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29篇)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对题材的熟悉的作者感受的深切,使这部作品获得强烈的感染力量。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精选29篇)

在对青年进行反封建的启蒙教育方面,《激流三部曲》,尤其是其中的《家》,曾起了很大的作用。 作品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作家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遮掩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的悒郁致死,瑞珏的惨痛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然而这个家里的新旧矛盾,毕竟已发生在“五四”时代。“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基于“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在《春》与《秋》中,从淑英、淑华等人的成长过程,可以看到觉慧的行动对这个家庭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一性格的确是给读者带来了鼓舞、带来了“新鲜空气”的。觉慧到上海是为了向往那里的“未知的新的活动”,“还有那广大的群众和新文化运动”;作品并没有正面地具体描写觉慧离开家庭以后所走的道路,但对封建家庭的叛逆,常常是知识分子走上民主革命的起点。根据觉慧性格的逻辑发展,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他是有可能经过较长时期的摸索而找到人民革命的主流和领导力量的。虽然环境气氛和时代精神在《激流三部曲》中表现得不够充分,使人不能十分真切地感受到那个家庭与当时各种社会关系的联系,但作品写到了“五四”革命浪潮的影响,写到了四川军阀混战对人民的骚扰,也写到学生们向督军署请愿和罢课的斗争,以及地主派人下乡收租等情况。这一切都表示这是一个人民革命力量正在观苦斗争和不断壮大的时代,而这种背景就给觉慧这些青年人的叛逆性格和出路提供了现实的根据。 觉新和觉民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物,特别是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通过觉慧,曾多次批判他的怯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在《春》和《秋》中,他已站在斗争的前缘,不妥协地和那些长辈们当面争辩,并卫护着淑英、淑华的成长。在给觉慧的信中,他说:“我现是在‘过激派’了。在我们家里你是第一个‘过激派’,我便是第二个。我要做许多使他们讨厌的事情,我要制造第三个‘过激派’。”这第三个就是淑英,淑英的成长和出走,是贯串在《春》里面的主线,而觉民的活动就为这件事的开展准备了条件。 在青年女性中,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牺牲者外,作者在《家》里还写了琴和许倩如,这是正面力量的萌芽,虽然许倩如只是一个影子,而琴还正在觉醒的过程中。到《春》里,这种正面力量就有了成长,不仅琴的性格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出现了淑英。她从觉慧的出走引起了心灵的波动,从蕙的遭遇又深切地感到摆在自己面前的危机,于是在觉民、琴等人的鼓舞下,逐渐变得坚强起来,终于走上了觉慧的道路,理解了“春天是我们的”这话的意义。

《春》和《秋》中所展开的是比《家》中更加深化了矛盾。在长辈们的虚伪与堕落的衬托下,《春》里面主要描写一些心灵纯洁的少年男女的活动,为淑英性格的成长和觉醒提供了条件。情节的开展比《家》来得迂缓,而精神仍是一贯的。淑华的活动主要在《秋》里,这是一个性格单纯开朗的少女,她的爽直快乐的声音常常调剂了某些场面中的忧郁情调,给作品带来了一些明朗的气氛。她最后也逐渐成长起来,有了“战斗的欲望”,而且与旧势力进行了面对面的争辩。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3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暑假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4

张恨水的作品的结局一如既往地那么悲伤,《夜深沉》如此,《金粉世家》亦是如此。我是看完电视剧版本的《金粉世家》后带着一种莫名的情绪去看张恨水的原著的。因此每每看书时,总是将陈坤扮演的金燕西和董洁扮演的冷清秋代入原著中。这样,我仿佛能深切地感受到清秋的一颦一笑,燕西的一哀一乐。电视剧《金粉世家》是我认为迄今为止的翻拍剧中最出色的一部作品了,它更加加深了我对原著的理解,亦便于我走进原著人物的心灵。可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它描绘的更多是当时唯美的爱情故事,可张恨水的原著带给我们的却是不一样的思考。我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的故事感动过,当看到他们终于能冲破世俗的束缚走到一起欣喜过,有时也许有遗憾才会留下回忆的印记,所以直到现在提起《金粉世家》还是对金燕西最后的背叛耿耿耿于怀,为什么他苦苦追求的爱情只能是过去式?可也正是这样,燕西的后半生得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这份真爱的回来。

这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同时也是一部伤心的悲剧小说。《金粉世家》是以二十年代时期北洋军阀统治为背景的。金燕西,北洋军阀内阁总理金铨的第四个儿子,家中的第七个孩子,家里人习惯称他“老七”,年仅十七岁。冷清秋,出身寒门,与寡母相依为命,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学识功底扎实,性格外柔内刚,向往自立,清纯却不失典雅。金燕西与冷清秋美好的相遇是从北京西直门外的颐和园开始的。自此,他们的故事便拉开帷幕了。颐和园中的惊鸿一瞥,让燕西久久不能忘怀。深知主人个性的金家下人金荣便承担了寻找清秋的任务。进过千辛万苦的寻找,冷宅终于不再藏于“庐山”之中。知道了清秋住处的燕西开始不断地制造与清秋偶遇的机会,也想尽一切办法与冷宅清秋的妈妈和舅舅套近乎,不是送皮鞋券就是送家具什么的。就这样,清秋与燕西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密……终于在一次他们去爬山的过程中,燕西向清秋表明了心意,虽是清楚地明白自己家庭与燕西家庭门不当户不对的清秋,还是在燕西的强烈攻势和许诺下接受了他的求婚,两个私定婚姻于如此美丽的景色。而曾于燕西青梅竹马的白秀珠,完全被蒙在鼓里,还不断地和燕西闹矛盾,耍小姐脾气直到完全闹僵。可怜的秀珠还一直拿自己当金家的准媳妇来看待。不过不久秀珠便获知了燕西结婚的消息——肝肠寸断——我爱的人已成了他人的新郎,这该是多么的一种悲哀啊!爱面子的她还得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告诉别人自己毫不在乎!除此之外,她还能做什么,哭,却是早已没了眼泪。曾经的甜蜜与幸福都还历历在目,只是一切都往事如烟——随风飘去了,他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于白秀珠这个人,对于她在燕西结婚后又与燕西搞暧昧最后又弃燕西跑道法国与别人结婚的举动,我是毫不意外和讨厌的,她没有办法笑着祝福燕西,祝她幸福!她惟有复仇,才能释下心中的怒火和仇恨!她需要对自己有一个交代!敢爱敢恨一直是她的风格,但可怜的女人,她不懂,放下亦是最好的解脱。

至于燕西,我也是不反感的。只是男人,有几个是不花心的,不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况是燕西这么一个家世好、风流倜傥的一个男子。他敢于与清秋冲破世俗的障碍而结合这一点,始终是我欣赏的。只可惜,他有他的骄傲,他们亦是不同世界的人,婚后燕西与清秋在世界观、人生观上产生很大的分歧,这也是他们此后分开的一个重要原因。又因生活的独特环境,造成自身独特性的缺点,最终迷失了爱的方向。才子、佳人还是没有为我们续写美丽的童话,却是无尽的悲凉与惋惜……

清秋,宛如池塘中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与世独立,清新亮丽,叫谁都会忍不住多瞧上几眼,况是在那军阀混战,人心险恶的年代。她不只美丽,还有满肚子的博学,那一手漂亮的小楷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哪个男子要是拥有了她,怕都不知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若清秋要是找个平凡而又充满才气的儒雅男子嫁了,自此相夫教子,夫唱妇随,也是一种别致的幸福。可她偏偏碰到了燕西,他们有太多的不同点了,而每一个不同点都有足够的理由使他们分开。于是,这个从贫家而来的女子嫁入总理府后,仍尝试自立却被家庭所不容,不但在金家忍受着燕西的二嫂的排挤,而且婚后燕西经常的夜不归宿,又与白秀珠的靠近也让她内心几多煎熬、几多伤心。经过几番波折,坚强的清秋毅然与燕西分手,为他们曾经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画上了一个不圆满的句号。至此,燕西与清秋已成了两条平行线,永无交集……

与此同时,随着燕西父亲金铨的逝世,金家也没落了,一代金粉世家缓缓地拉上了帷幕……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5

张恨水先生是我们安徽著名的高产作家,比之《八十一梦》的诙谐、《啼笑因缘》的颠倒、《北燕南飞》的悲情,《金粉世家》更多地表达了时代变革中的无奈与警醒,而这一点也是我国当代社会可以借鉴的。

陽光明媚的春天,繁花似锦的皇城,跑马的浊世翩翩佳公子与游园的香风袅袅女学生在途中不期而遇,正如王菲的歌词“只因为在人海中多看了你一眼”,燕西迷恋上了清秋,而一段缠绵 于泪水交 错的爱情故事就此展开——如果只读出来这些,那么恭喜张恨水老爷子,你煞费苦心瞒天过海的手段奏效了。肤浅如我,也只能略略谈一谈那文字背后一点点的心得,前提是你读的真的是《金粉世家》这套书,而不是看的央视糟改的那套电视剧。

爱情是突然的,但追寻爱情的路途却是必然的。

燕西看上了清秋,这没什么——他可以看上任何一个他愿意看上的人——但追求清秋的过程却耐人寻味。安排下人在北京大大小小的胡 同乱窜,终于得到线索,之后再亲自出马,乃至于做出勘察地形的举动,看上去的确是个痴情种子。借着起诗社的名义,租赁了隔壁的屋子,在内墙开了洞修了门,倒也不用“逾墙而搂处子”了。

注意到时代背景,那是五四之后与抗日之前,旧礼教与新思潮并行。具体到追女孩子,其方法也是新旧交 参。旧法子是借着搬家送了点心酒水拉拢冷太太,借着写诗起社接近了清秋的舅舅,有几个目标的亲人站在自己这边,那么成功率自然高了不少。此外如生日上的祝寿尺牍,四骈六俪也很像那么回事,对精通国学的清秋来说自然是留了个好印象。新法子则更多了,送礼物送的可谓煞费苦心:要送鞋子,先买了写票,还巴巴的注上坤鞋让舅老爷转手送上;打听到生日花了大价钱买那珍珠项链;送衣服不如送成匹的缎子,挑颜色挑得可谓赏心悦目……

燕西追求清秋的手段令人眼花缭乱,乍读之下让人感动,但一对照前后文,只好说一句“性使然也”。对之前的小怜,之后的白莲花,前后皆有的白秀珠,燕西的追求手段如出一辙。不能说燕西对清秋的感情是虚伪的,但至少是不长久的。

反过来,清秋的爱情是少女的懵懂,对燕西的金钱攻势她没有如其母冷太太那样隐隐觉得不妥。燕西送来的礼物往往都是清秋喜欢和需要的时候,如参加同学婚礼的衣服与鞋子,生日时华丽的项链,都送的恰到好处。一次次收下,一次次回礼,一来二去便也情根深种了,这才有了留宿西山等事,至此,清秋的命运也就注定了。燕西送的礼物多是衣服首饰,清秋回的却是抄经刺绣,一个花的是钱,一个用的是心。钱与心的交换,结果可想而知。

