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精选29篇)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精选29篇)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安娜和弗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 安娜想起了家庭和道德,弗龙斯基想起了责任和义务。

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

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

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

极度的矛盾使安娜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在理智与情感面前难以适从。爱情的力量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藩篱,去寻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自私感和罪恶感立即来到她的身边,使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楚。

而弗龙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弗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弗龙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

安娜的感觉是敏锐而正确的,弗龙斯基在精神上已经抛弃了安娜,却因为良心和责任不敢这样去做。

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 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

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

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 我不认为两个灵魂的相触一定要用某种契约作为凭证。

现行婚姻真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安全?情感?良心?

安娜可以不屑于世俗的嘲笑和讥讽,但却不得不受到婚姻制度的困扰。

现行婚姻制度实际上对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更多。

晚年的托尔斯泰拒绝肉食,因为在他看来,猎杀动物,既是残害生命。

他的一生一直在维护着人的尊严。他深邃的思想,博大的胸怀,广阔的人文精神都留在他那些伟大的著作中。

从最早的《一个地主的早晨》中的叶赫留朵夫,到《战争与和平》中的皮埃尔,《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到《复活》中又以叶赫留朵夫作为完结,我们始终看到一个身材魁梧,外表腼腆,温文尔雅,思想上却又极端自审和复杂的人,这个人实际上就是托尔斯泰自己。在这个人最初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庄园中的农奴,并宣布他们获得了自由,想用自己的行动给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作出一个表率(《一个地主的早晨》)。后来他放弃自己公爵的身份,要跟一个地位低下的结婚(《复活》)。到了八十高龄,托尔斯泰还为了寻求真理而离家出走,最终客死异乡。

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真理与美善就像道一样玄妙深微,不可言说,无影无踪。丰富啊,可以包容宇宙,博大啊,可以气吞山河。只有对生命的深刻体悟,才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

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激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安娜·卡列尼娜,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

闲来无事,捧托尔斯泰的长篇巨著《安娜卡列尼娜》来读,因为是太厚重的书,捧着看时真的很不方便。而书中描写得冗长沉闷也是让人很难以消受的,于是只能今天两页,明天三页的读,开始还是睡前看会,马桶上看会,后来就放在厕所间,如厕时勉强翻上几页。幸好托大爷不急不慢地写,因此每次续读也都能接得上。

此处绝无贬低托大爷的辛劳巨作,这本历史上让多少文豪前辈推崇的巨作,不说有多少次被翻拍成电影,单看看有谁曾主演过安娜一角的影星吧,都会让你炫目惊讶:葛丽泰嘉宝、费丽雯和苏菲玛索,她们都是不同年代里最出色的光芒巨星。所以多少年来倍受推崇的光芒的伟大的巨作,不会因为我放在厕所里读就可以贬低的。

这次阅读一来是认真看了,怕不理解还辅助看了几部翻拍的电影。过去年轻时看的时候光注意情节,跳跃式的泛读,也跟随大众的评论,认为安娜是好人,卡列宁是坏人,安娜很可怜最后自杀死了。

因为这次阅读很慢,所以读一段就有一段感慨,现在书还是没有看完,正读安娜和伏伦斯基私奔后回国遭到冷遇和鄙视后,来到伏伦斯基乡下的庄园。我怕等不到读完全书了,因为阅读的路还很漫长,怕有感而发的想说的话到时候整理不起来,另外也担心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完全书。

我也如托大爷一样,在冗长沉闷的叙述中,还没有切入我的关于读后感的正题。

从安娜和伏伦斯基的相遇和相爱开始。一切都是寂寞惹得祸,安娜认为的幸福其实也是不幸的开始,只是安娜当时自己不知道,包括托大爷都不知道书写到最后会安排安娜去惨死在火车轮子之下。

托大爷在完成巨作后,曾表述:“我那些男女主人公往往做出一些违反我本意的事来,他们做了在实际生活中常有的和应该做的事,而不是我所希望他们做的事”。

安娜死了,从一开始就踏上了死亡之路,因为寂寞。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3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文学第一步长篇巨著,它生动描写了19世纪前十五年俄罗斯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生活画卷。

名著的主要内容是:在1805年,法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关系恶化,即将发生战争。然而在俄罗斯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爱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院,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_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罗斯人民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娜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这部名著再现了当时史诗般壮阔的社会风貌。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4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同情和怜悯。他一个人独撑到剧的最后,何尝不是一种孤独和煎熬。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如果说侍萍是周朴园的真爱的话。在这部剧里始终没有走进过周朴园的心里,是他不愿让人走进,是我走不进,也不愿走进。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有斥责,却没有关爱;不知道他是否有对繁漪的歉疚,一直给她请医生却不懂她真正的病因……有些鄙视他的冷血,特别是对于那个陪伴他一生的女人繁漪如此残忍!其实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为了前途少了一点良心,有些懦弱却又不得不故作坚强。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对于周萍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替他庆幸能遇到像四凤那样的女孩子。对于鲁贵亦是除了鄙视再无其他的语言,活到他那个样子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幸而有四凤这样个能干的女儿。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那种对爱情的信念是让人充满敬意的,所以后来她被抛弃,被爱情而不是一个男人抛弃时表现出来的绝望以至于她要跳河自尽是完全让人理解的。然而天不遂人愿,要让她留在尘世继续忍受煎熬,我坚信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和力量。她忍受世人的蔑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挺地活下来。然而人生总是在不经意处转弯,三十年后重遇周朴园,想像不出她的内心是怎样的震撼。直到最后发现亲生女儿和儿子相恋的悲剧,她所做的决定都毫无保留地表现了一个母亲无私的爱和大度以及包容,她把所有的痛苦自己一个人扛,接受命运的惩罚。我丝毫也不同情她的命运的悲苦,正是命运的磨难,让我看到一位如此伟大的女性。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 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5

