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读后感作文(精选30篇)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

我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情去看这本书的,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当我读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却是那么清晰……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精选30篇)

作品主人公曹七巧,怎么说呢,确实很复杂,复杂到变态,对,应该说他就是一个变态的老女人。开始的她确实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怜。可是后来的她又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耻,可怜,可悲…… 对曹七巧而言,内在的情欲满足和感性的寄托才是最为真实的感受。在七巧的一生中地位关键的男人有三个,第一是她残废的丈夫,姜家二少爷,第二是她所喜欢的三少爷姜季泽,最后是她的儿子姜长白。这三个人在 小说 中都是面孔模糊,因为他们同是地主家族的没落子弟,社会的寄生虫;他们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家吸鸦片,出门逛窑子。他们和出身市井的 “ 朝禄 ” 、 “ 丁玉根 ” 、 “ 张少泉 ” 等本来是两个不同群体的男人。这一点便已预示了七巧不可能由他们身上获得实实在在的情爱。与此同时七巧也不可能通过放弃自我来满足情欲:三人之中丈夫有软骨病,娶她只是一个婚姻摆设;长白是她儿子,而季泽,起初便向七巧表明了他 “ 并不是一味胡来的人 ” 。他的所谓 “ 不胡来 ” ,自然是指绝不肯做危及到他利益、破坏他寄生虫生活的事情。

她在精神上一无所有,只有金钱。但是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的工具。她的女儿长安恰成了满足她虐待心理的对象。长安有两次摆脱母亲走向幸福生活的机会:其一是去学校读书深造,其二是与留学生童世舫的恋爱。但是因为母亲的反对,她最终都主动放弃了。这便体现出被虐狂的心态,也就是通过放弃自 己作为一个人最有价值的事物,而将这价值转嫁到虐待者身上。长安是渴望幸福的,然而她却没有勇气承受这幸福,于是她向母亲屈服了。在她的臆想中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 “ 美丽苍凉的手势 ” 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包括对待自己儿子的那种爱——一种变态的爱,总让我感觉非常的可耻。

可他毕竟是一个女人,他的一生有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不幸。是的,一个女人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总有软的地方。而在所有的欺骗中有改变了这一切,又是如此的可悲!所以,他对待自己孩子的方式,又是我所能理解的,那个社会的女人是无法改变自己命运的。

所以当我读完的时候,心情是沉痛的,为他感到可悲,而尤为他的孩子感到可惜……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 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腐败。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3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4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5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6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7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8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9

这是第一次读张爱玲的小说,相对以前读的那些,她的小说很短,但读完的心情却是沉重的。“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是苍凉”。

小说的开始,通过小双和凤箫两个丫鬟的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以及大致的情况交代了。其中女主人二奶奶——曹七巧的形象也出现在眼前。“来自麻油店、嫁给了一个病怏怏的丈夫而且在姜家也没有什么地位”。

似乎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的结局是悲剧。出身卑微的她,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大家庭,不是因为她自身有多好,而是因为她所嫁的丈夫是残废,做官人家的女儿没人肯嫁他。可即使嫁到了姜家,她依旧是卑微的,婆婆、妯娌冷落,甚至连丫鬟也可以在私底下说她。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这时她是让人同情的,或许当初她没有嫁进姜家,这一切会有不同的结果,她的人生或许是另一番景象。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终于离开了这个束缚的家,本以为她的人生可以换一种方式,可结果却只是从一个牢笼换到了另一个牢笼。这一次的她是自己心甘情愿被金钱锁住。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似乎就像小说的名字一样,《金锁记》,这个彻底被金钱锁住的女人。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因为这枷锁,“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似乎什么也没得到,有钱,生活却过得不是那么的有意义,没有遇到真正关心喜爱她的,甚至最终连自己的儿女都恨毒了她。

这时候对她是怨恨的,无论她经历了什么,是苦是甜。一切就到此为止,给自己的孩子留有一份自由。别让他们再次经历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可七巧或许曾将这样想过,只是慢慢地一切又恢复到了原来的轨迹。

其实在那个年代,作为女人,能够依靠的更多或者说唯一的是男人。七巧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姜季泽,儿子姜长白。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对她而言“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从丈夫这里她得不到任何的安慰。小叔子姜季泽是她曾经喜欢的人,只是这在外寻花问柳的人,也有他自己的原则:“不惹自己家里人”。后来当姜季泽再来找她时,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从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她便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当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当女儿找到了对她不错的男人——童世舫,订了婚,却被母亲七巧硬生生拆散,这不够,当她知道女儿依旧和童世舫交朋友时,她请童世舫吃饭,她却用“这孩子就苦在先天不足,下地就得给她喷烟。后来也是为了病,抽上了这东西。小姐家,够多不方便哪!也不是没戒过,身子又娇,又是由着性儿惯了的,说丢,哪儿就丢得掉呀?戒戒抽抽,这也有十年了。”来彻底毁了自己的女儿。她似乎在逼自己的女儿走上自己曾经走过的那条道路。这时的她已经完全丧失了母性。

其实在现在,我们依旧能找到七巧的身影,只是可能不像七巧那样疯狂。或许就像张爱玲说的“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还没完也完不了”似乎也表明像七巧这样的人还会出现,或许只是换一个人换一个地方而已。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不知道而已。

常常觉得自己不是那样的市侩,或许爱钱,却绝不会像七巧那样为了钱,怀疑一切靠近自己的人,也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会如何继续下去。但是这一切是建立在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好的,也许当自己身处在七巧那样的年代,或许连活下去的念头都不知道是否还存在。即使活着或许也不一定做得比七巧好。