书中给读者留了几个对比,其中一个就是小怜,小怜出身更低,是个丫鬟,而且是个被大公子凤举垂涎的丫鬟。小怜在陪主人看戏时巧遇春江,于是迅速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成为下人中的偶像。这就不得不说同名电视剧中的败笔,小怜作为清秋的对照,其婚姻生活是美满的,并不存在所谓的悲惨结局。其他的如:八小姐梅丽与傧相谢玉树,富家女吴蔼芳与学生卫璧安等等,都是贫富差距较大而走到一起的例子。这些姻缘在书中没有做最后交 待,却留下了足够读者遐想的空间。

婚姻未必是爱情的坟墓,但至少是爱情的考验。

几乎所有的读者都认为燕西与清秋的结合太快,长的太快的草大多是空心且一年生的,它们抵御不了秋天的萧杀就此枯萎。与时下年轻人中经常出现的闪婚相比,书中的婚姻还是温 和了许多。显然,燕西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并没有谋生的手段,而清秋更是一个孩子。两个没有独立经济基础的年轻人匆匆结合,面临的问题自然多多,最显著的一个就是当无老可啃的时候,其结合必然动荡乃至崩溃。

燕西在婚后和婚前没有变化,变化来自怀孕生子的清秋。当清秋需要一个稳定的小家庭时,燕西继续扮演他的七少爷,不同理念的冲击必然葬送了他们的婚姻。是以燕西可以在婚变后追求白秀珠,清秋只能黯然携子出走。

作为对比而存在的是金老爷子一家,无论是金铨与金太太,还是燕西的三个兄长的家庭,都在书中经历了争吵与波动。凤举作为老大被浓描重墨,其包养 外宅的举动一如现在的某些富人。在书中极为平淡的鹤荪夫妻,也服从于作者的这一暗线而发生了争吵。但和燕西的家庭不同,其兄长都有自立的能力,而其妻子亦都出于富家。书开头的楔子中,暗暗点出了老三一家的继续存在,也就是说,在大家族分崩离析之后,大部分小家庭存活了。回顾时代背景,正是五四思潮的推动,加速了大家族的覆灭,同时西式的小家庭观念被社会逐渐接受并推广开来。

另一个对比来自于燕西的三个姐姐,其中可能更有深意。我们注意到,四姐道之留学和居住日本,五姐六姐显然一体代表了欧洲思潮。自清末变法维新,学习 的途径无非东洋与西洋,张恨水先生在这里的态度并不清楚,但反映在文中则显然是东西都没有明确选择。东与西,似乎都是可以去学习 的。大家庭的人际关系是复杂的,三个姐姐与三个媳妇明确的对立了起来。

西山与推倒重来的那一把火。

在全书中西山反复出现,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景点,更多是西山这个名字背后的寓意。燕西与清秋的定情在一上西山,他们的婚事则是在二上西山埋下伏笔,文末金太太在西山修行,燕西三上西山辞母西方游。

燕西去了欧洲,回国之后却做了演员,我恳请大家注意时代背景,20世纪20年代,新旧思潮并行,电影 演员并不是今天的巨星。恰恰相反,在多数人包括张恨水先生这样的旧文人眼中,电影 演员属于戏子,贱业的一种。这个结果说的是西方没有现成的经书可念,从清末到改革开放,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真经并不存在。一个国家只有走自己的路才能真正获得成功,近三十我国的成绩已经完美的为这个困扰了国人近百年的问题划上了句号,遗憾的是很多如张恨水先生这样的困惑者没有看到这一天。

不得不说张恨水先生依旧是一个旧文人,章回体的目录与文中出现的格律诗以及骈文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除此之外,五行之说也若隐若现的在小说中漏出面目。

燕西姓的是金,金在五行中取萧杀之意,注定了其家族的败亡。而金所处的方位在西,也就是西山与西方的反复出现最好之理由。清秋姓的是冷,冷莫过于冰。按照中国传统的五行之说,金能生水,于是清秋一家因为金家而地位上升,清秋的舅舅谋得了好差,和总理成为了亲家带来许多好处。同时火能克金,于是文末点了一把大火烧了金家。清秋最悲惨的就是那卧病时静听雨声,而燕西则是在那场火灾中。这些是不是张恨水先生的恶趣味,我们已经无从考证了。

不过那把火大家都会觉得眼熟,《金》之前有《红楼梦》最后的一把火烧尽了贾府,于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金》之后有《家春秋》最后的一把火烧尽了高家。不能说曹雪芹、张恨水、巴金三者是否存在模仿,我更相信那是时代的呼唤,与之印证的是叶挺将军的《囚歌》:“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掉,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关于囚歌的不同版本,在此不赘述)”

总是到了社会思变的时候,那些有前瞻力的人在苦闷的现实中四处碰壁后,他们渴望一把火烧掉陈腐,再塑新世界。今天的我们自然知道,六十年前这把火已经烧得干净了;可是今天的我们也要知道,如果不能以史为鉴吸取教训,自然会有新的火出现。

谨以杜牧的《阿房宫赋》的警句来结束此文:“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6

小说的一开头看起来十分简单:“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作者没有交待任何原因,格里高尔清早一起来就变成一只甲虫,很难想象还有比这更虚幻的怪事了,在现实生活中当然是不可能发生的。奇怪的是,并没学什么法术的格里高尔,对自己的变形似乎早有准备,几乎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惊异和惶恐。就象他只是患了头痛脑热一样。整个过程中,他只说了一句“我出了什么事啦?”尔后,他又象正常人似的想他的差事,想着他五点钟要去赶火车。当家里人因叫不开门在外面急得团团转的时候,当他的声音里“有另一种可怕的叽叽喳喳的尖叫声同时发出来”的时候,他似乎没事儿似的,认为“仅仅是重感冒的征兆,是”旅行推销员的职业病“。看到这里,我很好奇,究竟为什么格里高尔会变形?变形以后的他会有怎样的遭遇?这些都吸引着我迫不及待的看下去……

看完后,我不禁掩卷沉思,格里高尔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不惜委屈并彻底牺牲了自己,推销员的工作对格里高尔而言是一种毫无乐趣的负担。“我若不是为了我父母亲的缘故而克制自己的话,我早就辞职不干了。”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不仅忍辱负重地工作着,而且在变成了大甲虫的时候,所着急的第一件事也仍然是上班不要迟到。当父母亲及妹妹自己都把妹妹上音乐学院学习当成一种“不着边际的话”,当成“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美梦时”,“格里高尔却念念不忘这件事”,并“打算在圣诞前夜隆重宣布这件事”。直到格里高尔变为大甲虫成为亲人的负担后,格里高尔还要自觉地以自己的死来使亲人获得解脱。但就是这样一种对亲人的彻底的自我牺牲,其结果又是怎样的呢?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格里高尔身体健康,每月能拿回工资供养全家的时候,他是这个家庭里一名堂堂正正的而且受人尊敬的长子,但当他一旦患了不治之症,失去了公司里的职务,因而无法与家庭保持这种经济联系的时候,他在家庭里的一切尊严很快被剥夺得一干二净,甚至连维持生命的正常饮食都无人过问。至于那些邻人,比如那三家房客,更象躲瘟疫一样避开了他。这就等于,他从人的世界里被踢了出来,变成“非人”,他的处境无异于动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何至于冷漠如斯!当格里高尔在孤独中悄然死去,他的家里人却如释重负,因为这样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作者在此并没有发表议论,他只是用平稳的语调,象新闻报道一样冷静客观,不动声色地说明情况和记叙过程,并且用大量的篇幅来描写周围环境,如:格里高尔变形后,环境却毫无变化,还是那个“安静地躺在四堵熟悉的墙壁当中”的房间;衣料样品照旧摊放在桌子上;他最近从画报上剪下来的那幅画象仍然挂在墙上。本来, 人异化成甲虫是很荒诞的一件事,但卡夫卡笔下的不变的环境,又使人觉得异化是必然的、普遍的、不足为奇的。作者几乎一直是用这样的笔调,用这样的态度来叙述格里高尔变形后发生的一切,使小说中梦幻的梦境,难以置信的幻象跟日常生活场面,街头即景等具有了相同的意义,也使我有了更深切的感受。

通过格里高尔变成甲虫后的遭遇,人与人之间赤裸裸地利害关系也就暴露无遗,而作者正是想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包括伦常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之所以亲亲热热,因为互相有共同的利害关系维系着,一旦割断这种关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的真相。在现代的经济社会,实际上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作为小人物,面对神秘的外在世界,不可否认,我们永远是渺小的、无助的、孤独的、无能为力的。想想,每一天,你不是在扭曲着自己以适应外在世界的现实规则吗?你不是常常讲着言不由衷的话以应付那必要的人际应酬吗?你不是常常在做着你并不愿意做的事以支撑那必要的生存吗?其实,你在无形之中已经一点一点地远离你本身,而这又是在不知不觉、在点点滴滴中所不可抗拒的。于是,一觉醒来,你发现你已不是你自己了,或许会变成一只大甲虫或者别的什么。虽然本书反映的时代离现在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在今天看来,仍是有着深远的意义,这些也是作为现代都市人的深深的悲哀。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7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里最令人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和去感悟。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我畅游世界,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解大自然的奥秘,它能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用它丰富的知识甘露浇灌了我求知的心田。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8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一本以中国人为研究对象的关于研究人城乡变化的书,它是继全球畅销书《首先,打破一切常规》的又一本对于发现自身平凡的一本书,它旨在识别最普遍的人类的平凡,并告诉世人将这种平凡应用在个人和事业上,以致达到成功的表现。

现如今的人们是越来越自由了,虽不能说想干啥就干啥,但至少从就业到择业,以至于出国,存在主义的计划经济的“上帝”都不干预了。对于不少人,机会终于来了。从过去梦想不到的机会到过去梦想不到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社会整个都变了。

然而焦虑任然存在,听人摆布的痛苦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选择的迷茫和自由的焦虑。还记得“牧马人”吗?“牧马人”是痛苦的:那场浩劫断送了他的事业。然而。“牧马人”又能找到“安慰”,因为浩劫解释了他的结局。现在不同的是浩劫结束了,“上帝”也退休了,别人成功了,而如果你作为一个“牧马人”一度渴望而没能实现辉煌人生,那你连怨天尤人的机会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自责。这种痛苦恐怕不亚于当年得“牧马人”。难怪有人说人又陷入了自由的厄运。

尽管平凡如此总要,但人们历来并不太注意它,更妄谈珍惜和发挥。我们从小到大都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夸耀自身有点事不谦虚的陋习,做人应该谦虚,只有发现和改正缺点才是进步。这是否恰好与物尽其才有所矛盾呢?当我们只知道一味的去努力改正我们缺点的时候,那些注重平凡的人早已走在我们前面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当然,缺点一点不在意也不好,应该适当加以控制就好,这才是最好、最有利于我们成功的做法。

何为成功?见仁见智。有学者曾这样定义:成功就是充分实现你的潜能。在外部条件给定的前提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准确的识别并全力发挥你的天生平凡。何为平凡?就是你天生能做的一件事,不费劲,却比其他一万个人做得好。如果说得概念一点,就是做一件事的持续的、近乎完美的表现。

