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精选29篇)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

读了这篇泊桑写的短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我感受深刻。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精选29篇)

在这篇小说中,在听说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都盼望他早日回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奢华的生活。

可在一次旅行中,当“我们”全家乘船旅游时见到了他,他并没发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在船上当一个卖牡蛎水手时,“母亲”和“父亲”却像看见瘟神一样尽量躲开他,为什么呢?我想时因为他没钱的样子,还又老又穷,怕他缠这我们,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认出自己的哥哥和侄子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他认出来了,可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们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会自己的家乡呢?答案从船长口中得知:“据说他再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钱……”这样说来,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我的母亲”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我们,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个见钱眼开的市井妇女,而“我的父亲”也和“母亲”一样的“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出息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会和他相认,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我们身边也有人做了错事,但不知道去弥补,就像我班的施健安,他把我妈妈给我新买的铅笔盒弄坏了,说赔,可到现在也没赔给我,真希望他也看看《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

这是一篇莫泊桑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3

前几天,我学习了《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文章讲述了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穷、富时所表现出的态度,从而体现出了菲利普夫妇那种现实、自私、冷酷等的性格,使我颇有感触。

读完了这篇文章之后我就想,如果菲利普夫妇能把于勒当家人,在困难时去帮助他,去支持他,去鼓励他,而不是听到于勒有钱时就把于勒当救世主,看到于勒落魄时就当于勒瘟神一样避开,菲利普夫妇也不至于落到这般田地吧!歌德说过“爱是真正促使人复苏的动力”。

在今天的社会上,有些人比菲利普夫妇还现实、自私、冷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篇报道。一个离异的男人,他和女儿他父母一起生活,因生活的艰难压力,平时和父母的一些误会,有一天,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他和年幼的女儿合谋去逼他的父母喝农药。他气冲冲地跑到他父母的房间,对两老说了一翻不是人说的话他说:“父母呀,我过得好苦呀,你们其中一个把这瓶农药喝了好减轻我的负担。”年迈的父母因无力反抗最后他逼他父亲喝下了400ml的农药,他母亲想出去叫人救命,他却叫女儿把母亲拦着,直到他父亲在他眼前挣扎死去他才肯罢休。我看完报道后让我咬牙切齿,怒发冲寇,真想进电视里狠狠的打他一顿。他父亲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畜生,也不是一株植物,他怎么就不得了手呢?难道你就不知道你父母的那头白发,那双手上的老茧,那满脸的皱纹是为你而生的吗?父母辛辛把你拉扯大,为你奉献了一生,到头来就换来了你父女俩的冷血、自私。你的心是不是黑得连狗都不敢吃呢?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人连畜生都不如,畜生也是人类的榜样。

以前有个厨子,一天他煮鳝鱼,奇怪的是他每扔一条鳝鱼,到锅中的每条鳝鱼都会把肚子拱起来,这厨子就纳闷了,于是他又扔了一条鳝鱼下去结果还一样。当厨子把鳝鱼切开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惊呆了,鳝鱼肚里全是活生生的卵,厨子恍然大悟,原来鳝鱼是为保护里面的卵,宁把头尾煮烂也不让鱼卵受丝毫破坏。鳝鱼都懂爱,人有时怎么就那么冷血。

人世间没有比爱更珍贵。人与人之间多一点关爱少一点冷漠,多一点为人着想少一点自私,世界将会更美好更温暖。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4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知道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父亲向船长打听情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非常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助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应该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应该瞧不起那些穷人,应该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助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5

我读了《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书,讲了慈祥的爷爷即聪明又心灵手巧,总是能把旧的看上去可以扔弃的东西重新变成新的,使人看见了,听见了有一种吃惊不小的感觉。我们也能像爷爷那么能干吗?

当约瑟还小的时候,爷爷为他做了一条奇妙的毯子。这条奇妙的毯子不但舒服,而且很保暖,还可以把恶魔通通赶跑,不过约瑟渐渐长大了,这条奇妙的毯子也变得老旧了。约瑟的妈妈说毯子太旧想把它扔掉了。约瑟说:”爷爷一定会有办法的。“于是他就跑去找爷爷,爷爷一看说这料子还够做……就喀吱喀吱缝进缝出很快一件奇妙的外套就做好了。过了不久,约瑟又长大了,奇妙的外套也变得老旧了,妈妈又想把它丢了。可约瑟还去找爷爷,爷爷又用同样的办法把外套变成了背心。接下来爷爷又把背心变成了奇妙的领带,领带又变成了手帕,最后手帕变成了纽扣。有一天纽扣不见了消失了,即使是爷爷也没办法无中生有呀!第二天约瑟去上学,拿起笔在纸上刷刷的写着,他说这些材料还够用……就写成了一个奇妙·精彩的故事。

我还很喜欢这本书的图画,下空有小老鼠的家庭,充满生活气息,它们也忙忙碌碌着,用爷爷剪下来的零碎布做床单,窗帘,桌布,还有衣服等……用勤劳的双手把自己的家庭装扮得漂漂亮亮,看上去很温馨。真是美妙极了!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深深感到我的爷爷也是同样爱我,经常给我买我喜欢的东西,从来不骂我,我好幸福,我也爱我的爷爷。还使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养成节约不浪费的好习惯,更要认真学习,像约瑟的爷爷那么聪明,做任何事情都要动动脑筋,多想想办法,这样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6

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使我感悟非常多,从而我悟到了一个启示:生活中要善于发现和感悟,要善于从事件中悟到道理。

读完其内容,顿时让人醒悟了许多,文中叙述的是:作者和其他孩子去爬山,爬上去以后,其他孩子就不管他了,他没法下来,其中一个孩子帮他把他爸爸叫来了,最后,他爸爸就鼓励他下来了。

这件事激励了我,遇到困但时,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这样自己才能拯救自己,莫顿。亨特就是一位勇敢、有信心的人。

同时这为父亲给我的感触也很大:这位父亲在心理上给孩子以支持,鼓励孩子大胆尝试,教给孩子恰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孩子得到体验和成功的快乐,使孩子经受了锻炼和考验,增强了勇气和信心。这是一个合格而伟大的父亲。

其实,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怎样的困难,只要将大困难分解成小困难。一个个认真的去解决,终将战胜大困难,取得胜利。在成长的过程中,面对困难,勇敢些!"走一步",把困难踩在脚下;"再走一步",继续战胜困难,终将成功。

读了这篇课文,我明白了:困难和危险并不可怕,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牢记从眼前,从脚下做起,什么样的艰难险阻都将被踩在脚下!!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7

今天读了唐老师介绍的《多元智能理论》,学会了很多东西。知道了多元智能理论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教育研究院的心理发展学家加德纳(Howard Gardner)在1983年提出。多元智能即(Multiple Quotient,MQ或Multiple Inetelligence,MI),包括冒险智商,创意智商,身体运动智商,视觉空间智商,音乐旋律智商,自然博物智商,智力智商,情绪智商,语言文字智商,自我内省智商,数学逻辑智商,人际关系智商。

