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精选13篇)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

《圣经》中,有着多许许多多的小篇故事,几乎每一个故事都讲着上帝耶和华和以色列人的事。以色列人对他崇拜和信奉,他就使以色列人发展壮大,并在当中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先知引导人们。然而也经常有以色列人背叛耶和华而受到耶和华的惩罚,被其他的民族奴役,遭受灾害等。这当中有民族之间的争夺领土之战,有兄弟之间为了权利而互相残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约瑟与他的兄弟的故事,约瑟的兄弟们对约瑟的嫉妒与残害,让我感受到了嫉妒的可怕和人性当中凶残的一面,亲兄弟之间的感情在他们那里还是没有经受住考验。还有其他的一些斗争是因为信奉而产生的,有些争斗在现在看来是很不明智的举动。其实就是因为也是信奉的缘故。亚博拉罕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亚伯拉罕差点因为耶和华的考验,去杀害自己最疼爱的孩子。虽然从信奉耶和华的角度看来,他是个对耶和华所说的话虔诚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认为耶和华讲的话是对的。我认为站在他信奉这个基准点上是没错的,因为一个信奉者本来就该对自己的神虔诚,若对自己的认定的神不虔诚,那可能是一种的背叛。但是从亲情、道德和人性的角度看来,这样未免太愚蠢了,怎么会因为自己的信奉杀死自己的小孩子呢?小孩并没犯什么错,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小孩成为无辜的牺牲者。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有它的好与坏,所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过度偏激,不应该太盲目了,无论是信奉什么宗教还是不信奉,都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能失去自我,失去人生中的原则。盲目的信奉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矛盾更加尖锐,最后导致问题的爆发,引起一系列的争端,斗争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样人们又会陷入灾难之中。所以不要过度的盲从去做一件事,应该要去选择一个比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听一些自己内心最深层的心,不要过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从。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精选13篇)

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认为最具有神秘色彩的应该是关于摩西的神奇故事了,摩西在耶和华的指引下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逃出被奴役的命运的过程中,当他们来到红海前时,摩西的一声令下,红海就自己分开了,摩西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度过红海,在现实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也只能在那些“神仙鬼怪”的故事中实现而已。也正是这样的神奇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而摩西最后的死亡,在圣经中也带着神秘之感,通过摩西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得出,在圣经故事中,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也正是这些个神秘色彩是人们对“神”的信奉更加虔诚。上帝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决策,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

他们所信奉的上帝耶和华无所不知,智慧如同其能量一般无可限量。上帝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模式,甚至于决定他们的任何事情。如果今天上帝的思想跟他们有所冲突的话,他们一定是听从上帝的命令。他们会让他们的先知智者去和上帝交流,上帝也会主动找先知告诉他的想法,以让人们跟随他。信徒们以上帝的要求为优先,他们不会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判断一件事情,就算上帝的命令是错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去服从。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忠于上帝,对上帝不会有丝毫的怀疑。所以我觉得他们完全是替耶和华生活,完全的服从一个他们心中的“神”。他们过度的信奉以致于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引起杀机,亲人之间的互相残害是最好的例子。该隐跟埃布尔间的兄弟相残,而起因则是,人们之间的忌妒所引起的。其主要的忌妒之心,跟耶和华有关,因为耶和华的观点上,较为赞许埃布尔的关系,所以引起的杀机,但是这边我想要说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残,而是耶和华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连这种小事都可以引起他们之间的相残。我们可以认真的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有着更为重大的事件的话,他们是不是连迫害全人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呢?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件事情上认识到这样毫无自己的见解跟观点,只是活在别人的赞许认同之下的人,可说是十分的愚蠢和可悲的。从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想一下我们的生活有没有这样类似的事情,以此警戒自己。尤其是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要学会思考衡量一下我们的生活和价值所在,在别人的赞许中更加发奋向上,要多和其他人交流,了解更多的不同的观点,从中吸取有益的内容。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

