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精选16篇)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

他乐观向上,热爱生活;他机智勇敢,聪明能干;他不畏艰险,知足安命,他就是——鲁滨孙。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精选16篇)

他是一个爱旅行的英国人,在一次远行中船翻了,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他在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还救了“星期五”。他晕遇到种.种困难,但他都克服过去了,把他自己从绝望的深渊里拉了出来。以乐观向上的态度,愉快地过着每一天。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如果是我,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缺吃、缺住、缺水、缺电、缺伙伴、缺亲人,以及缺少日常用品,我想我会立马奔溃掉,更怎么可能想到什么计算日期,列好处坏处,记自己在岛上发生的事情呢?更别说二十多年,让我待那二十多天我就会垮掉,更怎么可能再去安慰自己呢?拿鲁滨孙和自己作比较,我不禁羞愧万分,突然觉得鲁滨孙好伟大……

他勇于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他遇到困难,是思考而不是退缩,这一点,也许很多人都做不到。他在荒岛上呆了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中,他肯定有受过打击,尝过痛苦,忍过孤独。他也许算比较幸运了的,他后来有“星期五”作伴,比独自一人好多了。他也十分乐观向上,有自我控制能力,如果换作我,我也许一天哭一次,而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可以让自己从绝望中看到希望,从荒岛中得到生存。他总是理智地面对现实,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乱了头脑;他总是细心地做着一切,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游手好闲;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生活,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哭丧着脸。

鲁滨孙让我学会珍惜我拥有的一切,哪怕是一滴水,一粒米饭,我也不敢浪费。我想,当我不再拥有它们的时候,它们是多么珍贵!他还教会了我要独立乐观,要是哪天我也流落荒岛,我也要成为荒岛的主宰者,我要像鲁滨孙一样,让

荒岛换个模样。

他还让我知道:不管结局是不是美好的,只要付出了,过程就是宝贵的!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2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可以让我们获取更多知识, 书可以让我们懂得许多道理, 书可以让我们提高文学水平,可以让我们变得更睿智。

这本书主要说了:鲁滨逊小时候就梦想航海当水手,年轻时多次离家远航,最后一次远航时船触角,乘客和水手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被海水冲上了孤岛。他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克服重重困难,自力更生。学会了自己制作许多生活用品,他也曾和野人多次作战,还帮助一个野人俘虏成功逃跑,而那个俘虏也成了鲁滨逊的一位忠实的仆人和伙伴。他们在岛上整整生活了20--年,终于有一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才有机会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正是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记得有一次,我去爬山。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已经是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大汗淋漓了。我有了放弃爬山的念头,想径直走向山下。可是,这点小困难我都克服不了,我还是个男子汉吗?我转念一想,继续坚持着,努力地爬到了山顶。虽然我气喘吁吁,但是看着山下的无限美景,我感到无比自豪。是我凭借着自己的毅力站在了成功的顶峰!是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了自我,超越了自我。

“困难是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面对生活道路上的种.种挫折与坎坷,要乐观向上,正视它们,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战胜它们。这样一来,你就会获得成功。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3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我常常沉浸于作者所描绘的奇妙玄幻的荒岛世界。而随着年龄的推移,再品《鲁滨逊漂流记》,除了对荒岛世界的无限向往,我还从中感受到了勇士的感恩之心。这份感恩之心在伴随着勇士成长的同时,也为我的成长之路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成名作,小说是笛福根据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经历创作。这部作品主要描写了主人公鲁滨逊在数次航海中历经磨难,在一个荒岛上通过自己与自然的抗争成功度过20--年的时光,并最终获救回到英国的故事。小说赞扬了人类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不畏艰险、奋勇拼搏的精神,成为风靡世界的一部优秀文学作品。

小说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对航海就有极大的爱好,他没有听从父亲的劝告,执意选择了航海。在一次又一次的旅途中,他遭受了许多难以预料的事故,幸运的是,最后他都有惊无险,成功返航。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与磨难并没有浇灭他内心对航海的狂热火焰,反而诱惑他开始了新的航行。可是这一次,鲁滨逊又一次遭遇了重大事故,来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面对岛上的恶劣环境,鲁滨逊通过搬运大船上的物品以及自己的创造,与大自然进行勇敢的抗争,逐渐克服了一个个困难。在一次土著人之间的战争中,他还解救了一名土著人——“星期五”,并将其作为自己的仆人。后来,有一艘英国船在荒岛附近抛锚,主人公鲁滨逊便成功获救,返回英国。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我体会到了小说主人公对航海挑战自我的渴望和勇于同大自然抗争的精神;再读《鲁滨逊漂流记》,我看到了那一时期英国殖民者在小说中的影子;三读《鲁滨逊漂流记》,我已学会不再单纯地从一个角度来评价一个人物或一部作品,而是学着从中发掘更多能够给自己带来启示的东西。而这一次,我学会了感恩。