通过学习我认为人人皆有无限的潜能与可能,未来更是行行出状元的时代。只要从孩子的强项智能引导孩子,都能令孩子有成就感,而达到自我悦纳、自我肯定、自我实现,人生也就绽放光芒了。读书只占其中的一小部份,统整知识、应用信息在未来将是更重要的能力。多元智能在人一生中的作用。通过考察多元智能对成年人生活中的作用,及考察各种智能的开发和发展对年幼的孩子发展的影响,多元智能在三个独立的方面起作用,分别是:休息作用,如何在工作环境中运用多元智能 娱乐作用,如何运用多元智能得到快乐和放松 欣赏作用,如何运用多元智能和他人一起工作,并理解他人 当然,多元智能的每个作用都会随着年龄的变化而变化。在刚开始,年幼的孩子把绝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多元智能的娱乐作用上;上学之后,孩子们玩的时间受到了控制,当他们逐渐长大后,开始运用多元智能来欣赏别人,越来越意识到友谊和关系的重要。多元智能的休息作用主要发生在成人阶段,那时我们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用自己的智能来工作或养家。很不幸的是,在这个阶段,多元智能的娱乐作用在我们的时间安排中看上去似乎都消失了。实际上,当我们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工作或养家时,我们很容易忽略其他并不需要用到的智能。

因此,我们老师应该了解自己的智能;必须去运用他们。要建立:“每个孩子都可以是聪明的”的认知及趋势。我们也必须去了解自己本身智能的真正内涵,看看哪些事是自己最在行的、哪些事是自己想逃避的。一旦你了解你所拥有的智能,你就能够协助确认你的孩子受到了影响;或许你所影响孩子的不是你最在行的部分,但对他而言,这个部分的影响却可能是强而有力的。为了达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是以多维度的、全面的、发展的眼光来评价学生。认为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潜在的天才儿童。随着智能课程的实施,我们教师发现,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 学习风格”,所以我们教师应注意尊重学生的学习风格,认识学生的长处,发挥学生的智能所长。在具体的评价操作方法上,可用“学习档案”的评价方法。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8

最近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红日》。 

其实看着这部小说,我的心也在随之情节浮动,再仔细想想,这么一个既有装备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会遭到如此迅速而又彻底的失败?  

有个笑话说得好,国民党在战场上汗的冲锋口号是:“兄弟们给我冲啊!”而共产党在战场上喊的却是:“兄弟们跟我冲啊!!”这一个“给”一个“跟”性质就大不一样了。我认为他们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不得人心。俗话说得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跟人民对着干,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唾弃。国民党的失败,就是败在他们的腐败上,无论他们的装备,靠山是多么强大,被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给掀翻了,这就是人民的力量!  说实话,共产党什么也没有,可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这比什么都来的强,有意义。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种战火纷飞的感觉,在这血雨腥风的岁月,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生命换来我们现在这美好和平的幸福生活,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9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0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

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1

一个偶然巧合的机会,我看到了这部关于西藏的百科全书式的长篇探险悬疑小说。在它被冷落了几个月后,当我在空闲之余翻开第一页后,就被它深深吸引住了。

《藏地密码》的作者依托于至今仍有神秘感的西藏文化与西藏地理,找到了在真实与虚拟间往返叙述的自由。《藏地密码》中至少涉及了三个似是而非的知识系统:藏重佛教的历史与传说;藏獒的知识与传说;最后一个是青藏地理及探险。作者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写作功底,将藏传佛教、藏獒、西藏传说,民间传诵的隐秘历史、史诗、藏地奇景等完美的组合在一起。

当藏獒专家卓木强巴突然收到一个陌生人送来的一张模糊的神兽——紫麒麟的照片后,使他方寸大乱,从此踏上了寻找紫麒麟的充满危险曲折离奇的征途,而这条征途的终点是一座淹没在历史中的历史文化宝库——帕巴拉圣庙,而紫麒麟是这个神庙的守护者。卓木强巴始终坚信,终极藏獒紫麒麟不只是存在在神话传说中,更是存在在现实中,只要坚持就一定能找到,他坚持的原因基于他对藏獒深深的从心底真诚的爱。在这条路上,除了为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甘愿追随他的几个特训队的朋友(唐敏、张立、岳阳、巴桑、吕竞男、亚拉法师),更有他的敌人——极其邪恶无人性然而又财力雄厚、神通广大、技艺高强的外国掠夺者。(莫金、索瑞斯为首的一伙人)

为了寻找紫麒麟,卓木强巴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凶险,都没有放弃,没有放弃目标,没有放弃朋友。面对着无边的黑暗和看不到任何希望的绝境仰天长啸:“我是不会放弃的!”用张立的话说:强巴少爷真的很憨,或者很傻,但就是那种执着,令人心甘情愿地追随下去,那是一种可以创造奇迹的力量。

为了寻找唐涛留下的黑色笔记本,强巴少爷和张立在横穿可可西里时因遭到莫金的追击,造成吉普车翻车爆炸,他们所有的物品都化为灰烬,只剩下一个二十公斤的汽油桶和随身的衣服,在零下十几度的冰原,七级的风夹冰带雪,唐敏还发着高烧,他们被困在了可可西里腹地——方圆八万平方公里的无人区。在这里卓木强巴尽自己所能,帮助了灰狼三兄弟,因为诚心诚意的帮助,他得到了灰狼三兄弟馈赠的极其珍贵的骨笛。正是这只骨笛,在他们后来与绝顶聪明的狼群激战时,在千钧一发之际,让群狼嘴下留人,空留不甘。

他们遇救后,跟随胡杨队长在冰山溶洞追击盗猎者,被狠毒的敌人引到了仓鼠洞里,那是转瞬就可以把人吃的只剩下骨头的成千上万的小动物,为了躲避它们他们被迫吊在冰桥上,靠的是手里的一根安全绳,上面是扑面而来的仓鼠,下面是掉下就丧生的地下暗涌,在生死关头,因为强巴少爷的不放弃,在最后关头,他们等到了前来救援的胡杨队长。所以,张立认准了强巴少爷,跟定了他。

在亚马逊丛林,在操兽师索瑞斯的操控下,他们在游击队员的重重围追下,又遇到了杀人蜂,游击队员被杀人蜂活生生的屠杀,那是一种刻骨铭心的刮骨之痛,在这种情形下,卓木强巴脱下衣服,裹住了岳阳,而自己却赤身裸体暴露在杀人蜂之下,如果没有库库尔族的人搭救,必死无疑。所以岳阳也是认准了强巴少爷,刀山火海不放弃了。

而库库尔族的巴巴——兔,首领蜜熊——利爪之所以出手援助,是因为,卓木强巴小组一行人在进入亚马逊丛林之前,在普图马约采购物品时,在冰吧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与他们有了短暂的友谊,使他们在与巴萨卡手下的人激战时印第安人出手相助,更让他们遭受杀人蜂袭击后被他们所救。在库库尔族领地疗伤的时候,强巴少爷看到了不叫的狗,得到了巴巴——兔小姐的芳心,在神坛上听到了巴巴——兔唱的圣歌,这为他们在将来寻找战獒的征途中又迈进了一大步。

