隐患整改率97%以上。

四、规范安全审查,依法落实三同时责任 加强对化工在建项目的跟踪监管,针对不同的建设阶段指导督促企业同步做好安全三同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截至目前,XX煤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焦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焦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全部进行了安全设立审查,XX煤化、焦化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正在进行,化工煤焦油加工项目已通过试生产备案审查。

五、加强安全培训

按照市、县安全培训工作安排,全年共组织培训危化行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47人次,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

六、20xx年工作打算

1、全力做好安全执法监察,促进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危险化学品联合执法行动。 3、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打非执法活动。 4、做好行政许可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三同时审查及换证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