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通用29篇)

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通用29篇)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You'll never enjoy your life ,living inside the box。You're so afraid of taking chances,how you gonna reach the top?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3

在我们的阅读书上有一篇写的非常好的童话故事,这篇故事的名字叫《小狐狸买手套》。这篇文章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百看不厌,因为这篇故事里有一个深厚的道理……下面我先把故事内容给大家讲讲吧,请你们听清楚哟!

一个狐狸洞里有一只活泼可爱、机灵、顽皮的小狐狸,小狐狸从出生一直没有见过雪。可是有一天下起了鹅毛大雪,大地铺上了白银被。小狐狸推开门,准备出去玩,当小狐狸开门的一瞬间突然倒在地上打起滚儿来,妈妈急忙跑过来问小狐狸:“怎么了宝贝?”小狐狸指着眼睛说:“疼!疼!”妈妈看了看小狐狸的眼睛笑了。原来是雪下到地上,太阳光一照,闪闪发光很刺眼,所以小狐狸看到雪的一刹那,眼睛被刺疼了。适应了就好了,没事儿。于是,小狐狸又蹦蹦跳跳地出去玩了……可是到了傍晚,小狐狸的手却变得又青又紫,原来是冻着了。于是,狐狸妈妈和它的宝贝一起去买手套了……小狐狸来到市场一家卖手套的商店外。它“咚咚”地敲了几下门,门开了,小狐狸过于紧张把那只狐狸手伸了进去,店主看着小狐狸,小狐狸说:“请卖给我一双手套好吗?”它的眼睛里充满了善意和渴求,最后,店主收了钱把手套卖给了小狐狸……

这就是善良的力量,这就是渴求的力量。读了《小狐狸买手套》这篇文章,让我想到了冯玉祥将军的名言:“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

由此看来善良、诚信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来吧,同学们,让我们做一个善良、有诚信的“小狐狸”吧。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4

在神秘莫测的大自然中,处处隐藏着可以让你大开眼界的东西。形形色色的动物、植物为了繁衍生息,又付出了多少努力呢?在《西沙有飞鱼》这本书中,作者刘先平叔叔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巧妙的解答,使我受益匪浅。

在书中,刘先平叔叔带着我们来到南海,让我们惊讶地看到了海鸟与飞鱼触目惊心的生存之道。在油婆记的大山中,刘先平叔叔又带着我们寻找罕见的华南虎,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过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还是泰国的骄傲——大象的学校。大象学校里性格不一、聪明伶俐的大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中,还有清迈回水湾的麦 鱼、天山的奇异景色与结在树干上的果子。

在见到了大自然中如此奇妙的各种事物之后,我彻底意识到了自然界中各种生物强大的生存能力。假如我们每个人都像刘先平叔叔那样善于发现与众不同的事物,并勇于探索,积极思考,那么我们积累丰富的知识,为将来的科学事业出一份力,有所作为,还是一件艰难的事情吗?我知道,除了《西沙有飞鱼》这本书里所讲的自然知识外,还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书籍与资料,我们应该多多阅读,多多思考,善于发现,勇于探索。

大自然是奇妙的,是神秘的,更是多姿多彩的,我们只要努力,大自然的奥秘就一定会被破解。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5

在假期中,我选购了一本古代传世名著《吕氏春秋》,读后颇为感慨!《吕氏春秋》,成书于战国末年,是秦国丞相吕不韦主编的一部古代类百科全书似的传世巨著,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二十多万言。吕不韦自己认为其中包括了天地万物古往今来的事理,所以号称《吕氏春秋》又称《吕览》。关于此书还有一段佳话:为使此书精益求精吕不韦请人把全书誊抄整齐,悬挂在咸阳的城门,声称如果有谁能改动一字,即赏给千金。消息传开后,人们蜂拥前去,包括诸侯各国的游士宾客在内,却没有一个人能对书上文字加以改动。

《吕氏春秋》的十二纪是全书的大旨所在,是全书的重要部分,分为《春纪》、《夏纪》、《秋纪》、《冬纪》。每纪都是5篇,共60篇。《春纪》主要讨论养生之道,《夏纪》论述教学道理及音乐理论,《秋纪》主要讨论军事问题,《冬纪》主要讨论人的品质问题。

中间包括了一些人们耳熟能详的故事寓言如《引婴投江》,告诉人们:一是本领的获得要靠自己,而不能靠先天的遗传。二是处理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对象不同,处理的方法也要有所不同;《刻舟求剑》告诉人们情况发生了变化,解决问题的途径应灵活有变;类似的还有《循表夜涉》告诉人们处理问题要从实际出发,情况发生了变化,人们的观念也应该随着变化,解决问题的方法也要灵活多变。最著名的就要数《去私》了,它告诉我们只有去心中之私才能正确地举荐人才;从被举荐的对象实际考虑,做到人尽其才,这样才能做到大公无私。看完全书,觉得《吕氏春秋》最大的特点就是把不同的思想应当统一起来思想统一后,才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一穴。”

统一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批判吸收的过程。所以,《吕氏春秋》对各家思想都进行了改造、发展与摒弃。难怪司马迁称它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呢!直至今天看来它在理论上和史料上都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有着唯物主义因素,富有教育意义,很值得我们去阅读一番。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6

以前也接触过一些沈从文的作品,如《边城》《萧萧》。对沈从文也有一些了解。但读作品了解的还是有些片面。现读了《沈从文自传》后感触颇多。之所以与如此多的感触一般是基于我本身是湘西人。对他所写的人事都比较熟悉,容易引起共鸣。另一半是基于我对沈从文这个大山里走出去的作家的喜爱。

大山里的孩子不能像城里的孩子那样接受好的教育,但由于家庭的原因,沈从文从小就被送到学校学习,并寄予厚望。但他跟普通孩子一样,会逃课,会贪玩,会打架,甚至会比普通的孩子更顽劣,会贪玩。天天逃课,只要不上课就好。就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竟会成长出如此伟大的一个作家。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湘西当时很闭塞,人们思想愚昧,但很淳朴。他捉来了蟋蟀,店老板也会同他斗几回合。每次去赶集遇上大方的亲戚几人也能饱餐一顿牛肉。在这个老少边穷的地方,人们就过着如此粗放的生活。虽很苦。但他们却自得其乐,丝毫没有觉得很苦。反而觉得生活有滋有味。也许正是这样的生活环境才铸造了沈从文乐观的性格。以至于他在以后那些艰苦的生活中都没有叫过苦。

但他小时候看见杀人也不觉得害怕,反而会兴奋。会了也看这些事。不知道当时的人为什么会如此漠视生命。杀人死人似乎都是很平常的事。作为一个湘西人也没弄明白当时那里的人为什么不珍惜生命,在他们心中被杀似乎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沈从文在军队的日子也挺长的,跟过不同的部队,带着家人的厚望。总希望在部队有所作为,但每次都未能如愿。但幸好的是他没有因此放弃生活。抱怨生活。虽有时颓废过。但最终还是勇敢的面对,这是我最佩服他的地方。

那么久的军队的生活,让沈从文的生活变得很丰富。但对他后来的文学写作似乎没有什么影响。单看他的作品绝对想不到他有过军旅生活。在军队里他大部分是做一个文员。他很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他很受欢迎。沈从文在工作之余也常扮演一个大厨的身份。做的炖狗肉很受欢迎。沈从文对文学的热爱其实是与身俱来的,当他看到《辞源》的时候就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就像一个饥饿者热爱美味的事物一样。一个人的文学创作会跟后天的培养有关。但我认为天分还是占主导作用的。

“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有一次因一个小小问题与那表弟吵了几句,半夜里不高兴再在他床上睡觉了,一时无处可去,就在一个养马的空屋里,爬到有甘草同干马粪香味的空马槽里睡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去拿个包袱告辞时,两人却又讲和了。沈从文在糟糕的生活下,没有抱怨,生活的那么自然,很真实。或许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在困境下乐观面对,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别人的人生我没有资格去评价,只能从别人的人生中去学习,学习他的乐观,他的经验,他的坦然。这就是我的一点感受。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7