在叹息森林,他们在自己都困难重重下救了中毒后已经昏死过去的探险家肖恩,正是肖恩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他们躲过了一个个致命的危险。在生命之门,他们救了被莫金、索瑞斯困在灰河地狱里的公布村最优秀的猎人多吉,在多吉的全力协助下,他们找到了地狱之门的出口。在倒悬空寺他们经过了无数个凶险的机关,九死一生后发现并关闭了总机关,当他们以为危险离他们而去的时候,大意之下强巴少爷和多吉被最后的决斗场困住,只有十五分钟的时间,在这里只有战胜所有对手的一个人才能生还,打开机关的方法是将对手的脚砍断,多吉心甘情愿自己砍断了自己的脚,在亚拉法师的帮助下,卓木强巴在最后一秒种脱离了紧紧困住它的枷锁,在最后关头被法师拉出了石门。

由于强巴少爷对藏獒深深的喜爱,他曾经在达玛县结识了冈日普帕和他视为女儿的雪獒冈拉——灵獒海蓝兽,他们在寻找帕巴拉神庙的最后征途中,为特训队发现正确的方向取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而冈日普帕和灵獒海蓝兽-----岗拉也为此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好似冥冥中真的有天意,很多事情发生得很突然,一步步走下去,好人真的似有上天眷顾,在危难中能逢凶化吉,用迷信的说法,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却不知道那是一个人自身的'精神和信仰所带来的福。正因为如此,在这支由专家组成的探险队伍中,不起眼的强巴少爷不仅是这次行动的发起者和资助者,更是一个精神领袖,每个人都以他为核心而凝聚在一起。他总是在提醒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不会放弃梦想,明天,会更有希望。这是一个为梦想而执著的人,这是一个用自身行为感召他人使人追随的人——我们的强巴少爷。

这是我看完这部书最深的体会,有梦想才不会被打垮,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是挡不住的人格魅力。无论多么凶险之地,无论什么样的艰难险阻,不放弃目标,不放弃朋友,才能被大家相信依靠,在关键时刻才有上天眷顾。

然而,就在他们距离神庙那样近的时候,为了大家的生命,卓木强巴他不得不放弃,他宁愿放弃自己的梦想也不能舍弃朋友的性命。在他的一念之间,众人经历了各种艰险后最终捡回了一条命。

梦想没有了,等待他的又是什么呢,为了资助这次行动,他花光了上亿资产,存折里只剩下不足三位数。他把自己的公司托付给自己最信任的手下,而童方正设计了一个大阴谋,把卓木强巴的天狮獒犬驯养基地霸占成为自己在上海的方正养獒集团公司,留给他的是20__多万元的债务,童方正一直不肯与卓木强巴见面,却把他在上海的租住地址公布到网上,使很多受骗上当的人找上门来对强巴殴打漫骂,他所欠的债务何止书面上的20__多万,而是天价啊!敏敏因为赌气不再接他的电话,爱情离他而去;特训队被迫解散,曾经患难与共的朋友各奔东西;在生命之门他中了蛊毒;他已经知道自己只有一年的生命了,什么都没有了,他只能醉生梦死........

如果最后是这种结局的话,对好人也太不公平了,幸好作者在卓木强巴准备和那些__玉石俱焚的时候,让他的那些患难与共的队员在最后关头出现他的周围,他们是被他的精神和人格感召而来,放弃了自己原有的荣誉再和他一起去实现他们共同的梦想的。

这是我看这本书的又一个体会,能打垮自己的只有自己,如果你自己不把自己打垮,那么就没有人能打垮你!在任何时候不要全部托付你的信任,那是对可以信任的人。如果对方是小人,你就不能是君子,否则,你会伤的体无完肤,所以,还要长一双慧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因为有的人是无心的,他只有利益。对恶人的善就是对好人的犯罪。既然他可以害你,就不要指望他良心发现,再给你一根救命的稻草。

再没有比《藏地密码》更为玄怪的现在传奇了,它用文字的魅力为读者呈现出一系列的精神大餐,让我们欲罢不能,特别是作者的那种“上穷碧落下黄泉”的想象驰骋,令我们惊羡不已,给我们不断的惊喜,情节跌宕起伏、构思精巧,环环相扣,是一部非常值得阅读的好书。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2

《不跪着教书》是一本不错的而书籍。我有空时就翻翻,感觉不像一般的教育专著那么枯燥乏味。作者吴非本身是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这本书是他的教育随笔的结集。作者在这本书里的很多观点,跟我们日常工作是比较接近也是我们所向往的。如作者提倡的人性教育、生命教育,以及善良,爱,感恩、独立等等的教育理想,无疑都涉及到生命本质的教育,也就是作者对教育本质的阐释。《在听郭橐tuó驼说种树》一文中提到的“大量的个案表明,对子女学习过分关心,每周都跑到学校找老师通气的家长,子女学习能力都不算高,处世能力也比较差。”在《在和孩子一同成长》一文中提到(“一个合格的学生,他的成长不仅注入了老师的智慧,更倾注着父母的心血。如果老师都能成为合格的教师,家长都能成为合格的父母,中国的教育还会有那么多的困难吗?”《诫徒》一文中提到“教师是人不是神。应当让学生知道我们爱什么,恨什么。不要听信“一碗水端得平”,学生的教养不一样,品德不在一个层次上,怎么可能“平”?还有很多很多的观点是我们工作中比较熟识的或者说是我们正在实践着的。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故事是作者在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比如遇到家长的无理要求、无理取闹,遇到世故圆滑的学生,遇到上级领导的无理干涉,减负的问题……他从这些教育教学问题入手,分析现象,展现了他对中小学教育问题的真知灼见。书中说了很多我们想说又不敢说的话,教了我们许多遇到的一些教育问题的处理方法,有些问题也有作者的无奈。

在这本书的封面有两行字:“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两句话在这本书的序里也提到,并且在文章中不止一次的出现。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所崇尚和实践着的教育理想。可我们的日常工作经常会受到很我多因素的干扰,我们常常在做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我们的老师也常无耐地感叹:“什么时候还学校一片净土啊?”可是各级部门的领导下,有的工作我们不得不要做的,并且要努力去做的。作者在书中谈到:“现在教育界的一大苦处,就是该管的事无人问,不该管的事,被死缠不放。具体到教育学生,更是无事生非,我们中国,什么人都认为自己有关心下一代的责任,但是没有人考虑到自己是否具备关心下一代的资格和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中国的孩子是不幸的。”有的不幸不是我们老师造成的,我们的老师也是弱势群体啊。“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想想社会赋予我们老师多么崇高的职责啊。可实际上谁都可以对我们的教育指手划脚,唯独我们一线的教师没有说话的权利。当然,这是个别现象,可这个别现象却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

