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种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7篇)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

暑假期间,我读了《狼种》这本书。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条叫大灰的“狗”,他既有狼的基因,也有狗的血统。他参加警犬选拔,因为外貌极像狼,而没有被录取。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通用27篇)

之后他进了马戏团,也不受伙伴的欢迎、不受观众的欢迎,并经常遭受哈巴狗们的暗算。又一次,女主人带领他们外出的时候,意外碰上了两只云豹,这时候别的动物都躲藏起来,只有大灰无所畏惧,与云豹进行了殊死搏斗,将他们赶走。女主人和别的动物得到了保全,可大灰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我认为,看一个人,不能光凭他的外貌。有的人虽然没有英俊的外表,但是他有着高尚的品质,在困难面前,他会挺身而出,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同时,我觉的,我们要学习大灰,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甚至不被人赏识,也一直保持乐观的精神,积极地快乐地生活。

我希望我们能像大灰一样,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态,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

我看着《狼王梦》中的第二个故事《狼种》,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愧疚感。不知不觉中,我的脸上已显出一条条泪痕,一颗又一颗剔透的水珠夺眶而出,低落在书上。这是我第一次看书时,会流泪,会愧疚,会心痛。

《狼种》是唯一一篇让我感动,让我心酸的小说——这是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它阴差阳错地进了马戏团,因为它的长相像狼,品性像狼,遭人唾弃,连它的主人也是如此,因此它受尽了折磨,还被戴上了嘴罩,脚爪被钝化。后在野外遇到了云豹,它为了保护主人,把云豹击退,而此时的它,已伤痕累累,遍体鳞伤。主人川妮把大灰搂进怀中,涌出内疚的眼泪。

看完这本书,是我受益匪浅。让我知道了对于什么事物,都不能以貌取人,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别人,对待每一个生物都应该平等。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他们都是有尊严的,不能去侮辱他人,践踏别人的尊严。其实,很多人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这只警犬——大灰,它有着狗的忠诚,更有着狼的英勇和坚韧。正是这一点,让我不禁佩服大灰!

我们最常见的家禽——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大约只有十几年的寿命。十几年——对于人类才刚刚迈入青春时代;对狼而言正处于风华正茂的辉煌时光;而对于乌龟才只是人生的起跑点,身后还有一条遥远、漫长的路途。十几年,对于人们不算什么,但对于狗是一生一世。狗把它的一生都献给了人类,带给我们许多欢笑,帮我们减少寂寞……而人类呢?有人把他们当成发财的工具;有人只是把它当成临时的玩偶,想什么时候玩就什么时候玩;只有寥如晨星的人把狗当成一个好朋友,好伙伴,全心全意地去爱它,关心它,呵护它。

读完这长篇小说,我不禁愤慨。人类为什么不能和动物朝夕相处?人类并不拥有万物的掌控权,每一只动物都有它存在的价值。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3

近几日,我有幸阅读了《狼种》,真实感情交加,期间还流了几次泪。

有一只叫大灰的警犬,各个方面都很优秀,但因为出现了罕见的返祖现象,长得像一匹狼没有人要,最后进入阳光马戏团当大灰狼。大灰一出身就让人讨厌,到了马戏团更备受煎熬。女主人不喜欢它,哈巴狗欺负它,最后还将大灰修剪了指甲,戴上了嘴罩,几乎成了一条废狗,一条训练有加的警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的按主人的指令行事,即使主人打它,骂它,它都忍着,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

文中尤其让我感动的是,马戏团有一次演出后,有一个小女孩因为人太多没有拿到花,哭了,大灰看见了,赶紧吊起一朵花走到小姑娘身边想要给她花。小女孩看见大灰,先是一愣,但马上明白了,刚要用手去拿,忽然小女孩身后出现了一双手,并且大声说:“怎么回事,怎么把狼给放出来,多么危险。”女主人看见了马上跑过来连声向大人道歉,然后转过身抽了大灰几鞭,大灰忍辱负重地接下了几鞭,从此以后,每天只要一演出完就在后台被吊起来。大灰屈服了,不过这个屈服不是和一般的狗一样为了生存,而是责任,一种从心里流露出来的责任,一个不管怎么样都必须服从主人地责任。读到这里我又哭了,为大灰的责任心。不管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不管主人是善是恶,是对是错,大灰都会帮助主人,这是一条好狗忠实的表现,是一条真正的狗应该做的。如果每一个中国人都像大灰那么由于责任心,那中国的经济就一定比美国厉害。在人的一生当中,不管是在小时候还是在长大以后,都必须要有责任心,那么老师就不会再去管班级里的每一个人,学生不会再写做作业……总统不会在治理祖国,使国家家破人亡,最后毁灭。责任心,你才会去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每一件小事。

主人抱着满身是血的大灰,此时此刻我从心里看到了大灰在笑……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4

每当别人说起被莫名其妙冤枉之类的事时,《狼种》主人公大灰那悲惨的一生便会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在《狼种》这个故事里,警犬大灰的忠诚,忍让,善良,常常使我感动;而哈巴狗们虚荣,猖狂,邪恶,又让我无比厌恶。

故事发生在警犬学校里一只名叫“大灰”的优秀警犬身上。由于它长得极其像狼,被送进了马戏团,扮演节目《智斗大灰狼》中讨厌的大灰狼。人们对狼的偏见,导致忠诚善良的大灰在马戏团中受尽了欺凌,耻辱,以及心灵上的虐待。有一次,《智斗大灰狼》节目组应邀去云南表演。途中,他们受到了云豹夫妇的袭击,在这次战斗中,大灰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节目组的安全。

读了这个故事,谁不会为大灰所受的冤枉而叹息呢?它一只多么正直的警犬呀!不管从实力上还是从品德上讲,大灰都是理应受到最佳待遇的。可是,“好人有好报”的俗语却在它临死前的最后一分钟才生效。哎,可怜的大灰,一生受尽了委屈!