在《圣经新约》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耶稣乃是基督教解经法的创始人 。我们可以发现耶稣一方面按字面意义接纳《旧约》,坚持《旧约》的恒常权威;另一方面又大胆地批评《旧约》,重新解释它地含义。他反对教条式地遵守法律而不具善心,比如他询问一个想承受永生的青年财主是否遵循了以下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那年轻人回答:“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但当耶稣对他说,要把财产分给穷人,舍弃身外之物跟从主,惟此才能得永生时,青年人就沮丧而忧愁的走了。由此可见,遵从法律只是强行移植的信仰,人要称义,就必须发自内心地信奉上帝,模仿他地善德。当然,《新约》中诠释《旧约》的例子还很多,在此不在举证。一般而论,在,《新约》中《旧约》被当作一本希望之书;基督教徒们效法耶稣,以她为榜样,逐渐扬弃了法律,根据实际情况和时代的需要,采取全新的态度对待律法。他们相信《旧约》是在上帝灵感的召唤下写成的,必然有更深的意义。因此,在现在我们么时刻记住对传统文化要做到扬弃,不断创新,剔除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落后的文化。以此不断促进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我们要从《圣经》中得到一些反思,吸取其中的一些教训,让其中有易于现代发展的东西为我们所用 ,而不是让其中的一些不正确的思想行为被人所利用来危害社会。我相信在这个文明的时代在每个人的努力下世界会更加的美好的。

还有一点我们必须认识到,就是《圣经》文化意蕴深奥,是世界文化宝库中的珍品,圣经文化影响深远。随着人类发展的全球化,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而我们中华文化有着包容性和开放性,因此我们认识了解基督教文化,了解其独特的文化体系,以更好的借鉴优秀文化,弘扬中华文化!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3

《圣经》中人们的信奉这一方面讲,我觉得圣经中人们对上帝耶和华的信奉和服从太过盲目了,从上面的几个例子中可以表现出来。他们对耶和华是完全的服从,在他们的心中上帝是完美的,他们不会对上帝产生置疑,也不容许其他人批判上帝。如果有人违背上帝,他们会尽一切力量去排除或铲除,是决不会让他阻碍主的命令的。其实这和我们中国的封建王朝一样,上至官员下至普通百姓都是服从天子的命令,不能有所违抗。只是《圣经》对于这些主,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当然,不是说“主”的存在不好,而是有些人却是假借主的名义,去散拨一些不实的言语,或者去达成自己的私欲,这样反而使得纷争越来越多。在圣经的故事中,有些斗争,完全就是本身的利益之争,根本违背了原本的意思。

在《圣经旧约》的故事中,都是在讲述着各种各样的纷争,却没有教人为善,只是告诉人们如果没有照着耶和华的指示去做,就会有麻烦,等到耶稣的出现,才有提及以“爱”为出发点的去对待人 。大体说来,《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的民族神。他常被描绘成威严可怖、圣洁忌邪的军事统帅,准确的说是以色列的军事统帅,不时的大发烈怒,对以色列的子民以无情地惩罚。而耶稣的出现,从两个重要方面根本改变了上帝的形象:第一,使其身份从一个民族神转变成全人类的共同天父;第二,使其性情从令人敬畏变得仁慈可亲。虽说,这样可以让人去了解到人的黑暗一面。西方幸好有耶稣的出现,斗争才开始有了转变,要不现今的西方世界,应该更加的混乱吧!而耶稣在他那个时代,却被认定为是邪教,所以耶稣才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圣经长时间的传播中,很多的观念跟行为都已经有背离了它的原意。人们都会自己去解读着主的意思,感觉上,自己本身就是主一般。所以很多的君主,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而去找借口去谋害一个人, 他们把自己认定有主那样的权力,可以杀害不服从的人。 所以有时信仰会影响到人们的判断能力和观点,更何况在有心之人的利用之下,这样的宗教信仰,会变成一种强烈的社会型态,让人们在型态之下,失去了判断或者不敢去反抗《圣经》。所以我们对于信仰宗教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观点,一时的偏差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错误,使自己终生悔恨。我们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抉择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认为《圣经》中最富智慧的人莫过于所罗门。他在向耶和华祈求的时候,就显出智慧来;不求金银、不求长寿、单求智慧。耶和华应允了他的祈求,赐给他无比的智慧,是超前绝后的智慧。以至他的声名远播。普天下的王都求见所罗门,要听神赐给他的智慧话。示巴女王怀着仰慕和疑惑的心来到了耶路撒冷。见到所罗门,她用许多的难题试探所罗门,所罗门用他超绝的智慧给她一一解答。以至示巴女王诧异的神不守舍。对所罗门说:"以前听到你的风声,我还有怀疑,今日一见,才知所传的还不及真实的一半。 " 列国向他臣服,给他献上各种贡物。因此所罗门的国度富有,金银堆积如山。所罗门的开销也是惊人的:他一日的饮食,肥牛几十只,羊一百只,还有各样的珍禽异兽。他所享受的,也是以色列国绝无仅有的。他以他的智慧,谛造了以色列国空前的辉煌,他在大卫的基础上,建造了圣殿,奠定了以色列民敬拜的中心。他为自己建造了宏伟的王宫。他以他的智慧讲论昆虫走兽以及花草树木,更以其智慧写出了在圣经中赫赫有名的箴言、雅歌、传道书。 一位超绝智慧的拥有者,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位聆听神话语的人,一个神的代言人。 当我们看到雅歌书中那纯美的爱情,看到箴言那充满哲理的词句和传道书中那透彻人生的感悟。我们不得不佩服所罗门那超绝的智慧,对人生所作的剖析。即使是现在的人也很难轻易的对人生作出如此正确的判断,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然而,就是这所罗门,在他功勋显赫的时候、在他享尽一切的荣华富贵后,他堕落了,他从埃及买来马匹,娶埃及的公主为皇后,从外邦人那里选来妃嫔, 他拥有着“后宫佳丽三千”。哀哉!一代伟人竟如此的败落。当我读到这里时,很迷惑不解,为什么拥有如此智慧的所罗门,会做出与神相背的事来呢?他,拥有如此的智慧,却行出如此的愚昧来呢?其实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有的政府官员或是公司的高层人员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受贿贪污等。是知之易而行之难乎?我们应该都知到愚昧出于无知,竟不知也可出于智慧。如果说愚昧人如果说愚昧人的悲哀在于无知而信,那么聪明人的悲哀在于知而不信。如果一个人对神只有理性的认识,而没有向真理降服、意志上的降服、那么可能你的信仰和生活互相分离,从而走向虚伪。因为主宰一个人的,不仅仅是他里面的理性知识,更重要的是意志。一个人不单要在理性层面追求神,更要在道德层面活出神的形象来。一个人的智慧高,在认识神的方面,无疑是一件好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智慧越高,所存的怀疑也越多。所罗门,这位一代哲人已经远去,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索„„