面对社会的功利和浮躁,面对这些压力,我们教师更应该学会独立思考,多做对学生有益的事情。那么作为一个教师,怎样才算没有跪着教书。读了这本书我有这样的体会:首先,教师要学会读书,在阅读中学会独立思考。作者在《做最出色的教师》一文中提到:“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多读书,自觉地读书(这一点,我也要努力加油)。作者提倡教师要多读书,但不跪着教书,也就是要在阅读中学会独立思考。特别是如今经济澎湃,物欲横流的时代,教育专家满天飞,随便哪个专家都著作一大堆,他们是否站在我们一线老师的角度来想问题,解决问题呢,那就难说了。所以说我们在读书时要学会独立思考,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不仅如此,作为一名教师还有责任和义务引导自己的学生热爱阅读。一本好书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种子,一粒诚信的种子,一粒爱的种子,一粒正直的种子,这些种子适时地播撒在孩子的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养感知,潜移默化,人的心灵就会变得充实,高贵,美丽,他就有可能始终站立着,像一个大写的人一样顶天立地地的站着……其次,教师应该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教学风格。教师的教学风格延续着一个老师的教学生命,它可能长久地影响学生对学科的兴趣。我们要接受专家的指导,但不迷信专家,有自己的思想。面对外行领导的错误指责,面对家长的无理要求,我们更应该多想想我们的学生,如果我们所做的事情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就应该坚持。第三,教师要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特别是在平常与学生家长接触时,应该理智地保持适当的距离。对学生要有爱心、同情心,用正直善良、高度负责的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同行、家长和学生的尊重。

我不得不承认,作者所追求和向往的“不跪着教书”是一种理想的教育,是一种高尚的教育。而现实却往往令人失望。悬在每个教师头顶那许多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的指挥棒,岂能容你做得了半点主,你能不下跪吗?反思自己十几年的教学生涯,很惭愧,我不敢说我没有过跪着教书的历史。我也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谁能读书,思考,实践,再读书,再思考,再实践,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规律,是做一件有价值的事情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我将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坚持遵循这一规律,一路前行。够理直气壮地说:“我从未有过跪着教书的历史!”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3

今天,我读完了《雪域豹影》这本书——好感人呀!现在让我给大家讲一些其中的内容吧!

在日曲卡雪山,有一只叫阿灿霞的母雪豹和公雪豹——日食生一起出去找食物,实然,随着一声日食生“哟……”的叫声和雪块落地的响声,日食生落下了悬崖。后来,阿灿霞找了一只名叫泥雪滚的公雪豹做三只小幼豹的父亲,在后来的日子里,这只公雪豹为了救幼豹差点英勇牺牲。

一次,一只叫白老大的幼豹掉进了泥潭里,泥雪滚看见后,就不顾一切地跳下了泥潭,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白老大从泥潭里托出来,自己却差点在泥潭里面出不来了。

又一次,一只叫银老二的幼豹在野外被狼獾咬伤了,银老二伤得很严重,腿都差点断了,走不成路,因为要照看另外两只幼豹,阿灿霞决定让泥雪滚留在野外照看银老二。有一天下大雨,为了不让受伤的银老二被雨淋湿,泥雪滚就用自己的身体替银老二遮风挡雨。过了一个月后,当泥雪滚带着伤已痊愈的银老二回家时,阿灿霞发现泥雪滚又老了许多。

还有一次,阿灿霞被猎人抓走后,最小的幼豹花老三快饿死了,这时的泥雪滚又老又弱(阿灿霞失去日食生后,为了生存只好选择了又老又弱的泥雪滚),它挺而走险进入豺群,咬死了一只幼豺回去喂给了花老三,花老三才没有被饿死。

……

泥雪滚可真伟大,他的父爱真地感动了我!做为动物的泥雪滚对不是自己亲生的幼豹这么好,那我们人类不是应该做得比它更好吗?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4

知道她,读她,了解她,就是因为一首诗 《你是人间四月天》。我这才有幸知晓一个旷世美丽、才华绝代,又可称为“先生”的女人,林徽因。她的自尊与自强也时时令我震撼。

耶鲁、宾夕法尼亚大学,这些现今想都不敢想的梦想之地,却是那时她的乐园。说她自强便是因为她作为一个女人,依然选择前往这些最高学府求学。那是多么强烈的求知欲啊,读来令人感叹:由于宾大建筑系不收女生,于是她进入了美术系。在对北京亲友的“狂念”与“渴想”中,她完成了“对线与形有个性的把握”。说这令人震撼,就是因为她在学习美术中又对建筑有了深刻研究,自己的梦想是自己的,她从没放弃过她梦想的事业,这就是她的自强。而这她这一段的生活,叫做“宾大的钟声”。钟声掩映着梦想,缓缓前行。

后来,她进入了“生命的夏季”,可此时的中国已是遍地烽火。林徽因与梁思成正在探寻中国古建筑的奥秘。最令人难忘的是山西的佛光寺的探索,林徽因研究建筑的热情令人震撼。“在那崎岖不平的小道上行走,一边是绝壁,一边是深崖。”连毛驴都不敢走的路,他们都敢走,到了那佛光寺,“矗立在高坡上的光影”令他们兴奋得直叫“我佛慈悲”。那坚固而简洁的顶部,令他们有如获至宝的惊喜,而也令我有一种“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的感悟。

且不说后来她流亡岁月中表现出的自强,她在写诗中独特而寂静的美,单是她在病中的时光,就令人唏嘘不已。

她病了,每个早上都要咳一大阵子才能见人,但是,当她的学生来了,她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咳嗽的。她是那么有自尊心,连珠炮似的一段话说下来,似乎浑然不知自己的咳喘。她仿佛在透支自己残余的生命,在人前那么充满生命与活力,像没事人一样。她用生命,构建自己的自尊,于是,在人们心中,她永远是最有风度,最美的女人。

她就像那万古人间四月天,为我们留下了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和一段段佳话。还留下了,她的 自尊与自强对多年后的我,深刻的震撼。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5

很久没有更新blog了,自从有了微博和微信,仿佛大幅提升了我的总结归纳能力,所有感想和牢骚用140个字就能发表完。就像现在的“知乎”,都是碎片化的信息,在自我感觉自身知识升华的假象下,很难静下心来系统的看完一本书。

《无声告白》是我花一天时间读完的一本小说。看完之后,总觉得想写点儿什么。这本小说作者是居住在美国的华裔,不知道是不是华裔的骨子里面都有潜在的自卑感,因此特别渴望“成功”或者借由子女的“成功”来赢得别人眼中的赞许,从而肯定自身的价值。所以,这部小说在种族方面、男女平等方面、子女教育方面都充满了作者主观的感受,可能很多内容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小说中的母亲是美国人,但是其言谈和行为却十分中国化,以致我读的时候总会有点儿“出戏”。我甚至我觉得,如果忽略书中的美国背景,把种族差异换成城乡差异,整个情节放到中国,也十分合适。举个例子,家长们是不是都很喜欢送书给孩子作为礼物?