大灰的故事使我想起了一只母豺狗,这只母豺狗的命运和大灰雷同,也和大灰一样,有着金子般的心。它是一个边疆村民的宠物,漂亮,忠诚,英勇,顺从,听觉、嗅觉都很灵敏,比同村没一条狗比得上它。可由于它是豺狗,全村的村民都不喜欢它,被欺负,嘲弄也就成了母豺狗的家常便饭。可悲惨的是,它最后竟然莫名其妙地被村民们套上了罪名,竟然死在了村民的大棒下!真是可怜。但其实,在我们身边,不少人的一生也挺悲惨:因为出身于名声败坏的'家庭而被人冤枉,歧视,就算有实力,也找不到好的工作,更没有完整的家庭,已步入晚年了,却还未能退休,人生悲催。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5

读了狼种后,我才知道原来狗是很忠诚的,不管主人对它好对它坏。

毕业后的大灰挺可怜,没人愿意抚养它(要是是我的话,我肯定去养它,因为我喜欢狼和狗)。最后被马戏团的导演收走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我个人认为),可是驯兽师对它却不好,对哈巴狗们却很好,大灰没有恶意的动作被驯兽师认为是有恶意的。当哈巴狗抢食的时候大灰却只能在一角吃自己的。

后来,大灰一次又一次的被小哈巴狗们暗算,当杰克抢走它的骨头时居然违反了命令踏出笼子,与哈巴狗们决一死战。这点很感人,前面忍气吞声我都急了。终于发飚了,怒气中就算敌人再强大都可以打过,这是我总结的规律。虽然最后被磨指甲带口罩,但是给哈巴狗们一个教训。

最后为主人与云豹斗争,居然能挣脱链子,要是我能有这样忠诚的狗就好了。吧云豹赶跑后身上的伤却……,这是,驯兽师才认同它。

多么感人,我以后要好好对待动物哪怕不喜欢,其实动物有很多值得人类学习的优点需要我们去发现。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大鱼之道》的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在瀑布下冲凉,忽见一条堪称鱼母的黑鲩穿梭其间,准备产卵。作者见到后,重重一棍击在它的脑壳上,它便像死鱼一样被作者带了回去。没想到因为作者没让它把它的鱼子产卵到湖里去,它在途中拼死咬住树枝,使自己的鱼子安全产到湖里去,才默默地死去。

读完这个故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震撼。鱼母历经艰辛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它肚子里的那些小生命能够安全产到湖里,它为了那些小生命,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在动物界里或许很常见,可它却让我看到了一个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安全诞生,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想想所有人的父母,不都是如此吗?为了自己的儿女,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不顾一切。想想我们的妈妈,在怀孕期间,整天挺个大肚子,走路都不方便,更不用说做其他事情了。可为了我们,他们的孩子,他们可以忍受一切痛苦。我们即将诞生,妈妈在做手术的时候,用痛来说就太渺小了,说是在生与死之间徘徊还差不多。可是他们能够忍受,因为我们给了他们希望。

黑鲩就是一个了不起的母亲!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7

扬花三月,故郁伤城

榆钱微黄,杨花满城。春意就在这一寸一寸的日子里绿透了三月的原野,也绿透了少女的心。

三月春光美,情窦初开,煞憔悴。

当春带着呼唤,带着蛊惑,吹到每个人的心坎时,翠姨,和“我”的堂哥哥大概是恋爱了。 初见翠姨,印象深刻的是“她长得窈窕,走起路来沉静且漂亮,讲起话来清楚的带着一种平静的感情。”当我在脑海里细细描摹着一个清末时期身着修身旗袍,宛如玉兰般温婉可人的大家闺秀时,怎会想到,她竟是一个可以为了注定无果的爱情而死去的刚烈女子。

翠姨的妹妹是美丽的,她的美是姿容绰约的余容,美得张扬。而翠姨的美,是安静而内敛的,像是静洒幽香的兰花,窈窈窕窕的往那一站,却是说不出的动人。

翠姨的妹妹是个可爱的女子,心热,讨喜,和平常女子一样,喜爱着芜芜杂杂的衣裳,合乎着应有尽有的原则。如余容一般,美得一览无余,美得尽收眼底。

翠姨却是不同的,她是个有钱人家的姑娘,是看似再传统不过了的女孩子,可她纤细而沉静的身子里,藏了多少大胆,甚至“要造反了”的念头。她想读书,想接触洋文化,甚至想拥有自己的爱情。但这些都是当时所不允许的,于是她将那些热忱的思想,连同对堂哥哥的爱意,都敛进了自己静静垂下的眼眸。她像一枝素白的玉兰,美得雅致精巧,美得惹人探寻。

翠姨的爱情是内敛的,是矜持的。她的爱情,是她的秘密,好像要被她带到坟墓中去,好像天底下没有一个人值得她诉说。就像她苦寻不得的绒绳鞋,她爱之如斯,但必得等许多人都采办了,她才动心,才开始去找寻,可却再得不着了。

她与堂哥哥相爱,又从不表露。就像看着自己喜爱的绒线鞋,她看守着她的爱情,一味地喜悦,一味地哀伤。她像一棵风雨中的兰花,凄凄地摇晃,不屈不挠又无比沉痛地生存,她忍受着这社会给她带来的一切,但又不甘心就此认命,她不愿与她妹妹一样,与这世间大多女子一样,找一个好的夫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看似风光的,痛苦的嫁出去,活完这一辈子。

翠姨看似守旧的心里,是渴望着一些新的东西的,她喜欢上过学堂的“我”,喜欢各色的花边儿,喜欢夏日流行的银灰色市布大衫,也喜欢心里那个埋得深深的,不愿提及也割舍不去的爱情。

终于,翠姨也订婚了,和她初初订婚的妹妹一般,翠姨变得阔气了,衣裳翻新,装扮摩登,面上是白的粉,唇上是桃的红,得尽了女人们艳羡的目光,但她在“我”的眼里,却是还没有原来美丽。

翠姨待嫁的三年,大概是她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她待在“我”的家。在这个比较有势力地位的家庭里,孩子们接受了新潮思想,在“咸与维新”的氛围里,翠姨找到了一种新奇的快乐。这里的男女之间比较开通,他们一起嬉戏游玩。一起演奏乐器,一起看花灯,一起打网球。没有了封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芥蒂,翠姨的爱情,也就在这样的家庭里慢慢萌芽了。

可三年转瞬,当翠姨婆家开始为她张罗出嫁,她才记起自己还有这么一桩爹许娘配的婚事。矮小的丈夫,无爱的婚姻像一击重剑砸在她的头上,让她惶恐。而采办嫁妆期间,男学生们殷勤的体贴的尊重的招待更加重了她的恐怖。翠姨想起了她出嫁了的,却常遭夫家打骂的妹妹。那如余容般美丽的女孩子,在看似华丽的婚姻下,被折磨的一点点的衰败。她不想如妹妹般过得痛苦。