就像面具一样,或许一开始只是好玩,但戴的时间久了就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摘不下来了。也许有一天也会像七巧那样或许是在不情愿的状态下,戴上了那“黄金的枷”,时间久了,想摘也摘不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0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 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1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2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是以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剧一生为主线,作者运用细腻含蓄的叙事手法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不幸女人的悲凉命运。表现了现代两 性隐秘心理的基本意蕴,塑造了一个被扭曲人性而又不自知的悲剧形象。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本是麻油店出生的人家,她的哥哥曹大年因攀附豪门贪财重利而不惜牺牲妹妹一生的幸福,将她嫁到姜家大院。小说的开始,曹七巧通过一次婚姻的契机闯入姜家这个封建家族的内部,这也就标志着她悲剧人生的初始和发端。然而这场以金钱为纽带的婚姻顺利交接暗示了曹七巧不幸命运的过早开场。她的丈夫,姜家的二少爷因为先天骨痨而残废,使她陷入了欲爱却不能爱的情感困境。姜老太太为“笼络”她,就将她扶为正房太太。姜老太太的举措从表面上看是为了拉拢她,实际上不过是利用家族的权势来控制和打压曹七巧的自然情感,让她在家族的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双重无形的枷锁下不敢越雷池一步。这种无形的枷锁不仅桎梏了她的人生自由,同时也压制着她的情 欲自由,这为她以后扭曲病态人性的形成埋下了伏笔。她虽然暗恋着姜家的三少爷姜季泽,但她始终无法超越世俗礼教的藩篱,她对姜季泽的爱慕也只不过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而已。可以说,从曹七巧嫁到姜家之日起就注定成为这场家族内部利益集团之间争斗的参与者之一。毫无温情的人际关系,妯娌之间的明争暗斗以及曹七巧自身固有的人格缺陷,使得她慢慢滑向悲剧的深渊。家族权力和金钱意志的双重异化,逐渐内化成曹七巧深层的人格特质。她也就从一个封建宗法礼教和金钱利益交换的受害者演变为它们利益自觉的维护者。这一过程的顺利完成推动了小说主人公悲剧命运进一步向前发展。

十年以后,随着她的丈夫和姜老太太的相继去世,她分到了自己应得的一份家产,从此般出姜家自立门户。她用十年的宝贵青春换来了物质利益的补偿,但却并没有换来她被压抑情 欲的解放。过去冷淡她的姜季泽现在上门来向她倾诉所谓的“爱情”,精明细心的曹七巧在心旌摇荡之余发现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精心设好的骗 局,当她戳穿姜季泽的爱情阴谋以后,她也就彻底放弃了对爱情的幻想和欲 望。面对自己曾经所爱的人的无耻行经,她也只能选择从幻觉的欲念走向仇恨的极端,用既得的物质利益来极力填补情 欲的失落和亏空。现实在她的眼里已成了鬼蜮的世界,她也就将现实的一切可靠归结到对金钱的狂热膜拜。她认为:“人是靠不住的,靠的住的只有钱。”为了得到金钱,她不惜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戴着黄金枷锁的“奴隶”。从一定程度上说,曹七巧的悲剧命运是现实必然的结果。一方面,在姜家大院她的自然情 欲长期受到压制,始终游离在情感的边缘,虽为“局中人”,实为“局外人”;另一方面,姜季泽借助虚假的情感来骗取她的既得利益和物质财产,是她所无法负重的情感欺骗。双重的现实打击加速了她扭曲变 态人性的形成。在对待自己的子女方面,她却有着浓厚的“恋子嫉女”情结,在财欲和情 欲的压迫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行为变的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她不仅横加干涉和破坏儿子长白的婚姻,诱逼他供出床第之事,而且还致使儿媳芝寿被折磨而死,并且还拆散女儿长安的爱情,棒打鸳鸯。她用她那“扁平而又尖利的喉咙”割断了儿女的婚姻幸福。她的种.种行为可以说是她自身扭曲病态人性在作祟。在现实的世界里无法获得自己情 欲满足的情况下,就将这种深层的自私欲 望投射到自己的子女身上,另外她还有着深深的“自卑情结”,为了改善这种长久的心理劣势,不惜将他儿女们一生的婚姻幸福送上自己所设好的命运祭台。她在残酷扼杀自己情 欲的同时,也无法容忍儿女们的生命乐趣,儿女们的婚姻幸福在她眼中全变成了恶毒的嘲弄。这些充分暴露了她人性中阴鸷、卑琐、和残酷的阴暗面,深化了小说故事情节的悲凉意味,渲染了主人公曹七巧的悲剧色彩,同时也暗示了她必然的悲剧命运走向,最终为她的悲剧性人生画上了一个悲凉而又完满的句号。

小说的结尾从表面上看好象是一场悲剧的终结,但是人死了制度还在,观念还在不断蔓延,所以命运和故事还将继续续写,而悲剧仍旧是一出又一出的上演。曹七巧的人生悲剧虽然已经完结,然而她的儿女们的悲剧却还在继续上演,这种悲剧的轮回性和重叠性为小说的故事情节留有更多悲凉的意味,也为我们留下更多充斥着悬念色彩的人物和故事结局。诚如张爱玲所说:“人生是一个苍凉的手势。”这种“苍凉的手势”充斥着悲剧的重叠性和轮回性,也充斥着一个个生命难以负重的死寂。纵观曹七巧的悲剧一生,既有来自现实深层的不合理性因素的影响,也有源自于她本身所存在的不彻底的人格取向,她走进了“被食、自食、食人”的命运怪圈,在原欲的折磨下,毁掉了自己的生命,又拉上儿女们的一生幸福作为自己最后的陪葬品。正如傅雷所说:“她成了封建遗老家庭的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现实世界的打击和扭曲人性的双重绞杀,最终导致了她无可挽回的命运悲剧。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3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4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 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 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 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 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 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 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 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 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 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 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 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5

我想我现在才看这本书应该会被人笑话吧,因为我之前只听过没看过,所以就在这假期里看一下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觉的还是蛮不错的,这里面虽然大部分我都知道也学过,但是也还有很多我没听说的和没学过的,所以我读起来还是挺费解的。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叶永烈写的吧,我也不太清楚。这本还是中国儿童经典必读书系中的其中一本,我还不知道呢。