读完了《小妇人》,厚厚的一大本,写四个女孩的命运,生活,描写的是一个并不富裕的普通家庭里的琐事。故事情节也没有大起大落。然而,它却触动了无数人的心弦。它是那样的朴实,字里行间蕴藏着生命的哲理。四个女孩,从懵懂无知到成家立业,在一个精神上十分富有的妈妈大熏陶,教导下成长,学着怎样为人处事,学着怎样面对生活中的压力,学着怎样控制自己不好的情绪……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门艺术。我们从出生开始就在学习这门艺术,我们每个人都在用一生的时间去钻严它。每个人都是老师,又都是学生。事业上不可能人人都成功,生活上,人人都可以成功。生活的成功,是每个人自己定义的——有的人希望享受荣华富贵,有的人喜欢淡泊宁静,有的人喜欢……但,只要自己幸福快乐。

那天在杂志上看到:“60%以上的美国常青藤大学女生表示,自己取得高学历只是为了当好一个家庭主妇。”起初,我觉得似乎很难理解,可是,须知,任何一条路都是坎坷的。做一个好的家庭主妇也并非易事。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的关系怎样维系,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怎样把家里的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有人说:真正扣人心弦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我想,《小妇人》正是这样的。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选择,最终都是要听从自己的。不论怎样选择,只要自己不后悔就行。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6

21世纪是人才的竞技场,比的是人得知识素质还有性格。性格决定了人的成败,其中令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是《八十天环游地球》。

《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是福格先生,福格先生是一位绅士,他很守时,从来都不迟到。有一天福格先生和他的朋友们打了个赌——赌福格先生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福格先生接受了。别人们都认为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然而福格先生就是在这样艰难的情况下完成了打赌。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奥又浅显的道理——做任何事都要严谨认真,不能慌乱。做每件事前都要考虑一下,只有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才能做,否则吃亏必当的是自己,也有可能在自己的不慎下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滔天大罪。福格先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只有像福格先生这才有可能会成功。我也有这样的体会。上学期第一次月考试,我答完了试卷没有检查,心里沾沾自喜,成绩出来了我考的一塌糊涂,第二次月考我仔细检查,果然不出我所料,我考了一个非常理想的成绩。

让我们一起领略《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跌宕剧情吧。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7

《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很好看。放假第一天,任艳婷阿姨就给我们买了这本书,我每天坚持读三到四个章节,用了十二天全部读完。在这之外其他的课外书我也读,比如孙幼军的《小猪唏哩呼噜和他的弟弟》、《神奇的房子》等。在阅读这些书时,我总能在书中划出许许多多 的好词佳句,不认识的字圈出来加上拼音,便于牢固掌握。《小布头奇遇记》中我最喜欢的故事 是《苹苹得到了小布头》。

因为,离开幼儿园的小朋友 都到幼儿园来给阿姨、老师和炊事员伯伯拜年,阿姨、老师和伯伯都很高兴,和小朋友们热情地打招呼问好。小朋友们坐好后,老师就给他们每人发了一件礼物,小朋友们都很高兴,只有豆豆不高兴,因为她发到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布娃娃,她觉得这个布娃娃太小了。她很羡慕苹苹手里的大洋娃娃,就一直盯着苹苹手里的大洋娃娃看,苹苹看见了,了解到豆豆的心情后,就把自己手里的大洋娃娃和豆豆交换了,就这样苹苹得到了小布头。接送车在路上开得飞快,车里特别寒冷,苹苹很关心小布头的冷暖,用毛绒手套裹着它,还说让它回家先烤烤火,还让它当火车司机。我喜欢里面的主人公苹苹,因为她看到别的小朋友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苹苹牺牲了自己的大洋娃娃,把它让给了豆豆。我觉得苹苹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

所以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以后我还会再读几遍这本书的,它让我在书中认识了可爱的小布头和它的奇遇故事,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收获很大。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8

读了《伤仲永》这篇文章,真的很”伤”,可哀伤之余,又不得不引人深思:为什么一个天才,就这样被埋没了呢?