小说以欧也妮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在叙述这一主线时,着力描绘了主人公葛朗台这个人物形象。这个老头是一个出色的投机商,在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时候通过自己的职权和手段很廉价的购买了一片十分好的葡萄园,也就是他日后发达的大本营。大革命过后他就经营着葡萄园,这个老贼投机从来没有失败过,比如他囤积木桶转了很大的一笔钱,他成为那个地方做富有的人,他的金钱也为他赢得了声誉,可见有钱就是爹的理论通用于古今中外,不知道马克思老人家是否把这个当做是一个唯一性的真理。按理说有钱就应该让自己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这个怪异的老头却是个正儿八经的钢铁公鸡,对于钱时只进不出。他不择手段的去攒钱,比如他家里一年四季吃的都是蔬菜,肉都眼巴巴的等着佃户来送,破楼梯吱吱的叫也舍不得修,吃的面包都是女仆拿侬做的,还有缺德的就是想尽办法克扣给老婆闺女的零花钱,规定具体的烧暖炉的时间以及点蜡烛的时间等等琐事,只要他能想到的都本着一个扣字。

他便变得越来越富有,大家都知道他有钱,但是具体的数目除了那个给他管账的人知道。说白了就算是管账的也未必百分之百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钱。由于他的富有,招来了两群盯着他闺女的苍蝇:公证人克罗旭一家和初级裁判所所长蓬风先生一家。这个老狐狸当然读的懂这群人的心思,但并没有说穿,日后还好好的利用了一番。在给欧也妮庆祝生日那天,突然从巴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欧也妮的堂弟——夏尔,又是一个禽兽,那个时代的特产。原来查理的父亲,即吝啬鬼的兄弟,破产自杀,写了一封信,让葛朗台照顾儿子的前程。葛朗台看到兄弟的绝命书后丝毫不动声色,他当然不在乎什么狗屁的亲情,他在乎的还是自己堆积如山但永不满足的金钱欲望。于是在当夜想好了一套诡计,借口家里有事,请公证人克罗旭和银行家帮忙。银行家拉格桑为讨好葛朗台而毛遂自荐,到巴黎帮助处理死者遗产,他将部分债款还给债权人,所谓的部分只是特别特别小的一小部分,余下的按预定计划长期拖延。在这件事情上,葛朗台不但分文不花,还利用银行家在巴黎大做公债买卖,赚了一大笔钱。

在日后的生活中善良的欧也妮爱上了自己的堂弟,并把自己积攒多年的零花钱给他去外面闯荡,这就是悲剧的开端。作为交换,夏尔巴把镶有母亲照片的金匣子托给表姐保管,领了叔叔的逐客令独自一人去流浪。他到底和葛朗台是流着一个家族的血,尽干一些投机倒把的勾当,最后为了攀上上流社会,娶了一个长相极其丑恶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和欧也妮的山盟海誓,用钱赎回了放在表姐那个地方的信物,而善良的姑娘在忍痛接受背叛的同时,竟然祝福这个花花公子的幸福,甚至在日后出钱帮助他还债。与此同时的是,当葛朗台发现闺女把他辛辛苦苦赚的钱给这么一个不相干的人的时候就把他囚禁在黑房子里,结果把他可怜的妻子气的一病不起。但是这个畜生为了节省钱竟然没有替妻子请大夫,直到他知道妻子死了女儿会继承他一半家产的时候才勉强请了一个医生,但是妻子还是去世了,按法律规定他女儿获得了一半的继承权,他又通过装可怜骗取了女儿的继承权,他整日守着他的小金库,一直到临死的时候还严厉苛责他的女儿,把他的家产管理好,到那边向他交代。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8

阅读弗洛姆《爱的艺术》能够使读者对于爱的理解有一个质的飞跃。甚至说,完全颠覆对于“爱”的既有的认识,都是不为过的。《爱的艺术》的思考方式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流派的,具体说,是法兰克福学派的。而《爱的艺术》这本书能够很生动的向我们展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如何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为人类的生活寻求人道主义的关怀。弗洛姆对与爱的最终认识可以借用马克思的话语归纳为:当个人的全面的发展成为所有的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时,爱情才会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态度。

在《爱是一门艺术吗》一章中,弗洛姆认为,爱是一种能力,是一种需要学习、训练的艺术。我们往往会被一些假爱情迷惑了眼睛:我们可能关注自己能否被人爱,而忽视自己是否具有爱的能力;我们可能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我们更可能误将一种“情绪”看作是真正的“爱情”……以上种种,在弗洛姆看来,都不是爱情真正的认识。正因为爱是一门艺术,所以是能够通过学习、训练掌握的,只要有强烈的愿望和足够的毅力。

在《爱情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一章中,弗洛姆认为,人的所有心理和行为背后的根源都指向对于孤独感的恐惧,而只有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在对他人的爱之中,人们才能够真正克服这种恐惧。而其他克服恐惧的方法,往往产生一种病态的结果,如对权利、对物质的极度痴迷等等,而这也是人们生活在痛苦中的原因。因此,寻找爱情,掌握爱的艺术,培养人类对全体生命的爱,是对人类生存问题的终极回答。

此外,作者还分别讨论了博爱、母爱、性爱、自爱、神爱等爱的不同对象。而作者对于父爱、母爱的不同特点以及两者的此消彼长对于孩子可能造成的不同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这一部分对于家庭教育将会有很现实的指导意义。

概括的说,弗洛姆认为,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在作者看来,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爱情的基础是具有独立性的个体积极关心另一个个体,并尊重对方的独立性。而爱情的方式是给予,是付出,是不求回报的,哪怕是心理上的回报。这与看似追求自由平等,实则以“市场”和“交换”调节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爱情关系,的当代西方社会逻辑是截然不同的。

《爱情及其在当代西方社会的衰亡》一章尽显法兰克福学派本色。在这一章节中,作者分析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对于人们生活方式的深刻影响——人的异化,人的独立性的丧失。“你给我多少,我就给你多少”的资本主义原则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并使得现代社会中的所谓爱情在作者看来,更像是一种交易。总而言之,人们获得真正的爱情越来越困难,人离人之所以为人,越来越远。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掌握“爱的艺术”仿佛成为了人性自救的诺亚方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9

母爱是跨越死亡的生命桥,是行驶的车辆前方的幸福,母爱是为了儿女牺牲自己性命的义不容辞。

今天,我读了《黑天鹅紫水晶》一文,紫水晶就是这样的一位母亲,她为了自己的孩子,独担大任,担起单亲妈妈的责任,付出比正常家庭双倍的辛劳。作者则担当天鹅丈夫,他亲眼目睹了紫水晶用自己的生命来排除外敌,而他本意想完成祖先的旨意,杀了四只黑天鹅,但因为受紫水晶感动,他正色决定把紫水晶的孩子养大,而紫水晶也完成了一个母亲的义务——与袭击自己儿女的楔尾鹰同归于尽。

我看完后,悲喜交加,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怅望灰天,想到从前,人类对黑天鹅的误解,认为它们是魔鬼,大量捕杀它们,使它们濒临灭绝。可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动物也有母爱,它们应和我们享有平等待遇,而不是没有生存的权利。亵渎这最美最壮烈的母爱诗篇,真是厚颜无耻!动物的慈母心绝不因流言扉语断绝。

我看过一个故事,母熊出去狩猎,小熊差点被灵猫吃了,“我”收养了它,小熊竟把我当作妈妈,母熊回来,把小熊接回去了,小熊却身在曹营心在汉,屡次跑回家。母熊要杀掉“我”,因小熊干扰而无法进行。有一次,母熊因为和猎物争斗被抓破了肠子,肠子四处流淌,她忍痛坚持抱着肠子来到我遥远的家,把小熊托付给我。这何尝不是一种伟大的母爱呢?