第一章是 宇宙天体,我已开始光是看到这个题目我就有点不想看第一章了,因为我觉得宇宙这种的东西太让人费解了,周航阳在科学课上那说的什么东西我根本都听不懂。果然,不出我所料。虽然前面说的我都知道,可是后来越看越晕,所以我就放弃看第一章,以后再看。

第二章说的是植物,这里讲的都是一些平常的问题,所以我也不多说了。

第三章说的是生活常识,这个我就更不用多说了,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第四章说的是科普知识,这里我和第一章的宇宙天体一样,虽然看的懂,但是很多都不懂,所以在这一章我看了很久。所以我的收获也挺大的。

第五章说的是动物,这里我也有很多不懂的,比如说猴子的屁股为什么是红色的,我看后原来是和兔子的眼镜为什么是红色是一个道理,原来都是血管比较多所以显露出来了。

第六章说的是自然环境,这个也都比较简单,大家都应该会知道,就是我不知道黑霜是什么,我看后原来是西北地区,由于春季很少雨,气候干燥,空气中的水汽很少,如果有寒潮侵袭,天气会突然变冷,到了零度摄氏度以下,空气中虽然没有水汽凝成的白霜,但是庄稼叶子会受冻变成黑褐色的,所以叫黑霜。

第七章是关于地球上的陆地什么的。

第八章是关与人类社会,这里面说了,人类在地球生命演化的过程中的地位。大多数都是说人类刚进化来时的生活。

读完了这本书,还算是让我大开了眼界。也挺好看的。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6

“ 再被狐狸骗一次 ”,作者之前一定还被骗过一次,那为什么还会被受骗呢,是出于什么原因?是作者傻吗?

第一次受骗:我提着一只大阉鸡回家,路途中遇见一只皮毛很有光泽的狐狸。那只狐狸口吐白沫,肩胛抽搐,好像中了毒。我便起了贪心,就把鸡放在一旁。解开裤带去套它。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只狐狸突然蹿了起来,“活”了!它向远方飞也似得逃走了。我失望极了,准备提着鸡回家。回头一看,一只母狐狸叼着毫无反抗力的大阉鸡逃走了。

珍贵的狐狸皮没得到,反而把鸡给弄丢了,都是作者贪小便宜的心害的。第一次作者是为了得到狐狸皮被骗,那第二次呢,公狐狸使用老办法作者,还是耍新招呢?

再被狐狸骗一次:这一天,我去山里砍柴,在一颗大树下闻到了狐骚味儿。忽然间 ,树洞里冷不丁蹿出一只狐狸,逃走了。我的目光顺着那团红色的影子看去。好像,那只狐狸在离我20厘米左右的地方被藤蔓或么东西绊住了,重重地跌了一跤。我看清楚了,那正是跟我耍手段骗我鸡的那只公狐狸!它后腿吊起,东倒西歪的。我知道它故伎重演,就蹲在树洞下看好戏。心想:这树洞里头十有八九藏着是只母狐狸。公狐狸见我不上钩,叫得厉害,朝我靠近了好几厘米。我仍不理他,反而哼起小曲来。公狐狸急了,嚎叫了一声,像一棵小树撞去,耳朵豁了一只。它咬住自己的腿,活活的撕下一块血淋淋的肉。我看呆了。一只母狐狸趁势叼着一只小狐狸蹿上了山丘,把含在嘴里的小狐狸吐了出来。我想:里头一定还有几只小狐狸。原来公狐狸是为了保护妻子和儿子,才冒着生命危险来引我过去。我有点儿不忍心,就假装上了狐狸的当,追了过去。公狐狸见状,开心极了。我跑得很慢,但几次都能用斧头砍死它,但却不由自主向草丛砍去。过了一会儿,小狐狸安全转移到山丘,母狐狸感激的看着公狐狸,嚎叫了一声,好像在说:“我和孩子们脱离危险了,你赶快逃吧!”公狐狸又“活”了,拔腿就跑,可是,才跑几米,就倒在草丛中,死了。是因为失血过多死亡的。

啊,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公狐狸为了自己的家人,失去了性命,真是伟大!现在,你终于知道作者第二次受骗的原因了吧!就是因为作者有颗善良的心哪!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7

英国历史学家尼耶尔?弗格森(Niall Ferguson)在《未曾发生的历史》(Visual History)一书中让偶然性在历史进程中翩翩起舞,他设想了一系列人类在某些重大时刻可能进入的历史分叉小径,比如没有克伦威尔的英国,独立战争遭遇失败的美国和爱尔兰,二战中向希特勒投降的英国以及最终被纳粹全盘纳入统治范围的欧洲等等,这类问题我们通常用一句谚语来引出:假如克娄帕特拉(Cleopatra)的鼻子短半寸... ...

但正如罗伯特.佛罗斯特(Robert Frost)在《林中路》(The Road Not Taken)中所说的,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道路,可惜我不能同时涉足,历史也在这些无数个有着无数条分叉的路口单向度地延伸着。虽然所有这些我们没有走的路,按照量子力学中的平行宇宙理论,其实已经在另外的一些宇宙中被人踏得寸草不生了,但我们所考虑的仍旧是那唯一 的、已经发生过的历史。

《随机致富的傻瓜》(Fooled By Randomness)一书的作者纳西姆.塔勒布(Nassim Taleb)认为,正是这种特点,让人类几乎天生就是概率盲。如果我们不参考那些未曾发生的历史,那就无法真正看懂那些已经实现的历史,借助物理学家费曼的说法,塔勒布称这种做法为在历史之下求和(summing under histories)。塔勒布写作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概率盲上点儿眼药水。但即使是他本人也认为不会收到太多效果,因为概率法则与人们的直觉是相悖的,我们在面临选择时一般只在潜意识中构建两种场景:A发生,或者A不发生,而没有以73.45%的概率A发生这一选项,随机性对于我们的大脑来说有些太过于抽象。更多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来只构造一种场景:最有可能实现的结果,或者最期待的结果,当人们闯红灯穿过车流汹涌的马路时,他们想到的是方便快捷地通过,当人们花钱购买彩票时,他们想到的是价值上千万的大奖。