那么我们如何来发现自身的平凡呢?首先,如果你想揭示你的自身才干,就请关注你对你所遇到的各种情形的自发的、悠然而发的反应。这些反应提供了有关你自身才干得最好线索,他们揭示了牢固精神联接的位置。孙少安、孙少平这些默默为人生承受苦难的人们诚然,这是些富有戏剧性的例子,表明人们如何在危急时刻原形毕露。但生活中充满了较为平和的时刻,同样能引发具有歧视性的反应。

你油然而生的反应固然揭示了你最清晰的才干线索,但你还要记住另外的三条线索:一是学得快,顾名思义就是你在学习的时候那方面的学习得最快,那么方面就很可能是你的平凡所在。二是满足,意思个就是说什么东西或者什么样的感觉让你满足,因为这样的满足感的来源也许就是你才干的又一样源头。三是渴望,渴望揭示了才干的存在,特别是你幼年时期就感到的渴望。一切只要你留心观察,细心分析你就可以发现你的平凡。

学得快提供了你识别才干的另一条线索。有时一个人的才干并不通过渴望而示意,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才干就在你的身上,但你却听不到他的呼声,相反,在你后半生,某个事件将他突然点燃,如若你学习一种新技能特别快,就充分说明你具有某种强大的才干。

不假思索的反应、渴望、学得快和满足都是能帮助你发现自身才干的蛛丝马迹。当你为生活二奔波时,不妨停下脚步来,避开从你耳边嗖嗖吹过的风,转而倾听这些线索。他们将帮助你发现自身的才干。

满足是揭示才干的最后一条线索,如前所述,你最强固的联结有一个结构性的特点,就是你使用他们时,会感觉良好。既然如此,如果你从事一项活动时感觉良好,那么你就很可能在使用一个才干。我们每个人的秉性都与众不同,因而我们对满足的满足的体验也会各不相同。在这里,作者建议密切关注那些似乎给你带来满足的情形。如果你能识别他们,你就朝准确的判断自身才干迈了一大步。

《平凡的世界》一书中还介绍了平凡识别器的功能,也就是能够非常准确的识别你的平凡,并且告诉你,它是通过测试来完成的。“平凡识别器”意在帮助你提高你的观察精度,他向你提出一一配对的问题,捕捉你的选择,分析他们,揭示你的主导行为模式,继而告诉你,你的最大的平凡领域在哪里。

自古以来,人类笃信好就是坏的对立面,因而孜孜不倦地关注谬误与失败。医生们通过研究疾病来了解健康;心理学家们通过调查悲伤来了解欢愉;家庭顾

问通过探究离婚的原因来了解美满婚姻;世界各地的学校和工作单位鼓励我们每个人识别、分析和纠正我们的弱点,以求变成强者。此种忠告虽然用心良苦,却误入迷途。谬误和失败固然值得研究,但它们对什么是平凡却无言以告。平凡自有其自身的模式。

如果你想要在自己选择的领域中出类拔萃,并获得持久的满足,就必须了解自身特有的平凡。你必须精于发现、描述、应用、发挥和增强你的平凡。因此,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停止关注你的缺点,转而细细探究你的平凡,做一遍“平凡识别器的测试”,学会它的语言,发现你的平凡源泉。

世界上的人数以亿计,测试出来某两个甚至某几个人的才干主题完全一致这是有很大可能性的,然而你的行为和他们却并不完全一样,因为你有的并不只是这这个主题,你还有其他比较弱的主题没有在测试中显现出来,所以不要奇怪你的行为为什么会和其他人不同,这都是天生的“才干”在领导你的行为。所以一个人的才干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他,不然你会错过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的。

既然才干这么的重要,但为什么有的人不愿意研究自己的这种平凡呢?本书认为他们之所以不愿去发现自己的平凡,很大原因是因为他们不认识他们的真实自我有什么样的惊人之处。无论我们用什么名称,自卑感、不安全感这样的症状我们都不陌生。尽管不无成就,他们却仍会怀疑自己是否真如人们所想的那样富有才干。引起怀疑也许是运气或环境,而不是平凡造就的成功。你耳边老是有一个焦虑的声音:“你什么时候原形毕露?”尽管你的理智结论相反,但这话你却听进去了。这部分充分说明,为什么人们在被要求描述其自身平凡时,很少提及自身才干。相反,他们会谈到自一生中获得的身外之物,如证书、文凭、经验和奖励。这些是“证据”,能证明他们取得了进步,获得了一些可以拿出手的宝贝。本书并不是认为这种恐惧是完全消极的,毕竟不安全的反面是自满。然而,这本书提醒我们:如果由于害怕收获不丰盛而不去研究自己的平凡,就很有可能错失你的平凡。平凡并不是当然的产物,平凡也需要被珍惜和重视,然而我们却常常犯错,忽视了他的存在。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的平凡还为时未晚,发现你的平凡去寻早属于你的成功吧!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9

《千年一叹》是余秋雨先生写的,“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句话是自序中的一段话,从世界各地最后回到中国。这一路走过的并不是什么现代化的都市,车轮碾过的也仅仅只是一些让我们感觉似乎很古老的地方。 然而我又看见了希腊给人是蓝色的,无论是美丽的爱琴海或是作为希腊象征的巴特农神殿。但这只是最初感受罢了。柏拉图,他们滞留在千百年前对人生的思考已无法用现代的词语形容。希腊的文明是健康的、闲散的,当读到希腊人的快餐也要一个小时后才能上桌,我不禁感慨了,为这种独特的生活节奏感到一种有趣。可惜的是,这种文明要衰落了,因为它过于闲散,过于与世无争。

埃及的土地绝大多数是沙漠仿佛是一种金色的。埃及给人的是神秘的,无论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或是木乃伊。让人们感觉法老们似乎一直所做的只是守着这些东西罢了。如果说希腊的街道还有一丝古今有联系的感觉的话,那么埃及就完全没有让人有联想的兴致,仿佛除了数千年前留下的几座建筑便什么都没有了。

作为那些古老文明的后代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战火一遍一遍的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毫无原有的沧桑,无法让人肃然起敬……因为战争,因为时代,因为政治,因为功利,那些原来应该流传千年的建筑、文字都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那么,我不禁感到疑惑,几千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又该如何去了解,去探索那些存在千年的文明呢?那些已经无人解读的文字我们的后辈能够读懂吗?那些老早残破的建筑我们的后辈又能重新复制吗?

我们至今仍可以学习千年以前的历史,这可能要归功于秦始皇早早的就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命人撰写史书,作者提出了疑问:“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文明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是的,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就会留下“到此一游”的“见证”,古建筑成了发展旅游业的最好工具,太多太多的商业化元素占据了那些古旧建筑所散发的古老而又吸引人的文明气息。“更重要的是,现在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文明,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文明的兴亡宿命?”整部日记,都贯穿着这种疑问。作者可能才想起千年一叹的名字吧!正是这样长城在哀叹,泰姬陵在哀叹,黄河在哀叹......我们要尽我们所能的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文明,去教给我的后辈,去告诉他们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才会有我们光辉的现在。中华文明千年的历史,是我们民族的传承。

千年一叹读后感(五)

《千年一叹》这本书确切来说是一本日记。它记录了作者余秋雨在前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越野车队跋涉四万公里的经历。

余秋雨是一位出色的作家。他的豫园非常精炼,读起来流畅、优雅,但贴近生活,思维新颖。他能把新的想法用最简单的语句表达出来,而且总能被人接受。他曾说过“写书最大的困难不在立论之勇,不再跋涉之苦,也不再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翠莲的平易可干吧玄奥席位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好为难言的艰辛”。难怪他的文字如此精妙,原来他早有这番感悟。我说,余秋雨也能算得上是个探险家,因为在这“千禧之旅”的路上,他们遇到许多惊心动魄的事,随时都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许多短路荒草迷离,战壕密布,土匪出没,在中东的一些国家更是如此。掐一秒不知道后一秒会发生什么,他们只知道一连串真实的故事:宗教极端分子在疾风中内杀死了几十个卫国旅客,三十几个警察刚被贩毒集团杀害……

“千禧之旅”的目的实际上是环游世界的文明古国,领略人类文明的精华和感受异国的风土人情。所以他们选择了希腊为此次旅行的第一站。路径除中国外的三大文明古国,埃及、印度、古巴比伦。

而到达希腊时他们所见到的只是狭小、陈旧、道路拥挤和人民闲散。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影子。照我看莱希腊人闲散的升华方式有许多缺点,社会失去了精气神,一部分闲散变成了精神贫穷。可见衰落了的古代文明难以与现代结合,最后只能被现代文明遗落。可悲。

说到埃及就不能不提恒河。但恒河清澈的河水,美丽的风景早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是浑浊的河水河岸边“热闹”的景象。上游临死洗澡,下游刷牙喝水。印度人认为恒河的水是生水,喝一口,有病治病,没病养生,什么传染性皮肤病在水中泡一泡就好,所以的牛皮藓、荨麻症的人都用到恒河沐浴。还有的老人自己知道已经不行了,就叫家人把他们抬到恒河边上,铺一张席子,躺在地上等升天。他们说“就算死也要死在恒河边!”在那些人死后,会有专门的人堆好木堆,把尸体排好队,一批一批的火化,人就这样化为一缕轻烟了。

接下来的同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巴比伦遗址。古巴不必四大文明古国中最神秘的,人民只有听着空中花园的故事想象城市、街道中繁荣的景象。因为留下的实物遗址已被无情的岁月和贪婪的“黑手”糟蹋得不堪入目,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光。看着残破不堪的“墙壁”,不禁有一丝感伤。

相信现在提到印度的化,大家的第一反应会使狭窄的街道中密密麻麻的人头和印度人对时间概念的缺乏。印度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国家,无节制的生育和升华条天的不断改善是导致人口暴涨的原因。此外,在印度大多数人的手上是没有手表的,因为手表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大用处。电话中说再十分钟道,转身就进了巷口的咖啡馆里喝咖啡调侃了,在连三个小时是不稀奇的,连政府官员也是如此。真是不可理喻呀!

看完了各大文明古国,大家现在有何感想。对,他们的确辉煌过,不过是在过去,但是在“同伴”衰落的同时,我们中国却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并且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我们的文明。造成他们现状的原因是他们在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发生冲突时没有及时采取好的应对措施。而中国早几个世纪之后存活了下来,跟上了现代的节拍,很好地融入了国际。但仍有许多人看不起中国,而我要说的是:他们看不起是他们的事,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就凭着“当我们的同辈禁不起岁月的磨砺时,我们的祖先仍坚强的走到现在”,我就可以自豪说“中华民族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民族”!谁说过去的文明古国不能成为今日的世界强国!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0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也是李维的第10部作品。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终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待什么,又应该去做些什么。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心情愉快!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1

一灯如豆,清茶半盏,轻捧起《阅读年选》慢条斯理的选检,想找一篇附有浓郁-诗韵的散文,可惜事与愿违,华丽惆怅的言辞今天偏偏读不进,再翻一翻随手拈了一篇简短的文章——《没有一个坏孩子》。看一看吧!