中国人特别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很多家长都会将自己无法实现的人生理想寄托到孩子身上。所以,这本书封面上的一句话很值得中国家长记住: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你是想让孩子重复一条你自己的道路呢,还是应该让他自我发现兴趣所在?遗憾的是,目前中国的教育体制和浮躁的社会环境都给不了孩子自我发现自身兴趣和特长的时间,家长们的集体焦虑直接导致孩子们脸上呈现日益凝重的表情。

我曾经坐在少年宫的大厅里观察过来来往往的孩子,年龄越小,脸上的笑容越多;年龄越大,表情越凝重。我很希望我的两个女儿脸上的笑容能够持久些。虽然在目前的环境下,快乐学习很难成为现实。但是,多陪陪孩子,多了解孩子真实的想法,应该还是能够做到的。从今天开始,少一点儿灌输,多一点儿沟通,给孩子们的成长多一点儿空间和时间。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6

我在少儿图书馆阅读了《武松打虎》。这是一个《水浒传》中的个章节,是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讲得是武松想越过山冈,这时他看见了一个酒家,进去喝了18碗酒,乘着酒兴,他走向山冈,过了一会儿,酒兴发作了,刚躺下就听见了大虫的声音。武松赶紧跳起来,拿起木棒就往大虫头上打。不料打到树枝上了,木棒断成了两截。此时紧那时快,武松赶紧跳到大虫身上,一下子打了五六十拳,把大虫的眼睛、鼻子、耳朵打得是落花流水,大虫被打死了。最后,大家都称他是大英雄。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遇到事情要有勇气,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勇敢面对,不能事发突然或发生困难就退缩;同时遇到事情我们要冷静,不要慌张,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7

马贡多是孤独的,布恩地亚一家七代是孤独的,这是时代的孤独,然而马尔克斯的眼确是明亮的,散发着不一样的光芒,《百年孤独》倾吐出时代的光辉。在这里浅谈何为孤独之因。

从历史角度看,《百年孤独》这本书主要是写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但作者的目的远远不只是再现这个家族的历史,在刚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大相径庭,再就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的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乐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哥伦比亚摆脱殖民枷锁获得独立后,国家政权完全为土生白人(即所谓的“克里奥约”人们)大地主、大商人所操纵。他们分为两派:一派是代表大地主、教会大资产阶级利益的保守党;一派则代表工业资产阶级与其他阶层利益的自由党。他们在对内对外的政策原则上没有区别,他们只在统治方法和手段上有所不同,也就如小说中所说:只是一派在早上五点上教堂望弥散,而另一派则是八点去。自由党和保守党为争权夺利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选举也仅仅流于形式,宪法无异于一纸空文,政变迭起,内战频繁,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七十年间,全国爆发了大大小小的战役不下二十七次,单是1899年至那次全国内战,就有十多万人丧失了宝贵的生命。“政治暴乱——绥靖行动——动荡不定“成了这个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恶性循环。《百年孤独》描绘了众多这方面的史料,并且马尔克斯通过魔幻现实主义在奥雷郎诺?布恩家族表现出来的可谓是无可炮制。这也正是孤独的历史原因之所在。在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通过马贡多深刻的反映出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从发展观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过程。马尔克斯运用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将马贡多历史演变以及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描写的可谓是淋漓尽致。马贡多从一个不毛之地不断发展到鼎盛繁荣时期,人口越开越多,楼房瓦砾建设的越来越多,马尔克斯笔下运用的魔幻现实主义将马贡多变化发展描写的荒诞而又不失真。比如在小说里这样写道:一批吉普赛人将一块巨大透明物体——冰块,带到马贡多来,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都看懵了,他在向吉普赛人付钱之后,将手伸到冰块上放了许久,就像把手放到《圣经》上为人作证那样,并且大声高呼道:这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发明。这里也可以看出布恩迪亚一家与历史的发展潮流是脱轨的。反映出了布恩迪亚的愚昧与无知,布恩迪亚一家七代人的眼睛就想这冰块一样冷、一样的孤独寂寞。《三国演义》中开篇即谈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俗话说团结就是力量,马贡度的革命还是变迁都是自己地区的独立发展的,是孤独的。没有得到广大的人民群众支持,没有深层次发动人民群众,这也是马贡多消亡原因之所在。

我认为,应当说,加西亚?马尔克斯本人对他自己的祖国甚至拉美的前途还是充满希望信心的。1982年12月上旬他曾今表示,他不相信”除了靠世界上两位强大的主子活命之外我们就没前途可言“的说法。他说:”面对压迫、掠夺和遗弃,我们的回答是生活。无论是洪水还是瘟疫,无论是饥饿还是社会的政治动荡,甚至多少世纪以来永无休止的战争,都没有减溺生命压过死亡的顽强势头。“他表示相信:”面对人类有史以来就可能是某种乌托邦这一令人震惊的现实,着手建造一个与之抗衡的理想社会还为时不晚。这将是一个崭新的、灿烂如锦的、生意盎然的乌托邦,在那里任何人都不会被他人决定生死的死亡方式、爱情真挚无欺,幸福得以实现,而命中注定一百多年处于孤独的世界上的第二次机会“。

《百年孤独》是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具有时代性的主题和思想。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到当你读完她,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8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蓝鲸的眼睛》,令我感触颇深。

这本书是由著名儿童文学家冰波写的。其中有5个有趣又奇妙的故事,“有蓝鲸的眼睛”、“红蜻蜓”、“孤独的小螃蟹”、“花背小乌龟”和“神仙村和仙女村”这5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蓝鲸的眼睛”和“红蜻蜓”这两个故事。这两个故事都有一个相同点,就是都是在主人公经历了各种艰辛、各种困难后,迎来了美满的结局。现在就由我来介绍一下其中一个故事“蓝鲸的眼睛”吧!

“蓝鲸的眼睛”主要讲了一个年轻人在村民看来像神一样存在的蓝鲸的眼睛从蓝鲸眼里用矛钩扎了出来,可是年轻人并没有得到它。眼睛顺水漂到了一个女孩的手里,眼睛神奇的力量使女孩复明了,但蓝鲸却发怒了。

这给渔村带来了重大的灾难——以捕鱼为生的人们因为有蓝鲸的阻碍根本不能出海。而女孩也天天在等,等蓝鲸来要回它的眼睛。最终蓝鲸找到了它的眼睛,因为那双眼睛够纯洁,所以蓝鲸升了天,成了神。但最后蓝鲸还是将眼睛留给了女孩。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如果是别人的东西就要还给他人,不能占为己有,更不能乱送给别人。我知道了自己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人。我还知道了要尊重动物,动物自身也有尊严,它们自己也有选择自己生命的`权利,我们不能去干涉。

这本书真好看!我以后还要多看一些这种对我们自身有很大益处的书。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19

在语文课上刚学过一篇《和时间赛跑》的文章,使我感受到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复返的含义。

小作者在小学时,他的外祖母便去世,外祖母生前最疼爱他了,他无法排除自己的忧伤,一圈一圈地跑着,累到在地上,扑在草坪上痛苦。爸爸为他讲了什么是时间,小作者忽然感受到了时间的可怕,从此,他便和时间赛跑。后来的二十年里,他受益无穷,也明白了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他还要告诉他的孩子:假如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读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光阴似箭,一去不返。时间就像我们的生命,我们现在虽然还小,以后的路还很长,但是,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我有时候也很不自觉,浪费自己的时间,有时不会,就不动脑子想想怎么做,还呆等着老师讲怎么做,一知道答案,一抄,就齐活了。还有时候,我在写作业时,心里还在想一会儿玩电脑,还是看博文,不一会儿,心里想的东西都写到了作业本上,使哭笑不得。但现在读完了这篇文章,我也爱动脑筋了,上课积极发言,写作业时也不开小差了,这篇文章使我改变了自我,重新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少先队员。