金溪的神童方仲永天生才华出众,他出生于农耕家庭,从未接触过任何文学的作品,竟然5岁就能指物作诗,并让人啧啧赞叹。可因其父母把他当作赚钱工具,不让他读书,使他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从全文来看,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与方仲永堕落成常人绝对也是最最分不开的原因之一,便是他父亲的所作所为。

仲永那时还小,虽然天资聪颖,但并不能辨别是非。父母们也正应该在孩子像仲永一般大的时候,多灌输正确的思想,让他们多读书,多增长知识,更何况仲永还是一个神童,若让他好好读书,长大必然会成为一个才子。可他的父亲却不教育他继续好好学习,竟在他还无法把握自身的时候,贪图小利,把他当做获利的工具,以至于变成后文的”不能称当时之闻”和”泯然众人矣”。

但是他堕落于常人,却也跟自己分不开关系。

作者王安石在本文中曾写过他在仲永12、3岁的时候见过他,虽依旧有些才华,却不如以前了。也就是说,仲永这时还算是一个天才,现在再好好读书,也为时不晚,还是能小有成就的。而且仲永也12、3岁了,已不再懵懂,可以不必当作父亲的赚钱工具了。可仲永却依旧听父亲的话,每天走遍全县,作诗,写对子,收报酬,丝毫没有一点觉悟,也没有发现自己的改变,也正是这一点,使他错过了最后一个机会,从此碌碌终生,泯然众人。

爱迪生曾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现在才发觉,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一个天资聪颖的人,若不把握机会,勤奋、努力地学习、读书,结局也就会像本文的仲永一样吧。更何况我们”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仲永着实令人哀叹,但我们现在更为重要的,则是不要让后人或身旁的人在”伤”字后面加上我们的名字,那样就比仲永更加可悲了。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9

从《百年孤独》这本书的背景去看,又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孤独。当时恰逢哥伦比亚内战,数十万人丧生,主人公布恩迪亚上校也是在这个时代造就的英雄。战乱必将使人流离失所,孤独随之而生。

那个时代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在作者的刻画中以另一种形式,无形地抗议着这一切,然而最终无法摆脱的还是孤独。在那个时代,尽管有人挣扎着去打破这份孤独,但终因无法凝聚成一股力量而告终,走向失败。诚然,孤独是导致一切恶果的导火索。作者希望广大拉美人民可以团结起来,战胜这份孤独,让团结的力量促使拉美地区也投入现代文明的顺流之中,顺流而上,并非逆流而下。不被世界所孤立,傲立于文明发展的大潮之中,打破封闭,展开新生活。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唯有孤独永恒。作者所说的这句话并非绝对,放眼未来是正确的,而孤独并非永恒。竭尽所能,摆脱孤独,纵使一个人的力量再强大也难敌全军万马。在整体的推动下促使个人的前进,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一部分,也正有了整体,个体才不至于太孤独无助。这也正是中国不断向前迈进的原因之一。

有人问作者马尔克斯,在你这本书里,狂热昏愦的总是男子(他们热衷于发明、炼金、打仗而又荒淫无度),而理智清醒的总是妇女。这是否是你对两性的看法?而马尔克斯则回答,我认为,妇女们能支撑整个世界,以免它遭受破坏;而男人们只知一味地推倒历史。到头来,人们是会明白究竟哪种做法不够明智的。

我想,不是因为革命起义的危险,马孔多四年多连绵不绝的大雨,还是男男女女的畸形爱恋,而是害怕自己无法忍受像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的那种孤独。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0

“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八十天环游地球》的科幻小说书。它是由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拿到这本书,我的眼球一下子就被题目深深地吸引,八十天环游地球,怎么可能?带着这份强烈的好奇心我阅读了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真的就做到了。书中讲述了弗克将八十天内绕地球的设想付诸实践的故事。这个富翁与改良俱乐部的先生们打了一个赌:用两万英镑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圈,否则这两万英镑将归改良俱乐部的人们拿走。弗克相信通过周密的计划以及当时的交通保障赢得这个赌局完全没有问题。然而在旅途中,他却遭遇了很多苦难,如铁路的中断、海上风暴、解救艾妲夫人等等。本以为其间的事耽误了时间,会输掉赌局,但就在紧要关头,他却又意外地获得胜利——原来他自西向东绕地球一周,利用时差正好节约了一天的时间,却不知道,时间仅剩下十分钟了,就在最后一秒,主仆二人终于走进了改良俱乐部,赢得了这场赌局。故事中主人公经历的每一次险境,我都为他情不自禁捏一把汗,甚至想要亲自为他排除险境中的重重阻碍,帮他一把。然而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一路上弗克先生的分秒必争、坚韧和镇定都表现了他十足的绅士形象。也正因如此才能够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非常欣赏弗克先生。要知道其间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他都将为此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弗克先生敢于挑战自我,在困难面前镇定自若,冷静面对,一点也不慌张。每次的险情都是对他的一次挑战、考验。为什么不学学弗克呢?生活中我们的经历可能没有弗克那样惊心动魄。但他的环游经历告诉我遇到困难时都能勇敢去面对,去挑战,一切困难都能迎刃而解。当我们做一件事情,不要先想着这件事有多难多难,这样不但不利于完成任务,让人心浮气躁,自暴自弃。想起自己一次弹琴的经历,老师布置了一首筝曲,里面有很多指法的变化,同时还强调左右手的配合。才弹了一遍我就心情不爽,还咒骂是什么烂琴,谁没事普的曲子,结果越诅咒越不协调。妈妈在一旁看着也十分心急。她劝导我:“如果真的诅咒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话,妈妈和你一起合力,可是事实证明怨天尤人是不可行的。没有哪件事可以随随便便就做成,不骄不躁,敢于挑战,才能看到真英雄。”我重新振作,慢慢地练习着,一遍比一遍好起来。信心也一点一点找回来。——是的,遇到挫折和困难必须要勇于挑战自我,不要被困难吓倒。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以信心当船,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1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2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伴着这感慨激昂的歌声,荆轲踏上了行刺秦王的不归之路。为了让太子丹放心,田光自杀了;为了取得亲王的信任,樊於期义无反顾地奉献出自己的头颅。