整篇下来,我深有感悟。在天堂村小学迎来了一个不一样的客人,他是来资助学生的,这个年轻人因为摔了跤,一瘸一拐的跑上小学,说明了他的来意,校长高兴地合不拢嘴,挑出了十名好学生,个个品学兼优,年轻人却皱起了眉头:“校长,我能亲自挑选资助对象吗?”当然,年轻人有权利来选择资助对象,他把机会公平的分给了所有的学生。三十个人里有十个能获得资助。年轻人对于未得到机会的孩子感到抱歉,甚至眼眶里浸满了泪水,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回来帮助这20个孩子的。读到这儿,你或许有些疑惑,这个人真是奇怪,可谁又知道,这个好心的年轻人小时也来自山区,他是个人人厌恶的差生,可是一个老华侨给了他光明与希望,老华侨说:“没有一个是差生,我一样爱他们!”

夜晚,月光悠悠地匿藏于乌云中,给浓稠的黑暗带来了一丝落寂,夏日的高温也在这浑浊的世间点点晕开,树木在路边左摇右摆,仿佛置身于烧开沸腾的开水里,仓皇地挣扎垂泪。我的眼睛里布满星点的亮光,心中感叹:好华侨!传递了爱与希望给年轻人,年轻人传递了爱与希望给孩子们!在今天的大西部,有很多感人的与爱有关的故事,社会上的爱心人士献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山区的孩子重新上学。还有更多爱的故事令人赞不绝口,可这篇却是我所看过的最独特的。老华侨和年轻人都说过,都明白:在我的眼中,没有一个是坏孩子。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欧美的小故事:一个无可救药的笨男孩,从小不受他人重视,成绩一塌糊涂,天天拖着鼻涕垂头散气。老师以他为耻,同学嘲笑他。一天,一个新的女老师转来了,她是个温柔漂亮的老师,学生们都很喜欢她,女老师每次上课,都会来拍拍这个笨学生的头,安详温柔的触感让这个孩子募然一惊,抬起头,是女老师灿烂明媚的笑,一日复一日,谁也没在意这小小的变化,再一次随堂检测中,这个孩子考得了不可思议的成绩,家长震惊了,学生震惊了,所有的目光聚焦于这个孩子,在这次考试中,他只有语文考得很好,可其他学科依旧是与0相差不远,而这个学科的老师——那位温柔的女老师只是在他的身上倾注了爱与关心,这个孩子自卑的心灵却得到了升华。

我爱你,我会把我的爱分给30个学生,我会一视同仁。我爱你,我会把我的爱分享与你,与你们品尝爱的甜果,让你们知道自己不是个笨蛋,不是个傻瓜。我爱你,我没有金山,银山,可我却有你所需要的爱,我会在灿烂的阳光下,搜寻出躲在阴暗角落的你,擦去你眼中委屈的泪水与辛酸,让我们的心灵相碰撞,让我们的感情相融合,我要带你到阳光下,你与其他人沐浴的阳光,都是一样的分量,又何必要哭泣流泪,我是个普通人,我也有烦恼和忧虑,可我知道,未成的你多脆弱哦!我要好好的擦拭你浑浊的感情,让你的笑容绽放应有的光彩。爱你,你看那麦田里被风卷起的浪潮,是爱对你的呼唤,你听到吗?我也听到了。

我们都曾是孩子,我们都犯过错误,我们是一样的,我们渴望大人的赞赏与肯定,也许自己是太过调皮,是太过暴躁,可是请你来抱抱我,我的心很弱小,我在无人的时候都会想哭,都会从卑劣的泥土变为易碎的一柱阳光,沉默的面对着无人的世界。想起小时候,我是个自卑的懦弱的人,我很胆小怕事,时常遭人欺负,我的启蒙老师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了我,每天是她抓着我的手一撇一捺的写字,她经常给我回答问题的机会。我还记得小时候有个姐姐,素不相识,却帮了我很多忙,赶跑欺负我的坏小孩,教我坚强的面对一切……

在黑夜中,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也惆怅起来,我不是个调皮捣蛋的人,却也是脾气古怪的女孩,经常对爱我的人发脾气,现在想来感到十分抱歉,那时的我在爱我的人开导下,才有了今天,我感慨万千,等我长大了,我也要去帮助孩子们,我也要去爱他们,我会给他们等分的一视同仁的爱,因为你我的童年都曾遮蔽过阴霾,都被爱驱散,我爱你,孩子,无论该好坏,你只需展现最真实的自己,只需不再藏在古怪的面具下,你就是个发光体,而我愿意做你的鉴赏家。人生的旅途中,你我的相遇将是最美的邂逅。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2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里最令人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和去感悟。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它带我畅游世界,领略大自然的风光,了解大自然的奥秘,它能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用它丰富的知识甘露浇灌了我求知的心田。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3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慢地成

看完这本书后的感悟总结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偷了好友吕克的影子,知道吕克内心十分渴望能够像他一样当一名医生,不希望在老家当个小小的面包师,男孩劝服了吕克的父亲让他去所在的城市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的愿望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身份,最后他选择回到那个一早就有人来买他的蛋糕并且让他心里感觉到幸福的面包店里当一名小小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好吃的蛋糕甜点。这件事情挺耐人寻味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的这个位置--应届毕业生,在这个找工作,略带迷茫,看着别人工作心痒痒却苦于心仪的公司还不给个电话面试的非常时期。很多时候当我们发现别人走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我们会不加选择甚至说不加考虑地去从事第一份工作,幸运的话,你会发现这份工作就是你想要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不幸的比较多。当工作被加上各式各样的标准去衡量何种为好工作,何种为差工作,很多人都会像我一样,按照人们口中的标准,选择一个薪酬不错,发展前景不错的公司,以为我们以后就能开开心心的了,但是大多时候都不是,我们会发现工作越做越烦,越做越没意思,发现这和当初的想法是不一致的,这时候苦恼、烦躁会让你在工作上显得力不从心。看了这本书让我想起一句话:什么是好工作?最适合你的就是好工作。可惜的是,我们最适合的是什么,我们自己都无从而知,也许这就是一个慢慢发现慢慢改变的过程。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4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完了龙应台所写的一本颇有哲理与极为大胆的书--《野火集》。这本书由一篇篇小文章构成,每一篇文章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问题。在这本书里,我了解到了很多与我平日自然思维所不同的东西。它写了现代的中国,现代的中国台湾。把一切的污秽、不公、丑陋都通过文字暴露出来。其中我印象颇为深刻的有以下几篇。

《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与《生气,没有用吗?》。曾经的中国,被外国称为“生命力最强的国家”。你知道为什么吗?你又可曾知道这称号的由来?这,并不是所谓的称赞,而是赤裸裸的讽刺。近几年,中国的食品问题成为人们心中的恐慌。我曾听到过这么一个故事。本站

一个国家因为食品问题,近百人因此中毒而被送进了医院。有一个人就说:“看来生命力最强的还是中国。”另一个人就问:“为什么呢?”那个人就回答:“因为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最多,却不见伤了那么多人。”是啊,因为我们国家有一系列的食品问题,因为所谓的三聚氰胺,苏丹红都不足以使我们丧失生命,所以这个称号由此而来。你们都应该懂得,这个称号后面的嘲讽与其深藏的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中国人不懂得生气。为什么不生气呢,因为生气没有用。这就是这两篇文章的中心。在这个法治社会,不应该是法律所打造的一个和平安定的社会吗?那为什么又会有如此多的问题频频而来。这篇文章也让我想到了“小悦悦”事件,十几个路人置一个被货车多次碾过的小孩不理,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没有一个人拿出手机为她拨打求救电话。

每每想起那场景,心中的愤怒油然而起。冷漠,这怎是一个人之所为。再来,让我想到了因好心扶起一个婆婆而被判刑,因善良扶起一个老太婆却被逼自杀。荒谬!愤怒!中国人,你们为什么不生气呢?

因为不敢生气,因为生气没有用。中国人讲忍耐,中国人怕事,自私。没有一个人想要惹祸上身,没有一个人胆敢大声叫骂那些占据了你家的摊贩,侵犯了你权利的商家,因为怕报复,因为怕惹祸上门。一切都因为怕事啊!再者,生气为什么没有用?因为那些不守法者根本劝服不了,部门也根本办不了事,简直是形同虚构。实在有太多因素限制我们,导致我们所能“生气”的人都失败,最终无果。

龙应台在书中阐明,最主要的原因是“生气”的人太少。如果那些摊贩被每一个路过的人而责骂,或许他就会撤离,还回你的家。如果那些部门天天都收到投诉电话,他或许就不能熟视无睹,就会办事。是啊,中国人不敢生气,很少人懂得生气。微薄的力量不能打破这蛮横的结界,只有我们都献出自己的那一份力,集结起那份强壮的力量,才能真正地打垮这个问题,她们都不敢呐喊,不敢叫骂,只能忍。可是,这个“忍”,是我们应该倡导的美德吗?相信答案都在你们的心里。

我曾在《天天向上》看到过一个关于周鸿祎的采访。看完这个节目,我不得不承认周鸿祎确实是一个敢说敢言的成功的商人。他不怕四海树敌,勇于去颠倒企业巨头。敢于去打击那些不法网站,保障我们的电脑、手机安全。不畏惧如雨降临般的唾骂与非议,坚守自己的信念,为我们打造了一个便利的网页。

他说,如果有人能像我一样去颠倒那些企业巨头,甚至来挑战我,那么中国就会多几个成功人士,打造出更好的网页贡献给大家。那么同样的,如果我们国家能多几个像周鸿祎这种敢说敢言的人,或许问题就不再那么多了。

《幼稚园大学》。大学,我所向往的阶段。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心里向往大学。因为大学代表这自由,轻松。不再有繁多的作业,不再有石头般的压力,也不再有父母整日的啰嗦。因为我们都长大了。但文中所描述的大学,是我从未看见过和了解过的--幼稚园大学。

起初我极为迷惑,幼稚园和大学怎能相提并论呢?可是当我细读后,才懂得了着所谓的幼稚园大学。文中举了一个事例:一天,一个泪眼汪汪的女学生半路拦截了作者的车子,让作者送她和她一个扭伤脚裸的朋友回台北。作者答应了。一路上,这两个女生哭着抱成一团。其实,这类情况只需一个电话解决。但她们却只懂得哭泣。她们二十岁,正在接受高等的大学教育。而她们独立处事的能力,却还不到五岁。

看到这里,我倍感诧异。认为这太不可能,太难以接受了。可是事实却又如此。在她们的身上,我们都看不到一丝的独立。一滴滴的眼泪已为她们说明了一切。作者在文中称大学教育为“喂哺式”教育。给予学生“过度保护”,将她们婴儿化。没有了她们本应具有的独立处事能力,自我思考能力。这样的大学生,还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吗?这样下去,我们的大学生还能真正的成人吗?我想,这个问题真的值得我们深思。

《野火集》给了我很多从所未有的感受与见识。认识了中国人,认识了现在的大学教育。我想这更多的不是批判,而是一种反思与鼓励。目的是让我们去修正与改进,摒弃这种教育,敢于去指责与指正。这,才是我们所要的国家和社会!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5

《平凡的世界》

许多人都喜欢用“平凡”这个词来描述自己,用它的反义词——“伟大”来形容他人。的确,在茫茫的人海中,我们每个人只是海中的一朵小浪花,看似渺小,但并不代表不重要。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正是通过一群平凡的小人物,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以孙少平等人位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在复杂的矛盾纠葛里所展现人物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XX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6

第一次读毛姆的小说,想读《月亮与六便士》起源于一位我喜爱的网络写手有这样一句话:遍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但愿你的生活中同时拥有月亮和六便士。大概六便士代表了金钱,而月亮则代表了某种圣洁的难以企及的事物吧。而现实生活中的人,如果金钱和圣洁同时得到,是再好不过的了,不过,是不是有些贪心?