就所罗门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从社会属性而言,上帝是公正严明的审判者,绝不会偏心,绝不遗忘,绝不势利,决不受贿,即使扫罗、大卫、所罗门那样优秀的君王,只要办了错事,也会遭到严厉的处罚。上帝耶和华创造了人类的道德法则、伦理规范 和社会秩序。这些法则、规范和秩序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它们不仅适用于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万国万族。在以色列人心中,上帝是神圣、纯全、完美的主。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你做了好事上帝会奖励于你。可是,你要是做了坏事,上帝会降罪于你的。中国有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谓善恶到头中有报,在现在文明的时代,我们时刻告诫自己,从点的小事中规范自己,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4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但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向拥有超多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十分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超多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个性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十分之处。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5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著小说——《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着。这本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在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出生在一个生活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里,他们一家以开旅馆维持生计。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_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向他学习。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6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直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7

我在想,为何取名《边城》,在心里它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沈从文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吗?也许那座悲天悯人的城已经随着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深深思考。

《边城》作为一部中国的乡土抒情的经典之作,也就是作为一部“牧歌”的经典之作,集中表现了湘西的人性之善、人性之美,这是它最集中地表现的一个方面。

在这部小说里面,人性之善展示的是非常充分的,比如说渡船老人,顺顺以及他的大佬、二佬,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就渡船老人来说,他的职责就是管理那个渡船,他勤劳、善良、本分、敦厚,凡是一切的传统的美德,他都不缺少。他管理渡船不论风吹雨淋、寒暑春秋,都非常的忠实于自己的职责。他因为是食公家的粮禄,所以过渡人看他忠实于自己的职责,有时候给他一些钱物,而他一概极力退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所接受来一些好处,他总是想方设法的超量的去报答。

翠翠乖巧、心善、勤劳,是爷爷的好帮手。

而顺顺这个人,是当地地方上有头脸、有身份的人物,他的美德也不缺少。但是他跟渡船老人的美德不一样,渡船老人是忠于职守,而顺顺却要来得大气豪迈得多。他仗义疏财、扶强济困、正直、公平,深受当地人的尊重。两个儿子也是道德的楷模——豪爽、直率,与人搏斗时敢于挺身而出,吃苦、出力的时候从不退缩。

在这些人物身上,都体现出了非常好的传统美德,在当今社会是非常值得学习的!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8