在一次又一次的航海途中,每当一切化险为夷,鲁滨逊都会感谢上帝,感谢他对自己的眷顾。当他流落到荒岛时,每天晚上他都会做祷告,感谢上帝赐予他的一切。也许,就是这种对上帝的感恩,使他撑到了最后。

在现在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每个人都在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渐渐地便忘记了对生活感恩。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有许许多多需要感恩:感恩父母,感谢他们对自己的辛勤培养,为自己的生活开辟一片蓝天;感恩老师,感谢他们对自己的谆谆教诲,为自己的道路指明正确的方向;感恩朋友,感谢他们对自己的劝慰鼓励,为自己的土地增添艳丽芬芳;感恩生活,感谢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片傲游的海洋!

生活中需要感恩的有许多许多,可这一切似乎都被我们所淡化了。失去了一颗感恩的心,现代人便迷失在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中,无法自拔。想想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富士康”事件,倘若那些跳楼的人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时时惦念父母朋友对自己的好,又怎能轻而易举地置自己的生命于一时愤慨之间呢?倘若鲁滨逊也不懂得感恩,一遇到狂风巨浪便怨天尤人,恐怕我们也就不会看到他后来在荒岛之上的奇妙际遇了。

所以,让我们常怀一颗感恩的心,将感恩付诸于平时的日常生活之中。否则,或许就会像小说结尾的鲁滨逊一样,空怀一颗感恩之心,却再也找不到那些要感恩的人了。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是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讲述 了 鲁 滨 逊 在 一 次 航 海探险中,船撞到了岩石,船上10人淹死,鲁滨逊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终于回到了英国。鲁滨逊特别的勇敢。有一次,有十二个野人乘船从对面的小岛上过来,准备吃人肉宴。其中有一个人质,解开绳子,朝我在岛上居住的地跑来。 野人 发现 有人质逃跑,有三个野人去 追人质。四人从我家门口跑过,我用枪把三个野人打死,人质十分想感谢我,我让他做了我的仆人,我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很聪明。有一次我正在 捕捉猎物,猎物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很美,树上水果特多,有满树葡萄,可口梨子。我又想了想葡萄吃多会的病死亡,我把他晒干成葡萄干,又好吃,又不会的病死亡。鲁滨逊特别机智。我们的船只撞上了岩石10人淹死,我上了岛在岩洞里安了家。因为我的东西太多,只能把洞扩大。但没有斧头,我用刀从铁树上砍下来一块木头,做成了斧头我把山洞挖,得的特别大有100平方米。

鲁滨逊真的特别勇敢,很聪明,十分机智,令我钦佩。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5

《金银岛》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先生的兴趣。于是他们一起去寻宝了。船上不料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赛尔威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乡绅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那群海盗,找到了宝藏。

吉姆原来是一个胆小的孩子,父亲死了、自己家的旅馆被砸后,吉姆带着藏宝图踏上了寻宝的路程,寻宝的途中虽然遭遇了海盗,但吉姆不畏艰险,和乡绅他们一起与海盗进行斗争,最终战胜了海盗,拿到了宝藏。吉姆的人生道路中经历了这样一件重大的事情,使他从一个胆小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坚强的孩子。我们做事也要像吉姆一样,遇事沉着、冷静,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不畏艰险,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我十分讨厌书中的那个赛尔威,他是个阴险、狡猾、善变的人,是一个的的确确的“两面派”。一会是一个善良的好人,一会又变成了一个坏蛋,一个海盗头子。我很讨厌他。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邪恶势力面前要沉着、稳重,不能在邪恶势力面前有所畏惧。要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6