然而,看完了月亮和六便士的全文,却发现这不过是一个“我的世界你不懂”的故事。

故事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个富裕的证券经纪人,放弃自己的社会地位,放弃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在四十几岁高龄,跑到法国去画画去了,贫穷、潦倒、疾病,也都没有动摇他画画的决心和热情。如果你认为这是一个坚持自己的梦想而同现实决不妥协的故事,听起来像是鸡汤一般,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与其说是他坚持了自己的梦想,倒不如说这是种生命的召唤,按照作者的话说:他也由不得自己。当然,这位梦想的召唤者,一生穷困潦倒,一幅画都没有卖不出去,他也一幅画不想卖,却又如所有的奇迹艺术家一样,在死后名声大噪。听起来像是一个在现世社会得不到认同却在死后能够终于获得荣誉的故事,不不,作者完全就不是这个意思。对于画家自己,完全没有想得到现世社会的认可,而对于作者对画家的态度,始终游离在“这真是一个混蛋的人”和“这个人真是个天才的疯子”之间徘徊。 说到底,还是“我的世界你不懂”。

看看这个画家是多么的混蛋吧。抛弃妻子,没有留下一毛钱给未成年的孩子和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妻子,几乎是让他们自生自灭了,而他对自己的行为只留下了一句:他们会想到办法的,而丝毫没有丁点儿的内疚。在穷困潦倒几乎要病死的时候,一位萍水相逢的画家因为欣赏他的画而将其接到自己家中养病,对此他不仅不表示感激,还勾引了画家的妻子,在完成了自己的情欲之后,又将画家的妻子抛弃,直至她为他自杀他都没有丁点儿的遗憾,只是一句:这是她自己的选择。说的轻描淡写好像这事儿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流落到小岛上,同当地的土著女人结婚生子,当被问及可否与妻子有共同语言时, 他说:她满足了我对女人所有的要求,洗衣做饭生孩子。这要是让女权主义者听到,真真的是要拿起大刀砍人了。所有的这一切,在世俗的人看起来,都是不折不扣的混蛋,不仅没有血性,甚至压根没有人性。

然而,好像这些混蛋的事情在他的天才的绘画面前都被原谅了。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我也由不得我自己。他像是被蛊惑了一样,为了画画可以忍受任何屈辱、忍受任何低贱的工作就为了挣的最低的生活费和画画需要的颜料和画布、忍受别人的白眼而伸手向人借钱并压根没有打算还、在病痛中依然毫不懈怠的画画,一切都像着了魔一样。除了画画,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兴趣,甚至情欲都不能吸引他哪怕一丁点儿的注意力。如果说画画真的是为了将心中的欲望和才情表达出来,那好歹要把这些画出的成果展示给世人看才行。然而在画家看来,这些完全不是他的目的,他完全没有想到拿自己的画来换取财产,但是他却着实知道这些画是伟大的,带有一种绝对的在外人看起来却是可笑的自信的认为,这些画是伟大的。也不能说他完全不尽人情,他也会偶尔在别人帮助他的时候,随手扔一副画给他们,同时伴随一句:以后你会用得着的。这种在外人看来盲目无比甚至自大的行为,在日后被证明画家是如何自知自己的伟大的。如果这个自大的画家不是在死后要求土著妻子将自己最伟大的壁画全部烧毁而不留在世上,我完全认为这不过是一个混蛋无比而恃才傲物的人,这样我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有才的人都是有脾气的,有才的人行为就是怪诞的,那样我真会好受的多。

确实,他的世界我不懂。

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真的如画家所受到的昭示一样,有一种使命,一种召唤,召唤一个人,抛开所有世间的俗世,无论受多少苦、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去做的事情?我没有把“要做的事情”写作“梦想”,我想,画家受到的昭示不同于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梦想”这类东西。 梦想,往往是人们心心念念想要实现的东西;梦想,一般都需要千锤百炼才能实现。而画家,没有人知道他什么开始想画画,也没有曾经显示有过画画的才能,好像突然开窍一样,抛家舍业的就去画画去了,任谁劝说都毫不动摇,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依然想着的是画画。某种意义上来说,高更是幸福的吧,这种没来由的召唤,更像是上帝的旨意一般,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身体上是痛苦的,但是当他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大概也达到了某种精神上的自由吧。

不过,尽管这个人看起来这么混蛋,又是这么有才,有件事情他却说对了。 他觉得他的妻子离开他会想到办法生存的。确实如此,在那个所有体面的女人应该靠男人养活的时代,她的妻子竟然能够体面的生活下来,并把自己的儿子送进了剑桥大学,女儿养的漂漂亮亮并嫁给了一个官人。没有他,他的家人也好像获得了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生活。看来,一个人只要想做自己的事情,好像也不必顾忌所谓的责任。因为责任,其实也是无能的人强加在他身上的任务罢了,离开依靠,无能的人,也会变的有能起来的。 那,这是不是也算一个,个人独立的故事呢?

不过,这种生活,他的世界,我还是不懂。因为,我,目前,还是没有接到类似的召唤,能让我义无反顾的去做。这点上来,我这样的尘世间的尘埃,也是悲哀的吧。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7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8

《万历十五年》这样的“大历史”不纠缠于历史的细枝末节,而是将历史高度抽象,从而上升为理性的思考,更加深刻地分析历史、分析当今。我们学习研究历史,不是为了历史而历史,“观今宜见古,无古不成今”,历史的作用是指导人们正确地看待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最终的目的是人的关怀,而《万历十五年》便是这样一部史书。《万历十五年》是一本写作方法决然不同于前的历史著作。它的语言极其生动,有时还带有调侃;结构上没有明显的痕迹,像讲故事的小说,又像抒情的散文,还像讽刺的杂文——总之,不是干巴巴的“历史文”;对一个重要问题的阐释,也不厌其烦地前后从几个角度反复分析,将一个普遍真理掰开了了、揉碎了,然后融入读者的观念当中。

对于明朝的印象一直很不好,记忆中总是充斥的是宦官专政,无能的皇帝等等。

万历十五年,粗看题目便会想,那是特殊的一年吗?值得作者用时几年完成的一本巨作。在脑海里搜索里一下,发现完全没有有关这一年的印象。去找了资料发现这一年并没有发生特殊重大的事情。而这本书的英文题目《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也明确的告诉我们这一年很平凡。

谈到这本书先说说黄仁宇教授其人。黄仁宇,湖南长沙人,曾经学过工科,在报社工作过,当过兵,后来又在美国攻读历史。丰富的人生经历使他对历史有了自己独特的思考。他在自序中提到他与明史的联系,他的博士论文做的就是明代的漕运,因为对明代历史的兴趣及为了解决自己的困惑,他用了两年半的时间读完了《明实录》133册,再加上写书的时间,一本不厚的书竟用了7年的时间!如此严谨的态度,坚持不懈的精神都是令人敬佩的。而正因为他的严谨的治学作风才有可能写出如此精彩,有影响力的巨著。

在看黄仁宇教授的书很愉快,似乎在进行一次历史的旅行。这本书非小说,但让看的人有看小说的感觉,著作中对环境、人物形象和心理环境描写细致入微却又不偏离历史;它是一本历史著作,却不枯燥,很是生动,也不深奥,这不是说教授讲的很浅,而是讲的细致入微让我们可以理解。更值得一提的是,教授常常在引用古文或诗句时,会细心地解释一下,让我们可以更好的理解他的想法和观点。

看其他历史著作总是看到的是不厌其烦地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宗教等方面来论述王朝命运的起伏或是重要人物的悲剧原因等等。而作者却反其道而行之,从张居正、海瑞、戚继光、申时行等明朝重要人物的命运梳理后来看明朝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和问题。

明朝税重民穷,水深火热是众所周知的。苛税猛于虎,《万历十五年》之前的很多作品都认为税收过多是百姓贫困的首要原因。但黄仁宇教授则认为民穷的根本原因在于律制的僵化和政府的低能腐败。国家税率低,受惠者并非农民,只是鼓励了小地主加重剥削以及官僚乡里额外加征,自肥腰包。同时政府极力维护落后的农业经济,不愿发展商业及金融的做法正是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由先进的汉唐变为落后的明清的主要原因。书中所记述的万历皇帝、大学士张居正、首辅申时行、南京都察院督御史海瑞、蓟州总兵戚继光、以知府身份挂官而去的哲学家李贽,他们或身败名裂或壮志难酬郁郁而终,没有一个人功德圆满。这一切都是因为制度已经山穷水尽,不光是庶民、官员,乃至天子,都无不成为这制度的牺牲品。

在书中我看到了世态炎凉,做一个好官特别是做好一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首辅是多么的困难。由于万历皇帝继位时非常年幼,张居正又当老师,教育培养小皇帝,又为了国家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大力改革以其非凡的魄力和智慧,整饬朝纲,巩固国防,推行一条鞭法,使奄奄一息的明王朝重新获得勃勃生机。但由于居官高位,独揽大权,有时候也难免有一些错误和问题。但这些个人的私欲,缺点引起的问题在张居正死后被朝中大臣利用,翻出各种证据使皇帝无法容忍,张居正一生为国任劳任怨的功德,换来的竟是家族子孙的大难。神宗于是下令抄居正家,并削尽其宫秩,迫夺生前所赐玺书、四代诰命,以罪状示天下,还差点开棺戮尸。他的家属饿死的饿死,自杀的自杀,流放的流放,逃亡的逃亡,一代能相之家竟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场。人亡而政息,居正在位时所用一批官员有的削职,有的弃市。而朝廷所施之政,也一一恢复以前弊端丛生的旧观。致使刚刚中兴的明朝,又走开下坡路。整个神宗一朝,没有人敢为居正呼冤。然而国衰而思良臣。直到天启二年(1620xx年),明熹宗为激励臣下,才想起昔日的大功臣张居正,予以复官复荫。然一切俱已晚矣,正如作者小标题所写的“世间已无张居正”!