荆轲成功的让亲王相信了他,在他打开地图,图穷匕现之际,荆轲抓住亲王的袖子向他刺去。秦王大惊,两人在台上你追我赶,后来秦王趁机砍下了荆轲的左腿并杀了他。这就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

荆轲虽然刺杀没有成功,田光.樊於期也都自杀而亡,但他们的精神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在我的眼里,荆轲是一个爱国志士、勇士。他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在自己的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他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难怪千百年来无数文人为他的英雄行为而感叹不已!左思的《咏荆轲》称颂他:“虽无壮士节,与世亦殊伦”;陶潜说他“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荆轲虽不懂以一人之力难以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得秦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不避艰险的精神和气概还是值得我们大家赞颂与学习的。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3

前段时间刚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这样评价《百年孤独》道:这部标志着拉美文学高峰的巨著,具有骇世惊俗的艺术力量和思想力量,他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百年孤独》被人们认为是拉丁美洲“文学”时代的代表作品,它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说道魔幻,这个也不难理解,相信我们平常都接触不少这类作品。魔幻的话肯定就少不了鬼怪,书中最足够资格成为鬼怪的就要数梅尔基亚德斯了,这个人总让人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曾经死去,又神奇般地得以复活。而他好像有神一样的预知能力,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好像在他的意料之中。他曾经说过,“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后来果然是这样。

书中内容庞杂,人物非常之多,以至于看一遍书根本就理不顺,而且情节曲折离奇,真的是令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但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可以看出作家主要是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其中真是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神奇事件,令人目瞪口呆、诧异不已。在读书期间,就一直是处于一种悬着一颗心在半空中的状态,好不容易吐口气之后又要打起万分精神来应对接下来的情节发生。

而对于书中各类人士,印象最深的还是奥雷里亚诺他不像他的哥哥出生于路途中,他生于马孔多,在娘肚里就会哭,睁着眼睛出世,从小就预见事物的天赋。长大后和蕾梅黛丝结为夫妻,然而在这前面,他和哥哥的情人有一个孩子,名叫奥雷里亚诺?何塞。然而蕾梅黛丝英年早逝,于是他参加了内战,当上上校。他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场武装起义,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都大难不死,甚至开枪自杀也只是受伤,奇迹般地没有死去可。在这期间,他与十七个外地女子发生一夜情,然后她们分别生下自己的孩子,总共是十七个男孩。这些男孩以后不约而同回马孔多与父亲相认,然而却都被追杀,无一生还。奥雷里亚诺年老归家,像他的父亲一样过着与世隔绝孤独的日子,一直到死,光是他的一生就已经是占据各种传奇色彩,更别提其他的,因此说其情节之繁复,内容之庞杂。总之,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纽约时报》也这样评论:《创世纪》之后,首部值得全人类阅读的文学巨著。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4

走进自己的房间,那一阵阵浓浓的墨香流入心房,看到自己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自豪感油然而生,书架下,拿起一本《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细细品味……

这是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中的一部,这本书以幽默风趣的语言,丰富而广阔的知识,激动人心的故事情节,构成这本科幻小说的灵魂,翻开它带给人全新的体验与情感 ,我从来没有为一本书激动,为一本书伤心流泪,为一本书可以吃饭睡觉都捧在手。

偶然一次在鲨鱼肚中发现的漂流瓶,其中竟然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机智的格里那凡爵士、慈祥温柔的海伦夫人、沉稳的麦克那布斯少校、地理学家巴加内尔、还有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的儿女、精通航线的孟格尔船长以及老水手们,他们都乘坐着“邓肯”号,走向了营救格兰特船长的冒险之路……

一路上的经历充满着荆棘与危险,一个个困难,一道道阻碍,无时无刻不威胁着每个人的生命,每处在一个危险的境况中,我的心心总是为他们捏了一把汗,让人提心吊胆,但这群勇敢地人总能化险为夷,不畏不惧,与困难正面交锋,就像是长跑,当你跑到精疲力尽时,你有点失望地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多漫长的路,你想到的是退缩而不是先前自信满满的样子,此时,在你后面的人却同样带着疲倦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 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经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是得知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非但没有松懈下来,而且,凭着一股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再回过头来,看看小说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合上书本,再次回忆着那一幕幕的惊险与刺激,也让我学会在艰难中勇敢坚强,为了目标不屈不挠。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5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6

《小妇人》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当初为了使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她做了很多份工作,最后,她的创作使她解决问题,《小妇人》正是她的成名作。而路易莎在自己的文章中也这样写道:“我要以自己的头脑做武器在这艰难的尘世中闯出一条路来。”仔细看整本书,就会发现,路易莎写这部《小妇人》有一部分是影射了自己的真实生活,而又有一部分是出于她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小妇人》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一部优秀作品。这本书主要歌颂了家庭的伦理观念,邻里间的助人为乐。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