我读《儒林外史》是在《红楼梦》之后,在我看来《儒林外史》与《红楼梦》相较而言虽在结构的宏大完整、人物的类型众多等方面它都显然不如《红楼梦》。但《红楼梦》还是有较多的“古典”气息。例如它的以神话为象征的哲理内涵、诗词歌赋的运用,以及宝黛爱情故事的诗化成分等,而《儒林外史》朴素、平实而深刻的艺术风格,则更接近于现代小说。在读它的时候也许你会想起曾读过的鲁迅小说中的一些简洁的描写和冷峻的笔调。

《儒林外史》是一部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结合作者吴敬梓的亲身所历所闻,揭露埋没真正人才培养大批庸才、贪官污吏,造成当时社会道德败坏文化停滞不前的罪魁祸首——封建科举考试。同时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出处、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在我看来这也正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虽然这几句话都已是老生常谈,可如若真正能明白的人多一些在小说中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儒林人士在读书的道路上第一步就走错了,他们一心只为功名利禄,却忘了读书的真正意义在于领悟、意会、学以致用、提高自身修养,读书对他们来说,仅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可以转化成自身力量。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曾经把封建礼教比作为吃人的礼教,那么封建科举制度也就是名副其实的吃人的制度了。

在科举制度被废除了几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从作者吴敬梓幽默诙谐的语言中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读的淋漓尽致。以前曾经在课本里读过摘自第三回的节选《范进中举》,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还有,在他笔下的吝啬鬼严监生,临死时因见灯盏里点了两根灯草,便伸着两根指头不肯断气,通过这一细节的描写将其的吝啬刻画的入木三分,但在后面作者其实也写到他为了把妾赵氏扶为正室,舍得大把大把地花银子。读到此时你是否会觉得这个严监生既可怜又可笑,却也颇有一点人情味。这些都是作者对平凡人物矛盾心理理解和同情的描写。另外,小说中杜少卿的出场,这位杜少卿,委实是挥金如土,但凡有个人来哭上几声,或是孝养母亲,或是做个小本生意,他并不多问,大把的银子撒了出去,家财散尽,搬到南京城。这还不算,他在南京城,陪娘子去看景致,轿里带着赤金杯子,融融春光做了下酒菜,喝得大醉,携着娘子的手一起走路。两旁看的人“目眩神摇,不敢仰视”。有人举荐他出仕,他却装病推辞不就。娘子问他为何不去,他反说:“你好呆!放着南京这样好玩的所在,留着我在家,春天秋天,同你出去看花,吃酒,好不快活,为甚么要送我到京里去?假使连你也带往京里,京里又冷,你身子又弱,一阵风吹得冻死了,也不好;还是不去的妥当。”通部书里,多少人只要念八股文做试帖诗做官混钱,杜少卿却是一心一意地要生活:作诗、会友、喝酒、赏花……但他为人又最重孝义,杜慎卿说他“但凡说是见过他家太老爷的,就是一条狗也是敬重的”。说到杜少卿我不禁要提及《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他们身上都有着其他人物形象身上所没有的叛逆精神,蔑视功名利禄,不已光宗耀祖为念。他们不仅是作家的精神寄寓,而且是寄托了作者审美理想的典型。体现了我国伟大作家对社会制度的深刻认识。

最后,宗上所述,《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作者却用其生花的艺术之笔,描绘出了一组组不同性格的人物群像,将其塑造成一面历史的明镜,不仅对当时的社会现实做出了广阔而深刻的反映,也折射出了当今社会中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正是因为这些文学意义才使得《儒林外史》的社会意义大大高出其他同类作品才奠定了它在文学史上的不朽地位。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7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故事讲述的是1866年,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带着自己仆人和一名捕鲸手去追捕海上的一只大独角鲸,在此过程中,意外发现那是一只构造奇异的潜水艇,船长尼摩邀请众人周游海底世界,中途碰到许多深不可测的事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了印度洋、红海、地中海……整整有两万里。