翠姨对于出嫁的不热心,对于读书的强烈要求,外祖母终是许了的,她知道翠姨的心情,也想起了翠姨妹妹的遭遇。于是许了翠姨白天念书,晚上回外祖母家。

翠姨在这段日子里是十分痛苦的,她不能说出自己的心声。“自己已经订了婚,是一个人的未婚妻:二则她是出了嫁的寡妇的女儿,她自己一天把这个背了不知多少遍,她记得清清楚楚。”所以“她不能不想哥哥大概是那样看她的”。于是她紧闭心扉,日渐憔悴。

翠姨用沉默掩饰自己的日渐绝望的心。婚期将近,她更加拼命糟蹋自己的身子,只求快死。无路可选时,死亡或许是种解脱。

堂哥哥来看她时,她平静的笑着,说她的心里安静,说她所求的都已得到了。

而她毕生不可得之人,就在她的面前,茫然的看着她,不知道说什么。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天人永隔。而可悲的,却是她所爱之人,至死未解伊人心。 沅有芷兮醴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这就是翠姨的爱,如兰般内敛矜持,但却至死不渝。而纵观当时的时代背景,似乎就算翠姨勇敢的开了口,也是难有美好结局的。

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翠姨在最美的年华中爱上了一个人,又在最决绝的时刻封存了所有记忆。她知道这爱情不被允许,但从此,她的年华不朽,她的爱情无悔,她再不必眉头深锁,而可以永久地微笑了。

也许这样是最美好的,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又是一个三月,杨花舞雪,榆钱满地,小城的春天似乎总是那么短暂,就像那些转瞬即逝的爱情。

生命维以不永伤。

还好翠姨,已带着她的永恒,安然睡去。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8

《海燕》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只海燕,在大海之上,暴风雨之下展现出美丽的翅膀;展现出动听的鸣叫声;展现出从不服输,决不放弃的最伟大的精神;展现出能顶天立地最顽强的勇气。它讥笑愚蠢的海鸟,把天地间至高无上的勇气发挥到了极至。它是一只勇敢的海燕;一只不惧风雨的海燕;一只真正伟大的海燕......

勇气,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勇气,但每个人不一定都能驾驭勇气。勇气,它可以使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立足于天地;立足于人心中。我常在想,难道海燕真的不怕大浪,不怕暴风,不怕骤雨吗?不,它怕,但是它把自己的恐惧藏进了大海的深处,把自己的恐惧抛到了九霄云外。为什么呢?因为它要搏击风雨,搏击巨浪,因为它有勇气。虽然太阳会被暴风雨遮住,但是海燕,这海上身披黑衣的精灵相信太阳的光辉可以驱散黑暗的。

《海燕》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一生中,总是会有许许多多的经历,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失败与挫折。人可以在暴风骤雨中,坎坷之路中倒下。但倒下之后不能只是在那里等待,而是因该马上站起来。记住,失败只能是磨剑石,你仍要有无限的勇气,有充沛的意志。勇气是海燕最了不起的精神,这个精神让海燕义无反顾的向风雨发出一份份挑战书,向风雨发动一次次攻击。这就是勇气的力量,勇气能让我们收获很多,也正是它,让我们搏击自己的“风雨”,去开拓眼界,让心灵逐渐成熟,有了走向明天,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的力量。让我们鼓足勇气走向未来,去向更顽强的风雨发起搏击吧!

读了《海燕》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我被这篇文章吸引了,我被勇气吸引了。感谢高尔基让我读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感谢高尔基让我心潮澎湃;感谢高尔基让我明白了勇气的真谛。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9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一这是为班级所有孩子共读一本书提供的书籍,作为老师的我也理所当然地和孩子们一起阅读啦!看到这个题目,我就被吸引了,爸爸怎么能被装在口袋里呢,他是有多小,口袋能有多大,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口袋呢?故事的主人是一个小学生,名叫杨歌,还有他那个只有拇指大的爸爸。杨歌的爸爸本来也是个身高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壮汉,但是因为他总是挨杨歌妈妈的骂,每骂一次,身体就变小一点,到了最后,就变得像拇指一样小了。变小后的爸爸什么都不能干,只能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他的“教育部长”,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但是,他的爸爸喜欢搞发明,他自从变小后也从不闲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抛出一个“伟大的构想”,比如“聪明饭”、“摇钱树”什么的,有发明天赋的他总能梦想成真。不过,这些发明最后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幸运,反而将大家都还得惨兮兮的,让人心有余悸。

故事围绕杨歌爸爸的每一次奇怪的发明而展开,因为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每次发明都要拜托杨歌收集材料,还要帮他瞒着他妈妈,这在杨歌看来可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所以杨歌每次都是被迫的。

像他发明的魔药能使家里的仙人掌能够走路,虽然惹出了不少麻烦,但是还能帮忙抓小偷,不能不说也是一件好事。他们家很穷,杨哥也是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有一次杨歌喝了他爸爸研制的新魔药,变成了一个天才少年,这让杨歌很受欢迎。但是到最后杨歌发现这并是真正的自己,他还是想找回那个真正的自我。

这本书让人深深认识到,生活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使人变聪明或漂亮的魔药,也不可能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不要心存幻想,要实实在在的生活,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在暑假里,我读了三本书,其中一本叫《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詹姆斯·巴里/著。它那浪漫的故事情节,生动的刻画,无不吸引我。彼得是一个很调皮的小精灵,它还会发光呢!彼得很勇敢、法力无穷,我对它充满了好奇之心。

自从彼得认识了温迪、约翰和麦克尔之后,它就变得有些狡猾。“右边第二条路,一直往前走,走到天亮为止”。彼得对温迪说过,那是去永无岛的路,原来他们三个都不会飞,彼得在他们身上撒了一些精灵粉,他们就不知不觉的飞了起来。飞过高山,田野,教堂,溪流和森林。到了永无岛,他们听见各种野兽和人类的声音。“我们”到“地下世界”去玩了一会儿,为了不被敌人发现,上面盖了一个大蘑菇。彼得要向海盗挑战,最终彼得打败了敌人。

彼得以勇气和智慧打败了敌人。

彼得不想长大,为什么呢?因为他想拥有一颗纯洁的心,不想被别人污染他的心灵。我不想长大,因为我可以和小朋友快快乐乐的玩,过幸福的生活。

《小飞侠彼得·潘》这部经典的儿童作品,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这本书还有很多知识,让我新奇的去阅读。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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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小时候,外婆经常给我买撕不破的儿童书,因为那时太小,不懂得爱惜。长大后,我终于明白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珍惜它。