所以说,人类不要自以为是,要保护动物,动物也有母爱,它们是人类的好朋友。黑天鹅也是生命,为了它们,也为了人类的明天更美好。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0

蓝色的兔耳朵草,生长在蓝山上。神奇的是这座山从远处看是蓝色的,而走近后才发现依然是绿树、绿草。笑猫在听说老老鼠蓝山的兔耳朵草能救治虎皮猫的秘方后,抱着希望前往。途中遇到了深山里的蜘蛛、虎头山的母老虎、豹尾岭的公花豹、湖里的湖怪,最终化险为夷在猫头鹰表弟的帮助下回到了城市,却让几只兔子把辛辛苦苦找来的蓝兔耳朵草吃掉并吐到了河里,被河水冲走了。

笑猫一直非常懊悔兔耳朵草被吃得事,差点死去。幸亏马小跳每天喂番茄奶昔把它救了过来,在绿毛龟的鼓励下回到了虎皮猫的身边。虽然虎皮猫听不见,但是每天笑猫都把去寻找兔耳朵草的经历讲给她听。开始在枯死了38年的一棵老树上讲,感动了老树,让枯木发芽;后来躲在一棵铁树下讲,感动了铁树,让铁树开花。绿毛龟相信能感动老树、铁树也一定会感动上苍,于是静待奇迹的出现。

最终虎皮猫在笑猫叫她宝贝的时候恢复了听力。接着在老老鼠的大包大揽下,它们在草坪上举行了一个令人羡慕的婚礼。从此在翠湖公园的秘密山洞里过着幸福快乐地生活。

读完此书后,我为笑猫救虎皮猫的真诚、执着、勇敢而感动。这份真诚还曾经感动了蜘蛛、母老虎、公花豹、湖怪,所以笑猫才能化险为夷地得到兔耳朵草。这份执着曾经感动了枯木、铁树,最后感动了上苍。这份勇敢感动了读书的我,让我明白只要心中有目标付诸行动,坚持不懈、尽心尽力,我们也不会留下遗憾。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1

《藤野先生》中藤野一直鼓舞着鲁迅从事反帝反封建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瞥见黑瘦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了于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爱平等公正、一丝不苟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关心学生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相片这些对一个受尽了歧视和污辱清国留学生多么大鞭策和鼓舞啊热爱学生、理解学生使藤野具有了强大人格魅力以至于影响学生一生。恩师是让人怀念的,特别是当你身处异国时,经常会让你觉得孤独。而在那时,却有一位老师唤醒你的灵魂,给予你关爱和鼓励。

鲁迅先生从他父亲的病中受到了影响,从而去东京留学。他从为父亲看病的中医身上,看到了那些人的自私自利,甚至为了钱财利益,不惜草菅人命!这让他觉得失望,从而踏上了东京留学之旅!

但是,到了东京以后,他看到了那些清国留学生不务正业,醉生梦死,不顾国家民族危亡,而追逐风雅的丑陋行为!

从而,鲁迅毅然离开了东京,前往仙台。

藤野先生,一个生活简朴,治学严谨,待人热情诚恳,对学生严格要求,没有狭隘的民族偏见的学者,他就是鲁迅在仙台学医的老师。在他的教导下,鲁迅受益匪浅。从他添改讲义中,看到了他工作认真负责,没有民族偏见;从纠正解剖图中,看到了他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从关心解剖实习中,看到了他的热情诚恳;从了解女人裹脚中,看到了他可贵的求实精神!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2

“自信源于成功的暗示,恐惧源于失败的暗示。” 在开学的第一天我把这句话送给大家,因为我觉的它既适合我们教育自己的孩子,也适合我们教育学生,同时也适合我们自己。

认真读完《告诉孩子你真棒》这本书后,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些整天逼着孩子学习的父母缺少的正是对孩子的信心。那些对孩子‘推着、压着、吵着、骂着’的父母,恰恰是缺少对孩子的自信。”

仔细思量自己的教学,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学生学得不如我所预期的那样好的时候,我自己首先失去信心,并在言语和行动中表露出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产生我就不是这块料的想法,让自信的大厦从此坍塌。

其实我们也看到在教学中对孩子说:“有进步”、“还可以做得更好”、“不要泄气,再努一把力就会成功!”、“我真为你骄傲!”、“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等积极有进步的言语暗示时,孩子就会兴高采烈,喜悦洋溢在脸上,更加努力地去做到最好;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脱口而出:“我已经讲了很多遍啦,怎么还不会呀”、“怎么讲,你也不会明白的”、“算啦,就这样吧”、“怎么这么笨啊”,对孩子的过失,做不到宽容和理解,一味的表示不满,品头论足、求全责备,给孩子带来过多的负面信息。看到沮丧写在孩子的脸上的时候,我们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言语和指责对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孩子丧失自信。

对孩子来说,有没有天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兴趣,有没有自信。看着孩子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学:是不是为教书而教书;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一些教学的艺术,像卢勤那样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懂得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你能行”的环境中,让孩子慢慢地由消极变为积极,将“你能行”变成“我能行”。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感觉,建立自信,重塑理想之殿堂。

因此,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做到

一、尊重孩子的人格。

尊重人格是不分时间、地点的,也不分优点多还是缺点多。如果一位老师在孩子有成绩时就尊重他,在出现问题时就不尊重他,任意褒贬,这就做错了。老师不妨用心理换位的方法想一想,自己有了缺点、错误时,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孩子渴望被尊重,首先是被家长和老师尊重孩子。尊重孩子,就不能对孩子说有辱人格、有伤自尊的语言。

二、帮助孩子成功,经常鼓励孩子。

任何微小的成功,都能增强人的自信。一个孩子,当他写好一个字,做对一道题,正确回答了老师的问题,他都有成绩的喜悦,会期望自己下一次做得更好。作为老师,给孩子帮助,让他有点滴的成功体验,并不是多么难的事情。这就是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一个个小小的成功中,积累一分一分的自信。

三、用全面的眼光看待孩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孩子。

孩子是一个完整的人,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人,看待孩子应有全面的眼光、发展的眼光。有了这样的观念,就不会一叶障目,只看一点,不计其余,也不会因孩子一时表现欠佳而气急败坏、大发雷霆。

四、教孩子学会积极的自我暗示法

对于做事缺乏信心的孩子,特别是那些自卑感强的孩子,在不断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指出他们的闪光点的同时,要教育他们在面临困难和挫折时,进行积极的自我暗示:“我能行”,“我再努一把力就会做好的”,“我不会被困难吓倒”……

我读过一篇文章叫《一位母亲与家长会》,文章中的母亲共参加了孩子的三次家长会。第一次参加家长会,幼儿园的老师说:“你的儿子有多动症,在板凳上连三分钟都坐不了,你最好带他去医院看一看。”

回家的路上,儿子问她老师都说了些什么?她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因为全班30名小朋友,惟有他表现最差:惟有对他,老师表现出不屑。然而母亲做出很自豪的样子对儿子说“老师表扬了你,说宝宝原来在板凳上坐不了一分钟。现在能坐三分钟了。其他的妈妈都非常羡慕妈妈,以为全班只有宝宝进步了。那天晚上,她儿子破天荒地吃了两碗米饭,并且没有让她喂。第二次家长会,小学老师对母亲说:”全班50名同学,这次数学考试,你儿子排49名。我们怀疑他智力有些障碍,您最好能带他去医院查一查。“母亲她流泪了,然而,当她回到家里,却对坐在桌前的儿子说”老师对你充满信心。他说了,你并不是个笨孩子,只要能细心些,会超过你的同桌的,这次你的同桌排在第21名。“