四姐妹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也表现出她们的自我约束,而独立自强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学习生活。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其中,马奇太太在回答大女儿梅格是否有“盘算”时的话让我深有感触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希望我的女儿美丽、能干、善良,受人爱慕和尊重,青春时代很幸福,有一桩理想的婚姻,过上有益而快乐的生活。对女人来说,最美满的事情莫过于一个好男人的爱和选择。钱是个有用的和稀罕的东西,用得恰当,也是个高贵的东西。但我绝不希望你们认为,它才是最当紧的或唯一值得追求的东西……”以上也是我想对女儿说的话。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孩子们想放任自己不按规矩办事想睡多久就睡多久,想玩多久就玩多久。这次马奇太太并没有干涉她们而是给她们一个星期的试验期,让孩子们照自己的想法生活,结果四姐妹过得很狼狈,过得手忙脚乱,主动要求提前结束试验期。这时马奇太太才对孩子们说:“我希望你们明白,每个人的舒适其实都离不开他人,人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互相帮助令人快乐,每天做了该做的事,闲暇才是美好的。”这种教育方法让我很受启发。它很适合孩子的接受能力,让她们在亲身经历中受到教育而不是家长简单的说教,使孩子们心服口服。

《小妇人》是值得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的一本书。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7

今年冬天的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刚吃完中午饭的我,便坐在椅子上,看起了《边城》。

这部小说是沈从文先生写的,初读之下,会觉得语言很平淡,情节甚至算得上是平凡的,但细读之下,又会被小镇的悠闲适意,爷爷的朴讷,翠翠的可爱以及字里行间的自然、优美、诗意所吸引。读着读着,似乎自我也融入了这个很多年前的故事中。

小说开头向我们展现了在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淳朴的白发老船夫,一个穿着碎花布衣的天真少女和一条忠心的黄狗,没有喧嚣,没有张扬,生活简单而宁静,在我们看来或许有些枯燥乏味,但对于一向生活在青山绿水间的他们仍然把这日子过得滋味十足。

本该一向这么悠然度日,但却在一个热闹的端午节,翠翠走上了感情这条“路”……

那次盛会上翠翠与相貌英俊的青年水手傩送不期而遇,傩送在翠翠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更巧的是,傩送的兄长也喜欢上了翠翠。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让翠翠从中选择。傩送是唱歌的一把好手,天保自知比可是弟弟,心灰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去做生意,但不幸溺死于湍急的涡流之中。由于天保之死,傩送十分责怪自我,很内疚,便自我下桃源去了。

而杯具还未停止……

夜里下了大雨,夹杂着吓人的雷声。爷爷说,翠翠莫怕,翠翠说不怕。两人便默默地躺在床上听那雨声雷声。第二天翠翠起来却发现船已被冲走,屋后的白塔也冲塌了,翠翠吓得去找爷爷,却发现老人已在雷声将息时死去了。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傩送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于是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还记得原句是这样的------“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要有多悲哀才会如此……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边城……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8

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有个书店,书店老板名叫 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基金开了这家“小岛书店”。

A.J.费克里性格孤傲古怪,对图书的品味很独特,他不喜欢童书,特别是有写到孤儿的,他讨厌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悲剧的非虚构文学,吸血鬼故事,名人图书,他也不进处女作,年轻女性喜欢读的畅销书,诗集和翻译作品,他只喜欢文学作品,尤爱短篇。书店的收入主要来自夏季的游客,但他又讨厌游客。他跟镇上的居民没有什么交往,大家都觉得他怪怪的。要不是妻子妮可做了一些营销活动,可以想象单靠他书店的经营状态不会有多好。

这一年,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发生车祸身亡,成为鳏夫的A.J.费克里,活在对爱妻的无尽思念中。书店虽然照常营业,销售额却创下历史最低。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醉酒之夜,他家中唯一值钱的珍本书被偷了。不久之后,有人还把一个2岁的幼儿丢在了他的书店,希望孩子在有书的地方长大。

这是艰难的一年,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原本A.J.费克里会继续走在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的路上,但这个小孩真正改变了他的人生。当他在书店的地板上抱起向他伸着胳膊的玛雅,她搂着他的脖子时,一切就不再与之前相同了。

后来,A.J.费克里领养了玛雅,成为了一名父亲。表面看来,是他拯救了这个孤儿,但实际上玛雅才是他的人生拯救者,将他从内心的绝境中拯救出来。他接受警长兰比亚斯的提议,给玛雅办了一个非受洗派对。在这个派对上,他内心生出一股久违的欢欣感,他想大笑,想一拳砸在墙上,他感觉到自己对这个小女孩的爱。“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对女儿的爱一点点扩张了他的人生版图,玛雅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玛雅彻底扭转了他的人生。他不再只是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

我们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世界上的其他人事物。这就是爱的能量和魔力。爱,丰富和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润而辽阔。在爱中的人会有一股趋向完美的动力,不断获得成长和勇气,度过人生的不幸与悲哀,甚至战胜死亡的恐惧。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可以看到那些因爱改变的人。处在人生低谷,陷入深渊的人因为看到爱的光亮而得以振作和重生;软弱依赖他人之人因为爱而变坚强和独立起来;自私又逃避责任的人因为爱而学会付出和承担... ...这就是爱的魔幻又现实的力量。

这本书讲了书的故事,岛上书店,书店老板,出版社业务员,写书的作者,失窃的书,还有无数的书名贯穿全书;这本书讲了阅读的故事,书中每个章节的题记是主人公的读书笔记,还有许多与读书相关的片段,一段段关于阅读品味的谈话;这本书更了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沟通,讲了爱如何改变人的故事。两个爱书的男女因为阅读品味一致而情投意合,相互爱恋,克服重重困难在一起。因为爱一个弃婴,一个孤僻的男人不再封闭自己,不再愤世嫉俗,他开始敞开心扉,与其他人去交流,去建立关系,于是他看到了人们的善意,交上了贴心的朋友,也将书店的生意越做越好。