现在书己经成为了好朋友。它让我获得了快乐,还让我懂得了知识。例如∶我从书中查到,如果石灰飞入眼睛,难受时,只要滴入少许糖水,就可解除痛苦。我还知道乌龟为了排除身体里多余的盐份而流泪。蜗牛能找到回家的,是因为它在爬行时会泌出一种液体,这种液体看起来很恶心,但它干了以后,就会形成银白色的痕迹,这种痕迹像银子一样闪亮,蜗牛凭着这种痕迹,就能找到家了。读书真有趣。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就像是这海洋里的一条小鱼,在这海洋里的快乐的遨游,茁壮、快乐的成长!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这个暑假我读了查理九世这一部中的最后的古寺神佛。我最深刻的地方就是金燕传书这一篇。它主要讲了从一个盒子里飞出来一只鸟,它想啄墨多多,可是查理救了他,而查理又受伤了,虎鲨就冲了过去,一下子把石头砸到了鸟的身体上,从鸟的嘴里找到了一块血淋琳的牌子,上面写着“入古寺者,不得往生”。

我从中感受到了这一本书写出了小伙伴们的团结,友谊,关爱别人,这样才能:“人心齐,泰山移。水涨船高,柴多火旺。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只有这样才能成功,干出比人更大的事业,做出甘愿奉献的精神。希望大家以后不要觉得这个同学不好,也不要觉得这个同学很傻,跟他们做不出大的事业,只要你肯努力,就能成功。

我觉得每部书都有一些生活中经常有的道理,但是书里还有一些你发现不了的奥秘,书本就像大海一样,知识也是要积累的,奔流不息,无边无际。由得你来看,你不可能会把世界上的书都读完,但是你每读完一本书,就会增长一些知识,到最后你不停的积累,就会收获许多你不知道的知识。

希望大家以后保护图书,喜爱图书。这样你就会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我的名字叫陈惠婷,今年十岁了,来自青岛市台湛路小学四年级一班的同学,我的爱好是画画,骑自行车,学英语,滑轮滑,看书,打排球,拍球,唱歌。我的特长是打乒乓球,弹琴,打扬琴,学英语,画画。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草房子》里的桑桑是调皮的、是可爱的、是活泼的、是帅气的……但我却觉得他是一个勇敢的人。

纸月病好了以后,每天早上都会迟到,几乎每当大家上完一节课后才到学校,大家都觉得很奇怪,有一天,桑桑一大早就起来了,为了知道纸月是怎么迟到的,桑桑就故意给妈妈说自己去找昨夜未归的鸽子了。

桑桑使劲地划着船向板仓驶去。当到板仓时,太阳才探出了头,桑桑悄悄地躲在了一座桥下,他四处张望,见桥头来的不是纸月,而是三个男孩,他们在土路上晃荡着,并没有走开的意思,好像在等一个人,而让桑桑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在等纸月,桑桑仔细一看,原来是板仓小学有名的大坏蛋,连老师也没法管住他们,尤其是那坏蛋老大刘一水,人称“豁嘴大茶壶”,另两个是刘一水的“跟*臭”,桑桑这才记起来,他们专门欺负纸月。读到这儿,我仿佛看见桑桑正朝着这几个大坏蛋咬牙切齿,他双手握成了拳头,双脚在地上跺来跺去,好像想报复他们一样。

过了一会儿纸月走了过来,见有人把路挡住了,便绕开在麦地里走,刘一水一边笑着纸月,一边唱着编的歌来嘲笑纸月,可纸月并没有管刘一水,她只惦记着上学,便飞快地往大堤上跑,准备划船到学校。刘一水见纸月向大堤上跑,便跟了上去,桑桑愤怒极了,他不能袖手旁观了,他连忙叫道:“纸月!往我这里跑!”纸月便跑上了船,桑桑捡起了一块砖,向跑来的刘一水使劲砸去,却没砸中他,只吓着了他,桑桑见刘一水马上就要追上了,便解开绳子向对岸划去,可刘一水却跑上了船,他给了桑桑一拳,顿时桑桑感到一阵锐利的酸痛,随机,鼻血便流了出来。读到这儿,我心里一酸如果是我的话,我早就哇哇大哭,回家去告状了。可桑桑呢?他却没有逃,刘一水一脚把他踢下了水,他见船开远了,便抢过船桨,往回划。桑桑忍着疼痛,趁他不注意,悄悄地爬上船,向刘一水的腿一头撞去,只听扑通一声,他便掉下了水,纸月立马使劲儿划船,才逃之夭夭,刘一水见让纸月上课迟到的计划失败了,只好游了回去……

后来,桑桑给爸爸说了,爸爸和地方政府向板仓小学警告了一番。从此,刘一水便不敢再欺负纸月了。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有这样一个人他的童年饱经风霜历经坎坷他整日梦寐以求过上等人的生活.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受到一个曾被他搭救过的囚犯的安排.接触到了上流社会的形形色色无与伦比的幸福生活蒙蔽了他的双眼改变了他原本纯朴善良的性格忘记了帮助过他的朋友和亲人.他的这一举动被一个叫赫薇香的诡计多端的老妇人所利用使他受尽了精神上的摧残.此刻的他忽然醒悟:自己这几年的"上等生活"是多么空虚丧失了以往的追求目标的动力真正的朋友与正确的人生道路.他开始改过自新要重新回到真实的生活中去找回应当属于自己的真正的人生追求——靠自己的能力与本领闯出自己的前程来.他就是《远大前程》一书的主人公——小浦.

读罢小浦的坎坷人生我反复斟酌小浦带给我的启发:

一个真正的人心中必然会定下自己将来的目标在社会上体现自己的价值所在但在这漫漫路途中又该如何奋斗的问题上出现了错误的思想.

在我们学生一代人身上会出现这样的想法:现在我只管享受今后的事靠父母打理我长大后要过好的生活父母现在赚钱就可以了总之我全靠他们了.除了这种无所事事全靠父母的一些人的想法外还有许多人也是被逼迫在学校里学习的.他们认为来学校学习是为了逃避父母的唠叨.对今后的学习抱以渺茫的态度父母应该会替我们安排的吧!这是他们所想的.

现在普遍的学生都在父母打造的舒适安逸的家庭环境下生活根本不考虑自己的前程靠父母嘛!这是我们这一代的口头禅.