儿子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充满了光,沮丧的脸也一下子舒展开来。儿子温顺得让她吃惊,好象长大了许多。第二天上学时,去得比平时都要早。第三次家长会,母亲坐在儿子的座位上,等着老师点她儿子的名字,因为每次家长会,她儿子的名字在差生的行列总是被点到。然而,这次却出乎她的预料,直到结束,都没有听到。她有些不习惯。临别,去问老师,初中老师告诉她:”按你儿子现在的成绩,考重点高中有点危险。“

她怀着喜悦的心情走出校门,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她告诉儿子”班主任对你非常满意,他说了,只要你努力,很有希望考上重点高中。高中毕业了,一个第一批大学录取通知书下达的日子学校打电话让她儿子到学校去一趟。她有一种预感,她儿子被清华录取了,因为在报考时,她给儿子说过,她相信他能取这所学校。她儿子从学校回来,把一封印有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的特快专递交到她的手里,突然转身跑到自己房间里大哭起来。边哭边说:“妈妈,我一直都知道我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是您……”

这时,她悲喜交加,再也按捺不住十几年来凝聚在心中的泪水,任它打在手中的信封上。

文中的这位母亲给予儿子的就是一种激励的爱,使儿子总有一种做得更好的欲望。我想如果我们老师能做想那位母亲那样就教育我们的学生,那么我们会成为非常棒的老师。

总之,学会欣赏孩子,给孩子一个自信的世界,让孩子感觉今天比昨天学得好。让孩子带着自信步入人生的每一段旅程。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3

如果你不了解林徽因,而你想了解,不推荐你看这本书;

如果你了解林徽因,不推荐你看这本书;

如果你想摘录几句零碎的人生感悟,如果你想在微博上发几条人生感悟,那么推荐你看这本书。

很少看书看到想要扔书的地步,很不幸,这本中招了。

这本书的封面上“林徽因传”四个字传递给读者的信息是,本书旨在客观地描写林徽因的生平并可能穿插着作者的些许感悟和评价。

虽然书名写着“林徽因传”,但却完全没有按照传记应有的逻辑和严谨纪实来叙事,关于林徽因的生平只是草草带过,更多的是借林徽因的事迹来抒发作者的人生感悟。 纪实性是传记的基本要求,大家都知道,我想本书不宜称作“林徽因传”。此书只是拿林徽因来吸引的读者眼球。

百度如此介绍本书:作者用清澈的文字、诗意的笔法、全面详实的资料,生动地展现了林徽因的传奇一生。尽管作者的笔触较为华丽,但是内容冗长,段落之间没有逻辑连接,虽然以“散文”为名,但没有散文“形散而神不散”的韵味,只是作者用华丽辞藻堆砌而成的揣测和意淫,华而不实,实在让人难以下咽。书名哗众取宠,内容华而不实。正如网上所传:林徽因是一个被成功包装的人。字里行间都能显示出白落梅想要抒发一种对超凡脱俗的气质的追求和敬仰,但是她还是不能避开世俗,跟随着前人的脂粉俗气,对林徽因大加褒奖和赞颂,说是奉林徽因为女神也不为过;作者又喜爱重复小词小调来说一些玄乎飘渺的大道理,还不断地用华丽的辞藻堆砌空洞的感悟,导致文章缺少内涵,缺乏深刻。

从本书中作者的笔触可以看出作者是向往优美的事物的,但是也许作者本身没有真正地经历过,涅槃过,沉浮过,所以没有办法写出有真性情、引人共鸣的文字,相反却只是一纸浮夸。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4

“ 再被狐狸骗一次 ”,作者之前一定还被骗过一次,那为什么还会被受骗呢,是出于什么原因?是作者傻吗?

第一次受骗:我提着一只大阉鸡回家,路途中遇见一只皮毛很有光泽的狐狸。那只狐狸口吐白沫,肩胛抽搐,好像中了毒。我便起了贪心,就把鸡放在一旁。解开裤带去套它。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只狐狸突然蹿了起来,“活”了!它向远方飞也似得逃走了。我失望极了,准备提着鸡回家。回头一看,一只母狐狸叼着毫无反抗力的大阉鸡逃走了。

珍贵的狐狸皮没得到,反而把鸡给弄丢了,都是作者贪小便宜的心害的。第一次作者是为了得到狐狸皮被骗,那第二次呢,公狐狸使用老办法作者,还是耍新招呢?

再被狐狸骗一次:这一天,我去山里砍柴,在一颗大树下闻到了狐骚味儿。忽然间 ,树洞里冷不丁蹿出一只狐狸,逃走了。我的目光顺着那团红色的影子看去。好像,那只狐狸在离我20厘米左右的地方被藤蔓或么东西绊住了,重重地跌了一跤。我看清楚了,那正是跟我耍手段骗我鸡的那只公狐狸!它后腿吊起,东倒西歪的。我知道它故伎重演,就蹲在树洞下看好戏。心想:这树洞里头十有八九藏着是只母狐狸。公狐狸见我不上钩,叫得厉害,朝我靠近了好几厘米。我仍不理他,反而哼起小曲来。公狐狸急了,嚎叫了一声,像一棵小树撞去,耳朵豁了一只。它咬住自己的腿,活活的撕下一块血淋淋的肉。我看呆了。一只母狐狸趁势叼着一只小狐狸蹿上了山丘,把含在嘴里的小狐狸吐了出来。我想:里头一定还有几只小狐狸。原来公狐狸是为了保护妻子和儿子,才冒着生命危险来引我过去。我有点儿不忍心,就假装上了狐狸的当,追了过去。公狐狸见状,开心极了。我跑得很慢,但几次都能用斧头砍死它,但却不由自主向草丛砍去。过了一会儿,小狐狸安全转移到山丘,母狐狸感激的看着公狐狸,嚎叫了一声,好像在说:“我和孩子们脱离危险了,你赶快逃吧!”公狐狸又“活”了,拔腿就跑,可是,才跑几米,就倒在草丛中,死了。是因为失血过多死亡的。

啊,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公狐狸为了自己的家人,失去了性命,真是伟大!现在,你终于知道作者第二次受骗的原因了吧!就是因为作者有颗善良的心哪!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5

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时,心中并没有任何触动,甚至觉得用这样一句话作为一本书的名字,似乎有点不妥,只是那龙应台三个字对我实在诱惑力太大,引得我非要看看究竟这个书名背后藏着怎样的文字。幸好,并没有因自己对书名的第一印象而错过这本书。

《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其实是一本中国台湾作家的短文选集,文章大多数围绕着“忆”这个主题,或是作家回忆自己的往事,或是回溯历史的沉思,或是作家着笔故事主角的往昔,文风多清淡质朴,温婉隽美,直扣心弦。

蓦地,思忆起朋友黄大头在两年前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不要再活在过去了,向前走。”那是在我突逢那时人生最大的转折与挫伤的当下,我每一日里的流连旧地,寻找整理翻看旧照。终于,在我又一次将新寻到的旧时相片上传到空间时,黄大头忍不住了,在QQ上狠狠地训斥了我——完全无视我是她半个师傅的身份,那样的直言不讳,那样的一针见血,醍醐灌顶也不过如此。

记得当时愣住了好久好久,回过神来时,已经走在东区洒满落叶的街道上,直到眼泪不知不觉地滑落,方才在一处偏静的草地上停下,嗤笑自己竟如失恋一般地留恋追忆一份自己绝然狠心放手的东西。

跟吴花果说我要珍藏过往,不再盲目留恋,勇敢迈步向前时,他竟不相信。问他为什么,他说:“你这个人,要是‘感性’和‘理性’打架,‘感性’一个小指头就碾死‘理性’。朋友都是十几年的老友,恋爱不谈个九年你都不打算跟我结婚,玩个无聊的网页小游戏都能上玩五六年,一份那么辛苦的工作只因同事领导人好便坚持做上这么多年。你能这么轻易就完全放下过去吗?”最后,他下结论:“你顶多活在当下的同时,心里仍暗暗纠结于过往。”我虽然一脸黑线,却不得不折服于他的结论,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莫过于他了——我也确实至今仍不时回想往事,暗自懊悔难过。