《麦田里的守望者》描写的是一个叫霍尔顿?考尔菲德的美国青少年,在连续四次遭到学校开除的情况下,只身来到美国最繁华的城市纽约城。在纽约城他游荡了一天两夜,期间他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也看到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最丑陋的一面。现实让他深深失望,于是他想逃避,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专门看住那些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不让他们到悬崖边来。

那么霍尔顿?考尔菲德究竟在纽约城看到了些什么呢?全部都是一些“假模假样”的伪君子;那么脏的出租汽车;稀里糊涂叫来妓女,还被人家勒索;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最后连他最敬佩的一位老师,被他发现可能也是一个同性恋者。现实终于把他压垮,于是,他想离开,他想逃避,到美国西部去,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建一个小屋。从此,做一个又聋又哑、远离现实的人。

然而,当他真的想离开,妹妹菲宓也想跟着一起离开,不去上学,和哥哥一起逃离现实生活。这是霍尔顿所不愿看到的,在亲情的感召下,我——霍尔顿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含泪接受这个龌龊、肮脏的社会现实。

青少年的成长,从开始的时候往往对社会现实充满无限的期待。因为他们刚刚从年少、懵懂的少年时代走过来,甚至还保留着童年时代的童真。然而随着岁月的增长,他们必然会接触到一个真正的社会现实,当发现社会现实并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美好时,就很容易出现迷惘、急躁、失望、苦闷的心理状态。他们一开始可能要向社会现实进行全面挑战,然而在碰得头破血流、接连失败的情况下,在痛定思痛之际,他们只能向社会现实投降,承认现实社会中丑恶的一面——自私、虚伪、拉帮结派、伪善、狠毒、残忍、卖淫、贪腐……这些丑恶的社会现象,就像瘟疫一样,很想消灭掉,却永远也无法消除掉。

举一个最真实的例子吧!在昆山的人民路上,我经常碰到有人向我兜售他们手里拿着的苹果手机。我一看就知道这手机准是偷来的,也就是说在我面前的这个人肯定就是一个小偷,那么我该怎么办呢?有人说马上报警!确实没错,按照我们青少年美好的想法,就是报警把这小偷抓起来。可现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小偷比比皆是。警察和小偷就像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一样,今天你如果打电话让警察把你眼前的这个人抓起来,明天或许在同一条路段,你会发现这个小偷依然在兜售手机。如果小偷一眼认出你,说不定他还会暗中对你进行报复。所以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学会了不报警,免得自己多管闲事,自找苦吃。还有人说,这偷来的手机价格便宜,那就买下来吧!我肯定不会买!为什么?因为我还有良知,当我买来别人偷来的手机时,等于是在纵容别人继续去做坏事,危害社会稳定,这是我的良知所不允许的。所以我一不报警,也不买下来。我相信,我们绝大多数的成年人都会有这样的选择,而这对于一个心中充满美好想法的青少年来说,又显得那么的虚伪和可怕——看见小偷,佯作不知!原来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一个虚伪的世界!

10月16日,我到了一次苏州,在观前街上,有人手里也拿着苹果手机问我要不要。我这下总算明白了:天下乌鸦一般黑啊!于是,我再一次地装聋作哑,像避瘟疫一样迅速避开!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真相,有善良就有狠毒,有美丽就有丑恶,有爱心就有冷漠……无论我们对这个社会抱有多大的期待,爱和恨,善与恶,实与虚……永远都像一对冤家一样,一方消灭不了另一方,相生相克着、永远并存着存在!

还是让我们来听听星云法师是如何解释这个世界的:“这个世界是一半一半的世界。天一半,地一半;男一半,女一半;善一半,恶一半;清净一半,浊秽一半……”年轻的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丢掉幻想,含泪承认这个世界虚伪、冷酷、残忍、野蛮、阴冷的一半吧!

世界有时很可怕,但世界有时也很温柔!和所有心中有梦的青少年朋友们共勉!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9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说新语》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宋临川王刘义庆,整本书共36门学说,1130则。主要记载了东汉末年至刘宋初年300年间的人物故事。

《世说新语》主要记述了士人的生活和思想及统治阶级的情况,反映了魏晋时期文人的思想言行和上层社会的生活面貌。这本书是好多典故的源头,比如我们课本所学的“未若柳絮因风起”。脍炙人口的佳言名句,为全书增添了无限光彩。

其中,我觉得最富有哲理性的是记录晋人谈话的“言语”。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口吃的邓艾,自称时便经常重复说“艾,艾……”经常这样,难免被人取笑。有一次连晋文帝也和他开玩笑:“你总是说……作文艾,……艾,究竟是几个艾啊?”邓艾没生气,也没尴尬,镇定地回答说:“凤兮凤兮,本来只是一只凤。”借孔子之言说明自己虽然常常连说“艾,艾”,但只有一个“艾”罢了。