《和时间赛跑》犹如一杯生命之泉,它向我们传递着一个人的真谛,要珍惜时间。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0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香草女巫》。一个爱吃香草的女巫,她不仅大胆、可爱、热心,而且还善良、勇敢。她最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因此,她有个好听的名字——香草女巫。

香草女巫是女巫学校的学生,作为女巫学校的学生,她必须按时到校上课。可是学校离她的住处实在是太远了,当我看到香草女巫要在凌晨三点,正是别人好梦方甜的时候,她就得起床,打心里佩服她。想想看,凌晨三点,她要走过一片黑乎乎的路,但由于路实在太远了,她还是总迟到,因此被严肃的金泼罗老师在课上大声批评,被其她女巫们嘲笑。我觉得很不公平,作为一名女巫,她怎么可以没有一把飞天扫帚呢?我以为香草会抱怨,但她并不介意,学习特别认真,后来在蝌蚪龙的帮助下,得到了一把火红的飞天小扫帚。

有了小扫帚的香草女巫终于可以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有一天,香草女巫来到了遥远人间的一所小学校。在那儿,香草女巫利用魔法帮助一位名叫瑞诺的孩子改掉了狂妄自大、爱欺负人的毛病。从这件事上,我懂得了人不能太贪心,要懂得知足,否则,将失去一切。

我喜欢香草女巫,因为她不怕困难、有上进心,还有她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1

《谁动了我的奶酪》讲的是在一个很大的迷宫里,两只老鼠和两个小人的故事。两只老鼠一个叫嗅嗅,一个叫匆匆,还有叫哼哼和唧唧的两个小人。它们在迷宫中一个很大的奶酪站悠闲地生活,可是一天巨大的奶酪不见了,匆匆迅速地开始行动,走向迷宫深处去寻找其它的奶酪,接着嗅嗅也去找奶酪,可是哼哼和唧唧却待在原地不停地抱怨,他们等着奶酪再变回来,在饥饿和疲劳的等待中,唧唧终于意识到只有去找其它的奶酪才是更好的选择,只有哼哼依然害怕离开熟悉的环境而拒绝变化。

我觉得故事中虚构的四个角色,可以代表我们不同的方面。有时我们的行为像匆匆和嗅嗅,能迅速展开行动;有时像哼哼拒绝变化使事情变得更糟;或者像唧唧,当看到事情能变得更好时,能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

不管我们选择哪一面,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要在迷宫中找到我们自己的道路,帮助我们在变化的时代获得成功!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2

我喜欢看书,也读过许多书,很多书读过后渐渐的淡忘了,但那一年姨妈送我的《岳飞传》使我如获珍宝,虽然过去了很长时间,但岳飞的故事却使我记忆犹新,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的精神时刻激励着我。

《岳飞传》讲述了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壮丽的一生,这位中国古代著名军事统帅有胆有识、智勇双全,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抗金武装队伍——岳家军,为挽救民族危亡英勇杀敌,最终却被奸臣秦桧害死在风波亭。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就很沉重。岳飞骁勇善战,对国家忠心耿耿,我被他高尚的品格和坚贞的气节所打动,为他的不幸遭遇而叹息。岳飞不怕挫折、勇往直前,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沉着冷静,这样的精神深深震撼着我,他是我心中的英雄。

记得一次我做奥数题的时候,看着题目很“面熟”,却又不记得简便公式,奥数书上也找不到。我想了想,画了画,可怎么也算不出来。我有些急躁,把卷纸扔到一边,不做了!忽然,岳飞的形象在我脑子里闪现出来,这时,“不怕挫折”岳飞传读后感600字四个大字浮现在眼前。对!不怕挫折,在困难面前不低头,要坚强!在岳飞精神的鼓舞下,我重新拿起卷子,写了又写、画了又画,终于有了灵感,算了一遍,对了!

那一刻,我从内心深处感受到岳飞的英雄气概,不怕挫折不但需要坚强不屈的精神,更需要永不放弃的毅力。

每个人都会在人生的道路上遇到挫折,被困难绊倒,但不同的人做法也不一样,有些人毅力超群,把困难当做平常事,知难而进,无论成功与否,最终收获了阅历;而有些人却被困难吓倒,知难而退,最终必然是失败,甚至遗憾终生!

“不怕挫折、勇往直前,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我要牢记心中,它将永远是我生命航线的指路明灯!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3

我所教的科目是地理,在日常生活中,除了广泛涉猎专业知识外,我更喜欢文史方面的著作。有时候知识就是这样,“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我是坚信“成功是属于有准备的头脑”这句话的。 当你讲解我国 34 个省区简称由来的时候,当初哪里会想到李白的《峨眉山月歌》中“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的“渝州”就是古时的重庆。阅读后无意间收获的惊喜无形中又为我提供了攀登“人类进步阶梯”的动力。

漫长的暑假,提供了宝贵的阅读时间,我愿在书的海洋中度过这段时光,乐此不疲。宋词是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中的一支奇葩。早在学生时代,“枯藤老树昏鸦”的苍凉,“小桥流水人家”的画境,“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放,以及“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的婉约,无不在我心中种下了求知的种子。而今,当一本《宋词三百首》捧在手时,我便迫不及待地想去揭开她神秘的面纱。

人世间最能让人感动而又让人泪下的莫不是一个“情”字,“情”的描写透露于字里行间。在词中,我读到了情怨、幽怨与哀怨,无论是“别来不寄一行书”(晁冲之 《临江仙》)、“渐行渐远渐无书”(欧阳修 《木兰花》),还是“一春犹有数行书,秋来书更疏”(晏几道 《阮郎归》),妻子对书信的渴求那是对丈夫无声的关切,也许大丈夫当修身、治国、平天下,但是妻子的那份依赖更与何人说。

有一种等待叫“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李清照 《元日》),有一种思念叫“衣带渐宽人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 《蝶恋花》),有一种期望叫“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欧阳修 《浪淘沙》),有一种欣慰叫“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辛弃疾 《青玉案·元夕》)。正是因为有“情”,眼中的世界,心中的一切,笔下的文字,才会撩拨人们喜怒哀乐的心弦,引起共鸣。

除“情”的描写细腻外,宋朝的词人们,在文字的推敲方面,也有值得人佩服的地方。贺铸《蝶恋花》中“数点雨声风约 住,朦胧淡月云来去”,向人们展现的是“微风轻吹,淅淅沥沥的小雨已经停住;夜色朦胧,一弯淡月静悄悄地悬挂空中,云彩在幽幽地飘来飘去”的景象,一个“约”字,风雨相约,风来雨住,映射出一种和谐的美。宋祁《木兰花》中“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 ”的“闹”字,拟人化的描写,刻画出了一幅争春、闹春、春意盎然的画卷。