好吧,我承认,有些回忆纵使残酷不堪,我仍无法彻底忘怀,时隔再久,依然刺痛我心。回忆,有时甜美如蜜,有时伤人如刀,我的不勇敢致使某些过往永远有伤害我的能力。而这些雕刻于骨血的记忆,又如何能在血液里彻底消融呢?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6

在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可谓是几千年来才一出的奇人,他曾这样评价过文坛的巨子:“李白,一个文坛上的流星,再刹那之间壮观惊人的闪耀之后,而自行燃烧消灭,正与雪莱,拜伦相似。杜甫则酷似弥尔顿,既是虔敬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学富而文工,以古朴之笔墨,写丰厚之情思。苏东坡则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

纵观苏轼的一生,在才华毕露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却只有他独自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一生都在和大文豪,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至于王安石的变法究竟是对是错,我们暂且不管,但要和当朝的得宠人物,位高权重的宰相相逆而行,用一颗博大的心斗那种善于剪除异己,心胸狭窄的小人,在封建的宋朝,也许真的是需要一番勇气的。类比苏子由——苏东坡的同胞亲弟,在才华上,可能不及苏轼的十分之一,更或是百分之一。但是他一生平平安安,妥妥当当,官职也扶摇直上,最终也能够安享晚年。说道底,在于苏轼面对,面对错误,有敢于提出,敢于批评的态度。也许是富贵荣华,安宠荣辱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一己的私欲,这是十分卑微的事情,他的人生,他的奋斗目标是定位在百姓生上的,他的双眼,更多关注的是他们的愉悦或是疾苦。只要他认为变法脱离了实际,与救百姓于水火发生了抵触,他就要反对到底,甚至于在他管辖的州府里,这些所谓的强国措施他概不搭理。

作者曾经也这样描述过:“一个高明的政客必然要精通一条艺术手法:那就是要多说话,但内容必须空洞。”这很好理解,如果你的存在不会对那些带头人物有所威胁,那你就不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高明的官员永远不说出什么,但只要否认。高明的官员必须深有休养,长于说‘无可奉告’‘阁下听说,诚然不错!’这样便大有前途了。第二条,他必须讨好朋友。第三条,当特别提防开罪他人。守口如瓶,低声而斯文,使人高兴的窃窃私语,早晚会积劳成疾,因公殉职。”作者说这就是朋党之争时政治之中的规则。显然,苏轼已一一犯规了,但这并不是他不明白这些“秘诀”,实是因为他的本性就是如此,他的本性就是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更何况这些本性是值得歌颂的。苏轼就是要做到说话做事都要对得起天地良心。当朝云产下一个男婴之时,苏轼也曾写到:“惟愿我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也许他知道,这许许多多的灾祸,全是由于他的才智。但我想,这更是因为他本性中的明辨是非,实事求是到死都未曾泯灭呀!

虽然苏轼的人生道路上有许多的泥泞,可从他的诗篇,他的文章,以及他的生活见闻中能够发现,他的人生态度是乐观,是积极向上的。即使是双足深陷的时候,他依旧能唱着小调,邀上三五个知心的朋友,享受生活的美好。他为妓女提诗,他和和尚趣谈,他为百姓求雨,他四处游历。苏东坡的诗词良篇里,他即能写出赤壁赋这样恢弘的文章,也能写出“天涯何处无芳草”这样富有深远意义的诗句。

拿林语堂做结时的话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用我自己的话说就是:苏东坡已去,其浩然之正气,必当永存。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7

物质食粮乃食物,精神食粮乃书籍。今年暑假我“吃了一本关于抗战的书”,那就是《两个小八路》。

书主要讲的是八路军军营中的孙连长在战斗中光荣牺牲了,他的儿子是侦察兵孙大兴,一心想要报仇,可不小心摔成重伤。伤好后,被派到鬼子的炮楼周围,成天在那里转来转去,购买东西,打探情报。后来上级叫他和一个小八路武建华一起混进城。一次又一次地接到任务,他们不惧危险,烧了鬼子抢来的粮食,炸了鬼子快修好的炮楼。

经过种种考验,组织认为大兴和小武更成熟了,所以给他们一个包裹,里面是一百元银票,让他们买二百发子弹。买子弹容易,可运出城难。他们绞尽脑汁想出来一个办法,就是把子弹装在麻袋里,上面放花生。可出城时,日本人吃花生,发现子弹,暴露了。幸好,得到好心人的帮助才逃出来。

又一次的逃亡计划中大兴被捕。被俘后,大兴死活不说出秘密,被押在灵官庙。当日本人问他八路军在哪里时,大兴说在山谷里,把敌人骗进包围圈,日军被打败,可大兴却牺牲了。

这一本书给我的印象极深。读到大兴死的那一刻,我的眼眶湿润了。大兴小小年纪,能吃苦,敢担当,值得敬佩,我有很多地方要向他学习。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8

如果说奇思妙想我最在行,当然这本书的小主人公孟小乔,也爱奇思妙想,什么仙女呀,魔法呀,精灵呀,等等的神奇的东西。

孟小乔因为爸妈找保姆的事而生气,不经意间走到了仙女湖。并在一瞬间看到了仙女,这本书的真正主人公,当孟小乔再回过神来,看见了一个可笑的女人。这个女人左看看,右看看,这个女人正好符合妈妈的要求,当然孟小乔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仙女,所以把这个女人带回家,并非常荣幸的给这个仙女起了个名字‘’蜜儿‘’神秘的事情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第一次她让脑子里乱成一片的爸爸,吃了一颗脑清丸,让天天不开心,心胸狭窄的妈妈吃了开心散,胆小的孟小乔吃了大胆丸。哦,忘了说了这些东西还多亏她的红色箱子,那可是一个神奇的箱子。

第二次,让孟小乔班上的几位没信心,以为自己有许多缺点的同学,获得了自信,并在舞台上让他们增强了信心获得了成功。

第三次,和孟小乔一起找小人精,给孟小乔一个欢乐的周末。不幸的是孟小乔知道了蜜儿是仙女,并对蜜儿说永远保密,但孟小乔管不住自己,对好朋友说了,好朋友又对别人说了蜜儿的身份大家知道了,蜜儿要离开了。

后来蜜儿对孟小乔说,她离开的一半是身份,一半是天上有事,不得不回去。蜜儿还说自己要建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学校,到时把她接过去。

在这本书里明白了做事要乐观,要——+有自信,向别人说的话就一定要做到。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19

我要向大家推荐一套书,书的名字叫《不一样的卡梅拉》。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克利斯提昂·约里波瓦,法国克利斯提昂·艾利施画的图,郑迪蔚给书翻译。

卡梅拉和别的小鸡不一样,她有一个梦想:要去看大海。经过一番波折,她终于看见了大海,却被冲到了哥伦布的船上。她通过每天下一个蛋保留住了自己的性命。

船靠近了一个岛屿。这里有一群红色的小鸡,卡梅拉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皮迪克,她和皮迪克回到了卡梅拉的家乡。卡梅拉生了第一个孩子,叫卡梅利多。卡梅利多想有一颗星星,它跟着一颗流星找到了一只海星。大家嘲笑她,一只小羊带他来到了天文学家伽利略的“管子机器”边,他看到了星星,但是却摸不到。

一个外星飞船载着一些小绿鸡来到地球,卡梅利多和名叫塞勒斯的小绿鸡交了朋友。一次鸡舍里闹了饥慌,爸爸妈妈们去寻找食物,小鸡们又去找爸爸妈妈。路上听说有怪物,怪物把小鸡们变成了水晶。有一个圆桌骑士夸口,自己不怕怪物,却被怪物变成了水晶。