最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科学性,凡尔纳的各部作品均由此特点。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光的反射……故事情节非常出色,不仅使我们开了眼界,对世界有所了解,而且也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出现在海底,那天众人潜入海底去采珠场采珍珠,正当他们高兴奋兴回来的时候,发现有位印度人也在一旁采珠。忽然间,一只目光贪婪、张牙舞爪的巨鲨出现在印度人的上方,猛地向他直扑过去,他往旁边一闪,鲨鱼的尾巴向他一扫,他摔到了地上。正当鲨鱼想吃掉他时,尼摩船长主动出击,展开了一场人鲨大战,尼摩船长不断攻击,却一直没有刺中要害部位,而鲨鱼张开它那如同工厂里的大剪刀一样的大口,将船长掀倒在地上。此时,尼摩船长自称跟人类断绝了关系,但在要害时刻,却为一位普通的采珠人和鲨鱼搏斗,不仅说明他神秘莫测,而且有很强烈的正义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人物并不是尼摩船长,而是仆人康塞尔,他有个特点,每当他们捉到鱼时,他总是主动分类,习惯虽小,但充分说明他有强烈的求知欲,对学习很感爱好。我不禁想到了现实生活中我的情况,别看我现在学习成绩不错,但是我仅仅是依靠自己的优势——记忆力好坚持到现在,平常根本不怎么用功,我想:假如我和他一样该多好,我不就可以名列前茅吗。所以我应当拿他为榜样,向他学习。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8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

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

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

曾是格里高利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结果只是——“‘当然死了。’老妈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

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着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w?h?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

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

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或者换言之,我们什么也没有改造成功。作为对人类改造的回报,一次次的自然灾害,疾病横行,真是对人类莫大的讥讽。我们改造了什么?曾经,我们将树木一棵棵伐去,盖上摩天巨楼,并惊呼,我们创造了新世界。可转瞬,我们却又不得不一株株地种上。毁屋种树,退耕还林,一切依旧是原样,什么都没变。

此刻,个体的无能为力被扩大为群体,可在浩渺无垠的嚣嚣尘世中,群体又退化为个体。如此这般,和谐只能是唯一的出路。我们无权选择自然,而自然却在选择我们。

和谐共处,无论是人与人,还是人与自然,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继续无能为力。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9

一位作家,一生也许会有许多部作品,也许在当时他生活那个时期会引起极大的轰动。但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些以作品数量取胜的作家终将淹没于历史的洪流中。与此相对的是另外一种作家,他们也许没有许多作品流传于世,但是,也许那仅有的几部巨著会在璀璨的文学星河中散发着永不褪去的光芒。

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太过短暂,并未留下许多作品,但只一部《飘》足以奠定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而《飘》也成为20世纪文学的经典作品,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影响。

小说是在南北战争这一背景下展开的,以斯嘉丽·奥哈拉为主线,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后美国南方社会的风貌,在描述战争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着重描写了斯嘉丽对艾希礼自欺欺人的爱情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怜爱。

这部小说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我觉得有如下三个原因。

首先是作者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用曲折的故事情节表现出丰满的人物形象。作品刻画最成功的是斯嘉丽。斯嘉丽缺乏许多女性的美德——事实上,可以说是几乎缺乏所有的美德,除了拥有足够的勇气之外。斯嘉丽生命力旺盛、全身每一寸细胞都活蹦乱跳、自私自利、没有原则、无情无义、贪婪成性、颐指气使,骨子里却是灵活轻巧、弹性良好的钢铁。她父亲是爱尔兰移民,以性格和个人魅力打入南方庄园的有钱阶级,还娶了名门闺秀。斯嘉丽务实一如爱尔兰人,几乎没有母亲的婉约气质,是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分子,完全无视社会的标准及禁忌。米切尔对斯嘉丽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从小说最后,斯嘉丽在面对所有人的离去之后,她还能说出“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就可以看出来,小说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在经历了战争、爱情的打击后,最终成为集纯真与野性、自由与自私、痴情与无情、浪漫与现实于一身的“乱世佳人”。此外,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白瑞德几乎和斯嘉丽一样充满生命力。他是查尔斯顿一个家族中的不成材儿子,愤世嫉俗而实际,他一开始就看出南方的势不可为,大胆偷越封锁线,发了笔战争财。米切尔刻画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她取材通俗剧及罗曼史的刻板人物,甚至连两撇黑色小胡子、锐利眼神和让女人无法抗拒的魅力等都借来用,却能让他生动有说服力。