身在庐山的远公,年龄很大了,但仍然不停地给弟子们讲论佛经。他时常告诫弟子:“我如黄昏时的落日余辉,自然不会照得久远了,只愿你们像早晨的阳光,越来越明亮!”远公用恳切的言辞,将“一寸光阴一寸金”和“活到老学到老”的道理深深印刻在弟子们的心中……

正因为《世说新语》有这样的特点,明代的学者胡应麟才如此评介《世说新语》:“读其语言,晋人面目气韵,恍惚生动,而简约玄淡,真致不穷,古今之绝唱也。”

世说新语读书感想例文二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内容。“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这些内容可以为研究历史做参考。读了一遍《世说新语》,内心颇感世事沧桑变换之快。在这纷繁的世界上,保持一颗平常心是何等重要,可想而知。我非常欣赏那些在乱世中还能力挽狂澜的人物。这些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才能。我欣赏他们的个性。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些人都太怪异了。是的,我也承认他们的行为怪异。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们的能力。

我欣赏他们的魄力。读过这本书后,我感觉到了自己行为的随意性不强。当然,我是愿意做一个真正的自己的。做我自己是我现在要追求的,也是我将来乃至终生都要追求的人生境界。这本书中有许多经典的故事是值得我们去深思回味的。我愿与大家共同分享我的读后感。我觉得这本书中的许多事情似乎在我们身边发生过一般,闭上眼你就能想得清清楚楚。我们不会觉得这些事离我们太遥远了。确实是这样的,如果细细想想,还真的是这样。

但是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最近发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世说新语中所述的事简直是太正常了。这是我读后所有所思的地方。这本书中的故事有许多启人深思的地方。我本人是很喜欢读这本书的。

比如书中的乘兴而来,无兴而返。这个故事就挺有意思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在我们在做某件事时,我们可以根据我们自己的真实需要去决定我们是否一定要做或是暂时不做。我们完全有对所要做的事做出我们做与不做的决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权利。没有人能够干涉我们的决定。只要我们做的合乎我们自己的意愿,没有违背常理,我们的决定就值得去做。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0

一早就被刺骨的寒意痛醒。勉强起了床,热了杯牛奶,边喝边看窗外。窗外那几颗大树的树枝上空空如也,象征它们生命的绿色树叶,化作枯叶,凋落了一地。一片衔着一片,一片叠着一片,不自觉地便化作了一大块铺满整条街的枯黄色地毯。行人们走过这条街,踏上这层地毯,发出细微,但仍不失清脆的咔嚓声,就像咬下薯片时发出的那种。