尽管对于随机性的无视与误解随处可见,但证券市场是塔勒布观察得最多、感触也最深的地方在纽约大学数学教授和畅销书作者的身份之外,他更是一名混得不错的交易员。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塔勒布看到那些他身边的明星交易员们起起伏伏,总有一些人会因为一段时间的不错业绩而认为自己眼光过人,无往不胜,然后,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炸毁(因为巨额亏损而被清算辞退)在某次黑天鹅的现身之中。

这里的黑天鹅不是指巴塞罗那队的主教练里杰卡尔徳。根据塔勒布的梳理,概率论的哲学根源是怀疑学派。苏格兰哲学家休谟曾在他的《人性论》中以著名的黑天鹅问题表达了对于经验主义者的怀疑:我们看到的白天鹅数目再多,也无法推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黑天鹅,就足以推翻这个猜想(后来,人们在澳大利亚真的发现了黑天鹅)。

时间会消除随机性,黑天鹅终有一天会出现,这在概率论中被称为遍历性(ergodicity)。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就是人民群众对于这一原理朴素而准确的表达,一个听上去更加玄乎的例子是,如果你让一只猴子在一台打字机前无限期地敲打键盘,那么总有一段时间内,这只猴子能一字不差地敲出《奥德赛》。

一个交易员一生要做成千上万次交易决策,所以证券市场是一个让人们体验遍历性的好地方。在塔勒布的眼中,如果上帝一直是在掷骰子,那么那些所谓的明星交易员跟乱敲出《奥德赛》的猴子并没有什么两样:如果你不会让一只偶然敲出了《奥德赛》的猴子继续去敲《伊利亚特》,那么为什么要把你的钱交给一个历史业绩不错的明星交易员?

更重要的是,黑天鹅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与白天鹅的强烈不对称性:一只黑天鹅就能推翻成千上万只白天鹅累成的证据大山。在概率论中,如果结果与概率强烈不对称,这被称为分布的偏态(skewness),它的意味很简单:如果失败的结果太过于惨重,那么一件事情成功的概率有多高根本无关紧要,你的对策就是传说中永不输钱的赌博秘笈不赌。

在蒙特卡洛转盘和黑天鹅之上,塔勒布建立了自己的交易信念。他选择了一种跟大多数交易员不一样的方式进行投机:看分布形态而不仅仅看概率,因此他会做出看好后市的同时却大量放空这种令许多交易员不理解的事情,他的交易风格是不断地赔小钱,以等待黑天鹅的出现而大赚一笔。在这本位列《财富》杂志评选的75本商务人士必读书之一的小书中,也许塔勒布能给现在的股民们带来的最重要提醒是:不到胖女人唱歌时(歌剧往往以女高音飙高音结束),一切未定,投资其实只是在抛骰子,报酬也总有一天会来报仇。

凡是学过一些粗浅概率论的读者,比如事前概率和条件概率,联合概率和独立分布等等,都会发现《随机致富的傻瓜》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但这并不会让阅读本书变得多余。因为即使是一位精通概率论的数学教授,也未必会在生活中真正用从概率论的观点考虑事情,正如作者在他的观察中发现,数学是后天学的,但懂数学却是天生的。这让我想起著名的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徳.凯恩斯,他也曾写过一本《概率论》(Treatise on Probability),显示出对于这一数学领域的精深研究,可这也拦不住他在外汇市场上惨遭破产,显然凯恩斯并没有按照偏态原理去操作。后来凯恩斯又在股市上再次陷入了濒临破产的窘境,考虑到第二次破产可能会极大地损害他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经济学家的声誉(也许是世界上全体经济学家的声誉),这一次他终于吸取了教训,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割肉止损。

除了能获取一些有用的概率知识之外,也许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它透露出的与概率法则非常一致的人生态度。塔勒布本人的人生经历充满了戏剧性,他的祖父和曾祖父都曾担任黎巴嫩的副总理,可谓官宦世家,但他却遭遇了家族从巨富到赤贫的巨变。后来塔勒布成为纽约大学的数学教授,在刚刚进入股票市场时他就成功地避免了一场股灾,并因此而引起了一些华尔街操盘手的侧目。经过半年的研究,塔勒布把这一切归咎于运气他并不比别人高明,也不比别人愚蠢,只是和其他所有人一起在命运的转盘上被随意抛掷。

塔勒布信奉随机性,但这世界却喜欢非黑即白。在塔勒布创立投资基金和出版此书的过程中,他发现两极分化无处不在:要么是吸引所有的资金,要么一分钱拿不到,或者要么每家出版社都抢着要出版,要么就没有任何答复。这种两极化令塔勒布非常不安,太成功容易树敌,太失败则叫人气馁。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两者我都不要,他的感叹让人想起尼采的箴言:不要太高,也不要太低,站在中间,风景最美。塔勒布的人生观并非是一种中庸之道,而是对于数学规律的一种笃信,甚至可以说,信仰。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8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艾青

读完《艾青诗选》,心灵就被略有点偏冷的灰色填满了。那一首首诗里所蕴含着的沧桑而厚重的忧郁,仍然久久萦绕在记忆中。

艾青的诗,总是让我想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他以悲悯的心,爱着天下每一个遭受不平等的人民。他的悲伤和痛苦,从来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谁也不愿意看到,古老的民族几千年来栖居着的土地,在敌军的铁骑下正奄奄一息。山河破碎,生灵涂炭。面对时事的艰辛,逃避现实显然是懦弱的,所以艾青没有选择逃避。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在人民的苦难目前,“小我”是微不足道的,而是需要有“大我”的情怀。所以,艾青勇敢地担负起了责任。朴实无华的文字里,流淌着悲天悯人的情怀:“我爱这悲哀的国土,古老的国土——这国土养育了为我所爱的世界上最艰苦与最古老的种族。”诗中传达的,还有对光明热烈的渴求和讴歌:“一切的美都和光在一起”“在黑夜把希望寄托给黎明/在胜利的欢欣中歌唱太阳”。几千年来,从屈原写下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开始,对人民无私的热爱,“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可以被认为是负责任的知识分子创作的永恒主题,是现实主义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艾青的诗里,没有“黄河在咆哮”那种尖锐的战斗意志,因为这种情感有时是略带盲目和幼稚的。艾青的诗传达出来的,是“北方是悲哀的”那样深刻的无力感,离劳苦大众的真实生活更近。读来仿佛棉花堵在胸口,有时候让人感到有些鼻酸。