其次,小说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语言真挚感人,故事的进展几乎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随着斯嘉丽的生活而发展,但是,对心理活动的细腻描写以及情节、人物的冲突非但不会让人觉得冗长反而体现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除此之外,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四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又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设计。斯嘉丽与艾希礼看似朋友,实际上却是一对没有结果的“情人”;斯嘉丽与梅兰妮表面上是和谐的姑嫂关系,实际上斯嘉丽却视梅兰妮为情敌;斯嘉丽与白瑞德表面上互相利用,内在的却是白瑞德深爱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又为艾希礼不顾一切。这样矛盾的人物关系相互作用,让四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对比更加鲜明:斯嘉丽的叛逆自私和梅兰妮的宽容温和,白瑞德的勇敢直率与艾希礼的胆怯虚伪形成强烈的对比,让小说不显平淡,反倒扑朔迷离,更吸引人阅读。

最后,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就在于它能激起读者的共鸣。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无论是谁,都会有说不完的话。而这部旷世之作对爱情的描绘更是细腻。爱总是在无意中到来,16岁的斯嘉丽始终不明白,自幼与她朝夕相处的艾希礼,为什么在两年前才开始令自己百般牵挂?那时的艾希礼刚刚从欧洲归国,前来她的家里探望;当时斯嘉丽正站在屋外的走廊上,看见他骑在高高的马上,由长长的林荫道那边迎面向自己走来。阳光下,他那一头金发和抖擞的装束、灿烂的笑容,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仿佛没有任何理由。从此,她便再也不仅仅属于她自己了。虽然艾希礼从未对她流露过任何爱慕之情,她也并不真正了解他的内心。生就好胜的个性,使斯嘉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志当成别人的意志。她的爱因而常常显得过分自私,这样的爱永远不会鼓励她首先去设想对方的感受,而总是先顾及自己的迫切需要。所以,当得知艾希礼要和媚兰结婚的消息时,她便不得不把自己的爱变成一场战斗了。无论如何,她要将艾希礼从媚兰身边夺回来。为了爱,她不怕让任何人受到伤害。她的爱情逻辑很简单,因为爱他,所以就应该得到他。在艾希礼家举行的那次聚会上,斯嘉丽几乎征服了所有想在情场上大显身手的男子,唯独艾希礼一直无动于衷。恼火的斯嘉丽连少女的矜持也不要了,索性当面告诉了他自己爱他。她以为这样会给对方一些勇气,让对方承认对她的爱。可惜事情并没有如她所愿。她得到的只是艾希礼不能爱她的理由。在爱情面前,斯嘉丽表现得比艾希礼富有勇气。不过这勇气里搀杂着更多的虚荣和自私。因此,在自己的爱遭到拒绝时,她的自尊比爱欲承受更大的伤害。她给艾希礼的那记响亮的耳光,保护的就是她最为看重的自尊。

爱从来不会因为被拒绝而使一个人气急败坏,只会让人伤心。当艾希礼从战场回来后,斯嘉丽看到心上人一身褴褛,手持斧头在果园里干着苦力,她的心都快碎了,她想要和他一走了之。而艾希礼也在她的逼迫下,说出了爱她,但在行动上却没有背叛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爱。他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他们的需要根本就是两码事。可斯嘉丽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但她也意识到,走进他心灵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这次她终于也感觉到了爱的倦意。不管怎样,坚强的斯嘉丽还得负担起生活的重担,包括赡养艾希礼一家人。为了守住家园,她夺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尽管这个男人又老又丑,但斯嘉丽统统不在乎了。守住家园是她眼下的一切,因为那里储存着她与艾希礼共同美好的回忆。斯嘉丽借助婚姻保住了家园。能够让艾希礼停留在她的视线里,对于她就是一个莫大的安慰。她还让他负责管理自己的木材加工厂,为的只是能时常见到他,哪怕他让经济亏损。