他们匆匆的脚步形成的气浪,即使再微弱,也足以掀起几片枯叶。可刚露出几份见天日的水泥地板,很快又被从别处吹来的枯叶覆盖。若不是知道这条繁华的街属于一座繁华的城,单就这一个片段,这一个场景,打上“凋敝,萧条”的字样,也绝对不为过。“或者称呼此情此景为“马孔多”?”大脑里的这个念头还是一闪而过时,右手却如早已预知了大脑会有此念头一般,安静地放在了《百年孤独》的封皮上。若不是左手紧握的牛奶杯尚有余温,助我抵御寒意。我一定会被透过这书皮的,更甚于窗外的寒意狠狠刺痛。马孔多在哪里?马孔多在《百年孤独》的360页书纸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海里。在经历过,或正在经历贫穷;面对过,或正在面对思想交替的国度里。在雨林里,在平原上,在沙漠中,在世界的每一寸土地上,只要那里尚有人类存在。马孔多,什么都不是。马孔多,就是一切。20xx年以来,第一次能如此用心地读完一本书。之前一直用一种浮躁而慵懒的态度去阅读,甚至只读个内容简介,上网搜个一两句书中经典名句就算读过了,就敢显摆了。但是《百年孤独》却不容许我这样做。从故事开篇的第一个场景,家族二儿子,奥雷里亚诺上校面对行刑队开始,整部小说就已经像一只深入我内心深处的小手,紧紧地抓住了我,把我一把揪进了这个最真实存在的虚幻之地。在那里,我仿佛亲身跟随着马孔多村的奠基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他的妻子乌尔苏拉一起,跋山涉水,来到大泽区这片荒芜之地,打下第一根木桩,盖起第一座草棚,每一个家的住址,都精心安排,甚至享受的阳光都不多不少。作者在描绘马孔多的建立时,用各种的侧面描写勾勒了一个有活力,如唐吉可德一般天马行空的男子,和一个勤劳踏实,“耕种时从不唱一声歌儿”的女子。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来到了闭塞的村庄。带来了放大镜,假牙,飞毯,银版照相术,还有被何塞称为人类最伟大发明的——冰块。村子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活力,以及荒诞的探索热情。可马尔克斯显然不是安徒生,他不是来讲童话的。接下来的百年纪事成为阿尔卡蒂奥家族以及马孔多村的噩梦。家族创始人,何塞因为解不开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而发了疯,下半生一直被绑在树上。大儿子放荡不羁离家出走,最后枉死。二儿子一生孤傲异常,不懂得爱,也没有被爱过,在发动了32场起义后,宣布与政府和谈,孤独而死。三女儿和养女,为争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一直斗到老死方休。本以为家族传到了第二代,会有所好转。可家族里的后人,不但不停地重复以第一代人的名字命名,还一遍遍地重复着前人的悲剧。一个个或死于非命,或失心发疯。直至家族最后的传人,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儿子刚出生即被蚂蚁吞噬,悲愤中解开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才发觉,原来吉普赛人死前早已解开了家族的整段命运:家族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伴随着家族的陨落,整个马孔多村也在经历了创立伊始的清贫,外来人口迁入后的人丁兴旺,外国殖民势力的投资与撤出后,最终走向衰败,走向毁灭。马孔多的兴旺与灭亡,映射了广大第三世界的村庄与小城镇在20世纪的挣扎与不易。

在不开放的年代里,他们只能与愚昧为伍。甚至把冰当做一件发明。但那时的马孔多人是幸福的,他们战胜了大泽区的糟糕环境,战胜了萦绕村庄多时的失眠症。还能时不时地从同样愚昧的吉普赛人那里找点乐子,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向外国殖民势力开放的伊始,他们享受到了现代社会带来的一切满足,火车,电话,照相,就业机会,当然也包括拿着留声机,样样精通的法国。可是,伴随着完全的开放,殖民者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和当地的政府勾结,使用极低的价格雇佣劳工。当劳工以申索权利时,狼狈为奸的政府,立马挥起屠刀,毫不留情地镇压。

殖义者却以无辜不知情者的样子,扮演着救世主的角色。许下一连串空洞的美好的诺言,却在村子遭受自然大灾时,拍拍屁股收拾走人。在他们眼里,村子就是一笔买卖,当其价值被榨干时,殖民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才不在乎那些原住民的生活呢。而对于政府而言,村子也是一笔买卖,政府收取大量的税金,当殖民者撤出后,这个没有最后一点价值的村子,自然不能再勾起政府的一点欲望。他们也不在乎那些可怜的国民的生活。这样的交易,对于殖民者和政府而言都是有利可图的不亏本买卖。唯一被牺牲掉的便是如马孔多一样的不幸村庄。然而,在同情何塞家族与马孔多村的同时,我却隐隐地又要为他们的某些传统而愤怒。

这种愤怒,不是憎恨,而是怒其不争。贫穷是一种至极可怕的疾病,就像艾滋病先摧毁人们的免疫系统,使得人们即使一次小小的感冒也可以致死一样。贫穷,先摧毁的是人的道德底线,然后,使得人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摆脱厄运相伴。我不是卫道士,我也提倡婚姻自由,我也不喜欢文章后半段当家作主的宗教没落贵族费尔南达的刻板与虚伪。但是,我仍然无法接受何塞家族私生子成堆,家庭习俗。书中,几乎每个何塞家族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私生子,即使是像梅梅这样的女孩子,也会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养下一个私生子。而奥雷里亚诺上校更是有18个私生子,1个死于战乱,17个死于政敌的暗杀。更让人费解的是,乌尔苏拉居然全部都认下,并统统养大。乌尔苏拉是出于同情,怜悯,延长香火?我不得而知。但是,在我的国度里,私生子远没有到可以正大光明地被接受。因此,我始终相信何塞家族的这一荒诞习俗,以及乌尔苏拉的所谓宽容,完全都是出于一种因为贫穷对道德底线的长期侵蚀,而最终导致的愚昧与堕落。贫穷毁灭了何塞家族的同时,也对马孔多所在国度的自由派义军下了手。参加了自由派起义军的小奥雷里亚诺想和自己的姑姑阿玛兰妲上床,却遭到了阿玛兰妲的拒绝。郁闷的他问自己的战友“我们是为了自由婚姻而战吗?”他的战友回答“是,我们战斗是为了将来你连你老娘都能娶!”道德底线被侵蚀,直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自由派无论如何革命都无法取得胜利。在那个虚拟的国度里,自由派伸张的所谓自由犹如嬉皮士曾经鼓吹的“要不要做战”。