在艾青的诗中,常常可以见到“黎明”“太阳”“火把”,不难看出,它们具有非常明显的象征意义。艾青对黑暗旧社会的痛恨,对光明的热烈向往和渴求,蕴含在这些意象中;而这些简单的意象,也使得他更容易将热爱和诗情献给所有人民,从而和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抛弃掉一切无用的矫饰,艾青从古体诗繁琐的韵脚、字数、行数等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了,因此,他所表达的情感显得更为深挚,直达读者的内心。

读一读《艾青诗选》吧,你将会领悟到一个人所能拥有的最宽广的心灵,以及最伟大的情怀。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19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终于把厚厚的一本《史记》读完了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收获还真是不小。

《史记》这本书记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习。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硕果。我认为《史记》这本书值得一看。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0

我喜欢看书,也读过许多书,很多书读过后渐渐的淡忘了,但那一年姨妈送我的《岳飞传》使我如获珍宝,虽然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岳飞的故事却使我记忆犹新,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时刻激励着我。

《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古代著名军事统帅有胆有识、智勇双全,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队伍——岳家军,为挽救民族危亡英勇杀敌,最终却被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就很沉重。岳飞骁勇善战,对国家忠心耿耿,我被他高尚的品格和坚贞的气节所打动,为他的不幸遭遇而叹息。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沉着冷静,这样的精神深深震撼着我,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记得一次我做奥数题的时候,看着题目很“面熟”,却又不记得简便公式,奥数书上也找不到。我想了想,画了画,可怎么也算不出来。我有些急躁,把卷纸扔到一边,不做了!忽然,岳飞的形象在我脑子里闪现出来,这时,“不怕挫折”岳飞传读后感600字四个大字浮现在眼前。对!不怕挫折,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要坚强!在岳飞精神的鼓舞下,我重新拿起卷子,写了又写、画了又画,终于有了灵感,算了一遍,对了!

那一刻,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岳飞的英雄气概,不怕挫折不但需要坚强不屈的精神,更需要永不放弃的毅力。

每个人都会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挫折,被困难绊倒,但不同的人做法也不一样,有些人毅力超群,把困难当做平常事,知难而进,无论成功与否,最终收获了阅历;而有些人却被困难吓倒,知难而退,最终必然是失败,甚至遗憾终生!

“不怕挫折、勇往直前,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要牢记心中,它将永远是我生命航线的指路明灯!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1

星期六,妈妈在书店里给我买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我拿到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打开它看了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扣人心弦,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还觉得意犹未尽。故事的内容久久回荡在我的脑海中,我想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

这本书里面写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就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个故事就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两个故事都很令我感动。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感人之处和自己的搞笑之处。下面,我就重点讲述一下《我们班的狗仔队》这个故事吧!它讲的是:在六年级五班里,由三个人组成的狗仔队,这三个人是:杜子腾、秦大博还有钱青毛他们组成的狗仔队,是专门刺探和编造同学的绯闻为笑话,他们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令很多同学还有老师都觉得他们很讨厌,但是,最后的结果令人出乎意料,狗仔三人组认识到了自己犯错误的严重性,于是,他们改了个称号,叫做——航天三人组。我觉得《我们班的狗仔队》这一个故事,一开始,我看到这三个人组成的狗仔队,觉得令人咬牙切齿,我也觉得很讨厌,可是,看了最后的完美结局,又觉得我想为他们欢呼,因为他们不再门刺探和编造同学的绯闻为笑话了,而且还要成为宇航员呢!我们班的狗仔队教育我们,当我们遇上了被别人编造绯闻着一种情况时,对他们要置之不理,这样,他们自然而然的就没有兴趣了,并且,还告诉我们,不要向书中说的那样,成立狗仔队,乱编别人的绯闻,这样,别人会换一种眼神来看待你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流言像把刀子,刺痛着人们的内心。而那些随便散播留言的人,令人讨厌,也渐渐令人疏远。在学习生活中,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坦诚相对,那么当你遇到困难时,大家都会热情地来帮助你,安慰你,让你感受集体的温暖。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2

“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这是在外的游子对故乡的思念;“梦里故乡慈母泪滴滴穿石盼儿归”这是母亲对孩子的想念。

而这本书恰恰就是讲了两个不同的人物,在经历了不同事情后,对亲人的思念……

在很久以前,孤独的蛇妖莫卡辛祖奶奶有了一个陪伴它的女儿叫做夜歌,他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夜歌不光长得美,歌声也美妙极了,全森林的动物,植物都非常的喜欢她,直到有一天,鹰人来到了这片森林听到了这动听的歌声,并与夜歌相爱,它们用了蛇和鹰一生当中唯一的一次披上人皮的机会,去了古老的卡多族生活,并生下了一个会发光的可爱女孩。祖奶奶非常愤怒,她要夺回她女儿,仇恨带走了它的理智,她嘶嘶的鸣叫着:代价——一定会付出代价的。祖奶奶干了非常过分的事,导致她的女儿的幸福家庭支离破碎。最后她也受到处罚,被关进了坛子里。