可命运的捉弄让斯嘉丽再次做了寡妇,白瑞德趁虚而入。她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说的似乎没错,他们彼此不爱,但他们却属于同一类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嫁给白瑞德,但她念念不忘的仍是艾希礼。她不时提醒自己,她是属于艾希礼;她还试图与丈夫分床,以保持自己在身体上对他的忠实。可是梅兰妮的死却让她从大梦中骤然醒来。她发现艾希礼因为妻子的死亡突然就垮掉了,原来妻子才是他的全部。斯嘉丽觉得一切都搞错了,艾希礼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同时也在顷刻间怀疑自己对他的爱。那一切不过是源于她14岁那年的一场幻觉而已:他骑在高高的骏马上,在阳光下微笑着向自己走来……但实际上,她爱的仅仅是那一刻的美丽图画。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用自己无尽的浪漫想象丰富和美化着这幅画,但却对画中的那个人一无所知。走进这幅画,亲近这个人这种无法实现的冲动,无时无刻不都在加深着她的爱情。原来,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已!多年的爱情转瞬间就消逝了,这个结果对斯嘉丽来说,实在是过于残酷。好在她也总算醒悟了:明白了艾希礼对自己的不爱,也明白了白瑞德给予自己的那份深邃的爱,以及她对他的那份迟到的爱。只是可惜,斯嘉丽醒悟的有点晚。当她想对白瑞德说明这一切时,他却决定要离开她了。爱女的夭折,他对她的爱也消散了。当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爱的时候,她却同时失去了两个男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爱的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她那么爱艾希礼,是因为她得不到他的爱;白瑞德口口声声说不爱她,是因为他知道她从不珍惜容易得到的爱。但是斯嘉丽并没有就此变得一无所有,她还因为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而富有着,问题只是如何将这种富有变得更有价值了。如果说她当年是因为勇敢而爱的话,那么此刻,她需要因为爱而勇敢了。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0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财富,比金钱还重要的财富。一个人富贵,他想维持富贵,一个人贫穷,他在抱怨贫穷,但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些和活着联系在一起,因为活着跟它们不在一个地位上,活着最重要。

人不喜欢寂寞,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他想有个伴儿,有一个熟悉的生命在自己面前,也照耀了自己的生命。富贵的那个富贵——他的那头牛,也就是这么到了他的身边,他救下了它,它感到幸福,他也感到幸福。两个富贵在一起,创造了自己的新生活。两个活着的生命在一起,照耀了生命的光辉。

他们热爱生命,所以他们喜欢活着;他们珍惜生命,所以他们一直活着。两个“老人”在田间“玩耍”,两个“老人”在犁上唱歌,两个“老人”,在树荫下想象,讲述着他们的故事,畅想着他们的未来。也许他们过去坎坷,也许他们现在平庸,但他们现在幸福,以后也会幸福。因为他们活着,他们是两个充满活力的生命,因为活着,他们幸福。

一个人再好不过活着了,活着就能找到幸福,死了就一定不会有幸福。两个富贵再贫穷,他们也幸福着,富贵的龙二再幸福,到了那个世界也一无所有。幸福不等于金钱,幸福等于生命。生活于他而言既不是荒漠,既不是沃土,他活着的本生就足以使他心里感到充实。

活着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故事;活着是一道风景,也是一笔财富。拥有这笔财富的人,要珍惜这笔财富,它是我们在拥有美好生活道路上的曙光,它照耀了一切,有了它才有了希望。

一个人,一个故事,讲述着《活着》。一个故事,就是一个真理,告诫着人们。迷途的人啊,快醒一醒吧,不要再想那个世界啦,好好活着,我们寻找幸福。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1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这个体系既是主观的,同时又是客观的。说它主观,是因为他来源于托尔斯泰的思考与总结,很多地方都打上了“托氏烙印”;说它客观,则是因为他并不强加于人,而是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在“托化”的同时又逐渐凸显出自己的个性来。

另一方面,我又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应该说,《战争与和平》这部书最大的成就在于其思想性,那是无与伦比的。但是,在其它方面,它的成就也同样不凡。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

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表面上看,这种旁观者的白描手法似乎缺乏情感,太过冷峻,但如果往深处挖掘,你便会发现,托尔斯泰其实在他笔下的人物身上寄寓了很多东西,包括这个世界上最为深沉的感情和悲悯。也正是这种最深沉的感情,才使得托尔斯泰与他所热爱的东西始终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可以客观地评判,却很难一厢情愿地投入。

记得高尔基在致契可夫的一封信中说:“您可知道,在您的戏中,我觉得您处理人物比魔鬼还要冷酷,您对待他们像雪,像风雪一样的冷。”可就是《万尼亚舅舅》这部戏却使高尔基感动得哭了。读《战争与和平》也让我有类似的感受。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有人说,托尔斯泰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得他像个可笑的懦夫;又有人说,托尔斯泰属于农民阶级,他所提倡的农民宗法制观点带有很大局限性。对此,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托尔斯泰的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他们不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想进一步征服那生养自己的大自然。很明显,人类是不可能征服自然的,他们将为自己的好胜付出代价,酸雨、臭氧层空洞、大气变暖,这一系列的事实难道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至于所谓的农民阶级局限性,那是不值一哂的,如果拿阶级来划分托尔斯泰这样一个伟大而超前的人物,就好比用米尺丈量地球,可笑透顶。