性解放是自由的一大意义,但不是全部的意义,更何况他们所谓的性解放,是连老娘都可以娶的极大解放。相信但凡还相信人伦纲常的家庭都不会给这样的派系投上一票的。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何塞家族和马孔多村,只留下了一地碎片,一地血肉,一地孤独,等待着蚂蚁来觅食,等待着诗人来吟诵,等待着后人来重复。马尔克斯成功地描绘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生活状态。看着他们,就不得不联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禁要问:当我们因为贫穷而愚昧,又因为要摆脱贫穷而不择手段时,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距离马孔多又还有多远呢?君不见,那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正时刻地悬挂在我们头顶。街上,枯黄的树叶被清洁工人扫去了大片,但是我分明看见更多的枯黄树叶早已蠢蠢欲动。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1

读者,其用心专也,韵者,其美极而触魂也!——题记“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那是历经磨难才重生的凤凰;那是千锤百炼的坚强;那是灵魂冲击才有的不朽篇章;那是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的史书,一部永垂不朽的史记。初读《史记》,读出一个顶天立地坚强的男子汉,或许一开始他就不该站出来,顶撞君王,是大罪。他是被深深地激怒了,但他没有停止在愤怒上,而是还在此基础上对他所要加以叙述和研究的到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为止的一部中国通史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思考,并得出了自己的一些结论,这是司马迁之所以不仅成功为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成为一位伟大的历史家的原因所在。鲁迅有一句名言:“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

司马迁不正是在“痛定之后”,以史记这部大作长歌当哭吗?很难想像,如果司马迁在巨大的悲痛之后不继之以理智的思考,而会成文学家兼历史家。晚清的刘鄂在《老残游记。自叙》中指出:“《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史公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泣,八大山人以画哭泣,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于是,在报任安书中,我看到一个无奈而又理智的司马迁,一个身心俱残而又顶天立地的司马迁。司马迁一腔抑郁,发之《史记》,将悲痛而屈辱的灵魂投入到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之中。

于是,绝代文章横空而出。我似乎看到了太史令坚强的身躯,化作天边耀眼的彩虹,霎得,红遍了整个天空。再次捧起那泛黄的《史记》,读出一个报国无门贤能者的忧伤。司马迁是忧伤的,他的心痛汉武帝不听谏的小肚鸡肠,所以,他是懂得屈原的,要不然,他不会将屈子愁闷的心情写得如此淋漓尽致,他又怎么会有抒一肚子的愤懑牢骚之气,满纸俱是怨辞。当屈原“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忧伤的灵魂与另一个无助的灵魂悄无声息的碰撞,不禁发问,那仅仅是一部述史的史书吗?无法控制不安的思绪,带着灵魂的触动与颤抖,再次品味他的《史记》,这一次,我读出了一个中华民族的魂魄,千百年来不变的精神。无论是太史令,还是屈平,还是项王与信陵,我都看到他们人性的善良,一诺千金的男儿形象。

是司马迁完美的追求,还是他本来已经完美的文字,千年的民族之魂,在他笔下,闪闪发亮,是《史记》,让我看到一种人性的韵味,人性的光辉,那么美好,那么灿烂!我不禁怦然震动《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司马迁作《史记》,是用灵魂与命运作斗争,用自己的精神作出一部千古流传的史记。读《史记》之韵,是上古文化与艺术的完美结合!读《史记》之韵,是人格与灵魂的震动!读《史记》之韵,是美丽与感动的撞击。品读史记,其韵无穷细细聆听《史记》叮咚的琴韵,内心却经历了跌宕起伏的感动。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2

《彷徨》透过旧社会的人,物,事编织出11个短篇小说,蕴涵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及其陋习,是一本由字组成的20世纪年代的相集,细阅下能从字里行间找出作者愁绪的踪迹,愁如书名,正是彷徨。人都有彷徨的时候,孤独无依,进退失据,谓之彷徨。无论故事情节有多精彩,文笔有多流畅,也掩饰不了其中心总是围绕着彷徨一词,在不同的情景中体现出这种与犹豫不决或后悔联系在一起的心情。