卡梅利多用小下绿鸡掉下的墨镜打败了怪物。之后卡梅拉的家族还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你想知道吗,请你一起来看《不一样的卡梅拉》。

我们要像卡梅拉一样,为了实现梦想,靠勇敢、智慧、爱心,不畏艰难,努力去实现。要像卡梅拉和和她的家人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要谦虚,不能像圆桌骑士那样夸海口,却差点丧了命,也不要像小胖墩一样自私。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0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所谓制度,概而言之,就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规范和准则。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社会,任何一个国家,要保持长治久安、纲维有序,就必须有一套稳定成熟的制度体系。可以说,天下大治,是古往今来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理想。

中华民族是世界上伟大的民族,曾经创造了无与伦比的制度文明,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效仿的典范。据史料记载,隋唐朝贡场面盛况空前,“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景象蔚为壮观。世界进入近代以后,当西方社会正在发生一场影响深远的工业革命和制度革命时,沉湎于“天朝上国”美梦的中国社会,却还在以历史的惯性向前运行。1793年,马戛尔尼率英国使团访华,面对他们带来的西方工业革命的最新成果和信息,乾隆皇帝嗤之为“奇技淫巧”,对西方发生的一切不屑一顾。

在浩浩荡荡的历史洪流中,清王朝的美梦很快就被戳破了。长期以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几千年沿袭下来的封建专制制度,明显落后于时代发展潮流,不适应工业化大生产,在“洋枪洋炮”面前败下阵来。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屡次发动侵华战争,由于那时制度的腐朽落后,注定了中华民族“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的历史命运。为挽民族于危亡、扶大厦之将倾,先进的中国人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但北洋水师的甲午惨败,深深地惊醒了国人,中国之败表面上是技不如人,根子上是制不如人。自此,中国走上了制度变革探索之路,先后尝试过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种.种方案,但都一一碰壁,以失败而告终。

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社会主义从科学理论成为制度现实,让黑暗中彷徨无计的中国人找到了一种新的制度选择。但要在中国建立这样的先进制度,必须有一个先进的政治力量来领导。这个使命历史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身上。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在长期革命实践中,我们党在局部执政的革命根据地,对建立适合国情的社会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无论是“互助合作运动”还是“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无论是“三三制”还是“豆选法”……这些早期实践蕴含着社会主义的制度因素和价值主张,为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在总结制度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制度的“一般性”同中国国情的“特殊性”相结合,立破并举、正本清源,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套制度对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特别是关系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制度,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巩固。比如,重新确立党的思想路线,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等,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同时,对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到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从科技体制改革到文化体制改革……这些“中国特色”,极大地激发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活力。

党的十八大后,我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对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相比过去,新时代制度建设更多的是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相应地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重。20__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__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两次全会一以贯之,是新时代制度建设的“上下篇”。“上篇”全面推进各领域的改革,明确了制度建设的任务书和着力点;“下篇”系统梳理和集成升华了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描绘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宏伟蓝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人间正道是沧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拍脑袋臆想出来的,而是经过从理论到实践的反复探索、历尽千辛万苦形成的。从大历史的角度审视,从鸦片战争引发中国几千年封建制度“摇摇欲坠”到本世纪中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熟定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以新中国成立为节点,第一个阶段是以社会主义为指向、为归依的百年求索,第二个阶段是社会主义立足中国国情、彰显中国特色的百年复兴。

回顾近代以后中国立制、创制的艰辛历程,中国人民苦苦追寻、不懈探索、接力奋斗,有过山穷水尽的迷茫,有过屡试屡败的苦楚,有过照搬照抄的教训,有过成功探索的喜悦,书写了一部在困顿中觉醒、在艰难中摸索、在坚守中创新的壮丽史诗。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1

项羽是因为在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吗?我不同意这种看法。

首先从当时军队的实力上看,显然刘邦处于劣势,可以说如果项羽决心杀掉刘邦,那简直轻而易举。即使失去了鸿门宴这一次大好机会,以当时项羽的实力,机会多得去了。可项羽却没有这么做。一是因为项羽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听了曹无伤之言便要杀刘邦,却又听项伯之言便又认为刘邦有功,而没有听从谋士范增的告诫。二是因为项羽本是贵族后裔,自视甚高,认为做事当光明正大,在宴会上杀人是小人行径,不屑为之。相反的刘邦却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听从张良,收买项伯,对项羽毕恭毕敬、俯首称臣,却心怀异志,可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用人的角度看,刘邦懂得让手下人尽其才,樊哙张良对他忠心耿耿,连项羽的叔父项伯也被他收买过来,还有后来的陈平,以及决定楚汉之争胜败的韩信,皆由项羽麾下转投刘邦。而项羽众叛亲离,不但叔父出卖了自己,还把自己在刘邦那里的间谍给出卖了。这叫其余部属如何对其忠心?韩信陈平这样佼佼者不知重用,致使帐下人才匮乏,从前部属对他反戈一击。

试看鸿门宴上诸人的对照——同是武将,樊哙粗中有细,关键时刻力挽狂澜,项庄却因项伯阻扰未能成功击杀刘邦;同为谋士,智者张良始终掌控全局,范增却无法说服项羽依计行事,徒然发怒,撞碎玉斗泄愤。这场较量,谁胜谁败,还用说吗?

刘邦能迫使项羽自刎乌江,靠的是善于用人,因为自己不过是一介平民,想夺取天下,必要仰仗他人。所以他对属下虚心,换得属下对他忠心。而项羽自恃身份,又挟大破秦军主力之威,根本没把刘邦这对手放在眼里,对部属也非常高傲,且无主见。

所以项羽虽能称霸于一时,却终于败于刘邦手下,不是因为鸿门宴没下决心杀刘邦,而是他缺乏作为君主的政治品格,不善用人才。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2

王二小生于河北省涞源县上庄村一个贫苦农民的家中。1939年夏天,王二小的家乡暴雨成灾,庄稼颗粒未收,闹起了灾荒。结果,王二小的父母和哥哥因病饿先后去世了,无依无靠的王二小开始了逃荒的生涯。后来,二小就加入了儿童团,一边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

1942年10月25日早晨,13岁的王二小正在狼牙沟门的外崖山坡上放牛,忽然看见一队鬼子进山来扫荡,正从狼牙口向范庄旺村走来。那边的山沟里隐蔽着八路军的后方机关,还有不少乡亲们,万一鬼子摸进那条山沟,不仅八路军的后方机关受损失,乡亲们也将在劫难逃。可是这时候跑回去报告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二小忽然想起来,为了粉碎鬼子的进攻,保护后方机关和群众,骑兵连就埋伏在石湖旮旯的石岭子上。二小冷静地想了想,他要把鬼子引进埋伏圈,让八路军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打定主意之后,二小故意暴露了自己的目标,机智地和鬼子周旋,骗取了他们的信任在前边带路,引向八路军埋伏的石湖旮旯。一进石湖旮旯,山头上的部队枪炮声四起,鬼子一下傻了眼,直到此时才知道上了当。可是二小却被鬼子杀害了。

王二小是个孤儿,从小是党和乡亲们抚养他长大,他心中牢记党和人们对他的恩情,他更痛恨日本鬼子,侵略祖国,烧杀抢掠。在危急关头,他想到的是老乡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临危不惧,成功地消灭了敌人。他虽然是个少年,但他同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一样,意志刚强、大义凛然、宁死不屈。他们那高尚的品质,感人至深;他们的精神,让我们刻骨铭心。

历史虽已过去,但是,吃水不忘挖井人。革命先烈为建立新中国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不能忘记他们,在感受幸福生活来之不易的同时,我们更要努力学习,奋发图强,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强大!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3