不管怎么说,托尔斯泰都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的思想是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所以,我们没有资格站在这么一个伟人面前指手画脚。尽管他不抵抗,偏向农民,但这毕竟是他自己的个性,像很多其他人的个性一样,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而且,我更认为,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个性,托尔斯泰才成其为托尔斯泰,否则他只是一介庸夫罢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2

首先,对号入座,我呢,肯定不是嗅嗅,我没能及早嗅出身边潜在的危机并看出已经发生的变化,无论在学业上还是将来就业上或者其他事情。目前关系最大的就是就业了吧,一直有听说就业率急速下降,但是我还是按照以前学长的学习模式去学习,没有任何改变,学校在课程学习上也没做出任何调整,我也就懒得去调整了,就业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更高了,这已经是事实,但是我没有立即投入行动,去造就一个不同于过去观念中的那个我,因此,我不像匆匆。说到改变,去应对就业的难题,应该立即投入行动,但是,到底该怎样行动,行动的结果是什么,都是未知的,然后我就更愿意按原来的样子日复一日的过着看起来安逸的生活,我根本不想去对应改变,我甚至不想看到变化,我一直认为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为什么是我们面临就业危机而不是别人,一点都不公平,是谁动了我的奶酪?不晓得。我们都不愿意去讨论这令人沮丧的话题,故意忽略身边发生的变化,企图对发生的一切视而不见,我们不愿意嘲讽自己,不愿意改变所做的一切。我们都愿意归因于社会的问题而不是自己的问题,于是,我就更像是哼哼了。哼哼了又怎样,是该高兴呢还是该高兴呢,管他呢,继续原来的生活,继续做哼哼吧!可想想,不能够啊,怎么就能纵容自己这样呢。现在已经认识到奶酪发生了变化,也承认自己害怕改变,现在依然活在过去成功而形成的傲慢中,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曾经的自己。要不学唧唧一回吧,行不行?还有点犹豫,行吧。现在开始在头脑中描绘一幅自己在享受新奶酪的情景,这正是我喜欢的。然后呢,学唧唧就得像个样,看到自己的错误,坦然面对自己,改变自己,并将一切做得更好。

改变,从哪里开始,第一反应就是从身边的小事开始,一点点去完成。面对就业,无非就是努力学习,把该学的科目都学了,该考的证件考了。面对微光,应该更积极,了解微光要积极,服务于支教更积极,完成团里安排的任务更积极。突然意识到有一两次完成任务有些怠慢,今天貌似可以用一句话来解释,那就是我不愿接受别人强加的改变,强加的改变是最易遭到反抗及阻力,就像当时不愿接受写读后感这件事上。我这样的行为肯定不够积极,不过还好,今天已经认识到了,改变发生了,应该主动去挪走自己的奶酪,然后问问自己,当我无所畏惧,我会怎样?接着,执行,唯有执行力到位了才是真正的改变。至于享受改变,呃,境界未到,先体会一下改变所带来的变化吧!可以预见的改变都有哪些,喜欢稳定和安全感不会改变,改变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甚至不利,这样的意识得改变。改变意味着可以有更多的选择,了解各种实际的选择,要比呆在舒适的环境里把自己孤立起来安全得多,唯有主动应对变化才让我们更加从容。

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害怕改变还是喜欢改变,但如果我们能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应该可以做得更好,微光可以做得更好!总之,以后面对变化时的态度要变得积极,想着享受奶酪的情景而让自己变得积极起来。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3

每个人都会有秘密,就连一只小葫芦,也不忘有个秘密,那个秘密就是:它可不是一只普通的葫芦……今天,我就带领大家走进它的秘密中。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来到湖边钓鱼,意外地发现了这只神秘的葫芦,并把它带回了家。之后,葫芦帮他实现了许多愿望,也给他带来了许多烦恼。最后,小男孩从睡梦中醒来了。原来,他那是在做梦呀。

看完这本书的最后一章,我恍然大悟,哟!原来是这么回事!要是我也有一个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的宝葫芦,那该多好!我不禁遐想起来……不过,后来我又转念一想,虽然什么都实现了,但那并不是靠自己的努力换来的,也不是自己做的,根本没价值、没意义,只有自己亲身体验过,才有做这件事情的意义。我觉得,做某些事都可以亲身体验一下,那样会变得很有价值,而且,要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我相信,一些不可能的事,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就能够变成可能的!