可又有谁想过这种幸福的生活还能维持多久一辈子吗父母会老我们会长大会担起养活家庭的重担到那时靠的是知识与智慧才能立足扎根这知识便来源于现在所学的知识学的多学的好根才扎的深站的住脚这就足以说明一切的前程靠自己拼搏进取在父母创建的舒适的学习环境下静心学习投入地学习这才是真正的通往远大前程自己美好蓝图的捷径.

没天我们都会接触到公共场所这就会发现在整洁、美观的环境下有不和谐的东西——垃圾现在正在提倡文明型社会"八荣八耻"荣辱观的教育面对这样刺眼的垃圾有的人会停下脚步将它投进垃圾箱而有的人呢明明看到了却视若无睹他们会想:总之别人会处理的我拣不拣无所谓.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我刚读完《浮士德》这本书,听到这个书名,你也许很惊讶吧因为这是一本西方版的书,好多同学都说看不懂。当然,我也不例外,我只是用自我的思想、自我的眼光来看这本书的资料,分辨故事中的真善美、假恶丑。

我喜欢故事中的魔鬼——“梅菲斯特”。你们必须会觉得我的思想有问题,可是我爱书中的魔鬼是有原因的。

梅菲斯特虽然是个恶魔,可是却有为成就大恶而行善的力量。正如他在自述中说:“我是永远的精灵!”他总是想作恶,却总是产生行善事的那种力量。梅菲斯特不是一个普通的恶魔,因为他是考官,是神通广大的打手,是学识渊博的恶灵,是一个促进者。

他喜欢突然邪邪的一笑,露出一个极有个性的笑容。他喜欢一个人,就用心去爱;他恨一个人,就一本正经的告诉他——我恨你!我就喜欢他这种直白、真诚的个性。他让我联想到人类的“魔鬼”,那些人心里是黑的,表面上却笑嘻嘻的,一副纯洁的样貌;还有的人表面上称兄道弟,暗地里却各自打着算盘;也有的娶了媳妇竟把含辛茹苦的母亲赶出家门。这些人与梅菲斯特相比才是真正的魔鬼呢!

也许,人人心中都会有邪恶的一面,可是人和魔鬼不一样的是:魔鬼把邪恶挂在脸上,于是他给人们的印象就是丑陋的、邪恶的;那么,如果把邪恶藏在心里,就是纯洁、善良的吗这不是连魔鬼都不如吗

正邪只在一念之间,这是《浮士德》教我的,也是梅菲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于媚兰,思嘉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奥地利作家弗兰茨·卡夫卡(Franz·Kafka,1833~1924)是20世纪德语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鼻祖,表现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后现代派文学的奠基人之一。

美国剧作家W·H·奥登以前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卡夫卡对于我们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

创作于发表于短篇小说《变形记》是卡夫卡最经典的作品之一。小说讲述了一个小职员一觉醒来变成甲虫的故事,卡夫卡用冷冷的笔调将一个骇人听闻的事件描述得如同再平常但是的发生,“现实”与“荒诞”的界限在《变形记》中奇异地隐去了痕迹。

追随着荒诞大师令人心悸的笔触,我真切地感受着主人公格里高尔变形后的焦灼与恐惧,体味着被人情荒漠重重包围的窒息与孤独。与此同时,反刍《变形记》又叫我在字里行间嗅出作者对于真善美的热切期盼和对于自由自尊的不舍呼唤。这一切迫使我在震撼之余,不得不正视荒诞,求索荒诞背后的人性真相。是什么让生性本善追求完美的自然人变成甲虫是什么让和谐有序的世界变得扭曲和不可理喻是什么让这一切阴郁怪诞的情节变得如此真实先从人性观的定义说起——

1.浅谈“人性观”

不言而喻,人与动物的区别问题是探讨人性观的关键问题,是定位和阐释“人性”一词务必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等有神论思想认为:人性是神特殊造化的人类本性。人性最突出的特征是对神的信仰和坚持稳定的社会规则。简言之,人性就是人类所特殊具有的不同于其它一切生物的道德和职责。

近代无神论者的研究理论则说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人类最近的亲缘是灵长类动物。马克思主义人性观更是明确地指出,“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是人类的根本属性。全面的需求是人类存在与发展的最终目的和根本动力。人性的表现形态是包括人的自然属性在内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人性观”就是人们对于人性的认识,对于社会和整个外部世界的理解与立场,以及由此而发生的动机和行为决策。

在卡夫卡的作品《变形记》中,主人公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异化为非人的甲虫,变形后被世界遗弃使他的心境极度悲凉,三次试图与亲人及外界交流失败后,最终悄然死亡。

《变形记》折射了当时西方人真实的生存状态,小说用近乎荒诞的表现手法描述了人类社会的竞争激化、感情淡化、压力恶化和个性消亡化。一个本应享有人性尊严和秉持人性特征的个体人,在社会上求生存举步维艰,在家庭中求温暖心寒绝望。在小说的背景环境里,个体灵魂的无力遭逢群体信仰的破碎,社会主角跟家庭主角的双重异化使得人性被逼到了扭曲的死角。能够说在卡夫卡为数不多的文学作品里,《变形记》是作者对于其本人人性观的最集中映照和最深刻表达。2.社会主角——人性的全面异化

《变形记》之所在德语文学史上拥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因为它第一次深刻地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的“异化”现象。值得着重一提的是,作者卡夫卡之所以将人在一夜之间异化成甲虫——这本应是荒诞至极的事情处理得好像是一种必然的,极普遍的,不足为奇的事情,除了文学语言上的技巧外,最关键的还是因为他深刻地剖析了人性的死穴,紧紧地抓住了社会现象的本质。

20世纪以来,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生活节奏的加快,资本主义世界里人们之间的生存竞争日趋白热化。然而正是在这种狭窄的生存空间里,过细的社会分工、高强度高重复的工作又使许多劳动者的精神畸形乃至崩溃。由金钱、机器、生产方式等构成的“物”逐渐操纵了“人”,把“人”变成了“物”的奴隶,使“人”最终也变成了“物”,或者说使人性最终异化成物性。一个不能支配自己的“非人”和其他动物有什么两样变成甲虫不也很自然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这种异化的现象归结成是“物对人的统治,死的劳动对活的劳动的统治,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