张先也是一位工于词句的典范,他在《千秋岁引》中也写出了“雨轻风色暴,梅子青时节”的佳句,正是梅子青青的季节,雨点轻轻,风却狂暴。不过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他擅长对“影”的描写, “张三影”的由来便是因为以下词句 :

a。 沙上并禽池上暝,云破月来花弄影。 《天仙子》

b。 那堪更被明月,隔墙送过秋千影。 《青门引》

c。 中庭月色正清明,无数杨花过无影。 《木兰花》

浏览词句之余,意外的收获总是有的,读书的乐趣有时也在于此。有一首歌叫《寂寞沙洲冷》,苏轼在《卜算子 黄州定惠院寓居作》就有这样的句子“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这不正是歌名的出处吗!?那么当你读到欧阳修《蝶恋花》中“庭院深深深几许”、张先《千秋岁引》“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时,你会不会想到琼瑶剧呢?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在书的海洋中你能感受到自然的“春夏秋冬、风霜雪雨”,也能体会到人世间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我愿乘一叶扁舟,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三更有梦书当枕,半床明月半床书”也许会是每一个读书人的最高境界?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4

“远见卓识”“才华横溢”“引领时尚”“独树一帜”,在谈到史蒂夫乔布斯时,会让人不自觉地想到这些词语。

事实上,在读这本书时,会不自主的想到乔布斯式的成功不可复制,应该说是前无古人,估计也后无来者了。他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

和哈利·波特一样,史蒂夫·乔布斯很早就意识到自己是个魔法师,尽管他是由麻瓜养大的。

乔布斯对IT业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发掘新兴科技所隐藏的潜力,他真正懂科技,虽然科技本身没有表情,是冰冷的,是机械的,但他能洞悉其中令人熟悉,触动人心的一面,因为这也就是计算机革命的本质。他并没有发明什么,他只是发现了那些被别人忽视的可能性。“改造,使之变得更好”贯穿了他的职业生涯,就像乔布斯本人所说的:“好的艺术家复制作品,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

他并没有发明电脑、便携式音乐设备亦或是智能手机,但史蒂夫·乔布斯的确改变了我们的想法,从“我真的需要它吗”到“我已经离不开它了”。

“热爱你的工作,是成就事业的唯一途径,如果你还未找到,那就继续寻找,不要轻易放弃,你的心,你的直觉,将引领你走向梦想。”这是史蒂夫的一句至理名言。他曾被自己创立的公司解雇,并一度想要离开硅谷,但有个东西让乔布斯顿悟,那就是他仍爱着他做过的事,幸运的是,发生在苹果的事并没有改变这个初衷,于是他决定重新再来。他经历了生命中真正的低谷,现在看来很难想象,但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差不多是硅谷众人皆知的笑柄。

乔布斯非常迷恋东方禅宗,其中有一句话:拥有初学者的心态是件了不起的事情。到后来史蒂夫才明白,遭到苹果解雇也许是他人生中最棒的事——成功者的负担被菜鸟的无忧无虑所取代,不再绝对肯定所有的事。解雇也是解放,怀着初学者的心态,乔布斯进入了他人生中的一个创造黄金期。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你生命里的最后一天,你将在某一天发现原来一切皆在掌握之中。”如果今天是生命终结前的最后一天,想想你还会做原本要做的事吗?“记得我将死这件事,是我所用过帮我下人生重大决定最重要的工具。”这也许听起来很不舒服,但却行之有效,因为几乎所有的事,所有外界的期望,所有的自尊,所有对难堪或失败的恐惧,这些全都将在面对死亡时烟消云散,仅有最重要的会留下来。

不得不承认,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位伟人。但他却是出了名的难相处,他对员工不留情面,为他工作绝非易事。他个性强悍、独断、强硬,是个偏执狂,对自己的团队要求很高,近乎苛刻。在乔布斯的眼里,产品要么完美无缺,要么就是垃圾。员工要么是天才,要么就是笨蛋。事情只有极其重要和无关紧要之分。不管遭受多少挫折,乔布斯这种偏执地追求完美的个性从未改变。

总之,我们都听过这样一句话: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窗户时,也会打开另一扇窗户。同样,我也认为当上帝为你打开一扇窗户时,也会关上另一扇。不可否认的是,伟人也并不完美,也不可能完美。

史蒂夫·乔布斯的离去对我们而言,不单是失去了一个朋友和创新者,我们失去的是一台引擎,一台发动了此次革命的引擎,一位将科技赋予人性的伟人。他是一位领袖,五百年后,人们会谈起个人电脑的诞生,其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从各个方面改变了这个世界,史蒂夫绝对是人们首先想到的。他一生澹泊明志,宁静致远,从不争名逐利,他只是想要制造优秀的产品。

苹果拥有一支非常出色的团队,但是史蒂夫本人的激情和活力,那种重整旗鼓并东山再起的能力是无人能取代的。没错,一个人真的可以改变世界,只是这种事实在太罕见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5

故事发生在10多年前,有个名叫于勒的法国青年,他离开自己的祖国,远渡重洋,希望大发横财,带着很多的金钱回到故乡。结果,他什么财也没有发到,成了一个穷水手。约瑟夫全家原以为他发了大财,天天盼着他回来,好让自己享受荣华富贵。可是有一天,他们全家在一条游船上偶然碰见了于勒,竟然发现于勒已经成了一个又穷又老的水手。全家人又吃惊又失望,享受荣华富贵就成了一个泡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也就是于勒的哥哥和嫂嫂,为了不丢面子,就不肯和于勒相认,更不愿意帮助于勒。

我想,一个美好的社会应该人人友好相处,而不是只看到金钱。约瑟夫的爸爸妈妈以为于勒发了财,就天天盼着他回来,但看到他变成一个穷人时,就那样的嫌弃他,前后的变化多大啊!这说明在他们心里只有金钱而没有亲情。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我又想,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有没有像于勒一家发生的情况呢?我曾经在电视里看过有的人家为了争夺财产,兄弟姐妹之间都成了仇人。甚至还有人为了金钱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我劝他们读一读这篇小说,接受一点教育。要知道亲情胜于金钱啊!

希望在我们的生活中,能少一点于勒那样的悲剧。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6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晚期的作品,我感觉也是他最成熟的一部作品。这个书名明白我读完才明白是有讽刺意味的,它讲述了一个孤儿,匹普想当上等人的梦想幻灭的故事,他最终没有当成上等人,当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远大前程。本书以极其精彩的故事情节紧扣读者的心弦,生动地描述了一个饱受苦难并同命运不断抗争的孤儿匹普的心理历程,最终他最终悟出人生道理,成为一名普通人,并与初恋情人握手重逢,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远大前程》的故事情节有它的独特之处,读来让读者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本书的主人公匹普,更是联系其它人物主角的一条主线。环境能够改变人的命运,匹普就是被环境改变的。一开始,匹普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是多么的天真,轻易信人,富有同情心。然而,匹普遭遇的宿命就是遇上了一位女皇般的姑娘,这位姑娘将透彻影响他的一生。他开始瞧不起自我,开始为自我的家庭环境及出身感到自卑,“而我一想到这座宅邸,心中就没有一丝阳光!同时对自我的行为也更为厌恶,也更瞧不起自我的家庭。”这是一段很好的情景交融的写法,在这样一所恐怖的房间里,匹普彻底瞧不起自我里哦阿。

明白最终时间长了,人物开始有变化,在作者的笔下,通篇写来十分自然。最终大家都过着平凡而真实的生活,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结局啊!