《世说新语》作者是刘伶,西汉时期著名的文学家。他留下的诗篇流传了千古,为人生性放达任情,与阮籍关系颇密,是为挚友。身为刘伶挚友的阮籍作为竹林七贤之一,想必拥有着世人都知晓的高尚品行和节操。但恰恰相反,他有着与刘伶相近的性格,阮籍作为西汉时期豪放不羁的代表人物,与他一同出现的往往是不行于礼,品行不端。这种性格除了表现在了阮籍的日常生活之中,更是表现在了他的为人处事中。

按照古人的习俗,亲近之人去世之后是需要进行服丧,以表达自己作为子女的孝心和悲伤,通常服丧期是三年,且在此期间不可以喝酒吃肉,否则便是不敬。但阮籍的母亲去世后,阮籍并没有按照这个规矩进行,仍然参加宴席,并喝酒吃肉。

有一次在晋文王宴请众宾客时,阮籍一如往常的参与,何曾觉得这样不得体,是不孝,并告知晋文王让其罢免阮籍的官职。晋文王没有这么做,反而维护了阮籍。

阮籍是真的不怀念母亲吗,并不是,他只是不善于表达,没有把自己的悲伤表现出来,在《世说新语》中有这样一句话是写阮籍知道母亲去时候的表现,“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哀嚎一声,并因此吐血,萎靡不振了很长时间,这种悲伤并不假,是当时大多数人都无法比及的,那种流于形式的孝子行为,真的要大力推崇吗?那种悲伤可能就不会是悲伤了,只是向世人证明的一种形式,形式上的悲伤远比实际的悲伤更为不耻。

阮籍的内心是悲伤的,却也是庆幸的,他可以在母亲在世的时候尽孝,而不需要再母亲去世的时候做一些没有必要的悲伤,他无疑是豪放的,更是洒脱的。只是他的行为在当时并不被认可,只能在后世被我们称赞,着实可悲可叹!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4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5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述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功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很多,并加入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被称为“迄今为止唯一全本白话正说明朝大历史”。这就是现代作家“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这本书记叙了明朝的辉煌历史,从建国。到兴盛。到衰败。最后被清朝爱新觉罗氏取而代之。这期间,涌现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奸臣”严嵩。魏忠贤。;“忠良”徐阶。张居正……他们扮演的角色各不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搞“厚黑学”,否则,你无法在官场“混”下去。

所谓“厚黑学”,就是在已有的“乌纱帽”上长久地保住。首先要拉帮结派,搞好“同事”关系,否则,你无法在这个黑暗而又不公平的朝廷“斗”下去,也就是看谁笑到最后。即使你再爱国,再忠心,也会被人暗地里“黑”了,“剐”了。最主要的是跟你的顶头上司——皇帝大人打好关系,否则,你叫李大人。张大人。王大人等哥们儿劝皇帝,说不定皇上会龙颜大怒,把他们也“剁”了呢。如果你是一品大员,但是在边境,说不定会让仇人花重金把皇上的亲信收买了,在背后插你一刀,轻则休了,罢官,回家种地,重则金瓜击顶,把你脑袋当夜壶使。

也有一些人(比如严大哥)最开始是抱着为国捐躯,赤胆忠心的心愿来官场的,后来为了“混”呀!只得苦练“厚黑学”。就连小太监们也学什么“葵花宝典”,坑七大妈八大姨的钱。

我看完《明朝那些事儿》后,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张居正,他的厚黑学那个牛,在人家徐阶面前装愣头青,等徐阶把严嵩搞下去,再和高拱搞关系把徐阶搞下去,再和兼笔太监冯保搞关系,斗倒了高拱,最后解决内阁,当上了唯一的内阁人士,首辅。甚至还坐32人抬的轿子,比万历皇帝的规模还大。

张居正如此,我为什么不可以如此?

记得一天傍晚,我在乒乓球桌上打球,恰巧李晨熙。吴竞泽也在场,此时我和李晨熙闹过几次矛盾,现在我们又和好了,原因就是吴竞泽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吴竞泽叫我也不理睬,不屑地把手插在口袋。

那天风吹得大,我刚好打了个擦边球,没想到李晨熙却嘀咕了一句:“切!运气好!仅此而已。”我听了以后很不爽,冷冷地说:“运气也是要技术的!”

我当时也没多想,就打起了球。没想到旁边的吴竞泽冷笑了几声。然后李晨熙打赢了就说什么“好球”,说我烂,菜鸟之类的;打输了还装模作样地教,什么上转要往下压,还做手势。

结果,原本李晨熙是约我来打球的,经他这么花言巧语一哄,叫我时就说“他”。“这家伙”一类陌生的词语;又对吴竞泽说:“老吴,我请你x元。”然后天黑了和吴竞泽一起有说有笑地回家了,都不睬我一声。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寒风凛冽地吹着,我默默地收起了球拍,t贴上膜,两眼流露出愤怒的神情,心想:虚伪的家伙,平时和我说和吴竞泽玩是为了打球,都是借口。

回家后,我不经意间瞥了一眼爸爸书桌上的《明朝那些事儿》,心中想起了张居正的厚黑学,心理逐渐平静下来,想:不能这样便宜了吴竞泽,如果和李晨熙绝交,那就正中了他的下怀!

于是我发挥了我的智慧细胞,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第二天,我刚好看见了李晨熙,便强压心中的怒火,“得意洋洋”地对李晨熙说“昨天我表演得不错吧!”我还假惺惺地说:“要多在吴竞泽面前说我的好话哦!”

什么叫厚黑?这就叫厚黑!毫不经意间化解了一场危机,绝吧!

如果想在大家心中的印象好些,便和我学习厚黑学吧!在我这儿还有专门培训哦!学费不贵,事成之后30元就够了。什么?不值?值了!30元保你终生,你这条贱命不可能就值30元吧?要想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在为师眼中留个大富大贵的形象,便多加学费酬劳吧!(乃激将!坑人钱喽!)

其实,虽然张居正精通厚黑学,但在他斗倒了一代代“牛人”豪杰们后,还是为百姓们着想的,他深知平民百姓的疾苦,他憎恨一些贪官污吏,所以创立了“鞭法”,冒着生命危险进行改革(王安石可供参考),最后却落了个被贵族们抄家的凄惨。悲观的下场。

插个话外题,还得赞颂一下张居正的伟大贡献,所以今日赋词一首,表达我对张居正的敬意:

声声慢明贤

昏昏暗暗,兢兢业业,繁繁荣荣和和。正值罢手时候,告老还乡。太后苦苦相求,怎拒绝、体虚却旧。欲去也,正无奈,只是天命难违。北风呼吹啸也,憔悴损,高官俸碌奈何?独自支垮,已是无力回天!逝前遥望星空,忆往事、含笑而逝。这一生,怎一个凄字了得!