《万历十五年》并非就只写万历十五年间的事情。本书也正是紧紧围绕万历十五年发生的一些事一些人对从前和将来的发展展开详细,独到的诉述。作者无一不再说明这一个词,一个影响着中国二千多年历史的词——道德,在中国曾经一直以道德代替着法律,到了明朝已达到顶峰,这也使其把明朝推向了黑暗的深渊。

作者在书中末段指到了:“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作者一语便点出了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王朝的症结所在,这也是我们大明王朝乃至我们所有的封建王朝的晚期所需要改革的地方。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19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0

《唤醒心中的巨人》一书是由一位美国作家安东尼·罗宾斯,虽然他是一个贫穷潦倒、生活坎坷的小伙子,然而自从他发现内心蕴藏着无限的潜能之后,生活便开始大为改观,成为一名充满自信的成功者。如今,他是一位白手起家、事业成功的亿万富翁,是当今最成功的世界级潜能开发专家。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几个方面。有情绪、健康、人际关系、钱财、时间五个方面。在本书中你将会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某种行为,为什么会引发某种情绪反应,进而了解如何一步步有效地建立起积极的信念,除去消极的心态,让自己的潜能完全地发挥,以达成所企望的人生。首先从自己做起,然后扩展到周围的人身上,你将会发现什么是你最高的价值、什么是你最期望的目标、你应该运用何种人生游戏规则,以及如何给其他的人定位。当你熟悉了建立人际关系的技巧后,便会很容易地和人们建立最诚挚的关系,并从其中获益良多。就我看来,人生中最大的财富便是人际关系,因为它能为你开启所需能力的每一道门,让你能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贡献社会。你要想有成功的人生,第二课得学的便是如何控制好自己的身体健康,不仅看起来健康并且还真觉得健康,完完全全能够掌握住自己的身体状况,使之有充沛的活力去达成所要的人生。要想在钱财上不虞匮乏,首先你要改变会造成你匮乏的原因,对财富要养成正确的认识及价值观,然后抱持这样的观念去拓展财富。任何伟大的事业都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然而我们之中又有多少人真正晓得时间的使用?在此我并不是要跟各位来谈时间管理,而是要各位重视时间的运用,不容轻易蹉跎,你要使时间成为你迈向成功人生的朋友而不是敌人。

我一直坚信,决定我们人生的关键不在于所遭逢的环境。而在于我们决定要如何去面对。其实这很简单,就是今天就下定决心,到底在未来的十年里或更后面的日子里要成为什么样的一个人。如果你不打算作这样的决定也没关系。事实上你已经作了决定,就是甘心把自己的人生交给环境,任由它来主宰。当然当你作出决定后可别把它看成儿戏,而要全力以赴去达成才行。另外重要的是不要轻易或者干脆就从来都不要给自己找任何借口“家境不好”、“没有背景”、“学历不足”、“没有机会”甚至、“年龄太老或年龄太小”。因为这些借口都不是理由,它只会限制个人能力的发挥,甚至毁掉你的一生。

其实,日常工作、生活中有很多的细节,只要稍微的改变调整,就能得到更加积极、更加快乐的感受,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只是我们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绝大多数人并未注意到这些细节,更想不到要对这些细节进行改变调整,甚是可惜。

人的一生都要经过幼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尽管人们不知道内在的能量何时才能释放出来,但对处在每个年龄段的人来说。惟有珍惜生命,把握好每一天,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从容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有了这样的心理准备就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随时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心中的巨人才能早日被唤醒,我们才能早日走向成功。

我们中间的大多数人都具有非凡的潜在能力,但这种潜能大部分时间里都处于一种睡的状态,客观存在一旦被唤醒,就会做出许多令人神奇的事情。我认为志气是天生而来的,勿需通过后天努力而改进。人生实在宝贵,它赋予我们每个人独有的权利、机会和责任。我们惟有早日唤醒心中那个蛰伏的“巨人”释放那些潜藏着的、最真实、最丰富的能量、用心耕耘、坚定信念,才能最终结出丰硕的果实。

《唤醒心中的巨人》读书心得体会(三)

读了安东尼·罗宾的《唤醒心中的巨人》,作者所说的坦诚、真切、富有哲理,他用丰富的人生经验、远见卓识循循善诱地去教导我,使我从书中收获了许多同时也改变了许多。

作者从梦想开始,逐步写到影响的力量,情绪的作用,时间的利用,健康与生命,最终向我们提问,也许这也正是作者所经历的一切。他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小伙子,26岁时仍然住在仅有10平方米的单身公寓里,洗碗盆也只能在浴缸里洗,生活十分糟糕,前途一片黯淡。然而,自从他发现自己内心所蕴含的巨大潜能后,生活便开始大为改观,逐渐成为一名充满自信的成功者。人生有时就是这样,许多事是在瞬间注定的,有些本来看上去很偶然的一件小事,就可能使一个人的人生态度从此发生转变。我们中间的大多数人都具有非凡的潜在能力,但这种潜能大部分时间里都处于一种睡的状态,客观存在一旦被唤醒,就会做出许多令人神奇的事情。我认为志气是天生而来的,勿需通过后天努力而改进。人生实在宝贵,它赋予我们每个人独有的权利、机会和责任。我们惟有早日唤醒心中那个蛰伏的“巨人”释放那些潜藏着的、最真实、最丰富的能量、用心耕耘、坚定信念,才能最终结出丰硕的果实

然而要想引爆内心潜藏的巨大威力,要靠自尊和自信。因为释放内心能量的关键要靠自尊,有了自尊才能找回自信,才能在逆境中不断调整自己,从而使心中的巨人不被逆境所击垮,使自身的潜能和力量得到充分发挥。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失去自尊和自信时,一切事情都将不再有成功的希望。

书中的作者说:“谁想到数年前所作的决定--今后要全力以赴以不负此生——竟然会带给我如此令人难以置信的结果。”

“这个世界上之所以只有极少数的人能成就伟大的事业,乃是因为绝大多数的人不愿意用心,不知道把所拥有的能力好好地运用,以至于一生就此无声无息地结束。”“用心”是对拥有自尊心和自信心的最好诠释。就像我们大多数人在工作的时候一样,完成一个工作,用心去做和不用心去做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结果。不用心去做,做事情就效率低下,甚至会出现很多错误,没有乐趣,工作枯燥乏味;用心去做,我们就会有高昂的斗志,能感受到工作的乐趣。

教师这个职业亦是如此。如果我们每天看到的都是办公桌上堆积如山的作业、还有手头上忙不完的资料填补;而没有看到孩子们天真烂漫的笑容,没有看到他们成长的足迹,我们就会觉得生活很枯燥,工作也没有乐趣。而这些消极情绪的产生都可能是由于我们没有用心去感受生活、努力工作而造成的。我们只是机械地在完成任务,在敷衍生活,我们蒙蔽了自己的双眼,致使自己看不到沿途那些美丽的风景。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对于未来的期待才是最美好的事物,如果没有期待,一切早就注定,那人生将是多么的无趣。人生要有意义就要从心里觉醒,积极的生活,要以永不止息的成长及学习作为人生的指标,恒久不变地付出爱心,我们每个人都是奇迹。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1

《圣经》中,有着多许许多多的小篇故事,几乎每一个故事都讲着上帝耶和华和以色列人的事。以色列人对他崇拜和信奉,他就使以色列人发展壮大,并在当中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先知引导人们。然而也经常有以色列人背叛耶和华而受到耶和华的惩罚,被其他的民族奴役,遭受灾害等。这当中有民族之间的争夺领土之战,有兄弟之间为了权利而互相残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约瑟与他的兄弟的故事,约瑟的兄弟们对约瑟的嫉妒与残害,让我感受到了嫉妒的可怕和人性当中凶残的一面,亲兄弟之间的感情在他们那里还是没有经受住考验。还有其他的一些斗争是因为信奉而产生的,有些争斗在现在看来是很不明智的举动。其实就是因为也是信奉的缘故。亚博拉罕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亚伯拉罕差点因为耶和华的考验,去杀害自己最疼爱的孩子。虽然从信奉耶和华的角度看来,他是个对耶和华所说的话虔诚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认为耶和华讲的话是对的。我认为站在他信奉这个基准点上是没错的,因为一个信奉者本来就该对自己的神虔诚,若对自己的认定的神不虔诚,那可能是一种的背叛。但是从亲情、道德和人性的角度看来,这样未免太愚蠢了,怎么会因为自己的信奉杀死自己的小孩子呢?小孩并没犯什么错,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小孩成为无辜的牺牲者。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有它的好与坏,所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过度偏激,不应该太盲目了,无论是信奉什么宗教还是不信奉,都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能失去自我,失去人生中的原则。盲目的信奉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矛盾更加尖锐,最后导致问题的爆发,引起一系列的争端,斗争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样人们又会陷入灾难之中。所以不要过度的盲从去做一件事,应该要去选择一个比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听一些自己内心最深层的心,不要过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从。

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认为最具有神秘色彩的应该是关于摩西的神奇故事了,摩西在耶和华的指引下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逃出被奴役的命运的过程中,当他们来到红海前时,摩西的一声令下,红海就自己分开了,摩西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度过红海,在现实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也只能在那些“神仙鬼怪”的故事中实现而已。也正是这样的神奇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而摩西最后的死亡,在圣经中也带着神秘之感,通过摩西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得出,在圣经故事中,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也正是这些个神秘色彩是人们对“神”的信奉更加虔诚。上帝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决策,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

他们所信奉的上帝耶和华无所不知,智慧如同其能量一般无可限量。上帝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模式,甚至于决定他们的任何事情。如果今天上帝的思想跟他们有所冲突的话,他们一定是听从上帝的命令。他们会让他们的先知智者去和上帝交流,上帝也会主动找先知告诉他的想法,以让人们跟随他。信徒们以上帝的要求为优先,他们不会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判断一件事情,就算上帝的命令是错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去服从。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忠于上帝,对上帝不会有丝毫的怀疑。所以我觉得他们完全是替耶和华生活,完全的服从一个他们心中的“神”。他们过度的信奉以致于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引起杀机,亲人之间的互相残害是最好的例子。该隐跟埃布尔间的兄弟相残,而起因则是,人们之间的忌妒所引起的。其主要的忌妒之心,跟耶和华有关,因为耶和华的观点上,较为赞许埃布尔的关系,所以引起的杀机,但是这边我想要说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残,而是耶和华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连这种小事都可以引起他们之间的相残。我们可以认真的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有着更为重大的事件的话,他们是不是连迫害全人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呢?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件事情上认识到这样毫无自己的见解跟观点,只是活在别人的赞许认同之下的人,可说是十分的愚蠢和可悲的。从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想一下我们的生活有没有这样类似的事情,以此警戒自己。尤其是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要学会思考衡量一下我们的生活和价值所在,在别人的赞许中更加发奋向上,要多和其他人交流,了解更多的不同的观点,从中吸取有益的内容。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2

人常说:读书足以移情,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就是一次与大师的对话,与智者的交流,是一次难得的精神之旅,同时也会让人收获非浅。

作为一名一线的小学教师,在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中,让我逐渐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崇高,也让我领悟到了作为教师的肩上的重担。范梅南先生说,机智是"智慧的化身"。因此,教师要做到"机智"地处理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必须具备诸多素质和条件。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必须要读书,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同时我们也应抛弃古时旧的求知理念,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等等,都不足取。

在这短暂的一个学期里,我读到了平时没看过的书。读书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这一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以下就是我这一假期来读书的心得。

首先读书促进了我成长。读书让我更深刻得体会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我因此常和学生交流,这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回想每一次学生在向我表达着他们对我的感激和敬意是,我的心情都莫名的激动,我总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要有一颗热爱学生的心,涵养师爱,以情促教。育人之道,爱心为先。中国台湾教育家高震东说:"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教育本身就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如果教育未能触及人的灵魂,为能唤起人的灵魂深处的变革,它就不成其为教育。要实现真正意义的教育,爱几乎是惟一的力量。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在什么条件下知识才能触动学生个人的精神世界,才能成为一个人所珍视的智力财富和道德财富呢?只有在这样的财富下--用形象的话来说,就是在知识的活的身体里要有情感的血液在畅流。"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想把自己的孩子交给怎样的老师来培育,你自己就做这样的老师吧!是的,老师,请把美好的笑容带到学校,把对人与对世界的良好期盼带到同事们和孩子们面前,像孩子一样瞪着好奇的眼睛清点知识;把游戏这一人类最古老的快乐的方式引入课堂;把那些用了好些年的训词换成赞美,换成幽默。那些特别的孩子孩子正是通过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来学习正确的;我们永远都不要绝望,是因为只要我们充满期待,他们或许很有希望。""照亮学校的将永远不是升学率或者其他名和利的东西,而是圣洁瑰丽的师道精神,是一种对孩子的不染一丝尘埃的博大的爱。怀着爱与悲悯,我们不放弃,绝不放弃。让我们专著的神情告诉所有人,我们没有放弃。"从这些话中我深深地感受到用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的重要性。其实后进生同优秀生一样他们都是祖国的希望。对于那些尚未开放的花朵,我们就应该倾注更多的耐心,倾注更多的温暖,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他们,百花齐放才能迎来满园的春色!