2.没有永恒的人性,只有永恒的利益

从社会学角度看,《变形记》揭示的是异化的社会现实。人变为甲虫自然是异化,但更可怕更深层的异化是由此而发生的家庭关系以及其它各种社会关系的畸变。

格里高尔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家人全要靠他的收入维持生计,他也视此为自己的职责。他努力工作,拼命挣钱,使得一家人能够生活得安宁、满足。总之,在他变形之前他的家庭像一般的家庭一样不失亲情。然而当他变成甲虫,不能再去上班挣钱,不能再为家庭带给经济来源,无法再与家庭持续以往的那种经济联系以后,温情脉脉的家庭伦理之爱不复存在了,所谓的亲情显露出了虚假性:一看到他的“虫”模样,他的母亲惊得昏厥倒地;他的父亲则对他暴跳如雷,甚至用苹果砸他。而妹妹,虽然在开始时还对哥哥抱有同情和怜悯之心,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渐渐地嫌恶了他。到最后,全家人都把变成甲虫的格里高尔当作包袱。当“它”在孤独寂寞中凄然死去以后,全家人如释重负,作了一次简单的郊游,并谈起了新的梦想和完美的前途。8

卡夫卡曾说:“人们互相间都有绳索连之后。如果哪个人身上的绳子松了,他就会悬吊在空中,比别人低一段,那就够糟;如果哪个人身上的绳索全断了,他跌落下去,那就可怕极了。所以务必和其他人捆在一齐。”

卡夫卡在那里表达了一个十分残酷的真理:维系着人与人之间温情的传统宗法在现代社会已被异化为主要靠经济的联系,这正是格里高尔变形后可怕经历的注脚。金钱是维系格里高尔与家庭的绳索和纽带,这条绳索断了,家庭伦常、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也就发生了裂变。作者在那里揭示了西方社会中近乎残酷的伦理关系状况和社会关系实质,而这些恰恰是制约人性的瓶颈因素。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在寒假里,我读了《双面猎犬》,它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在一次捕猎中,一条猎狗再追一匹母豺时与主人走散了。在难关中,两个动物互相帮助,发生了感情。最后在遥远的地方进行了交配,就在快产崽时。猎狗的主人来寻找了,猎狗在看到主人时,归心似箭。立刻抛下母豺,向铁索桥跑去和主人团聚。母豺大吃一惊,它冲向猎狗,一头把猎狗撞下了铁桥。猎狗就这样死了,这时的母豺赶紧向旧时的豺群跑去。经过了漫长的时间,终于到达了豺群。到豺群不久,就产下了与猎狗的孩子。可是这个母豺知道自己的死期快到了,要把孩子安顿好。就瞒天过海地杀了另一个母豺的孩子,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了那个母豺。在这时,这个害人利己的母豺欣慰的看了自己的孩子一眼就安详的去了。最后,这个孩子因犯了一个错误被逐出豺群无奈当了猎狗。它表现出众,成了当地最优秀的猎犬。它就是白眉儿。

在我上面写的主要内容中,主要写了白眉儿未成家犬时的故事。因为在这里我主要想谈一谈白眉儿的母亲达维娅的故事。它在表面上看起来像是一位损人利己的坏母亲,而这样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它自己的儿子!它有着强烈的母爱,全天下的母亲都是如此,时时刻刻都挂念着自己的孩子。永远都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一丁点伤害,更不想让孩子没有好的着落。达维娅就是如此,知道自己抚养不了孩子了,要在自己生命的限期,哪怕是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要为自己的孩子找到好的着落。只是,大家可能会觉得这要做太残忍了,有点儿太不“豺道”了。可是,不这样也没有办法呀!我个人觉得,这要做虽然是表达母爱,可实在太残忍。我不是太能接受这般母爱的表达方式,因为,自己满足了,而另一个母亲却终身痛苦。而白眉儿,自强不息,绝不向困难屈服。

在生活中,我们要向白眉儿学习,另外记住母爱无边!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围城》,我是断断续续读丁点片段,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于是,就有了大发感触的欲望。

有的人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进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读诗令人高雅,读史令人明智。读每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个人的终生寻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布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令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令人领悟官场的汹涌,读鲁迅的文章令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令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往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作业,浏览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由于读书,人生才更出色!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心,便怅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

一名叫亚克敦的英国人,他的书斋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图书,而且每本书上都有着手迹。读到这里是否是有一种敬佩之意油然而升。由于有了书,就象鸟儿有了翅膀吗!

然而,我们很轻易疏忽的是:有好书其实不一定能读好书。正如这位亚克敦,固然他零零碎碎地记住了很多知识,可当人家问他时,他总是七拉八扯说不清楚。这里的缘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不善擅长读书,而只会依葫芦画瓢。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按部就班,熟读而精思。

所谓按部就班,就是学习、工作等依照一定的步骤诼渐深进或进步。也就是说我们其实不要求书有几千乃至几万,根本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书要层层深进,点点把握,关键还在于掌控自己的读书速度。至于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在看,在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而精思则是按部就班,熟读的必定结果,也必定是读书的要决。有了细致、精练的思考才能更高一层的理解书所要讲的道理。

因而可知,读书不在于多而在因而否读的精。象亚克敦,他徒有万卷图书,而不会读,我们可以绝不犹豫地说:实在他一本书也没有读完。

现在的我们,这类有书即是没书的现象是记忆犹心,也就是不会读书。就说语文课本,大家都以为没甚么看头;这样一来,把握的知识也相对较为浮浅。因此更何况是其他书呢?我们读书提倡: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面对现在剧烈竞争的社会,更需要我们的善读。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波丽安娜》这本书是以一个人的名字作为书名的,更加突出了这个人的重要性,主人公波丽安娜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在我看来她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快乐,最有成就的人!

失去了母亲的她,后来的日子里将要面对她那姑妈冷淡的“臭脸”!但她却活泼乐观,以快乐面对生活,面对一切,以美好幸福的眼光面对一切!初入姑妈家那金碧辉煌的豪宅,遭姑妈不好的待遇,但她却始终记着一个游戏,那就是“快乐游戏”,使自己在不幸不开兴的情况下变得开心起来,快乐起来,她改变了一切,改变了她自己的未来……

我想学她,做一个快乐的孩子!

我想学她,做一个改变一切的孩子!