而已经怀孕的花斑猫,听着一只名叫兰杰的狗既忧郁又温柔的歌声来到了住着阴险又狠毒猎人针鱼脸的塌房子。并住在了那里,没过多久,花斑猫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孩全身圆圆的很可爱,叫做莎宾,男孩头顶上有一撮白毛,好像弯弯的月牙,叫做帕克。他们在屋底下在兰杰的守护下快乐的生活,猫妈妈告诉小猫不要出去只能在屋底下,可是帕克还是想出去一探究竟,在他舒服的享受阳光时,针鱼脸出现了,他把帕克和花斑猫困在袋子里,扔进了河里,帕克的救了,花斑猫却永远的沉到了河底,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让他找到家人,把兰杰从铁链中救出来。于是帕克独自踏上了营救家人的漫漫长路。为了妈妈,为了团聚,更为了那句诺言……

帕克在历经困难后,终于找到了家人,他的姐姐还有他的猎犬爸爸。祖奶奶在无数个想念的夜晚后,也被释放了出来。他们在老松树下相遇了,祖奶奶放弃了仇恨帮兰杰咬断了铁链,让他们重获自由。祖奶奶也看到了自己的孙女。

祖奶奶被她很久没有感受到爱的所包围 ,这是她的等待和反省换来的,帕克也和家人团聚了,这是他用耐心的寻找与勇敢换来的,当然也不能忘了最重要的一点,他遵守了他对妈妈许下的诺言。

在去年我跟着同学去夏令营玩时,我在那里玩的很开心,甚至都忘了妈妈千叮咛万嘱咐的给她打电话,妈妈在家里非常着急,只好打通了我同学的电话。我完全没有理会同学,于是电话那头的妈妈有些生气了,最后我还是半信半疑地接了电话,但是换来的是跟妈妈大吵了一顿,我生气的挂掉了。往后的几天里我没有再接妈妈的一个电话,渐渐的我忘了这件事。

到了回去的时候了,本来就晕车的我在摇摇晃晃的大巴车上,更加的头疼和难受,终于到了家,我以为妈妈会激动的迎接我,结果妈妈非常生气也不跟我说话,我也闷闷不乐。一天都没有跟妈妈说一句话

第二天我因着凉而发烧了,妈妈好像昨天的事情没有发生一样,仔细的为我擦身子,喂饭,甚至眼底里还有愧疚,其实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我想——这就是爱。

好好紧握那双温暖的大手吧,不知他陪伴了我们多少个日日夜夜,给我们力量,但他们也会虚弱,或许有一天他们再也不见了;好好珍惜那每一句责骂吧,他们在我们眼前一片黑暗的时候,让我们能看到希望,但这声音也会越来越小啊,最后可能再也听不到了;好好抱紧他们吧,他们把青春无私地奉献给了你,但他们也会渐渐地衰老……但是从现在开始爱还来得及。

好好的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人吧,愤怒,伤心这些总会过去,爱就在那里,不紧不慢的等着你。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3

《撒哈拉的故事》讲述的是她在偏远沙漠所经历的一系列搞笑的生活故事。难以想象,在酷热难耐、物资匮乏又偏僻落后的撒哈拉,她与荷西竟能活得如此有滋有味,乐趣横生。我想,这都源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吧。她用廉价的小艺术品把沙漠中的陋室装扮成宫殿,用自制的木头家具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其实三毛也只是普通人,在《白手起家》一章中,讲述了她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刚踏进这个不能再简陋的小屋的失落和灰心,那儿物资十分欠缺,一切物品都贵的惊人,个性是水,而她们也并不富裕,日子的艰难可想而知。

但勇敢的三毛很快就对新生活燃起了期望,白天荷西在外工作,她,单独一个人去市场拖回别人扔在路边的木料,每隔几个小时便去守着它们,殊不知这些木材原是装棺材的木箱,得知真相后,她俩哈哈大笑,反而更喜爱自家个性的新桌子。这样的笑话她们闹了不少,让人在莞尔的同时也被他们的乐观所感动,沙漠生活自是不易,背后的辛酸我们又如何真正体会呢?

撒哈拉的生活除了艰难更是寂寞,没有与外界联络的设备,没有真正的朋友,除了常常不在身边的荷西,那里更没有懂三毛的知己。在这个荒僻的小村里,当地人思想落后且迷信,善良者有之,但更多人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哑奴》的故事完全地表现了这点。当地的土财主们肆意差遣奴隶为自己挣钱,而三毛不顾当地人的劝告与哑奴一家成为了朋友,正因她看不惯如此践踏人权。她常常给哑奴送去食物,请他来家里做客,偷偷塞给他钱,哑奴一家感动万分,而三毛却为此愧疚,她只能用这种方式给予他们帮忙,而无法真正改变他们的生活。

三毛的善良在当地被视为异类,正因从没有人会和奴隶走得那么近。但是三毛不在乎,她与荷西依旧与哑奴来往,没有人懂她没关联,她愿意承受这样的孤独。她一个人的力量太微薄,最终的结局哑奴还是没有逃过被交易的命运,临走之际,三毛哭着把一条彩色大毯披在哑奴的肩头,哑奴却挣脱枷锁把东西都递给妻与孩子们,竭力想要跟他们说点什么,但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就这样,他们只能泪流满面地望着他离去。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4

《伤仲永》讲的是一个天才变庸才的故事,其目的是为了告诫我们是不是天才都要努力学习。

小的时候我的脑袋就被灌输了诸如“天才来自勤奋”、“天才是1%的天分加99%的汗水”的思想。所以,我对这个故事的主旨并不“感冒”,这与“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的道理是一样的。

真正令我感兴趣的是仲永为什么会心甘情愿地被“不使学”,被选择人生?仅仅是因为年幼不懂事?还是说惧怕父亲的权威?仲永的才能是在五岁时被发现的,随后这天分便被其父亲当作摇钱树,一摇就是十几年。这么多个无趣的年头里,仲永是怎么想的,是否反抗过,我们无从得知。但从最后仲永变成庸才这一事实中,我大致可以推测:仲永已经麻木了,对人生已经没有追求,认为自己就是给父亲谋取利益的存在,接受了这不公的命运,最终才会“泯然众人矣”.