其次,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人格,严慈相济。教师要"目中有人"切实关怀每个学生,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为每个学生的成才提供机会。人性中最宝贵的是受到别人的尊重和赏识,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他们体验人生的价值,并提升这种价值,这才是真正的教育、成功的教育。当然,作为教书育人者,也不能对学生的不良现象放任自流,宽严有度才是爱,做到严慈相济。

话又说回来,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最大的乐趣。

读书的生活是精彩的、高尚的、幸福的,教师更要把读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并学以致用,时时用全新的教学理念来支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3

寒假时间又一次拿起这本著作《夏山学校》,夏山学校的理念与其他的学校是完全不一样的,被誉为“最富人性化的快乐学校”、“因材施教的典范”,学校充满了无穷的活力。在这所学生不多、规模不大的学校里,学生们无拘无束地体验着童年的快乐,品尝着成长过程中应有的酸甜苦辣,也在积极主动中去学习并掌握走入社会后所应拥有的基本技能和相互素质。我在阅读时越是回味与思考,寻找自己所教育的孩子与夏山学校的孩子的差距,再次细读之后,新的学期将以“尊重、爱和自由”为主线来教育孩子。

尊重二字不是简简单单一个行为,它可以让孩子天性大胆释放,在火炬学校尊重孩子是常被我们挂在嘴边的教育字眼,也回想自己的教育行为是否真正体现出了尊重,而在夏山学校,老师们充分尊重孩子的天性,尊重他们的选择,尊重他们的放纵。书中更是提出了一条创新的教育理念“让学校适应学生,而不是让学生适应学校”也引起我的深思。自己所带的学生不可能每个孩子都很严格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硬是逼着学生去遵守,反而起到反效果,得不偿失,自己也受累。尊重学生的选择,尊重学生的发展,让学生个体的发展来适应着学校,尊重生命意味着带着生命个体快乐!夏山学校限度地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他们希望孩子们能够快乐成长、他们让孩子们快乐游戏、他们对孩子充满真爱,这里的孩子都很真诚地待人从不虚伪,在他们的校园里我们可以听到爽朗的笑声,他们的音乐、舞蹈、美术、陶艺方面都出了很多优秀的人才,他们做到了想孩子们所想,他们不去压抑孩子,而是让他们开心地活着并且乐观地过好每一天。“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早早就被人们认同的一句话,可是在教育实施的过程中,我们都过多地关注了成绩,过多地关注学生智力的发展而忽略了学生情商的发展,把最重要的东西忽略了。我们没有去深入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我们的学生能够适应社会、能够以一颗爱心去回报社会,多感恩他人,这些才是更重要。

给予孩子们自由,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成长;给予孩子们权利,让他们能掌控自己的人生;给予孩子们时间,让他们能够自然的'成长;给予孩子们快乐的童年,保证他们不会感受到成人制造的压力和恐惧。这是夏山学校的办学目标。“学校里没有考试,上课完全自由。孩子们可以上课,也可以不上课,只要他们喜欢,他们可以一年到头不上课”真有这样的学校吗?不管你信不信,夏山学校确实就是这样的,对孩子们而言,它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学校。

我感觉现在在很大程度上做不到夏山学校那样自由。比如他提到学校中的孩子不愿学习可以整日游荡,整日泡在工具房,有的孩子甚至游荡了三年,直到他恢复学习的渴望。夏山有吃手指或说脏话的孩子老师会放任。有去偷东西的孩子老师和他一起去偷。不愿意整洁的孩子可以不用洗澡,饭前不想洗手就随他去,用手吃饭也是他的自由。在课程学习上,夏山学校的孩子只需挑选自己喜欢的课程上,虽然我们现在不可能做到让孩子们这么自由,但学习要建立在有兴趣的基础上,有兴趣的课程才能充分调动孩子的积极性,这一点是肯定的。所以教师要把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作为重点,并且要正视个性差异。这个观点我非常赞同,我的学生中,有的特别会学习,轻轻松松学得比别人好,有的孩子很认真,学习成绩就是不理想,但每次体育比赛中,他却能成为手捧这本书,感受着夏山学校博大的爱与自由,感受着教育内容之大,想起孔子先生的“因材施教”的教育主张;想起陶行知先生的“生活即教育”的教育思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合上书本才觉得理想和现实差距有多大。有一种“此曲只应天上有的感觉”,但我又想到了一句广告语“一切皆有可能”。所以,我们应该立足现实,积极地借鉴它山之石,在教育地比较中不断冠军,这样的孩子有他的专长,如果让他们在夏山学校,相信他们一个个都会是人生的成功者。

完善自我。让我们的教育充满自由和爱,让校园充满和谐,让孩子们真正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夏山学校的学生是幸福的。“让学校适应学生,而不是让学生适应学校。”尼尔先生本着这种爱的理念,鼓舞学生热爱自己的生命,也热爱別人的生命;他对小孩深具爱心与信心,“孩子们的幸福与快乐的程度全靠我们给他的爱和赞许而定。小孩对爱和赞许的需要远超过对知识的需要。”夏山学校主张教师和家长一定要和孩子站在一边。跟孩子们站在一边,就是给孩子爱,那并不是一种占有的爱,也不是一种不讲理智的爱,而是一种让孩子感觉到你爱他,也赞同他一切行为的爱。我还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夏山学校式的教育也会遍地开花。

用王校长的话说,就是静静等待花开的日子。有时我愿意开心地带着学生们一起玩,晨练时上我也会和他们一起跳绳、做游戏,课堂上上我会带着孩子们在轻松和谐的氛围中领悟到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再也不会占用孩子们玩的时间,让他们尽情地玩,玩的时候尽情地玩,学习的时候他们才会更专心致志。对于犯错误的学生我也有了更多的宽容,有时我会去分析他们犯错误的原因,我相信他们都希望自己做得更好,也愿意看着他们一点点的改变,也相信夏山学校的教育理念会给我们有所启迪的。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4

不能缺少的爱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不想长大所以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他顽皮、淘气,想到快乐的事就可以飞翔。他勇敢,甚至有绅士风度,唯独不想长大。作为队长,他和“被抛弃”的几个孩子住在永无岛。永无岛在孩子们看来“不是梦想已久而终于看到的东西,倒像是放假回家就可以看到的老相识。”在永无岛上,孩子们想象着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情,仙子,大海盗,鳄鱼,美人鱼等等,只要是出现在孩子们的梦境里的都真实的存在于岛上。

这里是孩子的天堂,每个人都曾经向往过的地方。更多的孩子带着不想长大的愿望长大了,并没有彼得潘那么幸运或是不幸。也许有的理想只适合向往,化为现实未必是一件畅快的事。我觉得彼得潘活的并不快乐,没有爱的生命始终是不完整的。他毕竟是个孩子,和其他人一样,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尤其对未曾经历的事情。他很快就会玩腻一个游戏,他的人生目标似乎就是不停发掘新的乐趣。而乐趣不应是找来的,我想沦落为找乐子的人是无聊可悲的。

这时彼得潘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人:温蒂。或者说是彼得潘出现在温蒂的生命里。彼得潘为什么要“勾引”一个女孩?是因为孩子们想要一个像妈妈那样亲切的人。彼得潘是忌讳提及母亲的,孩子们只有当他不在跟前的时候才能谈起母亲,因为他觉得这很无聊。他爱听故事,温蒂作为母亲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给孩子们讲故事,缝补衣服,可能她自己也不知道可以把这个角色扮演的这么好。温蒂给了彼得和孩子们未曾有过的东西,那就是爱。最终能够战胜船长也是因为温蒂的爱给了彼得巨大的勇气,只是他不知道而已,他是一个连吻都不知为何物的小孩,不过我更愿意说他是拒绝承认。

没有人能有彼得那样一副开心的笑脸,最可爱的是他咯咯的笑声,他还保留着他的第一声笑。我们知道,婴儿的第一声啼哭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说是对世界的恐惧和不满太过勉强。彼得像个婴儿,没心没肺的笑,如果不是因为开心或感动而笑,不是因伤心而哭泣,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世界上没有我们的任何感情流露的痕迹,没有我们因跌倒而留下的脚步,我们怎么证明自己真实的活过?因为害怕而拒绝长大,把自己禁锢在臆想的空间里,就算用想象赢得了整个世界,那感觉也是空无的。

温蒂最终和伙伴们回到了现实的家,而彼得和小仙女叮叮在大家的劝说下还是选择留在了窗外。一扇窗把世界隔成了两半,一半是彼得从未体验过的天伦之乐,一扇是彼得开始动摇的理想国。他是爱温蒂的,当他在窗外看温蒂们和母亲们幸福相拥的场面,他会是什么想法?温蒂也是爱彼得的,她知道自己总会长大,并且勇敢乐观的接受这个过程,所以她离开了他。但彼得很快就会忘记温蒂,他是一个健忘的人。“他刚哭过,马上就以为他这辈子从来没哭过。”小仙女们由于身体小,只能容下一种情绪。所以有时候温顺体贴,有时候蛮横无理。孩子们何尝又不是这样呢?只要有新的事物填充,他们会马上忘掉旧的。温蒂的两个弟弟在岛上生活时,很快遗忘自己的父母,和其他人一样称自己的姐姐为母亲。在这点上,孩子的决绝让我害怕。不过没关系,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出现这个彼得,每个人都可能是温蒂。当温蒂长大了,忘记了这段记忆,温蒂的女儿又会变成温蒂,和彼得来到永无岛做他们的母亲。每一次在温蒂爱的改变下,彼得就会经历一些情感,多了一些勇气。我期待某一天,彼得积累了足够的勇气,走进那扇窗。

这部童话给我最大的感触是屡次提到的母亲的形象。孩子们祈求温蒂,“啊,温蒂小姐,做我们的母亲吧。”“以前小姐们来到我的梦里,亲爱的母亲,亲爱的母亲,,,”是的,每个孩子都需要一个像妈妈一样亲切的人。可爱的是坏船长和他忠实的手下的一段对话:

“母亲是什么?”糊涂的斯密问道。

“瞧,”胡克回答斯密的问题,“那就是个母亲。这是多好的一课啊!鸟巢一定是落到了水里,可是,母鸟肯舍弃她的卵吗?不会的。”

“船长,”斯密说,“我们不能把孩子们的母亲掳来做我们的母亲吗?”