我想学她……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这个礼拜我们学了《金色的鱼钩》,我被老班长忠于革命,舍己为人,金子般的精神感动了。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红军过草地的事,老班长无微不至,尽心尽力照顾三个战士,最后牺牲了。老班长的精神让我永远不能忘怀。当我读到“他坐在那里,嚼着几根草根,嚼了一会儿,就皱着眉头硬咽下去时。”我难受极了!眼睛不禁湿润了,觉得有万根的针扎着我的喉管。我想:咽鱼骨头是多么难受啊!有时还会堵在喉管里。当小梁知道老班长咽鱼骨头时,他怎么也咽不下去鱼汤,从中我体会到小梁的沉重。

老班长留下的不仅仅是一个鱼钩,留下的是一种舍己为人的精神。虽然老班长已经离我远去,但我们身边有很多的“老班长。”20__年,汶川大地震,许多解放军叔叔没日没夜搜救被地震掩埋的人们,当突如其来的雪灾袭击时,也是他们第一时间赶到救灾现场。扎根边疆的士兵坚守着边境的和平,还有边疆建设者,留下的是繁华,带走的是荒凉。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为社会做出一份贡献。比如在公交上,给老人让座。在生活中,不能浪费一粒米。要学习老班长的这种精神。

读了《金色的鱼钩》,我感触很深,老班长的这个鱼钩永远闪烁着金色的光芒。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想必大家都听说了下面这则新闻吧:

12月11日,两名中国乘客在泰国曼谷飞往南京的飞机上,因要开水泡面,(由于廉价航空不提供免费的开水,提供了的话是要收费的),两人随后与空姐发生矛盾,两名乘客将泡好的方便面泼到空姐脸上并谩骂、恐吓和威胁空服人员,并扬言要炸飞机。两人的无理行为导致全机乘客都跟着一起在飞机飞行一个多小时后又返航泰国。事件发生过程被同机乘客拍下并上传到网上,此事在网上引起热议。有人调侃两人将中国人的脸“丢到天上去了”。

虽然事后有关部门对涉事的人员和旅行社作出了相应的处罚,但是,这一事件的背后,却引起了我们的反思。因为中国人在国内外航班上吵闹、打架、与空乘人员发生矛盾被媒体爆光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们不禁要问,我们中国经济腾飞了,中国人也越来越有钱了,可是有钱之后,为什么国人的素质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反而处处丢脸呢?

这让我又想起了此前读过的中国台湾作家柏杨写的一本书,名字叫《丑陋的中国人》。柏杨先生在书中就说到了与上述事件有关的一种中国人的心理:“没有包容性的性格。狭窄的心胸,造成中国人两个极端,不够平衡。一方面是绝对自卑,一方面是绝对的自傲。自卑的时候成了奴才;自傲的时候,成了主人!独独的,没有自尊。自卑的时候觉得自己是狗屎;自傲的时候觉得其他人都是狗屎,不屑一顾,变成了一种人格分裂的奇异动物。”这次大闹亚航的两名乘客,就是

这种典型的心胸狭窄、缺乏包容,自大自傲的人。以为自己花了钱,就真成上帝了,这种“花钱就是大爷”的心态,让他们不晓得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言行,无理取闹,为所欲为,结果又一次严重损坏了中国大陆游客的整体形象。

类似的事件,还听我妈妈说过一个(讲述大陆游客随地吐痰的事件)白杨先生也同样指出了中国人的“脏、乱、吵”,他说我们的厨房脏乱、家庭脏乱。很多地方,中国人一去,别人就搬走了。因为到处是冰淇淋盒子、拖鞋;小孩子到处乱跑,到处乱画,空气里有潮湿的霉味。中国人声音大。为什么呢?因为没有安全感,所以中国人嗓门特高,觉得声音大就是理大,只要声音大,嗓门高,理都跑到我这时里来了。柏杨说:因为吵、脏、乱自然会影响内心,窗明几净和又脏又乱,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除此之外,《丑陋的中国人》还指出了中国人的窝里斗、缺乏同情心,爱看热闹,爱瞎起哄,喜欢讲空话、假话等许多中国人身上的陋习。作者以“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将传统文化种种弊端喻之为“酱缸文化”,指出中国传统文化有一种滤过性疾病,子孙后辈永远受感染,且持续不断。 虽然这本书写于上世纪80年代,但是,三十年后的今天再来读这本书,看看身边随处可见的不文明行为,不得不让人感到惭愧和焦虑:为什么我们物质上在不断进步,精神上却仍然停滞不前呢?

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承认问题。白杨先生以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和责任感,指出了我们民族的弊病所在,这些弊病很丑陋,但只要我们去发现它、正视它,改造它,最终总能让它成为美好的东西。如果没有这种勇气、觉悟、决心,死要面子,羞羞搭搭,遮遮掩掩,硬是要为自己的丑陋找出美丽的借口,让错误永远发扬光大,那从个人到社会还怎样发展呢? 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不仅毫不留情地指出了中国人的丑陋之所在,还指出了改变我们中国人丑陋形象的途径。那就是从现在开始每个人想办法把自己培养成鉴赏家。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一个好的鉴赏家,我们就能鉴赏自己,鉴赏朋友,懂得区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并努力让自己成为真、善、美的人,让我们的社会成为真、善、美的社会,国家成为真、善、美的国家,当我们走出国门的时候,可以自豪地说:我是中国人! 在这里,我也推荐大家读一读《丑陋的中国人》,对照检视一下我们自己的日常行为,时时警醒自己:远离陋习,亲近文明,永远不做“丑陋的中国人”!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一向有给自我制定读书的计划,却都未真正付诸行动。所以,最终走进图书馆,文山书海里竟然茫然起来!满满都是书,没听过、没见过的书!

为了培养进取性,开始应当是读相对于简单的书,小说之类的!

张爱玲的《倾城之恋》,读读,不知所云,弃了!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图书馆看了部分,却无法借阅!我可能也是无法欣赏这本小说,我相信不是所有的经典对所有人都适用!

这时,我翻开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在很久之前就听说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当然不明白它是个电视剧、电影、一本小说,亦或是一首情歌!只是对着这个记忆拿的这本《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亦不明白,它只是其中的一篇中篇小说!

她是奥地利小说家茨威格的中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茨威格以他高超的内心活动描述了一个女人,在她弥留之际,用最终的力气写下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一位作家倾述她一生的痴情。

前半部分儿时的情感引发了我强大的共鸣,我想大部分女孩子都经理过这么一段暗恋,他笑,你的整个天空都是彩色的,他不开心,你也是乌云密布;每一天张望他的教室,制造偶遇的情节,篮球比赛时奋力的呐喊.......也总是觉得,他是最优秀的,清新的外表,优秀的品格........自我也学习更加认真,为变得更优秀,让这份低到尘埃里的情感有所........

小说终归是小说,是现实生活的更高体现,也许小说读的荡气回肠,生活却终归要回到生活,有父母爱,师生情,同学谊!所以我既没有说破,也没有填去他的大学,他的城市,后面也没有因为当初心心念念的减肥到94斤就去告白!