鲁迅先生的这11篇小说中每篇均能寻到彷徨的轨迹。

在《祝福》中的祥林嫂是一个曾有希望最后又幻灭的妇人,失去丈夫儿子,亦没有梦想和目标,就这样碌碌无为地面对着冰冷的生活无止境地彷徨下去,直至死神的怜悯。

《在酒楼上》写的是"我"的旧同事吕纬甫,叹说人匆匆一生,生死只是一个圈的起点跟终点,挣扎无效,摆脱不了,对人存于世的意义感到彷徨。

在《肥皂》中,肥皂本是一种洗掉污迹的东西,但社会上的病态又如何洗掉了,社会的陋习想求变却无力,为国家的前景感到彷徨。

《长明灯》中的疯子想把长明灯打灭,最后却被他的叔伯长辈锁在庙里的厢房之中,想说的只是想打破人们传统又不切实际的迷信,但在根深蒂固的基础下该如何连根拔起植入新苗呢,这也是对社会的前景感到彷徨。

在《示众》中,主角不是被示众的人,而是围观的人,不问被看者为什么示众,也不问自己为什么要看。只是要看,便看了,这种不正也是中国人长命百岁的恶习吗,彷徨的也是如果改变这个患病的社会。

在《高老夫子》中,以为借高尔基的头衔便高大起来,往日的朋友不能与自己相提并论,实际上还是那胸无点墨高夫子,无论把一只猫打扮得怎像狮子,它还是一只猫,本质上并不会改变,

在《孤独者》中,魏连殳跟吕纬甫有所相似,只不过魏连殳最终以死去诉说人生道路上的彷徨而已,有起有跌的生活让人有所觉悟,可明明这一刻已觉悟,可一转弯又陷入彷徨中,反反复复何时才完,生始死终,借死逃避彷徨或者也不失一个好方法。

在《弟兄》中,对于弟弟的病,为兄所受的煎熬不单是为弟弟的病而愁,更有从最后看出是否可以把弟弟抛出街外以免传染自己传染性的内心矛盾,两种思想的激烈搏斗便是想透示对人性的彷徨,犹豫不决不是兄没有情,而是为情死的觉悟并不是人皆有之,敢献出的固然是伟大,不敢的亦属人之常情,何来对与错。

在《离婚》中,一个乡下妇女以泼辣震慑众人,但在有势的官一声下变得惊慌失措,强烈的对比全因中国的制度上,两千年来中国均是封建统治制度,这种专制性压得人们不能畅所欲言,为国忧心。

彷徨二字足以总结全书,每一个人都一样,是生为起点,绕了一个小圈子,然后回到名为死的终点。不同的只是所绕的圈子的大小,这路上便是沿着彷徨去前进。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3

这个暑假我看的《小布头奇遇记》,让我了解到了小而勇敢的男子汉小布头,调皮而狡诈的布猴子,有勇无谋的小黑熊,有勇有谋的小老虎,和节约大度并且勇敢的萍萍。

里面最有趣的故事是《小老虎》,讲的是有一天布猴子被老鼠抓到老鼠洞,小黑熊为了救它被老鼠的陷阱给困住了,却阴差阳错的被以前的老朋友小布头救了。它们一起把压在大石头底下的布猴子救了出来。布猴子就相与老鼠们大战一场,所以它们就埋伏了起来。结果那些老鼠却把萍萍要送给村里小朋友的小老虎,当做粮食搬进了老鼠洞,待老鼠们一打开口袋,小老虎就大咬了起来,可猛虎难敌鼠群,眼看就咬被老鼠们打败了,布猴子一声令下:”冲“小黑熊和拿着”长剑“的小布头一齐冲出,小黑熊先拿上了压着布猴子的那块石头,把洞口堵住,这样老鼠们就没得地逃了只有挨打的份了。小布头用锋利”长剑“挥舞,小老虎用刚硬的牙齿,到处乱咬,布猴子则用灵敏的身姿左闪右闪,最后给敌人屁股上一脚,先前的小黑熊就用他那强壮的拳头,左一打右一打把敌人打得哇哇叫。结果鼠老大推开石头跑了,老二,老三,老四也都跟着跑了。

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布猴子,因为他非常聪明,虽然他武力有些欠缺,但敌人也奈何不了他,而且这个故事让我深刻的意识到,救人不能冲动,否则不但救不出朋友有可能把自己还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