在第十七章中,说敌人进攻鬼不灵,并压了一批囚犯,这囚犯里面,刚好有老钟叔,小嘎子河区队长一看,都很恼火,这时,区队长想到,能够把敌人引到西部,那里火力强大,能够乘机救出他,可那里有个柜子的据点,小嘎子一想,我去吧,就经过区队长的同意去了。

在这一章中,作者充分地体现出小嘎子的勇敢,十分使人敬佩。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7

猫》是一箱宝藏,我发现了一座座金光闪闪的黄金屋;《猫》是一袋零食,我咀嚼出了语言的奇妙;《猫》是一本书,老舍(舒庆春)爷爷用精彩的文笔牵住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猫》!”当我翻到最后一页时,我不住地感叹。

《猫》里面记录了老舍爷爷用不同的语言、方法写出来的不同文章。有记事类,有写景类,有语言类……让我大饱眼福。我记得十分清楚,有篇文章写道俩孩子把父母口中的“幽默”当成了“油抹”,拿出颜色抹在脸蛋上,体会“幽默”的感觉。在这里,老舍爷爷用了千万种语言合制成了这篇轻松幽默的文章,真让我捧腹大笑。

《猫》这本书还真是神奇,无形之中我掌握了许多写作方法。原不喜欢写景,甚至不会描写的小姑娘,现在已喜欢上了描写。只要笔一触到纸,灵感会喷涌不停!阅读老舍的文章,让我脑中的小小采蜜本变得饱满,还知道了各种各样的语言用在不同的地方效果大不相同。我的作文又爬上了一格台阶,这都是因为《猫》!

仔细品味《猫》,我感觉老舍爷爷就在我面前,带我走向更完美的写作境界,真是太棒了。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8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对我影响很大的书《宝葫芦的秘密》。书中说的是王葆在梦里真的梦到了一个宝葫芦,但得到宝葫芦的兴奋劲才持续几天,他就发起愁来,因为不管他脑子里想什么东西,宝葫芦都会给他变出来,不管那个东西有多么的珍贵,而且宝葫芦甚至连作业都帮他做了,有一次,王葆想做架模型飞机,但他脑子里刚闪过这个念头,模型飞机就摆在他眼前了。

这下王葆真的生气了,他告诉宝葫芦自己做模型飞机为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谁知宝葫芦说自己头脑简单听不懂,要么全让它做要么就把它扔了。可王葆舍不得就只好出去找同学玩了,没想到碰到了学校的问题学生杨栓,杨栓问王葆要钱,王葆为摆脱他,只得让宝葫芦变出了五元钱交给杨栓,王葆终于松了口气,却不知更惊心动魄的事还在后面呢!那是数学考试时,王葆有道题不会,就去问宝葫芦,谁知宝葫芦竟把一位好同学的卷子改成了王葆的名字交给老师,可事情被老师和同学发现了,一束束目光射向王葆,王葆冲出了教室,把宝葫芦摔在了地上,可没想到宝葫芦怎么摔也摔不坏。王葆急了,就回到了学校把事情告诉了老师、同学和家人。这时王葆醒了,当他发现只是个梦时开心的笑了。从此认真学习,再也不想宝葫芦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侥幸的想:我幸亏没遇到宝葫芦,否则还不被它坑死?对呀,让别人来帮你并不是什么好主意,因为自己始终也学不到什么,还会苦恼自己应该干什么,所以千万不要渴望得到什么宝葫芦。凡事只要努力就会实现,别人什么也帮不了你,要知道幸福可不是侥幸就能得来的,就算侥幸得到了幸福,那也是短暂的,并不长久。假如你渴望外力来帮助你,那你就永远无法获得真正的成功,因为那份成功不过是别人取得的罢了,而你只不过是一个打着成功的名号到处招摇撞骗的骗子,一个欺骗了自己,毁了自己的大傻瓜!要知道,当别人看穿了你的谎言之后将会怎么看你!你想过吗?你想过这样做对得起生你育你的父母吗!

他们把生你养你,是希望你能好好学习,学以致用,回报社会。可你,却什么事都让别人帮你做,甚至连嘴都懒得动,你这样对得起他们吗?所以,在此我郑重的告诉大家:只有自己努力才能实现愿望,千万不能有让别人帮你干的念头。

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篇29

爱,或许曾经炽热,曾经刻骨铭心,亦或曾经痛苦纠结,但,当它似花开般不再有轮回,当它像雾像雨又像风,当它随时间的流驶碾成往事尘埃,再回眸,或许,已变了模样。

“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这是张爱玲的《小团圆》,是她一个人的故事.她隔着光阴的屏障,穿过曾经的繁华,于淡然与淡忘间将过往定格。故事里的九莉是她的原形,而邵之雍便是胡兰成。从童年到求学时代,再到与胡的相遇,虽然只是烦琐小事的串联,但,都是她人生足迹的映射,都是她心灵深处的真实写照。无须字字珠玑,但足以勾勒出她的人生轮廓。《小团圆》似一扇窗,走进了它,你方能窥清真实的张爱玲,真正走进她的世界;你方能理解,她的清高,她的不屑与不争,是有原因的;你也方能体会,她为何能同时享受极度的喧嚣与死寂。

亲情,于张爱玲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畸形的。她以一颗坚忍的心来接受孤独的成长,以冷漠的双眼感知人情冷暖。“生命似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蚤子”,她的文字,带着犀利,带着嘲笑,但懂得她的人,定会心生怜爱,替她悲伤。如果,她与邵之雍的邂逅能像纳兰容若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爱玲的心里或许会少一层痂,少一道疤。她第一次见他,便欢喜得心里开出花来,便自觉自己低到尘埃里去。她爱他,是用心的,不然怎会在他处于政治的风尖浪口时依然站在他身边?怎会在他避难时一路颠簸只为见他一眼?然而,在胡兰成的世界里,爱玲却不是唯一的。或许,爱玲于他只不过是生命里的匆匆过客,是他避难疗伤时的一个驿站罢了。“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在这场际遇里,爱玲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即使知道“他的世界里没有我,寂寞的流年,深深的庭院,空房里晒着太阳,已经是古代的太阳了。我要一直跑进去,大喊: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呀!”。无论是什么,留给她的,总是支离破碎的结局。张小娴说:“爱是很卑微的,很卑微的。尤其是那个人不爱你的时候,爱就是含笑饮毒酒。”说的,是爱玲吧。

爱玲用一根冰冷的针,绣出了她曾经炽热的青春。当岁月抚平了所有的棱角,当心里不再有等待与波澜,当爱玲在美国过着似乎与世隔绝的生活,或许,她已超然,她已放下,她已原谅。于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如何变成了桑田。将所有爱的昨天沉淀成历史,明天写个故事,名字叫做《小团圆》。

并非所有的事都要亲身经历方有体会,总有一些东西,有些故事,在不经意间 ,便能叩开心扉,似一缕阳光,温暖地照进心间。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隔着山水,坐望于光阴的两岸,若爱已成往事,终将无法以一苇杭之。

当爱,已成往事,不如拈花一笑,似佛般了然......