这本书让我看到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在我们生命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位置,也让我看到无人为孤岛,人们是如何通过爱相互关联的。它能拯救陷于孤独绝境中的我们,它能让我们感受到存在本身的美好,它也许也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之一。

我相信,这本《岛上书店》爱书之人会喜欢,普通读者也会喜欢,它具备有趣又动人的故事,真实感人的情感,优美活泼的语言,多元丰富的内涵等诸多好书元素。故事从一开始就非常扣人心弦,让人一路读下去,充满阅读的快乐。我在旅行的路上,在夜晚的灯下都不忍放下这本书。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孙仲旭老师参与了此书的翻译,感谢他的付出,我们才有机会读到优秀的译作。

很喜欢书中主角A.J.费里克说的一句话,将之作为本文的结尾。“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19

读-往事-莫里斯.葛雷兹曼 尽管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我还是和它产生了共鸣。主人公是位十岁的波兰犹太孩子,名叫菲利克斯,全书几乎都是菲利克斯在讲述故事,他用一双单纯的眼睛记录了硝烟战火中逃亡的全部过程;他拥有儿童纯真的心灵和思维方式,却承受着二战时代悲惨和恐慌的命运。菲利克斯和塞尔达之间的爱与友谊,他们的乐观精神和想象力,还有他们的守护者巴尼,它的勇敢和善良都是我们人类最珍贵的品质。而在黑暗的年代的威胁下,这些品质尤显得更珍贵。

故事来到二战的欧洲,全文几乎是主角-小男孩菲利克斯的喃喃自语,他用一双纯真的眼睛在炮火中分崩离析的世界,他的情绪在几亿人类面前显得如此的渺小,然而,作者却妙笔生花,在方寸之间展开了一个舞台世界,我在他的大时代悲惨的命运中漂浮不定,每遇险境都让人屏息,每一次脱险又不经让人为之振臂高呼。一边在菲利克斯看上去充满无比希望的世界里一起冒险,但却能深深感受到现实的残酷无情,有一双叫做命运的大手,分分钟能把这个小男孩给撕成碎片。然而在这种非常危险的环境下,菲利克斯面对这个黑暗而又血腥的世界,却是充满了最美好的期盼。我不由得惊叹,作者莫里斯·葛雷兹曼充分掌握了描写故事的精髓,让悲痛与笑声不再分离,每一段文字,都读起来太美好

了,仿佛一枚让人都不敢用力抚摩的水晶羽毛,每得让人动容,让人流泪。

从小被父母送到孤儿院,在某一天,一个好心人给他送去了一整根的萝卜,这可够那时候六十几个孩子,十一位修女,还有一位神父分的一杯羮。而这却让菲利克斯以为是自己的父母来接自己回家的福利,从此故事开始了,菲利克斯在等待很久之后,父母都没来接自己,于是他自己一个人踏上了寻找父母的旅程。他一个人穿过清凉舒爽的绿色森林,只带了一本笔记本出门,但是他是幸运的,途中找到了吃的,穿的,而这一路支撑着他不断去寻找希望的支柱是他对父母期望,他非常想找到自己的父母,和他们相聚。而这时候,不幸的是德国的领导人,和追随他的纳粹军队,正试图毁灭全欧洲的犹太人。这一路,他就了一个父母被纳粹杀害的女孩塞尔达,两个人从此开始了一段艰苦了路途,在遇到决定生死的困难时,遇到了好心人巴尼,到最后选择从驶往危险境地的火车上与两个同伴跳下火车,幸运的活了下来,而另一段艰苦的旅程也即将开始。 菲利克斯他那轰轰烈烈、充满传奇的人生和惨烈、黑暗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但他心中充满最美好的期待,我们应该铭记那些在危难时期对菲利克斯伸出援手的好心人,甚至是那些曾经照顾她的修女,隐隐的,我感觉到菲利克斯的坚定和拯救受难人类的愿望站在了一起。菲利克斯在恐惧和快乐中生存,他饱受绝望和

悲哀之苦,但他没有失去希望和未来,就像巴顿说的:“每个人在他的生活中都应该至少拥有一次快乐”。

菲利克斯怀着梦想,怀着希望,也满怀期待,用自己写的故事、行动和信念帮助了与他同样遭受杀戮和苦难的犹太儿童。其实,菲利克斯的勇毅和责任感,连同上帝、耶稣、圣母玛利亚一起,在为我们做着庄重的、生命关怀的悲悯洗礼。这世上还有无数像菲利克斯一样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他们并非是历史上的英雄或者伟人,但他们对我们来说却同样重要。平凡普通的菲利克斯不再是默默无闻的犹太孩子。

是啊,我们都应该从中学到菲利克斯那种对生活充满希望,对袭来的磨难想尽一切办法去应对;想尽一切可能办法去逃生,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乐观的面对自己所遇到了一切,即使现实是多么的残酷……里面有一句话:每个人在他的生活中都应该至少拥有一次快乐,是啊,尽管我们生活带给了我们很多的不快乐,但每一次的快乐带给我们的都是最珍贵,最难得的。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0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1

这本书篇幅不长,大概十二三万字,情节紧凑,所以一口气便读完了纸质版。整篇小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的、优美的、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残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但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2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3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更幸福,吃着营养食品,穿着高档服装,玩着电子玩具。

可凡卡的童年呢?他父母双亡,只是靠爷爷当守夜人的报酬生活,衣服破烂单薄,连想都不感想的高级食品,他只求和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爷爷在一起。

9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候早已坐在教室里了。而凡卡呢?在老板家白天做苦力不算,更糟的是,每天晚上还要去给老板的儿子去摇摇篮,有时一摇就是一夜!