大学去了天府之国成都,这个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这份懵懵懂懂维系了7年的情感也在大一下学期时结束,即便之后再见,那份心理,也已经留在昨日了!

也在慢时光店里写下同一封信,相约5年之后一齐打开!之后他说,那个店不在了,他可能永远也不会明白,那句“如果你未婚,我未嫁,我们就结婚!”。

大学的时光总是完美,也是闲的__!

尼姑庵与和尚庙的学校联谊是缺少不了的,同学开展的社团活动,他是邀请过里的嘉宾,我是被叫过来的表演嘉宾。提前到的我们被要求帮忙布置场地,刹那间,电光石火,石破天惊!如愿在表演节目下台后,众目睽睽下拐走“狼多肉少”中的一大块肥肉!我相信那是一见钟情,可是概率也说,一见钟情能走到最终的不多!

也许是因为不成熟,也许是因为性格不合,罗曼蒂克的感情也在两个月左右结束了!

我对这段经历经过了很大转折的看法,从一开始的愤怒、不解、痛苦,释然,之后的感激!恨是因为年轻的骄傲被践踏,释然是时间的荡涤!

之后,我遇到一位很爱我的先生,生活细水长流,偶尔回味那段惊心动魄,也感激他在我年轻的时候来过,让我变得成熟,教会我去爱别人!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寒假期间,我认真研读《教育新理念》、《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两本书。从这两本书中,我认为普通教师可以读出人生道理,教育智慧;教育管理者可以读出管理理念、办学方向;而思想者读出的更是心灵的共鸣灵魂的回音。作为一名平凡的教师,这另本书让我感动,更让我深思。

一、用知识武装自己

通过自学使我体会到作为个体的人必须要进行终身的学习,作为教师必须把教育看作是贯穿与人的整个一生与人的发展各个阶段的持续不断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新的理念,充实自己的头脑,使自己的思想不断地更新,与时代同步。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将贯穿于人的一生之始终,可谓“活到老学到老”。学习不再仅是学生的专利,教育也不再仅是教师的特权。一个真正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时代也伴随知识经济时代同时降临。教育必须正视现实,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使其形式灵活多样,促进社会学习化、学习社会化。所以作为教师,最重要的是教育思想、教育理念的创新,教师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习和了解先进的教育理念,把那些教育理念内化为自己的思想。只有如此,才能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通过思想的内化来指导实践;有了理念的更新,才能创造新的教育方法,适应学习时代的要求。

二、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孩子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某年轻人来到绿洲碰到一位老先生,年轻人便问:“这里如何?”老人家反问说:“你的家乡如何?”年轻人回答:“糟透了!我很讨厌。”老人家接着说:“那你快走,这里同你的家乡一样糟。”后来又来了另一个青年问同样的问题,老人家也同样反问,青年回答说:“我的家乡很好,我很想念家乡的人、花、事物……”老人家便说:“这里也同样好。”旁听者觉得诧异,问老人家为何前后说法不一致呢?老者说:“你要寻找什么?你就会找到什么!”

的确,这个故事告诉大家:当你以欣赏的态度去看一件事,你便会看到许多优点;以批评的态度看,你便会看到无数缺点。反观我们传统的教育,多是为了分数的教育,从教师自我出发,而不真正是对幼儿这一主体人的教育,教师的抱怨也就“顺理成章”了。而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每一位孩子的发展。我们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幼儿全面发展(由于个体差异,绝对意义上的全面发展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我的理解是指孩子的发展能为个人所驾驭,孩子可以从自己的兴趣爱好出发,自由地从事多方面的活动,充分发展多方面的能力)。何况,“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优生”有缺点,“差生”也有闪光点,在我们教师心目中每个孩子都应是有天才的一面的。这就要求我们教师改变教育观念,重新整合新型的师生关系,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欣赏者”。从这一角度出发,教师应该尊重幼儿合理的心理需求与个性差异,尊重他们的爱好与选择,尊重他们的人格。同时,及时捕捉幼儿身上的“闪光点”,并予以赞扬,特别是对“差生”而言,一两次别开生面的欣赏不啻是沙漠里的绿洲,久旱的甘霖,这样将会激发他们身上的潜能,让孩子在充满鼓励与期待的沃土中成长,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三、以问题为纽带的教学

在《教育新理念》中,尤其使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所提出“以问题为纽带的教学”。书中阐述到“创造始于问题。要保护和发展学生的创造性,首先要保护和发展学生的问题意识,进行问题性教学。”“美国学生带着问题走进课堂,带着更多的问题走出教室。……”“教师并不是以知识的传授为目的,而是以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加深问题的深度、探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特别是形成自己对解决问题的独立见解为目的。问题能力在于学生,能不能以问题贯穿教学在于教师。”

目前,在农村课程改革的浪潮中,教师们也迷失了方向,把握不住了重点,一学期下来不知道让孩子们学会了什么?懂得了什么?对自己教学产生了怀疑,不知从何处入手。这不由得引起人们深思的是,教育的真正功能究竟是什么?在文中,袁教授给予了回答。他提出教育的真谛在于“将知识转化为智慧,使文明积淀成人格”。

其中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对教师而言,教会学生致知的方法,求知的渠道,学会判断知识和信息,要比教给学生现成的知识重要得多。因为知识本身是多变的,不断更新的。其二:现代文明的成果并不能通过传授内化成为人格,人格需要人格魅力的感召。那么,教师的教学行为直接影响到学生智慧、人格的形成与发展。这不由又落实到最根本的就是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师究竟应该教什么,怎样教?通过学习了袁教授的《教育新理念》对我们真的收获不浅!

常读书和常思考,使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愚人不才,笨鸟先飞,我愿把追求完美的教学艺术作为一种人生目标,把自己生命的浪花融入祖国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大潮之中。

狼种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老人与海》围绕一位老年古巴渔夫,与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在离岸很远的湾流中搏斗而展开故事的讲述。它奠定了海明威在世界文学中的突出地位,这篇小说相继获得了1953年美国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

我读过许多书,它们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再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这本书揭示出的真理,不就说明了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信心。信心就好比是汽车的马达,是人前进的动力。如果你做一件事有了信心,你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这本书中主人公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老人与海》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在期末考试的那一天,上午的两门功课成绩,我没有班里的某一个同学好,但是我并不服输,反而信心倍增,决心打一个翻身仗。下午的语文考试,我做每一道题目都格外仔细。果然,我语文考试是班里的第一名,总成绩上,我也是第一名。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