仲永父亲固然是错的,但这并不意味仲永就没有可指责之处了。虽然,仲永并不热爱吟诗作赋,不然怎么会让自己的诗被当作谋取钱财的工具?怎么会在四处访客的无趣生活里浑浑噩噩地虚度光阴?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人如果不想做一件事,会去找一千个理由;人倘若想去做一件事,会去想一千个办法。仲永如果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他就不可能甘愿沦为赚钱的傀儡,不可能让父亲的“阴谋”得逞。

人只会做梦是可怕的事;人不会做梦是更可怕的事。仲永是个不会做梦的人,他仅仅是空有天分罢了,所以他最终也不过是一个“众人”而已。

现在的我们并不需要背负太多太过于沉重的东西,为何不趁现在好好做一美梦,然后明晨迎着朝阳去追寻它,这样活着不是很浪漫吗?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5

我看完《大王书》,有了很大的启发,书中的熄是从地狱逃出来的,有一个坏心肠。他一心想称霸天下,茫是一个很好的王,也是一个天真活泼可爱的放养娃,柯是一个执着的人,他的狗也很忠诚,瑶她很可怜,巫师团们应该帮助茫,这一篇书描绘了,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演绎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血流成河的残酷战争中,心灵的呼吸,生命的搏动永无停息。大王书是作者八年精心构思而成,作品幻想大胆奇特。书中把茫描写的生动,写法也很特别,我们应该学习他的写法。我觉得瑶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帮了很多忙。

我们应该好好的读这本书,好好的体会书中的意思。

大王书——黄琉璃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地狱与人间游走,显示出了这部幻想新作充满了神秘与魔彩。书中描述幻色了茫和熄这两位帝王,一位手持《大王书》,一位手持充满魔力的黑伞,一白一黑,一方正义一方邪恶,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斗。自从我看完大王书之后,有很多的感触,书中的王是很好的,我也幻想当一个王可以统治世界,把人民管好,不会做一个只想自己荣华富贵的王,我还想:我是王,弟弟是负责穷困人的食物和物品,让他们吃得饱,睡得香。而爸爸妈妈在家享受,我好好的伺候他们,还有就是把自己的亲人都呼吁起来,让他们为祖国献一份力,让他们呼吁其他人,为祖国献一份力,可以像书中的茫一样,要做,就做好王。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6

学校开展了读书活动,给我们推荐了一些书来读,其实,我是个爱读书的人。我爱读的书也很多。只是一向对专业类的的书籍不大感兴趣,因为说教味太浓,读起来总觉得有些累。当我看到《不跪着教书》这本书时,它的题目吸引了我,这“跪着”的含义是什么?谁在跪着教书?为什么跪着?在我从教的这些日子中有没有“跪着”?拿起书来仔细打量,原来书名旁边还有用小字写的一段话:“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在巨大的麻木和冷漠面前,我的确有过放弃的念头,然而一想到中国人有千百年下跪的历史,想到文革给中国人带来的耻辱,想到下一代人还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就觉得我们中国首先得有铁骨教师,教育的辞典中才能有‘铸造’这样的词条。”反复将这段话读了几遍,每读一遍,心情就觉得愈沉重。怀着复杂的心情,我翻开了这本书。

原来,作者吴非是一位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任教于南京师大附中。本书收录的是他近年有关教育问题的随笔杂感,有对教育问题的思考,有教学随想,有和同行或学生的对话。没想到,开篇第一则随笔——《永不凋谢的玫瑰》就深深地打动了我。这篇文章讲的是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他记下了这样一则真事。校园的花房里开出了一朵硕大的玫瑰花,全校师生都非常惊讶,每天都有许多同学来看。这天早晨,苏霍姆林斯基在校园里散步,看到幼儿园的一个4岁小孩在花房里摘下了那朵玫瑰花,抓在手中,从容地往外走。他很想知道这个女孩为什么摘花,他弯下腰,亲切地问:“孩子,你摘这朵花是送给谁的?能告诉我吗?”小女孩害羞地说:“奶奶病很重,我告诉她学校里有这样一朵大玫瑰花,奶奶有点不信,我现在摘下来给她看,看过我就把花送回来。”听了孩子的天真的回答,苏霍姆林斯基的心颤动了,她搀着小女孩,在花房里又摘下了两朵大玫瑰花,对孩子说:“这一朵是奖给你的,你是一个懂得爱的孩子;这一朵是送给妈妈的,感谢她养育了你这样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长久地感动着我,并深深地启迪了我。假如是我,会怎么做呢?我想,我肯定会对孩子缺乏良好的道德教育而忧心忡忡,首先可能会没收了她的花,当然更不会再去摘花给她;然后就会苦口婆心地对小女孩进行一番传统的道德教育,教育小女孩从小要爱护花草,因为它们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不要损害公物云云。可这不是对美好性灵的戕害吗?我为自己有这些所谓高尚的正义的想法感到羞耻!在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中,难道就没有真的这样去做过吗?难道只有那么一两次吗?这是不是下跪了,是向谁下跪了?一个个小故事慢慢读下去,可以说每一个故事都能打动我,都能触动我心中某一个柔软的地方,让我或感动,或同情,或愤怒……特别是作者对目前教育中存在的一些腐败、堕落以及种种不人道所表达出的那种愤怒,让我感同身受。作者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对祖国教育现状的担忧、以及对理想教育的向往和追求,不能不使我对他产生深深的敬意。

怀着对吴老师的敬意,我认真读完了这本书。对于本书封面上的那段话,我不敢说完全理解了,但可以说有点理解了。我觉得用“语重心长”、“发自肺腑”或者说别的什么词都不能表达出作者在写这段话时的心情。回过头来再读这段话,我读到了一个字——爱。

吴非 老师提出的两个主要观点是:多读书,多思考。“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是针对学生,更是针对教师自身。吴老师说,“一位教师,只有不断地进德修业,把自己的工作和学生的成长结合起来,让自己成为学生的表率,才能得到学生的敬重,才能让学生成为真正的人。”“要让学生出色,教师必须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学生超越教师,是教育的成功,也是教育的希望;然而如果教师太容易被超越,我看真不是什么幸事。”“我很平凡,但是我们的学生需要最出色的教师,需要伟大的老师。”