译文::原本昏暗的朝政,在张居张居正的努力改革下变得繁荣起来,乃大明鼎盛时期!看到这些,张居正也就知足了,想告朝回家养老。可是太后却力挽张居正,怎么能不给太后面子呢你?但是体质却大不如以前。已经准备好告老还乡了,却又无可奈何,他想,这都是天命啊,干了吧。北风寒冷地吹着,张居正身体已十分衰弱了,此时再大的官,再高的薪水对张居正来说,已经都不重要了。张居正实在不行了,终于有一天,他再也不能力挽狂澜了。死前,他远远地看着夜空,回忆起经历的事儿,终于笑着离开了这个世界。张居正这一生,实在是太悲惨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6

孩子爸爸不止一次跟我说:我发现你的脾气真糟糕!我嘴里不说,但在心里我完全承认,我越来越容易上火,变得越来越唠叨,还会莫名其妙的生气,孩子说:妈妈,你就会喊爸爸来帮忙。孩子爸爸说:你跟女儿在一起,动不动就吵架。我很苦恼,很无助,我曾经也试图想改变现状,但总是无疾而终。

前一阵登陆学校网站,看见网站推荐的图书《孩子,把你的手给我》,我留心了一下简介,了解到作者 海姆。G。 吉诺特一生致力于儿童心理学研究,他所倡导的如何与孩子沟通的新思想不仅在美国,甚至在全世界都产生了巨大的反响。我于是砰然心动,立刻在”当当网“上订购了此书。

因为充满了好奇心还有力求改变现实生活的渴望,短短几天时间,我就把书看完了,唯一可惜的是阅读中间有很多的感想没有及时的记录,但掩卷沉思,我充满了内疚,原来我不应该这样对待女儿,原来我可以这样和女儿沟通。

生活中的我对孩子充满了唠叨和批评,早上反复的催促”快点“,到校时反复地强调”乖点“,放了学又开始无止境的督促做作业,到了晚上又扯着嗓子让孩子快点睡觉,这样的一天匆忙、烦躁,谈不上生活的质量,谈不上温馨和睦,还只会让你话越来越多,口干舌燥,脾气越来越坏,最后成了孩子眼中的唠叨老妈,先生眼中的坏脾气老婆。读了这本书,也许真的能让我在这方面有所改观,因为她正教你如何用合适的环境、合适的语言和孩子交流、沟通事情,处理问题。譬如早上,也许给孩子一个闹钟比一遍又一遍的催促更有效果,也许让孩子一个人在房间安静地做作业比一次又一次地进入孩子房间检查作业更能让他感觉父母对他的尊重和放心。学会耐心,学会尊重,我想我应该要认真审视自己。

在孩子的成长中,磕磕碰碰很多,可能是和同学闹了矛盾,可能是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可能是在学校里中午饭没吃好,这些都足以让孩子恼心,试想当父母的也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也会常常窝火,孩子其实和大人一样,如果我们把他们看成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同事去理解他、帮助他,会不会产生更好的效果呢?很多时候,父母都愿意和孩子去深究事情为什么发生,但此书告诉我们,其实正在情绪中的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理解他们,不管孩子做了错事或者取得了成绩,他需要的是父母知道他的心情和感受,而不是和他去分析为什么。譬如,当孩子努力地做一件事情即使可能最后也不是做的很好,父母也应该表示感激而不是讥讽,父母还应该避免使用否定的词语如”笨“、”懒惰“等等,因为这些词语在不知不觉中让孩子感到无助、感到自身的卑微。孩子在做了错事时,大多时候他们其实也已经意识到了行为的不准确,有些其实他们在犯错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惩罚,这时候的父母再去反反复复地批评他们已经多余,父母要做的也许只是一两句安慰的话语、或者一起设法弥补过错,孩子在这样的帮助下会感觉温暖和爱。

语言的力量如此强大,读了此书后我才深有感受。该书告诉我们,语言具有培养、激发,或者威胁、毁坏的力量。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都觉得行动比一切都重要,说再多的话也许都抵不上一个小小的行为,但是当和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时,也许一句话、一个留言就可以化险为夷。当然,关键是父母掌握了语言的技巧,学会了在合适的时候使用合适的语言。这也真是我从此书中学到的又一个沟通方法。

每一个父母都想帮助孩子成为一个品质高洁的人,一个有着怜悯心敢于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人,一个有勇气充满活力,正直的人。但 父母光有爱是不够的,在我们的身边,做家长的,因为只有一个孩子,因为家庭条件的越来越优越而更加的顺从、宠爱孩子,于是孩子养成了任性的脾气,成了家里的小皇帝。如果父母们都能来读一读这本书,学一学书里面关于和孩子建立联系,实现真正沟通的方法技巧,学一学如何放手,让孩子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从而培养他们的意志,这样对孩子成长不但提供了条件、帮助,而且让他们自己来完成,还能增加他们的成就感、自豪感,既然这样,我们做父母的,为什么不来试一试呢?

《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书给我们列举了大量的在生活中会碰到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问题,指出了解决的方案,告诉我们如何和孩子说话,如何鼓励和指导孩子,如何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如何处理教育孩子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等等。对照书上的案例,我不 禁汗颜,因为我心里面总是以为孩子还小,而我因为生活经验的累加一直认为我的观点凌驾于他之上,我说的总是对的,我讲的他总是要听的,不经意间,这些随口说出的话把孩子推得离我越来越远,好好的气氛被破坏了,孩子生气了。所以,学校推荐的这本好书至少让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至少让我有了努力改正的方向。

我感谢学校网站的推荐,更感谢《孩子,把你的手给我》这本好书,好书伴我成长,在女儿的教育问题上,我想我需要好好的学习,不断的进步,不断的改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7

其实每个人都会经历失败,但如果是用死亡作代价的失败,你愿意承受吗?不承受是人之常情,毕竟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呢?可就是有这种人,尽管他们失败了,他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作为角逐“第一个踏上南极点”的巨大荣誉的英国探险队的成员,他们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尽管他们的对手只有一个——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探险队,但是竞争还是非常大,稍微不注意就会失败,以生命为代价的失败。

地面上的一个个的小黑点,滑雪板的痕迹,许多狗的足迹以及极点上挪威国旗宣布了英国人的失败……

英国人失败了,是如此的令人惋惜,又是如此的令人心痛,英国人失去了五位大不列颠之子。

这五位大不列颠之子死得壮烈,虽然他们输了这场角逐,但是他们身上处处闪耀着人类勇于探索的光辉,体现着为自己祖国的荣誉和自己所热爱的献身精神,显露着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这些都是他们给我们的精神财富,用他们的一生所体现的。

斯科特及其队友输了,输了,可是他们也是胜利者,他们刚开始决定要进行这次探险时,他们就赢了,他们战胜了自己,不管结果如何他们都是胜利者!虽然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所以他们胜利了。

什么是伟大的悲剧?答案是有价值的,美的毁灭,斯科特一行人无疑是这样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8

《我的叔叔于勒》讲述了“我”的一位叫于勒的叔叔,他决定去国外寻找发财的机会,并承诺一旦发了大财将偿还所欠的债务,并和我们一起过快乐的生活。“我们”一家兴奋极了,天天盼望着,可是过了十年之久,他仍然没有回来。但是“我们”一家的喜悦并没有消失,我们决定去泽西岛游玩一次。然而,就在那艘游船上,“我们”碰到了于勒叔叔,他衣衫褴褛,沦为了一个穷水手,母亲怕认了他,会给这个本来就不富有的家庭带来更多的麻烦,所以我们为避开于勒叔叔,返回时特地乘了另一条船。

这篇小说之所以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因为作者对人物性格特点的细致刻画。菲利普夫妇自私、冷酷、贪婪、庸俗,并且唯利是图、爱慕虚荣,在船上巧遇穷水手于勒后,他们的所有希望变成了失望,乃至咒骂于勒,丝毫不把他当作自己的亲人。尤其是菲利普太太比丈夫更精明、泼辣,更爱面子,而菲利普则又显得懦弱、无助。文中的我和父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是一个天真单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

从这篇小说中,我知道了我们不能像小说中的菲利普夫妇一样另眼看待穷人,而应该平等的对待穷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帮助,更何况这个穷人是自己的亲人。一个人穷和富都是外在因素导致的,而一个人只有心地善良,关心他人,不冷酷自私、爱面子,做到人们所说的“心灵美”,他的人生就会绚丽多姿、丰富多彩,才真正算得上是富有的人。我们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于勒叔叔一样,低着头面对失败的命运也没有勇气面对现实,而应该学会站在失败的枝头微笑,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我们从这次的失败中吸取教训,相信下一次一定会做得更出色。虽然人生中有鲜花也有荆棘,但只要我们鼓起勇气,接受命运的一次又一次挑战。我相信,那朵成功之花就将为你而绽放。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29

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