“这计策太棒了。”胡克喊道,“我们把那些孩子捉到船上来,让他们走跳板淹死,温迪就成了我们的母亲了。”

所有人都是爱母亲,渴望母亲的关爱的。船长会说“因为他们没有母亲,他们不懂得,吃油腻的、潮湿的蛋糕油多么危险。”当温蒂出现的时候,船长马上就感到了威胁,那是母爱的力量吧。彼得潘逃离到这个理想国,还是有他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

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做一个会长大的人。彼得的恐慌来自于他对外界的判断,他没有长大过,怎么可以只是被自己杜撰的事情就喝住了脚步,就退缩不前了?既然活着就是最大的冒险,为什么不去经历一番呢。成长过程中是会有很多的烦恼,但如果没有后来的对比,那段回忆又怎么会如此美好?无知的孩子,在那个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幸福的处境,那种快乐只有敢于长大的孩子才能体会到。即使前途看不到一点光明,我也不会拒绝父母给我的仅有一次的生命的体验。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5

在一个平凡的人日子我看完了平凡的世界,内心却再也不能如平常一样平静。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少平带着矿场给他疤痕,提着从家里拿的破行李袋走回了煤场,走向了向他扑来的惠明嫂和明明。无论精神多么独立的人,感情却总是在寻找一种依附,寻找一种归宿。我能想象到的是昏暗的背景,低矮的房屋,还有一个青年略带疲惫的背影以及背影前一双包含爱的眼睛,我不能想象少平将照顾孤儿寡母一辈子,是的我不希望他永远呆在煤场,我希望他坐在干净的明亮的图书馆,和晓霞那个可爱爽朗大胆正直的姑娘一起看书,交流。

他再也不担心他配不上她,她从不怀疑他会失去她。为什么看起来合理而美好的事物不能在生活中实现,倘使晓霞没死那么她的日记便不会被少平看到,当时少平刚刚知道高朗,他为他们的爱情忧郁,为自己的地位自卑,说不定有一天他会离开晓霞,用他懂得牺牲利他的爱把自己从晓霞身边逼走,那么世界比晓霞离开更加悲伤,所以只有生离才是最大的悲哀!

还有那从小光屁股长大的青梅竹马少安和润叶,是城市和乡村真正割裂了他们,青春年少的错过不禁令人惋惜,但现实给了他们都不勉强的结局,路啊,尤其是人生的路不就是自己走出来的,没有谁的强迫,但别无选择!秀莲简直是天上掉下的仙女,虽然是一个地道的吃苦耐劳的农村妇女,但她有一颗热爱生活热爱少安的心,不得不说她用肉体等同于现实抚慰了少安,给他坚实的支撑,识大体的她让少安对她远含着感恩的心去爱她。少安这个憨实,有胆略又心怀他人的农村汉子,别了精神上的爱人,反让他投身于现实,紧紧拥抱着黄土地,并在奋斗中换来了殷实的人生。就像文中说的:但他有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已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地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会珍重生活,而不会玩世不恭;同时,也会给人自身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

钱当然很重要,这我不是不知道;我一天何尝不为钱而受熬苦!可是,我又觉得,人活这一辈子,还应该有些另外的什么才对……少平这样回答他哥让他回家帮忙砖厂时他这样回答。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要干嘛,在他来到陌生的黄原,在他做小工,在他背石板,在他夜读时,他心中装着父母,祖母,哥哥,妹妹,他希望凭自己干点什么,倘若在现在我会觉得他太看低自己了,他应该去找家教工作,而不是用最累又不体面的工作赚最少的钱,但是他一直到后来进入煤场成为工人都是在出售体力。这个家真正靠知识走出去,并走入城市的就是那个从可爱懂事的小女孩长成自信睿智又美丽的姑娘的兰香。在北方工业的天体物理系她找到了同自己一样学识的吴仲平。就像少平意识到的,兰香他们家真正离开土地的人,书中对她的描写完全是跳跃式的,也许这就是学霸的人生姿态,默默无闻,一鸣惊人,健康正常的成长,不为人知,但为人所羡。

书中每一章开头都是从环境入手的,人的生活离不开环境,如果世界再无野花野草,人类将从精神和肉体同时死亡。东拉河的河水和生活还在湍湍涌动,一个平凡而普通的人,时时都会感到被波涛巨浪所淹没。你会被淹没吗?除非你甘心就此而沉沦!!即使是在文革期间,平凡的人也不曾放弃奋斗,文革后,黄原这片广阔土地上的能人一个个跃起,搅动着平凡的世界,时代剧变,社会剧变,人完全主导着变化。少安经历了从手工制砖,到小型砖厂,然后重大挫败后起死回生地一跃成为石圪村最大的财主,给祖辈带来未有的荣耀,还有养起蜂的,喂起奶牛奶羊的,专心种地的,这是时代开放的洪流,大开的外界吸引着闭塞的农村人,走出去走出去!生命里有着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着怎样的愁苦和感伤?雨浸风蚀的落寞与苍楚一定是水,静静地流过青春奋斗的日子和触摸理想的岁月。

曾因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被全队通报批评,也因为做了弄潮儿被拍倒的少安,和秀莲度过了多少被汗水浸透,而时间静静走过的日子,终于触摸到理想,远去了曾经无奈和惋惜。

爱情吸引着读者,但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平凡的世界也有各种级,各类人,田福军有卓识的官员,一心为人民,同时真切地爱身边每一个人,对妻子的感恩,对女儿的喜爱,对侄女润叶的关心,对上级的尊敬,对同级冯世宽的大度,对下属的信任,都说明他是一个公正廉明的好官员。然而现实是廉洁不一定能干成一切事,就如同他对下属办事结果的满意和对方式的无奈接受可见。书中对于科学的态度从对兰香的夸赞,和对刘玉升的贬低可见一斑。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

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我不禁想到每个人定是要经过命运的起伏,才能收获甘露的,也包括我自己,就像现在的迷茫。人的生命力,就是在痛苦的煎熬中强大起来的。

读完书加深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爱,是愚昧但奋斗不息的农民,是挣扎但自我解脱的现代女性,是精神与现实不能统一的爱情,是农村与城市不能瓦解的鸿沟,是爱情与奉献同在的圣女,让我看到一个平凡但包含着爱的世界,啊,我再也舍不得它了!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6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7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着,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老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在搪塞我,因为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感觉,这里面的事情太平凡了,平凡得让我感觉到他们都好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然而,当我读到第三遍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了我的血液慢慢地开始沸腾了。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到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也许这种困难与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我们可曾有过这样的认识?就算是哪天放学是下了场雨,亦或是天气有些闷热而又停了电,我们往往会听到许多的怨天尤人。然而,我想只要是你读了《平凡的世界》以后,读懂了“苦难的哲学”,那么就算是你今后遭受再多的苦难,你也不会怨天尤人。

对于劳动的认识,书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得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这绝对是一条精辟的理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的理论。“只有劳动才可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无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那些能用双手创造生活的劳动者。对于这些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生平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这里体现出的是两种人,勤劳的和懒散的。人生来是没有差别的,然而经过了不同的境遇和发展之后,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巨大的差别。而在这期间,对于劳动的认识不同,对产生这样的差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正如我们考到大学的时候,在学习方面,我们没有太多的差别。然而,经历了三年的大学生活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又是何其巨大。宰相刘罗锅在和绅临终前对他说:“其实,每个人的结局,都是他自己一手精心设计的。”当我们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们都应当好好想想,我们是怎样对待劳动的。

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

“……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即使是平凡,也是一个更高层次的伟大的平凡。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8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淫荡,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家》读书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篇29

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可见,作为一名教师并不容易,而作为一名深受幼儿和家长亲睐的教师更不容易,其肩负着是无数人的希望和重托。对新时代的教师也无疑是一次对知识、教养能力、综合素养的考验,其中教师对教学活动设计就是一个值得研讨的问题。

《做最好的老师》中李镇西老师的话说得富有智慧和哲理,道出了他的心声,也说到了我的心坎上,它是我以后工作的航标灯,指明了我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我以前只知道教育需要“爱”,却不知道如何才能更好地表达这份爱。一直以来,我认为“严”才是真正的爱,因为有句俗话说得好:“严是爱,松是害。”所以,在我的课堂中,我决不允许幼儿有丝毫的怠慢,哪怕回一下头,摸一摸下巴……我都认为这是违反课堂纪律的,必须予以批评教育。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们出奇的“乖”,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为此,我一度沾沾自喜,为自己的“高明”而“喝彩”。其实,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渴望能和孩子们一起玩、一起乐,但师道尊严令我望而却步。看了李镇西老师的“童心是师爱的源泉”,才唤醒了我心中尚未完全泯灭的童心。我才真正认识到那是因为我缺少一份童心。

一直以来,我一贯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幼儿,以成人的眼光来看待幼儿,希望他们变成我想象中的幼儿——“小大人”,个个成为懂事、听话、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多学习少玩的完美类型。孩子们成了我制造的模具中的工具。孩子们需要的是什么?我了解吗?不,我并不知道。而李老师呢?他能够在教育幼儿时“向幼儿学习”,他能够大声疾呼并真诚的实践着“请尊重幼儿的选举权”,他努力追求着“成为幼儿最知心的朋友”“回答幼儿最关心的问题”,他勇于在幼儿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他也谆谆教诲着年轻老师要“乐于请教”“勇于思考”“广于阅读”“善于积累” 。

李老师说得好:“ 教育是心灵的艺术。如果我们承认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那么教育过程便决不是一种技巧的施展,而应该充满人情味;教育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该充满着对人的理解、尊重和感染,应该体现出民主与平等的现代意识。虽然就学科知识、专业能力、认识水平来说,教师远在幼儿之上,但就人格而言,师生之间是天然平等的;教师和幼儿不但是在人格上、感情上平等的朋友,而且也是在求知道路上共同探索、前进的、平等的志同道合者”……读着李老师的文字,感悟着他的心灵,回忆着自己的教学行为,我陷入了沉思:“亲其师,信其道”,古人尚却明白的道理,可我……实在汗颜。幼儿成了学习的机器,学习的乐趣又从何说起,幼儿的个性该如何发展?幼儿是有差异的,有的文静、有的好动;有的乖巧、有的调皮……好玩是他们的天性,只有在玩中学、乐中学,才能真正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我们为什么不让孩子学海无涯“乐”作舟呢?为什么一直让他们徜徉在“苦海”之中呢?我们有什么理由剥夺他们的天性呢?现在,我才明白把一个个天真活泼的小幼儿教成“小大人”式的幼儿,是教育的悲哀。因为我们剥夺了他们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童话般的童年。作为教师,在面对幼儿时要保持一颗童心,以自己的童心唤起幼儿的童心,以自己的爱心唤起幼儿的爱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走进幼儿的心灵,才能够表达我们对他们的爱。也只有这样我们才有资格谈我们的教育。我们要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教育氛围,放下自己的架子,用爱心营造积极健康、生动活泼、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让爱心成为照耀幼儿心灵的阳光,培养幼儿健康的人格,使幼儿的素质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