作为一个教师,怎样才算没有跪着教书。我的体会是:首先,教师应该有自己的思想,应该有独立思考的精神。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精神,他的学生就很难有独立思考的意识。比如,面对一本教参,他不敢说“不”;面对外行领导的错误指责,他立刻匍匐在地,这样怎么能去“立人”呢?如果教师是跪着的,那他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其次,教师要有自己的教学风格。风格延续着教师的教学生命,因为它可能长久地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吴老师认为,一个老师如果能通过课堂让学生喜欢我们的学科,那他就是成功者。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第三,教师要有人格。特别是在平常与学生家长接触时,应该理智地保持适当的距离,也不要讨好权贵的子女,媚态百出,更不要在学生和家长面前随意释放你的粗鄙。第四,教师要有爱与敬重的阅读。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教师还有责任和义务引导你的学生热爱阅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孩子的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有可能始终站立着,像一个人一样的活着……

我不得不承认,吴老师所追求和向往的“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教育,是一种高尚的教育,也是我们的民族和时代需要的教育。而现实却往往令人失望。悬在每个教师头顶那许多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指挥棒,岂能容你做得了半点主,你能不下跪吗?反思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很惭愧,我不敢说我没有过跪着教书的历史。我也不知道有几位同仁能够理直气壮地说:“我从未有过跪着的历史!”

《不跪着教书》对广大教师来说无疑是一剂补钙的良药。我以为这本书也很适合关心教育事业的人士阅读。老实说,吴非老师的想法有太多不合时宜的地方,跟苏东坡一样,这个优秀教师也是一肚子不合时宜,比如绝不接受学生家长请吃饭,在今天,99%的老师做不到。但我还是要说,我敬佩吴非老师,这样的人在教育界立住了,是一个奇迹。有这样的人,中国的教育才让我看到了希望。

我想我能够这样来理解这些话的涵义:作为一名教师,我们有责任提高自己的修养,传授知识,促进学生的思想交流,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坚韧他们的骨气,提高大家的民族气概。

吴非 老师说:“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不管以后课堂模式如何,老师还是要在课堂上与孩子们说话的;无论如何,别让孩子们看不起你。”说得多么朴实、多么中肯呀。他是期望年轻一代的教师“能注意知识的积累,向新高度攀登;倘若条件有限,那也要有点自我提高意识,哪怕读点闲书也是好的,哪怕知道一些掌故也是好的,即使自己读书不多,听听别人说读书也行”。 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中国人曾经有着千百年给封建权贵下跪的历史,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逆来顺受,从骨子里向外透着奴性。封建主义早已灭亡,可它给中国人带来的精神毒害还不可能说消失就消失。还有人可能还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跪着生活。为了不使我们的下一代继续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下跪,我们教育工作者就要向吴非老师所说的,得要站直了教书,得要有铁骨!

我们学校每学期都举行“书香飘满校园”读书活动,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大大激发了广大师生的读书热情。每年推荐的“教师必读书目”,对教师的读书是一种很具体、很有效的指导。假如,我们的教师都有一些值得一读的好书;假如,我们的教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和精力,为丰富自己而不断地读书;假如,我们的教师能够把读书作为提高生命质量的途径;假如,我们的教师能够边读书,边研究思考,那么,我们的教师生活就充实了,精神就丰满了,心灵就净化了,教育就有智慧了,生命就有价值了,人生就有意义了。

读书,思考,实践,再读书,再思考,再实践,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规律,是做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我将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坚持遵循这一规律,一路前行。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7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8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作者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了一所中国台湾小学,听了一节祖国文字的课,老师和学生的爱国情意让作者深深的感动,其次也表达了一种热爱祖国的深厚情感和强烈的民族精神,尤其是对”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这句话记忆犹新。

我从周恩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中读懂了:”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是一种责任;我从爷爷参加世界首脑会议拍照后,他拣起脚下的中国国旗图标,我读懂了:”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是一种自觉;我从这回日本要侵略钓鱼岛,中国人拒买日货读懂了”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是一种决心。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们中国人还沉浸在四大发明的荣耀中,我们虽然发明了火药,但被外国列强放入枪、炮中,攻打我们国家,我们虽然发明了指南针,但被八国联军运用在航海上,侵略了中国。为了让祖国强大,我们中国人要团结起来,自强不息。学生应该好好学习让祖国更加强大,警察要把小偷、坏蛋全部抓起来,不让他们用不好的行为来腐败国家……

一百年前梁启超先生说过:”今日中国全靠青年,青年强则国强,青年雄于世界,则国雄于世界“,而各行各业的人都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国。

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使我们祖国繁荣昌盛,也只有这样中国才能进步,才能更好的发展,才能强大:也只有这样中国才不会被别的国家侵略,才不会挨打,才会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中国人才会永远自豪地说”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29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金锁记读后感作文 篇30

这个暑假我读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这本书的内容丰富多彩具有传奇色彩。是罗尔德·达尔写出来的典藏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聪明的狐狸爸爸、美丽的狐狸妈妈、天真可爱的四只小狐狸还有最卑鄙、最小气的博吉斯、邦斯、比恩。博吉斯是养鸡场的场主,他很胖,以为他一日三餐要吃三只盖着厚厚一层水果布丁的水煮鸡。所以他身上有烂鸡皮的恶臭味。邦斯是鸭鹅饲养场的场主。他很矮,他把鹅肝捣成令人作呕的糊糊,然后把它们塞进炸面圈里。所以身上带着一身鹅干的臭气。比恩是火鸡饲养场的和苹果园的主人,他很瘦,他根本就不吃什么东西,而是饮用大量的烈性苹果酒。所以上上下下都被一股苹果酒的气味团团包围着。

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狐狸一家组织的盛大的宴会,因为狐狸一家脱离危险,并且找到了很多食物。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面对困难不放弃,沉着冷静,勇敢面对,才会有美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