每个人都有秘密,我们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那甜甜的果实!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4

时值暑期,正是充电的好时候。上网一查,100本书一字排开,再仔细一看,我的眼球立刻被一本书吸引了,那本书正是《宇宙简史》。茫茫书海独见一书,此书当然不同凡响。自己平时一直喜欢看一些科普类的书,对《时间简史》也早已有所见闻,适逢暑假,又恰见这本仰慕已久的书的姐妹篇,当然立即拍案决定购买此书。这是一本写给普通人的科学巨著,用最简单的语言阐述了最深奥的宇宙原理。在不断汲取着新知识的同时,从书中我也收获了许多其他的东西,这些已超过了知识本身给我带来的启迪。《时间简史》已给我带来了一轮强烈的冲击,而《宇宙简史》把这股冲击延续了下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漫步在知识的世界中。曾几何时,自己对于宇宙充满了无尽的幻想和渴望,想着天上的星星,想着天上的月亮。现在,我依然喜欢眺望星空,看着颗颗流星,看着五彩的星座。从书中,我了解了更多关于黑洞的故事,揭开了反物质神秘的面纱,知道了更多遥远星系的奥秘。从书中,我掌握了许多天文学的知识,让自己与遥远的未知更近了一步。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我从中学会了一种对待人生的态度。“我们之所以看到宇宙是这个样子,只是因为如果他不是这个样子,我们就不会在这里去观察它。”从书中,我感悟到的是那颗对科学执着严谨的心,那颗对一切充满好奇的心,那颗刨根问底的心。科学家们的不懈追求,为的是人类科学文明的进步,特别是对于外太空的探索,从不曾止步。所以读罢此书,我更感受到的即是这种孜孜不倦的精神。

一本好书不仅能教给别人知识,更主要的是能让读者有所思有所感,《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好书。而我更是被作者霍金先生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

简练的语言,播撒着浩渺的知识;睿智的语言,体现着博大的智慧。这次的阅读,让我长了知识,增了视野,也让我学会了严谨的态度。这些对于我来说都是无价的至宝,因为他们将成为我得垫脚石,对我以后的发展打下稳固的基础。这一点一点的积累,如繁星般,无边无际地闪耀在知识的夜空中,广袤无垠地漫布在思想的宇宙中。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5

书,是人一生的朋友。而这本书却能让人感受到人的本性——善良,它是冰心的散文集,其中还包含《寄小读者》、《国旗》等文章。但《小桔灯》是这本书的根本,冰心崇尚童真、母爱,而小桔灯却给我们展现了一种美,别样的美——心灵美、情操美。

主人公小姑娘,是一个极为平凡、贫苦的农家少女,而她的所言所行却无处不蕴含着内在的美——

首先,《小桔灯》之“美”,美在选材上能够“以小见大”,“平中见奇”。作者善于从看似寻常的事物中发掘出不寻常的意义,从一滴水反映出太阳的光辉。《小桔灯》只有短短一千五百多字的短小篇幅,却包容着如此深刻的寓意,让人深受启发,真可谓是一篇玲珑剔透、回味无穷的散文佳作。

其二,《小桔灯》之美,美在立意的深刻新颖。作者紧接着叙事之后的一段抒情文字,直抒胸臆,真切自然,是对前面叙事的归结和深化,是全篇的点睛妙笔。它深化了主题,对小桔灯的象征意义作了充分地揭示——小桔灯象征着蕴藏在革命人民心中的希望和火种,小桔灯就是光明和胜利之灯。

最后,《小桔灯》之美,美在对人物形象的白描式勾勒。小姑娘是作者倾全部感情、着力表现的中心人物。在全文五分之四的篇幅里,作者运用中国传统的白描手法,抓住人物最富有特征的言行,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以寥寥数笔,便将一个早熟、镇定、勇敢、乐观、纯真善良、富于内在美的中国农村贫苦少女的形象展示在读者面前,宛若塑像一般,很有立体感。她的形象仿佛开放在荒野中的一朵散发着清香的野菊花,给人以美的享受。

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径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也不觉是悲凉。

举起一盏小桔灯,在岁月的长河中,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我们一路远行。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心得优质文章 篇16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