当我读到凡卡在老板那里受苦的时候,“凡卡真可怜!”“他能支持住吗?”我不禁这样想。对于九岁的小孩来说,挨打,挨饿,挨困已经是很难熬的事情,还要被别人捉弄,受尽了欺凌与讥笑。而且亲人就只有一个远在乡下的爷爷,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也就没有了温暖。小凡卡就是在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中打工,那情景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悲惨!

当我读到“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熟睡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就是凡卡的梦,他渴望自由,渴望回到爷爷的身边。

可是他的梦能够实现吗?不,绝对不行。这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没有贴上邮票,地址不详细,还因为爷爷绝对不可能来接他。爷爷太穷了,他只是一个别墅的守夜人,根本没有可能把凡卡养活,这也是爷爷把凡卡送入城里做学徒的原因。

凡卡失去东西的太多了。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人们的关心,没有……命运夺走他的够多了,狠心的老板、老板娘还百般虐待他,生活和命运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呀!

凡卡的信,爷爷不可能收到,他也没可能远离这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我们,不愁吃穿,有亲人的温暖,有老师的培养,是多么的幸福!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报答所有关心我们的亲人、朋友!把我们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4

这是一本奇妙的书。淡淡的文字,平淡的语调,细腻的感受,完全没有华丽的影子,也没什么大悲大喜。但却能让人很认真地读下去,在无形间净化着我们那被尘埃腐蚀的心灵。

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的记载。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我们也成为那个望背影的人时,才会真切的体会到父母那份痛楚与沉默。小时候父母把我们当孩子,父母老了我们把他们当成孩子。我们会懊悔,懊悔曾经的无知,但时间不留给我们一点机会,我们想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一切的感受,可被时间悄声无息地挡住了。时间让我们变了,让我们懂得了一切,也让我们失去了很多。作文

这是一个人生命的历程。不管是时间也好,亲情、爱情、友情也好,该经历的会经历,该遗失的会遗失。生命是一条无法回转的轨道,我们必须按照这轨道上的路标走,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目送》这个光阴岁月的故事是属于别人的,但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在时光消逝中成长度过,我们的皮肤会由光滑到粗糙,我们的背影会由高大到佝偻,我们曾经拥有的也都会一一消失。这看起来是一场永恒的遗憾,但我们却能从这一次次的目送中提炼出最纯净的心灵,最温馨的回忆。作文

龙应台的文字是我最欣赏的,它如清晨的雨露,清新朝气,如黑暗的火焰,温暖明亮,带给我一种很平静的感觉。在喧嚣吵闹的课间读她的书,我的世界竟也莫名的变得安详了。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5

偶然在一本书中翻到《背影》这篇文章,因曾经有老师说过,这是一篇好文章,便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不知怎么的,眼眶已经润湿了,情不自禁地看完了全文,泪水已噙满眼眶,可是我仍放不下这篇文章,拭了拭红红的眼窝,继续找寻着这柔情的父爱,泪珠不由自主、一滴一滴地渗入泛黄的书页。

《背影》出自朱自清之笔,是朱自清亲身经历过的父爱故事,描写的虽是一件小事——父亲送儿子到北京,却给我们展示了他所感悟的父爱:“头戴一顶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

父爱如山。一个背影,一个肥胖的背影上装着多少对儿子沉甸甸的爱啊,“父亲在不见我的两年之中,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是啊,在父亲眼中,儿女是最重要的,哪怕儿女有过错也会原谅,也会忘记,而父亲永远想着儿女,思念着儿女,这是做儿女的所想不到的。

父爱似水。朱自清的父亲为了孩子能够吃上朱红色的桔子,挺着肥胖的身子,蹒跚的走向月台的栅栏,翻过去,再爬上来,累得沁出汗珠。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呈现出天底下最伟大的爱!

父爱如山,父爱亦似水。“他踌躇了一会儿,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我父亲也是如此,记得姐姐要去北京时,母亲一个劲地嘱咐她让她路上小心,到了北京得怎样怎样,父亲一直站在傍边听着、附和着,最后父亲还是买了车票与她一起去,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朋友,你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请别忘了倒一杯热茶给你的父亲,让冬天的寒风,吹不进他的心房;请记得凉一杯清茶给你的父亲,让夏天的炎热,渴不到他的心田!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6

19世纪能驾帆船周游世界的船长是真正的英雄。格兰特船长是不列颠尼亚号的船长,他航海经验丰富,高大强壮,慈祥温和,他就是那样的人,为了反对英格兰对苏格兰的奴役,1862年到太平洋去为苏格兰人民寻找移民的岛屿,不幸遇难。

格里那凡爵士偶然看见了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便毅然组织了一支小型救援队,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开着自己的船去寻找和营救格兰特船长。他们球绕着地球一周,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危险,最终他们克服了千难万险,成功地救出了格兰特船长,胜利地返回了苏格兰。

这本书不仅仅是教会了我们遇到挫折不要知难而退,一定要勇往直前,知难而进,而且遇到困难有时候不要硬闯,应该巧妙地化解,这使我们不仅解决了困难,自己还没有被伤害,这本书同时蕴含了天文、地理、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又描写了各地景色的壮观,还有他们遇到的“危险中的惊险”,让我们体会到当时的情景,佩服他们的胆识与勇气以及为求生而暴发出的力量。同时我也很敬佩船长的为他人着想的精神,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7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这幕话剧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厌恶和怜悯。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 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我从书中跳出,终于摆脱了重重心理折磨。回到现代有如挣脱了大山的压负。我十分庆幸我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我可以经营我自己的生活;可以掌握自己航行的方向盘;我们可以谈理想、谈追求。我们是女性,但我们不是被压迫者,不是服从者。我们拥有自己的明天。我们张扬着自己的个性,将我们女人们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我们也不曾少夺过胜利的光环。生活在这里比《雷雨》中的每个角色都幸福。我们即使命途坎坷、即使面对种种现实的不公,我们敢于反抗、敢于追求,我们仍然风雨无阻的拼搏自己的未来。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8

当一本书清新的空气渗透脑海,恰如月光下的倒影寂寞环绕,那又是一种战斗,战斗在尘世中的寂寞自然里。

《瓦尔登湖》的品读,总觉得地点不够好,每次翻阅,总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好似有一堵墙,让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却又觉得如此得体,这一种感觉就像是熟透了的柿子从树上掉下来,烂透了!直到有一次,与朋友争执被骗,躲在窝里再次翻阅,只觉每种生命都是一个悠哉的精灵,畅快与满足之感油然而生。

寂寞的书自然有寂寞的读法,也许只有一个人的心真的可以静下来的时候才能读出这本书的滋味。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否懂了,只是觉得,好美。

幻想了一下作者的瓦尔登式生活,天作棋盘星作子,地为琵琶路为弦,或许作者不感到寂寞,因为他可以举杯邀明月,飞鸟相与还,大自然就是他的无穷无尽良友,清风作伴,任尔春水东流。只是在我看来,未免有些许恐怖了,终日难见人影,就是“辟谷”也受不了这么长时间的孤寂,人终究是一种群居动物,或许人们可以有鲁滨逊的坚毅,但极少能忍受闭关锁国的“百年孤独”。

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作者在这一寂寞中寻找自然的弦律,书中那个留下痕迹的小动物描写令我神往,晨曦出黄昏归,却发现有貌似小松鼠留下的问候,何等惬意与满足?恐怕陶渊明知道了也非得羡慕不可。正是这份寂寞,给了作者格外敏感的感觉与美好的想像,纵然雨中漫步,四处飞舞着的也是自然的朋友,可以说作者甚至可能将一个水分子幻想成一个水精灵,倾听着它们在和风细雨中的律动与笑声。这种极端的联想令作者深深爱上了自然,因为它是如此的生机勃勃并且仁爱有情,这就是作者寂寞的寄托了。

在对世事的抵触中,在对大自然的满心欢喜时,作者笔下的每个物体,都被赋于了生命的脉膊,就如《诗经》中的“霭霭停云,蒙蒙时雨”一样,即使云雨也有了各自的喜怒哀乐,作者自然沉醉其中,“泌之洋洋,可以乐饥”之下,一切烦恼皆烟销云散了。

生活就如同一场梦,只不过每个人的陷入深浅不同,作者以梦视人生,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幻想,这是一种对世俗的妥协与退避,这也是多少隐归山林之人的想法,当一个人面对一个社会的规则,而且这个规则在当时又是无可厚非的时候,他没有凌驾规则之上的实力,却又不愿在规则下低头,就只好跳出这个规则,那就只有跳出这个社会了,听起来这多少有些“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仙风道骨,只可惜却带着满腔的愤懑。

作者跳了出来,他用自己的行动表明,跳出来是可以很好的生活的,只是不知道是作者小视了自己的品质,还是高估了社会的品质,他的书并未一片大好,他的事也没被标榜,或许只有在一干寂寞的人打发寂寞时,看一下他的书,之后惊叹:呀,这种生活真好。之后,寂寞的人不寂寞了,也就放在书柜中封存了。作者笔下的动物即使再生动,大多数人也无非说一句:写得真好。罢了。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还是喜欢规则的,即使穷一生之力,毕其功于一役,也还是想抓住规则。

作者倒也给了人们另一种规则:自然规则,日出而作,日落而眠的悠闲,抚月吟夜雨、随日荡清波的自在,这的确是一种好规则,的缺点就是孤寞——人少。可万一人多了,不知道作者是否想过,再完美的规则也抵不住人多,这就是一个悖论,找不到解决的方法。

作者的寂寞是一瓶封存的老酒,愈浓愈香,只是读者偶尔才能从书中呷上一口,虽回味悠长,却无可奈何,无法贮酿,但就是这么一小口,就如一句精简的诗句,令人终生难忘。

就是这么一口酒,值得任何人去品尝。

安娜卡列尼娜读书感想 篇29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